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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⅛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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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022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考点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确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2.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和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 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考点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海因里希法则、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1.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 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 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危险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 承受程度。
一般用风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风险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与严重性的结合给出,即
R=f(F,C)【理解为R=F×C】
R—风险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对于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可分为人、机、环境、管理4类风险。
3.海因里希法则
在机械事故中,伤亡、轻伤、不安全行为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 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 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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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法则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 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后果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 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4.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 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 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 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例 如,炸药、旋转的飞轮等属于第一类危险源。
(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 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
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例如,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等。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 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
5.安全、本质安全
(1)安全
系统工程中的安全概念,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事物,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因素, 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危险性是对安全性的隶属度;当危险性低于某 种程度时,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安全工作贯穿于系统整个寿命期间。
(2)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 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人为失误也不会出现问题)
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 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2)故障-安全功能(机械故障也不会导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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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其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 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生产中"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 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为追求的目标。
第二节 事故致因及安全原理
【考点一】事故致因原理
1.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事故频发倾向是指个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 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工人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他们的存在是 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企业中减少了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
因此,人员选择就成了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生理、心理检验,从众多的求职人 员中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特征及动作特征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就业,而把企业中的所谓事故 频发倾向者解雇。
频发倾向理论是早期的事故致因理论,显然不符合现代事故致因理论的理念。
2.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1)遗传及社会环境
(2)人的缺点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
(5)伤害
困1-1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一样,把大多数工业事故的责任都归因 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过于绝对化和简单化,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3.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博德(Frank Bird)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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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不足-管理
(2)基本原因-起源论
(3)直接原因-征兆
(4)事故-接触
(5)受伤-损坏-损失
日本北川彻三,作了一些修正,提出新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的基本原因应该包括 3个方面:
(1)管理原因。企业领导者不够重视安全,作业标准不明确,维修保养制度方面的缺陷, 人员安排不当,职工积极性不高等管理上的缺陷。
(2)学校教育原因。小学、中学、大学等教育机构的安全教育不充分。
(3)社会或历史原因。社会安全观念落后,安全法规或安全管理、监督机构不完备等。
北川彻三认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4个方面:
(1)技术原因。机械、装置、建筑物等的设计、建造、维护等技术方面的缺陷。
(2)教育原因。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及操作经验,不知道、轻视操作过程中的危险性和安全 操作方法,或操作不熟练、习惯操作等。
(3)身体原因。身体状态不佳,如头痛、昏迷、癫痛等疾病,或近视、耳聋等生理缺陷, 或疲劳、睡眠不足等。
(4)精神原因。消极、抵触、不满等不良态度,焦躁、紧张、恐惧、偏激等精神不安定, 狭隘、顽固等不良性格,以及智力方面的障碍。
在上述的4种间接原因中,前面两种原因比较普遍,后面两种原因较少出现。
4.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概述
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 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
第一类伤害是由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
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
(2)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伤害事故原因是:
1)接触了超过机体组织(或结构)抵抗力的某种形式的过量的能量。
2)有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正常能量交换受到了干扰(如窒息、淹溺等)。
因而,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同时,也常常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达及人 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5.事故防范对策
从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出发,预防伤害事故就是防止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防止人体 与过量的能量或危险物质接触。
在工业生产中经常采用的防止能量意外释放的屏蔽措施主要有下列11种:
(1)用安全的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例如,在容易发生触电的作业场所,用压缩空气动 力代替电力,可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还有用水力采煤代替火药爆破等。应该看到,绝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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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事物是没有的,以压缩空气做动力虽然避免了触电事故,但是压缩空气管路破裂、脱落 的软管抽打等都带来了新的危害。
(2)限制能量。即限制能量的大小和速度,规定安全极限量,在生产工艺中尽量采用低能 量的工艺或设备。这样,即使发生了意外的能量释放,也不致发生严重伤害。例如,利用低 电压设备防止电击,限制设备运转速度以防止机械伤害,限制露天爆破装药量以防止个别飞 石伤人等。
(3)防止能量蓄积。能量的大量蓄积会导致能量突然释放,因此,要及时泄放多余能量, 防止能量蓄积。例如,应用低高度位能,控制爆炸性气体浓度,通过接地消除静电蓄积,利 用避雷针放电保护重要设施等。
(4)控制能量释放。例如,建立水闸墙防止高势能地下水突然涌出。
(5)延缓释放能量。缓慢地释放能量可以降低单位时间内释放的能量,减轻能量对人体的 作用。 例如,采用安全阀、逸出阀控制高压气体;采用全面崩落法管理煤巷顶板,控制地 压;用各种减振装置吸收冲击能量,防止人员受到伤害等。
(6)开辟释放能量的渠道。例如,安全接地可以防止触电,在矿山探放水可以防止透水, 抽放煤体内瓦斯可以防止瓦斯蓄积爆炸等。
(7)设置屏蔽设施。屏蔽设施是一些防止人员与能量接触的物理实体,即狭义的屏蔽。屏 蔽设施可以被设置在能源上,如安装在机械转动部分外面的防护罩;也可以被设置在人员与 能源之间,如安全围栏等。人员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可看做设置在人员身上的屏蔽设施。
(8)在人、物与能源之间设置屏障,在时间或空间上把能量与人隔离。在生产过程中有两 种或两种以上的能量相互作用引起事故的情况,例如,一台吊车移动的机械能作用于化工装 置,使化工装置破裂,有毒物质泄漏,引起人员中毒。针对两种能量相互作用的情况,应该 考虑设置两组屏蔽设施:一组设置于两种能量之间,防止能量间的相互作用; 另一组设置于能量与人之间,防止能量达及人体,如设置防火门、防火密闭等。
(9)提高防护标准。例如,采用双重绝缘工具防止高压电能触电事故,对瓦斯连续监测和 遥控遥测以及增强对伤害的抵抗能力,用耐高温、耐高寒、高强度材料制作个体防护用具等。
(10)改变工艺流程。如改变不安全流程为安全流程,用无毒少毒物质代替剧毒有害物质等。 (11)修复或急救。治疗、矫正以减轻伤害程度或恢复原有功能;做好紧急救护,进行自救 教育;限制灾害范围,防止事态扩大等。
6.轨迹交叉理论
(1)主要观点是: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于同一时间、同一空间, 或者说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相遇,则将在此时间、空间发生事故。(共同作用) 轨迹交叉理论作为一种事故致因理论,强调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占有同样重要 的地位。
按照该理论,可以通过避免人与物两种因素运动轨迹交叉,即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同时、同地出现,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2)轨迹交叉理论作用原理
轨迹交叉理论将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 基本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
7.系统安全理论
(1)系统安全理论的主要观点
系统安全理论包括很多区别于传统安全理论的创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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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事故致因理论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的故障在事 故致因中作用的传统观念,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的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 性,从而避免事故。
2)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通常所说的安全或危 险只不过是一种主观的判断。能够造成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称做危险源,来自某种危险源的 造成人员伤害或物质损失的可能性叫做危险。危险源是一些可能出问题的事物或环境因素, 而危险表征潜在的危险源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机会,可以用概率来衡量。
3)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可以减少来自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应减少总的危险性 而不是只消除几种选定的危险。
4)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有时不能完全认识危险源和危险,即使认识了现有的危险源, 随着技术的进步又会产生新的危险源。受技术、资金、劳动力等因素的限制,对于认识了 的危险源也不可能完全根除,因此,只能把危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即可接受的危险。 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万一发生事故,把伤害和 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上。
8.综合原因论
事故是社会因素(基础原因)、管理因素(间接原因)和生产中危险因素(事故隐患)(直 接原因)被偶然事件触发所造成的后果。
事故调查过程则与上述相反,为:
事故现象→事故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础原因。
【考点二】安全原理
系统原理 |
动态相关性原则、整分合原则、 反馈原则、封闭原则 |
人本原理 |
动力原则、能级原则、激励原则、行为原则 |
预防原理 |
偶然损失原则、因果关系原则、 “3E”原则、本质安全化原则 |
强制原理 |
安全第一原则、监督原则 |
(一)系统原理及原则
1.系统原理的含义
管理系统具有6个特征,即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和适应性。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生产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护设备与设 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等。
安全贯穿于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安全生产管理是全方位、全天候且涉及全体人员的管理。
2.运用系统原理的原则
(1)动态相关性原则
构成管理系统的各要素是运动和发展的,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显然,如果管理系统的 各要素都处于静止状态,就不会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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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分合原则。
高效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综合,这就是整分 合原则。
运用该原则,要求企业管理者在制定整体目标和进行宏观决策时,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其中, 在考虑资金、人员和体系时,都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虑。
(3)反馈原则。
反馈是控制过程中对控制机构的反作用。成功、高效的管理,离不开灵活、准确、快速的反 馈。
企业生产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所以必须及时捕获、反馈各种安全生产信息, 以便及时采取行动。
(4)封闭原则。
在任何一个管理系统内部,管理手段、管理过程等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 有效的管理活动,这就是封闭原则。
封闭原则告诉我们,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各管理机构之间、各种管理制度和方法之间,必 须具有紧密的联系,形成相互制约的回路,才能有效。
(二)人本原理及原则
1.人本原理的含义
在管理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人本原理。
以人为本有两层含义:一是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本展开的,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 理的客体,每个人都处在一定的管理层面上,离开人就无所谓管理; 二是管理活动中,作为管理对象的要素和管理系统各环节,都是需要人掌管、运作、推动和 实施。
2.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
(1)动力原则。
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够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这就是动力原则。 对于管理系统,有三种动力,即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
(2)能级原则。
现代管理认为,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并且可以按照能量的大小顺序排列,形成管 理的能级,就像原子中电子的能级一样。在管理系统中,建立一套合理能级,根据单位和个 人能量的大小安排其工作,发挥不同能级的能量,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这 就是能级原则。
(3)激励原则。
管理中的激励就是利用某种外部诱因的剌激,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手段激发 人的内在潜力,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是激励原则。人的工作动力来 源于内在动力、外部压力和工作吸引力。
例如,车间主任和员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为他们营造个人进取机会,大大激励了他们 的工作热情。
(4)行为原则。
需要与动机是人的行为的基础,人类的行为规律是需要决定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指 向目标,目标完成需要得到满足,于是又产生新的需要、动机、行为,以实现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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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防治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预防原理及原则
1.预防原理的含义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预防为主,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 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这就是预防原理。
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坏以及环境破坏的场合,事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
事故后果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都是随机的、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 产生完全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损失的偶然性。无论事故损失的大小,都必须做好预防 工作。
如爆炸事故,爆炸时伤亡人数、伤亡部位、被破坏的设备种类、爆炸程度以及事后是否有火 灾发生都是偶然的,无法预测的。
(2)因果关系原则。
事故的发生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只要诱发事故的因素存在,发生事 故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或迟或早而己,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
(3)“3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可归结为4个方面: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 体和态度原因以及管理原因。针对这4方面的原因,可以采取3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 对策、教育对策和法制对策,即所谓“3E”原则。
(4)本质安全化原则。
本质安全化原则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 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本质安全化原则不仅可以应用于设备设施,还可以应用于建设 项目。
(四)强制原理及原则
1.强制原理的含义
所谓强制就是绝对服从,不必经被管理者同意便可采取控制行动。
2.运用强制原理的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当生产 和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为主,生产和其他工作要服从于安全,这就是安全 第一原则。
(2)监督原则。
监督原则是指在安全工作中,为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职 责,对企业生产中的守法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节 安全心理与行为
【考点一】人的行为模式
(一)生理学意义的行为模式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莱维特( H. J. Leavitt) 将人的生理学行为模式归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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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剌激→肌体感受(五感)→大脑判断(分析处理)→行为反应→目标的完成。
从因果关系分析,外部剌激同行为反应之间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相同的刺激会引起不同的安全行为,如同样是听到危险信号,有的积极寻找原因、 排除险情、临危不惧,有的会逃离现场。
第二,相同的安全行为有可能来自不同的剌激,如有的是领导重视安全工作,有的是有安 全意识,有的可能是迫于监察部门监督,有的可能是受教训于重大事故。
根据上述人的行为反应模式,可知人为失误主要表现在人感知环境信息方面的差错;信息刺 激人脑,人脑处理信息并作出决策的差错;行为差错等方面。
(1)感知差错
(2)判断、决策差错
(3)行为差错
(二)社会学意义的行为模式
从人的社会属性角度分析,人的行为遵循的行为模式:
需要→心理紧张或兴奋→动机→目标导向→目标行动→安全行为→需要满足紧张消除→新 的需要
需要是一切行为的来源,人有安全的需要就会有安全的动机,从而就会在生产或行为的各个 环节进行有效的安全行动。
因此,需要是推动人们进行安全活动的内部原动力。动机是为满足某种需要而进行活动的念 头和想法,是推动人们进行活动的内部原动力。动机与行为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以下方面:
(1)同一动机可引起种种不同的行为
(2)同一行为可出自不同的动机
(3)合理的动机也可能引起不合理甚至错误的行为
【考点二】影响人行为的因素
影响人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性心理、社会心理、生理等,既有客观性因素,也有 主观性因素。
对于客观性因素,主要从遵从适应性原则,应用教育的方法来有效控制;而对于主观性因素, 需要通过管理、监督、自律、文化建设等方法来进行控制。在影响人行为的因素中,个性心 理因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个性是指个人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品质的总和。影响个性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性心理特征和个 性倾向性两个方面。
个性心理特征指一个人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主要包括性格、气质、能力和 情绪等。
个性倾向性指一个人所具有的意识倾向,即人对客观事物的稳定程度,主要包括需要、动机、 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是个性中最活跃的因素,它制约着所有的心理活动,表现出 个性的积极性。
(一)个性心理特征对人的行为的影响
1.性格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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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气质与安全
3.能力与安全
4.情绪与安全
(二)个性倾向性对人的行为的影响
1.需要与安全
安全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 ,并且是低层次需要。在企业生产中,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 产保障制度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没有保证生产安全的必要条件,那么这种客观的不安全会使 人产生心理上的不安全感。
2.动机与安全
个体的动机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行为总是来自动机的支配
(2)某种行为可能同时受到多种动机的影响
(3)一种动机也可能影响多种行为
【考点三】与行为安全密切相关的心理状态
(1)省能心理(嫌麻烦,图省事)
例如,一运输工在运输中已发现轨道内一松动铁桩碰了他的车子,但他懒于处理,只向别人 交代了一下,在他第二次运输作业中因此桩造成翻车事故,恰好伤害了自己。
(2)侥幸心理(自以为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结果真的发生)
例如,某滑石矿运输工人不懂爆破知识,为了紧急出矿,抱有侥幸心理冒险进行爆破作业, 结果发生事故,当场被炸死。
(3)逆反心理(产生与常态心理相对抗的心理状态,偏偏去做不该做的事情)
1985年,某厂一工人处于好奇和无知,用火柴点燃乙炔发生器浮筒上的出气口,试试能否 点火,结果发生爆炸,自身死亡。
(4)凑兴心理(从凑兴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或发泄剩余精力,常易导致不理智行为) 如汽车司机争开飞车,争相超车,以致酿成事故的为数不少。
(5)好奇心理(对安全生产的内涵认识不足,于是将好奇心付诸行动,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无证驾驶往往是此种心理使然。
(6)骄傲、好胜心理(总认为别人不如自己,或在特定情况下争强好胜)
一种类型是经常表现为骄傲好胜的性格特征,总认为别人不如自己,满足于一知半解,有些 是工作多年的老工人,自以为技术过硬而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持无所谓态度。 另一种类型是在特定情况、特定环境下的表现,争强好胜,打赌、不认输,这种类型多是青 年工人。
(7)群体心理(人们通过模仿、暗示、服从等
心理因素互相制约)
许多情况下,违反规程的行为无人反对,或有人带头违反规程,这个群体的安全状况就不会 好。应该利用群体心理,形成良好的规范,使少数人产生从众行为,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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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考点一】风险预控
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具有以下优势和鲜明的特点。
一是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流程
二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实现超前预防管理
四是突出风险控制的重点和考核机制
五是建立循环闭合的运行体系
【考点二】安全发展观
(一)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1.安全发展的内涵及根本任务
安全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安全生产。
2.安全发展的基本特征
(1)科学性
(2)战略性
(3)宏观性
(4)导向性
(5)实践性
3.安全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好安全生产问题。
(2)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
(3)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强化安全发展的微观基础。
(4)着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
(5)加快完善安全法制,依法治安。
(6)大力推进安全科技,用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安全发展。
(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针对安全生产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 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揭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体现了新的一个阶段安全 发展观的新内涵。
1.基本要点
(1)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2)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
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 现场)方式暗查暗访,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5)全面构建长效机制。
2.重大意义
(1)确立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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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揭示了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
(3)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
(4)贯穿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5)坚持生命至上,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传递了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
3.指导实践
(1)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推动安全发展。
(2)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整改,推进依法治理。
(4)以最有效的措施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5)以最大的勇气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6)以最严明的纪律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第五节 安全文化
【考点一】企业安全文化现状
杜邦安全文化建立的过程有4个阶段:
自然本能阶段、严格监督阶段、独立自主管理阶段、团队互助管理阶段。这就是对安全文 化理论的模型总结。
【考点二】安全文化的定义与内涵
(一)安全文化的定义
狭义的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安全文化。关于狭义的安全文化,比较全面的是英国安全健康委员 会下的定义: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 产物。
安全文化分为三个层次:
(1)直观的表层文化,如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与秩序。
(2)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中层文化,它包括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部门分工和 安全生产法规与制度建设。
(3)安全意识形态的深层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4)给出了企业安全文化的定义:被企业组织的员工群 体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德和行为规范的统一体。
(二)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特征与主要功能
1.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特征
(1)企业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目标是基本一致的,即“以人为本”,以人的"灵性管理"为基 础。
2.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功能
(1)导向功能 |
从观念入手 |
(2)凝聚功能 |
影响和作用行为 |
(3)激励功能 |
激励员工,自觉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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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辐射和同化功能 |
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考点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的要求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纵向: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横向: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纵向方面包括的人员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班组长、岗位工人。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 防止形式主义。
(4)由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考点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法》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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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的负责人分管的 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责的区分
(1)两类人员的区分关键词: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督促检查。
管理人员:组织并参与工作,督促落实。
(2)有关于责任制、安全投入、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属于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有关于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纠正违章行为、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整改工作属 于管理人员的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安全生产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班组长
班组是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遵守有关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六)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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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 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或物质)保障责任
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 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2)资金投入责任
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 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 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包括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定期组织开 展安全检查;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考点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1)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2)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3)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4)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依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考点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
(三)系统性原则
(四)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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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制度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12.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13.应急管理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4.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岗位安全规范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三同时”制度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制度 |
环境安全 管理制度 | |
目标指标总体原则 |
消防 |
教育培训 |
“三同时”制度 |
安全标志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例行工作 |
劳动防护用品 |
定期巡视检查 |
作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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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双预防制度 |
交通 |
安全工具器使用 |
定期维护检修 |
职业卫生 |
承发包工程 |
防灾减灾 |
特种及特殊危险作业 |
定期检测、检验 | |
设施和费用 |
事故调查 |
岗位安全规范 |
安全操作规程 | |
重大危险源 |
应急管理 |
职业健康检查 | ||
危险物品使用 |
安全奖惩 |
现场作业 |
【考点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
1.起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审核
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
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是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 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4.签发
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 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
6.培训
7.反馈
8.持续改进
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 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
【考点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规性管理
1.明确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保管, 收集合规性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规性进行评价和 修订;各职能部门负责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选择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经过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及时发布。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
根据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及时修订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符合。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培训
6.合规性的评价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的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规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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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员工执行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情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过程控制和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违规事件、事故的处置情况。
合规性评价可以采取会议形式集中进行,更适用于随机和各种检查过程相结合起来进行。
第三节 安全操作规程
【考点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的依据
(1)现行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3)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4)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当处于什么状态,应做哪 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3)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4)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
(5)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
(6)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7)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8)一些特殊要求。
(9)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10)其他要求。
(三)安全操作规程的撰写
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可分为全式和简式。
全式一般由总则或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通常用于范围较 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
简式的内容一般由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企业内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通常采用简 式,规程的文字应简明。为了使操作者更好地掌握、记住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的既定程序 处理,也可以将安全操作规程图表化、流程化。采用流程图表化的规程,可一目了然,便于 应用。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应广泛征求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 过审批,作为企业内部标准严格执行。
随着生产工艺的变化、新设备的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操作的方式和方法也会发生 变化,因此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根据以上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第四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考点一】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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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实习学生
接收中等、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 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注: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三)《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 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
(五)《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
(六)《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考点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法行为的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 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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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4)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5)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补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 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考点三】对各类人员的培训
(一)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 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 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3.培训时间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12学时。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1.初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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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 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 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3.培训时间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 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 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 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
第四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考点一】特种作业人员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 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 离的原则。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4.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式 样、标准及编号。
5.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6.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 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7.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 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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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内容: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 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2)住建部特种作业操作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起重司机,起重司索信号工,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
涉及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内的,由安监总局授权住建部单独发证,只能在本行业内使用,不得 混用。
【考点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复审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2)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 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准予复审合格, 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考点四】对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 临时聘用的人员)。
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入厂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培训重点是:
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④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 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基本确定后进行,由车间一级 组织。培训重点是: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⑥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⑧有关事故案例;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工作岗位确定后,由班组组织,班组长、班组技术 员、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除此之外自我学习是重点。我国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方 式,也是搞好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一种重要方法。进入班组的新从业人员,都应有具体的跟 班学习、实习期,实习期间不得安排单独上岗作业。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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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学习、实习期,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应按照行业的规定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确定。实习期满, 通过安全规程、业务技能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③有关事故案例;
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 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 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重新上岗作业应重新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均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行业规定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规定的离岗时间应高于国家规定,例如,电力行业规定为3 个月。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 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补充:
2021年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020年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2019年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018年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017年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2年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第五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考点一】“三同时”的概念
1.“三同时”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补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 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一)落实“三同时”要求的五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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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安全评价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 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2)设计及审查责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3)工程建设质量责任。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 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4)验收及监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 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5)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 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安全设备“三同时”管理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 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 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标志及检测检验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 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 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 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考点二】监管责任
(一)非煤矿山类建设项目
下列非煤矿山类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需要实施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应急)负责实施):
1.石油天然气田项目
(1)海洋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
(2)企业投资年产100万t及以上的陆上新油田开发项目。
(3)企业投资年产20亿m³及以上的陆上新气田开发项目。
2.金属非金属矿项目
(1)设计生产能力300万t/年以上的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2)设计最大开采深度1000m以上的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3)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t/年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4)设计边坡200m以上的露天矿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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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尾矿库建设项目
(1)设计总库容1亿立方米的尾矿库建设项目。
(2)设计总坝高200m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
(二)其他行业建设项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 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考点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5.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 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一)设计审查要求
对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以及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安全设施设计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依据。
(2)建设项目概述。
(3)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4)建筑及场地布置。
(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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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
(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补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批准,不得开工:
(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
(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3)安全预评价报告共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4)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 范的规定的。
(5)未采纳预评价报告对策和建议,未充分论证的。
(6)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补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 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1.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2.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3.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对于已经受理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 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 审。
【考点四】施工和竣工验收
(一)施工和建设要求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 时施工。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 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6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 程质量负责。
4.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 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5.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 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
7.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 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 改。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 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10.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 求的行业除外。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 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对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 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 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 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 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六节 重大危险源
【考点一】重大危险源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 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单元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存储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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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流程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单元划分
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4.生产单元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 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5.储存单元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 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考点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 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 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
(2)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 定为重大危险源:
S=q1/Q1+q2/Q2+……+qn/Qn≥1
其中:
S-辨识指标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
危险化学品储罐以及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区的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按设计最大量确定。 对于危险化学品混合物:
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视混合物为纯物质,按混合物整体进行计算。 如果混合物与其纯物质不属于相同危险类别,则应按新危险类别考虑其临界量。
28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其相对应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 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其中:
R-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
"二ɑ他圻昆餐…+0吐)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β1,β2…β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在表3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 值按表3确定;未在表3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值按表4确定。
表3毒性气体校正系数S取值表
毒性气体名称__________ |
3校正系数 |
一氧化碳 - |
2 |
二氧化硫__ |
2 |
氨 - — |
2 |
环氧乙烷___________ |
2 |
氯化氢____________ |
3 |
表3 (续)
毒性气体名称______ __ |
____ 6校正系数 |
-甲烷___________ |
3 |
氯_______ ____ |
4 |
硫化氢__ |
5 |
氟化氢___________ |
5 |
二氧化氮___________ |
10 |
'化氢 _ |
10 |
碳酰氯___________ |
20 |
磷化氢 二 |
20 |
异相酸甲酯 一 |
20 |
29
表4未在表3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校正系数JB取值表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______类 别 |
符 号 |
尸校正系数 |
急性毒性 |
Jl |
4 |
__ |
I | |
J3 |
2 | |
J4 | ||
J5 | ||
爆炸物 |
Wl. 1 |
2 |
Wl. 2 |
2 | |
Wl. 3 |
2 | |
_____易燃气体______ |
W2 |
1.5 |
W3 | ||
_____氧化性气体 _ |
W4 | |
易燃液体 |
W5. I |
1.5 |
W5.2 | ||
W5.3 | ||
W5.4 | ||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
W6.1 |
1.5 |
W6.2 | ||
有机过氧化物 |
W7.1 |
1.5 |
W7.2 | ||
自撚液体和自燃固体 |
W8 | |
氧化性固体和液体 |
W9.1 | |
W9,2 | ||
易⅜⅝固体 ~~ |
WIO | |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
Wll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 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按照表5设定 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 |
校正系数α |
100人及以上 |
2 |
50-99人 |
1.5 |
30-49人 |
1.2 |
1-29人 |
1 |
0 |
0.5 |
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6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 度分为四个级别,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级别 |
R值 |
一级 |
R≥100 |
二级 |
100>R≥50 |
三级 |
50>R≥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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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四级 |
R<10 |
【考点三】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及分级方法
(一)其他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及分级方法
1.事故严重度评价
(1)最大危险原则;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大,则按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 考虑。
(2)概率求和原则;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大,则按统计平均原理估计事 故后果。
2.危险性抵消因子
大量事故统计表明,工艺设备故障、人的误操作和生产安全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事故发生 的三大原因,因而对工艺设备危险进行有效监控,提高操作人员基本素质,提高安全管理的 有效性,能大大抑制事故的发生。
补充: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 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考虑到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不必 要的重复工作,这一评估工作可以由危险化学品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
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 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如果其在一级、二级等级别较高的重大危险源中存量较高时,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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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 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相 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1)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注】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3)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 急处置办法。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 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注】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注】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 燃气体检测设备。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 预案演练:
(1)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等级建档。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 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
32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 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补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 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补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
补充:《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 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 责人、操作负责人;
(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5)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 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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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 证有效、可靠运行;
(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 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5)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 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6)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
措施;
(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重大危险源 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 工监督。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当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向 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后5日内在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 息管理系统中更新。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 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应急〔2018〕74号)有关要求,向社会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在安全 承诺公告牌企业承诺内容中增加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 包保履职记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
第十条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保证重大 危险源预警信息能够及时推送给对应的安全包保责任人。
第十一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工具,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 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情况的在线巡查抽查,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 检查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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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进行监测监控的,未明确重大 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的,未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 规查处;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 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核销等工作,并及时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 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安全包保,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专门为重大危险源指定主要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由其包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一种安全生 产责任制。
(2)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3)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层面技术、生产、设备等分管负责 人或者二级单位(分厂)层面有关负责人担任。
(4)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应当由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所在车间、单位的 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担任,例如车间主任。
第七节 安全设施管理
【考点一】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
预防事故设施 |
(1)检测、报警设施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3)防爆设施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
控制事故设施 |
(1)泄压和止逆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 |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2)灭火设施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 (5)逃生避难设施 (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 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 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 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包括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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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包括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声、通风(除尘、排毒)、 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禁止、警告、指令、提示作业安全等警示标志。
(二)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 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 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 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包括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 (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包括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逃生避难设施:包括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 避难信号等。
(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 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 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考点二】安全设施管理总体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 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6)设置电力装置。
(7)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 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第八节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
【考点一】特种设备的定义与分类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 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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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
1.使用合格产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掏 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2.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直辖市或设区 的市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 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进行登记时,使用单位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负责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特种设备的有关文件资料、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持 证作业人员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等,并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附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明文件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要求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 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 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无论是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职能和责任都是一样的,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 与项目目录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 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四)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1)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4)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7)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8)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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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装、维护保养、改造和定期检验
1.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法取得许 可的单位进行。
3.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 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 录,并且应当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 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 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根据特种设备本身机构和使用情况,在有关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 验周期。经过检验,其下次检验日期都在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明中注明。
(1)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 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 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锅炉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耐)压试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或A级高压 以上电站锅炉由于检修周期等原因,不能按期进行内部检验时,在保证安全运行(或停运) 的前提下,在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延期安排内部检验(一般不超过一年并且 不得连续延期),并且向锅炉使用登记机关备案,注明采取的措施及下次内部检验的期限。 当移装锅炉投运前或锅炉停运一年以上需要恢复锅炉运行前也应进行内部检验。
(2)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 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 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 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补充: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至少每隔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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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废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 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 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
2.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 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 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
3.报废的原因有两种:
(1)一是由于使用年限过长或严重损坏,设备的功能丧失;
(2)二是产品不合格。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危及安全使用,可能引发事故,所以要停止使用, 予以报废。
使用单位是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
4.为防止报废的特种设备再次流入使用环节,特种设备报废必须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如将承 压部件割孔、电梯部件拆解、气瓶压扁等使其不具备再次使用的条件。为了使特种设备监督 管理部门掌握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种设备报废后,使用单位必须到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 门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交回使用登记证。
5.特种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由设计单位或制造单位提出,设备出厂时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
6.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没有达到报废条件,并且使用单位希望继续使用的,可以按照安全 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以下程序,在保障安全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1)一是设备需要进行修理、 改造的,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修理、改造单位实施修理、改 造后,按照规定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2)二是设备不需要进行修理、改造的,由使用单位申请安全评估,在经过具有相应许可 资格的制造单位或其他专业技术机构安全评估,作出可以继续使用的结论。
7.对按照以上要求通过检验或安全评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提供有关资料,在原使用登 记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手续,方可使用。
8.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原制造企业不再承担相应安全责任,而是由对其进行修 理、改造或安全评估的机构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9.对于允许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也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增加维护保养的频 次和项目、缩短检验和检测的周期、增加检验和检测的项目等措施,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 全。
第九节 安全技术措施
【考点一】安全技术措施的类别
按照导致事故的原因可分为:
(1)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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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
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
消除危险源 |
隔离 |
限制能量或危险物 |
设置薄弱环节 |
隔离 |
个体防护 |
故障--安全设计 |
避难与救援 |
减少故障和失误 |
安全监控系统 |
安全监控系统 |
(一)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1.消除危险源
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但是,按照现代安全工程的观点,彻 底消除所有危险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往往首先选择危险性较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 可以消除的危险源,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合 理的结构形式,选择无害、无毒或不能致人伤害的物料来彻底消除某种危险源。
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如减少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防止能量蓄积, 安全地释放能量等。
3.隔离(空间隔离)
隔离是一种常用的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采取隔离技术,既可以防止事故的 发生,也可以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事故的损失。
4.故障-安全设计
在系统、设备设施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证安全的技术 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通过设计,使得系统、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处于低能状态, 防止能量的意外择放。
5.减少故障和失误
通过增加安全系数、增加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系统等减轻物的不安全状态,减少物的故障 或事故的发生。
(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1.隔离(时间隔离)
隔离是把被保护对象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等隔开。隔离措施按照被保护对象与可能 致害对象的关系可分为隔开、封闭和缓冲等。
2.设置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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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设置薄弱环节是利用事先设计好的薄弱环节,使事故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释放,防止能量作 用于被保护的人或物,如锅炉上的易熔塞、电路中的熔断器等。
3.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是把人体与意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开,是一种不得己的隔离措施,却是保护 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避难与救援
设置避难场所,当事故发生时,人员暂时躲避,免遭伤害或赢得救援的时间。事先选择撤退 路线,当事故发生时,人员按照撤退路线迅速撤离。事故发生后,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力量, 实施迅速的救护,是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
此外,安全监控系统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发现系统故障 和异常的重要手段。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可以及早发现事故,获得事故发生、发展的数据, 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损失。
【考点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原则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必要性: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承受能力)
2.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
3.轻重缓急与统筹安排的原则
4.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预防职业病、提高职工安全素 质等技术措施,大体可分以下4类。
(1)安全技术措施
(2)卫生技术措施
(3)辅助措施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执行,以保证安全技术措 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项目 范围 |
作用 |
例如 |
安全技术措 施 |
指以防止工伤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为 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
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 置、防火防爆装置等。 |
卫生技术措 施 |
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 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 施 |
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通风、 降温、防寒、防辐射等装置或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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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措施 |
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 切卫生性保障措施 |
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 存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急 救室等。 |
安全宣传教 育措施 |
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 育设备、仪器、教材和场所等 |
安全教育室,安全卫生教材、挂图、 宣传画、培训室、安全卫生展览等。 |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内容
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措施应用的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目的和内容。
(4)经费预算及来源。
(5)实施部门和负责人。
(6)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措施预期效果及检查验收。
对有些单项投入费用较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还应进行可行性论证,从技术的先进性、可靠 性,以及经济性方面进行比较,编制单独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或邀请专家进 行评审。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1.确定编制时间
2.布置
3.确定项目和内容
下属单位在认真调查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安 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和主体内容,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上报的安 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确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
4.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审批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具体 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讨论后,送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
5.审批
上级安全、技术、计划管理部门对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联合会审后,报单位有关领 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
6.下达
7.实施
8.监督检查
第十节 作业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考点一】一般作业现场环境的布设及安全管理
作业现场环境布设及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
(1)现场调查,了解作业环境现状,分析生产作业过程,辨识危险及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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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评价有害因素危害程度,确定整治对象;
(3)确定整治方案并实施,评价整治效果;
(4)日常检查,维护作业现场环境规范有序、无毒无害;
(5)制定长期改进计划,不断完善,持续提升现场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考点二】危险作业现场环境的安全管理
(一)危险作业的固有特点
(1)危险作业造成的后果有较大的危害性。
(2)危险作业的事故风险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
(3)危险作业的危害范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环境因素对危险作业的影响
作业现场环境因素是影响作业危险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作业过程中需要重点监测、控制 的因素之一。
如常规的作业在密闭空间等缺氧环境下进行则构成危险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需要按照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等标准的要求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需要对氧含量、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温湿度等环境因素进行检测,时刻确保作业处于一个安全可控的作业 环境中。
常规的动火作业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进行则其危险性也会增加,作业前需要对各种环 境因素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要求也会相应变得严格。
【考点三】作业现场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一)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其中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图形符号用黑色,背 景用白色。
我国规定的禁止标志共有 40个,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用水灭火、禁 止放置易燃物、禁止堆放、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禁止转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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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号和黄色背景。
我国规定的警告标志共有39个,如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
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触电、当心电缆、当心自动启动、当心机械 伤人、当心塌方、当心冒顶、当心坑洞、当心落物、当心吊物、当心碰头、当心挤压、当心 烫伤、当心伤手、当心夹手、当心扎脚、当心有犬、当心弧光、当心高温表面、当心低温等。
A A A A ʌ
当心感染当心触电当心中毒当心腐蚀当心火灾
展^ ^k ^K ^k ^k
当心爆炸 当心自动启动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低温
^^ 必< 4^ ^^ 底<
当心机械伤人 当心滑倒 当心电缆 当心弧光 当心塌方
3.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圆形,蓝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
我国规定的指令标志共有16个,如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佩戴遮光护目镜、必须戴防尘口 罩、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 穿救生衣、必须穿防护服等。
4.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是方形,绿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及文字。
提示标志共有8个,如紧急出口、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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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紧急医疗站 避险处
(二)光照条件
对于人眼,天然采光的效果优于照明。但一般作业中,往往是采光与照明混合或交替使用, 构成劳动者作业的光环境。
(三)噪声
控制作业环境中的噪声的方式主要有源头控制、 传播途径控制和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三种。
以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h的稳态作业环境接触为例,噪声的作业环境接触限值为85dB, 在非稳态接触噪声的作业环境中,噪声的非稳态等效接触限值为85dB。
(四)温度
金属冶炼、烧结、热塑、矿石干燥、饲料制粒和蒸煮等,应通过采取加强通风及合理规划作 业人员的作业时间等手段进行防护,同时厂房应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中 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保障厂房的散热效果;
对于某些低温作业,如潜水员水下工作、现代化工厂的低温车间以及寒冷气候下的野外作业, 应采取加强保暖并合理规划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等手段进行防护。
(五)湿度
如纺织业煮茧、腌制业腌咸菜、家禽屠宰分割、稻田的拔秧插秧等作业均属于高湿作业。
(六)空气质量
改善作业环境质量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控制污染源头、加强环境通风和增强个体防护三类。
控制污染源头主要是通过改进工艺技术等方式,使用不产生或产生污染物较少的生产工艺来 控制污染物的源头,从而从根本上降低作业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
加强环境通风是通过主动地将作业环境中污染物质排除的方式降低污染物浓度的方法; 增强个体防护主要是通过佩戴防毒面具、口罩等防护装备来被动地防护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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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一)“5S” 安全管理法
“5S” 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又被称为“五常法则”或“五常法”。 整理,就是将工作场所收拾成井然有序的状态。
整顿,就是明确整理后需要物品的摆放区域和形式,即定置定位。 清扫,就是大扫除,清扫一切污垢、垃圾,创造一个明亮、整齐的工作环境。
清洁,就是要维持整理、整顿、清扫后的成果,认真维护和保持在最佳状态,并且制度化, 管理公开化、透明化。
素养,就是提高人的素质,养成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各项作业标准的良好习 惯和作风,这是“5S"活动的核心。
曼照有用无用 区分■楚⅛⅝出空间 防止误用
嘉照有用物品 准确定位 用完归位 再取便捷
煙磊 见污而除7⅞设备 环境优美 心情舒畅 農屈干净亮丽 六面整]行为文明 创造优质 M 以(为本贵在自觉点滴「起 ■在执行
图2-7 ii5S,,管理目标看板样例
(二)作业现场的 “PDCA” 操作程序
“PDCA” 是英语单词Plan(计划)、Do(执行)、
Cheek(检查)和Action (处理)的第一个字母,“PDCA” 循环就是按照“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顺序不断地进行自我检查和完善从而提升质量安 全管理效能的方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持续改进的方式不断地发现系统中存在的不足,并且 通过自我完善和修复的方式持续地改进系统中的不足,从而达到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的目的。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考点一】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而定。
企业性质 |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证人 |
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 |
决策机构 (董事会) |
一般国有企业 |
主要负责人 (厂长或者总经理) |
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 |
投资人 |
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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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 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 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企业 |
计提依据 |
煤炭生产企业 |
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 |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
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 |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 |
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
交通运输企业 |
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
冶金企业 |
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
机械制造企业 |
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
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 |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 |
当年实际营业收入 |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1.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煤矿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 取。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2)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3)露天矿吨煤5元。
2.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1)石油,每吨原油17元。
(2)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m³原气5元。
(3)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4)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5)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6)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104t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m,产品用 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7)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3.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 准如下: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 程、通信工程为1.5%。
【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 外管理。
【注】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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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复提取。
4.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 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2)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 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7.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 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6)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8.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 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 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 本年度可缓提或者少提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9.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 用。
混业经营企业的安全费用的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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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依据。
(2)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 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 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 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 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 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 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 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 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 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2)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 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 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 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 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10)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11)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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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 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 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 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 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改建、新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 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 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 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 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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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2)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 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 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 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8.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及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 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标准化建设和咨询支 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9.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改造、完善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研究室、车间、库房、储罐区、外场试验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触电、防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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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防爆、泄压、防火、灭火、通风、防晒、调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 与振动、防辐射、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特种个人防护器材、设备、设施支出和应急 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高新技术和特种专用设备安全鉴定评估、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及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的 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军工核设施(含核废物)防泄漏、防辐射的设施设备支出;
(8)军工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储运、销毁、维修保障 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改造费和安全防护(不包括工作服)费用支出;
(9)大型复杂武器装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支出; (10)武器装备大型试验安全专项论证与安全防护费用支出;
(11)特殊军工电子元器件制造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特种防护支出; (12)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其他与武器装备安全生产事项直接相关的支出。
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的共同内容包括:
①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
②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③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④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⑤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⑦安全生产适用的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
⑧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⑨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 需的支出。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 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 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 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 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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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 算。
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 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 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三】工伤保险管理
《工伤保险条例》
(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 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 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对于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 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 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二)工伤认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 第③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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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职工符合前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 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 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 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 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 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 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 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 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 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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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 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 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 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 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 或者30%。
等级 |
完全不能自理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生活护理费标准 |
50% |
40% |
30% |
计算基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补充: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级要素
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5项条件要素,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的。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有三项需要护理的。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有任意一项需要护理的。
等级 |
完全不能自理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生活护理费标准 |
50% |
40% |
30% |
计算基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 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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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伤残等级 |
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倍数) |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百分比) |
一级 |
27个月 |
90% |
二级 |
25个月 |
85% |
三级 |
23个月 |
80% |
四级 |
21个月 |
75% |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 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 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伤残等级 |
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倍数) |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百分比) |
五级 |
18个月 |
70% |
六级 |
16个月 |
60%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 |
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倍数) |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百分比) |
七级 |
13个月 |
/ |
八级 |
11个月 |
/ |
九级 |
9个月 |
/ |
十级 |
7个月 |
/ |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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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
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 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 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 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 待遇费用。
第十二节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考点一】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习惯上分为以下6种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等。检查周期的确定,应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具 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 的日常检查。
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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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 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
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特 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 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 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
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可能有制定好的检查标准或评估标 准、使用专业性较强的仪器等,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生 产检查具有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范围广等特点,可以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 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 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 |
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 查整改 |
硬件系统 |
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 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对非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医用氧舱、起重机、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 升降机、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等,作业场所的粉尘、噪 声、振动、辐射、温度和有毒物质的浓度等。
对矿山企业,目前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强制性检查的项目有:
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井下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矿山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坝,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 和起重设备,各种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瓦斯、粉尘及其他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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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有害物质检测仪器、仪表,自救器,救护设备,安全帽,防尘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 防噪声耳塞、耳罩。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到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 影响。检查中应有检查记录表,及时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表应包含隐患描述、隐在 区域、隐患发现时间等相关内容。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 查表法。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
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检查发现问题等 内容 。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1)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 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2)仪器检查法
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 与测量。
(四)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①访谈②查阅文件和记录③现场观察④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3.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
4.结果反馈
结果反馈形式可以是现场反馈,也可以是书面反馈。
5.提出整改要求
6.整改落实
7.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考点二】隐患排查治理
(一)定义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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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 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 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 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出“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 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 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 的事故隐患。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 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 彰。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8.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 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 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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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 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 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 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3.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 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 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三)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 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 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 ,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 全生产许可证。
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 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并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 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十三节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考点一】常用个体防护装备分类
(一)按防护部位分类
头部防护用品 |
安全帽、防护静电工作帽等。 |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
如长管呼吸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自给闭路式压缩氧气呼吸器、 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自给开路 式压缩空气逃生呼吸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 呼吸器(又称防尘口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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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眼面部防护用品 |
如焊接眼护具、激光防护镜、强光源防护镜、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等。 |
听力防护用品 |
耳塞、耳罩等。 |
手部防护用品 |
带电作业用绝缘于套、防寒手套、防化学品手套、防静电子套、防热 伤害手套、焊工防护手套、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电离辐射及放射性污 染物防护手套等。 |
足部防护用品 |
安全鞋、防化学品鞋等。 |
躯干防护用品 |
防电弧服、防静电服、职业用防雨服、高可视性警示服、隔热服、焊 接服、化学防护服、抗油易去污防静电防护服、冷环境防护服、熔融 金属飞溅防护服、微波辐射防护服、阻燃服等。 |
坠落防护用品 |
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缓降装置、连接器、水平生命线装置、 速差自控器、自锁器、安全网、登杆脚扣、挂点装置等。 |
劳动护肤用品 |
防油型护肤剂、防水型护肤剂、遮光护肤剂、洗涤剂等。 |
(二)按用途分类
个体防护装备按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可分为:
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 品、防寒用品。
个体防护装备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可分为:
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防辐射用品、防高低温用品等。
【考点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一)基本要求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选择、 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
2.用人单位应在入库前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进货验收,确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对国家规定应进行定期强检的个体防护装备,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3.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 防护装备。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危害因素,现有个体防护装备不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需要另外配备时,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后,方可继续作 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在成本中据实列支,不得以货 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追踪溯源
1.用人单位应购置在最小贴码包装及运输包装上具有追踪溯源标识的个体防护装备,该标识 应能通过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实现追踪溯源。
2.制造商在每一批产品售出前应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制造商信息、产品信息及该产 品款号的由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每一批产品应对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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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个由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生成的产品追踪溯源标识。
3.经销商在产品售出前应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必要的销售信息。
4.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录入检验检测报告信息,每一个检验检测报告应 对应一个由全国性追踪溯源系统生成的检验检测报告追踪溯源标识。
50用人单位在采购个体防护装备时,可通过产品和检验检测报告的追踪溯源标识,对实物 信息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信息进行核实。
(三)配备原则
1.用人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进口的个 体防护装备,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2.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当与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作业状况、存在 的角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个体防护装备本身不应导致其他 额外的风险。
3.用人单位配备个体防护装备时,应在保证有效防护的基础上,兼顾舒适性。
4.需要同时配备多个个体防护装备时,应考虑使用的兼容性和功能替代性,确保防护有效。 5.用人单位应对其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接纳的实习生和允许进入作业地点 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四)配备程序
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应按照相关流程执行,其中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 选择是整个配备流程的关键环节。
1.危害因素的识别原则
(1)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专业知识,针对不同作业场所、生产工艺、作业环境 的特点,识别可能的危害因素。
(2)应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各因素,包括人员、设备设施、使用物料、工艺方法、环境条件、 管理制度等进行系统分析,不仅应分析正常生产操作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还应分析技术、 材料、工艺等发生变化、设备故障或失效、人员操作失误等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
2.辨识方法
(1)应采用现场调查、测量、查阅相关记录、询问与交流等方式对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 进行分析。
(2)在识别危害因素时,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①正常工作状态;②异常工作状态; ③人员作业活动;④设备采购、贮存和输送,以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和保养;⑤原辅 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⑥生产、施工工艺;⑦环境条件;⑧管理制度;⑨其他辅助 活动和意外情况。
3.危害评估
应依据国家法规、标准等由专业人员对所识别的角害因素进行评估,判断是否超过职业接触 限值和实际的危害水平,结合危害因素存在的位置、危害方式、危害发生的时间、途径及 后果,确定需要防护的人群范围,以及各类人员需要防护的部位和需要的防护水平。
4.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
应根据辨识的作业场所危害因素和危害评估结果,结合个体防护装备的防护部位、防护功能、 适用范围和防护装备对作业环境和使用者的适合性,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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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五)培训及使用
(1)用人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并建立和保留培训和考核记录。
(2)用人单位应按计划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中存在的危害 种类和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防护要求,本单位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个体防护装备的 选择、防护效果、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方法、检查方法等。
(3)当有新员工人职、员工转岗、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发生变化、法律法规及标准发生变化 等情况,需要培训时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培训。
(4)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个体防护装备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用人单位应监督作业人员个 体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
(6)在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前,作业人员应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检查(如外观检查、适合性 检查等) ,确保个体防护装备能够正常使用。
(7)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指导并监督个体防护装备使用人 员对在用的个体防护装备进行正确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前的检查,对必须由专人负责的,应指 定受过培训的合格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六)维护、判废和更换
(1)个体防护装备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公用的防护装备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 定期维护。
(2)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个体防护装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个体防护装备 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个体防护装备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 应及时更换。
(4)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个体防护装备,应当按照有 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5)被判废或被更换后的个体防护装备不得再次适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应当 给予判废和更换新品:
①个体防护装备经检验或检查被判定不合格;
②个体防护装备超过有效期;
③个体防护装备功能已经失效;
④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判废或更换条件。
第十四节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考点一】《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1.特殊作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 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 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2.通用要求
(1)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 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采取措施对拟作业的设备设施、管线进行处理,确保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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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相应作业安全要求:
1)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应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 行处理;
2)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应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
注:能量隔离时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 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包括机械隔离、工艺隔离、电气隔离、放射源隔离等。 3)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
3.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1)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主要包括: 1)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与应急措施; 2)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 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
及分布;
3)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2)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 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 确保安全;
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需 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5)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割)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符合 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 关;
6)设置符合GB 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
7)按照GB 30077要求配备应急设施;
8)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就近(30m内)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3)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 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交叉 作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前要组织开展交叉作业风险辨识,采 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保持作业之间信息畅通,确保作业安全。
(5)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 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
(6)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界定 为GBZ/T260中规定的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7)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 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监护人的通用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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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 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 2)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3)核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4)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 系。
5)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 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6)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 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
(8)作业审批人的职责要求:
1)应在作业现场完成审批工作;
2)应核查安全作业票审批级别与企业管理制度中规定级别 一致情况,各项审批环节符合企业管理要求情况; 3)应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9)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应符合要求。 (10)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
1)作业现场应设置满足作业要求的照明装备;
2)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 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在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介质的容器内作业应使用防爆 灯具;在可燃性粉尘爆炸环境作业时应采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要求的灯具; 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周围,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1)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 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12)作业完毕,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13)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 办理安全作业票。
(14)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 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15)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安全作业票样式和管理见附录A和附录B。
【考点二】动火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
(1)作业分级
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 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 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 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3)一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管廊上的 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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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 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 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2)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 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本文件 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 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3)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危险特性、工艺条件及其走向,并根据 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 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 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 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
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 措施。
6)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释放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动火时,动火前 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连续检测气体浓度,发现气体浓度超限 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动火前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采样 分析。
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体 积分数)。
8)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不应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 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在动火点 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10)在厂内铁路沿线25m以内动火作业时,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 即停止作业。
11)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
12)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不应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 作为动火点进行管理。
1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 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
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防晒和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装置。
14)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5)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 升级管理。
16)涉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动火作业应满足GB15577要求。
(3)动火分析及合格判定指标
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气体分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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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气体分析的检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左、中、右) 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
b)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同时还 应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在设备及管道外环境动火,应在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气体分析; c)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
d)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 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
2)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标为:
a)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4)特级动火作业要求
1)特级动火作业应符合5.2.5.3的规定。
2)特级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 ,落实安全防火防爆及应急措施;
b)在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特级动火作业时,设备或管道内应保持微正压; c)存在受热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管道和设备设施上不应进行动火作业; d)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定时,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固定动火区管理
1)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 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 固定动火区:
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2)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条件要求:
a)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b)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 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c)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 应小于30m;
d)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 e)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f)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 责任人。
【考点三】受限空间作业
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注: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 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作业前, 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离,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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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的方式进行隔 离;不应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2)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3)对作业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电源开关处应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作业前,应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在忌氧环境中作业,通风前应对作业环境中与氧性质相抵的物料采取卸放、置换或清洗 合格的措施,达到可以通风的安全条件要求。
(3)作业前,应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满足作业要求,内容如下: 1)作业前30min内,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 检测分析;
3)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6.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
4)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不应向受限空间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
6)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分析。
(4)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内容及要求如下:
1)氧气含量为19.5%~21%(体积分数) ,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体积分数);
2)有毒物质允许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3)可燃气体、蒸气浓度要求应符合5.3.2的规定。
(5)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 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气体浓度超限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对现场进行处理,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 取如下防护措施:
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4要求的,应佩戴满足GB/T18664要求 的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4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 使用防爆工器具;
3)存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 备;
4)在受限空间内从事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
5)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6)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在满足GB 15577要求的条件下,按GB 39800.1要求佩戴防 尘口罩等防尘护具;
7)高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等防护措施; 8)低温的受限空间,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措施;
9)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10)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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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7)当一处受限空间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不应安排涂刷油漆、涂料等其他可 能产生有毒有害可燃物质的作业活动。
(8)对监护人的特殊要求:
1)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进行全程监护,不应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或进入受限 空间;
2)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 络;
3)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业完毕后再 次进行清点,防止遗漏在受限空间内。
(9)受限空间作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2)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 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
3)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高温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4)接入受限空间的电线、电缆、通气管应在进口处进行保护或加强绝缘,应避免与人员出 入使用同一出入口;
5)作业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时,未穿戴6.6规定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严禁入内救援;
6)停止作业期间,应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增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 7)作业结束后,应将工器具带出受限空间。
(10)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考点四】盲板抽堵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 一指挥作业。
(2)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用的管道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前应告知上下游相关单 位。
(3)作业单位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 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盲 板选用应符合要求。
(4)作业单位应按位置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 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作业前,应降低系统管道压力至常压,保持作业现场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
(6)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 使用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化学 灼伤的措施。
(8)在介质温度较高或较低、可能造成人员烫伤或冻伤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防冻措施。
(9)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 39800.1 的要 求选用防护用具。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及氰化物等毒性气体的管道、设备 上进行作业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佩戴移动式气体检测仪。
(10)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1)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 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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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2)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人共同确认。
【考点五】高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注: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1.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h按照GB/T 3608分为四个区段:
分类法 |
高处作业高度/m | |||
2≤h≤5 |
5<h≤15 |
15<h≤30 |
h>30 | |
A |
I |
II |
III |
IV |
B |
II |
III |
IV |
IV |
(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主要分为9种:
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2)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C的作业环境;
3)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C的作业;
4)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
5)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6)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 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 压等级/kV |
≤10 |
35 |
63~110 |
220 |
330 |
500 |
距离/m |
1.7 |
2.0 |
2.5 |
4.0 |
5.0 |
6.0 |
7)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 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
500 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8)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体积分数)
的作业环境;
9)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3)不存在8.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
8.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
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 高处作业分级
分类法 |
高处作业高度/m | |||
2≤h≤5 |
5<h≤15 |
15<h≤30 |
h>30 | |
A |
I |
II |
III |
IV |
B |
II |
III |
IV |
IV |
2.作业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及符合GB 24543要求的安全绳,
30m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信联络工具。(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穿均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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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平台、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 架的搭设、拆除和使用应符合GB 51210等有关标准要求。
(4)高处作业人员不应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 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不应在未固 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5)在邻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 业属地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6)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 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 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 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8)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应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 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9)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或变动作业对象的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 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
(10)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下同时施工。
(11)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 全措施进行确认。
【考点六】吊装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物质量m不同分为:
一级吊装作业 |
m> 100t |
二级吊装作业 |
40t≤ m≤ 100t |
三级吊装作业 |
m< 40t |
2.作业要求
(1)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 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 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2)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 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3)不应靠近高架电力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 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
(4)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 安全状态,并签字确认。
(6)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T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7)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8)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人员审查核算, 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锚点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将吊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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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10)吊装作业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1)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 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2)吊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 起;
3)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吊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 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
限制器停车;
5)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
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6)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7)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a)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b)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c)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索具打结,索具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 与钢丝绳之间无衬垫;
d)吊物质量不明,与其他吊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并及时报告险情;
2)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吊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设置应根据吊物重心位置确定,保证吊装过程中吊物平衡;起升 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4)吊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绳或
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5)吊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6)9.2.10中与司索人员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人员应做相应处理。
(12)监护人员应确保吊装过程中警戒范围区内没有非作业人员或车辆经过;吊装过程中吊 物及起重臂移动区域下方不应有任何人员经过或停留。
(13)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 本文件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14)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 电源开关应断开;
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3)吊索、吊具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考点七】临时用电许可管理
临时用电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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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5.3.2(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指 标)的规定。
(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3)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 接、拆线路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在场。
(4)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 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配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 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GB 50194的有 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
(6)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及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 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 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5)沿墙面或地面敷设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路敷设路径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
沿地面明敷的电缆线路应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应 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周围环境应保持干燥;
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当有产生明火的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
6)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 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志和危险标志,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 靠关闭并上锁管理;
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 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7)未经批准,临时用电单位不应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 和用途。
(8)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 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 时用电线路。
【考点八】动土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 行填土或平
(1)作业前,应检查工器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3)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4)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作业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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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用适当工具人工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经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 应堆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1m处,堆土高度不应大于1.5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 水道和窨井;
2)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4)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 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 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 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6)机械开挖时,应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 管线2m范围内宜采用人工开挖,避免对管线或电缆造成影响。
(7)动土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人员不 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能够保证人员快速进出 的设施;两人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8)动土作业区域周围发现异常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监护人员应与所在区域的生产人员建立联系, 当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场所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 业,迅速撤离现场。
(10)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 窨井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窒息危险,且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执行受限空间 作业相关规定。
(11)动土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恢复地面设施。
【考点九】断路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 作业。
(1)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应能保证消防 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2)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域附近 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 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域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可不设标志牌。
(4)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断路作业时设置的道路作业警示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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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域的轮廓;
3)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域、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 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并与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核实,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第十五节 承包商管理
【考点一】生产经营单位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 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
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 要对进入本单位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
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对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建立安全表现评价准则,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 进行评价。
同时将评价结果通过预先确定的渠道反馈给承包商管理层或上级部门,以促进其改进管理。 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要予以相应考核直至清退。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
承包商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 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 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承包商应确保员工开展各种作业之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知道并掌握与作 业有关的潜在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方案。
作业之前,承包商应确保员工了解并执行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场所有多个承包商施工时,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 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考点二】承包商的准入管理
(一)承包商资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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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类承包商的准入进行审查,并办理临时或长期承包商准入许可相关手续。 承包商资质审查一般包括业务资质审查和安全资质审查两部分。
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商主管部门对承包商进行业务资质审查后,再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 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对于临时服务的承包商,经审批后发放临时承包商安全许可证,仅限当次服务使用。
对于长期服务的承包商,经审批后可以发放长期承包商安全许可证,根据承包商服务具体情 况规定有效期限。
(二)承包商的资质要求
对于国家有相关资质规定的承包商类别,承包商应取得国家规定相应的从业安全资质证书,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达到其 资质规定的数量要求。
(三)承包商资质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1.业务资质审查
业务资质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承包商准入审查表。
(2)有效的企业资信证明,如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
(3)企业资质证明,如施工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如近期业绩和表现等有关资料。
2.安全资质审查
安全资质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2)安全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 及证书。
(4)企业近两年的安全业绩,包括施工经历、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档案、事故发生率及原始 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等。
(5)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有效评审报告。
【考点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一)设备和工具
承包商应建立针对作业过程所涉及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程序。
(二)门禁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承包商等外来人员实行门禁管理。
(三)安全交底与危害告知
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技术要求向承包 商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双方签字确认,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切勿进行作业。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可以细化、优化作业方案,作业技术方案编制过程中统筹设计安全方案, 始终将安全放到第一位。应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该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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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项,减少违章操作,避免作业过程发生事故。
针对作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商作业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细化和补充, 告知承包商与作业相关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 害等危害信息,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施工方案制定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 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 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应急预案(安全总体要求、 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应急预案)等。
(五)施工计划审查
施工计划审查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等内容。
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和施工工艺步骤制定预防措施,即应急预案、检查和评价计划、培训要 求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
在承包商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单位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 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凭证件出入现场。证件上应有本 人近期免冠照片和姓名、承包商名称、准人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考点四】承包商作业过程控制
(一)现场危害确认
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商就作业相关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 打击和机械伤害等危害进行确认,并明确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
(二)作业过程监督
作业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派具备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对承包商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协调作业过程中的事项,通报相关安全信息,督促作业过程中隐患 的整改。
作业过程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用电管理、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应急 和消防管理、警示和标识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职业健康管理等。
第十六节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考点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身内部的和外部的文化特征,引导全体员工的安 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基础上的安全自我约束,通过全员参与实现 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基本要素
1.安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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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安全承诺应做到:
(1)切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反映共同安全志向;
(2)明确安全问题在组织内部具有最高优先权;
(3)声明所有与企业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4)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2.领导者应做到:
(1)提供安全工作的领导力,坚持保守决策,以有形的方式表达对安全的关注;
(2)在安全生产上真正投入时间和资源;
(3)制定安全发展的战略规划,以推动安全承诺的实施;
(4)接受培训,在企业相关的安全事务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5)授权组织的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质疑安全问题;
(6)安排对安全实践或实施过程的定期审查;
(7)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合作。
3.各级管理者应做到:
(1)清晰界定全体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
(2)确保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均采用了安全的工作方法;
(3)确保全体员工充分理解并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4)鼓励和肯定在安全方面的良好态度,注重从差错中学习和获益;
(5)在追求卓越的安全绩效、质疑安全问题方面以身作则;
(6)接受培训,在推进和辅导员工改进安全绩效上具有必要的能力;
(7)保持和相关方的交流合作,促进组织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4.每个员工应做到:
(1)在本职工作上始终采取安全的方法;
(2)对任何与安全相关的工作保持质疑的态度;
(3)对任何安全异常和事件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
(4)接受培训,在岗位工作中具有改进安全绩效的能力;
(5)与管理者和其他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
企业应将自己的安全承诺传达到相关方。必要时应要求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提供相应的 安全承诺。
5.行为规范与程序
(1)行为规范的建立和执行应做到:
1)体现企业的安全承诺;
2)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
3)细化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4)行为规范的执行者参与规范系统的建立,熟知自己在组织中的安全角色和责任;
5)由正式文件予以发布;
6)引导员工理解和接受建立行为规范的必要性,知晓由于不遵守规范所引发的潜在不利后 果;
7)通过各级管理者或被授权者观测员工行为,实施有效监控和缺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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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8)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2)程序的建立和执行应做到:
1)识别并说明主要的风险,简单易懂,便于实际操作;
2)程序的使用者(必要时包括承包商)参与程序的制定和改进过程,并应清楚理解不遵守 程序可导致的潜在不利后果;
3)由正式文件予以发布;
4)通过强化培训,向员工阐明在程序中给出特殊要求的原因;
5)对程序的有效执行保持警觉,即使在生产经营压力很大时,也不能容忍走捷径和违反程 序;
6)鼓励员工对程序的执行保持质疑的安全态度,必要时采取更加保守的行动并寻求帮助。
6.安全行为激励
企业在审查和评估自身安全绩效时,除使用事故发生率等消极指标外,还应使用旨在对安全 绩效给予直接认可的积极指标。
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将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奖励制度。
7.安全信息传播与沟通
企业应建立安全信息传播系统,综合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和方式,提高传播效果。
8.自主学习与改进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学习模式,实现动态发展的安全学习过程,保证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 企业应建立正式的岗位适任资格评估和培训系统,确保全体员工充分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企业应将与安全相关的任何事件,尤其是人员失误或组织错误事件,当做能够从中汲取经验 教训的宝贵机会,从而改进行为规范和程序,获得新的知识和能力。
9. 安全事务参与
全体员工都应认识到自己负有对自身和同事安全作出贡献的重要责任。
10.审核与评估
企业应对自身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的全面审核。
【考点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操作步骤
(一)建立机构
领导机构可以定为安全文化建设委员会,必须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委员会主 任,同时要确定一名生产经营单位高层领导人担任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
(二)制定规划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观念、状态进行初始评估。
(2)对本单位的安全文化理念进行定格设计。
(3)制定出科学的时间表及推进计划。
(三)培训骨干
培养骨干是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更新、发展,非做不可的事情。训练内容可包括理论、 事例、经验和本企业应该如何实施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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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四)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激励、感化是传播安全文化,促进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
(五)努力实践
【考点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
(一)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如下:
(1)基础特征:企业状态特征、企业文化特征、企业形象特征、企业员工特征、企业技术 特征、监管环境、经营环境、文化环境。
(2)安全承诺:安全承诺内容、安全承诺表述、安全承诺传播、安全承诺认同。
(3)安全管理:安全权责、管理机构、制度执行、管理效果。
(4)安全环境:安全指引、安全防护、环境感受。
(5)安全培训与学习:重要性体现、充分性体现、有效性体现。
(6)安全信息传播:信息资源、信息系统、效能体现。
(7)安全行为激励:激励机制、激励方式、激励效果。
(8)安全事务参与:安全会议与活动、安全报告、安全建议、沟通交流。
(9)决策层行为:公开承诺、责任履行、向我完善。
(10)管理层行为:责任履行、指导下属、自我完善。
(11)员工层行为:安全态度、知识技能、行为习惯、团队合作。
(二)减分指标
减分指标包括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违章记录 。
评价程序如下:
(1)建立评价组织机构与评价实施机构。
(2)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评价实施机构应参照本标准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方案 中应包括所用评价方法、评价样本、访谈提纲、测评问卷、实施计划等内容,并应报送评 价组织机构批准 。
(3)下达评价通知书。在实施评价前,由评价组织机构向选定的样本单位下达评价通知书。 评价通知书中应当明确评价的目的、用途、要求,应提供的资料及对所提供资料应负的责任, 以及其他需要在评价通知书中明确的事项。
(4)调研、收集与核实基础资料。
(5)数据统计分析。
(6)撰写评价报告。
(7)反馈企业征求意见。
(8)提交评价报告。
(9)进行评价工作总结。
第十七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点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一级要素(8个) |
二级要素(28个) |
一级要素(8个) |
二级要素(28个) |
1.目标职责 |
1.1目标 |
4.现场管理 |
4.3职业健康 |
1.2 机构和职责 |
4.4警示标志 | ||
1.3 全员参与 |
5.安全风险管控及 隐患排查治理 |
5.1安全风险管理 | |
1.4 安全生产投入 |
5.2重大危险源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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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与管理 | |||
1.5 安全文化建设 |
5.3隐患排查治理 | ||
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 设 |
5.4预测预警 | ||
2.制度化管理 |
2.1 法规标准识别 |
6.应急管理 |
6.1应急准备 |
2.2 规章制度 |
6.2应急处置 | ||
2.3 操作规程 |
6.3应急评估(增) | ||
2.4 文档管理 |
7.事故管理 |
7.1报告 | |
3.教育培训 |
3.1 教育培训管理 |
7.2调查和处理 | |
3.2 人员教育培训 |
7.3管理 | ||
4.现场管理 |
4.1 设备设施管理 |
8.持续改进 |
8.1绩效评定 |
4.2 作业安全 |
8.2绩效改进 |
【考点二】一般要求
1.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 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 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 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结合 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 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3.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4.核心要求
(1)目标职责
(2)机构和职责
5.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职责。
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 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 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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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三】制度化管理
1.文档管理
(1)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教育培训
(1)人员教育培训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 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
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实行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 知识与能力。
(3)从业人员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 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 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 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 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企业的新入厂(矿)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 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工段、 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外来人员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人厂(矿)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 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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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四】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管理
(1)设备设施建设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设施检维修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 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 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 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5.4.2.1执行。
(3)作业安全
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 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 可审批手续。
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 实行闭环管理。
(4)作业行为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 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 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 与用品。
(5)岗位达标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 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 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6)职业健康
1)基本要求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验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监测。
2)职业危害告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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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 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 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 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T203的规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并及时更新信息。
4)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 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 部门报告,向从业人员公布。
5)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 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 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考点五】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
1.安全风险管理
(1)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 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安全风险评估
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备设 施、物料等进行评估。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 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每3年应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 务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评价。
(3)安全风险控制
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 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隐患排查治理 (1)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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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 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 行隐患闭环管理。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 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 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本企业可能存 在的重大隐患做出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2)隐患治理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 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 预案。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 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 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考点六】应急管理
1.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 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2)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3)应急评估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 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
【考点七】事故管理
1.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 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向外部报告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
2.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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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绩效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 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 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 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 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考点八】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定级标准和具体要求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全部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一)定级程序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考点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 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8个阶段。
(二)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体现“三全”要求
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2.要把握“四重”特点
四重点:重在基础、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治本
第十八节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考点一】危险源辨识
(一)信息收集与准备
在开展危险源辨识前,企业应做好前期的信息收集与准备,具体包括:
(1)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
(2)作业流程。
(3)设备设施操作运行规程、维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4)工业物料或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说明书。
(5)本单位及相关机构事故资料。
(二)划分危险源辨识单元
企业可以按照建构筑物、生产车间、工艺流程、作业活动等方式进行风险辨识单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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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也可以从地理区域、自然条件、作业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任务等方面进行风险 辨识,例如:
(1)选址及周边环境。
(2)建构筑物。
(3)作业场所环境。
(4)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5)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6)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及其他设备设施。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
企业主要从设备设施(能量载体)、场所环境(危险物质)、作业活动(高处作业带来的势 能等)等维度,全面辨识存在的危险源,并分析危险源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途径和后果, 建立危险源辨识清单。
对于危险源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企业可以采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 的规定,将事故划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 灾、高处坠落、拥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20类。
【考点二】安全风险评估
目前,企业普遍使用风险矩阵法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评估。
1.风险矩阵法
通过判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选择适用的定性或定量方法科学确定安 全风险大小。
补充:风险矩阵法
数学表达式:
R=LxS
R:风险度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S: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计算出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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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LEC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员工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 法。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以现场作业条件(或类比作业条件)为基础,由熟悉作业条件的人员组成专家组,按规定标 准给分别打分,取三组分值的平均值作为L、E、C的计算分值,用计算的危险性分值(D) 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等级。
D=LxExC
【考点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企业应遵循“分类、分级、分专业”的方法,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和责任主体,制定 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并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的安全风险管控职责。
安全风险管控的目的是消除或尽量降低风险,以保护员工远离不利的安全和健康影响。安 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满足五个条件。
(1)必须充分控制安全风险,尽可能消除对员工的不利影响。
(2)必须保护可能暴露在风险中的员工。
(3)不得在工作场所中形成新的风险。
(4)必须和员工商议,让员工参与。
(5)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执行。
安全风险可从三个方面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 |
替换或降低危险物质的量,改进维护方式,修复防护装 置等。 |
在源头和员工之间的控制 |
加强对员工的监督,更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
在员工处的控制 |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等。 |
【考点四】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企业在完成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分级管控措施之后,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清单。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应包括危险源位置、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可 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安全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主体等内容。
另外,企业应在安全风险较高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标明主要安全风险、 可能引发事故类别、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信息报告方式等内容。
【考点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 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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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企业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对事 故隐患的排查、记录、治理、通报各环节和资金保障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规范隐患排查治 理闭环运行。
(2)结合所属行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 施,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周期、责任部门及人 员,作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依据。
(3)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 (4)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或短时间内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 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 位”。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加强监测监控,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 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应急管理 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责令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完成治理并评估后,经有 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 账包括排查时间、事故隐患内容、整个措施及整改结果等信息。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 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考点六】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
双重预防机制从企业存在的危险源出发,通过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针对性的管 控措施,使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一旦管控措施失效,通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并整改管控措施的缺陷,使安全风险重回可接受程 度。因此,双重预防机制是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两道屏障,两道屏障相互关联,不可分 割。
企业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创建后,应当依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 度,切实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到位。
第三章 安全评价 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原则及依据 【考点一】安全评价的分类
(一)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 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 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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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它是以拟建建设项目为研究对象,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 和产出的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研究系统固有的危险及有害因素,应用系统安全工 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 危险、危害程度;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后果提出消除、预防 和降低的对策措施;评价采取措施后的系统是否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从而得出建设项目 应如何设计、管理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结论。
(二)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 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 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 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作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内容主要包括:
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 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三)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工业园区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 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 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 施建议,作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 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第二节 安全评价的程序和内容
【考点一】安全评价的程序
(一)前期准备
明确被评价对象,备齐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设备、
工具,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的技术资料。
(二)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 存在的方式和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
(三)划分评价单元
在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的划分应科学、合理,便 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四)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评价单元的特征,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 行定性、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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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五)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 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建议。
(六)作出安全评价结论
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地作出评价结论。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依据安全评价的结果编制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
【考点二】安全评价的内容
(一)安全预评价内容
(1)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 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相关事故案例;对类比工 程进行实地调查等。
(2)辨识和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 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3)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以自然条件、基本工艺条件、危险和有害因 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价为原则进行。
(4)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的目的、要求和评价对象的特点、工艺、功能或活动分布,选择 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 程度进行评价。
(5)从评价对象的总图布置、功能分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提出安全技 术对策措施;从评价对象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物料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提出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6)概括评价结果,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 章、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 结论,明确评价对象建成或实施后能否安全运行的结论。
(二)安全验收评价的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 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 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 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 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
(1)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 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 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和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 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和从业等许可证件,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 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 基础资料。
(三)安全现状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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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安全现状评价针对生产经营活动、区域运行管理的安全风险状况、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安全评 价,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符合性, 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风险管理 对策措施建议。
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全面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 分析,给出安全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
(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的危险、有害因素,特别是事故隐患,采用合适的安全评 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3)对辨识出的危险源,按照危险性进行排序,按照可接受风险标准,确定可接受风险和 不可接受风险;对于辨识出的事故隐患,根据其事故的危险性,确定整改的优先顺序。
(4)对于不可接受风险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为了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 施。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考点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 因素分为4大类。
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1.人的因素
(1)负荷超限
【例如】体力、听力、视力以及其他负荷超限。
【注】其中体力负荷超限包括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延长引起疲劳、劳损、伤害等的负荷超 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
【例如】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泄愤心理)。
(5)辨识功能缺陷
【例如】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2 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指挥错误
【例如】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失误。
(2)操作错误
【例如】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错误。
(3)监护失误
(4)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例如】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物的因素
2.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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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2)防护缺陷
(3)电危害
(4)噪声
【例如】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5)振动危害
【例如】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危害
(6)电离辐射
【例如】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中子;质子;高能电子束等
(7)非电离辐射
【例如】紫外辐射;激光辐射;微波辐射;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其他非电 离辐射
(8)运动物危害
【例如】抛射物;飞溅物;坠落物;反弹物、土、岩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撞 击;其他运动物危害
(9)明火
(10)高温物质
【例如】高温气体;高温液体;高温固体;其他高温物质
(11)低温物质
【例如】低温气体;低温液体;低温固体;其他低温物质
(12)信号缺陷
【例如】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 缺陷
(13)标志标识缺陷
【例如】无标志标识;标志标识不清晰;标志标识不规范;标志标识选用不当;标志标识位 置缺陷;标志标识设置顺序不规范;其他标志标识缺陷
(14)有害光照
(15)信息系统缺陷
【例如】数据传输缺陷;自供电装置电池寿命过短;防爆等级缺陷;等级保护缺陷;通信中 断或延迟;数据采集缺陷;网络环境
(16)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理化危险
【例如】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
【注】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 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 体。
(2)健康危险
【例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 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 接触;吸入危险;其他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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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3 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
【例如】细菌;病毒;真菌;其他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管理因素
【注】机构和人员、制度及制度落实情况
4.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健全
4.2 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不完善或未落实
【注】包括平台经济等新业态
4.3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落实
【例如】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制度; 操作规程(包括作业指导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包括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不健全)
4.4 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4.5 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新规范中缺失)
4.6 应急管理缺陷
【例如】应急资源调查不充分;应急能力、风险评估不全面;事故应急预案缺陷(包括预案 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无针对性);应急预案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演练不规范;应急演 练评估不到位;其他应急管理缺陷
4.7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 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 |
物体打击 |
11 |
冒顶片帮 |
2 |
车辆伤害 |
12 |
透水 |
3 |
机械伤害 |
13 |
放炮 |
4 |
起重伤害 |
14 |
火药爆炸 |
5 |
触电 |
15 |
瓦斯爆炸 |
6 |
淹溺 |
16 |
锅炉爆炸 |
7 |
灼烫 |
17 |
容器爆炸 |
8 |
火灾 |
18 |
其他爆炸 |
9 |
高处坠落 |
19 |
中毒和窒息 |
10 |
坍塌 |
20 |
其他伤害 |
95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物体打击。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 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
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 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包括: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
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 11.冒顶片帮。矿山、井下事故专属。
12.透水。矿山、井下事故专属。
13.放炮。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火药、炸药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
18.其他爆炸。粉尘爆炸、挥发气(液)体爆炸等等。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考点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一)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1.对照、经验法
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 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
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 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考点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时,要全面、有序地进行,防止出现漏项,宜从厂址、总平面 布置、道路运输、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物流、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 理等几方面进行。识别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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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一)总平面布置
从功能分区、防火间距和安全间距、风向、建筑物朝向、危险有害物质设施、动力设施(氧 气站、乙炔气站、压缩空气站、锅炉房、液化石油气站等)、道路、储运设施等方面进行分 析、识别。
(二)生产设备、装置
对于工艺设备可从高温、低温、高压、腐蚀、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 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等方面进行识别。
对机械设备可从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等方面进行识 别。
对电气设备可从触电、断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等方面进行识别。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考点一】安全评价方法分类
(一)按安全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分类法
按安全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安全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安全评价方法和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1.定性安全评价方法
定性安全评价方法主要是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 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分析,安全评价的结果是定性的指标,如是否达到了某项安 全指标、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等。
属于定性安全评价方法的有安全检查表、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因素图分析法、事故引发 和发展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格雷厄姆-金尼法或 LEC 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危险可操作性研究等。
2.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是运用基于大量的实验结果和广泛的事故统计资料基础上获得的指标或 规律(数学模型) ,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 定量的计算,评价结果是一些定量的指标,如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的伤害(或破坏)范围、 定量的危险性、事故致因因素的事故关联度或重要度等。
按照安全评价给出的定量结果的类别不同,定量安全评价方法还可以分为概率风险评价法、 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和危险指数评价法。
(二)按安全评价的推理过程分类法
按安全评价的推理过程,安全评价方法可分为归纳推理评价法和演绎推理评价法。 归纳推理评价法是从事故原因推论结果的评价方法,即从最基本的危险、有害因素开始,逐 渐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最终分析到可能的事故。
演绎推理评价法是从结果推论原因的评价方法,即从事故开始,推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 素,再分析与直接因素相关的间接因素,最终分析和查找出致使事故发生的最基本危险、有 害因素。
(三)按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分类法
按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安全评价方法可分为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危险性分级 安全评价方法和事故后果安全评价方法。
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是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由事故推论最基本的危险、有害因素 或由最基本的危险、有害因素推论事故的评价法。该类方法适用于识别系统的危险、有害
97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因素和分析事故,属于定性安全评价法 。
危险性分级安全评价方法是通过定性或定量分析给出系统危险性的安全评价方法。该类方 法适应于系统的危险性分级,可以是定性安全评价法,也可以是定量安全评价法。
事故后果安全评价方法可以直接给出定量的事故后果,给出的事故后果可以是系统事故发生 的概率、事故的伤害(或破坏)范围、事故的损失或定量的系统危险性等,属于定量安全评 价法。
此外,按照评价对象的不同,安全评价方法可分为设备(设施或工艺)故障率评价法、人员 失误率评价法、物质系数评价法、系统危险性评价法等。
【考点二】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一)安全检查表方法 (SCA)
1.优缺点
(1)安全检查表主要有以下优点:
1)检查项目系统、完整,可以做到不遗漏任何能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避免传统的安全检 查中的易发生的疏忽、遗漏等弊端,因而能保证安全检查的质量。
2)可以根据已有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得出准确的评价。
3)安全检查表可采用提问的方式,有问有答,给人的印象深刻,能使人知道如何做才是正 确的,因而可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4)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可使检查人员对系统的认识 更深刻,更便于发现危险因素。
5)对不同的检查对象、检查目的有不同的检查表,应用范围广。
(2) 安全检查表缺点:
针对不同的需要,须事先编制大量的检查表,工作量大且安全检查表的质量受编制人员的 知识水平和经验影响。
(二)危险指数方法 (RR)
危险指数评价可以运用在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可行性研究、设计、运行等),可以在详 细的设计方案完成之前运用,也可以在现有装置危险分析计划制定之前运用;也可用于在役 装置,作为确定工艺及操作危险性的依据。
1.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
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是根据以往的事故统计资料,物质的潜在能量和现行的 安全措施情况,利用系统工艺过程中的物质、设备、设备操作条件等数据,通过逐步推算的 公式,对系统工艺装置及所含物料的实际潜在火灾、爆炸危险、反应性危险进行评价的方法。 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在各种评价类型中都可以使用,尤其在安全预评价中使 用得最多。
2.帝国化学工业公司(ICI)的蒙德法
在道化学危险指数评价法的基础上引进了毒性概念,并发展了一些新的补偿系数,提出了蒙 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标评价法。它不仅详细规定了各种附加因素增加比例的范畴,而且针 对所有的安全措施引进了补偿系数,同时扩展了毒性指标,使评价结果更加切合实际。
(三)预先危险分析方法(PHA)
预先危险分析方法是一项实现系统安全危害分析的初步或初始工作,在设计、施工和生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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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首先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目的是识别系统中 的潜在危险,确定危险等级,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
1.分析步骤
(1)通过经验判断、技术诊断或其他方法调查确定危险源(即危险因素存在于哪个子系统 中),对所需分析系统的生产目的、物料、装置及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条件以及周围环境 等,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
(2)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及同类行业生产中发生的事故情况,对系统的影响、损坏程度, 类比判断所要分析的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查找能够造成系统故障、物质损失和人员伤害 的危险性,分析事故的可能类型。
(3)对确定的危险源分类,制成预先危险性分析表。
(4)转化条件,即研究危险因素转变为危险状态的触发条件和危险状态转变为事故的必要 条件,并进一步寻求对策措施,检验对策措施的有效性。
(5) 进行危险性分级,排列出重点和轻重缓急次序,以便处理。
(6) 制定事故的预防性对策措施。
2.划分等级
为了评判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以及它们对系统破坏性的影响大小,预先危险分析方法 给出了各类危险性的划分标准。该法将危险性划分为4个等级:
等级 |
性质 |
特点 |
I |
安全的 |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 |
II |
临界的 |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系统破坏或 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
III |
危险的 |
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
IV |
灾难性的 |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 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
3.特点和适用范围
预先危险分析适用于固有系统中采取新的方法,接触新的物料、设备和设施的危险性评价。 该法一般在项目的发展初期使用。当只希望进行粗略的危险和潜在事故情况分析时,也可以 用预先危险分析方法对已建成的装置进行分析。
(四)故障假设分析方法(WI)
1.步骤
故障假设分析比较简单,它首先提出一系列问题,然后再回答这些问题。评价结果一般以表 格的形式显示,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的问题,回答可能的后果,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安全措 施。
故障假设分析方法由三个步骤组成,即分析准备、完成分析、编制结果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很广,可用于工程、系统的任何阶段。
故障假设分析方法鼓励思考潜在的事故和后果,它弥补了基于经验的安全检查表编制时经验 的不足,相反,检查表可以把故障假设分析方法更系统化。因此,出现了安全检查表分析与 故障假设分析在一起使用的分析方法,以便发挥各自的优点,互相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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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五)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 (HAZOP)
1.方法概述
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是一种定性的安全评价方法。它的基本过程是以关键词为引导,找 出过程中工艺状态的变化(即偏差),然后分析出偏差的原因、后果及可采取的对策。其 侧重点是工艺部分或操作步骤各种具体值。
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分析是对危险和可操作性问题进行详细识别的过程,由一个小组完成。 运用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可以查出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能以危险、有害 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确定设备、装置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主要特征
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的主要特征包括:
(1)是一个创造性过程,通过应用一系列引导词来系统地辨识各种潜在的偏差,对确认的 偏差,激励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小组成员思考该偏差发生的原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2)是在一位训练有素、富有经验的分析组长引导下进行的,组长需通过逻辑分析思维确 保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组长宜配有一名记录员,记录识别出来的各种危险和(或) 操作扰动,以备进一步评估和决策。
(3)小组由多专业的专家组成,具备合适的技能和经验,有较好的直觉和判断能力。
(4)在积极思考和坦率讨论的氛围中进行,当识别出一个问题时,应做好记录以便后续的 评估和决策 。
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分析包括4个基本步骤,
界定(确定分析范围和目标;确定职责;选择分析小组)
准备(制定分析计划;收集数据;商定记录样式;估算时间;安排时间进度)
分析(将系统分解为若干部分;选择某一部分并明确设计目的;对每个要素使用引导词确定 偏差;识别原因和后果;确定是否存在重大问题;识别保护、检测和显示装置;确定可能的 补救/减缓措施(可选);对建议措施达成一致意见;依次对每个要素重复以上步骤,然后对 系统每个部分重复以上步骤)
文档和跟踪(记录分析情况;签署分析资料;完成分析报告;跟踪措施的执行情况;需要时 重新分析系统某些部分;完成最终输出报告)
4.特点及适用范围
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且背景各异的专家在一起工作,在创造性、系 统性和风格上互相影响和启发,能够发现和鉴别更多的问题,汇集了集体的智慧,这要比他 们单独工作时更为有效。
其缺点是分析结果受分析评价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适用于设计 阶段和现有的生产装置的评价。
(六)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 (FMEA)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方法。根据系统可以划分为子系统、设备和 元件的特点,按实际需要将系统进行分割,然后分析各自可能发生的故障类型及其产生的影 响,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的目的是辨识单一设备和系统的故障模式及每种故障模式对系统或装 置的影响。
100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的步骤为:
明确系统本身的情况,确定分析程度和水平,绘制系统图和可靠性框图,列出所有的故障类 型并选出对系统有影响的故障类型,理出造成故障的原因。在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中不直接 确定人的影响因素,但像人失误、误操作等影响通常作为一个设备故障模式表示出来。
(七)故障树(事故树)分析方法 (FTA)
采用逻辑方法,将事故因果关系形象地描述为一株有方向的“树”。(结果→原因) 系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事故(称为顶上事件)作为分析起点,将导致事故原因的事件按因 果逻辑关系逐层列出,用树形图表示出来,构成一种逻辑模型,然后定性或定量地分析事件 发生的各种可能途径及发生的概率,找出避免事故发生的各种方案并优选出最佳安全对策。 分析步骤:
(1)熟悉分析系统
(2)确定分析对象系统和分析对象事件(顶上事件)
(3)确定分析边界
(4)确定系统事故发生概率、事故损失的安全目标值
(5)调查原因事件
顶上事件确定后,要分析与之有关的原因事件,即找出系统的所有潜在危险因素的薄弱环节。 (6)确定不予考虑的事件
(7)确定分析的深度
(8)编制故障树
从顶上事件起,一级一级往下找出所有原因事件直到最基本的事件为止,按逻辑关系画出故 障树。
(9)定量分析
(10)得出结论
当事故发生概率超过预定目标值时,从最小割集(引起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最低限度 的集合)着手研究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所有可能方案。
(八)事件树分析方法 (ETA)(原因→结果)
事件树分析方法的理论基础是决策论,它是一种从原因到结果的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从一 个初始事件开始,交替考虑成功与失败的两种可能性,然后再以这两种可能性作为新的初始 事件,如此继续分析下去,直到找到最后的结果。
事件树分析是一种归纳逻辑树图,能够看到事故发生的动态发展过程,提供事故后果。 事件树的定量分析。由各事件发生的概率计算系统事故或故障发生的概率。
(九)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 (JRA)
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作为因变量 (D) ,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作 为自变量,确定了它们之间的函数式。
第五节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及其编写要求
【考点一】评价报告的内容:
1.目的
2.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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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概况
4.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5.评价单元的划分
6.评价方法
7.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8.评价结论
【考点二】评价报告的格式要求:
1.封面
2.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3.著录项
4.前言
5.目录
6.正文
7.附件
8.附录
【考点三】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 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
(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 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
附件1
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与
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业务范围 |
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
煤炭开采业 |
安全、机械、电气、采矿、通风、矿建、地质各1名及以 上。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 业 |
安全、机械、电气、采矿、通风、地质、水工结构各1名 及以上。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安全、机械、电气、采油、储运各1名及以上。 |
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
油气储运2名及以上,设备、仪表、电气、防腐、安全各1 名及以上。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 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电气、安全各2名及以上,自动化1 名及以上。 |
烟花爆竹制造业 |
火炸药(爆炸技术)、机械、电气、安全各1名及以上。 |
金属冶炼 |
安全、机械、电气、冶金、有色金属各1名及以上。 |
(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 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
102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 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 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 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
(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四】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 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
(三)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 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 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 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 作两年以上。
(五)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 书。
(六)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
(七)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 体系。
(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
(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 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 第一节 职业病危害概述
【考点一】《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尘肺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3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考点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考点三】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考点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4.爆震聋
【考点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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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105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环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考点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
【考点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考点八】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鲁氏菌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5.莱姆病
【考点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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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考点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按来源分类
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和化学有毒物质。
生产性粉尘,例如矽尘、煤尘、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化学有毒物质,例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醛、甲醇等。
2)物理因素。例如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噪声、振动、辐射等。 3)生物因素。例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到的生 物传染性病原物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精神性职业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例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作业场所建筑卫生学设计缺陷因素,例如照明不良、换气不足等。
(二)职业接触限值(OEL)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 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其中,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3.最高允许浓度(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4.超限倍数
未制定PC-STEL,在符合8h PC-TWA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均不 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三)职业禁忌与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指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07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十一】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工作方针与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职业卫生“三级预防”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第一级预防,病因预防。
第二级预防,发病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病人患职业病以后,合理进行康复处理。
第一级预防是理想方法,比二三级投入少,效果好。
第二节 职业病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考点一】职业病危害识别
(一)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概念
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2.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性质可分为三类:
(1)无机性粉尘
1)矿物性粉尘,例如煤尘、硅石、石棉、滑石等。
2)金属性粉尘,例如铁、锡、铝、铅、锰等。
3)人工无机性粉尘,例如水泥、金刚砂、玻璃纤维等。
(2)有机性粉尘
1)植物性粉尘,例如棉、麻、面粉、木材、烟草、茶等。
2)动物性粉尘,例如兽毛、角质、骨质、毛发等。
3)人工有机粉尘,例如有机燃料、炸药、人造纤维等。
(3)混合性粉尘
指上述各种粉尘混合存在。在生产环境中,最常见的是混合性粉尘。
3.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生产性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状不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的。就其病理性 质可概况如下几种:
(1)全身中毒性,例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2)局部刺激性,例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3)变态反应性,例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4)光感应性,例如沥青粉尘。
(5)感染性,例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6)致癌性,例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7)尘肺,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中,以尘肺最为严重。
尘肺是由于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纤维化为主要变化的职业病。
《职业病目录》中,关于尘肺的致病粉尘及易发工种。
108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表4-1《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尘肺的致病粉尘及易发工种
尘肺 |
致病粉尘 |
易发工种 |
矽肺 |
矽尘(一般指含游离二氧化硅 10%以上粉尘) |
矽肺分布最广、发病人数最多,危害最严重。采矿、建材 (耐火、玻璃、陶瓷)、铸造、石粉加工工业中的各种接尘工种 均可发生。其中最典型的是由石英粉尘引起的矽肺,发病率高, 发病工龄短,进展快,病死率高,是危害最严重的尘肺 |
煤工尘肺 |
煤尘、煤岩混合尘 |
发病人数占第二位,主要发生在煤矿的采煤工、选煤工、煤发 运输工、岩巷掘进工、混合工(主要是采煤和岩石掘进的混合) |
石墨尘肺 |
______石墨尘______ |
石墨开采与石墨制品(用構、电极电刷)各工种 |
炭黑尘肺 |
____o±____ |
生产和使用(橡胶、油漆、电池)炭黑各工种 |
石棉肺 |
石棉尘 |
主要是石棉厂、石棉制品厂的各工种,以及石棉矿的采矿工和 选矿厂的选矿工 |
表4-1 (续)
尘肺 |
致病粉尘 |
易发工种 |
滑石尘肺 |
______滑石尘______ |
滑石开采选矿、粉碎各工种及使用滑石粉的工种 |
水泥尘肺 |
水泥尘______ |
水泥厂以及水泥制品厂中的接尘工.种____________ |
云母尘肺 |
云母尘 |
开采云母和云母制品各工种 |
陶工尘肺 |
陶瓷原料、坯料(混合料)及 钵料粉尘 |
陶瓷厂中的原料工、成型厂、干燥工、烧成工、III窑工等 |
铝尘肺 |
金属铝尘、氧化话生 |
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以及铝合金制品加工等工种_____ |
电焊工尘肺 |
电焊烟尘 |
各类工业中的电焊工,其中以造船厂、筋炉厂中在密闭场所作 业的电焊工最易发 |
铸工尘肺 |
铸造尘(型砂尘) |
主要有型砂工、选型工、清砂工、喷砂工 |
其他尘肺 |
其他粉尘 |
(二)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作业场所常见的物理性职业性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 气压 )等。
1.噪声
分类 |
例如 |
引起的职业 病 |
空气动力 噪声 |
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汽轮机等由压 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
噪声聋 |
机械性 噪声 |
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砂轮机、织布机等发出的噪声 | |
电磁噪声 |
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 的噪声 |
109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振动
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部振动病列为职业病。
引起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
3.电磁辐射
(1)非电离辐射
1)高频作业、微波作业等
2)红外线
在生产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炼钢工、铸造工、 轧钢工、锻造工、玻璃熔吹工、烧瓷工、焊接工等可接触到红外线辐射。
引起的职业病——白内障
3)紫外线
紫外线作用于皮肤能引起红斑反应。强烈的紫外线辐射可引起皮炎,皮肤接触沥青后再经紫 外线照射,能发生严重的光感性皮炎,并伴有头痛、恶心、体温升高等症状,长期受紫外线 照射,可发生温菇 、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甚至可导致皮肤癌的发生。
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 炎。
4)激光
激光也是电磁波,属于非电离辐射。
眼部受激光照射后,可突然出现眩光感、视力模糊等。激光对皮肤也可造成损伤。 激光引起的职业病--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不属于职业病眼病大类中,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2)电离辐射
凡能引起物质电离的各种辐射称为电离辐射。如各种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工放射性核素、X 线机等。
引起的职业病——放射病
4.异常气象条件
(1)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例如:冶金工业、高温机械制造、建材工业、锅炉等。
2)高温高湿作业
例如:印染、缫丝、造纸等。
3)夏季露天作业
4)低温作业
5)高气压作业
6)低气压作业
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
低温作业--冻伤
高温作业--中暑
潜水作业后(高气压作业条件下)--减压病
高原低氧环境(低气压作业条件下)--高原病
(三)职业性致癌因素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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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四)生物因素
1.炭疽病
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炭疽病潜伏期较短。
炭疽病的职业性高危人群主要是牧场工人、屠宰工、剪毛工、搬运工、皮革厂工人、毛纺工、 缝皮工及兽医等。
2.森林脑炎
林区特有疾病,传播媒介是硬蜱,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人员。例如森林调查队员、林 业工人、筑路工人等。
3.布鲁氏菌病(名字有变化)
人畜共患性传染病,传染源以牛羊猪病畜为主,皮毛加工等类型企业中职业性感染此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本病职业性接触主要见于从事艾滋病防疗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接触艾滋病患者或吸毒人员 的警务工作有关的人员等。
5.莱姆病
由扁虱(蝉)叮咬传播,临床表现主要为皮肤、心脏、神经和关节等多系统、多脏器损害。 本病职业性接触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的人员,例如森林调查队员、林业工人等。
(五)职业有关疾病
职业有关疾病又称工作有关疾病。
注意:职业有关疾病非职业病
如:教师与歌唱演员发生的声带结节
因脑力劳动长期高度精神紧张而多发的高血压和冠心病、消化性溃疡病等。
视屏显示终端(VDT)操作人员--VDT综合症(视频终端综合症)
【考点二】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又可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与生产运行中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1.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
(2)类比法
(3)定量法
111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评价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 策和建议。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危害 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
(3)生产运行中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根据评价的目的不同,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现状评价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控 制工作的多个方面。
【考点三】职业危害控制
职业病危害控制的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等。
(一)工程控制技术措施
工程控制技术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技术的措施和手段(例如密闭、通风、冷却、隔离等),控 制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使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度 或强度降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容许的范围之内。
例如,控制作业场所中存在的粉尘,常采用湿式作业或者密闭抽风除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以 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对于化学毒物的工程控制,则可以采取全面通风、局部送风和排出气体净化等措施; 对于噪声危害,则可以采用隔离降噪、吸声等技术措施。
第三节 职业病危害管理
【考点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注意:《安全生产法》中提到: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 算。
112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第五章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第一节 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
【考点一】安全生产预警的任务与特点
(一)预警的任务
预警需要完成的任务是完成对各种事故征兆的监测、识别、诊断与评价及时报警,并根据预 警分析的结果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矫正与控制。
(二)预警的特点
快速性、准确性、公开性、完备性、连贯性。
【考点二】预警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预警系统主要由预警分析系统和预控对策系统两部分组成。
其中预警分析系统主要包括监测系统、预警信息系统、预警评价指标体系系统、预测评价 系统等。
(一)预测评价系统
1.预警系统信号输出及级别
预警信号一般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安全状况,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 四级预警:
级别 |
严重程度 |
颜色 |
安全状态 |
I |
特别严重 |
红色 |
安全状况特别严重 |
II |
严重 |
橙色 |
受到事故的严重威胁 |
III |
较重 |
黄色 |
处于事故的上升阶段 |
IV |
一般 |
蓝色 |
生产活动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
第二节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考点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 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 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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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二】事故应急管理理论框架
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一)预防
预防有两层含义
(1)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
(2)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 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 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指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意识、组织、机制、 预案、队伍、资源、培训演练等各种准备。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专设了“预防与应急准备”一章,其中包含了应急预案体系、风险 评估与防范、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捐赠、保险、科技等 内容。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各种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了事故灾难应对处置的具体要求,内容如下:“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 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 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 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 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 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 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 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 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 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四)恢复
恢复是指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所采取的处置工作。恢复工作包括短 期恢复和长期恢复。
从时间上看,短期恢复并非在应急响应完全结束之后才开始,恢复可能是伴随着响应活动随 即展开的。很多情况下,应急、响应活动开始后,短期恢复活动就立即开始了。比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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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项复杂的人员营救活动中,受困人员陆续获救,从第一个受困人员获救之时起,其饮食、住 宿、医疗救助等基本安全和卫生需求应当立即予以恢复,此时短期恢复工作就已经开始了, 而不是等到所有受困人员全部获救之后才开始恢复工作。从以上角度看,短期恢复也可以理 解为应急响应行动的延伸。
短期恢复工作包括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避难所、安全保障和医疗卫生等基本服务。在短期 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突发事 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 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 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长期恢复的重点是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活的恢复,包括重建被毁的设施和房屋,重新规划 和建设受影响区域等。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 步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恢复阶段应注意:一是要强化有关部门,如市政、民政、医疗、保险、财政等部门的介入, 尽快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二是要进行客观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应急处置与应急管理的经验 教训,这不仅可以为今后应对类似事件奠定新的基础,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制度和管理革新。
【考点三】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构建
(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构成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主要 由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支持保障系统等部分构成。
1.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是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的管理机构、功能部门、应急指 挥、救援队伍四个方面。
管理机构:维持应急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功能部门: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各类组织机构,如消防、医疗机构等; 应急指挥: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应急救援活动场外与场内指挥系统; 救援队伍:由专业和志愿人员组成。
2.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保障,目标是实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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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块为主,分级响应、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 一专多能、专兼结合,防救结合、 平战结合,以及动员公众参与,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内部的管理机制,明确和 规范响应程序,保证应急救援体系运转高效、应急反应灵敏、取得良好的救援效果。
应急运行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这4个基本机制组成。 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应急指挥一般可分为集中指挥与现场指挥,或场外指 挥与场内指挥等。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的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 动涉及单位的行政级别高低还是隶属关系不同,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 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的分级响应的机制。
扩大或提高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
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 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
3.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是应急体系的法制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应急活动的依据,与应急有关的 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规章、规定,以及与应急 救援活动直接有关的标准或管理办法等。
4.支持保障系统
支持保障系统是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体系运转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主要包 括应急信息通信系统、物资装备保障系统、人力资源保障系统、财务保障系统等。
构筑集中管理的信息通信平台是应急体系重要的基础建设。
信息通信系统:保证所有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 确,以及信息资源共享;
物资装备保障系统:不但要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而且还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人力资源保障系统:包括专业队伍的加强、志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 应急财务保障系统: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 各项活动的开支。
同时,应急管理体系还包括与其建设相关的资金、政策支持等,以保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 体系正常运行。
(二)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典型的响应级别通常可分为三级。
1.一级紧急情况
必须利用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通常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现场指挥部可在 现场做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应该 由紧急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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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两个或更多个部门响应的应急情况。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 急救援行动。
3.三级紧急情况
能被一个部门正常可利用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必要时,该部门可以建立一个现场指挥部。
(三)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 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四)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
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 能组成。
1.事故指挥官
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所有方面的工作,包括确定事故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批准实施书面或 口头的事故行动计划,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 有的应急行动。
2.行动部
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救、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所有的 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
3.策划部
负责收集、评价、分析及发布事故相关的战术信息,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并对有关的 信息进行归档。
4.后勤部
为事故的应急响应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运输、服务等。
5.资金/行政部
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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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考点一】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 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一)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 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内容:
(1)总则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
2)预警
3)响应启动
4)应急处置
5)应急支援
6)响应终止
(4)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 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
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 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内容:
(1)适用范围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响应启动
明确响应启动后的程序性工作,包括应急会议召开、信息上报、资源协调、信息公开、后 勤及财力保障工作。
(4)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明确应急处置指导原则,制定相应的应急 处置措施。
(5)应急保障
(三)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 急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内容:
(1)事故风险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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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2)应急工作职责
(3)应急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 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程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从人员救护、工艺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现 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3)明确报警负责人以及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
(4)注意事项
【考点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自2021-04-01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 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实施8个步骤。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有关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如生产、技术、 设备、安全、行政、人事、财务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 工,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工作组中应邀请相关救援队伍以 及周边相关企业、单位或社区代表参加。
(二)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企业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3)企业现场功能区划分、建(构)筑物平面布罝及安全距离资料; (4)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 (5)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事故资料;
(6)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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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三)风险评估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 (2)分析各种事故类别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事故风险分析) (3)评估确定相应事故类别的风险等级。
(四)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以及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撰写应急 资源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单位内部应急资源)
(2)针对生产过程及存在的风险可采取的监测、监控、报警手段;
(3)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可提供的应急资源;
(4)可协调使用的医疗、消防、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及其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单位外部 应急资源)
(五)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 心,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的特点,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措施科学,尽可能简明化、 图表化、流程化。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下列:
①依据事故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结果,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及处置特点, 合理确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②结合组织管理体系及部门业务职能划分,科学设定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③依据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区域范围,结合应急处置权限及能力,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 分级标准,制定相应层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方 面的内容,落实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六)桌面推演
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有关经验教训,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可采 取桌面 演练的形式,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逐步分析讨论并形成记录,检验应急预 案的可行性,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或论证。参加应急预案 评审的人员可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有现场处置的专家。应急预案论证可 通过推演的方式开展。
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全面性、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的针 对性、应急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应急预案评审程序:
①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将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 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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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②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会议审查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共 同推选出的组长主持,按照议程组织评审;表决时,应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人数的三分 之二同意方为通过;评审会议应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组组长签字),附参加评审会议的专 家签字表。表决的投票情况应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评审意见的附件。
③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 审表决不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修改完善后按评审程序重新组织专家评审,生产经营单 位应写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的修改情况说明,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八)批准实施
通过评审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 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 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 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 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 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 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 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 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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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第四节 应急演练
【考点一】应急演练的编制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 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 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 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 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 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 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 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 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考点二】应急演练的类型
(一)按组织形式分类
按应急演练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两类。
(1)桌面演练。指针对事故情景,利用图纸、沙盘、流程图、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 助手段,进行交互式讨论和推演的演练活动。
(2)实战演练。指针对事故情景,选择(或模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设备设施、装置或场 所,利用各类应急器材、装备、物资,通过决策行动、实际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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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二)按演练内容分类
按应急演练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两类。
(1)单项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某一项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2)综合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三)按演练目的与作用分类
按目的与作用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
(1)检验性演练。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及 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而组织的演练。
(2)示范性演练。指为检验和展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应急救援开展的具有较强指导 宣教意义的规范性演练。
(3)研究性演练。指为探讨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试验新方案、新技术、 新装备而组织的演练。
补充:应急演练目的
①检验预案: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②完善准备:完善应急管理标准制度,改进应急处置技术,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 能力。
③磨合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协调配合能力。
④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⑤锻炼队伍: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补充:应急演练工作原则
①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
②依据预案演练:结合生产面临的风险及事故特点,依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③注重能力提高:突出以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准备能力组织开展演练。 ④确保安全有序:在保证参演人员、设备设施及演练场所安全的条件下组织开展演练。
【考点三】应急演练的内容
(1)预警与报告。根据事故情景,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预警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 报告事故情况。
(2)指挥与协调。根据事故情景,成立应急指挥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资源,开展 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通信。根据事故情景,在应急救援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进行音频、视频信号或数 据信息互通。
(4)事故监测。根据事故情景,对事故现场进行观察、分析或测定,确定事故严重程度、 影响范围和变化趋势等。
(5)警戒与管制。根据事故情景,建立应急处置现场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 秩序。
(6)疏散与安置。根据事故情景,对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和安 置。
(7)医疗卫生。根据事故情景,调集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并 开展卫生监测和防疫工作。
(8)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情景,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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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和处理。
(9)社会沟通。根据事故情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事故情况通报会,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10)后期处置。根据事故情景,应急处置结束后,开展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 事故现场清理和相关善后工作。
(11)其他。根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其他应急工作。
【考点四】综合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应急演练实施基本流程:
①计划
②准备
③实施
④评估总结
⑤持续改进
(一)演练计划
演练计划应包括需求分析、明确任务、制订计划。
1.需求分析
全面分析和评估应急预案、应急职责、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指挥调度程序、应急技能和应急 装备、物资的实际情况,提出需通过应急演练解决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确定应急演练目标, 提出应急演练的初步内容和主要科目。
2.明确任务
确定应急演练的事故情景类型、等级、发生地域,演练方式,参演单位,应急演练各阶段主 要任务,应急演练实施的拟定日期。
3.制订计划
根据需求分析及任务安排,组织人员编制演练计划文本。
(二)演练准备
包括:成立演练组织机构、编制文件、工作保障。
1.成立演练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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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演练通常成立演练领导小组,下设策划与导调组、宣传组、保障组、评估组。根据演 练规模大小,其组织机构可进行调整。
(1)领导小组。负责演练活动筹备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演练工作方案、演 练工作经费、演练评估总结以及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
(2)策划与导调组。负责编制演练工作方案、演练脚本、演练安全保障方案,负责演练活 动筹备、事故情景布置、演练进程控制和参演人员调度以及与相关单位、工作组的联络和 协调等。
(3)宣传组。负责编制演练宣传方案,整理演练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和开展新闻发布。
(4)保障组。负责演练的物资装备、场地、经费、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
(5)评估组。负责对演练准备、组织与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评估;演练结束后, 及时向演练单位或演练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专业组提出评估意见、建议、并撰写演练评估 报告。
2.编制文件
(1)演练工作方案
(2)演练脚本
(3)演练评估方案
(4)演练保障方案
(5)演练观摩手册
(6)演练宣传方案
3.演练工作保障
(1)人员保障。
(2)经费保障。
(3)物资和器材保障。
(4)场地保障。
(5)安全保障。
(6)通信保障。
(7)其他保障。
(三)应急演练的实施
(1)现场检查
(2)演练简介
(3)启动
(4)执行
(5)演练记录
(6)中断
(7)结束
(四)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1.应急演练评估
(1)现场点评。应急演练结束后,在演练现场,评估人员或评估组负责人对演练中发现的 问题、不足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口头点评。
(2)书面评估。评估人员针对演练中观察、记录以及收集的各种信息资料,依据评估标准 对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并撰写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重点是
125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对演练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演练目标的实现、参演人员的表现以及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进行 评估。
2.应急演练总结
(1)撰写演练总结报告
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 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演练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可对应急演练准备、策划等工作进行 简要总结分析。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演练基本概要。
2)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3)应急管理工作建议。
(2)演练资料归档
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应急演练书面评估报告、应 急演练总结报告文字资料,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归档保 存。
(五)应急演练持续改进
1.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 善。
2.应急管理工作改进
(1)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 议,对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2)演练组织单位应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资金,并应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 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 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考点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事故分级 |
死亡 |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 |
直接经济损失 |
特别重大事故 |
30人以上 |
100人以上 |
1亿元以上 |
重大事故 |
10~30人 |
50~100人 |
5k万~1亿元 |
较大事故 |
3~10人 |
10~50人 |
1k万~5k万元 |
126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一般事故 |
3人以下 |
10人以下 |
1k万元以下 |
【考点二】事故上报的时限和部门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 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 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 补报。
事故 分级 |
死亡 |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 |
直接经济损失 |
报告 |
特别重大事 故 |
30人以上 |
100人以上 |
1亿元以上 |
国务院 |
重大 事故 |
10~30人 |
50~100人 |
5k万~1亿元 |
国务院 |
较大 事故 |
3~10人 |
10~50人 |
1k万~5k万元 |
省 |
一般 事故 |
3人以下 |
10人以下 |
1k万元以下 |
市 |
上报时间:民报官--1小时;官报官--2小时
补充: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 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127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必要时,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上报事故的首要原则是及时。所谓“2小时”起点是指接到下级部门报告的时间,以特别重 大事故的报告为例,按照报告时限要求的最大值计算,从单位负责人报告县级管理部门,再 由县级管理部门报告市级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报告省级管理部门、省级管理部门报告国 务院管理部门,直至最后报至国务院,总共所需时间为7小时。
【考点三】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考点四】事故的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 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二节 事故调查与分析
【考点一】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组织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
128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调查。
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1)对于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
(2)同一地区连续频繁发生同类事故的;
(3)事故发生地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真正吸取事故教训的;
(4)社会和群众对下级政府调查的事故反响十分强烈的;
(5)事故调查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 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 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 分级 |
死亡 |
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 |
直接经济损失 |
报告 |
调查 |
特别重大 事故 |
30人以上 |
100人以上 |
1亿元以上 |
国务院 |
国务院 |
重大 事故 |
10~30人 |
50~100人 |
5k万~1亿元 |
国务院 |
省 |
较大 事故 |
3~10人 |
10~50人 |
1k万~5k万元 |
省 |
市 |
一般 事故 |
3人以下 |
10人以下 |
1k万元以下 |
市 |
县 |
上报时间:民报官--1小时;官报官--2小时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职责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3.在实际开展事故调查时,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设立管理、技术、综合等专 门小组,分别承担管理原因调查、技术原因调查、综合协调等工作。
4.调查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委托,指定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负责相关调查 取证工作。进行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表明 身份、告知其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可以使用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完成调查取证后, 应当向事故调查组提交专门调查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由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 政府指定;由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的,其事故调查组组长也由负 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129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事故发生的其他原因。
直接原因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间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
(4)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要有明确结
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非责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认定或者追究事 故责任人;
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 者、领导责任者。
(6)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7)总结事故教训;
(8)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 造成事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
(6)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注意是“建议”,最终的处理结果应由人民政府作出。
(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调查组组长的主持下完成。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130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事故调查组的职权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义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 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 查期限。
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行政许 可及资质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与事故相关的合同、伤亡人员身份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 全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 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事故现场示意图,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年收入情况,与事故 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事故调查的纪律和期限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需要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该时限,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时限可以顺延。
【考点二】事故分析
对于较大以上事故或复杂的事故,特别是造成重特大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不仅要进行现场 分析,而且还要进行事故后的深入分析。
事故分析方法通常有综合分析法、个别案例技术分析法以及系统安全分析法等。
第三节 事故处理
【考点一】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主体是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由国务院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 分别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批复。
事故 分级 |
死亡 |
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 |
直接经济损失 |
报告 |
调查 和批复 |
特别重大 事故 |
30人以上 |
100人以上 |
1亿元以上 |
国务院 |
国务院 |
重大 事故 |
10~30人 |
50~100人 |
5k万~1亿元 |
国务院 |
省 |
较大 |
3~10人 |
10~50人 |
1k万~5k万元 |
省 |
市 |
131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事故 | |||||
一般 事故 |
3人以下 |
10人以下 |
1k万元以下 |
市 |
县 |
上报时间:民报官--1小时;官报官--2小时
批复的时间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 15日内做出批复;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 长不超过30日。
【考点二】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其监督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 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七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考点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
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组成部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 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 游、特种设备、核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或专业管理。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门建立了国家监 察机制。
如矿山,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国家设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产矿地区另设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省级局下设若干监察处,监察机构的人、财、 物全部由中央负责,避免实行监察过程中受地方政府的干扰。
矿山安全的监管比较特殊,实行的是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还有其他情况,如交通部门的水交通安全监管:一方面由交通部海事局设立垂直监管机构, 如长江等重要水域都设立海事局,直接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领导;另一方面有些水上监管机
132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构,行政上归地方政府领导,业务上归海事局指导,垂直与分级相结合。
特种设备的监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
(三)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但是,加强外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除政府监督外,其他方面的监督也 十分重要。如新闻媒体的监督。
其他方面的监督主要有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 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1.权威性
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威性首先源于法律的授权。法律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2.强制性
国家的法律都必然要求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依法行使的监督管理权,是以国家强制 力作为后盾的。
3.普遍约束性
凡有关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监督管理。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行为监管与技术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考点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程序
1.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的一般程序
(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3)作业现场检查。
(4)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或《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行政处罚告知书》等。
2.颁发管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2)受理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 理的书面凭证。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 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33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3)征求意见
(4)审查和调查
(5)作出决定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6)送达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 证。
【注】不予颁发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行政处罚的程序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
(2)罚款。
(3)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设备。
(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6)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撤销执业资格。
(7)关闭。
(8)拘留。
(9)其他行政处罚。
【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注】对矿山进行安全监察,必须出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制作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
1.事前监督管理
事前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审查或考核和颁发,以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2.事中监督管理
事中监督管理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等。事中监督管理重点在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 (1)行为监察。(人、管)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 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 。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安全 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严肃纠正和处理。
(2) 技术监察。(物)
是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 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使 用的监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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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点是专业性强,技术
要求高。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
3.事后监督管理
事后监督管理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以及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 理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节 矿山安全监察
【考点一】矿山安全监察体制
(一)矿山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
1.实行垂直管理
2.监察和管理分开
3.分区监察
4.国家监察
(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矿山安全生产(含地质勘探,下同)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 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3)指导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4)负责统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制定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技 术支撑体系,推进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5)参与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非煤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
(7)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 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矿山企业越界开采等违法行 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矿山企业有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当地自然资源 部门进行处理。
(2)与公安机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 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矿山企业有民用爆 炸物品使用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与能源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能源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 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国家矿山安全 监察机构负责指导和组织拟订煤矿安全标准,会同能源等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工作。
135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二】矿山安全监察的内容与程序
(一)矿山安全监察的程序
(1)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程序启动
(2)执法准备,包括编制执法计划、制定具体执法预案、安排人员并携带相关仪器、资料 等。
(3)现场检查,包括出示证件、现场监察等。现场监察分地面或井下监察。
(4)整改复查。
(5)行政处罚。
(6)监察建议和文书移送。
(7)结案归档。
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考点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目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主要建立两项制度:一是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制度,二是设计、 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7个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的监察制度。
【考点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
行政许可制度 |
市场准入制 度 |
对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维护保养、 改造的单位实施资格许可,并对部分产品出厂实施安全 性能监督检验 |
设备准用制 度 |
对在用的特种设备通过实施定期检验,注册登记,施行 准用制度 | |
监督检查制度 |
监督检查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 | |
事故应对和调查处 理 |
事故发生后,组织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 |
第八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第一节 统计基础知识
【考点一】统计工作的基本步骤
完整的统计工作一般包括:
①设计
②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③整理资料
④统计分析
4个基本步骤
【考点二】统计学基本知识
(一)统计资料的类型
3种类型:计量资料、计数资料和等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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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图
统计图一般选用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考点速记手册
资料的性质和分析目的 |
宜选用的统计图 |
比较分类资料各类别数值大小 |
条图 |
分析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构成比) |
圆图、百分条图 |
描述事物随时间变化趋势或描述两现象相互变化趋势 |
线图、半对数线图 |
描述双变量资料的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或相互关系的方向 |
散点图 |
描述连续性变量的频数分布 |
直方图 |
描述某现象的数量在地域上的分布 |
统计地图 |
圆图、百分条图:分析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构成比)
线图、半对数线图:描述事物随时间变化趋势或描述两现象相互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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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点图:描述双变量资料的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或相互关系的方向
直方图:描述连续性变量的频数分布
统计地图:描述某现象的数量在地域上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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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三】统计描述与统计推断
(一)统计描述
1.计量资料的统计描述
(1)集中趋势
集中趋势的描述指标:
①算术平均数
②几何平均数
③百分位数
2.计数资料的统计描述
(1)比
(2)构成比
川寸" 某一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数
构成比一同一事物各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总数X
(3)率
⑴ 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数 C 、
率=可能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总数X ι°°%(或1°°°%。…)
(二)统计推断
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是统计推断的两个重要方面。
1.参数估计
参数估计就是通过样本估计总体特征,包括点值估计和区间估计两种方法。
2.假设检验
假设检验的基本思想。假设检验的基本思想是小概率反证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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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
【考点一】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指标通常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
绝对指标是指反映伤亡事故全面情况的绝对数值。
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等。
特点:直观表达的数字,单位通常是:人、起、例、元等等。
相对指标是伤亡事故的两个相联系的绝对指标之比,表示事故的比例关系。
如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
关键词:率
注意:也可能是整数
(二)工矿企业类伤亡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金属和非金属矿企业(原非煤矿山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工商企业(原非矿山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建筑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烟花爆竹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三)行业类统计指标体系
1.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指标
2.火灾事故统计指标
3.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指标
4.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指标
5.民航飞行事故统计指标
6.农机事故统计指标
7.渔业船舶事故统计指标
(四)地区安全评价类统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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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人死亡率
千人死亡率
死亡人数 从业人员数
X IO3
2.千人重伤率
千人重伤率
重伤人数 从业人员数
X 10
3.百万工时死亡率
百万工时死亡率
死亡人数 实际总工时
4.百万吨死亡率
百万吨死亡率
死亡人数
实际产量(t) IU
5.重大事故率
重大事故率
重大事故起数
宀 H^, X 100% 事故总起数
6.特大事故率
特大事故率
特大事故起数“。。, 事故总起数X■
7.百万人火灾发生率
KI方 火灾发生次数 6
百万人火灾发生率=_BH I C X IO6 地区总人口
8.百万人火灾死亡率
十k火灾造成的死亡人数 百万人火灾死亡率=———— 地区总人口
X IO6
9.万车死亡率
万车死亡率=
机动车造成的死亡人数
机动车数
X IO4
110十万人死亡率
十万人死亡率=忍左
X IOs
11.亿客公里死亡率
亿客公里死亡率=
死亡人数
运营旅客人数X运营公里总数
X I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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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千艘船事故率
七一般以上事故船舶总艘数 千艘船事故率-本省(本单位)船舶总艘数X
IO3
13.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
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諄糕^ X W
14-重大事故万时率
重大事故万时率=(重大事故次数/飞行总小时)X IO4
1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 )死亡率
一_死亡人数—xl08
-国内生产总值(元)
【考点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93号)设计了四张报表:
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A1表)、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含急性工业中毒)人员登记表(A2表)、 生产安全事故按行业统计表(B1表)
生产安全事故按地区统计表(B2表)。
事故以“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和“其他事故”两类进行统计。
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纳入“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统计; 从事运输、捕捞等生产经营活动,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以行业准入许可为准,按照"依法 登记注册单位事故"进行统计。
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事故,纳入“其他事故”统计。
(一)统计调查报表适用的对象及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 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统计调查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四张表中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造成的 死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下同)、受伤人数(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人数,下同)、直接经 济损失、事故具体情况等。
(三)统计调查报表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以上”包含本级, 不含应急管理部,下同)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 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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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送时间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4h内通过"直报系统"填报A1表甲区域内事 故统计信息。经查实的瞒报事故,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24h内,在"直报系统"中进行填报并 纳入事故统计。
事故发生7日内,应及时补充完善A1、A2表相关信息,并纳入事故统计。对于首次填报日 期超过事故发生日期7日的,需将超期原因等相关情况在"直报系统"中注明。
事故发生30日内(火灾、道路运输事故发生7日内)伤亡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充完 善伤亡人员情况,并纳入事故统计。
事故调查结束后30日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完善校正有关事故信息。同时,由负责 调查的人民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在"直报系统"上传事故调查报告。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每月8日将截取至7日24时“直报系统”内的上月事故统计数 据作为月度数据,即月度B1、B2表,经审核确认后,在“直报系统”内上报。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月8日将截取至1月7日24时“直报系统”内的上年事 故统计数据作为年度数据,即年度B1、B2表,经审核确认后,在"直报系统"内上报。
【考点三】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是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 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3.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
善后处理费用 |
财产损失 |
医疗费用(护理) |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
丧葬及抚恤费用 |
现场抢救费用 |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
补助及救济费用 |
清理现场费用 | |
歇工工资 |
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
4.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他
5.计算方法
(1)经济损失的计算公式为
E=Ed+Ei
式中E-经济损失,万元;
Ed-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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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间接经济损失,万元。
(2)工作损失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VW=DLM/(SD)
式中VW-工作损失价值,万元;
DL-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数,死亡一名职工按6000个工作日计算,受伤职工视伤害情况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附表确定,日;
M-企业上年税利(税金加利润),万元;
S-企业上年平均职工人数,人;
D-企业上年法定工作日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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