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建消发〔2024〕97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商业 娱乐新业态消防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室内冰雪场所等商业娱乐新业态的 消防技术标准,提升此类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杭州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遵照国内现行规范、 标准并借鉴相关国际标准思路,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编制了《杭 州市商业娱乐新业态消防技术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
本导则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 执行。
杭州市商业娱乐新业态消防技术导则 (试行)
2024年5月
杭州市商业娱乐新业态消防技术导则 (试行)
主编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
批准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4年 6月1日
前言
目前各类商业娱乐新业态层出不穷,如室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室内冰雪场所等,其中部分场所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为明确此类场 所消防技术标准,提升此类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切实做好火灾防 范工作,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和浙江大学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杭州市商业娱乐新业态消防技 术导则(试行)》。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形式、新业态、多功能的 建筑不断出现,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使用,现行规范的 规定难以完全覆盖和满足这些特殊建筑场所的建设需求。针对特殊建 筑场所的个性化特点,采用消防安全工程方法思路来分析判断消防设 计是否符合设定的消防安全目标,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是解 决这类问题的一种可行方法。编制组在进行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 意见的基础上,遵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参考 了其他省市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定,借鉴了国家标准《消防安全工程》 GB/T 31593及境外标准的思路,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室内冰雪场 所等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火灾风险概况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不同 火灾风险类别场所对应的消防技术措施,同时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 经专家审查通过,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桌面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室内冰雪场所。
本导则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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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
主编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
主要起草人: 刘晓东王健 邵敏王晓春黄晓东 王锟 应振 任晓东 庄伟庆南博文沈月勇 袁佳睿 毛迪华 沈高勇 何长壮 吴海建 朱应钦 徐一楠 王亮
叶晓飞 金诗奇 华加宁 马坚栋 刘思图 朱翔
任佳贤
主要审查人:吕敬建 裘云丹 赖庆林 杨彤 庄新南 杨键 任涛 王伟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6
3.1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 6
3.2场所火灾风险类别..................................... 8
3.3基于火灾风险分类的消防技术基本要求.................. 10
4 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18
4.1一般规定.............................................18
4.2建筑设计............................................ 18
5 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20
5.1一般规定.............................................20
5.2建筑设计............................................ 20
5.3消防设施............................................ 23
6 室内冰雪场所.......................................... 25
6.1一般规定.............................................25
6.2建筑设计............................................ 25
6.3消防设施............................................ 28
规范、标准、规定名录.................................... 31
1总则
1.0.1为明确商业娱乐新业态执行的消防技术标准,提升此类经营场 所消防安全条件,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或改建、扩建商业娱乐新业 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其中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室内 冰雪场所建设工程可按本导则第4、5、6章执行。其他商业娱乐新业 态建设工程,可按本导则1.0.4条及第三章的要求执行。
1.0.3本导则第2.0.1条规定的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应结合其场所特 征、使用功能组合,合理进行防火设计,统筹兼顾,做到安全合理、 技术可行。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导则要求,由相关责任 主体判定,其中创新型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
1.0.4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室内冰雪场所之外的其他商业娱乐新业态 场所,当其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或使用功 能、营运模式等与传统业态有所不同,且无针对性消防技术标准时, 应结合本标准第3章的相关规定,综合分析判断其场所风险类别,并 结合场所特点提出针对性消防安全措施。由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 提交专项报告,由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
【条文解析】商业娱乐新业态种类繁多,各种形式不断涌现,有的业 态尚未固定,考虑其功能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仅凭其申报名称或商业 名称来进行功能定性,而是要综合考虑其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 设施设置、内部装修、营运模式等与原业态的异同,提出符合场所火 灾危险性特点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新业态可根据其特点,对照本导 则第3.1、3.2条判断分析场所的风险类别,以3.3条对应的风险类别 消防设计基本要求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其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 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营运模式等特点,提出针对性消防设计技术 措施,以专家论证会的形式论证判定其场所风险类别及消防设计技术 措施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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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部委)、行业(专业)和浙江省现行有关规范、标 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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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消防词汇》GB/T 59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2.0.1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
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且具有文化娱乐、 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经营开放的室内场所。
【条文解析】近年来,商业娱乐新业态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室内冰 雪场所等快速发展,但并未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中公共娱乐场所定义列举的范围,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对该类场所没有明确规定,但鉴于该类场所属于具有文化娱乐、 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经营开放的室内场所,应视同为人员密集场所 中的公共娱乐场所。该类场所具有不同于传统业态的场所特点,若仅 按照一般公共场所的要求设计,会在安全疏散、内部装修、消防设施 设置等方面形成先天性的安全隐患。本导则针对的商业娱乐新业态场 所主要指此类与公共娱乐场所定义类似、但现行标准及规范无针对性 条文的场所。
2.0.2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指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 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角色完成任务的文化娱乐活动经营场所。主要分 为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两大类。
【条文解析】定义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 (文旅市场发〔2022〕70号),目前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从游戏特点、 室内装修、场所空间特征、安全疏散及消防管理的特点等方面分为两 大类:以“剧本杀”为代表的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和以“密室逃脱”、 “沉浸式互动剧场”等实境体验为代表的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两 类场所火灾风险概况不同,应采取不同的消防技术措施。
2.0.3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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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剧本杀、推理社、VR模拟等活动的场所。该类场所中参与 游戏的人员基于剧本,玩家通过角色扮演,参与推理性质的桌面游戏, 游戏过程中参与者可自由进出游戏区域。
【条文解析】根据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的调研成果,参考广州《密室 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中场所分类,剧 本杀、推理社一般由6~8人围绕游戏桌展开游戏,游戏过程中可自 由进出游戏区域,空间场景设置简单,火灾荷载较低,场所空间及游 戏过程无明显妨碍疏散的因素。VR模拟是参与游戏的人员通过计算 机模拟虚拟环进行沉浸体验,可自由进出游戏区域。
2.0.4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在特定受限空间场景内进行真人逃脱、真人CS、沉浸式互动情 景剧等活动的娱乐经营场所。此类场所需进行场景建设、剧情演绎, 参加游戏的人员能身临其境体验或需按指定要求完成任务才能从密 闭空间离开的场所。
【条文解析】根据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的调研成果,参考广州《密室 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中场所分类,此 类场所强调沉浸式互动体验,依靠复杂的空间场景、各种机械装置实 现身临其境的体验,密室逃脱类需要按指定要求完成任务才能从特定 游戏空间离开,场所空间复杂,游戏过程可能存在不利于消防疏散的 因素。以密室逃脱为主的实景剧本娱乐场所,单场参与人数,以5~ 10人区间居多。
2.0.5实景剧本主题单元
根据实景剧本游戏需要,将一个剧本所需要的游戏布景设置在一 定空间单元内。主题单元内的游戏布景,指根据游戏需要在主题单元 内被临时隔断所分隔的空间。
【条文解析】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包含各个主题单元、疏散区域以 及配套的功能用房。一个主题单元往往根据剧本需要划分为多个空间。 主题一般是指由同一故事线索串联起的房间或场景所构成的场所,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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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与主题的设计有关。有的主题,为营造特定的场 景效果,可能会布置大量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有的主题,为了增 加体验感,需要设置曲折复杂的行走路线,甚至部分通道需要玩家爬 行通过;有的主题,为营造氛围,经常会出现黑暗环境、设置暗门、 暗房或因场景剧情需要将安全出口封闭;还有的特殊解谜类等主题房 间,玩家在游玩时被限制在房间内,必须玩家完成任务才能打开出口 或由工作人员开门。
2.0.6室内冰雪场所
设置在建筑物内,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经营冰雪运动 项目的服务活动场所。场所内区域按温度分为冷区和非冷区。
【条文解析】冷区一般为滑雪区、滑冰区、娱雪区等被冰面和雪面覆 盖或温度保持在零度以下区域;非冷区一般为更衣区、配套服务区、 设备区等无冰面和雪面覆盖的配套用房,通常为常温区域。
2.0.7火灾风险概况
根据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对场所进行火灾风险分类的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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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
3.1.1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应根据使用人员特性分类,划分应符合表
3.1.1的规定。
表3.1.1使用人员特性分类
使用人员 特性 |
描述 |
典型实例 |
新业态场所实例 |
A |
清醒且熟悉所在建 筑环境的使用者 |
学校、办公 |
新业态场所中管理、办 公区 |
B |
清醒且不熟悉所在 建筑环境的使用者 |
商店、展览馆、博物 馆 |
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 所、室内冰雪场所、实 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如密室逃脱、室内真 人CS)等 |
C |
有可能处于睡眠、 头脑不清醒状态的 使用者 |
民居、旅馆、宿舍、 公寓、酒吧、足浴 |
轰趴馆(含酒吧、KTV 等功能) |
注:在同一栋建筑内的不同功能或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可能具有不同的人员特 性。
【条文解析】本导则借鉴英国BS 9999:2017《建筑物设计、管理及 使用中的消防安全-实施规范》(Fire safety in the design,management and use of buildings- Code of practice)的编制思路,通过对火灾风险 概况的评估(主要由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两个要素决定),依 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火策略。本表中使用人员特性分类与英国 BS 9999:2017中的分类对应,其中使用人员特性D(接受医学治疗 的使用者)本导则不列入。
3.1.2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应根据不利情况对可能的火灾增长率进行 评估,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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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2场所火灾增长率
类 别 |
火灾 增长 率类 型 |
火灾 增长 参数 KJ/S3 |
描述 |
典型实例 |
新业态场所 举例 |
1 |
慢速 |
0.003 |
均匀分布的低火灾 荷载、离散分布的小 燃料包或难燃材料 |
接待区、火灾 荷载有限的大 堂,如体育场 馆、门厅 |
室内冰雪场所 冷区(无可燃物 布景)、火灾荷 载受限的大厅 (无销售点)等 |
2 |
中速 |
0.012 |
由一些可燃材料组 成的均匀分布的 中、低火灾荷载 |
办公室、休息 处、教室、礼 堂、座席区、 画廊、停车场 |
桌面剧本娱乐 经营场所、室内 冰雪场所休息 区(非冷区)、 办公、休息室等 |
3 |
快速 |
0.047 |
堆放的可燃物(在 货架上堆放,但不 包括高架仓库), 少量可燃材料(或 单独存放在具有防 火分隔房间内的大 量可燃材料),可 燃物的加工、制造 或存储 |
店铺销售区、 车间、工厂、 小型仓库 |
实景剧本娱乐 经营场所(密室 逃脱)、室内冰 雪场所设备区 (可能采用易 燃可燃保温材 料)等 |
4 |
超快速 |
0.188 |
中等数量到大量的 非难燃(易燃)材料, 高架仓库、易燃液体 和气体或其他快速 不受控的火灾 |
易燃物仓储、 加工厂、没有 防火分隔的机 械式汽车库 |
不允许出现在 商业娱乐新业 态场所。 |
注:1、火灾增长率类型与火势增长速度有关,而不是最终的潜在火势大小。2、
场所举例仅为示例,可根据场所内容的具体情况和不利情况下的假设进行调整。 3、在同一栋建筑内的不同功能或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可能具有不同火灾增长 率。
【条文解析】场所火灾增长率是指火灾的估计增长速度,应对每个场 所可能的火灾增长率进行评估。本表分类与英国BS 9999:2017《建 筑物设计、管理及使用中的消防安全-实施规范》(Fire safety in the design,management and use of buildings- Code of practice)中火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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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分类对应。典型实例也可参考国家《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251-2017表4.6.10。火灾增长速率除了可以通过实验测定之外, 还可以通过模型计算、经验估算以及参考相关文献和引用规范的数据 等方式得到。依据《消防安全工程》GB/T 31593.4-2015附录E.1,在 缺少更多精确的数据时,典型火灾增长类型可参考下表:
表E.1各种设定火灾场景的典型火灾增长类型
设定火灾场景 |
火灾增长速率类型 |
靠近易燃内衬材料的装有软垫的家具 或堆积的家具 |
超快速 |
轻质家具 |
超快速 |
废物堆里的包装材料 |
超快速 |
非阻燃泡沫塑料 |
超快速 |
垂直堆放的纸板或塑料箱 |
超快速 |
被褥 |
快速 |
展台或装有衬褥的工作台隔断 |
快速 |
办公设备 |
中速 |
商店柜台 |
中速 |
铺地材料 |
慢速 |
火灾增长速率和火灾荷载密度都是衡量火灾危险性的重要指标。 同样的火灾荷载可能支持较小的火燃烧较长时间,如得到消防队及时 扑救则所造成的损失较小,或可能支持较大的火燃烧较短时间,则这 种情况的危险性更高,造成的损失更大。火灾的增长速度与可燃物的 燃烧特性、储存状态、空间摆放形式、是否有自动灭火系统、火场通 风排烟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可燃物的引燃温度、临界引燃辐射热流 越低,火灾发展越快,因此液体火灾一般比固体火灾发展要快。当可 燃物沿垂直方向分布时,火灾的发展速度将大大增加。
3.2 场所火灾风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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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火灾风险概况应依据使用人员特性和火 灾增长率确定,具体划分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根据场所火灾风 险概况对场所火灾风险进行分类,共分为三类:一类(火灾危险性高)、 二类(火灾危险较高)、三类(火灾危险性一般),具体划分应符合 表3.2.1-2的规定。
表3.2.1-1场所火灾风险概况
使用人员特性 来自表3.1.1 |
火灾增长率 来自表3.1.2 |
火灾风险概况 |
A 清醒且熟悉所在建筑环 境的使用者 |
1慢速 |
A1 |
2中速 |
A2 | |
3快速 |
A3 | |
4超快速 |
A4 | |
B 清醒且不熟悉所在建筑 环境的使用者 |
1慢速 |
B1 |
2中速 |
B2 | |
3快速 |
B3 | |
4超快速 |
B4 | |
C 有可能处于睡眠、头脑 不清醒状态的使用者 |
1慢速 |
C1 |
2中速 |
C2 | |
3快速 |
C3 | |
4超快速 |
C4 |
注:A4、B4、C4场所风险概况含有超快速火灾增长率,不允许出现在商业娱乐 新业态场所。
表3.2.1-2场所火灾风险分类
场所火灾风险 类别 |
场所火灾风险概况来自表 3.2.1-1 |
场所示例 |
一类 |
C2、C3 |
轰趴馆(含酒吧、KTV等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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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
A3、B3、C1 |
实景剧本娱乐场所(密室 逃脱、真人CS)等 |
三类 |
A1、A2、B1、B2 |
桌面剧本娱乐场所、室内 冰雪活动场所冰雪活动区 (冷区)等 |
注:1、在同一栋建筑内的不同功能或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采取有效火分隔 后可分别评估其火灾风险类别。
【条文解析】火灾风险概况应反映场所的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 (表3.2.1-1),场所火灾风险概况根据火灾危险性简化归纳为三类(表 3.2.1-2)。场所的风险概况应根据场所实际特点并考虑可能的不利情 况,不能仅依据场所名称套用。
3.3基于火灾风险分类的消防技术基本要求
3.3.1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三类的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消防设计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场所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耐火极限不低 于2.00h的防火隔墙、乙级防火门和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性楼板)。
2场所的室内装修含其附设的固定装饰物和大型道具(视为固定 家具)的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 火规范》GB 50222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场所内采用的安全防护 材料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
3场所设于商业综合体内时,安全疏散人数计算宜按实际使用人 数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商业建筑的相 关规定取较大值执行。
4场所的安全疏散距离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中“其它建筑”执行。
5场所内使用人数超过20人的厅(室)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1.1m 的疏散通道,活动座椅宜采用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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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疏散门,疏散走道及其尽端、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顶棚、墙 面和地面,不应使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不得设置遮 挡、误导人员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 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不 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
7场所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中“商店、商店建筑”执行。室内消火栓 箱内宜增设消防软管卷盘,喷头不宜采用隐蔽式洒水喷头,建筑灭火 器配置不应低于中危险级。
8场所内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浙江省现行有关 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9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 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消防配电线路的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 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0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 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 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应选用冷光源的照 明灯具,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
11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灯具、插座 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的 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B1级 的材料。
12 场所内疏散指示灯具应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 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13 建筑内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 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 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lx。建筑内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 低于3.0lx。
14 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末端配电箱宜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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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剩余电流探测器或线路温度探测器等装置。
15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配电回路应设置电源监 控系统。
16 场所内应设置声音或视频警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将 其音响、画面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7 设于既有建筑内的场所的消防设施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的消 防设施等级。
【条文解析】基于此类场所的人员为清醒状态但不熟悉环境、火灾增 长率在中速、慢速的情况,虽然场所属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 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场所,但如套用“其 它公共场所”的要求会降低消防安全性,不能保证场所火灾增长率保 持在中速及以下水平,因此明确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内部 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与其 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隔措施中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且不应低于所在建筑本身楼板耐火极限要求。
3.3.2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二类的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消防设计除应 满足本导则第3.3.1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所所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 以下楼层,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 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无可开启外窗且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 ㎡风险商业娱乐新业态 场所,应按相关规范的规定在建筑的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排烟排 热设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顶层的排烟排热设施的面积应按设置区域地面面积的 2%确定,且不得小于3.0 ㎡。
2)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排烟排热设施,单个排烟 排热设施的面积不应小于1 ㎡,且间距不宜大于20m,下沿距室内地 坪的高度不宜小于楼层高度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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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在顶层或有外墙的场所,当有隔声要求无法设置排烟排 热设施时,可在同一防火分区的公共区域设置。
4)排烟排热设施宜按每个防烟分区在屋顶和建筑外墙上均匀布 置,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5)机械排烟场所设有可开启外窗时,可开启外窗的面积可计入 排烟排热设施面积;带有温控功能的可开启设施的开启面积,应按开 启扇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场所内部应结合场所特点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 墙、乙级防火门(窗)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版)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划分独立的 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面积不宜超过400亩。
4 场所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 (应考虑房间隔墙及影响疏散的固定隔断阻挡)不应大于15米。
5场所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当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距离不应大于30米,位于袋形走 道两侧或尽端时距离不应大于15米。当场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其疏散距离可增加25%。
6场所房间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可设置1个:
1)设置在地上楼层,建筑面积不大于75而。
2)设置在地下一层(含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50 ㎡且经 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
7场所内室内装修含其附设的固定装饰物和大型道具(视为固定 家具)的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 火规范》GB 50222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关规定。
8设于既有建筑内的场所应利用原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当原建 筑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时,应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应保 证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9场所内自动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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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37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关规定。符合局部应用系统设 置条件的场所可采用局部应用系统,与原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合用时,可不增加原建筑室内消防系统的设计流量。喷 头不应采用隐蔽式洒水喷头且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10场所内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建筑灭火器。
11下列二类火灾风险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当房间为无可开启外窗(或设固定窗) 房间且单个房间面积大于或等于50 ㎡(或多个无可开启外窗房间总 面积大于或等于200 ㎡);当房间为有窗房间且单个房间面积大于或 等于100 ㎡;
2)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的场所。
12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的场所,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其排烟系统设计除了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 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的相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房间面积大于或等于50 ㎡时应设置排烟口,房间面积小于 或等于50 ㎡时宜设置排烟口;内走道均应设置排烟口,且其排烟系 统宜独立设置。
2)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4.6.3条、第4.6.4条的相关要求通过计算确定(其中第 4.6.3条第1款有关排烟量的计算可按《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 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指南》第7.2.29条执行); 当房间面积均小于50 ㎡时,房间内可不设置排烟口,但内走道排烟 系统的排烟量应符合《指南》第7.2.25条的规定。
3)内走道和设有排烟口的房间应设置补风口,补风口的布置应 有利于排烟和人员疏散;当采用机械补风时,该场所(含内走道和房 间等)不应与其他区域共用补风系统。
13 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内消防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低于1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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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场所内火灾报警联动应设置“一键开锁”装置(包括但不限 于门禁、电子锁、机械锁等影响疏散的锁具,推闩式外开门除外)。
15 场所所在建筑主体应设置具有切断场所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 非消防电源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当非电气火灾需要切断正常照明 时,宜在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时切断,利于人员的疏散。
16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条文解析】对比三类火灾风险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本条在场所设 置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单元划分、疏散设计、装修材料、消防设施 等方面明确了需要加强的设计原则。根据场所特点进一步划分面积较 小的独立防火单元,能有效控制火灾发展规模及速度,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单元或场所分隔,且设有不少于2个 疏散门,疏散门为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现行规范对此类场 所的疏散距离无针对性要求,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中“其它建筑”执行则疏散要求过低,结合英国BS 9999:2017《建筑 物设计、管理及使用中的消防安全-实施规范》(Fire safety in the design,management and use of buildings- Code of practice)标准中相对 应风险概况所允许最大疏散距离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版)表5.5.17对疏散距离的要求,明确了此类 场所疏散距离控制要求;考虑到此类场所的特点及风险概况,房间设 置1个疏散门的条件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5.5.15条也做了适当加强提高;此类场所室 内火灾负荷较大、电线线路较多,装修材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关规 定实行,在场所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及自动报警系统时装修材料燃烧 性能等级也不能降级。采用无窗房间的应提高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或安装能被击破的观察窗。
3.3.3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一类的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消防设计除 应满足本导则第3.3.2条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消防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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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规范、标准及规定中有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要求。 【条文解析】一类火灾风险场所的所有消防设计内容,包括场所设置 位置、防火分隔、防火单元划分、疏散距离、装修材料、消防设施等, 均应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中有关“歌 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要求设计。
3.3.4由多种使用功能组成的同一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或同一新业态 场所可作为多种功能使用,当不同使用功能之间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 隔措施,且火灾风险分类较高场所占本防火分区(或防火单元)建筑 面积比例超过10%时或超过300 ㎡时,应按照消防要求较高的部分确 定整个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条文解析】《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4.1.1条明确 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部分新业态场 所将多种使用功能组合在同一场所内,如小型剧场和餐厅组合,演出 (娱乐功能)和餐厅组合等等,多种功能的组合,有效地吸引了客流, 但也带来了新的火灾危险。当多种功能之间无法采取或未采取有效的 防火分隔时,应按照消防要求较高的部分确定整个场所的消防安全要 求。避免用消防要求较低的使用功能申报,而实际按消防要求较高的 功能使用,比如用餐厅、咖啡厅申报,实际带有演出、卡拉OK等消 防要求较高的歌舞娱乐功能。
3.3.5经营服务对象主要为儿童的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部委)、行 业及地方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中有关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规定 外,还应确保儿童活动用房的公共区域至少有一处靠外墙并设置消防 救援口等可供消防救援用的设施。
3.3.6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应满足所在建筑不同时间对安全疏散的要 求,并不受所在建筑或所在建筑其他营业场所停止营业的影响。
【条文解析】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大多分布在繁华地段的写字楼和商 圈内,对于主体商业营业结束后,仍需对外经营的,如桌面剧本娱乐 经营场所可能通宵经营,其安全疏散不应受主体商业和其他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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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营业的影响,并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3.3.7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装饰装修设计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 除、遮挡消防设施或器材及其标识、疏散指示标志、疏散出口、疏散 走道等,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防烟分区及其分隔,不 应影响消防设施或器材的使用功能和正常操作。
3.3.8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内风管、桥架等的包覆或装饰材料、绝热 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且不应降低其防火性能或影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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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4.1一般规定
4.1.1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人员处于清醒但不熟悉环境状态,火 灾增长率为中速。依据本导则第3章综合判断场所火灾风险概况为 B2,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三类。
4.1.2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满足本导则第3.3.1条三类火灾风险商 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消防设计相关要求。
【条文解析】依据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特点及调研,火灾风险类别 为三类,在满足本导则3.3.1条的基础上,根据场所特点尚应满足本 章其它要求。当场所因游戏剧情需要设置大量复杂布景时,应按照第 6章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求执行。
4.2建筑设计
4.2.1场所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内,且应满足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 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 (消防【2023】26号)设置地点要求。设于办公综合楼内时,不应 与同一楼层办公部分共用安全出口。
【条文解析】场所与住宅合建的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 规范》GB 55037-2022第4.3.2条住宅与非住宅功能合建的相关规定, 同时需满足(消防【2023】26号)设置地点要求:“所在建筑应当 为合法建筑,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 内;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彩钢板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 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毗连甲乙类危险品仓库。经 营服务对象主要为儿童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 以上楼层。”根据调研,此类桌面剧本娱乐场所较多设置在办公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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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根据《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2019第5.0.2条,明确不 能与办公部分同层共用安全出口。
4.2.2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布景材料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 的材料。
【条文解析】桌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确需布置少量布景时,不得使 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不得违规使用布条、帷幔、模型道具 等易燃可燃装饰物及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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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5.1一般规定
5.1.1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有较多复杂布景及道具,依据本导则 第3章综合判断场所火灾风险概况为B3,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二类。 5.1.2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满足本导则第3.3.2条二类火灾风险 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消防设计相关要求。
5.2建筑设计
5.2.1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设置在商业建筑(含经有关部门批准 作为商业使用的建筑)内,且满足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关 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消防【2023】 26号)中设置地点要求。
【条文解析】(消防【2023】26号)设置地点要求:“所在建筑应 当为合法建筑,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置在住宅建 筑内;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彩钢板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 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毗邻甲乙类危险品仓库。经 营服务对象主要为儿童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 以上楼层。”
5.2.2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包含各个主题单元、疏散区域以及配套 的功能用房。每个主题单元应按本导则3.3.2条第3款要求的防火分 隔划分为面积不大于400 ㎡独立的防火单元。当布置在地下一层(含 半地下室)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场所位于这些楼层的每层建筑 面积不应超过其所在建筑规范允许的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同一主题 单元内有多个布景时,应采用不燃性隔断进行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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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2主题单元和布景空间示意
【条文解析】为阻止火灾快速蔓延,保证疏散时间,实景剧本娱乐经 营场所需要结合主题单元划分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主题单元之间及 与场所的其他部位之间均需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到顶。设于地下一 层(含半地下室)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还需要控制位于这些楼 层的每层场所的规模。
5.2.3主题单元内的布景房间疏散距离应满足本导则3.3.2条第4款, 且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保证人员出门后有两个及以上 不同方向的疏散路径;无法满足时,主题单元内应设置环形的内部通 道(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除包含在布景空间内一次嵌套的 空间外,各布景空间应至少有一个疏散门开向主题单元内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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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景空间应至少有一M开向主鮮元肉都通道或直装开觴折 疏道走道且不应布置在■型走道的两侧成尽筠
图5.2.3布景平面疏散示意
【条文解析】各布景空间应至少有一个疏散门开向疏散通道或主题单 元内部通道。布景空间内允许有一次嵌套空间门开向布景空间,当布 景需要形成多次嵌套空间时,需按照本条要求,增设直接开向疏散通 道或主题单元内部通道的疏散门。
5.2.4当布景空间之间设置的连通口或游戏路径存在不符合消防规范、 标准有关疏散要求时,该连通口、游戏路径不得作为疏散路径,在布 景空间内需另外设置直通主题单元内部通道或直接通向场所疏散走 道的疏散门。
5.2.5游戏布景的门作为疏散门时应能在关闭后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布景空间中控制人员出入和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出口门应具有在火 灾时自动释放的功能,且人员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即能容易地从内部打 开,在门内一侧的显著位置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所有受出入口控制装 置控制的门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启动时自动联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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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室内装修含其附设的固定装饰物和大型 道具(视为固定家具)的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关规定。 主题单元内的游戏布景、游戏设施及道具、防撞条(带)等材料不得 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挂件、塑料 仿真植物、氢气球、模型道具等易燃可燃装饰造型。
5.2.7游戏布景内严禁设置点蜡、烧纸、焚香、焰火、闪电、火花等 使用明火的场景。
5.3消防设施
5.3.1布景内的消火栓或轻便消防水龙不应被隐蔽遮挡且应方便取用。 消火栓箱门不宜采用玻璃材质,应设置明显发光标识。
5.3.2场所的每个主题单元的布景空间内和运营管理或监控室应按严 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布景空间内的灭火器不应被隐蔽遮挡且应设置 明显发光标识,方便取用。
5.3.3当同一主题单元有多个布景空间时,每个布景空间均应设置消 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 下的墙面或地面上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 距不应大于10m,当场所因游戏情节需要设置多个厅室、嵌套分隔或 设有限制游戏人员活动路径的装置时,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 大于5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0m。
【条文解析】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布景和道具 采用可燃物较多,疏散线路与游戏路径不一致,玩家对场地不熟悉, 部分布景空间内存在嵌套情况,因此提高区域内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布 置的要求。
5.3.4当主题单元内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常亮影响游戏效果时,可采取 平时不点亮仅应急点亮的方式。主题单元内疏散指示灯具平时不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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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域,应急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条文解析】实景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布景和道具 采用可燃物较多,疏散线路与游戏路径不一致,玩家对场地不熟悉, 较多布景空间内存在非消防时为营造氛围,存在疏散指示灯平时不点 亮的情况,因此提高区域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要求。
5.3.5火灾确认后,应急照明应能手动/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场 所内经常有人值班的区域应设置控制系统的手动启动按钮,不少于1 处。
5.3.6明显部位应设置用于直接启动本区域火灾声警报器的手动火灾 报警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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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室内冰雪场所
6.1一般规定
6.1.1室内冰雪场所冷区、除设备区之外的非冷区,参与人员为清醒 但不熟悉环境,火灾速率一般为慢速或中速。依据本导则第3章综合 判断场所火灾风险概况为B2,场所火灾风险类别为三类。
【条文解析】室内冰雪场所融雪机房、制冰机房、制冷机房等设备区 与场所内其它区域及各设备房之间应按本导则及现行规范采取防火 分隔措施,室内冰雪场所冷区、除设备区之外的非冷区风险类别为三 类。
6.1.2室内冰雪场所应满足本导则第3.3.1条三类火灾风险的商业娱乐 新业态场所的消防设计相关要求。
【条文解析】此为室内冰雪场所一般情况,当某室内冰雪场所因为功 能场景及运营需要存在较多布景材料、防撞材料时,应根据实际不利 情况考虑,相应提高其风险类别及消防设计要求。
6.2建筑设计
6.2.1室内冰雪场所在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两个直通走道、公共 区域(可利用公共卫生间、楼梯间及前室的开口)或大空间区域的消 防救援口(滑雪坡道区域除外)。确有困难时,不靠外墙的防火分区, 至少应设置两个通向相邻设有消防救援口防火分区的走道、公共区域 或大空间的连通口(此连通口不得采用防火卷帘)。
【条文解析】室内冰雪场所为了保温要求,外墙往往全封闭或场所不 靠外墙设置,为保证消防救援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利用消防救援口实施 灭火救援,参照《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浙消﹝2020﹞166号)第2.2.1条、2.2.2条商店建筑要求设置 消防救援口。
6.2.2室内冰雪场所冷区与非冷区、冷区与周边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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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乙级防火门和符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耐 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条文解析】一般情况下,室内冰雪场所冷区与非冷区、冷区与周边 其他场所需要采取防火隔墙分隔。对于功能上联系紧密的配套非冷区, 如滑冰场的换鞋区与冰场之间,可采取防火卷帘分隔。设计上为了增 加配套场所与冷区之间视觉通透性、互动性,可以局部采用乙级防火 窗、满足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玻璃墙或防火卷帘分隔。但以上防火卷 帘的设置均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 第6.5.3条的规定。防火分隔措施中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不 应低于所在建筑本身楼板耐火极限要求。
6.2.3室内冰雪场所配套的配电间、融雪机房、制冰机房、制冷机房 等辅助功能用房与建筑的其他部位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 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分隔,墙上的门采用甲级防火门。
【条文解析】室内冰雪场所与传统业态有所不同的区域主要在冷区及 制冷等设备机房区域,设备区是室内冰雪场所中风险概况较高的区域, 设备区与场所内其它区域及设备房之间应按本条及现行规范采取严 格防火分隔措施。设备区之外的非冷区一般可根据具体功能按传统业 态设计。
6.2.4室内冰雪场所的冰面、雪面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防火分区面积超出现行规范要求的,需经专项技术论证和合规判定后 确定相应防火分区大小、划分方法以及保障消防安全的相关技术措施。 当室内冰雪场所设于商店营业厅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 通用规范》GB 55037中相应商店营业厅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
【条文解析】室内冰雪场所往往是类似体育馆的大空间,属于有特殊 要求的建筑,使用上要求空间的连续性,受空间条件限制难以分隔,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8条和第2.1节的规 定,按规定程序采取特殊消防设计,做专项技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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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室内冰雪场所疏散人数应按照设计最大峰值客流量加上工作人 员数量且不少于更衣柜数的1.1倍取值。应设置人流统计系统,确保 雪场内高峰时刻聚集人数不大于设计最大疏散人数。
【条文解析】现行规范对此类场所人员密度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冰雪 活动场所如娱雪区、滑雪区和滑冰区,人员密度差别较大。《中国滑 雪场所管理规范》(2017年修订版)规定,为保证安全,原则上在 初级道、中级道和高级道上滑雪者的数量与滑雪道面积比例为:初级 1人不小于50平方米,中级1人不小于70平方米,高级1人不小于 80平方米。此外,北京市地方标准《滑雪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DB 11/T 875-2012)规定,滑雪场所在经营期间,滑雪者人均运动 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根据接待能力,严格控制人员数量。由于 滑雪场等室内冰雪场所内部温度较低,人员进入滑雪场前需要先进行 更衣,存衣柜按照1人1柜进行管理,在一些特殊的时间段,如节假 日,瞬时游客数量可能超过存衣柜数量,因此设计接待游客数量要在 设计存衣柜数量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
6.2.6室内冰雪场所除滑雪道之外区域均应考虑人员疏散距离,冷区 疏散距离不应超过30米。当滑雪道中间设有可供人员长时间停留的 平台时,应考虑平台人员疏散。
【条文解析】滑雪道上无人员长期停留,可不考虑滑雪道区域疏散距 离。当滑雪道上部及下部平台疏散已作考虑,中间设有小面积缓冲平 台时,因实际使用中人员停留时间短且开口难设置,故不考虑其疏散, 如该平台面积较大,功能上考虑人员长时间停留,则应考虑平台的人 员疏散。
6.2.7设置室内冰雪场所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规范 要求。对于采用新工艺保温材料超出现行规范要求的,应按规定程序 采取特殊消防设计,做专项技术论证。
6.2.8室内冰雪场所内部顶面、墙面、地面、游乐设施内部构筑物和 雕塑、布景、防撞垫的内部填充材料等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内部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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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柱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室内不得设置和悬挂可燃物。
【条文解析】对于娱雪区及滑雪区,由于其内部覆盖人工制造出的真 雪,其中滑道部分除雪以外基本未布置其他物品,娱雪区部分会有游 乐设施、装饰物等,滑雪区部分可能会有橡胶垫、缓冲装置等,防火 分区的设置已经将冰面、雪面面积扣除,因此要求这些物品均采用不 燃材料,保证较小的火灾荷载。
6.2.9室内冰雪场所内设施设备、管道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 材料,且不得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B1级的防冻包裹材料,穿越保 温层的电气线路宜集中敷设,并应采取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且不应影响电缆的绝缘性能。
【条文解析】管道保温材料不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范围内,现行建筑 规范未对其燃烧性能限制,室内冰雪场所管道防冻材料较多,应对此 做出限制。
6.3消防设施
6.3.1非冷区室内消火栓应采用湿式系统,冷区应尽量在非冷区的室 内消火栓保护半径内,确有困难时,冷区内应设置与低温环境相适应 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应设保温。
【条文解析】室内冰雪场所冷区在运营时温度维持在零下,由于温度 较低,即使发生火灾,火灾也不会迅速蔓延扩大。非冷区更衣区、后 勤区等区域可燃物较多,应按规范设置湿式消火栓系统。
6.3.2室内冰雪场所非冷区的自动灭火系统应采用湿式系统。当冷区 仅作为冰雪娱乐功能(滑雪、娱雪等)且不设置可燃物时,冷区可不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喷淋管道应设保温。
【条文解析】室内冰雪场所冷区在运营时温度维持在零下,且大面积 被冰雪所覆盖,多数场馆在此区域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是在非运 营期间,该区域的温度会恢复到室温,如改变该场所用途,会存在有 可燃物的安全隐患,所以要求改变用途或设置可燃物的冷区亦应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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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保护。
6.3.3室内冰雪场所非冷区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冷区应尽量 在非冷区的灭火器保护半径内,确有困难时,冷区应结合现场条件配 置与低温环境相适应的灭火器,配置不应低于中危险级。
6.3.4室内冰雪场所不应采用液氨等易燃易爆的物质作为制冷剂。
【条文解析】由于氨本身的易燃易爆特点,具有较大危险性,对于冰 雪活动场所,不应采用液氨等易燃易爆的物质作制冷剂。
6.3.5室内冰雪场所冷区可不设置排烟设施,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室内冰雪场所冷区不应设置可燃物;
2冷区与其他区域防火分隔措施应满足本导则第6.2.2条的要求; 当冷区空间跨越多个楼层时,除冷区的首层与周边非冷区可采用防火 卷帘分隔外,其余各层冷区与非冷区应采用固定防火分隔措施。
【条文解析】当冷区上部为通高空间、冷区上部空间与上部楼层周边 非冷区采用固定防火分隔措施(如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玻璃墙等), 仅在冷区所在的首层与周边非冷区采取防火卷帘分隔时,可不设置排 烟设施。
6.3.6室内冰雪场所的电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本导则三类火灾风险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 的相关规定。
6.3.7冷区内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走道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不小于10 lx,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5h;冷区侧边墙壁应采用特大 型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3.8冷区应设置应急广播,沿冷区外墙及娱雪区构筑物应设置声光 报警器。
6.3.9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满足设置场所火灾初期特征参数的探测报 警要求。当火灾探测器设置在冷区高大空间时,应考虑机械震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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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位移等因素引起的偏差,并考虑飞雪颗粒、烟气分层现象和空间 气流对探测器的灵敏度的影响。
6.3.10 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应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火灾参数的 火灾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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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规定名录
下列规范、标准、规定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 是注日期(版本号)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号)的版本适用于 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导则。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消防安全工程》GB/T 31593
《消防词汇》GB/T 590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58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浙江省 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 全指南(试行)的通知》消防〔2023〕26号
英国BS 9999:2017 Fire safety in the design,management and use of buildings- Code of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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