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的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福祉、家庭幸福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建筑施工作为四大高危行业之一,长期以来都是事故多发行业,资源消耗较大行业,也是被重点关注、重点检查的行业。而模板工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一项量大面广的施工内容,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多发生在混凝土浇筑阶段,由于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会有相当数量的施工人员在浇筑面上作业,模板支撑结构倒塌事故发生前也没有明显预兆,突发性强,且支架变形倒塌迅速,作业人员往往无法及时逃生,所以一旦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往往都是群死群伤,社会影响相当恶劣的事故。
模板支撑结构作为一种临时性支撑结构,它的受力和工作状况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以往高支模体系坍塌事故表明,支撑架体及其基础是否可靠稳固是关键,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材料质量、方案设计、隐患问题排查不到位或未及时排除。为贯彻“隐患就是事故”思想,有效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
本图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最新要求,共分为编制说明、编制依据、资料安全隐患、工程实体安全隐患等 4 部分。其中:
资料安全隐患主要是分为专项施工方案、技术管理资料等 2 个方面,工程实体安全隐患分为材料及构配件、模板支架立杆与基础、支
架构造、模板系统、混搭和支架超堆载、铝合金模板早拆钢管体系等 6 个方面,精心选录了 73 张有代表性的安全隐患照片,直观展示了模板工程常见隐患和问题,分析了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提出整改措施及规范要求,让广大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能准确、便捷、快速辨识模板工程中的隐患问题,并及时整改。本图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可作为全省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参考,也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材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考手册。
2.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 号令)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
2.3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
2.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
2.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2.6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
2.7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2.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2.9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2.10 《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386-2016
2.11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231-2021
2.12 《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 15-98-2019
2.13 《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T/CCIAT 0003-2019
序 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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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项施工方案 |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不满足《编制指南》的要求。 2.架体结构和模板没有设计计算。 3.没有安全保障措施和监测方案。 4.欠缺必要的施工图纸(模板支撑立杆布置平面图、模板支撑水平杆布置平面图、模板支撑全高剖面图、梁和板模板大样图等)。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一、十二条及附件 1。 |
2 |
审核审批手续 |
1.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审批人不是企业技术负责人。 2.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 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 层高超过 3.3m 的铝模板可调钢支撑模板工程,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5 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6.论证专家未从专家库中抽取或专业不对口,人数不足 5 人。 7.专家论证报告未有明确意见。 8.对于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未按专家意见修改,并未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重新审核审批和专家签字确认。 |
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中第十二条~第十五条、附件 2。 2. 《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386- 2016)第 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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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
1.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 2.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内容未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施工流程、施工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4.未有经双方签名确认的文字材料和交底过程照片。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七条。 |
序 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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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管理资料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和上岗情况 |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持证上岗人数不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九条。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JGJ 130-2011)第 9.0.1 条。 |
5 |
材料材质 |
1.进场材料欠缺产品合格证。 2.材料使用前未按要求经见证检验合格。 3.材料检验检测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4.进场材料验收资料不齐全。 |
1.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 10.0.2 条。 2.《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1、3.0.2 条。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 8.1.4 条。 4.《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386- 2016)第 5.1.4 条。 5.《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 15-98-2019)第 7.1.3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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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检查与验收 |
1.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进度不符。 2.参加验收人员不符合规定。 3.验收内容未有量化,责任人未签名。 4.验收后未设置验收标志牌。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 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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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急救援预案 |
1.工程项目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4 工程实体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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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钢管锈蚀严重、弯曲变形。
风险分析:钢管锈蚀严重导致钢管壁厚变小,影响钢管竖向承载力;钢管弯曲变形导致钢管产生初始弯矩,钢管偏心受压,影响钢管稳定性。
整改措施:禁止使用,立即更换并作报废处理。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8.1.2 条第 1 款: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8.1.8 序号
3 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
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第 2 款: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 8.1.8 序号 4 的规定。
1.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示意图 |
检查工具 |
钢管弯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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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种杆件钢管的端部 弯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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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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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立杆钢管的弯曲3m<l≤4m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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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尺 |
4m<l≤6.5m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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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水平杆、斜杆的钢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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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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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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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项目 |
允许偏差Δ(mm) |
示意图 |
检查工具 |
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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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标卡尺 |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钢管开裂。
风险分析:钢管开裂导致钢管破坏。
整改措施:禁止使用,立即更换并作报废处理。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8.1.1 条第 3 款: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
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第 5 款: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钢管打孔。
风险分析:钢管打孔导致钢管承载力降低、架体失稳。整改措施:打孔钢管禁止使用,并作报废处理。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9.0.4 条:钢管上严禁打孔。
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扣件缺失螺栓。
风险分析:扣件缺失螺栓影响钢管连接节点的连接强度。整改措施:禁止使用。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8.1.4 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
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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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可调托撑变形。
风险分析:可调托撑变形导致其承载力降低,易发生破坏造成架体失稳。整改措施:禁止使用。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1 条:脚手架材料与构配件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脚手架使用的需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3.4.1、3.4.2 条的条文说明: 可调托撑是满堂支撑架直接传递荷载的主要构件,大量可调托撑试验证明:可调托撑支托板截面尺寸、支托板弯曲变形程度、螺杆与支托板焊接质量、螺杆外径等影响可调托撑的临界荷载,最终影响满堂支撑架临界荷载。
4.2 【模板支架立杆与基础】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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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钢管立杆支承在土面上,下部土层未夯实处理,无排水设施,立杆脚未设置垫板或垫板放置不稳,扫地杆及纵横水平杆设置不足,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风险分析:容易导致因土面下沉而造成立杆脚悬空,进而导致立杆失稳,架体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对上述问题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1.3 条:脚手架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平整坚实,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2 应设置排水措施,搭设场地不应积水;3 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胀措施。《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1.2 条第 3 款: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8m 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第 6.1.2 条第 2 款: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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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隐患问题:钢管立杆未支承在可靠的支承面上。
风险分析:容易导致因立杆支承面破坏而立杆下沉,致使架体局部失稳引起整体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1.3 条:脚手架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平整坚实,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2 应设置排水措施,搭设场地不应积水;3 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胀措施。
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套扣架立杆支承在钢管上。
风险分析:容易导致因立杆支承面破坏而立杆下沉,致使架体局部失稳引起整体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2.4 条第 4 款: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钢管立杆未支承在可靠的支承面上。
风险分析:立杆承受荷载下沉,导致架体局部失稳引起整体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2.4 条第 4 款: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隐患问题:楼梯斜板支撑采用斜立杆、未设置纵横向水平杆、钢管立杆未支承在可靠的支承面上。风险分析:导致因立杆支承面破坏而立杆下沉,致使架体局部失稳引起整体坍塌。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1.6 条: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
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4.14 条: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且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立杆支承地面存在高低台阶,盘扣支撑架高低跨立杆水平杆连接不足或不规范。
风险分析:容易导致支撑架低跨立杆因扫地杆离地过高,有效约束不足,致使立杆弯曲变形大而失稳。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第 6.3.3 条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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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斜板模板支架布置示意图注意:梁板共用立杆应采用双扣件支承梁下模板主龙骨。
立杆支承面标高不一致的加固立面示意图 立杆支承面为洞口加固立面示意图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3-立杆 1-立杆;2-水平杆;3-工字钢;4-锚固卡环
4.2.7 悬挑结构采用斜支撑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隐患问题:悬挑结构采用斜支撑、未设置纵横向水平杆、立杆未支承在可靠的支承面上。
风险分析:悬挑结构外伸大容易导致斜支撑钢管向外倾覆,斜支撑钢管纵横水平杆拉结不足导致架体失稳。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1.6 条: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 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4.3. 【支架构造】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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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扣件式钢管立杆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 500mm。风险分析:容易因顶部立杆约束不足,造成钢管偏心受力而失稳。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4.8 条第 1 款:宜在支架立杆顶端插入可调托座,可调托座螺杆外径不应小于 36mm,螺杆插入钢管内的长度不应小于 150mm,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应大于 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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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调托撑钢板;2-螺杆;3-调节螺母;4-立杆;5-顶层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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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轮扣式钢管立杆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 650mmm。风险分析:容易因顶部立杆约束不足,造成钢管偏心受力而失稳。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T/CCIAT 0003-2019 第 6.1.9 条第 1 款: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 650mm;第 2 款:可调托撑伸出立杆顶端长度不应超过 300mm,插入立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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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调托撑钢板;2-螺杆;3-调节螺母;4-立杆;5-顶层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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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套扣钢管立杆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 650mm。风险分析:容易因顶部立杆约束不足,造成钢管偏心受力而失稳。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 15-98-2019 第 6.1.10 条:可调螺杆或可调托座的螺杆插入立杆顶端的长度不应小于 150mm,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高度不应大于 6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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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调托撑钢板;2-螺杆;3-调节螺母;4-立杆;5-顶层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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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盘扣式钢管立杆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 650mm。风险分析:容易因顶部立杆约束不足,造成钢管偏心受力而失稳。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231-2021 第 6.2.4 条:支撑架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中心线的悬臂长度不应超过 650mm,且丝杆托外露长度不应超过 400mm,可调托撑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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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调托撑钢板;2-螺杆;3-调节螺母;4-立杆;5-顶层水平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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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钢管立杆未错开接长,部分采用短钢管接长。
风险分析:钢管立杆未错开和采用短钢接长,导致支撑架的整体刚度差,造成失稳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2.4 第 3 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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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纵横向水平杆;3—立杆对接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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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轮扣式钢管立杆未错开接长。
风险分析:导致支撑架整体刚度差,造成失稳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T/CCIAT 0003-2019 第 6.1.7 条第 3 款:立杆的连接接头宜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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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纵横向水平杆;3-立杆对接接头注意:轮扣式钢管立杆接头应采用带专用外套管的立杆对接,外套管的开口应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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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套扣式钢管立杆未错开接长。
风险分析:导致支撑架整体刚度差,造成失稳坍塌。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 15-98-2019 第 6.1.3第2 款:立杆应采用连接套管连接,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位置宜错开,错开高度不宜小于 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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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纵横向水平杆;3—立杆对接接头注意:套扣式钢管立杆接头应采用带专用外套管的立杆对接,外套管的开口应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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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盘扣式钢管支架水平杆的拉结不足。
风险分析:模板支撑架断口未采用水平杆拉结成整体,梁下立杆侧向容易失稳。整改措施:按步距增设水平杆,并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4.14 条: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且应与
相邻立杆连接稳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4.7 条第 4 款:立杆步距的上下两端应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与立杆的交错点应采用扣件连接,双向水平杆与立杆的拉结扣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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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水平杆;3—加密立杆;4—延伸水平杆;5—结构梁 1—立杆;2—水平杆;3—可调托撑;4—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注意:梁下立杆应通过计算确定,梁板共用立杆应采用双扣件支承水平钢管,并应沿梁长设置纵向水平杆进行拉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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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轮扣式钢管支架水平杆的拉结不足。
风险分析:模板支撑架断口未采用水平杆拉结成整体,梁下立杆侧向容易失稳。整改措施:按步距增设水平杆,并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4.14 条: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且应与
相邻立杆连接稳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4.7 条第 4 款:立杆步距的上下两端应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与立杆的交错点应采用扣件连接,双向水平杆与立杆的拉结扣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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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水平杆;3-加密立杆;4-延伸水平杆;5-结构梁 1-立杆;2-水平杆;3-可调托撑;4-轮盘;5-剪刀撑注意:梁下立杆应通过计算确定,梁板共用立杆应采用双扣件支承水平钢管,并应沿梁长设置纵向水平杆进行拉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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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套扣式钢管支架水平杆的拉结不足。
风险分析:模板支撑架断口未采用水平杆拉结成整体,梁下立杆侧向容易失稳。整改措施:套按步距增设水平杆,并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4.14 条: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且应与
相邻立杆连接稳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4.7 条第 4 款:立杆步距的上下两端应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与立杆的交错点应采用扣件连接,双向水平杆与立杆的拉结扣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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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水平杆;3-加密立杆;4-延伸水平杆;5-结构梁 1-立杆;2-水平杆;3-可调托撑;4-套扣;5-剪刀撑注意:梁下立杆应通过计算确定,梁板共用立杆应采用双扣件支承水平钢管,并应沿梁长设置纵向水平杆进行拉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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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支撑架立杆欠缺扫地杆。风险分析:容易导致架体失稳。
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4.5 条:脚手架底部立杆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与相邻立杆连接
稳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4.8 条第 4 款:立杆纵向和横向应设置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立杆底部不宜大于 200mm。《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231-2021 第 6.2.6:板支撑架可调底座节丝杆插入立杆长度不得小于 150mm,丝杆外露长度不宜大于 300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中心线距离可调底座的底板不应大于 550mm。《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T/CCIAT 0003-2019 第 6.1.8 条第 2 款:模板支架应设置
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底部水平杆距地高度不应超过 550mm。《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 15-
98-2019 第 6.1.11 条:模板支撑架可调底座调节螺杆外露长度不宜大于 250mm,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 5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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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扣式钢管立杆扫地杆示意图 盘扣式钢管立杆扫地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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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立杆扫地杆示意图 轮扣式钢管立杆扫地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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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水平剪刀撑未与立杆连接,支撑架未设水平剪刀撑。风险分析:容易导致架体扭曲变形,整体刚度差。
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2.4 条第 5 款: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扣件式钢管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 10m 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 4~
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231-2021
第 6.2.7 条:支撑架应沿高度每间隔 4 个~6 个标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 130 中钢管水平剪刀撑的有关规定。
3 5m
4~6m
3~5m
1-竖向剪刀撑;2-水平剪刀撑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剪刀撑;4—水平剪刀撑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剪刀撑;4—水平剪刀撑
注意:盘扣式支撑架应沿高度每间隔 4 个~6 个标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中钢管水平剪刀撑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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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隐患问题:盘扣式支撑架斜杆未固定在水平杆的盘扣盘上,盘扣连接销轴不到位,支架欠缺斜杆。
风险分析:盘扣式钢管立杆与横杆形成一个四边形是可变体系,整体性差导致失稳;盘扣连接销轴不到位,节点稳固性差造成失稳。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增设斜杆,且斜杆应布设在横杆连接盘上,以形成一个整体性好的支撑架。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231-2021 第 6.2.2 条:对标准步距为 1.5m 的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应根据支撑架搭设高度、支撑架序号及立杆轴向力设计值进行竖向斜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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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水平杆;3—竖向立杆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立杆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立杆 1—立杆;2—水平杆;3—竖向立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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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未设置抱柱箍或未与四周混凝土墙体顶紧。风险分析:支撑架高度大而水平方向无约束时,容易导致架体失稳坍塌。
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4.8 条第 7 款:应根据周边结构的情况,采取有效的连接措施加强支架整
体稳定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6.2.4 条第 6 款: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 6~9m,竖向间距 2~3m 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 231-2021 第 6.2.6 条:当支撑架搭设高度超过 8m、周围有既有建筑结构时,应沿高度每间隔 4 个~6 个步距与周围已建成的结构进行可靠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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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柱;2—立杆;3—水平杆;4—直角扣件;5—结构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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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木枋截面不足、烂疤,楼板模板欠缺木枋。
风险分析:木枋截面不足、有缺陷容易断裂,模板欠缺木枋,导致局部失稳带来整体坍塌。整改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更换材料和补增设楼板模板的木枋。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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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梁下钢管主龙骨上垫木枋或高大截面梁下单立杆;梁板采用共用立杆未设置双扣件支承主龙骨。
风险分析:钢管上的木枋容易发生滑动导致失稳。梁板共用立杆未设置双扣件支承主龙骨,当主龙骨承受荷载容易下滑,导致模板系统失稳。
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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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水平杆;3-加密立杆;4-延伸水平杆;5-结构梁 1-立杆;2-水平杆;3-可调托撑;4-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注意:梁下立杆应通过计算确定,梁板共用立杆应采用双扣件支承水平钢管,并应沿梁长设置纵向水平杆进行拉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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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梁模板主龙骨悬臂长度大、次龙骨木枋平放。
风险分析:梁模板主、次龙骨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布设,次龙骨截面高度变小、主龙骨跨度过大导致其承载力降低、变形大造成失稳。
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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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杆;2-水平杆;3-加密立杆;4-延伸水平杆;5-结构梁 1-立杆;2-水平杆;3-可调托撑;4-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注意:梁下立杆应通过计算确定,梁板共用立杆应采用双扣件支承水平钢管,并应沿梁长设置纵向水平杆进行拉结牢固。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模板主龙骨采用木枋支承在钢管或轮扣盘上。
风险分析:木枋承载能力比钢管差,木枋不垂直有水平分力致使其受弯矩作用,且无纵横向水平连接约束,木枋支承在钢管和轮扣盘上容易滑动,均易造成木枋失稳掉落。
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隐患问题:可调托撑与立杆错位、可调托撑与立杆搭接且采用塑料篾条绑扎、可调托撑支承在木枋上。
风险分析:可调托撑是模板主龙骨的支承构件,托撑与下部立杆错位不能传递竖向荷载,或托撑支承在木枋上,均容易造成模板系统失稳。
整改措施: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隐患问题:钢管立杆顶部欠缺可调托撑,可调托撑未托住梁模板主龙骨。
风险分析:模板系统加荷载时,钢管顶部滑脱,导致模板系统失稳;可调托撑未托住梁模板主龙骨,导致模板系统产生不均匀下沉而造成失稳。
整改措施:钢管顶部增加可调托撑;调节可调托撑螺杆保证有效支承模板主龙骨。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双槽钢托梁随意支承在双槽钢上、槽钢生锈严重、槽钢固定螺栓未全数安装。
风险分析:双槽钢托梁支承在槽钢上无有效固定措施,容易导致槽钢托梁失稳;槽钢生锈严重降低了承载力。整改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要求更换槽钢梁。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隐患图片隐患问题:双槽钢托梁两侧未加横杆、双槽钢固定螺栓未全数安装。
风险分析:双槽钢托梁两侧未加横杆导致立杆偏心受力;双槽钢固定螺栓未全数安装,容易导致双槽钢托梁失稳。整改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全面加固。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双槽钢托梁长度不足、立杆处无固定螺栓。
风险分析:双槽钢托梁长度不足,导致立杆处固定螺栓无法安装,双槽钢托梁容易滑脱,导致双槽钢托梁失稳破坏。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更换双槽钢托梁。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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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盘扣钢管应根据支撑架搭设高度、支撑架序号及立杆轴向力设计值进行竖向斜杆布置,且斜杆应反对称布设在横杆连接盘上。2.当支撑架搭设高度大于 16m 时,顶层步距内应每跨设置竖向斜杆。
3. 支撑架应沿高度每间隔 4 个~6 个标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中钢管水平剪刀撑的有关规定。
隐患图片
隐患问题:支撑架采用扣件式和套扣式钢管混搭。
风险分析:立杆材料、构造不同,其承载能力和变形就不同,钢管立杆容易产生不均匀沉降而导致架体局部失稳。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换为同一种材质和类型的钢管立杆。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隐患图片隐患问题:支撑架采用扣件式钢管、套扣式钢管和盘扣式钢管混搭。
风险分析:立杆材料、构造不同,其承载能力和变形就不同,钢管立杆容易产生不均匀沉降而导致架体局部失稳。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换为同一种材质和类型的钢管立杆。
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第 4.6.1 条第 2 款: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构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
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3.0.3 条:脚手架所用杆件和构配件应配套使用,并应满足组架方式及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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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利用脚手架立杆作为模板支架立杆。
风险分析:脚手架设计计算和架体构造与支撑架不相同,脚手架立杆架设高度大,垂直度较难控制,容易导致架体立杆失稳。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5.3.3 条: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模板支撑架上超量堆放周转材料。
风险分析:容易导致支撑架超载坍塌或周转材料发生高处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清除支撑架上的周转料,如需堆料应设计相应的卸料平台。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5.3.1 条: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荷载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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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铝模板早拆体系的钢管支撑随意拆除。
风险分析:钢管支撑未达到拆除条件,提前拆除钢管支撑,导致混凝土开裂和存在结构坍塌的风险。整改措施:停止施工,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规范要求:《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 第 4.1.4 条:应对支撑脚手架的工程结构和脚手架所附着的工程结构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当验算不能满足安全承载要求时,应根据验算结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钢管支撑安装不垂直,下管长度(60mm 钢管)小于 1/2 钢管长度。
风险分析:钢管支撑安装不垂直,钢管有初始弯矩而降低了承载力;钢管下管长度小于 1/2 钢管长度,降低了钢管支撑的刚度。整改措施:按规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钢管立杆。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 5.2.5 条第 2 款:下管长度应大于钢管总长度的 1/2 以上。《组合铝合金模
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386-201 第 5.2.5 条:早拆模板支撑系统的上、下层竖向支撑的轴线偏差不大于 15mm,支撑立柱垂直度偏差不大于层高的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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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钢管支撑安装不垂直,钢管立杆支承在洞口边缘。
风险分析:钢管支撑安装不垂直降低了承载力。钢管立杆支承在洞口边缘,因铝模板早拆混凝土强度较低,洞口边缘容易产生破坏钢管下坠。
整改措施:按规范要求调整立杆垂直度,专项施工方案修改楼层传料口或调整立杆间距。
规范要求:《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386-201 第 5.2.5 条:早拆模板支撑系统的上、下层竖向支撑的轴线偏差不大于 15mm, 支撑立柱垂直度偏差不大于层高的 1/300。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关键设备,应用广泛,作用重要。我国是塔机生产和使用大国,也是塔机事故多发的国家。塔机具有重心高、吊运荷载重、流动性大、安装(拆卸)频繁等特点,产权单位、出租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测单位、制造单位等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不重视、不认真,直接导致产权备案、租赁、安装(拆卸)、检测与验收、使用与检查、维护与改造等各环节工作不规范、不到位,导致塔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树立典型、推广先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塔式起重机)。
本图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共分为编制说明、编制依据、资料安全隐患、工程实体安全隐患等 4 部分。其
中,资料安全隐患主要侧重于专项施工方案、技术管理资料等 2 个方面,工程实体安全隐患是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安全装置、金属结构与连
接、附着装置、爬升系统、机构及零部件、基础及配重、电气控制及保护、作业环境、其他项目等方面,精心集选了 160 余张照片,直观展示了塔式起重机常见隐患,列出了所违反的具体标准条文内容,分析了隐患可能导致的危害,明确了整改措施,力图为广大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准确、便捷、快速辨识塔式起重机隐患提供典型案例。本图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可作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材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考手册。
由于编制时间较紧、能力水平有限,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2.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2.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建设部令第 37 号)
2.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
2.5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
2.6《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19)
2.7 《塔式起重机规程》(GB 5144-2006)
2.8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16)
2.9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JGJ/T 187-2019)
2.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2.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2.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13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1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
2.15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质〔2019〕66 号)
序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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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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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不满足《编制指南》的要求。 £ 2.专项施工方案未附有必要的计算书和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等)。 £ 3.未按规定制定防御台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 4.未编制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 5.专项施工方案由非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施工单位编制。 |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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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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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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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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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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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第三项。 |
||
1 |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
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四条 第(四)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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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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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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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通知》(粤建质〔2019〕66 号)第 3.0.7、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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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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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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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2.0.14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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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审批人不是企业技术负责 人。 £ 2.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3.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 £ 4.论证专家未从专家库中抽取或专业不对口,人数不足 5 人。 £ 5.专家论证报告未有明确意见。 6.对于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未按专家意见修改,未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重新审核审批和专家签字确认。 |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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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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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审批 |
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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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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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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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 |
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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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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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 |
序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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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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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
£ 1.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 £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安装拆卸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3.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内容未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施工流程、施工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 4.未有经双方签名确认的交底文字材料和交底过程照片。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七条。 |
4 |
技术管理资料 |
安装(拆卸)单位资质 |
£ 1.安装(拆卸)单位未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未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全协议。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十、十一条。 |
5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和上岗情况 |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 £ 2.持证上岗人员种类、数量不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 3.使用前未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 |
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五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四条第(三)项。 4.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2.0.3、4.0.2条。 |
|
6 |
设备管理机构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
£ 使用单位未成立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任命文件。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十八条第(四)项。 |
序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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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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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前资料 |
£ 未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014 年 1 月 1 日后出厂的除外)、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前自检合格证明、产权备案证和安装(拆卸)告知表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四、五、六、九条、十二条第(五) 项。 3.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 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2.0.7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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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与验收 |
£ 1.安装(含顶升、附着,以下相同)作业未有基础验收、安装自检、第三方检验、安装验收等记录。 £ 2.未有年度检验报告、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 3.检查、验收人员不符合要求。 £ 4.检查、验收内容未有量化,责任人未签字。 £ 5.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未在设备的显著位置挂设了使用登记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三十九、四十条。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六、九、十四、十六、十七、十九、二十条。 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2.0.7 条。 4.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八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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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救援预案 |
£ 1.未分别编制安装(拆卸)过程和使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十二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二) 项。 |
4 现场实体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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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力矩限制器的保护功能被人为改变,甚至不起作用。
风险分析:力矩限制器不起作用,超载可能导致塔机折臂、坍塌或倾翻。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力矩限制器功能并调试合格。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6.0.1 条:塔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点和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起重量限制器不起作用(保护功能被人为改变或未接线)。
风险分析:起重量限制器不起作用,超载会导致起升钢丝绳断绳,造成物体打击伤害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接线,恢复起重量限制器功能并调试合格。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6.0.2 条: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1 正确示例 2
隐患问题:起升高度限位器开关未接线,不起作用或最小距离调整不符合标准要求。
风险分析:高度限位器不起作用或最小距离调整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导致“冲顶”,起升钢丝绳断裂而发生物体打击伤害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接线或调整,恢复高度限位器功能并调试合格。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6.0.3 条: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对小车变幅塔机,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 800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可做下降方向运动;对动臂变幅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臂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 800mm 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幅塔机,还应同时切断向外变幅控制回路电源,但可做下降和向内变幅方向的运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变幅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变形,人为采用铁丝绑扎或一侧缺失,不起作用。风险分析:小车断绳保护装置不起作用,可能导致起重臂折臂或塔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要求更换变形的撞杆或加装双向断绳保护装置,恢复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功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6.0.8 条: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小车断绳保护装置,且动作有效、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回转限位器小齿轮缺失。
风险分析:回转限位失效,无法限制在塔机在一定回转角度范围内,造成电源电缆严重缠绕甚至扭断。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安装回转限位器并调试合格。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6.0.6 条: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或有特殊使用需要的塔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正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回转限位开关,开关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º。
塔机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应能自由旋转。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变幅小车行程终端缓冲器缺失。
风险分析:变幅小车运行过程中直接撞击止挡装置,造成较大冲击。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安装缓冲器。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6.0.5 条:对小车变幅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且应动作准确、可靠。对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且动作准确、可靠。对动臂变幅塔机,应设置臂架极限位置的限制装置,该装置应有效、可靠。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导向滑轮起升钢丝绳防脱保护装置间隙过大,不起作用。
风险分析:钢丝绳防脱保护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隙过大,在非平稳的起升、下降操作过程中起升钢丝绳容易因弹跳而脱出滑轮,钢丝绳快速磨损而断裂,造成物体坠落伤害事故。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设置、调整钢丝绳防脱装置间隙。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规程》(GB 5144-2006)第 6.6 条: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或卷筒侧板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 20%。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变幅机构制动器被人为拆除。
风险分析:导致变幅运行失控,造成起重臂折臂事故或者塔机坍塌坠落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修复或换装新的变幅机构制动器。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10 条:塔机的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起升机构、变幅机构、运行机构应采用常闭制动器。制动器应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起升机构制动轮表面有油污。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制动失效,重物坠落伤人。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清理干净制动轮上的油污后加装制动器防护罩。
规范要求:《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第 C5.1.3 条(2)项: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起升机构制动轮表面有可见裂纹。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制动失效,重物坠落伤人。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新的制动轮。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11 条:制动器不得出现下列缺陷:1)可见裂纹;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50%;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 1.5mm~2mm;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5)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 10%;6)缺件;7)液压制动器漏油。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吊钩钢丝绳防脱装置失效。
风险分析:起重吊装时容易导致钢丝绳吊索或吊具脱钩,重物坠落伤人。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新的制动轮。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1 条:吊钩应转动灵活,各紧固件安装牢固可靠,并设有防止吊索或吊具非人为脱出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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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身标准节主肢出现裂纹。
风险分析:导致标准节杆件断裂,造成整机坍塌。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采取临时加固措施,拆除、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1 条: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不应有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塔机使用过程中标准节主肢或斜腹杆断裂。
风险分析:导致整机坍塌。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采取临时加固措施,拆除、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1 条: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不应有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DBJ /T 15-73-2010《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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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起重臂斜腹杆与上弦连接处焊缝开裂或存在塑性变形。
风险分析:导致臂架节失稳破坏,造成折臂甚至整机坍塌。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由制造厂制定整改方案。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1 条: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不应有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回转下支座封板焊缝开裂。
风险分析:导致回转塔身节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回转总成。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1 条: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不应有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
隐患图片 1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基础节(基础节带顶升踏步和螺栓连接套筒,无制造合格证明,非原制造厂制造)。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基础节结构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基础节。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
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转换底座(塔机基础节与预埋地脚螺栓不配套,加装的转换底座无制造合格证明,非原制造厂制造)。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基础节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拆除、更换非原厂制作的转换底座。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
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标准节。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标准节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
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身标准节混装使用。
风险分析:标准节受力状态不一致,易导致螺栓及连接结构的损坏,甚至塔身拆断。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
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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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使用过程中多个预埋地脚螺栓断裂或数量少于规定。风险分析:导致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加固措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1 条: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预埋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规定的方法使用。
塔机的地脚螺栓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制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基础节地脚螺栓连接不规范、不可靠。风险分析:导致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说明书要求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1 条: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预埋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规定的方法使用。
塔机的地脚螺栓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制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预埋支腿未按说明书要求预埋。风险分析:导致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说明书要求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1 条: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预埋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规定的方法使用。
塔机的地脚螺栓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制造。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标准节等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螺栓缺失或缺件。风险分析:导致塔机整体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加装标准节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身标准节高强度螺栓连接不规范,螺杆螺纹未露出 1~3 扣。风险分析:导致螺栓连接失效破坏,整机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长度符合要求的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标准节等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螺栓松动。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螺栓连接失效破坏,整机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紧固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片式标准节未安装使用铰制孔螺栓专用螺母。风险分析:可能导致螺栓连接失效破坏,塔机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符合要求的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标准节连接螺栓无相应性能等级标志。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螺栓连接失效破坏,塔机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符合要求的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回转支承连接螺栓无防松措施。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螺栓连接失效破坏,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加装防松螺母。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回转机构连接固定螺栓不齐全,且安装固定不可靠。风险分析:导致螺栓连接失效破坏,回转机构失效。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安装并紧固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3 条: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应采用高强度螺栓,高强度螺栓应有性能等级标志,其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无缺件、裂纹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时, 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螺杆螺纹应露出 1~3 扣。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身标准节连接销轴漏装锁紧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分析:导致销轴退出,连接失效,塔机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安装锁紧销。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使用过程中起重臂上弦杆连接销轴脱落,存在重大严重隐患。风险分析:导致起重臂连接失效,塔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安装连接销轴。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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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平衡臂与回转塔身连接销轴漏装开口销,轴向固定装置缺失。风险分析:导致销轴退出,连接失效,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安装开口销。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起重臂拉杆连接销轴漏装开口销,轴向固定装置缺失。
风险分析:导致销轴退出脱落,起重臂拉杆连接失效,造成塔机倾翻。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充安装开口销。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顶处起重臂拉杆连接板安装位置错误,导致销轴安装连接异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分析:导致销轴变形滑出或剪断,起重臂连接失效,造成塔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重新安装。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起重臂下弦杆连接销轴三角挡板脱落,轴向固定装置缺失。风险分析:导致销轴退出并脱落,起重臂连接失效,造成塔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重新加装轴向固定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采用螺纹钢筋代替平衡重支承销。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螺纹钢筋断裂,平衡重固定失效,塔机倾翻。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正确的平衡重支承销。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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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现场塔机附着杆采用三杆系布置,与使用说明书中四杆系布置不符。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省危大工程实施细则要求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1 条:塔机需要附着使用时,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方案, 并按方案进行附着。附着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附着距离;(2)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3)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4)与建筑物的连接形式;(5)塔身高出最高附着点的悬臂高度;(6)附着结构和附着物的承载能力校核;(7)附着结构与附着物各连接件、预埋件大样图;(8)其它特殊要求。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现场塔机附着杆采用二杆系布置,与使用说明书中三杆系布置不符,非稳定结构。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变更附着杆系布置。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1 条:塔机需要附着使用时,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方案, 并按方案进行附着。附着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附着距离;(2)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3)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4)与建筑物的连接形式;(5)塔身高出最高附着点的悬臂高度;(6)附着结构和附着物的承载能力校核;(7)附着结构与附着物各连接件、预埋件大样图;(8)其它特殊要求。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附着后的悬臂高度超过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值。
风险分析:导致附着装置失稳破坏或者附着装置处塔身结构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整改。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3.3.1 条:当塔式起重机作附着使用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1 条:塔机需要附着使用时,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方案, 并按方案进行附着。附着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附着距离;(2)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3)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4)与建筑物的连接形式;(5)塔身高出最高附着点的悬臂高度;(6)附着结构和附着物的承载能力校核;(7)附着结构与附着物各连接件、预埋件大样图;(8)其它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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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悬臂高度超过防台风补充说明书的要求。
风险分析:导致附着装置失稳破坏或者附着装置处塔身结构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厂家专版使用说明书或者专项技术文件要求整改。
规范要求:《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技防御台风安全术指引(试行)》第 4.2.8 条:台风防御期间,应按照专版使用说明书或者专项技术文件的规定,降低独立塔身高度或悬臂塔身高度至允许范围。
当制造商有明确要求时,降低套架高度至允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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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耳板支座锚固处建筑结构(剪力墙)开裂,未设计复核附着物承载能力。风险分析:导致附着装置连接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复核附着物承载能力,若不符合要求,须重新进行附着设计。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 3.3.4 条:附着装置设计时,应对支承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验算。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1 条:塔机需要附着使用时,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方案, 并按方案进行附着。附着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附着距离;(2)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3)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4)与建筑物的连接形式;(5)塔身高出最高附着点的悬臂高度;(6)附着结构和附着物的承载能力校核;(7)附着结构与附着物各连接件、预埋件大样图;(8)其它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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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耳板支座部分预埋螺栓构造不符合要求。
风险分析:导致附着耳板支座连接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设计、布置附着耳板支座。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附着装置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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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附着框(附着框多段拼接,不规范,无制造合格证明;连接螺栓也不牢靠)。风险分析:导致附着框连接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附着框。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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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附着杆(附着杆多种构造型式、多段拼焊接长,不规范,无制造合格证明)。风险分析:导致附着杆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附着杆或原厂认可的其他专业厂制作的附着杆。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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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附着杆(同一道附着的附着杆构造型式迥异,多段拼焊接长,不规范,无制造合格证明)。风险分析:导致附着杆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附着杆或原厂认可的其他专业厂制作的附着杆。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附着杆(附着杆对接拼焊接长不规范、不可靠,无制造合格证明)。风险分析:导致附着杆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附着杆或原厂认可的其他专业厂制作的附着杆。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附着杆(附着杆耳板构造型式错误,不可靠,无制造合格证明)。风险分析:导致附着杆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附着杆或原厂认可的其他专业厂制作的附着杆。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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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塔机上安装非原制造厂附着抱箍(附着抱箍构造不规范、不可靠,无制造合格证明)。风险分析:导致附着抱箍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原厂制作的附着杆或原厂认可的其他专业厂制作的附着杆。
规范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条第 3 款: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7 条:只有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不同制造厂的塔机结构部件禁止替换使用。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在塔机上安装的附着框架、附着杆应有制造厂的制造证明。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开具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附着耳板支座固定不可靠 隐患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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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耳板支座预埋螺栓连接固定不符合要求(附着处结构有蜂窝现象)。风险分析:导致附着耳板支座连接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设计、布置附着耳板支座。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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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耳板支座锚固位置不合理,锚固螺栓靠近梁边,不可靠;销轴未正确安装,连接失效。风险分析:导致附着耳板支座连接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设计、布置附着耳板支座。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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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杆连接销轴长度不足,安装不到位;附着杆耳板与支座耳板直接焊接连接,未提供有关资料。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杆与支座之间的连接失效,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销轴及连接方式。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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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杆连接销轴采用螺栓替换。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杆与支座之间的连接失效,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为正确的销轴连接。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3.4.13 条: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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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杆安装连接不规范,采用销轴连接方式接长,改变了附着杆的二力杆特性(可以承受拉力,不能承受压力)。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附着杆及其连接方式。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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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套管伸缩式附着杆仅安装 1 根销轴,非固端约束。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附着杆套管连接处增加连接销轴。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附着杆连接销轴缺失。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装连接销轴。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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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附着杆与建筑物之间采用螺纹钢筋垫焊,不规范、不可靠。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改变附着杆与建构筑物附着连接固定方式。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附着杆调节螺杆余留长度不足。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杆连接失效,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附着杆或其调节螺杆。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附着框高强度连接螺栓不齐全。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框连接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装附着框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漏装内撑杆。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框处塔身标准节主肢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装附着内撑杆。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附着杆安装换向接头,导致附着框连接耳板变形。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附着体系失稳破坏,造成塔机上部结构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附着杆及其连接方式。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3 条: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附着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附着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得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不宜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质〔2019〕66 号)第 4.2.3 条:塔式起重机的附着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附着杆不得安装换向接头。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液压油缸连接销轴之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缺失或失效。
风险分析:导致销轴退出脱落,液压油缸安装固定失效,塔机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重新加装轴向固定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4.2 条: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时,其规格及数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设计方案的要求。销轴不得有缺件、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其轴向定位装置应规范、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顶升套架导向滚轮(踏步侧)缺失。
风险分析:导致爬升加节或降节过程中前后平衡难以保证,上部结构因失稳而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不得进行爬升作业,补装导向滚轮。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5.6 条:顶升套架导向滚轮应转动灵活,导向滚轮(滑套)应齐全, 安装位置正确,其与塔身标准节主肢(导轨)的径向间隙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当说明书中无要求时,此间隙应为 2~5mm。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顶升横梁防脱装置防脱销缺失。
风险分析:导致顶升横梁退出脱落,塔机坍塌坠落。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补装顶升横梁防脱装置防脱销。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6.11 条:自升式塔机应具有防止塔身在正常加节、降节作业时,顶升横梁从塔身支承中自行脱出的功能。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5.5 条:自升式塔机应具有防止塔身在正常加节、降节作业时, 爬升装置从塔身支承中或油缸轴头从其连接结构中自行(非人为操作)脱出的功能。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顶升油缸连接耳板局部变形。
风险分析:导致顶升油缸销轴退出脱落,塔机坍塌坠落。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顶升横梁。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2.0.16 条: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 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 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滑轮轮缘破损或绳槽磨损量超过钢丝绳直径的 25%。
风险分析:导致滑轮破坏或钢丝绳脱槽、异常磨损,甚至断裂。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滑轮,并视实际情况更换钢丝绳。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5.4.5 条: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① 裂纹或轮缘破损;② 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10%;③ 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20%;④ 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 25%。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9 条:滑轮应转动良好,不得出现下列缺陷:1)裂纹;2)轮缘破损;3)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厚度 20%;4)滑轮槽底磨损量达相应钢丝绳直径的 25%。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吊钩磨损严重。
风险分析:导致吊钩失效破坏,造成物体坠落伤害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吊钩。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5.3.2 条: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a)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c)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 10%;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2 条:吊钩严禁补焊,且不得使用铸造吊钩,吊钩不得出现下列缺陷:1)表面有裂纹;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或钩筋有永久性变形;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 5%;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0%;5)钩身的扭转变形超过 10º;6)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图片 3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钢丝绳存在断丝、断股和压扁等缺陷。
风险分析:吊装作业过程中钢丝绳断裂,造成物体坠落伤害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钢丝绳。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7 条:钢丝绳不得出现下列缺陷:1)绳股断裂;2)扭结;3) 压扁;4)弯拆;5)波浪形变形;6)笼状畸变;7)绳股挤出;8)钢丝挤出;9)绳径局部增大;10)绳径局部减小,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 3%(对于抗扭钢丝绳)或减小 10%(对于其他钢丝绳)时;11)外部腐蚀;12)内部腐蚀;13)热力作用损坏;
14)严重断丝,断丝数达到或超过 GB/T 5972 的规定;绳端断丝;断丝的局部聚集。
起升钢丝绳存在绳股挤出、松股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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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起升钢丝绳存在绳股挤出、松股缺陷。
风险分析:吊装作业过程中起升钢丝绳断裂,造成物体坠落伤害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钢丝绳。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5.7 条:钢丝绳不得出现下列缺陷:1)绳股断裂;2)扭结;3) 压扁;4)弯拆;5)波浪形变形;6)笼状畸变;7)绳股挤出;8)钢丝挤出;9)绳径局部增大;10)绳径局部减小,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 3%(对于抗扭钢丝绳)或减小 10%(对于其他钢丝绳)时;11)外部腐蚀;12)内部腐蚀;13)热力作用损坏; 14)严重断丝,断丝数达到或超过 GB/T 5972 的规定;绳端断丝;断丝的局部聚集。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变幅小车滑轮轴磨损严重。
风险分析:吊装作业过程中滑轮轴断裂,造成物体坠落伤害甚至吊装作业事故。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滑轮轴,并按要求调整钢丝绳与滑轮防脱绳装置的间隙。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第 2.0.16 条: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3 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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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混凝土基础承台悬空。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基础失稳坍塌,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对塔机基础进行加固。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10.6 条第 1 款:混凝土基础应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抗倾翻稳定性的要求。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4 条:实际制作的混凝土基础应与方案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一致。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基坑开挖施工造成塔机混凝土基础承台临边悬空。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基础失稳坍塌,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塔机基础进行加固。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10.6 条第 1 款:混凝土基础应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抗倾翻稳定性的要求。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4 条:实际制作的混凝土基础应与方案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一致。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基础严重积水。
风险分析:基础长期积水,可能导致基础发生沉降,结构件及紧固件锈蚀,无法及时发现基础连接出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措施:立即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4 条:基础应有排水措施,保证基础不积水。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擅自把普通标准节作为预埋节用,无制造商书面认可及说明。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基础节失稳破坏,造成整机倾翻。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1 条: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预埋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规定的方法使用;采用将标准节预埋在混凝土基础中的安装方式时,应经塔机制造商认可。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2 条:塔机的固定支腿、预埋节应由原制造厂制造。特殊情况, 需要另行制造时,应有专业制造厂的制造证明,且其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制造厂。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缩臂安装后平衡重缺安全措施。
风险分析:可能导致平衡重相互之间撞击移位、甚至脱落,缺口容易引起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2.8 条:平衡重、压重应有准确、清晰的重量标识。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及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并保证在其规定位置上不移位、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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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断相和错相保护装置失效(人为短接)。风险分析:导致机构失去运动方向保护,造成意外伤害。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恢复断相和错相保护装置的保护功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11 条:塔机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且有效、可靠。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电气柜保护接零线(PE 线)断开,保护接零失效。 风险分析:保护接零失效,没有等电位保护,可能发生电击伤害。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要求安装保护接零线(PE 线)。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6.7 条:司机室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塔机金属结构进行电气连接。塔机主体结构、轨道、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Ω,采用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Ω。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电气柜内接线不规范,人为短接安全保护回路。
风险分析:安全保护装置不起作用,导致起升钢丝绳断裂,造成重物坠落伤人、折臂、塔机坍塌等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重新调整、调试,恢复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保护功能。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2 条: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于柜内,能防雨、防灰尘。电阻器应设于操作人员不易接触的地方,并有防护。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需要防震的电器应有防震措施。电气连接应接触良好, 防止松脱。配电箱内的连接导线应敷设于线槽或采用盘后 X 型布线,导线两端应设有与电气原理图一致的永久性标记。外部连接导线应敷设于线槽或金属管中。导线、线束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摆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操纵手柄零位保护人为失效。
风险分析:导致司机产生误操作或导致吊钩冲顶事故。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恢复零位保护装置的保护功能。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8.3.1 条:塔机应设置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8.2.4 条: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应具有零位自锁和自动复位功能。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4.4.3 条:操纵装置易优先采用联动操纵台,联动控制台应具有零位自锁和自动复位功能。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00mA)超出临电规范要求(30mA)。风险分析:在设备或电气回路发生漏电故障时漏电开关不会跳闸,导致失去漏电保护作用。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更换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第 8.2.10 条: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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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与架空输电线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无有效防护措施。
风险分析:使用作业过程中吊重、起升钢丝绳碰触输电线,造成大面积停电和电击伤亡及火灾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立即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 10.4 条: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3 的规
定。如因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 3 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1.3 条: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5.1.3 中的规定。如因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 5.1.3 中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使用。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不能 360°范围内无障碍回转(起重臂与障碍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风险分析:使用过程中起重臂与外脚手干涉、碰撞,导致折臂,塔机坍塌。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统筹施工进度,对起重臂进行截臂处理。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 10.3 条:塔机的尾部与周围构筑物及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0.6m。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1.1 条:塔机的尾部与周围构筑物及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0.6m。在非工作状态下,塔机的回转部分应能在 360°范围内无障碍地自由旋转。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机起重臂与相邻项目的塔机套架平台水平距离小于 2m。
风险分析:使用过程中低位塔机起重臂与高位塔机起升钢丝绳或塔身发生干涉、碰撞,造成钢丝绳断裂、折臂、塔机坍塌等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统筹施工进度,对低位塔机进行截臂安装处理,确保塔机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 10.5 条: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 2m 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1.2 条: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满足:1)低位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塔身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m;2)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相邻塔机的起重臂垂直方向安全距离不足 2m。
风险分析:使用过程中塔机起重臂、钢丝绳等发生干涉、碰撞,造成钢丝绳断裂、折臂、塔机坍塌等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统筹施工进度,采取措施确保塔机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 10.5 条: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 2m 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1.2 条: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满足:1)低位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塔身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m;2)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核心筒內爬塔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风险分析:使用过程中塔机起重臂、钢丝绳等发生干涉、碰撞,造成钢丝绳断裂、折臂、塔机坍塌等事故。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统筹施工进度,制定安全防护专项方案,明确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专家论证。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 10.5 条: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 2m 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1.2 条: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满足:1)低位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塔身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m;2)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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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未采用料斗或吊笼吊运短物料。
风险分析:可能物体散落,造成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作业,改用料斗或吊笼吊运短物料。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 4.0.12 条: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塔身垂直度超差。 风险分析:导致倒塔事故发生。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作业,调整塔身垂直度至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要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T 15-73-2010)第 5.3.1 条:任何状态下,塔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高度。
独立状态下,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4/‰。
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4/‰,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2/‰。
塔机作业人员上下通道缺安全防护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塔机作业人员上下通道缺安全防护。风险分析:易导致高坠事故发生。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按要求搭设塔机作业人员上下通道护栏。
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4.4.4 条:平台和走道的边缘应设置不小于 100mm 高的踢脚板。在需要操作人员穿越的地方,踢脚板的高度可以降低。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 4.4.5 条: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落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 1m,并能承受 1000N 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施工升降机)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树立典型、推广先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委托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是建筑施工活动中广泛使用的载人载货垂直运输机械,对有效减轻劳动强度、提升施工效率有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 因维修保养不到位、操作使用不当,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消除,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本图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最新要求,共分为编制说明、编制依据、资料安全隐患、工程实体安全隐患等 4 部分。其中,
资料安全隐患主要是以专项施工方案、技术管理资料等 2 个方面,工程实体安全隐患是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安全装置及防冲顶措施、
金属结构与连接、传动系统、电气系统、其它项目等方面,精心集选了 160 余张照片,直观展示了施工升降机常见隐患,并分析了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指出了违反的规范标准条款,力图为广大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准确、便捷、快速辨识施工升降机隐患提供可靠遵从。本图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可作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材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考手册。
由于编制时间较紧、能力水平有限,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2.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2.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 号令)
2.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
2.5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
2.6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2.7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
2.8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2.9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
2.10 《齿轮齿条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验规程》(GB/T 33640-2017)
2.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2.12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
2.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14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2.15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
2.1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
2.17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粤建质〔2019〕66 号)
序 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
1 |
专 项施 工方案 |
专 项 施 工方案编制 |
1. 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 要内容不满足《编制指南》的要求。 2. 专项施工方案未附有必要的计算书和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等)。 3. 未按规定制定了防御台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4. 专项施工方案未由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施工单位编制。 |
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一、十二条及附件 1。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 号)。 3.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四条第(四) 项。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质〔2019〕66 号)第 3.0.7、4.1.4、 4.3 条。 |
2 |
审 核 审 批手续 |
1. 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审批人不是企业技术负责人。 2.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 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 4. 论证专家未从专家库中抽取或专业不对口。 5. 论证专家人数不足 5 人。。 6. 专家论证报告未有明确意见。 7. 对于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未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重新审核审批和专家签字确认。 |
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 粤建规范〔2019〕2 号)中第十二条~第十五条、附件 2.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四条第(四) 项。 |
序 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
3 |
|
专 项 施 工方 案 交 底和 安 全 技术交底 |
1.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未向安装折卸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 2.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安装折卸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内容未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设备、施工流程、施工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4. 交底未有文字材料、双方签名确认和留存交底过程照片。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 号)第十七条。 |
4 |
技 术管 理资料 |
安装 (拆卸)单位资质 |
1. 安装(拆卸)单位不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未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全协议。 |
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十、十一条。 2.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2010)第 3.0.1 、3.0.3 条。 |
5 |
特 种 作 业人 员 持 证和 上 岗 情况 |
1.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持证人数不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 使用前未对起重司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二十五条。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四条第(三) 项。 3.《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2010)第 3.0.2、5.1.1 条。 |
|
6 |
设 备 管 理机 构 或 专职 设 备 管理人员 |
使用单位未成立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任命文件。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十八条第(四)项。 |
序 号 |
资料项目 |
隐患问题 |
规范和文件要求 |
|
7 |
|
安 装 前资料 |
未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14 年 1 月 1 日后出厂的除外)、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前自检合格证明、产权备案证和安装(拆卸)告知表等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四、五、六、九条、十二条第(五)项。 |
8 |
检 查 与 验收 |
1 安装(含加节、附着,以下相同)作业没有基础验收、安装自检、第三方检验、安装验收等记录。 2. 没有年度检验报告、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每 3 个月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 检查、验收人员不符合要求。 4. 检查、验收内容无量化,责任人未签字。 5. 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6. 未在设备的显著位置挂设了使用登记牌。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三十九、四十条。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六、九、十四、十六、十七、十九、二十条。 3.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2010)第 4.2.20、4.3.2~4.3.4、5.3.1、 5.3.6 条。 4.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 版)》(建质规〔2022〕2 号)第八条第 (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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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 急 救 援预案 |
1. 工程项目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第十二条第(四)项、十八条第(二)项。 |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超载检测装置失效。
风险分析: 吊笼内装载质量超过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吊笼超载运行使吊笼与结构的连接件失效而发生吊笼坠落或整机倾覆事故。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 维修或更换并调试超载检测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1.8 条:施工升降机应安装超载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在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 110%前应能中止吊笼启动,在齿轮齿条式载人施工升降机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
90%时应能给出报警信号。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隐患图片 1 安全器外壳爆裂,隐患图片 2 安全器标定时间超过 1 年 (检测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风险分析: 停机或吊笼发生坠落时,防坠安全器无法动作,吊笼发生自由坠落。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更换检验标定合格的防坠器。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5.2.2 条: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急停开关缺失。
风险分析: 施工升降机的运行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启动时,由于急停开关缺失,造成升降机无法停机或保持在非工作状态,而发生吊笼坠落或冲顶。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安装符合 GB/T16754 标准的急停装置。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 第 5.9.5 条:应设有使升降机(包括动力驱动的门)停机和保持非工作状态的停机装置。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吊笼越过下极限开关行程,运行至底部触碰到缓冲器。
风险分析: 吊笼运行至底部触碰到缓冲器,对笼内装载物或人员造成较大冲击。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下极限开关触板位置,使吊笼触碰到缓冲器之前,使触板触发下极限开关且动作可靠、有效;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4.3.1 条:在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吊笼立柱上未安装安全钩和最底部驱动电机下部的安全钩已拆除。
风险分析: 传动机构最下部驱动齿轮驶出齿条最顶端后,在没有安全钩情况下,吊笼传动板易脱离导轨架。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正确安装安全钩。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4 条: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上沿导轨设置的安全钩不应少于 2 对,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防坠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极限开关撞杆位置安装不当,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的安全越程过大。
风险分析:极限开关未起作用后,吊笼仍然继续运行,吊笼有驶出导轨或蹲底的可能。整改措施:停止使用,调整或更换极限开关撞杆位置。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4 条:施工升降机应设置极限开关。当限位开关失效时,极限开关应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止。当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时,其动作后,手动复位方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吊笼门机电联锁开关失效。
风险分析:吊笼在运行时,当吊笼门机电联锁开关失效,由于振动或其他原因易造成吊笼门开启,装载人员或物体从笼内坠落。整改措施:停止使用,维修或更换电气安全开关。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 3.16.3 条: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隐患图片 1 吊笼机械锁钩绑扎失效,隐患图片 2 吊笼未设置机械锁钩。
风险分析:吊笼在运行时,当机械锁钩失效,由于振动或其他原因易造成吊笼门开启,装载人员或物体从笼内坠落。整改措施:停止使用,维修或更换吊笼门机械锁紧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5 条:吊笼门应装机械锁钩,运行时不应自动打开,应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未完全关闭时,该开关应能有效切断控制回路电源,使吊笼停止或无法启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吊笼活板门联锁装置损坏或铁丝捆绑导致其功能失效。
风险分析: 吊笼顶活板门打开状态下运行吊笼,高空坠物易造成笼内人员伤害。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维修或更换紧急出口门联锁装置。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6.1.6.4 条:吊笼顶任何活板门的关闭,都应通过符合 5.9.6 的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活板门未关闭,则该装置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
4.1.9 自动越程保护措施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吊笼上部安全距离不足 1.8m。
风险分析: 吊笼达到越程余量终点时,吊笼顶部空间不足,发生作业人员人身伤害或施工升降机最高部件与构筑物相撞。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吊笼上方自由距离满足安全要求。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4 条: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当额定提升速度小于 0.8m/s 时,触板触发该开关后,上部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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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自动越程保护失效,防止吊笼冲出导轨的措施不足。
风险分析:在行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失效的情况下,吊笼仍然向上运行而驶出导轨,发生倾覆。整改措施:停止使用,设置并调整吊笼冲出导轨的安全措施。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 7.7.6 条第 6 款:防止吊笼冲出导轨的措施可靠有效。
4.2.1 重要金属构件-1 标准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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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标准节结构锈蚀严重。
风险分析: 标准节结构锈蚀严重,易造成导轨架整体失稳、运行时造成整机倾覆。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更换符合要求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 7.7.6 条:标准节结构应无塑性变形、锈蚀、磨损。
4.2.1 重要金属构件-1 标准节结构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标准节立柱塑性变形,标准节横杆变形。
风险分析: 标准节结构严重变形,易造成导轨架整体失稳、运行时造成整机倾覆。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更换符合要求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 7.7.6 条:标准节结构应无塑性变形、锈蚀、磨损,标准节焊缝应无可见裂纹。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标准节水平(斜)腹杆脱焊、变形。
风险分析: 标准节结构脱焊、变形,易造成导轨架局部失稳,运行时造成整机倾覆。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维修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标准节。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 7.7.6 条:标准节结构应无塑性变形、锈蚀、磨损,标准节焊缝应无可见裂纹。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主要部件使用年限超过整机允许使用年限;(检测时间 2022 年 3 月 30 日)
风险分析: 不能保证原性能参数的使用功能,使整机运行经常出现危险性故障;金属构件在承受不同荷载时很容易失效。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相应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合格后使用或更换新机。
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1.6 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不得安装使用;2.超过由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4.2.1 重要金属构件- 3 附墙架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附墙架锈蚀严重。
风险分析: 附墙架锈蚀严重,易造成导轨架整体失稳,运行时发生整机倾覆。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更换同型的附墙架。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 3.16.3 条: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
4.2.1 重要金属构件-4 导轨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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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隐患图片 1 导轨架上缺少标识, 隐患图片 2 导轨架上标识模糊不清。
风险分析: 易造成不同厂家或不同年份的标准节混装,导轨架受力不均匀,运行时易发生整机倾覆。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更换为同厂家有效标志的导轨架。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7.2.3 条:每个导轨架节或导轨节上都应有可识别其生产日期的标志或序号。
4.2.2 连接螺栓-1 标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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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标准节高强螺栓连接副缺失。
风险分析: 同向另一高强螺栓连接副承受该截面以上全部荷载施加的力,当其承载达到极限时,易发生断裂致整机倾覆。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标准要求安装高强螺栓副。
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2.21 条:连接件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用其他物件代替。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隐患图片 1 附墙支座处连接螺栓螺母安装不规范 隐患图片 2 附墙架前撑杆连接螺母缺失。风险分析: 附墙架连接失效、导致导轨架体受力不均匀,造成垂直度超标或发生倾覆。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标准要求安装螺栓和紧固螺母。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2.21 条:连接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用其他物件代替。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 规定的扭矩值。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附墙架连接螺栓未使用有效防松措施(如双螺母或者防松螺母)。
风险分析: 螺母脱落,易造成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失效,影响导轨架局部稳定性。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附墙架连接螺栓安装双螺母或者防松螺母。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6 条:结构件各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应有防松措施,螺栓应高出螺母顶平面。
4.2.2 销轴连接-3 传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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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销轴止退板固定螺栓副缺失。
风险分析: 销轴窜动、造成连接失效,致吊笼失稳。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对销轴连接可靠固定。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6 条:结构件各连接螺栓应齐全、紧固,应有防松措施,螺栓应高出螺母顶平面,销轴连接应有可靠轴向止动装置。
4.2.2 连接螺栓-4 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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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齿条松动。
风险分析:齿轮齿条啮合间隙过大、啮合宽度减小,易造成吊笼运行时齿轮齿条异常声响、吊笼抖动过大。整改措施:停止使用,紧固齿条。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7.3.1.4 条:应采取措施保证每一载荷情况下齿条和所有驱动齿轮、安全装置齿轮的正确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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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附墙架附着角度过大。
风险分析: 增加了导轨架、附墙架和附墙支座的辅加载荷,造成导轨架、附墙架和附墙支座的破坏。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规程要求调整附墙架附着角度。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4.1.10 条: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和导轨架与主体结构间水平距离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隐患问题: 擅自安装加长的非标附墙撑杆。
风险分析: 附墙架连接失效、导致导轨架体受力不均匀,造成垂直度超标或发生倾覆。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对附墙架另行设计,满足构件刚度、独度、稳定性等要求。施工制做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1.11 条: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
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汁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正确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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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附墙架与建筑主体连接处设计有三处螺栓孔,现场安装两处连接螺栓,与使用说明书内容不一致。
风险分析: 附墙架与建筑主体连接处螺栓数量少于使用说明书要求,致造成附墙架连接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集中受力,发生连接失效。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说明书要求安装连接螺栓。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2.21 条:连接件和连接件之间的防松防脱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得用其他物件代替。对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应使用扭力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规定的拧紧次序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扭矩值。安装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4.4.1 地面防护围栏-1 围栏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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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地面防护围栏高度不足 2 m。
风险分析: 人员易从高度过低的地面围栏门违规进入施工升降机基础位置,与向下运行的吊笼发生碰撞。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地面防护围栏高度超过 2m。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5.5.2.1: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应围成一周,高度不应小于 2m,并应符合 5.5.4 要求和 GB/T23821-2009 中表 1 的要求。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地面围栏门机电联锁失效。
风险分析:人员易违规进入施工升降机基础位置,与向下运行的吊笼发生碰撞。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维修或增设地面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4 条:围栏门应装有机械锁紧和电气安全开关;当吊笼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方能开启,且应在该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未按要求设置地面防护棚。
风险分析: 未按要求设置地面防护棚,当物体发生高空坠落时、易造成出入吊笼人员的伤害。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标准要求设置地面防护棚。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4 条:地面进料口防护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楼层登机平台的承载构件与附墙件干涉。
风险分析: 登机平台压在附墙上或与附墙件干涉,附着承受额外载荷,附墙架长期处于受压状态,易造成整体失稳。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登机平台为独立体系。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2.16 条:层站应为独立体系,不得搭设在施工升降机附墙架的立杆上。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层站通道侧面防护装置设置不到位。
风险分析:易发生高处坠物和造成对出入吊笼与层站间的人员高处坠落。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标准要求设置层站通道侧面防护装置。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5.3.9.5 条:应设有层站通道侧面防护装置,该装置的高度应在 1.1m~1.2m,并应有中间高度的横杆和至少高于地面 150mm 的护脚板,护脚板离地高度不应小于 35mm 。
4.4.3 停层平台-3 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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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吊笼门底板边缘与层站平台边缘之间的距离大于 50mm(无翻板的)。
风险分析: 易发生高处坠物和造成对出入吊笼与层站间的人员伤害。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吊笼门底板边缘与层站平台边缘之间的距离。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7 条: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50mm。
4.5.1 楼层标识-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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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楼层没有设置楼层标识。
风险分析:施工升降机运行时,司机无法准确停靠呼叫楼层。整改措施:停止使用,设置楼层标识。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6 条第 7 款:各楼层应设置楼层标识,夜间施工应有照明。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层门下部间隙大于 35mm,间隙过大。
风险分析:物体高空坠落,易对笼顶人员造成伤害。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层门固定位置使其下部间隙满足标准要求。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5.3.8.6 条:层门关闭时,除其下部间隙不应大于 35mm, 其与相邻运动件的间距有关的任何通孔和开口的尺寸及门周围的任何间隙,应符合 GB/T 23821-2009 中表 4 的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层门向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侧开启并突出至吊笼运行通道。
风险分析: 易造成层门与运行的吊笼碰撞或人员跌落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调整层门,使其不能影响吊笼的正常运行。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5.5.3.2条第2款: 所有全高度层门配备的门锁装置,以及所有相关的致动装置和电气触点,其安装位置或防护应只能使专业人员在层站上易于接近。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违规操作施工升降机。
风险分析: 违规操作施工升降机,对运行和应急情况无法及时处理,易发生事故。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恢复原有线路,有钥匙方可开机。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7.1.2.9 条:对于升降机的操作,应明确只能由专职操作者(司机)操作还是被准许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可操作。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图
隐患问题: 施工升降机接地体违规采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大于 4 欧姆。
风险分析: 接地设置不符合要求,当施工升降机发生漏电时,易发生人员触电。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按要求设置接地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2.8 条: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欧姆。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吊笼内照明失效。。
风险分析:现场照度不足或夜间施工时,操作人员易发生误操作。整改措施:停止使用,修复笼内照明装置达到标准要求。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8.8 条: 只要升降机处于工作状态,吊笼内都应有照明。控制装置处的照明不应小于 50lx。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吊笼内操纵台控制按钮用途标记不清晰。风险分析:易造成操作人员误操作。
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对吊笼内操纵台控制按钮用途进行正确、清晰地标记。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6 条: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隐患图片 1 正确示例 1-1 正确示例 1-2
隐患问题: 未设置专用开关箱。
风险分析: 当施工升降机发生意外时,无法及时进行断电保护。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每个吊笼独立设置开关箱。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 8.1.3 条: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隐患图片 1 楼层信号联络装置错误安装在首层, 隐患图片 2 未设置楼层信号联络装置。
风险分析: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失效,造成楼层人员与操作人员无法准确联系。
整改措施:停止使用,设置楼层信号联络装置。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 3.16.4 条:施工升降机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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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施工升降机工作中防止电缆损伤的防护措施不到位(电缆绑扎不规范)。
风险分析:电缆与运行的吊笼碰撞,易发生折断,导致短路。整改措施:停止使用,按要求固定电缆。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6 条:施工升降机工作中应有防止电缆和电线机械损伤的防护措施。
4.6.8 笼顶操纵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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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隐患图片 1 笼顶控制盒按钮吊笼运行方向标识不清晰,隐患图片 2 下降按钮损坏。风险分析:控制元件用途和动作方向无标记或损坏,笼顶作业人员易发生误操作。
整改措施:停止使用,维修保养或更换。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6 条:当吊笼顶用作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时.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的顶部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应切断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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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隐患图片 1 电动机铭牌固定不牢靠 ,隐患图片 2 电动机铭牌信息不清晰。
风险分析:铭牌固定不牢靠和电动机铭牌信息不清晰,易无法识别主要参数,造成安装、维修错误。整改措施:停止使用,固定电动机铭牌固定或更换电动机铭牌。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7.2.1:按 GB/T 15706-2012 中 6.4.4 的规定,制造商应将标有 7.2.2~7.2.8 内容的标牌或标志固定在升降机和其部件的明显部位。标牌或标志应持久耐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制器手动释放装置固定螺杆、螺母缺失。
风险分析:吊笼内未设有效的手动紧急下降装置,遇到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无法处置。整改措施:停止使用,维修或更换制器手动释放装置。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7.4.1 条:每一吊笼都应设有制动系统,在下列情况下制动系统应自动动作:—主动力源中断;—控制回路失电。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制动轮摩擦片磨损严重失效。
风险分析: 制动器严重失效,当吊笼运行时易发生坠落。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更换制动轮摩擦片。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3 条: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制动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2 传动系统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动作应灵敏,工作应可靠。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基础积水。
风险分析:基础积水,易造成底架钢材的锈蚀,导致壁厚减薄,抗拉强度减弱、连接失效、出现开焊;另外基础积水易造成地基承载力下降或产生不均匀沉降,造成升降机垂直度偏差或对底架等结构产生附加外力。
整改措施:停止使用,基础设置排水措施。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3 条:基础及周围应有排水设施,不得积水。
隐患图片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安装前未按基础支撑结构承载力验算实施和验收。
风险分析:在安装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因地下工程顶板的承载能力不足而致使其开裂损坏等严重后果。整改措施:停止使用,按基础支撑结构承载力验算组织实施后验收。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第 4.1.1 条:对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施工升降机,应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按本规程附录 A 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笼顶防护围栏缺失。
风险分析: 物体或笼顶作业人员易发生高处坠落。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安装笼顶防护围栏。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5 条:吊笼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吊笼顶板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或设有天窗时, 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该护栏的上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1m,中间高度应设置横杆,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00mm,护栏与顶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mm,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吊笼内未设置应急救援梯。
风险分析: 施工升降机司机遇到停电等紧急情况时,无法应急处置。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设置应急救援梯。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5 条 :吊笼应符合下列规定: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应配有专用扶梯,岀口门应装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应设有电气安全连锁开关,并应灵敏、有效。
4.8.4 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设施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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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隐患图片 1 升降运行吊笼司机室与建筑物安全距离小于 0.25m,隐患图片 2 笼顶防护栏杆撞到外架横杆。风险分析:吊笼最外缘部件与建筑构件或外排栅发生碰撞
整改措施:停止使用,调整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使其满足规范要求。
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 7.7.5 条:施工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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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
隐患问题: 吊笼内无限载限员标记。
风险分析: 违规运载物料和人员,施工升降机易发生运行故障或坠落。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在吊笼壁上张贴限载限员标记。
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第 5.2.3 条: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应置于吊笼醒目位置。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或额定乘员数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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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 吊笼内整机产品铭牌缺失或信息不全。
风险分析: 整机主要性能参数无法识别,易造成安装、操作、维修人员错误作业。整改措施: 停止使用,设置吊笼内整机产品铭牌。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7.2 条: 制造商应将标有内容的标牌或标志固定在升降机相应的明显部位,标牌或标志应持久耐用。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自由端高度超高(大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高度)。
风险分析:导轨架体自由端高度超高会造成最高附墙架以上导轨架体的失稳折断。整改措施:停止使用,调整施工升降机的自由端高度符合要求。
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 7.2.16 条第 5 款:附着装置以上的导轨架自由端高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隐患图片 1 隐患图片 2 正确示例隐患问题:吊笼底板腐蚀、变形严重。
风险分析:吊笼底板腐蚀、变形严重,在吊笼运行时,易发生物体或人员高处坠落。整改措施:停止使用,加固或更换吊笼底板。
规范要求:《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T 26557-2021)第 5.6.1.2 条:吊笼底板应能承受 5.2.2.11 规定的力, 并应能防滑和自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