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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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考点速记手册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第一章 机械安全技术 第一节 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考点一】机械的组合形式

一、单台的机械: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械、起重机等。

二、实现完整功能的机组或大型成套设备:为同一目的由若干台机械组合成一个综合整体。 如:自动生产线、加工中心、组合机床。

三、可更换设备:可改变机械功能的、可拆卸更换的、非备件或工具设备,这些设备可自备 动力或不具备动力。

【考点二】机械分类

按照机械的使用用途机械大致分为10类:

(一)动力机械:用作动力来源的机械,也就是原动机。

(二)金属切削机械

(三)金属成型机械

(四)交通运输机械

(五)起重运输机械:运输机、升降机、卷扬机等。

(六)工程机械:挖掘机、铲运机、压实机、打桩机、路面机等。

(七)农业机械:拖拉机、林业机械、牧业机械、渔业机械等。

(八)通用机械:压缩机、真空设备、分离机械、干燥设备等。

(九)轻工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印刷机械等。

(十)专用机械:冶金机械、采煤机械、化工机械、石油机械等。

【考点三】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危险可分为机械性危险和非机械性危险。

(一)机械性危险

指致伤物通过机械运动作用于人体,致使人体组织或机能被破坏。

例如:挤压、剪切、碰撞、碾压、冲击、切割或切断、缠绕、吸入或卷入、刺伤或刺穿、 摩擦或磨损、抛出、绊倒和跌落等危险。

1.产生机械性危险的条件因素主要有:

(1)形状或表面特性

(2)相对位置

(3)动能:零部件由于松动、掉落或折断、碎裂、甩出。

(4)势能

(5)质量和稳定性:机械抗倾翻性或移动机器防风抗滑稳定性。

(6)机械强度不够导致的断裂或破裂。

(7)料堆坍塌、土岩滑动造成的掩埋所致的窒息危险。

(二)非机械性危险

电气危险(电击、电伤);温度危险(灼烫、冷冻);噪声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电 离辐射、非电离辐射); 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未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考点四】实现机械安全的途径与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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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除或减小险的迭代“三步法”

第一步:本质安全设计措施:风险减小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第二步:安全防护措施;第三 步:使用安全信息。

(一)本质安全技术措施

1.合理的结构形式

(1)机器零部件形状

(2)运动机械部位相对位置设计:满足安全距离的原则。

(3)足够的稳定性

2.限制机械应力以保证足够的抗破坏能力

(1)专业符合性要求

(2)足够的抗破坏能力

(3)连接紧固可靠

(4)防止应力超载

(5)良好的平衡和稳定性

3.使用本质安全的工艺过程和动力源

(1)爆炸环境中的动力源。应采用全气动或全液压控制操纵机构,或“本质安全”电气装 置。

(2)采用安全的电源:安全电压

(3)防止与能量形式有关的潜在危险

(4)改革工艺控制有害因素

4.控制系统的安全设计

(1)控制系统的设计。零部件应能承受在预定使用条件下的各种应力和干扰。

(2)软、硬件的安全。不宜由用户重新编程的软件,可在不可重新编程的存储器中使用嵌 入式软件。需要用户重新编程时,宜限制访问涉及安全功能的软件。

(3)提供多种操作模式及模式转换功能

(4)手动控制器设计和配置应符合安全人机学原则

(5)考虑复杂机器的特定要求

动力中断后的自保护系统或重新启动的原则、“定向失效模式”、“关键”件的加倍(或冗余) 设置,可重编程控制系统中安全功能的保护、防止危险的误动作措施,以及采用自动监控、 报警系统等措施。

5.材料和物质的安全性

6.机械的可靠性设计

(1)使用可靠性已知的安全相关组件

需要考虑的环境条件包括冲击、振动、冷、热、潮湿、粉尘、腐蚀或磨蚀材料、静电、电磁 场等。

(2)关键组件或子系统的加倍(冗余)和多样化设计

(3)操作的机械化或自动化:减少人员在操作点暴露于危险。

(4)机械设备的维修性设计

7.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的原则

(二)安全防护措施

1.防护装置(明防)

1)防护装置功能:隔离、阻挡、容纳、其他作用

2)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可能产生附加危险

3)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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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要求:应保证在机器的整个可预见的使用寿命期内,良好地 执行其功能

(2)构成元件及安装的抗破坏性:结构体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

(3)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

(4)不应出现漏防护区:不易拆卸(或非专用工具不能拆除),不易被旁路或避开

(5)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6)不影响机器的预定使用:不得与机械任何正常可动零部件产生运动抵触,不因采用安 全防护装置增加操作难度或强度

(7)遵循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

(8)满足某些特殊工艺要求

4)防护装置的类型

(1)固定式防护装置

(2)活动式防护装置

(3)联锁式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开闭状态直接与防护的危险状态相联锁,只要防护装置 不关闭,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就不能执行,只有当防护装置关闭时,被其“抑制” 的危险机器功能才有可能执行。

5)防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1)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进入危险区的唯一通道上。

(2)固定防护装置采用永久固定或紧固件方式固定,若不用工具不可能拆除或打开。

(3)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的活动体打开时,尽可能与被防护的机械借助铰链或导链保 持连接。

(4)活动联锁式防护装置出现丧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时,应使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 不可能执行或停止执行

(5)可调式防护装置的可调或活动部分调整件,在特定操作期间保持固定、自锁状态,不 得因机器振动而位移或脱落。

(6)在要求通过防护装置观察机器运行的场合,宜提供大小合适开口的观察孔或观察窗。 (7)防护装置的开口要求,如表1-1所示。

该表适用于14岁及以上人员上肢防护安全距离。开口尺寸e为方形的边长、圆形的直径和 槽形开口的最窄尺寸。


表1-1:


支腿部位

开口 (e∕mm)

安全距离(Sr∕mm)

槽开纟

方形

圆形

指尖

e≤4

≥2

22

N2

4<e≤6

AO

5

N5

指关节

6<e≤8

N20

15

N5

8VeW10

80

225

≥20

10<e≤12

AoO

>80

NBO

12VeW20

N120

N120

220

20≤e≤30

≥850

A 20

A20

手臂

30<e≤40

N850

N200

≥120

40<e≤120

N850

N 850

N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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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装置

1)保护装置的种类

(1)联锁装置

用于防止危险机器功能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是指只要防护装置未关闭)运行的装置。

(2)能动装置:一种附加手动操纵装置,与启动控制一起使用,并且只有连续操作,机器 才能执行预定功能

(3)保持-运行控制装置:一种手动控制装置,只有当手对操作器作用时,机器才能启动 并保持机器功能。

(4)双手操纵装置

(5)敏感保护装置:用于探测人体或人体局部,并向控制系统发出正确信号以降低被探测 人员风险的装置。

(6)有源光电保护装置:探测特定区域内由于不透光物体出现引起的该装置内光线的中断。 (7)机械抑制装置:依靠自身强度防止危险运动的机械障碍装置

(8)限制装置:防止危险机器状态超过设计限度的装置。

(9)有限运动控制装置(行程限制装置)

(三)安全信息的使用

1.信息的使用原则

1)根据风险的大小和危险的性质

可依次采用安全色、安全标志、警告信号、直到警报器。

在使用上,图像符号和安全标志应优先于文字信息

2)根据需要信息的时间

3)根据机器结构和操作的复杂程度

4)根据信息内容和对人视觉的作用采用不同的安全色

5)满足安全人机学的原则

2.安全标志和安全色

1)安全色


颜色

颜色含义

人员安全

机械/过程状况

红色

危险、 禁止

紧急

KS

:士咅 敬士 /工后、\B 口

异常

绿色

安全

正常

蓝色

执行

强制性


红色:消防设备标志、机械停止按钮、仪表刻度盘的极限位置。

黄色:皮带轮及其防护罩内壁、砂轮机罩内壁、防护栏杆。

蓝色: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中警告标志。

绿色:安全通道、紧急出口、可动火区、避险处。

2)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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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类型

颜色标注

基本特征

典型图示

禁止标志

安全色:红 对比色:白

红色圆框和斜杠 黑色和白色底衬

^)

警告标志

安全色:黄 对比色:黑

黑色三角形边框 黑色和黄色底衬

ɪ

指示标志

安全色:篮 对比色:白

蓝色圆形底衬 白色背景图形

O

提示标志

安全色:绿 对比色:白

绿色底衬矩形 白色背景图形


【考点五】机械制造生产场所安全技术

(一)通道

(1)合理组织人流和物流。

(2)主要生产区、仓库区、动力区的道路,应环形布置。道路上部管架和栈桥等,在干道 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3)每个加工车间都应有一条纵向主要通道。

车间横向主要通道根据需要设置,其宽度不应小于2000mm,机床之间的次要通道宽度一般 不应小于1000mm。

(4)主要人流与货流通道的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厂房大门净宽度应比最大运输件宽度大 600mm,比净高度大300mm。

(5)除厂房四周应设置消防通道外,在厂房内部尚须设置纵横贯通的消防通道。

(6)繁忙线路应设置立体交叉。

(二)设备布置及安全防护措施

1.机床设备安全距离


机床布置的最小安全距离(单位:m)

项目

小型机床

中型机床

大型机床

特大机床

操作面间距

1. 1

1.3

1.5

1.8

机床距墙柱

0. 8

1.0

1.0

1.0

操作面距墙柱

1.3

1.5

1.8

2. 0


注1:机床按重量和最大外形尺寸确定其型号大小。

①小型机床:最大外形尺寸<6m

②中型机床:最大外形尺寸6-12m

③大型机床:最大外形尺寸>12m或质量>1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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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特大机床:质量在30t以上

注2:安全距离从机床活动机件达到的极限位置算起。

注3:机床与墙柱间的距离首先要考虑对基础的影响。

2.作业现场生产设备应符合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规程要求

(1)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设备及联动生产线时,对运动传动部件产生的危险,应采用固定 式防护装置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

(2)重型机床高于500mm的操作平台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1050mm的防护栏杆。

(3)产生危害物质排放的设备,应根据其特点和操作、维修要求,采取整体密闭、局部密 闭或设置在密闭室内。

(4)采用钢直梯时,钢直梯3m以上部分应设安全护笼。

3.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应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防护

4.所有车间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采光照明

1.天然采光

应优先利用天然光,辅助以人工光,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

2.照明方式

(1)工作场所设置一般照明,即照亮整个场所的均匀照明。

(2)同场所内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分区设置一般照明或局部照明。

(3)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宜采用由一般照明与局部照 明组成的混合照明。

3.照明种类

(1)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3)如果需要,还应考虑其他照明。

4.光照度(除另有规定)

(1)备用照明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2)安全照明照度标准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3)水平疏散通道不应低于1lx,垂直疏散区域不应低于5lx。

5.避免眩光、频闪和阴影

(四)物资堆放

(1)堆放物品的场地要用黄色或白色划出明显界限或架设围栏。

(2)易燃、易爆物质的库房,应按消防规范的有关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专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白班存放量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为加工量的2.5倍。

(4)各类物资的堆放应安全牢固。

(5)堆垛高度不应超过1.4m,且高与底边长之比不应大于3。

第二节 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安全技术

【考点一】金属切削机床存在的主要危险

(一)机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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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或表面特征

锋利物件、

粗糙表面、碰撞刷蹭、冲击

卷绕 绞缠

①回转运动的机械部件

引入

①啮合的夹紧点

②回转件上的突出形状

卷入

②回转夹紧区域

③旋转运动部分的开口

碾轧

③接触的滚动面

【区另IJ前者为单一游转构件.后者为多个旋转构件协作运动.


挤压 剪切 冲击

①接近型的挤压危险 ②通过型的剪切危险 ③机器部件冲击危险

飞出物 打击

①失控部件的动能 ②弹性元件的位能 ③液体或气体位能

[区别]前者属干系统内部的伤害.

后者属干系统外部的伤害

物体坠 落打击

①高处坠掉零件工具

滑倒

①磕绊跌伤

②悬挂物体不牢坠落

绊倒

②打滑跌倒

③质量不均失稳坠落

跌落

③高处坠落

[区别]前者JS干物体高处棹落.后者针对人的坠落、滑倒


(二)电气危险

(三)热危险

(四)噪声危险

(五)振动危险

(六)辐射危险

(七)物质和材料产生的危险

(八)设计时忽视人机功效学产生的危险

(九)故障、能量供应中断、机械零件破损造成的危险 (1)机床或控制系统能量供应中断。

(2)动力中断、连接松动、元件破损。

(3)控制系统的故障或失灵、选择和安装不符合设计规定

(4)数控系统记忆失灵和保护不当及各外部接口连接不当。 (5)机床部件装配错误和导管、电缆等连接错误。

(6)机床稳定性意外丧失。

(十)安全措施错误、安全装置缺陷或定位不当

(1)防护装置性能不可靠,存在漏保护区。

(2)保护装置不可靠或失灵引起的危险

(3)危险部位未提供安全信息、报警装置未设置或失灵。

(4)急停装置性能不可靠,安装位置不合适。

(5)安全调整和维修用的设备和附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

(6)气动排气装置安装、使用不当。

(7)进入机床的措施没有提供或措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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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床液压系统、气动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故障失效。

【考点二】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止机械危险安全措施

1.运动部件

(1)有可能造成缠绕、吸入或卷入等危险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予以封闭、设置防护装置 或信息提示。通常传动装置采用隔离防护。

(2)凡在作业上方有物料传输装置、带传动装置以及上方可能有坠落物件的下方,应设置 防护廊、防护棚、防护网等防护。

(3)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之间、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危险和剪切危险。 (4)运动部件在有限滑轨运行或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5)有惯性冲击的往复运动部件,应设置缓冲装置

(6)可能超负荷损坏的,应设置超负荷保护装置。

(7)运动中可能松脱的零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紧固。

(8)单向转动的部件应在明显位置标出转动方向。

(9)运动部件不允许同时运动时,控制机构应联锁,否则应在控制机构附近设置警告标志。

2.工作平台、通道、开口防止滑倒、绊倒和跌落的措施

(1)当可能坠落的高度超过500mm时,应安装防坠落护栏。

(2)一般情况下,工作平台和通道上的最小净高度应为2100mm通道的最小净宽度应为 600mm,最佳为800mm。当经常通过或有多人同时交叉通过的通道宽度应为1000mm。

(3)相邻地板构件之间的最大高度差应不超过4mm。

(二)电气系统

1.防止触电危险

2.控制系统

(1)应确保控制系统功能安全可靠。

(2)控制装置应设置在危险区以外(紧急停止装置、移动控制装置等除外)

(3)启动和停止

停止装置应位于每个启动装置附近。按下停止装置,执行机构的能量供应切断,机床运动 完全停止。

(4)控制模式选择

机床有一种以上工作或操作方式时,应设置模式选择控制装置,每个被选定的模式只允许对 应一种操作或控制模式。

(5)紧急停止装置

紧急停止装置复位时不应使机床启动,必须按启动顺序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

(6)数控系统

当信息中断或损坏,程序控制系统不应再发出下一步指令,但仍可完成在故障前预先选定 的工序。

(三)物质和材料

(四)满足安全人机学要求

1.工作位置应适合操作者的身体尺寸、工作性质和姿势。

2.友好的人机界面设计

(五)其他危险的安全措施

1.热危险的安全

2.噪声和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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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离和非电离辐射

(1)非电离辐射应采取屏蔽辐射源、加强个体防护等防护措施。

(2)电离辐射外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是时间、距离、屏蔽防护。

【考点三】砂轮机安全技术

(一)砂轮机的安全要求

1.砂轮主轴

砂轮主轴端部螺纹应满足防松脱的紧固要求,其旋向须与砂轮工作时旋转方向相反端部 螺纹应足够长,切实保证整个螺母旋入压紧。主轴螺纹部分须延伸到紧固螺母的压紧面内, 但不得超过砂轮最小厚度内孔长度的1/2,

2.砂轮卡盘

一般用途的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

切断用途的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4。

卡盘与砂轮侧面的非接触部分应有不小于1.5mm的足够间隙

3.砂轮防护罩

(1)砂轮防护罩的总开口角度应不大于90°,如果使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以下砂轮部分加 工时,防护罩开口角度可以增大到125°。而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的上方,在任何情况下防 护罩开口角度都应不大于65°。

(2)砂轮防护罩任何部位不得与砂轮装置运动部件接触,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 口边缘的间距应不大于15mm。

(3)防护罩上方可调护板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可调整至6mm以下,托架与砂轮圆周表面间 隙应小于3mm。

(4)当砂轮磨损时,砂轮的圆周表面与防护罩可调护板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1.6mm

(5)应随时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2mm。 (二)砂轮机的使用安全

1.砂轮的检查

砂轮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

有裂纹或损伤等缺陷的砂轮绝对不准安装使用。

(1)标记检查:

砂轮无标记或标记不清,无法核对、确认砂轮特性的砂轮,无论是否有缺陷均不应使用。 (2)新砂轮、经第一次修整的砂轮以及发现运转不平衡的砂轮,都应做平衡试验。

2.砂轮机的操作要求

(1)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超过砂轮的最高工作速度。

(2)应用砂轮圆周表面进行作业,不宜使用侧面磨削

(3)都应站在砂轮的斜前方位置,不得站在砂轮正面

(4)禁止多人共用一台砂轮机同时操作

(5)砂轮机的除尘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6)发生砂轮破坏事故后,必须检查砂轮防护罩是否有损伤,砂轮卡盘有无变形或不平衡, 检查砂轮主轴端部螺纹和紧固螺母。

3.个体防护要求


第三节 冲压剪切安全技术


【考点一】冲压事故分析

一、冲压事故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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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状态:滑块做上下往复直线运动。

2.危险区域:冲模的垂直投影面的范围的模口区。

3.危险时间:模具的相对距离变小至闭合的阶段。

4.危险事件:人的手臂在危险空间发生挤压和剪切。

(二)冲压事故的原因

(三)实现冲压安全的对策

1.采用手用工具送取料。

2.设计安全模具(缩小模口危险区)或设置滑块小行程。

3.提高送取料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

4.在操作区采用安全装置。

【考点二】压力机作业区的安全保护

一、操作控制系统

1.操作控制系统包括离合器、制动器和脚踏或手操作装置。

2.离合器与制动器工作异常,会导致滑块运动失去控制,因此制动器和离合器是操纵曲柄连 杆机构的关键控制装置。

(1)刚性离合器:只能使滑块停止在上死点

(2)摩擦离合器:可使滑块停在行程任意点

3.操作控制系统在设计时应保证的内容有:

(1)一般采用离合器-制动器组合结构,避免二者同时结合。

(2)采用压缩弹簧接合制动器和脱开离合器。

(3)制动器和离合器设计时应保证任一零件的失效,不能使其他零件快速产生危险的联锁 失效。

(4)气动、液压失灵时,离合器立即脱开,制动器立即制动

(5)机械压力机上禁止使用带式制动器来停止滑块。

(6)脚踏操作与双手操作规范应具有联锁控制。

(7)急停按钮停止动作应优先于其他控制装置

二、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防护装置分为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控制装置。

1.保护装置:活动、固定式栅栏、推手式、拉手式等。

2.控制装置:双手操作式、光电感应保护装置等。

如果压力机工作过程中需要从多个侧面接触危险区域,应为为各侧面安装提供相同等级的安 全防护装置。危险区开口小于6mm的压力机可不配置安全防护装置。

三、消减冲模危险区的措施

1.减少上、下模非工作部分的接触面。

2.当冲模闭合时,从下模座上平面至上模座下平面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0mm。

3.手工给料时,在冲模相应部位应开设避免压手的空手槽。

4.其他保护措施

【考点三】剪板机安全技术简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剪板机应有单次循环模式

(2)压料装置应确保剪切前将剪切材料压紧,压紧后的板料在剪切时不能移动。 (3)安装在刀架上的刀片应牢固,不能仅靠摩擦安装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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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剪板机上的所有紧固件应紧固,并应采取防松措施。

(5)剪板机后部落料危险区域一般应设置阻挡装置

(6)剪板机必须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在其前面和后面分别设置

二、安全防护装置

1.固定防护装置

(1)应防止通过工作台上的沟槽和压料装置进入危险区。

(2)应可防止进入刀口和压料装置构成的危险区域。

(3)固定式防护装置不应阻挡看清剪切线。

(4)装置的进料开口和装置安置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2.联锁防护装置或联锁防护装置与固定式防护装置的组合

3.光电保护装置

人体任一部分引起光电保护装置动作,任何危险动作应停止。

如果后面由光电保护装置防护,每个检测区域安装一个复位装置

第四节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

【考点一】木材加工危险因素

(一)木材加工危险因素

(1)机械危险

(2)木材的生物效应危险

取决于木材种类、接触时间或操作者自身的体质条件,可引起皮肤症状、视力失调、对呼 吸道黏膜的刺激和病变、过敏病症等。

(3)化学危害

(4)木粉尘伤害:严重的可表现为肺叶纤维化症状。

(5)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6)噪声和振动危害

诸多危险有害因素中,刀具切割的发生概率高,危险性大木材的天然缺陷、刀具高速运 动和手工送料的作业方式是直接原因。

【考点二】木工平刨床安全技术

手工推压木料从高速运转的刀轴上方通过,是木工平刨床最大的危险,防止切割的关键是 工作台加工区和刨刀轴的安全。

一、作业平台

1.安装后的工作台面离地高度应为750-800mm。

2.导向板和升降机应能自锁或被锁紧。

3.在零切削位置时的工作台唇板与切削圆之间的径向距离应保持为(3±2)mm。

二、刨刀轴

1.刀轴必须应是圆柱形结构,严禁使用方形刀轴。刀体上的装刀梯形槽应上底在外,下底 靠圆心。组装后的刀槽应为封闭型或半封闭型。保证夹紧后在运转中不得松动或刀片发生 径向移动。

2.组装后的刨刀片径向伸出量不得大于1.1mm

3.组装后的刀轴须经强度和离心试验。

4.刀轴的驱动装置须设有制动装置,在切断电源后,保证刀轴在规定时间内停转。 三、加工区安全防护装置

1.非工作状态下,护指键应能在工作台面全宽度上盖住刀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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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刨削时仅打开与工件等宽的相应刀轴部分。

3.整体护罩或全部护指键应能承受1kN径向压力

4.安全装置闭合时间不得大于80ms。

5.装置不得涂耀眼颜色,不得反射光泽。

【考点三】带锯机安全技术

一、带锯条的安全要求

1.带锯条的锯齿应锋利,齿深不得超过锯宽的1/4。锯条厚度应与匹配的带锯轮相适应。避 免小轮选用大厚度锯条

2.锯条接头焊接牢固平整,焊接接头不得超过3个,两接头之间的长度应为总长的1/5以 上。

3.严格控制带锯条的横向裂纹,超长应切断重新焊接。

二、操控机构的要求

1.启动按钮应设置在能够确认锯条位置状态、便于调整锯条的位置上。

2.启动按钮不应因接触振动等原因而产生误动作。

3.上锯轮机动升降机构应与锯机启动操纵机构联锁,下锯轮应装有能对运转进行有效制动 的装置。

4.必须设置紧急停止按钮。

三、带锯机安全防护装置

1.上锯轮处于任何位置,防护罩均应能罩住锯轮3/4以上表面上锯轮处于最高位置时, 其上端与防护罩内衬表面应有不小于100mm的足够间隔。

2.切削边的锯齿防护罩应保证非工作锯齿不外露。

【考点四】圆锯机安全技术

锯片的切割伤害、木材的反弹抛射打击伤害是主要危险。

一、锯片与锯轴

1.锯轴的额定转速不得超过圆锯片的最大允许转速。

2.锯片与法兰盘应与锯轴的旋转中心线垂直,锯片与法兰盘应与锯轴同心。

3.转动时,锯片与法兰盘之间不得出现相对滑动。

4.普通圆锯片使用前应进行平衡检查调整。

5.圆锯片连续断裂2齿或出现裂纹时应停止使用,圆锯片有裂纹不允许修复使用

注:若更换锯片时必须锁定主轴,应提供主轴锁定装置。

二、安全防护装置

1.刀具的防护

2.分料刀

(1)应采用优质碳素钢45或同等机械性能的其他钢材制造。

(2)分料刀的宽度应介于锯身厚度与锯料宽度之间。

(3)分料刀的引导边应是楔形,圆弧半径不应小于圆锯片半径

(4)分料刀顶部应不低于锯片圆周上的最高点,与锯片最靠近点与锯片的距离不超过3mm。

第五节 铸造安全技术

【考点一】铸造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艺要求

(一)工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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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铸造车间的砂处理、清理工段可布置在单独厂房内。

2.造型、落砂、清砂、打磨、切割、补焊等工序宜固定作业工位或场地,便于采取防尘措 施。

污染较小的造型、制芯工段在集中采暖地区应布置在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在非采暖地 区应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二)工艺设备

1.凡生产粉尘污染的定型铸造设备,制造厂应配置密闭罩。

2.输送散料状干物料的带式输送机应设封闭罩。

3.混砂宜采用带称量装置的密闭混砂机

(三)工艺方法

1.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应防止产生新的污染。

2.冲天炉熔炼不宜加萤石

3.回用热砂应进行降温去灰处理。

(四)工艺操作

在工艺可能的条件下,宜采用湿法作业落砂、打磨、切割等操作条件差的场所宜采用机 械手隔离遥控。

(1)炉料准备:准备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事故的是破碎金属块料。

(2)熔化设备

(3)浇注作业:浇注作业一般包括烘包、浇注和冷却三个工序。浇包盛装铁水不得太慢, 不得超过容积的80%所有与金属溶液接触的工具均需预热。

(4)配砂作业:配砂作业应注意钉子、铁片、铸造飞边等杂物扎伤。

(5)造型和制芯作业:在结构、气路系统和操作中,应设有相应的安全装置,如限位装 置、联锁装置、保险装置。

(6)落砂清理作业:铸件冷却到一定温度后,方可从砂型中取出。

二、建筑要求

1.铸造车间应安排在高温车间、动力车间的建筑群内,应建在厂区其他不释放有害物生产 建筑的下风侧

2.厂房主要朝向宜南北向,铸造车间四周应有一定的绿化带。

3.熔化、浇注区和落砂、清理区应设置避风天窗。

三、除尘

(一)炉窑

(1)炼钢电弧炉

通风除尘的设计参数按冶炼氧化期最大烟气量考虑。 烟气净化设备宜采用干式高效除尘 器。

(2)冲天炉

排烟净化宜采用机械排烟净化设备。粉尘浓度400-600mg/m³,宜自然通风和喷淋结合。

(二)破碎与碾磨设备

(1)颚式破碎机

落差小于1m时,可只做密闭罩而不排风。 落差大于或等于1m时,下部均应设置排风密 封罩。

(2)球磨机的旋转滚筒应设置在全密封罩内

3.砂处理、筛选、输送设备

上述设备及制芯、造型、落砂及清理等均应通风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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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锻造安全技术

【考点一】锻造的危险有害因素

在锻造生产中易发生的伤害事故,按其原因可分为3种:

(1)机械伤害

如:锻锤锤头击伤、打飞锻件伤人、辅助工具打飞击伤、模具冲头打崩损坏伤人、锻件运 输过程中造成砸伤、操作杆打伤等。

(2)火灾爆炸

(3)灼烫

【考点二】锻造安全技术措施

(1)锻压机械的机架和突出部分不得有棱角或毛刺。

(2)外露的传动装置必须要有防护罩,防护罩需用铰链安装在锻压设备的不动部件上。

(3)锻压机械的启动装置必须能保证对设备进行迅速开关,并保证设备运行和停车状态的 连续可靠。

(4)启动装置的结构应能防止锻压机械意外地开动或自动开动。

注:较大型的空气锤或蒸气-空气自由锤一般是用手柄操纵的,应设置简易的操作室或屏蔽 装置模锻锤的脚踏板应置于某种挡板之下,锻锤端部只允许局部淬火。

(5)停车按钮为红色,其位置比启动按钮高10-12mm。

(6)高压蒸气管道上必须装有安全阀和凝结罐。

(7)蓄力器通往水压机的主管上必须装有当水耗量突然增高时能自动关闭水管的装置。

(8)任何类型的蓄力器都应有安全阀

(9)安全阀重锤必须封在带锁的锤盒内

(10)安设在独立室内的重力式蓄力器必须装有荷重位置指示器。

(11)新安装和经过大修理的锻压设备应该根据设备图样和技术说明书进行验收和试验。

第七节 安全人机工程

【考点一】人的特性

一、消除疲劳的途径

(1)显示器和控制器应充分考虑人的生理、心理因素。

(2)改变操作内容、播放音乐来克服单调乏味的作业。

(3)改善工作环境条件,科学安排环境色彩及作业场所。

(4)避免超负荷的体力或脑力劳动。

【考点二】机械的特性

(1)信息接收机器在接受物理因素时,检测度量的范围非常广。

(2)信息处理:能连续进行超精密的重复操作和按程序的大量常规操作。处理液、气和粉 体比人优越,处理柔软物体不如人能够正确地进行计算,但难以修正错误。 图形识别 能力弱,能进行多通道的工作。

(3)信息的交流与输出。能够输出极大的和极小的功率。 精细调整方面,多数情况下不 如人的操作。 只能按程序运转,不能随机应变。

(4)学习与归纳能力:决策方式只能通过预先编程确定。

(5)可靠性和适应性。 可连续、稳定、长期地运转,但需适当维修和保养。机器可进行 单调的重复性作业而不会疲劳机器的特性固定不变,一旦出错不易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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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适应性:机器能非常好地适应不良的环境条件。

(7)成本:机器设备一次性投资可能过高,寿命期限内的运行成本较人工成本较低

【考点三】人机系统和人机作业环境

一、人机系统

(一)人机系统的概念

1. 人的子系统功能:感受刺激-大脑信息加工-做出反应。

2. 机器子系统功能:控制装置-机器运转-显示装置。

注:系统能否正常工作,取决于信息传递过程能否持续有效地进行,或取决于信息和能量流 能否正常无误的流动。

(二)人机系统的类型

人机系统按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可分为:

① 人工操作系统、半自动化系统。 人工操作系统属于人机共体,半自动化系统属于机为 主体。人在系统中主要充当生产过程的操作者与控制者。系统的安全性主要取决于人机功能 分配的合理性、机器的本质安全性及人为失误状况。

② 自动化系统。在自动化系统中,应以机为主体。人在系统中只是一个监视者和管理者。 系统的安全性主要取决于机器的本质安全性、机器的冗余系统是否失灵以及人处于低负荷 时的应急反应变差等情形。

(三)人机系统的可靠度计算

人机系统组成的串联系统的可靠度: RS = RH · RM

RS:人机系统可靠度

RH:人的操作可靠度

RM:机器设备可靠度

注:一般可以通过并联的形式来提高人机系统的可靠度。

(四)人机作业环境

1.照明环境

(1)照明环境特性

①适当的照明条件能提高近视力和远视力。

②在亮光下,瞳孔缩小,视网膜上成像清晰,视物清楚。

③视觉疲劳可以通过闪光融合频率和反应时间等方法测定。

眩光会导致瞳孔缩小而影响视网膜的视物,导致模糊。

(2)光环境控制应注意的问题

避免强烈的颜色对比以及有光泽的或反射性的涂料。

各种视觉显示器之间的亮度差应避免大于10:1。

2.色彩环境

(1)色彩对人的影响

色彩可以引起人的情绪反应,也会一定程度影响人的行为。

色彩的生理作用主要表现在对视觉疲劳的影响。

蓝、紫色最易引起眼睛疲劳,其次是红色、橙色。

黄绿、绿、绿蓝不易引起疲劳且认读快,准确度高。

⑤红色会使人的各种器官机能兴奋和不稳定。

⑥蓝色、绿色会抑制各种器官的兴奋并使机能稳定。

(2)色彩控制应注意的问题

①面对作业人员的墙壁,避免采用强烈的颜色对比。

避免过多地使用黑色、暗色或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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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有光泽的或具有反射性的涂料。

④控制台或工作台应为低的颜色对比。

避免环境中有高饱和色。


第二章 电气安全技术

第一节 电气事故及危害

【考点一】触电事故要素

(一)触电事故种类

1.电击

(1)按照发生电击时电气设备的状态分类

直接接触电击:触及正常状态下带电的带电体时发生的电击。

间接接触电击: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在故障状态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时发生的电击。

(2)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流过人体的途径分类

单线电击:发生最多的触电事故,危险程度与带电体电压、人体阻抗、鞋袜条件、地面状 态等因素有关。

两线电击:危险程度主要决定于接触电压和人体阻抗。

跨步电压:人体进入地面带电的区域时,两脚之间承受的跨步电压造成的电击。

2.电伤

(1)电弧烧伤:弧光放电造成的烧伤,是最危险的电伤。高压电弧和低压电弧都能造成严 重的烧伤。

(2)电流灼伤: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成热能造成的伤害,电流越大、通电时间越长、 电流途径上的电阻越大,灼伤越严重。

(3)皮肤金属化:电弧使金属熔化,金属微粒渗入皮肤造成伤害。

(4)电烙印:电流通过人体后在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

(5)电气机械性伤害:电流作用于人体时,由于中枢神经强烈反射和肌肉强烈收缩等作用 造成的机体组织断裂、骨折等伤害。

(6)电光眼:发生弧光发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

(二)触电事故分析

1.错误操作和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多。

2.中青年、非专业电工、合同工、临时工事故多。

3.低压设备触电事故多。

4.移动式设备和临时性设备触电事故多。

5.电气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

6.每年6-9月触电事故多。

7.潮湿、高温、混乱、移动式和金属设备事故多。

8.农村触电事故多。

第二节 触电防护技术

【考点一】绝缘、屏护和间距

一、绝缘

(一)绝缘材料

1.绝缘材料分类

(1)固体绝缘材料:玻璃、云母、石棉、橡胶、塑料等。

(2)液体绝缘材料:矿物油、电缆油、变压器油、硅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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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体绝缘材料:氮气、六氟化硫等。

2.绝缘材料性能

(1)电性能: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露电流和介质损耗。

(2)力学性能:随着使用时间延长,力学性能逐渐降低。

(3)热性能

耐热性:应用绝缘材料的允许工作温度来衡量。

耐弧性:无机绝缘材料的耐弧性能优于有机绝缘材料。

阻燃性:阻燃性能一般用氧指数(百分数)表示。

(4)吸潮性能

(5)抗生物性能

(二)绝缘破坏

1.绝缘击穿

2.绝缘老化

3.绝缘损坏

二、屏护和间距

(一)屏护

1.遮拦高度不应小于1.7m,户内栅栏高度不应小于1.2m,户外栅栏高度不应小于1.5m。

2.对于低压设备,遮拦与裸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3.凡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为了防止屏护装置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必须接地(接 零)。

4.遮拦、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根据被屏护对象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等标 志。

5.遮拦出入口门上应根据需要安装信号和联锁装置。

(二)间距

1.架空线路的间距须考虑气温、风力、覆冰及环境条件的影响。

2.架空线路应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可燃材料屋顶的建筑物,架空线路必须 跨越建筑物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取得同意。

3.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0

35

垂直距离/m

2.5

3.0

4.0

水平距离/m

1.0

1.5

3.0


(1)架空线路导线与绿化区或公园树木的距离不得小于3m。

(2)架空线路应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有火灾危险的厂房保持必须的防火间距。


4.各类电压环境中作业的检修安全距离】


作业形式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

人体及携带工具

与带电体的距离

低压环境

不应小于0.1m

10KV

无遮拦作业

不应小于0.7m

有遮拦作业

不应小于0.35m


【考点二】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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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地保护

1.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都是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基本技术措施。



1) IT系统安全原理

^r∖J~'---------------------------------- L1

-ʌʌ^-------ɔ L2

xx∕∖zx-------O L3



故障电压

漏电状态

接地电阻

适用范围


2.保护接地应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保护接地适用于各种不接地配电网,在这类配电网中,凡由于绝缘损坏或其他原因而可能 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位,均应接地。在380V不接地低压配电网中,一般要求保护接地电 阻RE≤4Ω。当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容量不超过100kV·A时,可以放宽到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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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T系统



故障电压

漏电状态

接地电阻

适用范围


1.这种配电网的优点是过电压防护性能较好、一相接地时单相电击的危险性较小、故障接 地点比较容易检测。

2.在接地的配电网中,单相电击的危险性比不接地的配电网大。

3.漏电设备对地电压一般不能降低到安全范围以内。

4.在TT系统中应能装设自动切断漏电故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只有在采用其他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有困难的条件下,才考虑采用TT系统。

6.TT系统主要用于低压用户,即用于未装配配电变压器,从外面直接引进低压电源的小型 用户。

二、接零保护

1.保护接零系统安全原理和类别

(1)原理:当设备某相带电体碰连设备外壳(外露导电部分)时,通过设备外壳形成该相 对保护零线的单相短路,短路电流促使线路上的短路保护迅速动作,从而将故障部分断开 电源,消除电击危险。



保护接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

(2)TN系统分为TN-S、TN-C-S、TN-C三种方式。

在TN系统中,中性线用N表示,专用的保护线用PE表示,共用的保护线与中性线用PEN 表示。

2.TN系统速断和限压要求

(1)除速度保护的作用外,保护接零也能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

(2)一般情况,欲将漏电设备对地电压限制在某一安全范围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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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实现保护接零要求,可采用一般过电流保护或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配电线路类型

故障持续时间

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的线路

不宜超过5s

供给手持式的电动工具

220V

不应超过0.4s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线路或插座回路

380V

不应超过0.2s


3.保护接零应用范围

(1)在保护接零系统中,凡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呈现危险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均应接零。

(2)TN-S系统可用于有爆炸危险,或火灾危险性较大,或安全要求高的场所,宜用于有独 立附设变电站的车间。

(3)TN-C-S系统宜用于厂内设有总变电站,厂内低压配电的场所及非生产性楼房。

(4)TN-C系统可用于无爆炸危险、火灾危险性不大、用电设备较少、用电线路简单且安全 条件较好的场所。

(5)在接地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中,应当采取接零保护。

(6)除非接地的设备装有快速切断故障的自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装置),不得在TN系 统中混用TT方式。

(7)如果将接地设备的外露金属部分再同保护零线连接起来,构成TN系统,其接地成为重 复接地,对安全是有益无害的。

4.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的作用:

(1)减轻零线断开或接触不良时电击的危险性。

(2)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

(3)概算架空线路的防雷性能。

(4)缩短漏电故障持续时间(即加速了线路保护装置的动作)。

5.工作接地

(1)工作接地指配电网在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工作接地的主要作用是减轻各种过电压的危险。

(3)在配电系统发生一相故障接地的情况下,如有工作接地RN≤4Ω,一般可限制中性线 对地电压一般不超过50V。


不接地的10KV系统

工作接地与变压器外壳、避雷器接地共用

【接地电阻】R ≤4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放宽至R ≤10Ω。

直接接地的10KV系统

工作接地与变压器外壳、避雷器接地分开


6.等电位联结

(1)指保护导体与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生产用金属装备以及允许用作保护线的金属管道等 用于其他目的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联结。

(2)总开关柜内保护导体端子排与自然导体间的联结为主等电位联结。

(3)主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最小截面积不得小于最大保护导体截面积的1/2,且不得小于6mm2

三、保护导体和接地装置

(一)保护导体

1.保护导体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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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流电气设备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生产用的起重机的轨道、配线的钢管等 自然导体作保护导体。在低压系统,允许利用不流经可燃液体或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保护导 体。

(2)人工保护导体可以采用多芯电缆的芯线、与相线同一护套内的绝缘线、固定敷设的绝 缘线或裸导体等。

(3)保护导体干线必须与电源中性点和接地体相连。

(4)保护导体支线应与保护干线相连,为提高可靠性,保护干线应经两条连接线与接地体 连接。

(5)所有保护导体上均不得安装单极开关和熔断器。

(6)各设备的保护(支线)不得串联连接,即不得利用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作为保护导体 的一部分。


2.保护导体截面积


相线截面积S

L

保护零线最小截面积S

PE

S ≤16mm²

S

L

16mm²<S ≤35mm²

16mm²

S >35mm²

S /2

单芯绝缘导线作保护零线

有机械防护不得小于2.5mm²

无机械防护不得小于4.0mm²

兼用作中心线、保护零线的PEN线

铜制≥10mm²            铝质≥16mm²           电缆芯线≥4mm²

电缆线路应利用其专用保护芯线和金属包皮作保护零线


(二)接地装置

1.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

(1)自然接地体至少应有两根导体在不同地点与接地网相连。

2.接地线

(1)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的金属保护层作接地线。

3.接地装置安装

(1)接地体上端离地面深度不应小于0.6m(农田地带不应小于1m),并应在冰冻层以下。

(2)接地体宜避开人行道和建筑物出入口附近。

(3)接地体的引出导体应引出地面0.3m以上。

(4)接地体离独立避雷针接地体之间的地下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离建筑物墙基之间的地 下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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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地线与铁路或公路的交叉处均应穿管或用角钢保护。

(6)接地线穿过墙壁、楼板、地坪时,应敷设在明孔、管道或其他坚固的保护管中。接地 线与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交叉时,应弯成弧状或另加补偿连接件。

4.接地装置连接

(1)接地装置地下部分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采用搭焊。

(2)接地线与管道的连接可采用螺纹连接或抱箍螺纹连接,但必须采用镀锌件,在有振动 的地方,应采取防松措施。

【考点三】双重绝缘、安全电压和漏电保护

一、双重绝缘

双重绝缘属于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双重绝缘结构

1.工作绝缘:带电体与不可触及的导体之间的绝缘。

2.保护绝缘:不可触及导体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

3.加强绝缘:具有双重绝缘相同绝缘水平的单一绝缘。

(二)双重绝缘的基本条件

1.II类设备的绝缘电阻用500V直流电压测试。

2.工作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2MΩ。

3.保护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5MΩ。

4.加强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7MΩ。

5.II类设备在其明显部位应有“回”形标志。

6.凡属双重绝缘的设备,不得再行接地或接零。

二、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属既能防止间接接触电击也能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依靠安全 电压供电的设备属于III类设备。

(一)安全电压限值和额定值

1.限值

在任何情况下,任意两导体之间都不得超过的电压值。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50V。 当接触时间超过1s时,推荐干燥环境中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取33V,潮湿环境中工 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取16V。

2.额定值


42V

特别危险环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III类灯具

36/24V

凡有电击危险环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

12V

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水井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 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

6V

用于特殊场所,例如,水下作业采用的照明灯具

【注】电气设备采用24V以上电压,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触电措施


(二)安全电源及回路配置

1.安全电源

(1)特低电压边均应与高压边保持双重绝缘的水平。

(2)I类电源变压器可能触及的金属部分必须接地(或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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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电源线中,应有一条专用的黄绿相间颜色的保护线。

(4)II类电源变压器不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没有接地端子。

2.回路配置

(1)安全电压回路的带电部分必须与较高电压的回路保持电气隔离,并不得与大地、保护 接零(地)线或其他电气回路连接。

(2)变压器不具备双重绝缘的结构,二次线圈应接地或接零。

(3)安全电压的配线最好与其他电压等级的配线分开敷设。

3.插销座

安全电压设备的插销座不得带有接零或接地插头或插孔。

4.短路保护

安全隔离变压器的一次边和二次边均应装设短路保护元件。

5.功能特低电压

(1)装设必要的屏护或加强设备的绝缘,防止直接接触电击。

(2)当该回路与一次边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连接时,一次边应装设防止电击的自动断电装 置,防止间接接触电击。

三、电气隔离和不导电环境

电气隔离和不导电环境都属于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隔离

1.电源变压器必须是隔离变压器

隔离变压器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没有电气连接,并有双重绝缘。隔离变压器的空载输出 电压交流不应超过1000V。

2.二次边保持独立

被隔离回路不得与其他回路及大地有任何连接。

3.二次边线路要求

二次边线路电压过高或二次边线路过长,都会降低其可靠性。

4.等电位联结

为防止隔离回路中两台设备的不同相线漏电时的故障电压带来的危险,各台设备的金属外壳 之间应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二)不导电环境

1.电压500V及以下者,地板和墙每一点的电阻不应低于50kΩ,电压500V以上者不应低于

100kΩ。

2.保持间距或设置屏障

3.具有永久性特征

4.场所内不得有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

5.有防止场所内高电位引出场所范围外和场所外低电位引入场所范围内的措施。

四、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装置主要用于防止间接接触电击和直接接触电击。

用于防止直接接触电击时,只作为基本防护措施的补充保护措施。

漏电保护装置也可用于防止漏电火灾,以及监测一相接地故障。

(一)漏电保护原理

电压型漏电保护装置以设备上的故障电压为动作信号,电流型漏电保护装置以漏电电流或触 电电流为动作信号。动作信号经处理后带动执行元件动作,促使线路迅速分断。

(二)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参数


灵敏程度

动作电流

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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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灵敏度

≤30mA

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中灵敏度

≤1000mA

防触电和漏电火灾

低灵敏度

>1000mA

防漏电火灾和一相接地故障

注:保护装置的额定不动作电流不得低于额定动作电流的1/2。

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

① 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指动作时最大分断时间。

② 延时型的只能用于动作电流30mA以上的保护装置。


(三)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1.安装

(1)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生产用的电气设备、施工工地的电气设备。 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的设备。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2)应装设报警式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电源和应急照明电源。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电源。

(3)可以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使用特低电压供电的电气设备。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的电气设备。使用隔离变压 器且二次侧为不接地系统供电的设备。其他没有漏电危险和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

2.误动作和拒动作

(1)误动作指漏电保护装置在线路或设备未发生预期的触电或漏电时的动作。拒动作指发 生与其动作的触电或漏电时保护装置拒绝动作。

(2)误动作和拒动作都会影响漏电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三节 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考点一】电气引燃源

一、危险温度

1.短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增大为正常时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 的平方成正比,使得温度急剧上升。

2.接触不良

3.过载:严重过载或长时间过载都会产生危险温度。

4.铁芯过热:对于电动机、变压器、接触器等带有铁芯的电气设备,如铁芯短路,或线圈电 压过高,或通电后铁芯不能吸合,由于涡流损耗和磁滞损耗增加都将造成铁芯过热并产生 危险温度。

5.散热不良:散热油管堵塞、通风道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 太近,均可能导致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危险温度。

6.漏电:漏电电流沿线路均匀分布,发热量分散,一般不会产生危险温度,但当漏电电流集 中在某一点时,可能引起比较严重的局部发热,产生危险温度。

7.机械故障:电动机被卡死或轴承损坏、缺油、造成堵转或负载转矩过大,都将产生危险 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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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压过高或过低:电压过高,除使铁芯发热增加外,对于恒定电阻的负载,会使电流增 大,增加发热。电压过低,除使电磁铁吸合不牢或吸合不上外,对于恒定功率负载,还会 使电流增大,增加发热。

9.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电热器具和照明器具的工作温度较高。灯座内接触不良、日光灯镇 流器散热不良也会造成过热。

二、电火花和电弧

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二次引燃源。

(一)工作火花

1.电气设备正常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

2.控制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接通和断开线路时产生的火花。

3.插销拔出或插入时产生的火花。

4.直流电动机的电刷与换向器的滑动接触处产生的火花。

5.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与滑环的滑动接触处产生的火花。

(二)事故火花

1.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出现的火花。

2.电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时产生的火花。

3.熔丝熔断时产生的火花。

4.连接点松动或线路断开时产生的火花。

5.变压器、断路器等高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质量降低发生的闪络。

6.事故火花还包括由外部原因产生的火花,如雷电火花、静电火花和电磁感应火花。

7.电动机的转动部件与其他部件相碰也会产生机械碰撞火花。


【考点二】危险物质和爆炸危险环境

(一)危险物质的分级分组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物质分为三类:


I类

矿井甲烷(瓦斯)

II类

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

III类

爆炸性粉尘、纤维、飞絮


(二)爆炸危险环境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0区

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的出现或短时间的频繁出现

1区

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

2区

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是短时间偶然出现


注:危险区级别受释放源特征、通风条件、危险物质影响。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20区

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或长期或频繁的出现

21区

正常运行时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

22区

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即使出现也是短暂持续的


注:危险区级别受风尘量、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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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三】爆炸危险区域

一、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一)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对区域危险等级的影响

1.释放源是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基础。

连续释放源:连续释放、长时间释放或短时间频繁释放。

一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周期性释放或偶然释放。

二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不释放或不经常且只能短时间释放。

2.通风情况时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重要因素。

3.良好的通风标志是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

4.划分危险区域时,综合考虑释放源和通风条件,并遵循下列原则: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可划分为0区,第一级释放源可划分为1区,第二级释放源可划分 为2区。

(2)通风良好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反之提高等级。

(3)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更为有效,可采用局部机 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4)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危险区域等级。

(5)利用堤或墙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可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二)危险区域的范围

当危险物质释放量越大、浓度越高、爆炸下限越低、闪点越低、温度越高、通风越差时,爆 炸危险区域越大。

二、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一)20区包括粉尘容器、旋风除尘器、搅拌器等内部区域。

(二)21区包括频繁打开的粉尘容器出口附近、传送带附近等设备外部邻近区域。

(三)22区包括粉尘袋、取样点等周围的区域。


【考点四】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一、防爆电气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和保护级别(EPL)


防爆电气设备分类

设备保护等级(EPL)

I类

矿井甲烷

Ma>Mb

II类

爆炸气体环境

Ga>Gb>Gc

III类

爆炸粉尘环境

Da>Db>Dc

注:a的级别为很高、b的级别为高、c的级别为加强。


应根据电气设备使用环境的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和使用条件选择电电气设备。所选用的防 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

二、防爆电气线路

(一)线路敷设方式

(1)电气线路宜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当可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宜 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电气线路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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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的墙外敷设。

(2)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桥架或导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 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3)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紫外线照射以及可能受热地 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4)钢管配线可采用无护套的绝缘单芯或多芯导线。

(5)爆炸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隔离封闭。

(6)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20区、21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二)允许载流量

爆炸危险环境导线允许载流量不应高于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允许载流量。1区、2区导体允许 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也 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高压线路应进行热稳定校验。

【考点五】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一、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二、消除引燃源

三、隔离和间距

1.10kV变配电室不得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2.变配电室与爆炸危险环境毗连时,隔墙应用非燃性材料制成。配电室允许通过走廊或套间 与火灾危险环境相通,但走廊或套间应由非燃性材料制成。隔墙上与变配电室有关的管子、 孔洞应用非然性材料严密堵塞。

3.毗连变配电室的门、窗应向外开启。

四、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1.从防止触电的角度考虑不要求接地的部位,也应接地或接零,并实施等电位联结。

2.将所有设备的金属部分、金属管道,以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或接零),并连接 成连续整体。

3.采用TN-S系统,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中性线。

4.在不接地配电网中,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时或严重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五.电气灭火

1.触电危险和断电

发现起火后,首先要设法切断电源。

(1)火灾发生后,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作操作。

(2)高压应先断开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低压应先断开电磁启动器或低压断路器,后 断开闸刀开关。

(3)切断电源的范围应选择适当。

(4)剪断电线时,不同相的电线应在不同的部位剪断。剪断空中的电线,应选择在电源方 向的支持点附近。

2.带电灭火安全要求

(1)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可用于带电灭火。

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有一定的导电性,且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有影响,不宜用于电气灭火。

(2)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对架空线路灭火,人体位置与带电体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

(4)如有带电导线断落地面,应在周围画警戒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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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

【考点一】防雷

一、防雷分类

建筑物按其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人身伤亡的危害性、政治经济价值分为三类。

(一)制造、使用或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建筑物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易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此规定。

(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建筑物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此规定。 (三)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易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此规定。

(四)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政治价值的建筑物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此规定。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国家级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国家级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 的建筑物、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五)具有气罐和油罐的储存建筑物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此规定。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和油罐。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此规定。

二、防雷装置

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内部防雷装置:主要指防雷等电位联结及防雷间距。

三、防雷技术

(一)直击雷防护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以及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易受雷击部位应采取防 直击雷防护措施。

2.严禁在装有接闪针的构筑物上架设通讯线、广播线或低压线。

3.独立接闪针不应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

(二)二次放电防护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m。

(三)感应雷防护

1.电力系统及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建筑物应采取雷电感应防护措施。

2.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电压,应将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构架、钢 屋架、电缆金属外皮以及凸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件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 连。

(四)雷电冲击波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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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建筑物、为防止雷电冲击波沿低压线进入室内,可采取: (1)全长直埋电缆供电者,入户处电缆金属外皮接地。

(2)架空线转电缆供电者,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阀型避雷器。

(3)架空线供电者,入户处装设阀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

(五)电涌防护:在配电箱或开关箱内安装电涌保护器。

(六)电磁脉冲防护

将建筑物所有正常时不带电的导体进行充分的等电位联结,并予以接地,同时在配电箱或开 关箱内安装电涌保护器。

(七)人身防雷

1.在户外避雨时,要注意离开墙壁或树干8m以外。

2.雷暴时人体最好离开可能传来雷电冲击波的线路和设备1.5m以上。

3.雷雨天气,注意关闭门窗,防止球雷进入室内造成伤害。

【考点二】静电防护技术

(一)静电的影响和特点

1.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的过程

(1)固体物质大面积的摩擦或在压力下接触分离,过滤器摩擦。

(2)粉体筛分、过滤、输送、干燥,悬浮粉尘高速运动。

(3)在混合器中搅拌各种高电阻率物质。

(4)液体注入容器发生冲击、冲刷和飞溅。

(5)液化气体、压缩气体或高压蒸气在管道中高速流动和由管口喷出。

(6)穿化纤布料衣服、穿高绝缘鞋的人员操作、走动。

2.静电的影响因素

(1)材质和杂质的影响

容易得失电子,而且电阻率很高的材料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一般情况下,杂质有增强静 电的趋势。

(2)工艺设备和工艺参数的影响

接触压力越大或摩擦越强烈,产生较多静电。平皮带与皮带轮之间的滑动位移比三角皮带 大,产生静电较强烈。过滤器会大大增加接触和分离程度,可能使液体静电电压增加十几 倍到100倍以上。

(3)环境条件的影响

空气湿度降低,很多绝缘体表面电阻率升高,泄漏变慢,从而容易积累危险静电。由于空 气湿度受环境温度的影响,以致环境温度的变化可能加剧静电的产生。导电性材料接地在很 多情况下能加强静电的泄放,减少静电积累。

3.静电特点

(1)静电电压高

(2)静电泄漏慢

(3)多种放电形式

1)电晕放电:放电电流小、能量密度不高,引燃危险小。

2)刷形放电:放电产生高密度的火花,引燃危险性较大。

3)火花放电:有短促的爆裂声和明亮的闪光,危险性大。

4)云形放电:云形放电的引燃危险性也很大。

(二)静电防护措施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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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控制

(1)工艺控制是从材料的选用、摩擦速度或流速的限制避免静电产生。

(2)为了有利于静电的泄漏,可采用导电性工具。

(3)液体灌装、循环或搅拌过程中不得进行取样、检测或测温操作。

(4)为避免液体在容器内喷射、溅射、应将注油管延伸至容器底部。

(5)装油前清除罐底积水和污物,以减少附加静电。

3.接地

(1)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消除导体上的静电。

(2)为防止感应静电的危险,不仅产生静电的金属部分应当接地,而且与其不相连但邻近 的其他金属物体也应接地。

(3)对于感应静电,接地只能消除部分危险。

4.增湿

(1)保证降低静电的效果,相对湿度应提高到80%-90%。

(2)增湿的方法不宜用于消除高温绝缘体上的静电。

5.抗静电添加剂

(1)加入抗静电添加剂之后,能降低材料的体积电阻率或表面电阻率以加速静电的泄漏, 消除静电的危险。

6.静电消除器

静电消除器主要用来消除非导体上的静电。


第五节 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考点一】低压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


后附加字母(W气候防护式、R管道通风式)


第二彳逾字


第T蟻字


前附加字母(S静置转态下、M运转状态下)


防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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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的防护性能分类及分级

第一种防护性能

第二种防护性能

防护等级

简称

防护等级

简称

O

无防护

0

无防护

1

> 50mm的固体

1

防滴

2

>12.5mm的固体

2

15。防滴

3

> 2.5mm的固体

3

防淋水

4

> Imm的固体

4

防溅

5

^⅛

5

防喷水

6

尘密

6

防海浪

N

潯水

8

潜水


二、电气照明

1.电气照明基本安全要求

(1)一般照明的电源采用220V电压。

注:对于容易触及而又无防触电措施的固定式灯具,其安装高度不足2.2m时,应采用24V 安全电压。

(2)照明配线应采用额定电压500V的绝缘导线。

(3)配电箱内单相照明线路的开关必须采用双极开关,照明器具的单极开关必须装在相线 上。

(4)应急照明线路不能与动力线路或照明线路合用。

三、低压电器

1.控制电器:用来接通、断开线路和用来控制电气设备。例如,刀开关、低压断路器、减压 启动器、电磁启动器。

2.保护电器:用来获取、转换和传递信号,并通过其他电器对电路实现控制。例如,熔断器、 热继电器。

3.低压控制电器的特点和性能


类型

品种

特点和性能

应用

备注

隔离 开关

胶盖式

①不设置或只有简单的灭火机构 ②不能切断短路和较大负荷电流

中萝用来隔离申压 与熔新黑宙联他用

石板式

铁壳式

主要用来隔离电压 可控制小容量设备 与熔断器串联使用

具有快动作 分合闸机构

转扳式

组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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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品种

特点和性能

应用

备注

断路器

万能型

装置型

①有强力灭火装置 ②能分断短路电流 ③有多种保护功能

用作线右牛开关

玲牛故B音 自动分闸

接触器

①装设有灭弧的装置 ②能够分合负荷电流 ③不能分断短路电流

用作线路主开关

本身具有 失压保护

控制器

凸轮式

主令式

具有多触头,多档位

起重机的控制等


4.低压保护电器的特点和性能

(1)热继电器

当温度达到设定值动作,通过控制触头断开主电路。热继电器和热脱扣器的热容量较大,动 作延时也较大,只宜用于过载保护,不能用于短路保护。

(2)熔断器

熔断器将易熔元件串联在线路上,遇到短路电流时迅速熔断。由于易熔元件的热容量小,动 作很快,熔断器可用作短路保护元件,在有冲击电流出现的线路上,熔断器不可用作过载 保护元件。

【考点二】高压电器设备

一、变、配电站安全要求

(一)变、配电站位置

1.从供电的角度考虑:变配电站应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变配电站进出线应方便,且宜接 近电源侧。

2.从生产的角度考虑:变配电站不应妨碍生产和运输,且便于本身设备运输。

3.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变配电站应避开易燃易爆场所。不得设置在容易沉积粉尘和纤维的 场所。不应设置在有剧烈振动、水雾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变配电站应设置在企业的上风侧。 (二)建筑结构

1.高压配电室和高压电容器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低压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建筑。

4.变、配电站各间隔的门应向外开启。

(三)保护

10KV变配电站应装有电流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熔断器保护和防雷保护。10KV不接地系 统应装有绝缘监视,10KV接地系统应装有零序电流保护。

二、变压器

(一)变压器运行

1.高压边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得±5%。

2.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绝缘材料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105℃,油箱上层油温最高不得超 过95℃。但为了减缓变压器油变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3.变压器器身、套管等保持清洁。

4.外壳和低压中性点接地应保持完好。

5.声音不得太大或不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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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干式变压器环境的相对湿度不超过70%-85%。

7.室外变压器基础不得下沉,电杆应牢固,不得倾斜。

三、高压开关

(一)高压开关安全要点

1.整体完好、机构灵活、绝缘件无损伤、灭弧装置完善。

2.安装牢固、间距合格、屏护完好、连接紧密、接触良好。

3.运行时无异常声音、气味、过热点。

4.高压断路器必须与高压隔离开关串联使用,由断路器接通和分断电流,由隔离开关隔断 电源。

5.高压负荷开关必须串联有高压熔断器,由熔断器切断短路电流,负荷开关操作负荷电流。

6.跌开式熔断器只能用来操作空载线路或空载变压器。

7.隔离开关不具备操作负荷电流的能力。

(1)切断电路时必须先拉开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

(2)接通电路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上断路器。

(二)高压开关柜

1.高压开关柜的基本要求

(1)高压开关柜应具备“五防”联锁功能:

(2)防止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3)防止未拆除临时接地线或未拉开接地隔离开关前合闸送电。

(4)防止未断开电源前挂临时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隔离开关。

(5)防止断路器未处在工作位置或试验位置误合闸。

(6)防止工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

【考点三】电气安全检测仪器

(一)绝缘电阻测量仪

1.兆欧表概要

绝缘电阻时电气设备最基本的性能指标,现场应用兆欧表测量。

2.兆欧表使用

(1)测量额定电压500V以下的线路或设备应采用500V或1000V兆欧表。

(2)测量500V以上的线路或设备应采用1000V或2500V的兆欧表。

(3)测量10kV及10kV以上的线路或设备应采用2500V的兆欧表。

(4)测量新的和大修后的线路或设备应采用较高电压的兆欧表。

(5)测量运行中的线路或设备应采用较低电压的兆欧表。

3.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被测设备必须停电,较大电容设备还应充分放电。

(2)测量连接导线不得采用双股绝缘线。

(3)使用指针式兆欧表摇把的转速应由慢至快。

(4)使用指针式兆欧表测量过程中,如果指针指向“0”,应立即停止转动摇把,防止烧坏 兆欧表。

(5)较大电容的线路和设备,测量终了也应进行放电。

(6)测量应尽可能在设备刚停止运转时进行,以使测量结果符合运转时的实际温度。

(二)接地电阻测量仪

1.接地电阻测量仪概要

接地电阻测量仪是用于测量接地电阻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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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当在雨季前或其他土壤最干燥的季节测量。

2.接地电阻测量仪使用

(1)正确选定测量电极的位置。

(2)尽可能将被测接地与电力网分开。

(3)测量电极间的连线应避免与邻近的高压架空线平行。

(4)雷雨天气不得测量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三)谐波测试仪

(四)红外测温仪

1.使用红外测温仪应注意的问题:

(1)避免强电磁、温度大幅度急剧变化的环境使用。

(2)不应把测温仪存放在高温处。

(3)将测温仪对准被测物后再按键测量。

(4)测量区域应小于被测目标的范围。

(5)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6)光亮物体表面,宜在表面上覆盖黑色薄膜再测量。

(五)可燃气体检测

1.可燃气体检测概要

为了安全,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应报警。

2.可燃性气体检测仪安装

(1)安装前检查探头是否完好,规格是否与安装条件相符。

(2)与阀门、管道接头等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m。

(3)探头应尽量避开高温、潮湿、多尘等有害环境。

(4)可燃气体比空气轻时,探头应安装在设备上方。

(5)可燃气体比空气重时,探头应安装在设备下方。

(6)探头所接电线应采用三芯屏蔽电缆。

第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第一节 特种设备的基础知识 【考点一】锅炉基础知识

(一)锅炉

1.锅炉指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 压力)和品质的蒸气、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1)锅:主要包括锅筒、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

(2)炉:主要包括燃烧设备和炉墙等。

(二)锅炉工作原理及工作特性

1.工作原理

(1)工作过程:燃料燃烧→传热→水的加热、汽化。

(2)工作系统:主要通过汽水系统和燃烧系统实现。

2.工作特性

(1)爆炸危害性

(2)易于损坏性

(3)使用广泛性

(4)连续运行性

(三)锅炉的分类

(1)按用途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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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锅炉产生的蒸气压力分为超临界压力锅炉、亚临界压力锅炉、超高压锅炉、高压锅 炉、中压锅炉、低压锅炉。

(3)按锅炉的蒸发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锅炉。

(4)按载热介质分为蒸气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注:锅炉出口介质为高温水(>120℃)或者低温水(120℃以下)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

(5)按燃料种类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电热锅炉、余热锅炉、废料锅炉等。

(6)按燃烧方式分为层燃炉、室燃炉、旋风炉和流化床燃烧锅炉。

(7)按锅炉结构分为锅壳锅炉、水管锅炉。

(8)按制造、安装许可分为A、B级许可。

A级: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蒸气和热水锅炉。

B级: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蒸气和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

【考点二】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一)压力容器

在工业生产中盛装用于完成反应、传质、传热、分离和储存等生产工艺过程的气体或液体, 并能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二)压力容器工作特性

1.压力容器特点

2.压力容器的参数

1)压力

(1)最高工作压力:正常操作时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2)设计压力: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容器壳体厚度及其元件尺寸的压力,压力容器的 设计压力值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

2)温度

(1)设计温度: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

注:当元件金属温度低于-20℃,按最低温度确定设计温度。

(2)试验温度:压力试验时,壳体的金属温度。

(3)实际工作温度:容器在实际工作情况下,元件的金属温度。

(三)压力容器的分类

1.按压力等级划分

(1)低压容器:0.1MPa≤P<1.6MPa

(2)中压容器:1.6MPa≤P<10.0MPa

(3)高压容器:10.0MPa≤P<100.0MPa

(4)超高压容器:P≥100.0MPa

在外压容器中,容器内压力小于一个绝对大气压称为真空容器。

2.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划分

(1)反应压力容器:反应釜、聚合釜、变换炉、煤气发生炉等。

(2)换热压力容器: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等。

(3)分离压力容器: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洗涤器、吸收塔、干燥塔、除氧器、分汽 缸等。

(4)储存压力容器:缓冲罐、消毒锅、印染机、烘缸、蒸锅等。

3.按安装方式划分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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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制造许可划分

(1)制造许可A级:大型高压容器(A1)、其他高压容器(A2)、球罐(A3)、非金属压力容 器(A4)、氧舱(A5)、超高压容器(A6)。

(2)制造许可B级:B1-B5,主要包括各类气瓶。

(3)制造许可C级:C1-C3级,主要包括罐车和集装箱。

(4)制造许可D级:主要包括中压、低压容器。

5.按安全技术管理(基于危险性)划分

(1)首先将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两组

第一组介质:毒性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

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介质以外,如水蒸气、氮气等。

(2)按照介质特性分组后选择分类图,根据设计压力P和容积V,标出坐标点,确定容器 类别。

【考点三】压力管道基础知识

(一)压力管道工作特性

1.输送介质特性

压力管道输送介质为流体介质,包括气体、液化气体、蒸汽、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 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结构特点

(1)压力管道元件一般分成管子、管件(弯头、异径接头、三通、法兰、管帽)、阀门、补 偿器、连接件、密封件、附属部件(疏水器、过滤器、分离器、除污器、凝水缸、缓冲器 等)、支吊架等。

(2)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紧急切断阀、安全泄压装置、侧漏装置、测温测压装置、静电接地 装置、阻火器、液位计和泄漏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3)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

(二)压力管道分类

1.按主体材料划分

金属管道:铸铁、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有色金属管道等。

非金属管道:塑料、玻璃钢、非金属复合管道等。

2.按敷设位置划分

3.按介质压力划分

超高压管道:P>42MPa

高压管道:10MPa≤P<42MPa

中压管道:1.6MPa≤P<10MPa

低压管道:P<1.6MPa

4.按介质温度划分

5.按管道用途划分

6.安全监督管理分类

为满足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将压力管道分为长输管道(GA类)、公用管道(GB类)、工业 管道(GC类)。


第二节 特种设备事故的类型


【考点一】锅炉事故 一、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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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炉人员立即判断和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和爆炸事故时应 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

2.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时,应尽快将人员撤离现场。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 并进行救助。

3.发生锅炉重大事故时:

(1)切断燃料供给:停止供给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

(2)消除明火环境:用黄砂或湿煤灰将红火压灭。

(3)限制复燃温度:打开炉门、灰门,烟风道闸门。

(4)截断系统联系:切断锅炉同蒸汽总管的联系。

(5)加速锅炉冷却:除严重缺水应向锅炉进水、放水。

二、锅炉事故及预防

1.锅炉爆炸事故

2.缺水事故

(1)锅炉缺水的后果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刻度线时即形成缺水事故。

2)锅炉缺水时,水位表内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内发白发亮。

3)过热蒸气温度升高,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气流量。

(2)锅炉缺水的处理

1)发现锅炉缺水,应首先判断是轻微缺水还是严重缺水。

2)叫水的操作要求:打开水位表的放水旋塞冲洗汽连管和水连管。关闭水位表的汽连管旋 塞,关闭放水旋塞。如有水位出现则为“轻微缺水”。如未有水位出现为“严重缺水”。“轻 微缺水”可以立即向锅炉上水,使水位恢复正常。“严重缺水”必须紧急停炉。在未判定缺 水程度或已判定属于严重缺水的,严禁给锅炉上水。

3)叫水的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相对容水量较大的小型锅炉。不适用于相对容水量很小 的电站锅炉或其他锅炉。

注:相对容水量小的电站锅炉和其他锅炉,以及最高火界在水连管以上的锅壳锅炉,一旦 发现缺水,应立即停炉。

3.满水事故

(1)锅炉满水的后果

1)锅炉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水位刻度线的现象即为锅炉满水。

2)锅炉满水时,水位表内往往看不到水位,但表内发暗。

3)过热蒸气温度降低,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气流量。

(2)锅炉满水的处理

1)应先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表是否存有故障。

2)确认满水后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

3)启用省煤器再循环管路,减弱燃烧。

4)开启排污阀及过热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

5)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排污阀及各疏水阀。

4.汽水共腾

(1)汽水共腾的后果

1)锅炉蒸发表面(水面)汽水共同升起,产生大量泡沫并上下波动翻滚的现场,称为汽水 共腾。

2)水位表内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汽水界线难以分清。

3)过热器蒸气温度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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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时,蒸气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2)形成汽水共腾的原因

1)锅水品质太差,锅水中悬浮物或含盐太高、碱度过高。

2)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

(3)汽水共腾的处理

1)减弱燃烧力度,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

2)加强蒸汽管道和过热器的疏水。

3)全开连续排污阀,并打开定期排污阀防水,同时上水。

5.锅炉爆管

6.省煤器损坏

(1)省煤器损坏的后果

1)省煤器损坏时,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气流量。

2)省煤器损坏会造成锅炉缺水而被迫停炉。

(2)省煤器损坏处理

省煤器损坏时,如能经直接上水管给锅炉上水,并使烟气经旁通烟道流出,则可不停炉进 行省煤器修理,否则必须停炉进行修理。

7.过热器损坏

8.水击事故

(1)水击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给水管道和省煤器管道阀门启闭不应过于频繁,开闭速度应缓慢。

2)控制可分式省煤器出口水温,使之低于同压力下饱和温度40℃。

3)防止满水和汽水共腾事故,暖管之前应彻底疏水。

4)上锅筒进水速度应缓慢,下锅筒进气速度也应缓慢。

9.炉膛爆炸事故

(1)炉膛爆炸(外爆)应具备的条件

1)燃料必须以游离状态存在于炉膛中。

2)燃料和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燃的浓度。

3)有足够的点火能源。

(2)炉膛爆炸事故预防

启动点火时要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点火,严禁采用“爆燃法”,点火失败后先通风吹扫 5-10min后才能重新点火。

10.尾部烟道二次燃烧

(1)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事故结果

引起尾部烟道二次燃烧的条件:在锅炉尾部烟道上有可燃物堆积下来,并达到一定的温度, 有一定量的空气可供燃烧。

11.锅炉结渣

(1)锅炉结渣预防

1)在设计上要控制炉膛燃烧热负荷,控制炉膛出口温度,使之不超过灰渣变形温度,控制 水冷壁间距不要太大,而把炉膛出口处受热面管间距拉开。

2)控制火焰中心位置,避免火焰偏斜和火焰冲墙。

3)控制送煤量,均匀送煤,及时调整燃料层和煤层厚度。

4)锅炉结渣及时清除,清渣应在负荷较低,燃烧稳定时进行。


【考点二】压力容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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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超压超温时切断进汽阀门,对于反应容器停止进料,对于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要打 开放空管,将介质通过接管排至安全地点。

(2)超温引起的超压,通过水喷淋冷却降温。

(3)压力容器发生泄漏,马上切断进料阀门及泄漏处前端阀门。

(4)使用专用堵漏技术和堵漏工具进行堵漏。

(5)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时,对周边明火进行控制,切断电源。

(二)压力容器事故及预防

1.压力容器爆炸的危害

(1)冲击波及其破坏作用

(2)爆破碎片的破坏作用

(3)介质伤害

(4)二次爆炸及燃烧危害

(5)压力容器快开门事故危害

2.压力容器泄漏的危害

(1)有毒介质伤害

毒害去的大小及毒害程度,取决于容器内有毒介质的质量、容器破裂前的介质温度和压力、 介质毒性。

(2)爆炸及燃烧危害

1)可燃气体含量达到爆炸极限达,遇明火会造成爆炸。

2)可燃气体含量未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会形成燃烧。

(3)高温灼烫伤

3.压力容器事故的预防

发生下列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的运行:

① 超温、超压、超负荷时,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

② 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等现象。

③ 安全附件失效。

④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⑤ 发生火灾、撞击等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

⑥ 充装过量。

⑦ 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

⑧ 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考点三】压力管道事故

(一)压力管道事故发生原因

1.随时间逐渐发展的缺陷导致的原因

(1)腐蚀减薄

按起因:内腐蚀(介质因素)和外腐蚀(环境因素)。

按形态:全面腐蚀和局部腐蚀。

按机理:均应腐蚀、点腐蚀、缝隙腐蚀等。

(2)冲刷磨损

介质流速越大、冲蚀越严重。

介质硬度越大、颗粒度越大,冲蚀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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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裂

制造安装产生裂纹:轧制裂纹、焊接裂纹和应力裂纹。

使用生产产生裂纹:腐蚀裂纹、疲劳裂纹和蠕变裂纹。

(4)材质劣化

(5)变形

2.设计制造原因

3.安装质量原因

4.与时间无关,具有一定随机性的原因

在运行中超压、超温,违章作业,超过检验期限没有进行定期检验,操作人员不懂技术而 误操作,第三方破坏,气候、外力作用等。

5.长输管道事故的特殊原因

(1)自然条件恶劣地区,自然地质灾害严重的区域。

(2)第三方破坏。

(3)埋地长输管道一般采用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联合进行保护。

(二)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措施

1.应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材料允许使用范围且采取措施不见效。

(2)管道及管件有裂纹、鼓包、变形、泄漏或异常振动、响声。

(3)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发生火灾等事故且直接危险正常安全运行。

(5)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2.管道泄漏的紧急处理

不能采取带压堵漏技术进行处理的情况:

(1)毒性极大的介质管道。

(2)管道受压元件因裂纹而产生泄漏。

(3)管道腐蚀、冲刷壁厚状况不清。

(4)由于介质泄漏使螺栓承受高于设计使用温度的管道。

(5)泄露特别严重,压力高、介质易燃爆或有腐蚀性。

(6)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管道。

(三)典型压力管道事故及预防

1.管道焊接缺陷造成破坏

2.管系振动破坏

预防措施:

(1)避免管道结构固有频率、管道内气柱固有频率与压缩机、机泵的激振频率相等而形成 共振。

(2)减轻气液两相流的激振力。

(3)加强支架刚度。

3.液击破坏

预防措施:

(1)装置开停和生产调节过程中,尽量缓慢开闭阀门。

(2)缩短管子长度。

(3)在管道靠近液击源附近设安全阀、蓄能器等装置。

(4)防液击功能的阀门应控制液击压力不超过运行压力的10%。

(5)采用自控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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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疲劳破坏

5.蠕变破坏

(1)蠕变失效的特征:表面被氧化层或其他腐蚀物覆盖。管道在直径方向有明显的变形, 伴有沿径线方向的小蠕变裂纹。

(2)常见的管道蠕变断裂:管道焊缝熔合线处蠕变开裂。运行中管道沿轴向开裂。三通焊 缝部位蠕变失效。

6.地质灾害造成长输油气管道破坏

7.管道第三方破坏

8.长输管道腐蚀破坏

【考点四】起重机械事故

一、典型起重机械事故及预防

(一)重物坠落事故

1.起重机械重物坠落事故主要发生在起升机构取物缠绕系统。

2.每根起升钢丝绳的两端应固定牢靠。

3.钢丝绳在卷筒上的极限安全圈应保证在2圈以上。

4.起升系统应设置下降限位保护。

5.钢丝绳在卷筒装置上的压板及楔块应固定牢靠。


事故类型

主要原因

脱绳事故

① 重物捆绑方法不当② 吊装重心选择不当 ③ 吊载碰撞摇摆不

脱钩事故

① 吊钩缺少护钩装置② 护钩装置机能失效 ③ 吊钩钩口变形过

断钩事故

吊钩材质缺陷、磨损或超载、疲劳断裂

断绳事故

起升绳破

① 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 ② 起升限位开关的失灵

③ 斜拉斜吊切断钢丝绳 ④ 长期使用维护保养差

⑤ 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吊装绳破

① 吊装绳夹角 ≥ 120°② 钢丝绳品种选择不当

③ 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④ 棱角处缺少保护措施


(二)挤伤事故

(三)坠落事故

1.从机体上滑落摔伤事故

2.机体撞击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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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轿厢坠落摔伤事故

4.维修工具零部件坠落砸伤事故

5.振动坠落事故

6.制动下滑坠落事故

(四)触电事故

1.室内作业的触电事故:起重机的动力电源是电击事故的根源。

2.室外作业的触电事故:臂架或起升钢丝绳摆动触及高压电线。

3.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1)保证安全电压(36V)

(2)保证绝缘的可靠性

(3)加强屏护保护

(4)严格保证配电最小安全净距

(5)保证接地与接零的可靠性

(6)加强漏电保护

(五)机体毁坏事故

1.断臂事故

由于悬臂设计不合理、制造装配有缺陷或者长期使用已有疲劳损坏隐患,一旦超载起吊就 易造成断臂或悬臂严重变形等毁机事故。

2.倾翻事故

野外作业场所地基松软,起重机支腿未能全部伸出。起重量或重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动作 失灵。

3.机体摔伤事故

4.相互撞毁事故

(六)起重机械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

2.加强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3.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斜拉物体不吊。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第三节 锅炉安全技术

【考点一】锅炉使用安全管理

(一)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1.未经鉴定的设计文件,不得用于制造安装。

2.锅炉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从事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方可在许可的范 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二)登记建档

锅炉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 使用证方可使用

(三)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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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司炉、水质化验员,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考点二】锅炉安全附件

一、安全阀

(一)安全阀的设置

1.每台锅炉至少应当装设2个安全阀(包括锅筒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定的,可只 装设1个安全阀:

(1)额定蒸发量≤0.5t/h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发量≤4t/h且装设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锅炉

(3)额定热功率≤2.8MW的热水锅炉。

(二)安全阀的安装

1.安全阀应当铅直安装,并且应当安装在锅筒、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集箱) 之间,不应当装设阀门和取用介质的管路

2.多个安全阀如果共同装在一个与锅筒直接相连的短管上,短管的流通截面积应不小于所 有安全阀的流通截面积之和

3.采用螺纹连接的弹簧安全阀时,安全阀应与带有螺纹的短管相连接,而短管与锅筒或集 箱筒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结构

(三)安全阀的校验

1.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2.如果现场校验有困难或者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以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行,校验后的安 全阀在搬运或者安装过程中,不能摔、砸、碰撞。

3.新安装的锅炉或者安全阀检修、更换后,应当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密封性

4.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当加锁或者铅封

5.控制式安全阀应当分别进行控制回路可靠性试验和开启性能检验

6.安全阀整定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当记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四)锅炉运行中安全阀的使用

1.锅炉运行中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排放试验,电站锅炉安全阀每年进行1次对控制式安 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试验

2.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不允许解列,不允许提高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二、压力表

(一)压力表的设置

1.锅炉的以下部位应当装设压力测量装置:

(1)蒸汽锅炉锅筒的蒸汽空间

(2)给水调节阀前

(3)省煤器出口

(4)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

(5)再热器出口、进口

(6)直流蒸汽锅炉的启动(汽水)分离器或出口管道上。

(7)~(13)略

(二)压力表的选用

1.A级锅炉压力表精确度应当不低于1.6级,其他锅炉压力表精确度应当不低于2.5级。

2.压力表的量程应当根据工作压力选用,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5 -3.0倍,最好选用2倍。 (三)压力表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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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且应当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

2.锅炉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应当有存水弯管或者其他冷却蒸汽的措施,热水锅炉用的压 力表也应当有缓冲弯管,弯管内径应当不小于10mm

3.压力表与弯管之间应当装设三通阀门,以便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 三、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一)水位表的设置

1.每台蒸汽锅炉锅筒至少应装设2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只 装设1个直读式水位表:

(1)额定蒸发量≤0.5t/h的锅炉。

(2)额定蒸发量≤2t/h, 且装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

(3)装设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锅炉

(4)电加热锅炉。

(二)水位表的结构、装置

1.水位表应当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应 当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并且应当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表的上部可见边缘 应当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当有防护装置,并且不应当妨碍观察真实水位,玻璃管的内径应当不小 于8mm

3.锅炉运行中能够吹洗和更换玻璃板、云母片

4.用2个以上玻璃板或者云母片组成的一组水位表,能够连续指示水位。

5.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之间阀门的流道直径应当不小于8mm,汽水连接管内径应当不小于 18mm,连接管长度大于500mm或者有弯曲时,内径应当适当放大,以保证水位表灵敏准确。 6.连接管应当尽可能短,如果连接管不是水平布置时,汽连管中的凝结水能够流向水位表, 水连管中的水能够自行流向锅筒。

7.水位表应有放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8.水位表或者水表柱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当装设阀门,锅炉运行时,阀门应当处于 全开位置

【考点三】锅炉使用安全技术

(一)锅炉启动步骤

1.检查准备

对新装、移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启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

2.上水

上水温度最高不超过90℃,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50℃。

3.烘炉

新装、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上水后,启动前进行烘炉

4.煮炉

对新装、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正式启动前必须煮炉

5.点火升压

层燃炉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或易燃物引火,以免造成爆炸。

6.暖管与并汽

暖管:避免向冷态或较低温度的管道突然供入蒸汽。 并汽: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向共用的蒸气母管供汽。

注:并汽前应减弱燃烧,打开蒸气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阀。使锅炉的蒸气压力稍低于蒸气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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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内的压力

(二)点火升压阶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1.防止炉膛爆炸

防止炉膛爆炸的措施:

(1)点火前,开动引风机给锅炉通风5-10min,没有引风机的可自然通风5-10min。

(2)点火应先送风,再投点燃火炬,最后送入燃料

(3)一次点火未成功需重新点火时,应给炉膛烟道重新通风。

2.控制升温升压速度

3.严密监视和调整仪表

4.保证强制流动受热面的可靠冷却

(三)锅炉正常运行中的监督调节

1.锅炉水位的监督调节

(1)锅炉水位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处,并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50mm内波动

(2)锅炉水位的变化与负荷、蒸发量和气压的变化密切相关。

(3)锅炉在低负荷运行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4)锅炉在高负荷运行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

2.锅炉气压的监督调节

(1)当负荷小于蒸发量,气压就上升。

(2)当负荷大于蒸发量,气压就下降。

因此,调节锅炉气压就是调节其蒸发量,而蒸发量的调节是通过燃烧调节和给水调节来实 现的

3.气温的调节

4.燃烧的监督调节

对负压燃烧锅炉,维持引风和鼓风均衡,保持炉膛一定的负压

5.排污和吹灰

(四)停炉及停炉保养

1.停炉

(1)紧急停炉的次序:

1)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

2)设法熄灭炉膛内燃料,层燃炉可以用砂土和湿灰灭火。

3)灭火后即把炉门、灰门烟道挡板打开,加强通风冷却

4)锅炉冷却至70℃左右允许排水。

5)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

2.停炉保养

(1)停炉保养主要指锅内保养,即汽水系统内部为避免或减轻腐蚀而进行的防护保养。

① 压力保养

② 湿法保养

③ 干法保养

④ 充气保养

第四节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考点一】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及仪表

(一)安全附件

1.安全阀

2.爆破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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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爆破帽:多用于超高压容器,其爆破压力与材料强度之比一般为0.2-0.5。

4.易熔塞 :易熔塞的动作取决于容器壁的温度,主要用于中、低压的小型压力容器,在盛 装液化气体的钢瓶中应用广泛

5.紧急切断阀:通常与截止阀串联安装在紧靠容器介质出口的管道上。主要作用在大量泄漏 时紧急止漏、过流闭止及超温闭止

(二)安全附件装设要求

1.安全阀、爆破片的压力设定

(1)安全阀整定压力≤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2)爆破片设计爆破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并且其最小爆破压力≥该容器的工作压力。 (3)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2.安全附件安装

(1)安全泄放装置应当铅直安装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的气相空间,或者装设在于气相空间 相连的管道上

(2)压力容器与安全泄放装置间的连接管通孔,其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 其接管应当尽量短而直

(3)压力容器一个连接口上装设多个以上的安全泄放装置时,该连接口入口的截面积,应 至少等于安全泄放装置进口截面积总和。

(4)安全泄放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5)毒性介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3.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的组合

(1)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并联组合

1)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

2)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略低于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

(2)安全阀进口和容器之间串联安全爆破片

1)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组合的泄放能量应满足要求。

2)爆破片破裂后的泄放面积应不小于安全阀进口面积。同时应保证爆破片破裂的碎片不影 响安全阀正常动作

3)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之间应装设压力表、旋塞、排气孔或报警指示器,以检查爆破片是 否破裂或渗漏。

(3)安全阀出口侧串联安装爆破片装置

1)容器内介质应是洁净的,不含有胶着物质或阻塞物

2)安全阀泄放能力应满足要求。

3)安全阀与爆破片存在背压时,阀仍能准确开启。

4)爆破片的泄放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面积

5)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应设置放空管或排污管。

【考点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

1.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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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条件

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容器工作介质的化学组成。

设备状况

A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

A容器部件和附件有无塑性变形、腐蚀及其他缺陷。

A容器及其连接管道有无振动、磨损现象。

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及与安全有关的计量器具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二)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

1.保持完好的防腐层

(1)若发现防腐层损坏,即使是局部的,也应该先经修补等妥善处理以后再继续使用

2.消除产生腐蚀的因素

(1)CO气体应尽量采取干燥、过滤等措施

(2)含有稀碱液的容器,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使其浓缩的条件

(3)盛装氧气的容器,最好经过干燥,经常排放容器内积水

3.消灭容器的“跑、冒、滴、漏”

4.加强容器在停用期间的维护

(1)长期或临时停用的容器,应加强维护

(2)停用的容器,必须将内部的介质排除干净

(3)腐蚀性介质要经过排放、置换、清洗等技术处理。

5.经常保护容器的完好状态

(1)容器上所有的安全装置和计量仪表,应定期进行调整校正

第五节 气瓶安全技术

【考点一】设计

(一)基本要求

1.气瓶设计为整体设计,制造单位对气瓶的设计质量负责

2.气瓶疲劳寿命满足本规程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非重复充装气瓶除外)。气瓶疲劳失效表 现为裂纹扩展引起的未爆先漏。

(二)试验压力

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纤维缠绕气瓶水压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工作压力溶解乙炔气瓶 水压试验压力为5.2MPa

(三)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

1.溶解乙炔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燃气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

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4.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考点二】制造

(一)焊接气瓶

气瓶施焊应当在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不低于0℃的室内进行。

(二)无损检测

局部无损检测的气瓶,制造单位也应当对未检测部分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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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硬度检测

经过调质处理的钢制无缝气瓶、不锈钢无缝气瓶和铝合金无缝气瓶,应当逐只进行硬度测定。 (四)耐压试验:制造单位应当逐只对气瓶进行耐压试验

(五)气密试验

盛装有毒、易燃、助燃、腐蚀性介质的气瓶安装瓶阀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五)气瓶存档文件资料

气瓶产品档案可以采用电子或者纸质资料的方式保持,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气瓶设计使用 年限

【考点三】型式试验

(一)基本要求

1.制造单位新设计或者设计变更的气瓶和气瓶阀门均应当进行型式试验,未通过型式试验的 气瓶不得出厂。

2.气瓶配置的气瓶阀门应当先进行气瓶阀门型式试验,通过后方可装配到气瓶上进行气瓶 的型式试验。

3.重新型式试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当重新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型式试验:

(1)按同一制造工艺制造的同一品种气瓶,制造中断12个月,重新制造的

(2)改变主要生产工艺的

(3)改变纤维、树脂生产单位、牌号的

(4)相关产品标准有明确规定或修订后提出新要求的。

(5)实施产品召回的。

(6)监督抽查时检验不合格的。

【考点四】气瓶附件

(一)气瓶附件范围

1.安全附件:气瓶阀门、安全泄压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

2.保护附件:固定式瓶帽、保护罩、底座、颈圈等

3.安全仪表:压力表、液位计。

(二)气瓶安全附件

1. 基本要求

(1)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制造的瓶阀产品安全性能负责,确保其瓶阀产品安全使用至少一个 气瓶检验周期

(2)制造单位一般将瓶阀设计成不可拆卸的结构(低温绝热瓶阀除外),并注明设计使用 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应报废。

(三) 安全泄压装置安全要求

1. 装设及选用原则

(1)剧毒气体、自燃气体的气瓶,禁止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2)高压有毒气体气瓶应选用爆破片-易熔合金塞复合装置。

(3)燃气和氧气、氮气及惰性气体气瓶,一般不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4)溶解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当装设易熔合金塞装置。

(5)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应当装设爆破片-易熔合金塞串联复合装置或者玻璃泡装置

(6)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应当装设爆破片。

【考点五】充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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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单位基本要求

气瓶使用单位应当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充装单位和人员基本要求

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 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单位应当在气瓶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并且送检气瓶。

2.充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 练并记录

(四)充装安全技术要求

1.充装装置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气体错装,必要时应当先抽真空再进行充装。

2.充装检查与计量

(1)充装前(后),应当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2)气瓶充装过程中,应当逐只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3.发现问题处理。检查发现以下情况,应当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出厂标志、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瓶内介质未确认。

(2)气瓶附件损坏、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

(3)气瓶内无剩余压力

(4)超过检验期限

(5)外观存在明显损失,需检查确认能否使用。

(6)充装氧化或者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

(7)充装可燃气体的新气瓶首次充装或者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过置换或者抽真空 处理。

4.安全用气使用说明

(1)禁止使用任何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2)不得购买和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报废的气瓶盛装气体。

(3)在可能造成气体回流的瓶装气体使用场合,用气设施上应当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 (4)在瓶内压力较高、不能直接使用气体的场合,应当在气瓶出气口装设减压阀

(5)保持气瓶内具有规定的剩余气体压力或者剩余气体重量。

(6)运输瓶装气体时,气瓶应当整齐放置。

(7)横放时瓶端应当朝向一致,立放时要防止气瓶倾倒。吊装气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 金属链绳

(8)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超过60℃的,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实瓶内 气体互相接触会发生反应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分室隔离存放

(9)禁止将安装液化天然气气瓶的机动车辆驶入或者停放在建筑物内的停车场等封闭空间。 (五)特殊规定和禁止性要求

1.特殊规定

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站应当具备向气瓶充装蒸气压不小于0.8MPa的饱和液体的能力

2.禁止性要求

禁止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内的气体直接对气瓶进行倒装或者将气瓶内的气体直接对其他气瓶 进行倒装。

根据相关文献的进一步规定:

(1)严禁使用叉车、翻斗车或铲车搬运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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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运送气瓶。

(3)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得通车运输。氧气、氯气与氢气或乙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 车运输

(4)散装直立气瓶高处栏板部分不应大于气瓶高度的1/4

(5)运输车停靠时,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6)氢气不准与笑气、氨、氯乙烷、乙炔、环氧乙烷同库

(7)气瓶应当遵循先入库先出发的原则。

【考点六】定期检验

(一)定期检验周期

1.钢制无缝气瓶、钢制焊接气瓶、铝合金无缝气瓶充装混合气体的,应按混合气中检验周期 最短的气体特性确定

2.液化石油气钢瓶(车用)检验周期为5年。

3.车用压缩天然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

4.溶解乙炔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

(二) 异常情况的检验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当及时进行定期检验:

(1)有严重腐蚀、损失,或者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的。

(2)库存或者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后投入使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影响车用气瓶安全的。

(4)气瓶相关标准规定需要提前进行定期检验的其他情况,以及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 检验的。

第六节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考点一】压力管道安全附件

(一)安全泄压装置

1.长输输气管道一般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1)输气站应在进站截断阀的上游和出站截断阀的下游设置泄压放空装置。

(2)输气干线截断阀上下游均应设置放空管

2.热力管道的超压保护装置

安全阀开启压力一般为正常最高工作压力的1.1倍,最低为1.05倍

3.工业管道安全泄压装置的通用要求

(1)除特殊情况外,处于运行中可能超压的管道系统均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装置可采用 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或两者组合使用。

(2)不宜使用安全阀的场合可以使用爆破片

(3)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设置切断阀时,应设置旁通阀及就地压力表,且正常工作时安全 阀或爆破片入口或出口的切断阀应在开启状态下锁住,旁通阀应锁定关闭状态

(二)用于控制介质压力和流动状态的装置

1.调压装置

2.止回阀

3.切断装置

(1)紧急切断装置

(2)线路截断阀

(3)切断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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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中进出装置的可燃、易爆、有毒介质管道应在边界处设置切断阀,并在装置侧设“8” 字盲板

(三)阻火器

1.阻火器的形式

爆燃型:用于阻止火焰以亚音速通过的阻火器

轰爆型:用于阻止火焰以音速或超音速通过的阻火器。

2.阻火器的选用要求

(1)根据介质的化学性质、温度、压力进行选用。

(2)最大间隙应不大于介质在操作工况下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3)阻火速度应大于安装位置能达到的火焰传播速度

3.阻火器的设置要求

(1)管端型放空阻火器的放空端应安装防雨帽

(2)含堵塞的物质的,应当在阻火器进、出口安装压力表。

(3)水封型阻火器,可采用连续流动水或加防冻剂的方法防冻。

(4)阻火器不得靠近炉子和加热设备。

(5)单向阻火器安装时,应将阻火侧朝向潜在的点火源

(四)防静电设施

(五)凝水缸

为排除燃气管道中的冷凝水和天然气管道中的轻质油,在管道的低处设凝水缸。凝水缸的 间距,通常为500m左右。

(六)放散管

放散管是一种专门用来排放管道中的空气或燃气的装置。

在管网中安装在阀门前后,在单向供气管道上安装在阀门之前

(七)泄漏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八)阴极保护装置

阴极保护有牺牲阳极法和强制电流法两种保护形式。

(九)压力表、温度计

低压管道使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当不低于2.5级

中、高压管道使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当不低于1.5级

【考点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技术

(一)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

1.基本要求

开工升温过程中,高温管道需对管道法兰连接螺栓进行热紧,低温管道需进行冷紧

2.管线巡查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系统平稳运行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情况。

(3)防腐层、保温层完好情况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吊架紧固、腐蚀和支承情况。

(6)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情况。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的情况

(9)地表环境情况。 (10)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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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管道维护保养

(1)经常检查管道的腐蚀防护系统

(2)阀门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并定期进行活动。

(3)安全阀、压力表按时进行检查和校验

(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完好状况,连接可靠。

(5)发现管道因外来因素产生较大振动或摩擦时,应分析原因并消除异常振动和摩擦

(6)静电跨接和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及时消除缺陷

(7)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8)必须经常检查管道的底部和弯曲处等薄弱环节。

(9)禁止将管道及支架作为电焊的零线或起重工具的锚点和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0)停用的管道应排除管道内有毒、可燃介质,并进行置换,必要时作惰性介质保护, 管道外表面应涂刷油漆。

(三)压力管道故障处理

(1)可拆卸接头和密封填料处泄漏时管道系统常见的故障。一般可采用紧固措施消除泄漏, 但不得带压紧固连接件

(2)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和摩擦时,应采取隔断振源、调整支承。

(3)安全阀动作失灵时,应停车或泄压后对安全阀检查和调试

(4)为防止积水堵塞,必须定期排除凝水缸中的冷凝水。

(5)仪表失灵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更换

(四)管道完整性管理

1.管道完整性的含义

(1)管道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工作状态

(2)管道在物理上和功能上是完整的,管道处于受控状态

(3)管道运行单位不断采取行动防止管道事故发生。

(4)管道完整性与管道的全过程密切相关。


第七节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考点一】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检查方面,使用单位应进行起重机械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一)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

1.需要进行全面检查的情况

(1)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设备再次使用

(2)遇4级以上地震的起重机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起重机。

(4)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

(二)每月检查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有无异常。

2.重要零部件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

3.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4.动力系统和控制器

(三)每日检查

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 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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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一)吊运前的准备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流动式起重机要将支撑地面垫实垫平,防止作业中地基沉陷

3.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

4.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5.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6.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二)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

(1)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

(2)起重机上和作业区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 (3)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最小距离在0.5m以上

(4)流动式起重机场地平整,支脚牢固可靠。

2.开车前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铃声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不得”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3)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

(4)不得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制动器或带载增大幅度

(5)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 题后再吊运。

6.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最小距离满足要求。

7.起重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8.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归零,关闭总电源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不得超载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

(三)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 1.准备吊具: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2.捆绑吊物

(1)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

(2)清楚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

2.司索工主要从事地面工作,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 务

(1)准备吊具: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2)捆绑吊物

1)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

2)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

3)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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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挂钩起钩

1)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

2)挂钩要坚持“五不挂”的原则:

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

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

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

④ 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

⑤ 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

3)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

4)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撤离人员应站在斜面上方

(4)摘钩卸载

1)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

2)不得抖绳摘索,不得利用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的指挥

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指挥者和司索工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节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考点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

场(厂)内机动车辆检查方面,使用单位应进行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一)年度检查

1.每年对所有在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

2.停用1年以上、发生重大车辆事故的场内机动车辆。

(二)每月检查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

2.重要零部件的状态,有无损伤。

3.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及工作性能。

4.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三)每日检查

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的安全 状况

【考点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

(一)高压胶管

高压胶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耐压试验、长度变化试验、爆破试验、脉冲试验、泄 漏试验等试验检测。

(二)货叉:应通过重复加载的载荷试验检测。

(三)链条:需要进行极限拉伸载荷和检验载荷试验。

(四)转向器

(五)制动器

(六)轮胎

(七)安全阀

系统必须设置安全阀,用于控制系统最高压力,常用溢流安全阀。

(八)护顶架

对于叉车等起升高度超过1.8m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护顶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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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顶架一般由型钢焊接而成,必须能够遮掩司机的上方。

护顶架应进行静态和动态两种载荷试验检测。

(九)其他

【考点三】

(一)典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技术

1.叉车

(1)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面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后,确认无超 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

(5)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6)叉车在查取易碎品应采用安全绳加固。

(7)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严禁在易燃易爆仓库内作业。

(8)严禁货叉上载人。

第九节 客运索道安全技术

【考点一】客运索道使用安全技术

(一)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客运索道的日常检查

1.客运索道每天开始运行之前,应彻底检查全线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在运送乘客之前应 进行一次试车

2.司机对驱动机、操作台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值班电工、钳工对专责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线路润滑巡视工每班至少全线巡视一周

(三)客运索道的检查和维修

1.应在规定的时期内对钢丝绳和抱索器进行无损探伤

2.对于单线循环式索道上运载工具间隔相等的固定抱索器,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位移

运营后每1-2年应对支架各相关位置进行检测。

第十节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

【考点一】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

大型游乐设施检查方面,使用单位应进行大型游乐设施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 年度检查。

(一)对使用的游乐设施,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 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速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二)月检要求检查的项目

各种安全装置、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绳索和链条和乘坐物、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 备用电源等。

(三)日检要求检查的项目

1.控制装置、限速装置、制动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可靠。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

3.易磨损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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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是否完好。

5.润滑点的检查和添加润滑油

6.重要部位(轨道、车轮等)是否正常。


第四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第一节 火灾爆炸事故机理

【考点一】燃烧与火灾

(一)燃烧和火灾的定义、条件

1.燃烧的定义

2.火灾定义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明确了以下情况也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1)易燃易燃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3)机电设备内部故障导致燃烧或引起其他物件燃烧。

(4)车辆、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燃烧。

3.燃烧(火灾)发生的必要条件

① 存在可燃物

② 存在氧化物(助燃物)

③热源

未受到抑制的链式反应条件

注:① ② ③ 是构成燃烧三要素,缺少任何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燃烧发生后要使燃烧 继续发展下去,必须存在④的条件。

(二)燃烧(火灾)形式

1.燃烧形式

(1)扩散燃烧

扩散燃烧通常是可燃气体与氧气边扩散混合边燃烧。

如:天然气井口发生的井喷燃烧、打火机的燃烧、放空火炬。

(2)预混燃烧(混合燃烧、动力燃烧、爆炸式燃烧)

如:家用燃气灶火焰、接力用火炬的火焰、气体切割焊接、气体爆炸等。

2.液体物质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的燃烧形式

(1)可燃液体蒸发燃烧

如:酒精、汽油、乙醚、苯等易燃液体的燃烧。

(2)可熔化固体蒸发燃烧

如:石蜡、沥青、高分子材料、萘、樟脑,硫等固体块状物质燃烧。

3.固体物质的燃烧形式

(1)分解燃烧

如:木材、纸张、棉、麻及合成高分子材料。

(2)表面燃烧

如:木炭、焦炭,铝、镁、铁、钨等金属的燃烧。

(3)阴燃

如:大量堆放的煤、杂草、湿木材等。

(三)火灾的分类

1.《火灾分类》按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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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固体物质火灾

木、棉、毛、 麻、纸

B

液体或可熔固体物质火灾

汽油、甲醇、 沥青、 石蜡

C

气体火灾

煤气、天然气、甲烷、氢气

D

金属火灾

钾、钠、镁、钛、 错、 锂

E

带电火灾

发电机、电缆、 家用电器

F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动物油脂、 植物油脂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3人       10人      30

死亡人数 __________I___________I___________I___________.

1050人      100

重伤人数 ...........1............1...........1...........►

IOOO万     50001亿

直接经济损失---------1----------1---------1----------

3.按发生场地与燃烧物质分类

(1) 建筑火灾

普通建筑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大空间建筑物火灾、商场火灾、地下建筑火灾、古建筑火灾。

(2) 物资火灾(仓库)

普通物资库火灾、化学危险品库火灾、石油库火灾、可燃气体库火灾。

(3) 生产工艺火灾(厂矿)

普通工厂矿山火灾、化工厂火灾、石油化工厂火灾、可燃爆矿火灾。

(4)原野火灾(自然火灾)

(5)运动器火灾

汽车火灾、火车火灾、船舶火灾、飞机或航天器火灾。

(6) 特种火灾

战争时火灾、地震时火灾、放射性区域火灾。

(四)火灾基本概念及参数

1.衡量物质火灾危险性的参考因素

(1)引燃能(最小点火能)】

1)引燃能是指释放能够触发初始燃烧化学反应的能量。

2)影响其反应发生的因素有温度、释放能量、热量和加热时间。

(2)着火延滞期(诱导期或感应期)

1)可燃性物质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高温下从开始暴露到起火的时间或混合气着火前自动 加热的时间。

2.衡量液体物质火灾危险性的决定参数

(1)闪点:规定条件下,易燃和可燃液体表面蒸发出足够蒸气而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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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物质的开杯闪点比闭杯闪点高

注:一般情况下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衡量固体物质火灾危险性的决定参数

(2)燃点(着火点):可燃物质发生着火的最低温。

注】一般情况下,燃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3)热分解温度:可燃物质受热发生分解的初始温度。

注:固体的热分解温度越低,燃点也低,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4)自燃点:不用辅助能源达到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

液体和固体可燃物受热分解并析出来的可燃气体挥发越多,其自然点越低

固体可燃物粉碎得越细,其自燃点越低

注:一般情况,密度越大,闪点越高而自燃点越低

3.下列油品密度关系为:

汽油<煤油<轻柴油<重柴油<蜡油<渣油。 其闪点依次升高,自燃点则依次降低。

(五)火灾危险性

火灾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与暴露于火灾或燃烧产物中而产生的预期有害程度的综 合反应。

①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级。

②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级。

③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二级。

④ 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二级。

1.生产中使用或生产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 甲级火灾危险性

闪点<28℃的液体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③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④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⑤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 爆炸的强氧化剂。

⑥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⑦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自燃点的生产。

注:储存物品的甲级火灾危险性同① ③ ④ ⑤ ⑥。另包括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

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的固态物品。

(2)乙级火灾危险性

28℃≤闪点<60℃的液体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③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④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助燃气体

⑥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注:储存物品的乙级火灾危险性同① ② ③ ④ ⑤。另包括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 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3)丙级火灾危险性

闪点≥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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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储存物品的丙级火灾危险性同上。

(4)丁级火灾危险性

①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②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③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注:储存物品的丁级火灾危险性指难燃烧的物品。

(5)戊级火灾危险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物质的生产。

注:储存物品的戊级火灾危险性指不燃烧物品。

(六)典型火灾的发展规律

初起期:主要特征是冒烟、阴燃

发展期:随时间平方递增,轰燃

最盛期:火势由建筑物通风决定

熄灭期:燃料不足以及灭火系统。

由于建筑物内可燃物、通风条件不同,建筑火灾有可能达不到最盛期,而是缓慢发展至熄灭。

【考点二】爆炸

(一)爆炸的分类

1.按照爆炸的能量来源分类

(1)物理爆炸:极为迅速的物理能量因失控而释放的能量。

如:蒸气锅炉爆炸、轮胎爆炸、水的大量急剧汽化等。

(2)化学爆炸:物质发生告诉放热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急剧膨胀做功而形成的爆 炸现象。

如:炸药爆炸、可燃气体、可燃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

(3)核爆炸

2.按照爆炸反应相分类

(1)气相爆炸

1)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

2)气体分解爆炸(乙炔的分解爆炸)。

3)液体被喷成雾状物在剧烈燃烧时引起的爆炸

4)飞扬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引起的爆炸

(2)液相爆炸

1)包括聚合爆炸、蒸发爆炸以及由不同液体混合所引起的爆炸。

2)硝酸和油脂,液氧和煤粉混合时引起的爆炸

3)熔融的矿渣与水接触或钢水包与水接触引起的爆炸。

(3)固相爆炸

1)爆炸性化合物的爆炸(乙炔铜分解爆炸)。

2)导线因电流过载而引起的爆炸。

3.按照爆炸速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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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燃

燃烧速度每秒数米,亚音速传播,破坏力和声响小

举例

①可燃气体混合物在爆炸浓度上限或下限的爆炸; ②无烟火药遇到点火源产生的燃烧;

爆炸

燃烧速度每秒几十至数百米,压力激增,破坏和声响大

举例

①可燃气体混合物在多数情况下的爆炸;

②火药遇到点火源引起的爆炸;

爆轰

燃烧速度每秒上千米,极高压力,产生超音速冲击波

举例

梯恩梯TNT)炸药产生的爆炸


(二)爆炸过程

1.爆炸过程表现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物质或系统的潜在能以定的方式转化为强烈的压缩能。

第二阶段:压缩物质急剧膨胀,对外作功,从而引起周围介质的变化和破坏。

2.不管由何种能源引起的爆炸,所具备的共同特征是:能源具有极大的密度和极大的能量 释放速度。

(三)爆炸破坏作用

1.冲击波

(1)爆炸形成高温、高压、高能量密度的气体产物。

(2)冲击波的破坏程度与冲击波能量的大小、建筑物的坚固程度及其距产生冲击波的中心 距离有关。

2.碎片冲击

(1)爆炸的机械破坏效应会使容器的碎片在相当大的范围飞散。

(2)碎片的四处分散距离一般可达数十米至数百米

3.震荡作用

(1)爆炸发生时,特别是猛烈的爆炸往往会引起短暂的地震波

(2)在爆炸波及的范围内,这种地震波会造成建筑物的震荡、开裂、松散倒塌等危害。

4.次生事故

5.有毒气体

(1)爆炸反应中会生成一定量的CO、NO、H2S、S02等有毒气体。

(2)特别是在有限空间内的爆炸,毒气会导致人员中毒死亡。

(四)可燃气体爆炸

1.分解爆炸性气体爆炸

某些气体如乙炔、乙烯、环氧乙烷等,即使在没有氧气的条件下,也能被点燃爆炸,其实质 是一种分解爆炸。

分解热是引起气体爆炸的内因,一定的温度和压力则是外因。

(1)乙炔受热或受压,发生聚合、加成、取代或爆炸分解反应

(2)乙炔易与铜、银、汞等重金属反应生产爆炸性的乙炔盐

(3)不能用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盛装乙炔的容器。

(4)在用乙炔焊接时,不能适用含银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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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解爆炸的敏感性与压力有关。

(6)分解爆炸所需的能量,随压力的升高而降低

(7)乙烯分解爆炸所需的发火能比乙炔的要大。

2.可燃性混合气体爆炸

燃烧反应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1)扩散阶段

(2)感应阶段

(3)化学反应阶段

注:是否经历扩散过程是决定可燃气体燃烧或爆炸的主要条件

(五)物质爆炸浓度极限

1.危险度的概念

爆炸上限、下限之差与爆炸下限浓度比值表示危险度

H(体积分数)=(L - L )/L

H(质量分数)=(Y - Y )/Y

注:H值越大,表示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2.爆炸极限值不是一个物理常数,它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1)温度的影响

混合爆炸气体的初始温度越高,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越高,爆炸危 险性增加。

(2)压力的影响

一般而言,初始压力增大,气体爆炸极限变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注:密闭设备进行减压操作对安全是有利的

(3)惰性介质的影响

在混合气体中加入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气、氩、氦等),随着惰性气体含量的 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混合气体中氧含量增加,爆炸极限扩大,对爆炸上限提高更多。 (4)爆炸容器对爆炸极限的影响

容器材料的传热性越好、管径越细,火焰在其中越难传播,爆炸极限范围变小

(5)点火源的影响

点火源的活化能量越大,加热面积越大,作用时间越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一般情况下, 爆炸极限均在较高的的点火能下测得。

(六)粉尘爆炸

1.粉尘爆炸的特点

(1)粉尘爆炸速度或压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气体小,但燃烧时间长,产生的能量大,破坏程 度大。

(2)爆炸感应期较长

(3)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

粉尘初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将堆积的粉尘扬起,悬浮在空气中,在新的空间形成达到爆炸 极限浓度范围内的混合物,引起二次爆炸。

(4)粉尘有不完全燃烧的现象

2.粉尘爆炸的条件

(1)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

(2)粉尘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

(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

3.粉尘爆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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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粉尘爆炸过程与可燃气爆炸相似,但有两点区别:

① 粉尘爆炸所需的发火能更大。

可燃气体爆炸中,促使温度上升的方式主要是热传导,而在粉尘爆炸中,热辐射的作用

4.影响粉尘爆炸的特征参数

(1)粒度对粉尘爆炸压力上升速率的影响比其对压力影响大

粒度越细,比表面越大,反应速度快,爆炸上升速率越大。初始压力增大,密闭容器粉尘爆 炸压力及压力上升速率增大。

(2)容器尺寸会对粉尘爆炸压力及压力上升速率又很大的影响。

粉尘爆炸在管道中传播碰到障碍,因湍流的影响,粉尘呈旋涡状态,使爆炸波阵面不断加 速。当管道足够长,甚至转化为爆轰。

(六)燃烧、爆炸的转化

1.爆炸最主要特征是压力急剧上升,并不一定着火。燃烧一定有发光放热现象,但与压力无 特别关系。

2.固体或液体炸药燃烧转化为爆炸的主要条件:

(1)密闭状态下,燃烧产生的高温气体增大压力。

(2)燃烧面积扩大,使燃速加快,形成冲击波。

(3)炸药燃烧形成的高温区将热量传给未反应的炸药。

第二节 防火防爆技术

【考点一】火灾爆炸预防基本原则

从理论上讲,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为:

1.防止和限制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

2.尽可能消除或隔离各类点火源

3.阻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蔓延扩展

【考点二】点火源及其控制

消除点火源是防火和防爆的最基本措施。

(一)明火

1.加热用火的控制

(1)加热易燃物料时,要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设备,宜采用热水或其他介质间接加热,不得 采用电炉、火炉、煤炉等直接加热

(2)明火加热设备,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储罐区,并应布置在其 上风向或侧风向。有飞溅火花的加热装置,应布置在上述装置测风向

2.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

(1)在输送、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上,或在可燃可爆区域动火时,应将系统和环境 进行彻底清洗或清理。

(2)动火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气焊作业时,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在安全地点。

(4)不得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结构作焊接地线。

(二)摩擦和撞击

1.工人应禁止穿钉鞋,不得使用铁器制品。

2.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中,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制作,其中之一时不发生火花的 有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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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应做耐压试验和气密性检查

(三)电气设备

(四)静电和雷电放电

(五)化学能和太阳能

【考点三】爆炸控制

(一)防止爆炸的一般原则

1.控制混合气中可燃物含量处在爆炸极限以外。

2.使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

3.使用氧气浓度处于其极限值以下

为此,应防止可燃气体向空气中泄漏,或防止空气进入可燃气体中,控制或监视混合气体各 组分,装设报警装置。

(二)惰性气体保护

以下情况通常需考虑采用惰性介质保护:

(1)可燃物体的粉碎及粉末输送,采用惰性气体覆盖

(2)处理可燃易燃物料系统,进料前用惰性气体置换

(3)将惰性气体通过管线与火灾爆炸危险设备连接。

(4)易燃液体利用惰性气体充压输送

(5)对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或设备采用充氮正压保护

(6)易燃易爆系统检修动火前,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7)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采用惰性气体冲淡。

(三)系统密闭和正压操作

1.在验收新设备、在设备修理后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用水压试验检查密闭性,测定其是否 漏气并进行气体分析。

2.对于接缝处涂抹肥皂液进行充气检测。

3.无味气体的检测可在其中加入显味剂(硫醇、氨等)。

4.当设备内充满易爆物质时,要采用正压操作

5.爆炸危险度大的可燃气体以及危险设备和系统,在连接处应尽量采用焊接接头、减少法 兰连接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

① 爆炸物品梯恩梯、硝化棉、硝化甘油、雷汞等。不准与任何其他类的物品共储,必须 单独隔离储存

② 易燃液体:汽油、二硫化碳、甲苯、酒精、煤油等。如数量甚少,允许与固体易燃物品 隔开后存放。

③ 易燃气体:乙炔、氢气、硫化氢、氨、氯化甲烷等。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物 品共同储存

④ 惰性气体: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昂。除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毒 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共同储存

⑤ 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钾、钠、电石、铝粉、黄磷。钾和钠须浸入石油中,黄磷浸 入水中,均单独储存。

⑥ 氧化剂:硝酸钾、硝酸钠、过氧化钠、过氧化氢(30%)。

⑦ 有毒物品:光气、三氧化二砷、氰化钾、氰化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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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四】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及技术

(一)阻火及隔爆技术

1.工业阻火器

工业阻火器常用于阻止爆炸初期火焰的蔓延,一些具有复合结构的机械阻火器也可以阻止爆 轰火焰传播。工业阻火器依靠本身的物理特性来阻隔火焰。工业阻火器在工业生产中时刻都 在起作用,对流体介质阻力较大。工业阻火器对于纯气体介质才是有效的

2.主动式隔爆装置和被动式隔爆装置

(1)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是靠装置某一元件动作阻隔火焰

(2)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只是在爆炸发生时才起作用,因此它们在不动作时对流体介 质的阻力小。

(3)气体中含杂质的输送管道,应选用主动式、被动式隔爆装置为宜。

(4)主动式隔爆装置:由一灵敏的传感器探测爆炸信号,经放大后输出给执行机构,控制 隔爆装置喷洒抑爆剂或关闭阀门。

(5)被动式隔爆装置:由爆炸波推动隔爆装置的阀门来阻隔火焰

3.其他阻火隔爆装置

(1)单向阀

(2)阻火阀门

(3)火星熄灭器(防火罩、防火帽)

1)烟气由管径较小的管道进入管径较大的火星熄灭器中,气流由小容积进入大容积,致使 流速减慢、压力降低

2)设置网格等障碍物将较大的火星挡住,或设置旋转叶轮改变烟气流动方向,增加烟气所 走的路程

3)用喷水或通水蒸气的方法熄灭火星。

4.化学抑制防爆

(1)化学抑爆可用于装有气相氧化剂中可能发生爆燃的气体、油雾或粉尘的任何密闭设备。 (2)爆炸抑制系统由爆炸探测器、爆炸抑制器和控制器组成。

(3)化学抑爆可以避免有毒或易燃易爆物料、明火等窜出设备。

(4)适用于泄爆易产生二次爆炸、或无法开设泄爆口的设备以及所处位置不利于泄爆的设 备

(5)常用的抑爆剂有化学粉末、水、卤代烷和混合抑爆剂等。

(二)防爆泄压技术

1.安全阀。设置安全阀应注意的事项:

(1)新装安全阀,应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继续复校后加铅封。

(2)安全阀入口处装有隔断阀,隔断阀必须保持常开并加铅封

(3)液化气体容器上的安全阀应安装于气相部分。

(4)安全阀用于排泄可燃气体,排放管逐段接地消除静电作用

(5)安全阀用于泄放可燃液体时,宜将排泄管接入事故储槽、污油罐或其他容器。 (6)可燃气体的安全阀、放空口宜引出房顶,高于房顶2m以上。

2.爆破片

(1)如果压力容器的介质不洁净、易于结晶或聚合,只得用爆破片作为泄压装置,对于工 作介质为剧毒气体或可燃气体里含有剧毒气体的压力容器,其泄压装置应采用爆破片而不宜 用安全阀。

(2)爆破片防爆效率取决于它的厚度、泄压面积和膜片材料的选择。 (3)爆破片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对氢和乙炔设备应大于0.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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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何情况下,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均应低于系统设计压力。

3.泄爆设施

(1)泄爆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在爆炸时不产 生尖锐碎片的材料。

(2)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3)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质量不宜大于60kg/m²

(4)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5)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建筑划分为长径比不大于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 截面积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第三节 烟花爆竹安全技术

【考点一】烟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识

(一)烟花爆竹、烟火药生产的安全措施

1.烟火药制造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

(1)粉碎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

注:高感度的材料应专机粉碎,不应用粉碎氧化剂的设备粉碎还原剂,或用粉碎还原剂的设 备粉碎氧化剂。

(2)进行二元或三元黑火药混合的球磨机与药物接触的部分不应使用铁制部件可用黄铜、 杂木、楠竹和皮革及导电橡胶材料制成。

注:不应使用易产生火花(铁质)和静电积累(塑料)材质。

(3)不应使用球磨机混合氯酸盐烟火药等高感度药物。

注:不应使用干法和机械法混合摩擦药。干药在中转库的停止时间小于或等于24h。

(4)药物干燥不应用明火直接烘烤药物。

注:药物在干燥散热时,不应翻动和收取。

注:散热间内不应进行收取和计量包装操作,不应堆放成箱药物。

注:湿药和未经摊凉、散热的药物不应堆放和入库

2.烟花爆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

(1)手工直接接触烟火药的工序应使用铜、铝、木、竹等材质的工具不应使用铁器、瓷 器和不导静电的塑料、化纤材料等工具

(2)成本、有药半成品的干燥应在专用场所(晒场、烘房)进行。

注:产品干燥不应与药物干燥在同一晒场进行,摩擦类产品不应与其他类产品在同一晒场干 燥。干燥散热时,不应翻动和收取,应冷却至室温时收取。

(二)烟花爆竹工程的布局和建筑安全要求

1.建筑物危险等级

(1)1.1-1级建筑物破坏能力相当于TNT的厂房和仓库。

(2)1.1-2级建筑物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

(3)1.3级建筑无整体爆炸危险,破坏局限建筑物内。

注:厂房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最危险的生产工序确定。

注:仓库危险等级应由其中储存最危险的物品确定。

2.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围墙设置规定

(1)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

(2)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宜12m,且不应小于5m

(3)特殊地形设置密砌围墙有困难时,可局部设置刺丝围墙。

(4)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的绿化,宜种植阔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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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距离危险性建筑物外墙四周5m内宜设置防火隔离带

3.工艺布置

(1)1.1和1.3级厂房和仓库应为单层建筑,平面宜为矩形

(2)1.1级厂房应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独立设置,当采取抗暴间室、隔离操作时可以联建。

不同危险等级的中转库应独立设置,不得和厂房联建。

(3)1.1级的厂房内不应设置除更衣室外的辅助用室

(4)1.1级厂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9.0m²,1.3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4.5m²。

(5)危险品晒场周围应设置防护堤,其顶面应高出产品面1m。

(6)产品陈列室应陈列产品模型,不应陈列危险品

4.安全距离的确定

(1)烟花爆竹工厂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根据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建筑物的危险性 等级和防护情况确定的。

(2)在确定计算药量时应注意的事项:

防护屏障内药量应计入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抗爆间室药量可不计入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③ 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相互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注:厂房计算药量和停滞药量规定,实际上都是烟花爆竹生产建筑物中暂时搁置时允许存放 的最大药量

【考点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符合以下安全生产条件:

1.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

2.A1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3.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4.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每栋同时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

5.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m²。

第四节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

【考点一】民用爆炸物品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

(一)乳化炸药的生产工艺步骤】

油相制备→水相制备→乳化→敏化→装药包装

(二)乳化炸药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

1.乳化炸药生产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主要来自物质危险性。如生产过程中的高温、撞击摩擦、 电气和静电火花、雷电引起的危险性。

2.乳化炸药生产原料或成品在储存和运输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1)硝酸铵储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放出热量,当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引起硝酸铵燃烧或 爆炸。

(2)油相材料储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易发生燃烧事故

(3)乳化炸药的运输可能发生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引起乳化炸药燃烧 或爆炸。

第五节 消防设施与器材

【考点一】消防设施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消防系统包括探测、报警、联动、灭火、减灾等功能。


1.系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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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划分

保护对象

系统组成

实例应用

区域火灾 报警系统

二级

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 控制器、报警装置、电源

行政事中,单位.丁况企 、"善事部门.呈乐场斫

集中火灾 报警系统

一、二级

集中控制器、区域控制器、 火灾报警装置、电源

高层宜馆.鮮店 大型猱筑群

控制中心 报警系统

特、一级

集中控制器、区域控制器、 探测器、联动控制设备

大型宣馆.饭店

大型建筑群.综合楼


二、自动灭火系统

(一)水灭火系统

(二)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三)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在20倍以下。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在21-200倍。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1-1000倍

三、防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四、火灾应急广播与警报装置

【考点二】消防器材

一、灭火器

(一)灭火剂

1.水和水系灭火剂

(1)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

1)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

2)遇水产生燃烧物质(钾、钠、碳化钙)的火灾

3)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不能用水流冲击

4)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

5)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2.气体灭火剂

(1)由于二氧化碳不含水、不导电、无腐蚀性,对绝大多数物质无破坏作用,可以用来扑 灭精密仪器和一般电气火灾。还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和固体火灾,特别是不能用水灭火以及 受到水、泡沫、干粉等灭火剂的玷污容易损坏的固体物质火灾。

(2)不宜用来扑灭金属钾、镁、钠、铝等级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氯酸盐、硝酸 盐等氧化剂的火灾

3.泡沫灭火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充满着火空间,特别适用于大空间火灾,并具有灭火 速度快的优点。

4.干粉灭火剂

(1)其中化学抑制作用是灭火的基本原理,起主要灭火作用。

(2)其灭火组分能使链式燃烧反应被终止,从而火焰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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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灭火器种类及其使用范围

1.清水灭火器

2.泡沫灭火器

3.酸碱灭火器

4.二氧化碳灭火器

(1)当O2含量低于12%或CO2浓度达30%-35%时,则燃烧中止

(2)1kg的CO2液体能生产500L气体,满足1m³的灭火要求。

(3)其适用范围为扑救600V以下带电电气、贵重设备、图书档案、精密仪器的初起火灾 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

5.干粉灭火器

(1)普通干粉(BC干粉)

主要用于扑灭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以及带电设备火灾。

(2)多用干粉(ABC干粉)

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和带电设备火灾,还适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但都 不能用来扑救轻金属火灾

二、火灾探测器

(一)感光式火灾探测器

1.感光探测器适用于监视有易燃物质区域的火灾发生,特别适用于没有阴燃阶段的燃料火灾 的早期检测报警

(1)红外火焰探测器

红外线波长较长,致使有大量烟雾存在的火场,仍可使红外线敏感元件感应,发出报警信号。

(2)紫外火焰探测器

适用于有机化合物燃烧的场合特别适用于初期不产生烟雾场所

(二)感烟式火灾探测器

1.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优点:对黑烟灵敏度高,特别是早期火警反应快。

缺点:装设放射性元素,环境污染,威胁生命安全。

3.光电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缺点:对黑烟灵敏度低,对白烟灵敏度较高

(1)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红外光束型)

利用烟雾粒子吸收或散射红外线光束对火灾进行监测。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分为对射型和反 射型两种。

1)选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时的注意事项:

①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②有大量粉尘或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探测器固定的建 筑结构由于振动等会产生较大位移的场所,不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三)感温式火灾探测器

1.定温火灾探测器:达到或超过预定温度值。

优点:较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养维修方便。

缺点:响应过程长,灵敏度低。

2.差温火灾探测器:升温速率超过预定值。

3.差定温火灾探测器:综合响应温度和升温速率。

(四)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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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所监测的可燃气体的密度选择安装位置: (1)密度>空气,安装在泄漏处下部,距地≤0.5m。 (2)密度<空气,安装在可能泄漏处上部或屋内顶棚上。

2.不宜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位置:

(1)风速≥0.5m/s,气体无法滞留的场所。

(2)环境温度经常超过40℃的场所。

(3)存在铅离子或有硫化氢气体存在的场所

(4)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存在的场所。

3.应至少每季检查一次探测器是否工作正常。

三、消防梯

四、消防水带

五、消防水枪

六、消防车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基础知识

【考点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内容及要求

(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SDS主要作用

(1)化学品安全生产、流通、使用的指导性文件。

(2)应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作业时的技术指南

(3)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处置、储存和使用环节制订安全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4)为危害控制和预防措施的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5)企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标签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 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2.对于小于或等于100ml的化学品小包装,可省略防范说明

3.标签具体内容的要求

(1)化学品标识/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上方。需要标出的组分较多时,组 分个数不超过5个为宜。

(2)象形图

(3)信号词。信号词应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应用“危险、警告”两个词进行危害程度 的警示。

(4)危险性说明。居信号词下方。

(5)防范说明

(6)供应商标识

(7)应急咨询电话

(8)资料参阅提示语

(9)危险信息先后排序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爆炸类型和过程

【考点一】燃烧爆炸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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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爆炸按爆炸反应物质分类

分类名称

物质特点

实例举例

备注

简单分解爆炸

爆炸不一定伴有燃烧 热量由本身分解产生

【固体】乙焕银、叠氮铅等;

(H)危险性较高

【气体】乙焕、环氧乙烷等;

复杂分解爆炸

爆炸时伴有燃烧现象 氧由本身分解所产生

I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

(H)危险性较低

爆炸性混合物

爆炸条件应满足可燃物 浓度、含氧量及点火能

【例如】可燃性气体、蒸汽、液 体雾滴及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

带冲击力的快速燃 烧其危险性待定


【考点二】燃烧爆炸过程

(一)燃烧

除一些熔点较高的无机固体外,可燃物质燃烧一般在气相中进行。

1.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最易燃烧,燃烧所需的热量只用于本身的氧化分解,并使其达到着火点,气体在极 短的时间内就能全部燃尽

2.可燃液体

液体在点火源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气,而后氧化分解进行燃烧。

3.可燃固体

对于硫、磷等简单固体物质,受热首先熔化,而后蒸发成蒸气进行燃烧,无分解过程。对于 复合物质,受热时可能先分解成其组成部分,生产气态和液态产物,而后气态和液态产物蒸 气着火燃烧。

(二)分解爆炸性气体爆炸

1.某些单一成分的气体,在一定温度下对其施加一定压力时则会产生分解爆炸,这主要是由 于物质的分解热的产生而引起的,产生分解爆炸并不需要助燃性气体存在

2.在高压下容易产生分解爆炸的气体,当压力低于某数值时则不会发生分解爆炸。例如,乙 炔分解爆炸的临界压力时1.4MPa

(三)粉尘爆炸

1.粉尘空气混合物产生爆炸的过程

(1)热能加在粒子表面,使温度逐渐上升。

(2)粒子表面分子热解时粒子周围产生可燃气体。

(3)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并发生燃烧。

(4)燃烧产生热进一步促进粉尘分解,燃烧连续传播。

2.粉尘爆炸的特点

(1)粉尘爆炸的燃烧速度、爆炸压力比混合气体爆炸小。

(2)粉尘爆炸多数为不完全燃烧,宜产生有毒物质。

(3)可产生爆炸的粉尘颗粒非常小,可作为气溶胶状态分散悬浮在空气中,不产生下沉。

注:堆积的可燃性粉尘通常不会爆炸

注:局部的爆炸使堆积的粉尘扰动而产生次生爆炸。

(四)蒸气云爆炸

1.可燃气体遇点火源被点燃后,若发生层流或近似层流燃烧,速度太低,不足以产生显著的 爆炸超压,此条件下蒸气云仅仅是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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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要发生带破坏性超压的蒸汽云爆炸应具备的条件: (1)泄漏物必须可燃且具备适当的温度和压力。

(2)必须在点燃前(扩散阶段)形成足够大的云团

(3)产生足够数量的云团处于该物质的爆炸极限范围。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的危害

【考点一】爆炸的破坏作用

(一)爆炸碎片的破坏作用

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爆炸后产生许多碎片,飞出后会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造成危害,一般 飞散范围在100-500m

(二)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1.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主要是由其波阵面上的超压引起的。

2.在爆炸中心附近,波阵面上的超压可达几个甚至十几个大气压。

3.超压在100kPa以上时,除坚固钢筋混凝土建筑外,其余将破坏。

(三)造成中毒和环境污染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考点一】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一)替代

通常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如:甲苯替代喷漆和涂漆中用的苯。脂肪烃替代胶水或黏合剂中的芳烃。

(二)变更工艺

如:乙炔制乙醛,采用汞作催化剂,现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氧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 作催化剂。

(三)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简单的形式 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离的操作室内

(四)通风

1.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通风。

3.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

4.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污染物量大的场所。

(五)个体防护

1.个体防护用品不能降低场所的有害化学品浓度。

2.个体防护仅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

3.个体防护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而非主要手段

(六)保持卫生

保持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个人卫生两个方面。

【考点二】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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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主難施

防止燃烧、爆炸系统形成

①替代

②密闭

③惰性气体保护

Θ≡J×l≡⅛

⑤安全监测及联锁

消除点火源

①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

②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③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

阻火装置、防爆泄压装置、防火防爆分隔


第五节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与包装安全技术

【考点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学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 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3.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 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

5.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化学品的性 能标志

6.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7.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考点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2.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

3.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提交与托运危险化学品完全抑制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应符合相关规定。

5.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

6.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 具:

(1)禁忌物料不得混运。

(2)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运输爆炸物品。

(3)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

(4)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要要防晒设施。

(5)放射性物品应有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的装卸 量

(6)遇水易燃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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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注: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 门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

(9)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装配导静电橡 胶拖地带装置。

(10)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 学品。

【考点三】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要求

根据《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 规定,危险货物包装分为:

(1)I类包装:适用内装危险性较大的货物。

(2)II类包装:适用内装危险性中等的货物。

(3)III类包装:适用内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

【考点四】接触和混合储运的危险性

(1)酸与碱分开放。

(2)氧化性化学品与还原性化学品分开放。

(3)有机物与无机物分开放。

(4)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应放在化学品安全柜或防爆柜中,没有化学品安全柜的应放在通风 阴凉的地方。

(5)易燃易挥发有机试剂存放处不得有电开关

(6)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与氧气、空气等具有助燃性的气体钢瓶不可放在同一房间内。

(7)特别注意强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有机试剂混放

① 强氧化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浓硫酸、硝酸、次氯酸钠、高氯酸等。

② 易燃有机试剂:丙酮、乙腈、乙醚、无水乙醇等。

(8)玻璃瓶装化学品、具有强腐蚀性化学品、大瓶化学品应放在试剂柜下层,塑料瓶装、 小瓶装和质量轻的试剂可放在试剂柜上层。

第六节 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要求

【考点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满足的要求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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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化学品 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4.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毒物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1)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

(2)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不应小于60m²。

(3)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1t

(4)库房单一品种存放量≤500kg,总质量≤2t

(5)店面备货库房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 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

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向供货方索取并向用户提供SDS。

(二)从业人员满足的要求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节 泄漏控制与销毁处置技术

【考点一】泄漏处理及火灾控制

(一)泄漏控制

(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视情况而定)

(2)切断火源。泄漏物是易燃物必须首先消除泄漏区的点火源。

(3)应急人员的个体防护

(4)注意事项

(5)泄漏物的处置

① 气体泄漏物:应急人员能做的仅是止住泄漏

如:合理通风和喷雾状水等方法消除其潜在影响。

② 液体泄漏物,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切断泄漏源。

如:适当收容方法、覆盖技术和转移工具消除泄漏物。

③ 固体泄漏物,用适当的工具收集泄漏物。

(二)火灾控制

1.灭火一般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灭火剂并充分发挥其效能。

(2)注意保护重点部位。

(3)防止复燃复爆。

(4)防止高温危害。

(5)防止毒害危害。

2.几种特殊化学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气体类火灾时,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 定燃烧

(2)扑救爆炸物品火灾时,切忌用沙土盖压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 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

(3)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1)钾、钠、铝、镁等物品用二氧化碳、卤代烷无效。

2)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等覆盖。

3)镁粉、铝粉等切忌喷射有压力的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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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 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泡沫扑救。

(5)扑救毒害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或雾状水。

(6)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

【考点二】废弃物销毁

(一)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1)固体废弃物

使危险废弃物无害化采用的方法是使它们变成高度不溶性的物质,也就是固化/稳定化的方 法。

(2)工业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废弃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对于粒度很小的固体废弃物,可装入编织 袋后填埋。

(二)爆炸性物品的销毁

1.凡确认不能使用的爆炸性物品,必须销毁,在销毁前应报告当地公安部门,选择适当的地 点、时间及销毁方法。

2.销毁方法:爆炸法、烧毁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

(三)有机过氧化物废弃物处理

1.有机过氧化物销毁方法取决于该过氧化物的物化性质。

2.处理方法:分解法,烧毁法,填埋法

第八节 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及防护

【考点一】毒性危险化学品

(一)毒性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

毒性危险化学品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

1.呼吸道

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进入人体的最重要途径是呼吸道

2.皮肤

3.消化道

(二)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1.刺激:有毒化学品一般刺激的部位是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

2.过敏

3.窒息

①单纯窒息:O2浓度降到17%以下,致使供氧不足。

②血液窒息:CO含量达到0.05%就会导致缺氧。

③细胞窒息:HCN和H2S影响细胞和氧的结合能力

4.麻醉和昏迷

5.中毒

6.致癌

① 砷、石棉、铬、镍等物质可能导致肺癌。

② 铬、镍、木材、皮革粉尘可能引起鼻窦癌和鼻腔癌。

③ 接触苯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7.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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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致突变

9.尘肺

(三)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

(四)一些毒性物质污染的处理

1.氰化钠、氰化钾的污染,可用硫代硫酸钠水溶液浇在污染处。

2.甲醛泄漏后,可用漂白粉加5倍水浸湿污染处

3.汞泄漏可先行收集,然后在污染处用硫黄粉覆盖

4.被黄磷污染的用具,可用5%硫酸铜溶液冲洗

5.砷泄漏后可用碱水和氢氧化铁解毒,再用水冲洗。


【考点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过滤式

全面置式

头罩式面具

面罩式面具

导管式

直接式

半面罩式

双罐式防毒口罩

单罐式防毒口罩

简易式防毒口罩


【使用范围】毒性气体的体积浓度值低,一般不高于1%的环境


氧气呼吸器

[使用范围]毒性气体浓度高,毒 件不明或敏氧的可以打动性作、II;

空气呼吸器

生氧面具

自救器

上述情况短暂时间事故自救用

送风长管式

电动式

[使用范围]14气体浓度高.缺 氧的固定作、II;

人工式

自吸长管式

【注】导管限长VlOm ,管内径> 1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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