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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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消防〔2021〕629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干修订(广州市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 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情况,现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消防〔2020〕239号) 中所附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办事 指南》进行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办事指南》),自印发之日起 实施,原《办事指南》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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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局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依法办理消 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办 事指南(2021年∏月修订)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月1日
(联系人:战营,电话:831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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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与抽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备案与抽查业务。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 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改)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46号)
(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7 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 订)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 收工作细则 >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 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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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 〈 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
(八)《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质 量、安全、消防、人防业务融合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人〔2020〕 223 号)
(九)《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4. 0)的通知》(穗建质 〔2020〕446 号)
(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4.0)的补充通知》(穗建质〔2021〕 303 号)
(十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消防〔2021〕327 )
(十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广州市建设工程 消防服务平台的通知》(穗建消防〔2021〕294 )
三、受理范围与部门分工
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 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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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纳入我市竣工联合验收办理范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按现行联合验收的有关政策制度办理,不单独办理消防验收。
符合《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其中,纳我市入竣工联合验收办理范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按现行联合验收的有关政策制度办理,不单独办理 消防验收备案。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类
①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含地下综合管廊、3万平方米以上 的大型地下空间);
②建筑高度超过IOO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③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保障房工程;
④大型公共枢纽工程(如机场航站楼、综合立体性车站、交通 枢纽等);
⑤市政府明确由市级负责监督管理的标志性重点工程。
注:上述工程已由区级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消防业务仍由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
2•非房建类专业建设工程(详见附件1),但已在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仍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此 类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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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受理范围(含空港经济区)
L市级受理范围外的房屋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工程;
2.区级主管部门已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
3.主体建筑已完成消防验收的改建、扩建工程(含装修工程);
4.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受理 的建设工程。
5.已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房建类专 业建设工程。
四、申报材料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_______材料要求_______ |
1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申报表 |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
详见附件2 |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文件 |
原件彩色扫描件 |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 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批准的 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_____ |
3 |
设计文件 |
电子版 (PDF格式) |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 查合格书(如有),详见附件3 ♦设计调整或装修工程还应提供原消防审 验批文 ♦图纸清单详见附件5,电子图纸需加盖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电子 签章,电子签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子签名法》要求。图纸无电子签章的应上传 盖章齐全的纸质图纸彩色扫描件,扫描分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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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不低于300dpi。装修工程应上传按照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相 关图纸,无消防设计图纸无需提供 ♦ PDF图纸文件名称要求:单体建筑名称+ 图纸名称________________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________材料要求________ |
1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 验收申报表 |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
详见附件2 |
2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彩色扫描件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含消防 查验报告),消防查验报告详见附件4 ♦经消防验收不合格,再次申报消防验收 的,还需提供验收不合格整改报告 |
3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 程竣工图纸 |
电子版 (PDF格式) |
♦图纸清单详见附件5 ♦竣工图纸应在审查通过的电子版图纸上 进行竣工图电子签章(竣工图章、建设单位 公章),有重大设计变更需重新绘制竣工的, 增加设计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图纸 无电子签章的应上传盖章版纸质图纸彩色 扫描件,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 PDF图纸文件名称要求:单体建筑名称+ 图纸名称________________ |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________材料要求________ |
1 |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 验收备案申报表 |
原件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 |
详见附件2 |
2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彩色扫描件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含消防 查验报告),消防查验报告详见附件4 ♦存在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情况,还 需提供检查不合格整改报告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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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 程竣工图纸 |
电子版 (PDF格式) |
♦图纸清单详见附件5 ♦竣工图纸应在审查通过的电子版图纸上 进行竣工图电子签章(竣工图章、建设单位 公章),有重大设计变更需重新绘制竣工的, 增加设计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图纸 无电子签章的应上传盖章版纸质图纸彩色 扫描件,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PDF图纸文件名称要求:单体建筑名称+ 图纸名称________________ |
五、办理流程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理流程
1.申请技术审查:对房建类项目实施消防设计与施工图同步审 查,对非房建类项目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前置。需要办理施工图审 查及依法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在"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 合审批平台(登录网址http: //lhsp. gzonline. gov. cn∕ )"或"广州 市建设工程消防业务平台"(登录网址: http: /∕xfyw. gzcc. gov. cn: 8000/,)同步办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施 工图审查。对于不需要办理施工图审查而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的项 目,在消防业务平台办理消防技术审查。
2.申请行政审批:消防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若有)和消防设 计技术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提交除设计文件外的其他申报材料进行 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http: //online. gzcc. gov. cn或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业务平台 http: /∕xfyw. gzcc. gov. cn: 800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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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
4.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根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 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合格书,结合该项目规划许可及申报单位提交 的其他资料,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 十三条的规定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5.办结:申报人收到办理结果短信通知后,自行在申报系统打 印《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
1.申请联合验收的项目: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的现行办法申报,消防事项在联合验收时一并提请,申 报系统上传电子材料(申报系统网址:http:"OnIilιe. gzcc. gov. cn )o
办理:申报案件通过系统分送一并办理,审批部门依据建设单位 上传的资料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等开展竣工联合验收相关审批,出 具专项意见。
办结: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使用《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企 业可通过扫描《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二维码查询竣工联合验收有关 详情,也可在联合验收系统中直接下载。
2.非联合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网址 http: //online, gzcc. gov. Cn或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业务平台登录网 址 http: /∕xfyw. gzcc. gov. cn: 8000/ )o
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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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组织消防验收 现场评定,根据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出具的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出 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办结:申报人收到办理结果短信通知后,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联合验收项目将获得《竣工联 合验收意见书》
(三)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办理流程
1.申请联合验收的项目: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现行办法申报,消防事项在联合验收时一并提 请,申报系统上传电子材料(申报系统网址: http: //online. gzcc. gov. cn )o
非联合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网上 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OnIine. gzcc. gov. Cl1),上传电子 材料。
2∙受理和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对材料不齐 全的不予备案,并出具不予备案凭证,对联合验收项目按消防专项不 通过处理;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备案抽查, 根据抽查结果出具备案凭证(对于联合验收项目,备案凭证作为联合 验收消防专项意见)。
3.检查: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制作检查记录,出具检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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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通知书,并向社会公示。检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停止使用,整改 后申请复查。
4.办结:非联合验收的项目,申报人收到办理结果短信通知后, 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建 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联合验收项目将获得 《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六、办理期限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自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办结。按照《暂行规定》需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 在审查时间内。
(二)联合验收项目自受理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单独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项目,自受理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单独办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项目自受理当日 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和确定检查对象。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 自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
附件:1.非房建类专业建设工程类别清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 书式样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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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消防查验报告
5.图纸目录
附件之1
非房建类专业建设工程类别清单
本工作方案所称非房建类专业建设工程,是指施工许可手续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但按法律规定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具体包括30类:
01.铁路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02.公路工程; 03.水利工程; 04.煤炭矿山工程; 05.水运工程(含港口、码头等); 06.海洋工程; 07.民航工程; 08.商业与物资工程; 09.农业工程; 10.林业工程; 11•粮食工程; 12.石油天然气工程; 13.海洋石油工程; 14.火电工程; 15.水电工程; |
16.核工业工程; 17.建材工程; 18.冶金工程; 19.有色金属工程; 20.石化工程; 21.化工工程; 22.医药工程; 23.机械工程; 24.航天与航空工程; 25.兵器与船舶工程; 26.轻工工程; 27.纺织工程; 28.电子与通信工程; 29.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30.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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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之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 式样共10份,包括:
L《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另附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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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 |
(印章) |
申请日期: |
年 |
月 |
日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址 |
类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文件(依法需办理的) |
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依法需办理的) | ||||||
特殊消防设计 |
□是□否 |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 建筑采取加强性消防设 计措施 |
□是□否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总建筑面积(m2) | ||||||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详见背面) |
□ (-)□(二)□(三)□(四)□(五)□(六) □(七)□(八)□(九)□(十)□(十一) 口(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和座机)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技术服务机构 | |||||||
建筑名称 |
结构 |
使用 耐火 |
层数 |
占地面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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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性质 |
等级 |
地上 |
地下 |
^^(m) |
≡(m) |
积(m2) |
地上 |
地下 | |||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 ||||||||||
装修面积 (m2 )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
消防设施及 其他 |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 |||||||||||
工程简要说明 |
写明工程情况说明与后续施工许可办理部门。 |
(背面有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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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 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 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 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 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 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 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 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 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 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 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 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 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 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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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 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 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 月 日申请___建设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消防设计审查,并提
交了下列材料: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2.消防设计文件;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5.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 建设工程)。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 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 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 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 项材料。
(印章)
年月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文号)
XXXXXXXXXXXXXXXX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的XXXXX 项目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受理(受理 凭证文号:穗建消审凭〔2021〕第XXXXXXX号)。
XXXXXXXX项目 位于广 州XXXXXXXXXXXXXX ,本 次报审 XXXXXXXX建筑的土建和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XXXXX平方 米,局部装修,装修面积共XXXXX平方米。地上XX层,地下 X层,地上部分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XXXXX平方米。建筑高度为XXXXX米,属于(X)类高层建筑, 耐火等级为(X)级。地下一层XXX。1层为XXX; 2层为XXX; 3至6层为XXX。
该工程设计有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 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 梯,灭火器,XXXX等消防设施。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 二十四条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 五条规定,依据该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和XXXXXXXX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技术 审查合格书,经程序性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二、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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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
三、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检查,若发现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仍存在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需要 执行的规范条文的情况,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 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四、经此次审查同意的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在材 料设备采购、工程检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对经审 查的消防设计文件技术要求有改变且影响防火安全或消防 救援的,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请重新审查。
五、本工程的设备及相关管线、电气设备的生产、安 装、拆卸、检测、维护、使用等过程的安全审查及监督工 作不在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的范围,应按有关规定报请有 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六、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请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 建设;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申报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向 本工程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消防设施使用交底及消防安全 培训,明确使用期内的维护、保养、更换、正常使用年限 等要求。
八、本意见书不作为申报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 证明,如有涉及违法建设,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九、未尽事宜,建设、设计、监理、检测、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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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材料、设备的生产企业均应按国家、省、市各级发 布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章执行。
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
2021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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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穗建消审字〔2020〕第 号
XXXX:
根据《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 月 日申请 建设工程(地址:;受理凭证文号: ) 消防设计审查。
项目为:1幢(自编XX )地上XX层,地下XX层,建筑高度 为XX米,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首层使用功能为XX, XX至XX 层使用功能为XX,为XX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XX级。该工 程设计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 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XXX单 位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合格书(编号: ),意见
如下:
一、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
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三、该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 法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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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址 |
类别 |
口新建口扩建 口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总建筑面积(m2)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 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和座机)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技术服务机构 |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 |
审查合格日期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 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 |
制证日期 | |||||||||||||
建筑 名称 |
结构 类型 |
使用 性质 |
耐火 等级 |
层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 面积 (m ) |
建筑面积(m?) | ||||||
地上 |
地 下 |
地上 |
地下 | |||||||||||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 ||||||||||||
装修面积(m2)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背面有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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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
年 |
月 |
日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 |||||
、 |
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
年 |
月 |
日 |
二、 |
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
年 |
月 |
日 |
三、 |
工程监理情况 |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
年 |
月 |
日 |
四、 |
工程施工情况 | ||||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项 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经理签名: 年 |
月 |
日 | ||
五、 |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 |||
项目负责人签名: |
年 |
月 |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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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
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 月
设工程(地址: 建筑层数: 了下列材料:
;建筑面积:
;使用性质:
日申请__
;建筑高度:
.建
5
)消防验收,并提交
□ 1.
□ 2.
□ 3.
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2.戲的上列第 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 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
年 月 日
-25-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穗建消验字[2020〕第 号
X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申 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地
址:;受理凭证编号:;特殊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书编号:。
(写明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情况描述原则上应与设计审 查意见书一致,并写清楚本次验收范围)。
本工程设有 系统、—系统、系统及灭火
器等消防设施。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质量监督机构提 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书》等,经审核, 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尚有以下情况需要说明:
一、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与火灾应 急照明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 良好完整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 任制,确保安全。
二、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
-26-
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依法向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以及 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
三、本工程的设备及相关管线、电气设备的生产、安装、 拆卸、检测、维护、使用等过程的安全审查及监督工作不在消 防验收的范围,应按有关规定报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 实施监督管理。
四、本意见书不作为申报场所或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 证明,也不作为生产、经营机构经营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如 涉及违法建设或违法经营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X月X日 抄送单位: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7-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穗建消验字[2020〕第 号
X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申 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地
址:;受理凭证编号:;特殊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书编号:。
(写明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情况描述原则上应与设计审 查意见书一致,并写清楚本次验收范围)。
本工程设有 系统、—系统、系统及灭火
器等消防设施。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质量监督机构提 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书》等,经审核, 结论如下:
□合格。
⑦不合格。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28-
2
该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 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X月X日 抄送单位: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址 |
类别 |
口新建口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总発 |
E筑面积(I?)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 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 话和座机)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技术服务机构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 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
制证日期 | ||||||||||||||||
建筑 名称 |
结构 类型 |
使用 性质 |
耐火 等级 |
层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 面积 (m2 ) |
建筑面: |
积(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口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 |||||||||||||||
装修面(m2 )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背面有正文)
-30-
________________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________________ |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
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_______________ | ||||
、 |
基本情况 |
建设单位(印章):项 | ||
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
二、 |
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
设计单位(印章):项 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三、 |
工程监理情况 |
监理单位(印章):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
月 |
日 |
四、 |
工程施工情况 | |||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项 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目经理签名: 年 |
项 月 |
日 | |
五、 |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项 目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备注: |
-31 -
-3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 关规定,你单位于XXXX年XX月辽日申请__________建设工程
(地址: ;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建筑层
数: ;使用性质: )消防验收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要求,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综合受理流水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案件编号:2021XXXXXXXXXX ,可登录
申报系统打印电子备案凭证。
S该工程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
0该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我单位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 行检查,请做好准备。
(印章)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 关规定。
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申请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备案,综合受理流水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案件编 号:2021XXXXXXXXXX,可登录申报系统打印电子备案凭证。 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 1.消防验收备案表;
□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0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备案:
□1.依法不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2.戮的上列第 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 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年 月 日
-33 -
-3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 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_建设工程(地址: ;建 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使用性质:
;备案申请表编号: ;备案凭证文号:
)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检查:
□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该工程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
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你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上述问题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 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章)
年 月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 (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备案表编号 |
备案凭证文号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复)查 | ||||
3通知书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存在问题整改 情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 情况 | ||||
技术服务机构 |
设计单位 |
工程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日 |
项目负责人 (签名): (印章) 年 月日 |
-35-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 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 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 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 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 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 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 列项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对应勾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各款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如符 合多个情形可多选。
-36-
8.如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请提供以下材料:特殊 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原文 及中文翻译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9.需提供的"许可文件" "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10.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 调联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备案表》中"技术服务机构" 一栏可由建设单位 填写。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中"工程简要说明" 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逐一填写各层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 设计类别;(2)装修工程应注明装修场所的具体使用情况,是否 改变所在建筑原防火设计类别的消防设计;(3)工程消防设计文 件变更的,应注明具体情况;(4)城市隧道工程应注明隧道工程 类型(如山体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类建设工程,应注明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 工程审批情况;(6)如该建设工程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应注明设 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名称及中文翻译文本的 名录;(7)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 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 和储存物质名称等;(8)其他相关情况。
1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 一栏所填内
-37-
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 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 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
(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 况;(4)其他相关情况。
1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 一栏所填内容可 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 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 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中“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消防设计文件如有变更 的,应注明变更情况;(2)应注明整改后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 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合格情况;(3)其他相关情况。
15.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实 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38-
附件之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合格书 (模板)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审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
填写说明
L本文件是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结果汇总,由审查单位负责填写,在申请消防 设计审查时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
2.本文件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的重要依据,审查单位及 其参与审查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其法律后果并确保如实填写。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 练,字迹清楚。
3.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可填“无"。
4.本报告中的所有表格,栏目或内容不够的可自行增加。
5.审查单应在本报告上盖骑缝章。
-40-
表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联合审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工程位于广州广州市广州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天河区,所在建筑为1栋地上XX 层、地下XX层(设1层设备夹层)综合楼,建筑高度为17. 3米,总建筑面积为6350. 441875. 9 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1875. 9平方米),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穗 建消审字(2020)第081401号)。现拟对该建筑进行局部调整,调整范围为负一层局部(J 至P轴交至轴部位除外)、首至四层整层及五至七层局部(至轴部位除外);调整后地 下一层为超市、商铺、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首、二层为商铺,三层为商铺、早教场所、 儿童活动场所及游艺场所,四、五层为商铺、餐饮,六层为电影院,七层为配套办公、会 议、员工餐厅、厨房(无明火)及设备机房。该工程设计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等设备房设计有气体自 动灭火系统。 | |||
□新建工程 |
单体建筑名称 |
使用性质 | ||
结构类型 - |
耐火等级 |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 | |||
建筑面积 (地上) |
建筑面积 (地下) | |||
建筑类别 |
火灾危险性 | |||
使用功能 | ||||
□改建/扩建/ 装修工程所在 建筑 |
所在建筑已取得的消防设计审核 或审查意见书编号 | |||
改建/扩建/装修 部位 |
面积 | |||
改建/扩建/装修 后使用功能 | ||||
扩建后建筑概况 | ||||
责任主体履责 不到位情况 |
设计公司存在履责不到位的情况,设计文件中违反审查规则A 类条款X处,B类条款X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消防设施设置 情况 |
-41 -
其他需要说明 的情况 | |||
审图人员 |
X X X ʌ XXX |
复核人员 |
XXX |
签发人 |
XXX | ||
审查意见: | |||
审查单位(盖章): |
填表说明:如申报工程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需填写改建/扩建/装修的部位,面积以 及改建/扩建/装修后的使用功能。
-42-
表2: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单
审查专业: | |||
工程名称: | |||
设计单位: | |||
序号 |
审查意见 (审查机构填写) |
回复意见 (设计单位填写) |
修改落实情况复核 (审查机构填写) |
1 | |||
2 | |||
审查人: |
回复人:_______ |
复核人: | |
日期: |
日期: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 |
填表说明:此表由审查机构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并告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 见完成设计文件整改后,将整改情况填写在回复意见中连同整改后的设计文件一并反馈 给审查机构;审图机构对设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在表格中填写修改落实情况。
-43-
表3:消防设计文件执行技术性标准条文情况审查记录表
(参考模板)
《工作细则》 一级目录 |
《工作细则》 条款 |
规范名称 (根据实际 情况增删) |
涉及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增删) |
图名 图号 |
图纸设计 是否符合 条文要求 |
备注 |
总平面图 |
场地道路红线、建 构筑物控制线、用 地红线等位置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4.1.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 料堆场等,应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区 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2.4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区,其每个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 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沸溢性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 内。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不应与地下式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 2.5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 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2排,单罐容量不大于IOOonl3且闪点大于120P的 液体储罐不宜超过4排; 2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 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3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 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4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且应为LOnl〜2. 2m,在防火堤的适 当位置应设置便于灭火救援人员进出防火堤的踏步; 5沸溢性油品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每个储罐均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6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 闭、隔离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2.6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和闪点大于120。C的液体储罐(区), 当采取了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2.1在总平面布局中,应合理确定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不宜将民用建筑布置在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 可燃材料堆场的 附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总平面图 |
场地四邻原有及 规划道路位置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
4.1.2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1. 3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 O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44-
4. 1.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 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1.5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垛, 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0. 2.1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建构筑物的位置、 名称、层数、防火 间距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4.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表3. 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 5.1条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 火间距不应小于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 4. 3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 4. 3 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防火间距不受表3. 4. 3规定 的限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4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 燃材料堆场(除煤和焦炭场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且不应小于 13Int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5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戍类厂房与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 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 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 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 QO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 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6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其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 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 4.1条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室外设备, 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7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本规范第 3. 4.1条的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本规范第3. 3.1条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 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距可为6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8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 3. 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 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QQπι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7m时, 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 火间距不应小于6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9 —级汽车加油站、一级汽车加气站和一级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布置在城市建 成区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总平面图 |
建构筑物的位置、 亲称、层教、防火 |
建筑设计防火 |
3. 4. 10汽车加油、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分级,汽车加油、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 站及其加油(气)机、储油(气)罐等与站外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建筑、铁路、道路 的防火间距以及站内各建筑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 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45 -
3.4.11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 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IOMV ∙ A的室外变、配 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本规范第3. 4. 1条和第3. 5. 1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4.12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 筑的防火间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5.1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3.5.1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5.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3.5.2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5.3 丁、戍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 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 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 OOh,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 小,但不应小于4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5.4粮食筒仓与其他建筑、粮食筒仓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4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5.5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 的防火间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2.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表4. 2. 1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2.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2. 2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2.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内储罐的单罐容量和总容量不应大于表4. 2. 3的规定; 2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m,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 3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容量折算为相同类别的标准 单罐,按本规范第4. 2. 2条的规定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总平面图 |
-□符合- | |||||
**—*—* | ||||||
罐耳泵房、装卸碧裳蘿萍輦缝楚筒窗建鼠鹽,应将铁理緣歯嚴探梱顕蕃施摩设義规范〉8 ⅛⅛规痂74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总平面图 |
建构筑物的位置、 名称、层数、防火 间距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
4. 2.9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2. 9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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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46-
3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 气大时,应按表4. 3. 1的规定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表4. 3.1 的规定确定; 4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 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5容积不大于20m3⅛可燃气体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_________ | ||||||
4. 3. 2可燃气体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及湿式与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2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 3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 较大罐直径的1/2; 4数个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大于200000m3时,应分组布置。卧式储罐 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相邻较大罐直径,且不应小于20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3.3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式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3. 3的规定; 2氧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3氧气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4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3. 3的规 定; 5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 6容积不大于5恤然氧气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总平面图 |
建构筑物的位置、 名称、层数、防火 间距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4. 3.4液氧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 3. 3条相应容积 湿式氧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的间距不宜小于3m。总容积小于或等 于3m3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IO叫 2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 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人 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总容积不宜大于20π⅛ 2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 3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 3. 3条的规 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 50751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47 -
4. 3.5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沥青路面。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 3.6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3.6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3.7液氢、液氨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第4. 4.1条相应 容积液化石油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减少25%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 3.8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区)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 3. 8的规定,与表4. 3. 8未规定的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 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4.1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式和半冷冻式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 基地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4.1的规定,与表4. 4.1未规定的其他建筑的防 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 4. 2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4.3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 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减至6m。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在储罐 区内时,储罐与泵的防火间距不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4.4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的防火 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4.5 I、∏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4. 5 的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不大于lm3⅛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 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总平面图 |
建构筑物的位置、 名称、层数、防火 间距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4.4.6 I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性实体围墙,但面向出入口 一侧可 设置不燃性非实体围墙。II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性实体围墙,或 下部实体部分高度不低于0. 6m的围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5.1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5.1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5.2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 范表4. 2. 1和表4. 5. 1中相应储量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4.5.3露天、半露天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表4. 5. 3的规定,其他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材料的火灾危险 性按类比原则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2.2民用建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 2. 2的规定,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除 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其他章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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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 |
-48-
配电站的规定,但与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变电站的耐火等级按本 规范第5. 2. 2条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不符合 | ||||
5.2.4除高层民用建货;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 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小组 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5. 2. 2条的规定。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2.5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或混气站、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 库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2.6建筑高度大于IQO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第3. 4. 5 条、第3. 5. 3条、第4. 2.1条和第5. 2. 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车道或通道 及高层建筑消防 车登高操作场地 的布置 |
7.2.3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 梯间的入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nl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Onl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 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2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 大于3QQ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 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 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 车登高操作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3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S¾乙、 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总平面图 |
消防车道或通道 及高层建筑消防 车登高操作场地 的布置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7.1.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nι时,宜设置进入 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 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 1.5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 员安全疏散的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6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 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量大于表7. L 6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占地面积大于30000nι2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 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 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5%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7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 点不宜大于2n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
总平面图 |
-49-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O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不符合 | ||||
7.1.9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 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nιXl2nι;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nι x 15m;供重型消 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nιx 18m。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 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 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1.10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 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 2. 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 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 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7. 2.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IO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 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IOn1。 3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nι, 且不应大于Ion1,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7.2.3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 梯间的入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1.4建筑高度大于IQO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OQK 一、二级耐 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Qh和L OOh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1.7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 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5. 5. 2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 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 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 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 2.1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50-
3.2.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曲独 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3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使用或产生丙 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 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 0 0m26⅛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 0 0m26⅛单层丁类厂房时,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4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 2.5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 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6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等标准的规定。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7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 库和多层丁、戍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 2. 8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粮 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 的金属承重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9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 00%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3.2.1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 50h和 2. 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平面图 **—*—*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 2.11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 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 OOho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2.12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 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0% 4层 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 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2.13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 提高0. 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2. 14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 不应低于0. 7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2.15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 于 1. 5Qh 和 1. QOh。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51 -
3. 2.16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 燃材料、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 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为防护层。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
3.2.17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 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2.18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厂房(仓库),其耐火 等级可按四级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2.19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 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3. 3. 1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3. 3. 2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3.3.3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 3. 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 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 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LO倍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3.4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
□符合— □不符合 | |||||
3. 3.5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
□符合— □不符合 | |||||
3. 3.6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 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 位分隔;3 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LOOh的楼板 与其他部位分隔;4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 3. 2条和第3. 3. 3条的规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 3.7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5na设置中间 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OOh的防火隔墙和1. 5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
3.3.8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 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IQ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 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 级防火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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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9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
□符合 □不符合 | |||||
3.3.10物流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建筑功能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时, 应按本规范有关厂房的规定确定,其中仓储部分应按中间仓库确定。2当建筑功能以仓 储为主或建筑难以区分主要功能时,应按本规范有关仓库的规定确定,但当分拣等作业 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储存区的防火要求可分别按本规范有关厂 房和仓库的规定确定。其中,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 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 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表3. 3.2 (不含注)的规定增加3.0倍: |
□符合 □不符合 | |||||
3. 3.11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
-□符合- □不符合 | |||||
3.6.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 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
-□符合- □不符合 | |||||
3.6.9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3. OO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10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 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 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11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 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12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 仓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7.1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7.2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 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Ii)Onl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nι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nι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4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nι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nι2,且同一 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问或空问 |
3.7.3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 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 二安全出 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夕卜的独立安全出 口。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53-
3. 7.4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3. 7.4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3.7.5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Ioi)人的最小 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3. 7. 5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m, 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nι,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当每层疏散人 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 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7.6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 筑高度大于32nι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
-□符合- □不符合 | |||||
3. 8.1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nι2时,可设 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 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Ii)Onl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 乙级防火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8.3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 积不大于IOOnI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8.4冷库、粮食筒仓、金库的安全疏散设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2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等标准的规定。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8. 5粮食筒仓上层面积小于1000m2,且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8.6仓库、筒仓中符合本规范第6. 4. 5条规定的室外金属梯,可作为疏散楼梯,但筒 仓室外楼梯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 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8.7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
□符合 □不符合 | |||||
3.8.8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内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 宜设置在仓库外,确需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井筒 内。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的入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或符合本规范第6. 5. 3条规定的 防火卷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
5.1.2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 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 2的规定。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 3A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54 -
建筑和结构 |
5.1.4建筑高度大于Il)Onl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00% |
□符合 □不符合 | ||||
5.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
□符合— □不符合 | |||||
5.1.6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 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II)OnI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 5Oh的难燃性墙体 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 30h的不燃性墙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1.7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 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1.8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
-□符合- □不符合 | |||||
5.1.9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 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 3.1的规定。 5. 3. IA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 于54nι;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3.2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 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 5. 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3.3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 分隔。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 5. 3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3.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n⅛ 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IOOOI)n⅛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n!Z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3.5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nι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nι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 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 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应 符合本规范第6. 4.12条的规定;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 OOh的防火隔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 4.13 条的规定; 3避难走道应符合本规范第6. 4.14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55-
4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3.6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 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 要求且不应小于9ni。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 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长度不宜 大于3OOmo 3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 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Z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 OOh,并宜采用实体墙,其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当采用防火玻璃墙(包括门、 窗)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 OOh;当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 OOh 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相 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 On1、耐火极限不低于1. OOh的实体墙。 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个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均应设置防止火灾 竖向蔓延的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 2. 5条的规定;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 不应小于1. 2叫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 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5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 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 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Omo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门至 该层最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 5mo 6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 OOho步行街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7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 Oni,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 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 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 8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nι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 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 播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4.1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建筑的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 等因素合理布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4. 2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 |
□符合 |
-56 ■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附设在民用建筑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5. 4.3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 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 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 灾危险性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4. 4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 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 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 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4. 4A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 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或所在楼层位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 第5. 3. IA条的规定; 2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符合本规范第 6. 2. 2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不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5.4.4B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 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 人。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 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⅛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4. 5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 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 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 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 4.6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 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 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4.7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 |
-57-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 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 不宜大于400m2 o 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4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 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5.4.8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 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 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Cta2; 2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3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 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4.9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 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 场、电影院)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2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3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4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5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Cto2; 6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墙和 LOO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 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4.10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且无门、窗、洞口的 防火隔墙和1.5O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 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 防火措施应符哈本规范第6. 2. 5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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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 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________ | ||||||
5. 4. 1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2. OO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 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且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nι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 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本规范表5. 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 口的最大直线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4.1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 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 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 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 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 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o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 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 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墙和 1.5O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4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l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3.0O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 墙。 6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 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7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8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 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 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 ■ 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OkV ■ A; 10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 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二 |
平面图,旬括平面 |
建筑设计防火 |
5. 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59-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2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1. 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lnæ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O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6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________________ |
□不符合 | |||
5.4. 14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布置在建筑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总容量不大于15 m3,且直埋于建筑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 Oni范围内的建筑外 墙为防火墙时,储罐与建筑的防火间距不限; 2当总容量大于15nι3时,储罐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 2节的规定; 3当设置中间罐时,中间罐的容量不应大于InA并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 独房间内,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4.15设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 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4.16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 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5.4.17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2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 瓶的总容积不大于1∏1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3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Ina不大于4nι3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 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 4.17的规定; 4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5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6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5. 5. 2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 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 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1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5.3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
-□符合- □不符合 | |||||
5. 5. 4-自 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
-60-
□不符合 | ||||||
5. 5.5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OnI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 IOnl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 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nι2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 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阻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nι2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 于50m沮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5.6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5.7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LOni的防护挑檐。 |
-□符合- □不符合 | |||||
5.5.8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 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歸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 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 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5. 5.9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 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 分区进行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Il)OOn12⅛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 不大于Il)OOn12⅛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5. 5. 21条规 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 本规范第5. 5. 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 5.10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 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IOni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 OO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5.11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 当高出部力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nι2时, |
□符合 ~□不符哈_ |
-61 -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出口,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 5.1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 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
□符合 □不符合 | |||
5.5.13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 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箍△缝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
□符合 □不符合 | |||||
5.5.13A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不能与敞 |
□符合 □不符合 | |||||
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24nι的老年人照料 | ||||||
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32nι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宜在32nι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 | ||||||
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 | ||||||
建筑和结构 |
5.5.14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 多功能厅等场所内。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当火灾情况下需 用于辅助人员疏散时,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消防电梯及其设置要求。一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5.15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儿所、幼儿 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 照料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5Om^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Z 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⅛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 90m, 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In、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 净宽度不小于1.40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的厅、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5.16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 定且不应少于2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 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 散人数不应超过4QQ人; 2对于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人~ 700人。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
建筑设计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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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 定;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 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 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 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 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IQ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 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 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符合 | |||
5.5.18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 净宽度应符合表5. 5. 18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 5.19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L 40m, 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 40nι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 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 地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5.5.20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 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Ioo人不小于0.60nι计算,且不应小于1. OOni;边 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 80% 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 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 的排距不小于0.9Oni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 应减少一半; 2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 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 5. 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3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 按每IOO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 5. 20-2的规定计算确定; 4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5.21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 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 5. 21-1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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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 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 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 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 OOm 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鋒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 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 1.0人/m2⅛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 小于0. 5人/m2i∙十算。 5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Ll倍计算。 6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 度不宜小于0.75人/m2确定。 7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 5. 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 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 5. 21-2规定值的30%确 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 5. 22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 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口、阳台等部位宜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5. 5. 23建筑高度大于IOO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Qm,两个避 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Omo 2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 0人/m2i十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 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OO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 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QQ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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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 ||||||
5. 5. 24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 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 0m2 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 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
□符合 □不符合 | |||||
5.5.24A 3层及3层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nι2 (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三层及以上 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 |
□符合 □不符合 | |||||
的相邻部位设置1间避难间;当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与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直接连通的 开敞式外廊、与疏散走道直接连通且符合人员避难要求的室外平台等时,可不设置避难 | ||||||
间。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nι2,避难间可利用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 电梯的前室,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5.24条的规定。 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 | ||||||
防毒面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5.25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 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 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IOin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5.26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 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 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5.27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1nι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 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nι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 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建筑高度大于33nι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 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 ⅜⅛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
5.5.28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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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 OO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OniZ 4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 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 OniZ且短边不应小于2. 4% | ||||
5.5.29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 5. 29的规定;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 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户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 5. 29规定的袋形走 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5. 30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 宽度不应小于LlOn1。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 度不应小于1. 0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5.5.31建筑高度大于IQO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 5. 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5. 5. 32建筑高度大于54nι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LOO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 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LOOh。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1.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 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 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 OOh1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 极限低于0. 5Q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1.2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 Q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 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1.3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 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 O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 极限。 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 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 Oni;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 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问或空问 |
建筑设计防火 .. |
6.1.4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 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 Oni;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 措施时,该距离不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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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 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
□符合 □不符合 | |||||
6. 2.1剧场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之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OOh的防火隔 墙。 舞台上部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 5Oh的防火隔墙,隔墙 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舞台下部的灯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储藏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与 其他部位分隔。 电影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L 5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观 察孔和放映孔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6.2.2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 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LOOh 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
□符合 □不符合 | ||||
层建构筑物面积, 防火分区面积、防 火分区分隔位置 及安全出口位置 示意,以及主要结 构和建筑构配件 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 2.3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 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 6. 5. 3条的规定: 1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2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 3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 4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 5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 6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2.4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住宅分 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应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 于 0. 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2.5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 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以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 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1. OOh,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 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 Om;小于LOm时,应在开 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 6m的隔板。 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 墙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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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建构筑物面积, 防火分区面积、防 火分区分隔位置 及安全出口位置 示意,以及主要结 构和建筑构配件 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2.7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 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1. 5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LOOh的防火隔墙和 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 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3.3内有可燃物的闷顶,应在每个防火隔断范围内设置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小于0.7m 的闷顶入口;对于公共建筑,每个防火隔断范围内的闷顶入口不宜少于2个。闷顶入口 宜布置在走廊中靠近楼梯间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6. 4.1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 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 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 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4.2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 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 楼梯间 2車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 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 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 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 4.3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 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防烟设施。 2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 OmZ住宅建筑, |
□符合 □不符合 |
-68-
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6.4.4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 变。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IQ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 楼梯间。 2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 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 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 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4.5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LlQ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Q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LOOh,梯段的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0. 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 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4.6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0. 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 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0m、 倾斜角度不大于60。的金属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枸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4.7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确需采用时,踏 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 ,且每级离扶手25O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 小于 2 2 Omi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4.8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Onin1。 |
-□符合- □不符合 | |||||
6.4.9高度大于IOni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 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 Oni高处设置。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4.10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
-□符合- □不符合 |
-69-
6.4.11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 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欖门的平 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 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 度。 4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 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 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4. 12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13mo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 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nιZ 2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 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 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 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LOn1;开口设置百叶时,百 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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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 0nι2; 2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叫 4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4.14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 OO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 50ho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 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 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 |
□符合 □不符合 |
-70-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______ | ||||||
6.5.1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 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 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3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 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4除本规范第6. 4. 11条第4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5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 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6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7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GB 12955的规定。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6.5.2设置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上的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 行关闭的功能。 防火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窗》GB 16809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5.3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nι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IOn1; 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nι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 应大于20% 2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 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 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 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 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4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 封堵。 5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6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规定。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6.4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 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 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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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符合 | |||||
7. 2.5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 Om,下沿距室内地面 不宜大于1. 2nι,间距不宜大于20nι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
□符合 □不符合 | |||||
7. 3.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丄县及以上且总 建筑面积大于3QQ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IQ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Q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7. 3.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
-□符合- □不符合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7.3.3建筑高度大于32nι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 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nι2的丁、戊类 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7. 3.4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
-□符合- □不符合 | |||||
7.3.5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 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 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0m2,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 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第6.4.3条的规定; 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 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7. 3.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 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7. 3.7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nι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 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7. 3.8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每层停靠; ---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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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 ||||||
平面图,包括平面 布置,房间或空间 名称或编号,每层 建构筑物面积,防 火分区面积、防火 分区分隔位置及 安全出口位置示 意,以及主要结构 和建筑构配件等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7. 4.1建筑高度大于Il)Onl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nι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 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7.4.2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 应小于5m; 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5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和结构 |
立面图,包扣立面 外轮廓及主要结 构和建筑构造部 件的位置,建筑物 的总高度、层数和 标咼以及关键控 制标間的标注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 6.3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 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4厂房的泄压面积宜按下式计算,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建筑划分为长 径比不大于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5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 积。顶棚应尽量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13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其顶部盖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6.1.7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 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剖面图,应标示内 外空间比较复杂 的部位并包括建 筑室内地面和室 外地面标高,屋面 檐口、女儿墙顶等 的标高,层间高度 尺寸及其他必需 的高度尺寸等。 |
5.1.1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 分类应符合表5. Ll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电气火灾监控系 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2.1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 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0. 2.1的规定。 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Om減总容积大于IOOQm蹴化石油气储罐 (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Q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2.2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 一管沟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73-
10.2. 3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 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 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2.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卤鸽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IOQ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 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60W的白炽灯、卤鸽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 (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2.5可燃材料仓库内宜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措 施,不应使用卤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电气火灾监控系 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 2. 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规范》GB 50058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2.7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的 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 厂房(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 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 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___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5.4隧道内严禁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电缆线槽应与其他管道分开敷设。当设置IOkV 及以上的高压电缆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Qh的防火分隔体与其他区域分隔。 |
-□符合- □不符合 | |||||
12.5.5隧道内设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均应采取与隧道内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保护措施,并 应设置明显的发光指示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设备电源监 控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1.1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12.5.1 一、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三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 负荷要求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5.2隧道的消防电源及其供电、配电线路等的其他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规 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 5. 3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和人行疏散通道上应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设 置高度不宜大于L 5m。 二类隧道内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 5h;其他隧道, 不应小于1.0 h。其他要求可按本规范第IQ章的规定确定。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74 -
□符合 □不符合 | ||||||
10.1.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 体储罐(区); 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QQ()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 面积大于3000m2⅛⅛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 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消防设备电源监 控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1.3除本规范第10.1.1条和第10.1.2条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 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1.4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 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不同级别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 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符合- □不符合 | ||||||
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IOO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 面积大于20000 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L O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 5h。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设备电源监 控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1.6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 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 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10.1.7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
-□符合- □不符合 | ||||
10.1.8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 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1.9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 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IC 1 IC W.业吟-Wfl %心 BfrdT ]±fcnJ, 宀儿L'∙t 母 ZIJ甘 占厶二儿 b÷τ /Mr 人 F』l 4∙W t⅛ . |
-75-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 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 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 可直接明敷; 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 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 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符合 | |||||
防火门监控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
4. 6.1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 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 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 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4.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 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Q(taι2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 积大于5QQ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Q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Qm2的商店、展览、财贸 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 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 U <iaaa A ΛAτ 人 al4 -4÷ JVt 2 A ∙⅛L +τJ U A 工厶 4 . |
□符合 □不符合 |
-76 -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 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_______ | ||||||
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4.2建筑高度大于IOo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Ioo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轨,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 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
□符合 □不符合 | |||
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 |
8.4.3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符合- □不符合 | ||||
12.4.1隧道入口外10()m~15()ιn处,应设置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能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警 报信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4.2 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火灾自动探测装置; 2隧道出入口和隧道内每隔IOQm~ 150m处,应设置报警电话和报警按钮; 3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应每隔IQQm~ 150m处设置发光警报装置。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电气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2.4.3隧道用电缆通道和主要设备用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符合- □不符合 | |||
12.4.4对于可能产生屏蔽的隧道,应设置无线通信等保证灭火时通信联络畅通的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12.4.5封闭段长度超过IOOQ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 符合本规范第8.1. 7条和第8.1. 8条的规定。 隧道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应急广播 |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
4.8.4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3.1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 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 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映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 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IOonl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77-
10. 3. 2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 0 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I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I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 Olx;对于人员密集场 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 |
□符合 □不符合 | |||||
低于 10. Ol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建筑电气 |
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10.3.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 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 照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 3. 4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 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 3. 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nι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 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 O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 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叫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IOni;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
□符合 □不符合 | |||||
10. 3. 6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nι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nι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nι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nι2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 楼的公共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0.3.7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GB 17945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消防给水总平面 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1.2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 市政消火栓系统。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系统的 系统图、平面布置 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
8.2.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QQm2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78 -
(2018年版) |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 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 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 层民用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消防给水系统的 系统图、平面布置 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 2. 2本规范第8. 2. 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 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 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nι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 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nι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nι3 的其他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2.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系统的 系统图、平面布置 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2.4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IOOnl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nι2的商业 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 水龙。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 |
□符合 □不符合 | |||
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8.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 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 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Qm域总建筑面积大于3Q00m26⅛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 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Qm26⅛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Q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8. 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 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
□符合 □不符合 |
-79-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耿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缴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TC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TC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 15Q0m2⅛⅛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Om啲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减总建筑面积大于3Q00m26⅛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 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消防给水系统的 系统图、平面布置 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3.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 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IOoIn的住宅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 3.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适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 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 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 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Q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 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 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 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 游艺场所(除游泳场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3.5根据本规范要求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 炮等灭火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 3.6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 |
□符合 □不符合 |
-80-
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 2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___________________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消防给水系统的 系统图、平面布置 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3.7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就面积大于IOom狙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 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2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3建筑面积大于60m减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 硝化纤维的仓库; 4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5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 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 6建筑面积不小于400m2⅛¾演播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00m2的电影摄影棚.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3.8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单台容量在40MV ∙ 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 ∙ A及以上 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 ∙ 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 2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3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3.9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IQQ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 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 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 信令转接点室; 4中爰及薯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 制室; 5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Qm映音像制品库房; 7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 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 3.11餐厅建筑面积大于IOOOnl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 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 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和 |
消防水池和消防 |
自动喷水灭火 |
10.2.3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⅛式。采用天然水源时,消防水泵 |
.n⅜⅛— |
-81 -
灭火设施 |
水泵房平面图 |
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
的吸水口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 |
□不符合 | ||
其他灭火系统的 系统图及平面布 置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 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IOOOOm2⅛地下建筑(室)。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1.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 大于15nι或单罐容积大于2000nι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8.1.5总容积大于50nι3或单罐容积大于20nι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 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nι3或单罐容 积不大于20nι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1.6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 口地坪高差大于IQIn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其他灭火系统的 系统图及平面布 置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1. 7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 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 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1.8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
-□符合- □不符合 | |||||
8.1.9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 合本规范第6. 2. 7条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1.10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 宜设置灭火器。 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应设置灭火器。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
8.1.11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脱落的墙体装饰材料或构造时,供灭 |
□符合 |
-82-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的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8.1.12设置在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 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消防给水和 灭火设施 |
其他灭火系统的 系统图及平面布 置图 |
8.1.13有关消防系统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 规范》GB 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GB 50116等标准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3.10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IoOOin3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36⅛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工程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等标准的规定。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 |
防烟系统的系统 图、平面布置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5.1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IOOm的住宅建筑, 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 口的面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排烟系统的系统 图、平面布置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狙经常有人 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 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 内长度大于4Qtn的疏散走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8. 5. 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IOoIn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 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 ^^^∙ 3公共金筑内建筑面积大于IQQm狙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Qm狙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In的疏散走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俄暗诵风与 |
排烟系统的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
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减 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83-
12. 3.1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12.3.2隧道内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重点排烟方式; 2长度不大于300Om的单洞单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方式; 3单洞双向交通隧道,宜釆用重点排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 3. 3机械排烟系统与隧道的通风系统宜分开设置。合用时,合用的通风系统应具备在 火灾时快速转换的功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 3.4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 2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应能迅速组织气流、有效排烟,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 的最不利火灾规模确定,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 3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 灾烟气排放温度,并应能在25LC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 Oh。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 应低于1. OOhl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3.5隧道的避难设施内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送风的余压值应为 30Pa ~ 50P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12. 3.6隧道内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应至少备用一组。 |
-□符合- □不符合 | |||||
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 |
供暖、通风和空气 调节系统的系统 图、平面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9.1.2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 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1.3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 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1.4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 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1.5当空气中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时,水平排风管全长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 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1.6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房和通风管道,且不应紧 贴通风管道的外壁敷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2.1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59。输煤廊 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X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2.2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
□符合- □不符合 | |||||
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 |
供暖、通风和空气 调节系统的系统 |
建筑设计防火 |
9 2 3 不初IΓ-⅛■府m■田不7居环体 g∣l⅛⅜∣l风住:B⅜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4-
图、平面图 |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引起燃烧的厂房;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 体的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9.2.4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 房间,确需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2.5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C时,不应小于IoQ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2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IQLC时,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
□符合 □不符合 | |||||
9.2.6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2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1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当管道设置 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竖向风管应设置在管井内。 |
-□符合- □不符合 | |||||
9. 3.2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
-□符合- □不符合 | |||||
9.3.3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当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在进入生 产车间处设置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4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 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 普通型的通风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5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 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6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与其他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 开设置,并宜按单一粉尘分组布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7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内,建筑 外墙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具备连续清灰功能,或具有定期清灰功能且风量不大于15Q00m3/h、集尘斗的储尘 量小于60kg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3. Ooh的防火隔墙和1. 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8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9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设计防火 |
coin JJL PA -lj→ ⅛y \¥ C.H * ∙⅛∏ iJ- C ∩。/~< 厶L ι-⅛r /=■ τ4⅛ ⅛F /LA ZA- tM Tt 口、趾 τ⅛ KJ 厶厶 √⅛ >⅛ R -τπ^J⅛h ^4÷ ∏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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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燃物体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5Qmm,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当管道上 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符合 | ||||
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 |
供暖、通风和空气 调节系统的系统 图、平面图 |
9. 3.1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TC的防火阀: 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12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并宜在支管 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QC的防火阀。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 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15QIC的防火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3.13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2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 3在防火阀两侧各2. O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 15930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9.3.14除下列情况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 1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 2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建筑(厅)等大空间建筑,单、多层办公建筑 和丙、丁、戊类厂房内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当不跨越防火分区且在穿越房间隔 墙处设置防火阀时,可采用难燃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9. 3.15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 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 各0.8In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
□符合 □不符合 | |||||
热能动力 |
所包含的锅炉房 设备平面布置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9. 3.16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 事故排风机。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 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 2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 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热能动力 |
其他动力站房平 面布置图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6.7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 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 布置。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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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动力 |
各专业管道防火 封堵措施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3. 6.14有爆炸危险的仓库或仓库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宜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 置泄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3. 6. 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 |||||
3. 6. 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 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3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 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
□符合 □不符合 | |||||
6.1.6除本规范第6.1.5条规定外的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需穿过时,应采用防 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 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
□符合 □不符合 | |||||
6. 2.6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6. 2. 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 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2.8冷库、低温环境生产场所采用泡沫塑料等可燃材料作墙体内的绝热层时,宜釆用 不燃绝热材料在每层楼板处做水平防火分隔。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 耐火极限。冷库阁楼层和墙体的可燃绝热层宜采用不燃性墙体分隔。 冷库、低温环境生产场所采用泡沫塑料作内绝热层时,绝热层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l 级,且绝热层的表面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冷库的库房与加工车间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确需开设相互连通的开口 时,应采取防火隔间等措施进行分隔,隔间两侧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当冷库的氨压缩 机房与加工车间贴邻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热能动力 |
各专业管道防火 封堵措施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 2.9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 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 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 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 OO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 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建筑内的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应采用 不燃材料制作,并应能自行关闭; 5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LOO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 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 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执台匕b |
各专业管道防火 |
建筑设计防火 |
6.2.10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应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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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措施 |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户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建筑的外窗,不应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______ |
□不符合 | |||
6. 3.1在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闷顶内采用可燃材料作绝热层时,屋顶不应采用冷摊 瓦。 闷顶内的非金属烟囱周围0. 5ni、金属烟囱0. 7nι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作绝热层。 |
□符合 □不符合 | |||||
6.3.2层数超过2层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闷顶,应在每个防火隔断范围内设置老虎 窗,且老虎窗的间距不宜大于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3. 4变形缝内的填充材料和变形缝的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材料。 电线、电缆、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不宜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确需 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 堵材料封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3.5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 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 O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 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3.6建筑内受高温或火焰作用易变形的管道,在贯穿楼板部位和穿越防火隔墙的两侧 宜采取阻火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 3.7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
-□符合- □不符合 | |||||
6.6.1天桥、跨越房屋的栈桥以及供输送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栈 桥,均应采用不燃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符合- □不符合 | |||||
6.6.2输送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栈桥不应兼作疏散通道。 |
-□符合- □不符合 | |||||
热能动力 |
各专业管道防火 封堵措施 |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
6. 6.3封闭天桥、栈桥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门洞以及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的封闭管 沟(廊),均宜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
□符合 □不符合 |
填表说明:审图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对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简称《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五)项中所 列的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参照以上模板列出并审查该设计文件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具体条款、图名图号等,并对设计图纸是否符合 条文要求作出是否符合的判断;若该消防设计文件不涉及《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五)项中的部分条款可在对应备注中填写"不 涉及”。
-88-
表4:各专业审查人员信息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审查专业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注册证书编号 |
签名 |
说明:我司已核实上述人员身份信息及签名真实有效,相关 法律责任由我司及法人代表承担。
单位盖章:XXXXXX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9-
附件之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1
单位(子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吁 T"□□□
工程名称:
验收U期:
建设单位<æ«):
Iiiiiiiiiiiiiiiiiiiiihi * OO- Cl • 1 4 *
-90-
单位(子单位)竣工駒收报告的填写说明
AElflM □□□
1.工程及工验收报吿由建设单位货贵编耳.向欝案机关提交.
2.中写要求内占A实.i5言筒练,字班清跄.
3. 口Y搜r收收报告 大七份.建设单位.监輝单位.勘擊单位.设计单位.雜工g位臨咎站,各案机关各身
InilllllllllllllllllllIHIIII • OD∙ El- »14/ 1 •
-91 -
-92-
工程概况
Φ-EITM∕2 □□□
工程名称 | |||||
:1程地点 |
建箕面积 |
工程造价 | |||
现构类5? |
— |
*匕 昭 地下£ ® | |||
•工许 可证号 |
监理许 可证号 | ||||
开工日期 |
审 Jl Il |
龄收日期 |
年H日 | ||
阴拝単位 |
ISM ^ | ||||
H设中位 | |||||
勘察单位 | |||||
>计单位 | |||||
皇包单位 | |||||
承建单也 <上建) | |||||
承建单位 (役*安装) | |||||
承建单位 I 装修) | |||||
必用In位 | |||||
施工图 窜含般位 |
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 ∙OD-E1-9t4∕3∙
()⅛4¾mnι
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
GIHEIT14/
建设学位銀扱.断察.设计.SfeL值Hf等昧ZXIK他"吴专家铝成殷收排.Hll«1行轉点.下设若干个专业据
Ia长 | |
副抵氏 | |
坦况 |
2.专业畑
专Wn |
SlK | |
建筑IW | ||
程 | ||
1理陶甚贵料 |
《二)检收程序
[.建也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世计,IS工、感餌雌傅介Ifl工程介何H制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善个坏F执行法ML法J≡和工伴
住设畳制性标冲情况.
工审圈建⅛⅛.勘察、设计.施匚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科.
4.较收址实地传發〔程质量.
5.专业騎收出发表意地,验收詆形成工程爆工验收窟虬井匿名.
Illllllirillllllllllllllllllllll
• GD- E 1 - 9*4/ 3 *
-93-
-94-
三、工程质量评定
GMI-914/4 匚
成 1设备匚程 |
伶收意见/善注 |
点艮冲制资料核住 结果垓计 |
主U使用劝能和安全性俺 發料核杳/实体廉*抽責皓 聚统计 |
触感做审验收抽杳结果统il |
地笔与要咄 |
共 項.其中t F审告符合要*___项 少核定符合要力___顼 |
共 川.肃— 玄料恢杳符合要求___ʃft 实体抽件符合喪求___项 |
共___項,其中工 评价为"尸的 ___岫 IHfr为∙一ιr的 ____顶 | |
主体结构 |
共___项.其中F 型串査符令要4___项 版校定符合豐4___ |
共____项.其中『 貢网搜自符合要求^___项 工体抽件符合要求___項 |
共___項,其中: 评龄为"好”的 ___⅛ 権为*一《r的 ___項 | |
建筑装伽义作 |
共___项,其中t 空审吉符介要4___Wi 曲校定符介娈"___ |
共____项,其中* JiN枝点符合要求___项 |
共___项.其中* 评冷为"好"的 ___項 小掠力- ®"的 ____9 | |
細加 |
共___項.其中, 受市査符介要小___W f核定行白裳斗___项 |
共____弱.其中上 責N核告符介要求___哦 失体«1森符合要求___项 |
共___項.其中, 评济为"好"的 ___W ,fffr⅛ *-®" ^ ____吭 | |
建筑繪人、措 水及也5 |
共____项.JI中. 受南査符介姿4___项 中核定苻合要力 JSt |
共_____明.JC中上 溢N枝/挎介要求___项 失休抽农符合要求 项 |
共_____ʃft.时中上 评价为"好.的 ___理 等价为"一1r的 顷 | |
通風与空圖 |
M___项•其中t 个窜森符合要*___项 土竹定符合要力 順 |
共____项.K中, SIH枝青肝介要求___项 现体抽食符合要求 项 |
其___项.其中, 拝龄为"好”的 ___⅛ 千价为・一«r的 项 | |
健筑电气 |
共___項,其中: 2审查符合要3___W f核定仃合要力___W |
扶____腼.其中, ,N接吉符介要求___項 與体物作符合要求___项 |
扶___項.其中工 评价为"好"的 ____J⅛! 声优为"一«r的 ___項 | |
智能傻筑 |
共___项.其中E Q审査符合要4___项 受核定符合嗯办___吭 |
共____脈,其中* 亦网横査符仆要求___项 宽体如住符合嘤求___项 |
共____项.其中1 评价为"好"的 ___顶 恃优为・一般1的 ___* | |
建現3能 |
M____项.真中E MH查符仆要*____Λfe 生稜定符合要J___J破 |
共____理*其中f JfH椎查符介要求___項 实体抽査符合要求___项 |
共___项.其中, w⅛ "好・的 ___顶 T价为"-«r的 ___映 | |
电格 |
共____强.其中工 3市需符合雯4___項 本核定普介要小___喚 |
扶_____19.件中, 贸"收杳符合要求___项 因体热杳苻介要求___项 |
共____J亂其中, 评价为war的 ___项 干价为"一er的 ___吨 | |
共___项.其中, 公审育符合要0___嗯 ,様定符介妻小 庫 |
Jt ______Jft.其中, 儀H按件符合要求___頂 寅体抽作符介要求 项 |
共___项.旅中: 得險为"好”的 ___项 H件〃" Q:T的 岐 | ||
共___項.其中, 受审皆符合要.、___即 中橫小符介要4___项 |
共____两.其中, 海"枝杳符合要求___项 上体釉作符介甕*___AJi |
共____m.其中Z 怦險为"好"的 ___独 ,中优为" '<i" W _____W | ||
共____頂.其中S 市审置符合要4___Wi F仁定符合要4___项 |
共____项.其中5 貨网接發符合要求___项 注年抽春符合要求_ |
共___项.其中* 田珍为"好"的 ___壇 県价为" •咬"的 ____川! | ||
Ihiiiiiiiiiiiii • QO∙ E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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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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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ID備 |
Y範 |
I | |||||
2 | |||||
3 | |||||
J | |||||
5 | |||||
6 | |||||
7 | |||||
8 | |||||
9 | |||||
IO | |||||
Il | |||||
12 | |||||
13 | |||||
11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步| | |||||
25 | |||||
26 | |||||
-95-
(五)工程验收结论及备注
GD-E1-9I4/ c□□
-96-
Inillllllllllflllllllllllllllll • GD∙ E 1 - «14/ β -
建设単位‹公章)»
単位(*H)伪费人F
年 月H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位于广州市一___JK________________JS程
(请勾选:口单位工程.口子单位工程),已完成本工程的各项 内容,工程质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 方同意验收.
)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I本虎见书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弹位.勘察单位各壊写一份
-9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参考模板)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查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査验报告的填写说明
1.本报告是建设单位实施消防查验的结果汇总,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 附件,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一并提交。
2.建设单位如未直接和符合从业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订立委托合同,在施 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 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则本报告中“技术服务机构” 一栏由建设单位 及其项目负责人盖章、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3.本报告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重要依据,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服务单位及其参与查验收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其法 律后果并确保如实填写。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4.本报告一式七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 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各持一份。
5.建设单位负责核查参加查验的人员从业单位、姓名、身份证、执业资格并 确保其签名真实有效。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可填“无”。
6.本报告中的所有表格,栏目或内容不够的可自行增加。
7.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在本报告上盖骑缝章。
-99-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建筑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 | ||
□新建 □改建 □扩建 □内部装修 | |||
各层使用功能 | |||
建筑高度 |
建筑层数 |
地上 层;地下 层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或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 证明文件编号 |
建筑面积 |
地上: 地下: 总建筑面积:________ | |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
监督编号 |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设计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单位(如有) |
项目负责人 | ||
总承包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专业分包施工单位 (如有多个,可加行) |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消防检测单位(如有) |
项目负责人 | ||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书文件编号 |
工程规划许可 证明文件编号 |
-IOO-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二、消防查验实施情况
(一)消防查验组织及形式
1、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有 关专家成立验收组。
2、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或项目总监)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验 收组,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二)消防查验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消防查验会议。
2、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3、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查验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由验收组的建设、设计、监理、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人员组 成查验小组(查验小组应由各专业人员组成),查验人员应根据所从事专业范围对该工程进行 全数查验及复核,并对查验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5、完成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
6、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结果意见并签名。
(三)验收人员签名
验 收 组 组 成 情 况 |
单位 |
成员名单 |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签名 | ||
建设单位 |
可加行 | ||||
… | |||||
设计单位 |
可加行 | ||||
••• | |||||
总承包施工单位 |
可加行 | ||||
••• |
-IOl -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专业分包施工单 位 (如有,可加行) |
可加行 | ||||
… | |||||
监理单位 |
可加行 | ||||
• •• | |||||
技术服务机构 (如有) |
可加行 | ||||
••• | |||||
验收组组长 |
(四)除建设单位外,其他各责任主体分别独立出具的消防质量确认报告
责任主体 |
消防质量确认报告 |
报告编号 |
施工单位 |
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竣工报告(含建筑与结 构、装修装修、建筑节能、给水排水、建 筑电气等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消防内容) | |
设计单位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 告 | |
监理单位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施工质量监理评 ________估报告________ | |
技术服务机构 |
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
备注: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之前,应当对下列材料自行单独组卷。 1.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含的种类和内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 料统一用表》提供的表格编制,包括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应当由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的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以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 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等其他资料。 2.施工、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分别出具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报告。 |
-102-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3.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的检测合格报告。
-103-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三、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消防查验结果
表一建设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及查验项目列表
分部工程 |
涉及消防的建设 工程竣工图纸与 经审查合格的消 防设计文件是否 相符 |
执行标准 (应根据工程实际和设计文件 调整和增加) |
查验结论 (是否合格) |
查验人签名 |
复核人签名 | |
子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全数查验) | |||||
(一)建筑与结构 | ||||||
建筑类别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耐火等级 |
主要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 极限__________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 51249 | ||||
钢结构耐火极限及防火保 护措施_________ | ||||||
平面布置 |
关键部位(消防控制室、消 防水泵房、变配电房等)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特殊场所(儿童活动场所, 厨房、锅炉房、厂房中间仓 库等)____________ | ||||||
防火、防烟 分隔 |
防火、防烟分区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 准》GB 5125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 及验收规范》GB 5087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 GB 15763. 1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 术条件》GA 97 | ||||
防火防烟分隔设施(防火 门、防火卷帘、防火墙、防 火玻璃、挡烟垂壁、防火阀、 排烟防火阀、耐火外窗等) | ||||||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 位(管道井、天桥、建筑防 火构件、下沉广场、防火隔 间、避难走道等)______ |
-104-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 防火墙两侧及转角处洞口 等部位防火构造_____ |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 准》GB/T 51410 《挡烟垂壁》GA 533 | |||||
建筑缝隙防火封堵(管道穿 防火墙、变形缝、幕墙封堵、 外墙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 装饰层之间的封堵等) | ||||||
建筑防爆 |
爆炸危险场所、泄压设施、 电气防爆、防静电、防积聚、 防流散等措施______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安全疏散与 避难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疏散距离 | ||||||
疏散门 | ||||||
疏散走道 | ||||||
避难层(间) | ||||||
(二)建筑装饰装修 | ||||||
室内装饰装 修 |
室内装修范围和使用功能 |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35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 级》GB 8624 | ||||
顶棚材料燃烧性能 | ||||||
墙面材料燃烧性能 | ||||||
地面材料燃烧性能 | ||||||
隔墙或隔断材料燃烧性能 |
-105-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装饰织物燃烧性能 | ||||||
塑料电工套管燃烧性能 | ||||||
其他室内装修装修材料燃 烧性能_________ | ||||||
对疏散设施影响 | ||||||
对消防设施影响 | ||||||
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防火 隔热、散热措施,及其周围 材料的燃烧性能_____ | ||||||
电气装置(配电箱、控制面 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 安装基材的燃烧性能 | ||||||
外墙装饰 |
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 级》GB 8624_______________ | ||||
(三)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水 | ||||||
消防给水及 消火栓系统 |
水源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 规范》GB 50974 | ||||
消防水池 | ||||||
高位消防水池 | ||||||
消防水泵房 | ||||||
消防水泵 |
-106-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稳压泵气压罐 | ||||||
减压阀 | ||||||
高位消防水箱 | ||||||
管网 | ||||||
消火栓 | ||||||
控制柜 | ||||||
系统流量压力 | ||||||
系统功能 | ||||||
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 |
系统供水水源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261 | ||||
消防泵房 | ||||||
消防水泵 | ||||||
报警阀组 | ||||||
喷头 | ||||||
水泵接合器 | ||||||
系统流量压力 |
-107-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系统功能 | ||||||
气体灭火系 统 |
防火分区或保护对象与储 存装置间_________ |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 范》GB 5026 | ||||
设备和灭火及输送管道 | ||||||
系统功能 | ||||||
泡沫灭火系 统 |
泡沫液储罐 |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 范》GB 50281 | ||||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 ||||||
泡沫产生装置 | ||||||
消防泵 | ||||||
泡沫消火栓 | ||||||
阀门 | ||||||
压力表 | ||||||
管道过滤器 | ||||||
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 | ||||||
管道及附件 | ||||||
固定管道的支、吊架,管墩 |
-108-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管道穿防火堤、楼板、防火 墙及变形缝等的处理 | ||||||
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 ||||||
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 装置__________ | ||||||
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 备____________ | ||||||
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 泡沫试验________ | ||||||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 沫试验_________ | ||||||
建筑灭火器 |
建筑灭火器布置、配置 |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 规范》GB 50444___________ | ||||
其他灭火系 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898___________________ | ||||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 火系统_________ |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 统技术规程CECS 263______ | |||||
水喷雾灭火系统 |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219 | |||||
消防炮灭火系统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 验收规范》GB 350298______ | |||||
干粉灭火系统 | ||||||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等 | ||||||
(四)通风与空调 | ||||||
防烟、排烟 系统 |
系统设置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23_________ |
-109-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设备手动功能 |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 准》GB 51251 | |||||
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设施 | ||||||
机械防烟与机械排烟系统 性能__________ | ||||||
机械排烟风机 | ||||||
正压送风机 | ||||||
管道 | ||||||
防火阀及排烟防火阀 | ||||||
系统联动功能 | ||||||
特殊场所防烟、排烟系统有 效性试验(特殊消防设计、 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城市隧 道、高大空间、中庭) | ||||||
(五)建筑电气 | ||||||
消防电源及 其配电 |
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与供 电形式__________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303 | ||||
备用电源(发电机、UPS等) | ||||||
专用供电回路设置 | ||||||
配电箱、末端切换装置及断 路器设置________ |
-IlO-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消防配电线路敷设及防护 措施__________ | ||||||
消防配电电缆的阻燃或耐 火性能_________ | ||||||
电力线路及 电气装置 |
架空电力线路与保护对象 的距离_________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303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 通则》GB/T 19666 《阻燃及耐火电缆》GA 306. 2 | ||||
电线电缆的防火性能(耐火 性能、阻燃性能、低烟性能、 无卤性能等)_______ | ||||||
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防 火措施_________ |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
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系 统 |
系统形式和功能选择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技术标准》GB 51309 | ||||
系统线路设计 | ||||||
布线 | ||||||
灯具 | ||||||
供电设备集中控制型系统 功能__________ | ||||||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 | ||||||
系统备用照明系统功能 | ||||||
(六)智能建筑 |
-Ill-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1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 通则》GB/T 19666 《阻燃及耐火电缆》GA 306. 2 | ||||
布线 |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
消防联动控制器 | ||||||
火灾探测器 |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
手动报警按钮 |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
消防专用电话 | ||||||
消防应急广播 | ||||||
火灾显示盘 |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探测 器、监控设备)_______ | ||||||
系统联动功能 | ||||||
供电线路和联动控制线路 的耐火性能_______ | ||||||
传输线路的阻燃或耐火性 能____________ |
-112-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城市消防远 程监控系统 |
远程监控系统集成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 规范》GB 50440 | ||||
远程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功 能_____________ | ||||||
(七)建筑节能 | ||||||
建筑外墙节 能工程防火 |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411 《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 级》GB 8624 | ||||
防护层 | ||||||
防火隔离带 | ||||||
建筑屋面节 能工程防火 |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 |||||
防护层 | ||||||
防火隔离带 | ||||||
幕墙节能工 程防火 |
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 | |||||
供暖通风空 调节能工程 防火 |
绝热材料、绝热防潮材料燃 烧性能_________ | |||||
保护层 | ||||||
(八)电梯 | ||||||
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 50310-2002 | ||||
消防电梯前室等 |
-113-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备注:1.本表由验收组的建设、设计、监理、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人员组成查验小组进行查验及复核并填写,查验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查验人员应根 据所从事专业范围对该工程进行全面查验及复核,并对查验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对上述查验项目没有包含的内容进行增补,当某个查验项目包含多个查验对象或部位时,应当进行 全数查验。
表二 室外工程的划分及查验项目列表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全数查验) |
涉及消防的建设 工程竣工图纸与 经审查合格的消 防设计文件是否 相符 |
执行标准 (应根据工程实际和设计文件 调整) |
查验结论 (是否合格) |
查验人签名 |
复核人签名 |
室外总体 |
防火间距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消防车道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及登高面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
备注:1.本表由验收组的建设、设计、监理、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人员组成查验小组进行查验及复核并填写,查验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查验人员应根 据所从事专业范围对该工程进行全面查验及复核,并对查验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对上述查验项目没有包含的内容进行增补,当某个查验项目包含多个查验对象或部位时,应当进行 全数查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4-
工程名称:XXXXXXXXX大厦
四、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汇总表
序号 |
材料/构配件/设 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批号 |
使用数 量 |
工程使用部位 |
见证单位及见证人 |
检验机构名称 |
检验报告编 号 |
(一)涉及消防的装饰装修材料 | ||||||||
1 | ||||||||
--• | ||||||||
(二)涉及消防的节能保温材料 | ||||||||
1 | ||||||||
• • • | ||||||||
(三)涉及消防的电线电缆、电工套管等其他建筑材料 | ||||||||
1 | ||||||||
• • • | ||||||||
(四)涉及消防的建筑构配件 | ||||||||
1 | ||||||||
• • • | ||||||||
(五)涉及消防的建筑设备 | ||||||||
1 | ||||||||
• • • |
-115-
五、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意见和结论
工程 竣工 验收 消防 查验 意见 和结 论 |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内容情况: |
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 试验(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的情况: | |
施工、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分别出具书面意见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的情况(是否已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书面质量评价或检测报告): | |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结论(是否合格): | |
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结论(是否合格): | |
真实 性承 诺 |
本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履行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 质量管理和查验职责,充分了解本报告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验收或备 案抽查的重要依据,承诺所填内容完备、真实。本单位和本人愿意承担因填写遗漏或不 实所造成的责任和法律后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6-
六、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签字盖章确认
建设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日____ |
设计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日____ |
总承包施工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日 |
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______ |
监理单位(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日____ |
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检测,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日____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附件目录(设计、施工、监理涉及多个单位时,请明确各单位所承担 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
附:L消防设计审查文书、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 2.施工合同; 3.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自评报告; 4.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消防设施 等内容检测报告; 5.竣工预验收会议记录及签到表; 6.验收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_____7.竣工验收档案组卷目录。 |
、系统功能联调联试 |
-117
附件之5
(一)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纸清单。
1.施工图消防报建(建筑)。
(1)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2)建筑设计总说明、图例;
(3)消防总平面图(含邻近建筑状况、消防车道、扑救场地、 防火间距等);
(4)各层平面图(含防火分区、疏散宽度计算依据、疏散距 离等);
(5)立面图、剖面图;
(6)其他。
2.施工图消防报建(通风空调)。
(1)空调通风及防排烟设计说明、图例;
(2)防烟分区示意图;
(3)防排烟系统图;
(4)各层防排烟平面图;
(5)其他。
3.施工图消防报建(给排水)。
(1)设计说明、图例;
(2)室外给排水及消防总平面图;
(3)消防给排水系统图;
-118-
(4)各层给排水及消防平面图;
(5)各层喷淋平面图;
(6)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平面布置图;
(7)消防泵房、水箱、水池等大样图;
(8)其他。
4.施工图消防报建(电气)。
(1)设计说明、图例;
(2)消防设备动力配电箱系统图及其二次控制原理图;
(3)应急照明系统图、平面图;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图;
(5)其他。
5.施工图消防报建(火灾自动报警)。
(1)设计说明、图例;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火门监控系统图;
(3)消防控制室布置大样图;
(4)各层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5)其他。
6.其他图纸。
7.图纸的真实性承诺书(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三家单 位盖章确认)。
-119-
(二)装修工程消防施工图纸清单。
1.施工图消防报建(建筑)。
(1)消防设计说明专篇;
(2)设计说明、图例(含设计依据、工程概述、装修材料及 其燃烧性能汇总表等);
(3)消防总平面图(含室外消防车道、扑救场地、消防控制 室等);
(4)报审范围内的装修各层平面图(含防火分区、疏散宽度 计算依据、疏散距离、消防电梯等);
(5)报审范围内的装修地面图;
(6)报审范围内的装修天花图(标注材料、高度等);
(7)报审范围内的装修剖面图、立面图(标注材质及燃烧性 能等级等);
(8)其他。
2.施工图消防报建(通风空调)。
(1)空调通风及防排烟设计说明、图例;
(2)防烟分区示意图;
(3)防排烟系统图;
(4)各层防排烟平面图;
(5)其他。
3.施工图消防报建(给排水)。
-120-
(1)设计说明、图例;
(2)消防给水平面图;
(3)消火栓图;
(4)喷淋平面图;
(5)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平面布置图;
(6)其他。
4.施工图消防报建(电气)。
(1)设计说明、图例;
(2)应急照明平面图;
(3)消防设备配电系统图和平面图;
(4)其他。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
(1)设计说明、图例;
(2)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3)其他。
6•其他图纸。
7∙图纸的真实性承诺书(消防设计审查:建设、设计、施工 图审查三家单位盖章确认;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设计、监 理、消防施工、施工总承包五家单位盖章确认)。
-121 -
备注:图纸目录将根据各类建筑的性质、使用功能有所不同, 目前公布常用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如申请民用建筑装修工程消防 变更,除提供民用建筑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清单外,需提供以 下资料:变更范围、内容的对比图及说明;若有防火加强措施需 说明。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月1日印发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