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专用检查项(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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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代码

客观描述

隐患负面表述

隐患整改标准

参考依据

隐患整改标准图片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判定标准

监管部门

(主管部门)

是否违法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1

平面布局及周边安全距离要求

AZ220101

1CO2气体充装间,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10m

1、CO2气体充装间,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只有8m

3.4.1 二氧化碳、氮气、惰性气体等气体充装间火灾危险性为戊类,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1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4.1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102

2、氧气充装间火灾危险性为乙类,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25m,与厂外道路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15m

2、氧气充装间火灾危险性为乙类,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只有20m,与厂外道路最近水平距离只有10m

4.3.2 氧气充装间火灾危险性为乙类,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25m,与厂外道路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15m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4.3.2

消防

重大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103

33m3液氧储罐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20m

3、3m3液氧储罐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只有18m

4.3.2 当液氧储罐容积小于1.25m3,液氧储罐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8m;当液氧储罐容积大于1.25m3、小于62.5m3,液氧储罐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0m;当液氧储罐容积大于62.5m3,液氧储罐与办公楼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5m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4.3.2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104

4、架空敷设的氧气管道距道路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安全距离要求

4、架空敷设的氧气管道距道路的垂直距离4.5m(小于5m

8.1.88.1.98.1.108.1.14 氧气管道宜架空敷设,可沿生产或使用氧气的建(构)筑物上敷设;架空敷设时与其他建(构)筑及其他架空管线的距离应符合《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表6和表7的规定;埋地敷设时与其他建(构)筑物及其他架空管线的距离应符合《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表8的规定。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

8.1.8条、第8.1.9

8.1.10条、第8.1.14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105

5、储量11t的乙炔气瓶仓库与办公楼之间距离应符合规定安全距离要求

5、储量11t的乙炔气瓶仓库与办公楼之间距离只有25m(小于30m

3.5.13.5.2 气瓶仓库与其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3.4.1、表3.5.1、表3.5.2规定(乙炔、氢气、甲烷等为甲类;氧气、液氨等为乙类;二氧化碳、氮气、惰性气体等为戊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5.1条、第3.5.2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1

平面布局及周边安全距离要求

AZ220106

6、配电房与氧气充装间贴邻设置,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6、配电房与氧气充装间贴邻设置,未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3.3.8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仓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氧气充装间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3.3.8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107

7、乙炔气瓶仓与架空电力线最近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倍塔杆高度

7、乙炔气瓶仓与架空电力线最近水平距离小于1.5倍塔杆高度

10.2.1 甲、乙类厂房(仓库)与架空电力线最近水平距离不得低于1.5倍塔杆高度(乙炔、氢气、甲烷等火灾危险性为甲类;液氨、氧气等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10.2.1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108

8、制氧厂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4m

8、制氧厂消防车道净宽度小于4m

7.1.37.1.8 厂区应设消防车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车道净宽度、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应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7.1.3条、第7.1.8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2

气体充装间要求

AZ220201

1、氧气充装间的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周期1年)

1、氧气充装间的防雷装置超期未检(周期1年)

4.7.24.7.3 氧气充装间应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测。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

4.7.2条、第4.7.3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6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2

气体充装间要求

AZ220202

2、氮气充装台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高度不低于2m

2、氮气充装台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高度1.5m

4.6.5氧气、氩气、氮气充装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厚度大于等于200mm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4.6.5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03

3、氧气充装台设备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3、氧气充装台设备未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4.7.1氧气充装台设备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4.7.1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04

4、氧气充装台使用铜制阀门

4、氧气充装台使用钢制阀门

6.9.3氧气充装台工具、接头、阀门应采用铜质材料。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6.9.3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05

5、气瓶充装台设置防气瓶倾倒措施

5、气瓶充装台没有防气瓶倾倒措施

4.6.14气瓶充装台应设气瓶防倾倒措施。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 4.6.14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06

6、气瓶充装台设置充装超压报警装置

6、气瓶充装台未设置充装超压报警装置

6.9.3 气瓶充装台应设置充装超压报警装置。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6.9.3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07

7、氮气充装台安全阀、压力表应定期检验

7、氮气充装台安全阀、压力表超检定周期使用

第二十八条 氧气、氩气、氮气充装台应设紧急切断阀、安全阀、压力表(安全阀、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放空管道接至室外安全处,放散管口距地面不得低于4.5m)。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2013

4.0.21条、第4.0.23

6.0.1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2

气体充装间要求

AZ220208

8、氧气瓶存放区实瓶、空瓶、待检瓶应分区存放,并设有明显标志

8、氧气瓶存放区实瓶、空瓶、待检瓶混放

6.56.6 气瓶存放区实瓶、空瓶、待检瓶应分区存放,并设有明显标志,严禁混放。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T 27550-2011

6.5条、第6.6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 /T34525-2017)第8.2.2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

10.2.1

仓库管理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09

9、氢气气瓶不得使用铁链捆扎防倾倒

9、氢气气瓶使用铁链捆扎防倾倒

8.2.4 气瓶存放区应设气瓶防倾倒措施,易燃气体气瓶防倾倒措施严禁使用铁链。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使用安全规定》

GB/T 34525-2017

8.2.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第6.1.9

特种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10

10、氢气瓶应张贴充装合格证

10、个别氢气瓶无充装合格证

8.6.2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检查合格的气瓶上,牢固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在充装气瓶上标示警示标签。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2021)第8.6.2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11

11、氧气瓶应有定期检验标志

11、氧气瓶缺少定期检验标志

1.8 气瓶应有制造标志、定期检验标志以及其他标志。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2021)第1.8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212

12、氢气瓶应装配不影响使用的保护罩

12、氢气瓶保护罩缺失

7.3 无缝气瓶出厂时,应当装配不影响瓶阀手轮正常使用的保护罩,并且不得装配螺纹式瓶帽。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2021)第7.3

特种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AZ220213

13、氧气瓶应有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13、氧气瓶没有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8.38.4 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使用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日常维护保养,更换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瓶阀等安全附件,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 23-2021

8.3条、第8.4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3

气体储罐及管道要求

AZ220301

1、液氧储罐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应设置禁火标志

1、液氧储罐周围有可燃物,未设置禁火标志

3.0.143.0.17 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不应铺设沥青路面;周围宜设围墙或栅栏,并应设明显的禁火标志。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2013

3.0.14条、第3.0.17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02

2、液氧储罐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测

2、液氧储罐防雷装置未定期检测

3.0.2 气体储罐应设置防雷装置,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测;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第3.0.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6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03

3、二氧化碳气体储罐中心轴处刷色带

3、二氧化碳气体储罐中心轴处未刷色带

4.12.3 气体储罐中心轴带应刷宽200mm-400mm的色带(氧气储罐淡蓝色、氮气储罐浅黄色、氩气储罐银灰色、氢气储罐红色、其他气体储罐中黄色)。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4.12.3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04

4、液氮储罐装设液位计

4、液氮储罐液位计失效

7.1液化气体储罐应装设准确、安全、醒目的液位、压力显示装置。(压力表、液位计设限位警示线)。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T 27550-2011)第7.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9.2.1.2条、第9.2.2.2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AZ220305

5、液氧储罐应张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未见液氧储罐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二十八条 气体储罐显著位置应粘贴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并确保储罐及其安全附件处于有效检验期内(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条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06

6、氧气管道螺纹连接处采用聚四氟乙烯带作为填料

6、氧气管道螺纹连接处采用含油脂的麻丝作为填料

8.4.3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带作为填料。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8.4.3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3

气体储罐及管道要求

AZ220307

7、室外架空氧气管道应在分岔处接地

7、室外架空氧气管道未在分岔处接地

4.7.14.7.48.1.2 氧气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符合以下规定:

1)室外架空氧气管道应在分岔处、与架空电力线交叉处、无分岔管道每隔80m-100m处、进出装置或设施处接地。

2)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应采用金属导线跨接,电阻值应小于0.03Ω。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

4.7.1条、4.7.4条、

8.1.2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08

8、氧气管道法兰连接处应跨接

8、氧气管道法兰连接处未跨接

4.7.14.7.48.1.2氧气管道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符合以下规定:

1)室外架空氧气管道应在分岔处、与架空电力线交叉处、无分岔管道每隔80m-100m处、进出装置或设施处接地。

2)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应采用金属导线跨接,电阻值应小于0.03Ω。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

4.7.1条、第4.7.4条、

8.1.2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09

9、氧气管道敷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支架上

9、氧气管道敷设在可燃材料制作的支架上

8.1.1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不燃烧体支架上。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 16912-2008)第8.1.1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310

10CO2管道应有流向标识

10、CO2管道无流向标识

5.15.2 气体管道应有介质及流向标识。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

5.1条、第5.2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4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要求

AZ220401

1、乙炔气瓶仓库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1、乙炔气瓶仓库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6.1.10 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具体要求: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可作为人体静电消除装置使用)。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第6.1.10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AZ220402

2、乙炔气瓶仓库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2、乙炔气瓶仓库防雷装置未定期检测

3.0.2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应设置防雷装置,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并定期检测;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第3.0.2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08

6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403

3、乙炔气瓶仓库使用防爆电气线路

3、乙炔气瓶仓库电气线路不防爆

5.2.2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内电气设备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选用相应保护级别的设备。(具体要求: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内风机、电箱、开关、灯具等设备均应使用保护级别为GaGB 的防爆设备)。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5.2.2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404

4、氢气气瓶仓库电气线路套管应设置规范(钢管与钢管之间连接螺纹旋合丝扣不少于5扣)

4、氢气气瓶仓库电气线路套管不规范(钢管与钢管之间连接螺纹旋合丝扣少于5扣)

5.3.15.3.2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内所有配电线路应使用镀锌钢管配线,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应采用螺纹连接,并符合以下要求:

1.螺纹应完整无锈蚀,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

2.螺纹旋合丝扣不应少于5扣(具体要求: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应连接紧实无松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

5.3.1条、第5.3.2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4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要求

AZ220405

5、氢气气瓶仓库电气线路防爆挠性连接管应紧实无松动

5、氢气气瓶仓库电气线路防爆挠性连接管破损

5.3.7 钢管配线在电机进线口处、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应使用防爆挠性连接管连接。(具体要求:防爆挠性连接管连接紧实无松动,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

5.3.7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406

6、氢气气瓶严禁使用铁链防倾倒

6、氢气气瓶使用铁链防倾倒

8.2.4气瓶仓库应设有防气瓶倾倒措施,易燃气体气瓶防倾倒措施严禁使用铁链。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

8.2.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第6.1.9

仓库管理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407

7、乙炔气瓶仓库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测;指示报警设备安装在监控室

7、乙炔气瓶仓库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定期检测;指示报警设备安装在会议室

3.0.14.26.16.2.1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符合以下要求:

1)乙炔、甲烷等比空气轻的气瓶仓库内应在气瓶上方2m以内设置检(探)测器。

2)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时还应在仓库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检(探)测器。

3)室内检(探)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5m,室外不宜大于10m

4)指示报警设备人机界面应安装在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等建筑物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8.4.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T 50493-2019)第3.0.1条、第4.2条、第6.1条 、

6.2.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693-2011)第5.5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一般工业气体充装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4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要求

AZ220408

8、乙炔气瓶仓库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设置在气瓶上方

8、乙炔气瓶仓库的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未设置在气瓶上方

3.0.14.26.16.2.1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符合以下要求:

1)乙炔、甲烷等比空气轻的气瓶仓库内应在气瓶上方2m以内设置检(探)测器。

2)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时还应在仓库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检(探)测器。

3)室内检(探)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5m,室外不宜大于10m

4)指示报警设备人机界面应安装在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等建筑物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8.4.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

3.0.1条、第4.2条、

6.1条 、第6.2.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693-2011)第5.5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409

9、氢气气瓶仓库内通风口和风机设置在上部

9、氢气气瓶仓库内通风口和风机设置在下部

5.4.1 易燃气体气瓶仓库宜采用自然通风,通风不良时应安装通风设备。(具体要求:乙炔、氢气等比空气轻的气瓶仓库内通风口和风机应设置在上部)。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6.2.1条 、第6.3.9

6.3.1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第5.4.1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5

辅助生产区要求(水处理车间)

AZ220501

1、腐蚀性水处理药剂存放处地面应经过防腐、防渗漏处理

1、腐蚀性水处理药剂存放处地面未经过防腐、防渗漏处理

4.1.1腐蚀性水处理药剂存放处地面应经过防腐、防渗漏处理。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

4.1.1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AZ220502

2、可能导致灼伤或急性中毒的水处理药剂存放处和加药处附近应设置冲淋、洗眼器

2、可能导致灼伤或急性中毒的水处理药剂存放处和加药处附近未设置冲淋、洗眼器

8.3 可能导致灼伤或急性中毒的水处理药剂存放处和加药处附近应设置冲淋、洗眼器。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10)第8.3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