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 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2024年度)》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 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鲁安发〔202313号),进一步加强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 控工作,实施分类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组织 制定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实 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将本方案传达至辖区内有关县 (市、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包含中央驻鲁企业),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 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度)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 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4年度

为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 查、评估、管控工作,实施分类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 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 动总体方案》,结合20222023年度老旧装置安全整治情况, 制定2024年度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 (包含中央驻鲁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 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压力容器、常压储 罐、低温储罐和GCl级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 (包括独立装置和联合装置),详见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生 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见附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 分类整治。经评估,老旧装置工艺或设备列入国家相关淘汰目录 以及存在其他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


评估为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管理 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 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评估为较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限期落实 必要安全管控措施;评估为一般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 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整改。对所有继续使用的老旧装置, 相关企业都要建立和运行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20222023年老旧装置评估整改"回头看"

20243月底前,各市应急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排 查评估确定的老旧装置(202250家企业115套、202332 家企业41套)"一装置一策”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推动 企业落实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分类整治措施,确保"一装置一 策”整改措施落实。

5月底前,省应急厅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市应急局和中央驻 鲁企业总部组织评估的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一装置一 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 整改提升。

(二)开展2024年新增老旧装置评估整改工作

20243月底前,各市应急局组织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 生产使用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 险评估指南(试行)》排查2024年符合整治范围的老旧装置 情况,列出企业及老旧装置清单。


4月底前,各市应急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完成老旧装置对标自 评自改;6月底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照企业(包含中央驻鲁企 业)自评结果,全面开展深度评估,核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 (高安全风险、较高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较低安全风险), 督促有关企业制定“一装置一策”方案,确定淘汰退出、改造提升、 严格管控措施,实施分类整治。

8月底前,省应急厅组织对所有高安全风险和较高安全风险 等级的老旧装置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三)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20247月底前,有关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 合企业实际,从老旧装置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预防性维修、装 置运行负荷优化、在线监测系统增设、自控投用率和运行平稳性 提升、应急措施强化等方面,建立和运行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 保障体系。

(四)严格落实老旧装置淘汰退出要求

20249月底前,各有关企业要按照“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 完成淘汰退出、改造提升。老旧装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 淘汰:

1•装置的工艺路线或主体设备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淘汰落后危险化 学品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 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安监总


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 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号)的。

2.没有经过正规设计,且没有开展安全设计诊断的老旧装置。 (未经正规设计是指:装置未经法定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企业自 行设计安装使用;或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超资质级别或超 业务范围开展项目设计;或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代替初步 ‹ 或基 础>设计、以初步<或基础〉设计代替施工图(或详细>设计 等)。

3.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规定的风险基准要求,且无 法整改的。

4•连续停运5年以上,且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装置。

5.装置核心反应器或主要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累 计监控使用时间超过3年且无法对缺陷进行处理的老旧装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专题培训。省应急厅组织相关企业和安全专家, 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全面解读《山东省危险化 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4 ) »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 指南》。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市应急局要组织相关县(市、区), 对辖区内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整治情况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公开曝


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期调度通报。各市应急局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将本 地区老旧裝置分类整治、风险管控和执法处罚等情况及时报送省 应急厅,进行汇总通报。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