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 (2023版)


二○二三年五月


考评说明


1. 为规范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 理确定评审等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山东省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 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修订。

2.本评分办法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 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界定的山东 省所属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 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3. 在评审年度内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 急〔202183号)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应承诺符合条件且满足下列要 求的冶金等工贸企业,方可申请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

(1)申请二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 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 或者持平,曾被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

(2)行业领先的新设立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效运 行3年以上,可直接申请二级定级。

(3)申请三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 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 或者持平。

(4)申请二级、三级的企业,不得存有未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 隐患。

4.本评分标准延续使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范》(AQ/T9006-2010)的要素划分进行赋分考评,其中删除“职业健 康”专项要素,将“职业健康”中关乎安全生产的内容、安全生产“八 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和《山东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暂行)》的有关要求、规定融合入评分办法的 相关联要素中。


1


5.本评分标准使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确定冶金等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共有12个要素组成,除评分办法“6.2设备 设施运行管理”最后一个考核条款即“6.2.2各专业设施、设备要求” 根据冶金工贸行业不同的专业、工艺特点而作为附录设置(共计 44 个,见关于附录分类),分别各占200分,其他要素和子元素作为通 用规范。

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一子元素包含若干个问题,对子 元素赋予不同的分值,子元素分值之和为要素分值,各要素分值详见 《要素分值明细表》。另外,为便于评审,遵照统一标准的原则,特 将单行的 AQT 7009—201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一 并融合到本评分标准中,不再另行。

关于附录分类:遵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 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界定。

附录1:冶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8个单元)(包括:YJ-1炼铁、YJ-2炼钢、YJ-3煤气、YJ-4轧钢、 YJ-5烧结、YJ-6焦化、YJ-7铁合金、YJ-8铸造);

附录2:有色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12个单元)(包括:YS-1氧化铝、YS-2电解铝、YS-3碳素、YS-4 铜、YS-5锑、YS-6汞、YS-7锡、YS-8镍、YS-9铅、YS-10锌、YS-11 铋、YS-12镉);

附录3: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5个单元)(包括:JC-1水泥、JC-2卫生陶瓷、JC-3平板玻璃、 JC-4石膏板、JC-5蒸压粉煤灰砖);

附录4: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1个单元)JX机械;

附录5:轻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9个单元)(QG-1啤酒、QG-2白酒、QG-3葡萄酒、露酒、QG-4食 品生产、QG-5乳制品、QG-6调味品、QG-7饮料、QG-8造纸、QG-9


2


印刷包装);

附录6: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2个单元)(包括:FZ-1纺织、FZ-2服装);

附录7: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4个单元)(包括:YC-1卷烟制造、YC-2复烤、YC-3烟叶再造、 YC-4烟草商业);

附录8: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 (3个单元)(包括:SM-1商场、SM-2仓储、SM-3酒店)。

6.本评分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 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 要素内进行扣分。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均为定级否决 项,评审不予通过,即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待整改完毕,六个月后重 新提出申请。

7.本评分标准中未制定设施、设备要求(附录)的,可参照现有 附录中雷同设施、设备进行评价或者遵照被评价单元的安全规程中设 施、设备要求进行评价,且备案材料中应附特别说明,总分按200分, 每项问题扣1分,出现重大事故隐患评审均不予通过。

根据企业规模和台账数量确定设施、设备抽查比例,按比例抽查 相应数量设施、设备。抽查全部不符合的,比例翻倍进行抽查;仍不 符合的,本项不得分。

8.本评分标准共计15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本 评分标准后附《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500-不参与 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 位数。


要素分值明细表


要 素

权重分值

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30

2.组织机构与职责

50


3


3.安全投入

70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20

5.安全教育培训

100

6.生产设备设施管理

460

7.作业安全

230

8.风险分级管控

180

9.隐患排查与治理

150

10. 应急管理

50

11.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0

12.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30

总分

1500


9. 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 标准化现场评审总得分不低于75分。

三级: 标准化现场评审总得分不低于60分。


4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检查表(试行)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1.安全 生产目 标、指标 (30

分)

1.1企业根 据自身安全生产 实际,制定总体 和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

1.1.1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 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查相关管理制度;

2.查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和 绩效考核细则。

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 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 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2分。

1.1.2 遵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查文件:企业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

8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印 发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只有 伤亡指标的)的,扣3分;目标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 1分。工作计划未作分解和制定配当表,扣3分。

1.2遵照所属 基层单位和部门 在生产经营中的 职能,制定安全 生产指标和考核 办法。

.2.1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 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指 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查文件:各级组织的安全 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组 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及考核办法

6

无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 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2分;缺 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 扣2分。

1.2.2 遵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查记录: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分解配档表阶段性和年 终完成情况检查记录和考 核情况。

5

无安全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 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2分;检查和 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未做考核的,不得分。

1.2.3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 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 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查文件: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考核与奖惩记录(包括 阶段性检查和完成情况评 估)、文件发放记录等。

5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 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 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 2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30


5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2. 组 织 机 构 与 职 责

(5 0 分)

2.1 组 织 机 构

2.1.1企业 应依法建立和完 善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总监。

2.1.1.1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 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依照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第 十九条,省政府令第260号《山东省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 九条规定执行。

查文件:关于安全管理机 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 正式文件、安全生产管理 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文件。注册安全工程 师配备文件(总局11号令, 原则上本单位注册)。

5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注 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 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2分。未以文件 形式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未在本单位注册),扣1分。.

2.1.1.2 安全总监设置。从业人员 一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 人员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鼓励、支持前 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 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设置安全 总监。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鲁政办字〔202160号《山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47号《关 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查文件:关于安全总监配 职文件、简历,安全总监 工作职责及企业领导层分 工文件。

8

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 任命的,不得分;配职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4分;未 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4分。

2.1.1.3 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高 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 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 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 代表和从业人员代表等人员组成。依据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查文件:安委会、安全生 产领导机构配备文件;查 文件发放记录等。

3

未按要求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 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 扣1分;少一类或者主要职能部门不全,职责不明确的, 扣1分;组织机构变化未及时调整安委会组成的,扣1分。


6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2.1.1.4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 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 贯彻落实,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 生产的重大事项。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 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 存。

查文件:相关会议记录、 措施落实情况记录等。

8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未跟踪上次会议 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 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 每一项扣1分。

2.2 职 责

2.2.1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遵 照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 责,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工作,并 履行安全生产义 务。

2.2.1.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 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并组织落实和考核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 安全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其他相关 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四)明确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 生产技术保障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 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

查文件:主要负责人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履职清 单;查主要负责人的履职 记录等。

10

遵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遵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生 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 〔202150号)未建立责任清单,不得分;对照履职清 单,未提供履职记录视为没有履行主要职责,每缺一项, 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0分


7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 企业 应建立安全生产 责任制,明确各 级单位、部门和 人员的安全生产 职责。

2.2.2.1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 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查制度,查文件 发放记录等。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2.2.2.2遵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完善履职清单,并对落实 情况进行考核。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 “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关于印发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

查文件:1.企业全员责任 制及相关责任清单;2.抽 查重点部门履职记录。3. 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情况的考核。

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扣2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 扣1分;对照履职清单,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 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 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5分。

2.2.2.3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 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冶金行业 所涉及以上人员应当遵照规定经主管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 合格。

查培训记录;现场询问管 理层的责任制、查相关人 员学历、从业履历等,判 定是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金 属冶炼企业,查是否经主 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相 关证明。

3

应培未培的,不得分;应培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 的,每人扣1分;达不到能力要求的,不得分。

特别注意: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任职之日起6个月后,未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考核 合格。为重大隐患,属否决条件,评审不予通过。

2.2.2.4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 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依照《安全生产 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查文件:新法律法规颁布 实施后,安全责任制的评 审、更新记录等。

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无评审记录的, 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 1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1分。


8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小计

50

3.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7 0

分)

3.1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3.1.1企业 应建立安全生产 投入保障制度, 完善和改进安全 生产条件,按规 定提取安全费 用,专项用于安 全生产,并建立 安全费用台账。

3.1.1.1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制度。应符合财资〔2022136 号 《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 未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 出标准的,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费用台 账。

查文件:安全生产费用管 理制度和台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不得分;每缺一项扣1分。

未建立安全费用台账的,不得分。

3.1.1.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 账。

查文件: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 度;

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或: 会计明细)。

询问: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与 台帐记录是否符合。

20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安全生产 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 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 扣8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6分。


9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3.1.1.3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 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 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 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遵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 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 设备];

(2)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 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 络安全、技术支出;

(3)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 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4)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 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 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 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 支出;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 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 出;

(6)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 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 修订、应急演练支出;

(7)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查文件:安全生产费用的 使用计划。

15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 一个方面扣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有超 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3.2

3.2.1建立 工伤保险制度

3.2.1.1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扣2分。


10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3.2.1.2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高 危行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查文件:企业为从业人员 交纳保险凭证。

15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其 中高危行业(冶金)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安责险,不 得分;工伤保险不包括全体人员,每人次扣1分,高危行 业安责险人数未包括全体从业人员,每人次扣1分。

3.2.1.2 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 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查文件:劳动保护工伤保 险使用台账。

10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 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 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小计

70

4.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 20 分)

4.1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辨 识

4.1.1 企业 应建立识别和获 取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的制度, 明确主管部门, 确定获取的渠 道、方式,及时 识别和获取适用 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 政府其他要求的规定和文 件。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及政府其他要求的规定和 文件清单及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4.及时修订管理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 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未 明确主管部门的,扣2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未及时修订管理制度的,扣2分。

4.1.2 企业 各职能部门应及 时识别和获取本 部门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并跟 踪、掌握有关法 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修订情况,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 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 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查文件:各部门识别和获 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更 新情况;查归口部门更新 汇总台账。

5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未及时汇 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


11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及时提供给企业 内负责识别和获 取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的主 管部门汇总。

4.1.3 企业 应将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及其他 要求及时传达给 从业人员。

4.1.3.1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新的法 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实施前或发 布后1个月内应进行符合性评价,并 发布清单,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并 应符合隐患整改“五定” 的要求。

3.有关规章制度修订、问 题整改或防范措施等。

5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 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 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2分。

4.1.3.2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 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如设计单位、承 包商、供应商、监理单位、实习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等。

查文件:

1.相关文件发放记录。

2.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记 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 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6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询问相关方管理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2-3人,不了解企业相关要求,每人次扣1 分。


12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4.1.4 企业 应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并将相关 要求及时转化为 本单位的规章制 度,贯彻到各项 工作中。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 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 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 创新举措》抓制度完善。

查文件:1.根据法律法规 的识别,及时修订单位规 章制度。2.根据新的法律 法规纠正了哪些不符合 项,查相关文件发布。

10

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未落 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 扣除16分。

4.2 规 章 制 度

4.2.1企业 应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并发放到相关工 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 业行为。

4.2.1.1 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 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查文件:企业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及评审、修订、 发布文件。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 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扣2分。

4.2.1.2遵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 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 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 制及履职清单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 安全生产承诺、晨会管理、安全生产费 用及投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四新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 施)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 和控制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安 全生产奖惩管理、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班组安全活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及验收 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变更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安全

查文件:1.适用的法律法 规和标准、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清单。2.企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 件。

询问:有关人员对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了解、 掌握情况。

现场检查: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遵守情况。

10

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 扣2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 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

存在如此下重大事故隐患,均为定级否决项,评审不 予通过:未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 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13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警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危 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报 告管理及控制管理(包括动火、进入有 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起重吊装、 破土、断路、设备检维修、抽堵盲板、 高温熔融金属调运、炉窑点火等)、相 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劳动防护 用品(具)和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检查 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 全生产报告、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 安全管理等。

4.2.1.3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 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 考核。

查文件:1.文件发放记录。

2.规章制度的培训记录 等。

现场检查:工作岗位是否 有有效的规章制度。查规 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记录。

5

未发放的,扣2分;无规章制度培训和考核记录的, 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

4.3 操 作 规 程

4.3.1结合 本企业生产工 艺、作业任务特 点以及岗位作业 安全风险与职业 病防护要求,编 制岗位安全操作

4.3.1.1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 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

查文件:1.岗位操作规程 及签发文件;结合岗位设 置,检查其岗位操作规程 的执行情况。

5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 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 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

4.3.1.2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 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

查文件:“四新”项目相 关规程并核实内容的适宜 性和有效性。

5

未编制规程的,不得分;规程不完善的,扣2分。


14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规程,并发放到 相关岗位。

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4.3.1.3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查文件:1.岗位操作规程 发放记录。2.查班组关于 规程培训学习及相关记 录。

现场检查:抽查岗位是否 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10

未发放的,不得分;每少发一个岗位的,扣2分;无 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 的,扣2分。

4.4 评 估

4.4.1企业 应每年至少一次 对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 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查文件:查评估报告。

15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3分;评估结果与实 际不符的,扣6分;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的,扣6分。

4.5 修 订

4.5.1企业 应根据评估情 况、安全检查反 馈的问题、生产 安全事故案例、 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 管理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进行修 订,确保其有效 和适用,保证每 个岗位所使用的 为最新有效版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 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查文件:1.管理制度评审 和修订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

15

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应修订而未修订的,每 项扣3分;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15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本。

4.6 文 件 和 档 案 管 理

4.6.1 企业 应严格执行文件 和档案管理制 度,确保安全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编制、使用、 评审、修订的效 力。

4.6.1.1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 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 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 等。

查文件:管理制度,核定 责任部门的职责和档案管 理情况。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 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 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2分; 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4.6.1.2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查文件:最新版本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文件发放记录。

现场检查:部门、岗位使 用的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是否是最新、有效 版本及内容与生产实际的 符合性。

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 料的,扣1分;抽查2-3人,未提供安全规程的,扣1分 /人,提供的安全规程不是最新和有效版本,扣1分/人。


16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4.6.2 企业 应建立主要安全 生产过程、事件、 活动、检查的安 全记录档案,并 加强对安全记录 的有效管理。

4.6.2.1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 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 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 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 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 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 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 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 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 同时”、风险评价信息、应急演习信息、 技术图纸等。

查文件:归档资料。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 6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小计

120

5. 安 全 教

5.1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5.1.1 企业 应确定安全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 按规定及岗位需

5.1.1.1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并 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查文件:教育培训管理制 度、自主培训资源和委托 教育培训合同等。

8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 规定的,扣2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不得分。 无自主培训能力又未建立合作伙伴的,扣2分。

育 培 训

(1 00 分)

要,定期识别安 全教育培训需 求,制定、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提供相应的 资源保证。

5.1.1.2 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和实施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 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定 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查文件:教育培训计划和 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

10

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和一项 不明确,扣1分。


17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5.1.2 应做 好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建立安全 教育培训档案, 实施分级管理, 并对培训效果进 行评估和改进。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 录,并建立档案。

效果评价至少要包括:(1)培训效 果反应评价:要通过学员的情绪、注意 力、满意或不满意等。

(2)学习效果评价:检查学员学到了 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 方法是否合适、有效。

(3)行为影响效果评价:衡量培训 是否给受训者的行为带来了新的改变。

(4)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对策。

查文件:教育培训实施、档 案资料及效果评价等。

8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齐全 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 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 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评价内容 缺失一类,扣2分。

5.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5.2.1 企业 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 力。法律法规要 求必须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进行考核 的,须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 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 人员(高危行业),应遵照有关规定经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查文件:高危行业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合格证及培训学习档 案。

对一般行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 场提问和测试相关安全生 产知识和能力。

10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 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 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 的,每次扣2分。

相关知识和能力一问三不知或者 60%内容回答不合 格,不得分。

5.3 操 作 岗

5.3.1 企业 应对操作岗位人 员进行安全教育 和生产技能培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 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 不得上岗。

查文件:培训档案。

10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 扣2分。


18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位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训,使其熟悉有 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并确认 其能力符合岗位 要求。未经安全 教育培训,或培 训考核不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 上岗作业。

5.3.2 新入 厂人员在上岗前 必须经过厂、车 间(工段、区、 队)、班组三级 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查文件:从业人员安全培 训教育档案、考核合格证 明等。

现场考核:抽查新上岗的 从业人员接受三级培训教 育情况等。

8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新入 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5.3.3 在新 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 设施投入使用 前,应对有关操 作岗位人员进行 专门的安全教育 和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查文件:培训记录、培训 内容、考核内容。

询问:现场抽查上岗人员 培训情况等。

8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 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 1分。

5.3.4操作岗 位人员转岗、离 岗6个月及以上 重新上岗者,应 进行车间(工

5.3.4.1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 6 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 (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工作。遵照《关于印发 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查文件:从业人员安全培 训教育档案。

8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 人次扣1分。


19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段)、班组安全教 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 岗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6号)要求。

5.3.4.2企业对专职应急救援人员 应遵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 训。

5.3.5 从事 特种作业的人员 应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 业。

查文件:1.特种作业人员 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台账;2.验证特种作业操 作证;3.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 育计划等。

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核 操作证的真实性。

8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 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 料的,每人次扣1分。

特别注意:

1未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

2持假证上岗作业的;

3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后仍继续上岗作业的;

有以上条款规定的重大隐患,属定级否决条件,评审 不予通过。

5.4 其 他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5.4.1 企业 应对相关方的作 业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培训。作业 人员进入作业现 场前,应由作业 现场所在单位对 其进行进入现场 前的安全教育培 训。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 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 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前 的安全教育培训。

查文件:1.厂级承包商安 全培训教育记录;2.基层 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 记录。

询问:外来施工单位接受 企业培训教育情况。

现场检查:抽查外来施工 单位入厂证。

8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 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2分;教育培训内容未 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5.4.2 企业 应对外来参观、 学习等人员进行 有关安全规定、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 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 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 带领。

查文件:外来参观、学习 等人员培训记录。

4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容与实际 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专 人带领的,不得分。


20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可能接触到的危 害及应急知识的 教育和告知。

5.5 安 全 文 化 建 设

5.5.1 企业 应通过安全文化 建设,促进安全 生产工作。企业 应采取多种形式 的安全文化活 动,引导全体从 业人员的安全态 度和安全行为, 逐步形成为全体 员工所认同、共 同遵守、带有本 单位特点的安全 价值观,实现法 律和政府监管要 求之上的安全自 我约束,保障企 业安全生产水平 持续提高。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 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查文件:班组班前、班后 会记录。

查现场:安全标识、标语 等;询问:各级管理及职 工对安全工作的认知。

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 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 扣2分。班前、班后会未开展,扣3分;对安全工作认知 水平较低,1人次扣1分。

小计

100

6.

6.1

6.1.1 企业 建设项目的所有

6.1.1.1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 同时”管理制度。

查文件:“三同时”管理 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2分。


21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产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4 60 分)

产 设 备 设 施 建 设

设备设施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要求; 安全设备设施应 与建设项目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 用。

6.1.1.2 应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 36号)要求。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 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委托有相 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 按规定编制组织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 究时,应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 安全预评价报告;在安全设施竣工或者 试运行完成后应进行验收评价,编制安 全验收评价报告。

其他建设项目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 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备查。

查文件:生产设施建设项 目设计资料、施工记录、 试生产方案、竣工验收文 件等。

现场检查:查看安全设施 投入使用情况。查文件: 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的相关资质; 2.施工现场 安全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情况。

12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建设或产权 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 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无或不全的,不得分;设计、评 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安全投资没有 纳入项目概算的,扣6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 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6分;初步设计无安全设施设计或 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通过的,扣6分;变更安全设备设 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4分;隐蔽工程未经 验收就投用的,每处扣4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 每处扣4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不得分;本小项不 得分时,追加扣除24分。

6.1.1.3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 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查评估报告或设计资料 等。

4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 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6.1.1.4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 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查现场。

4

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1分。

6.1.1.5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 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 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 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 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

查现场

5

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 处扣2分。


22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 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 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 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 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 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 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 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 电现象。

6.1.1.6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 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 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重大火灾隐患遵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 方法》(GB 35181-2017)

查现场:安全距离、防火 分区和火灾监测报警的设 置等等。

5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 除本小项不得分外,追加扣除15分。

6.1.1.7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 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 雷设施完好。

查现场。

4

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 置防雷设施的,不得分;未定期检查的,不得分;防雷设 施不完好的,每处扣2分。

6.1.1.8 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 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 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 险区域。

查现场:安全距离、和监 测报警的设置等。

4

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有一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 不得分;各种操作室、值班室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 的危险区域内的,不得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 区域附近的各种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 (重大隐患),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如堆放杂物、乱 扯线缆等),一项扣1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 分


23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1.1.9 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 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 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 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 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 志。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0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 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 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

查现场:煤气等高风险区 域不宜使用固定式钢直 梯,不利于应急救援。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1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 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 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 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 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 不得有裂纹。遵照《梯子-可移动式平台 梯》GB1789.6等。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2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 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 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 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 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遵照《供 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GB50054、《20KV 及以下 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爆炸危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 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 等相关 法律法规。

查现场。

4

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 灭火装置的,不得分;电缆穿线孔未用防火材料封堵或损 坏的,每处扣2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不符合防 爆要求,每处扣2分。


24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1.1.13 设置用发电机房。自备发 电机不应与供电网联接,并可靠接地。 柴油发电机的环境温度及柴油机的运行 温度定子不得超过75℃(E级)、转子 不得超过80℃(B级)。遵照《小型火 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煤气余 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GB50584等。

查现场。

3

未设置发电机房的,不得分;未进行验收合格就使用 的扣1分;接地、温度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6.1.1.14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 下安全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

(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2) 拉线事故开关;(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 置;(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 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遵照《带式 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等。

查现场。

4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6.1.1.15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 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 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 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遵照《深 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 规程》GB16912、《液氨储存及装卸安全 生产技术规范》DB37/T1914、《粉尘爆 炸安全规程》GB15577、总局令6号《工 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4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未采用 封闭式电气设备的,每处扣2分;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 尘的作业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不得分;防爆 型电气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6.1.1.16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 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 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 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定期检定。

查现场。

6

应安装而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的,每处扣2分;未 定期进行检定的,每处扣2分;未张贴检定标签或标牌的, 每处扣2分。


25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1.1.17不同介质的管线,应遵照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 名称和流向。

查现场。

3

未进行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的,不得分;有一条管线 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注明介质名称或流向的,每处 扣1分。

6.1.1.18企业应遵照《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 行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台账 和档案,强化日常维护保养,除日常点 检、专业点检外,每月至少1次专项安 全检查,并保存记录。

遵照《特种设备安全法》、GB6067.1-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压力容器安 全监察规程》等。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 特种设备年检档案、特种 设备岗位点检、专业点检、 专项安全检查等及问题和 隐患整改;查现场。

8

1.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存在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在用特种设备,1台次扣 4分;

3.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5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 求,一项扣1分;

4.未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检维修、检查记录,或记录内容 不符合要求规范要求,一项扣1分;

5.特种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每项扣1分;

6.符合报废条件未及时报废,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 场使用,1台次扣8分;

7.报废后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次扣1分;

8.每缺少一项安全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扣2分。安全 连锁保护失效的,不得分。

6.1.1.19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 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 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 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 个),门应向外开。液压机应遵照《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液压机安 全技术要求》GB28241、《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火 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 等相关法律 法规等。

查现场。

4

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2分;门向内开的,每处扣 2分。


26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1.1.20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并遵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 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 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各级包保责任 人认真履行职责;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对重 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 并做好记录;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专 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

查文件:

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评 估报告;

3.重大危险源档案。

4.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 制、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 履行记录。

6

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 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不得分,未做辨识等倒扣10分;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3分;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 责任制制度,扣3分;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记录有缺 项,每项次扣1分。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一项不符合扣2分;安全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不符合国家标 准无或行业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毒性气体、剧毒液 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扣2分;毒 性气体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及独立的安全仪表系 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未按要求定期评估,无重大危险 源安全评估报告,扣3分;未定期检查、维护,扣2分; 设备、设施完整性或有效性一处不符合,扣1分。没有重 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扣1 分。救援器材装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未进行重大 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扣2分;无演练记录、或未进行演 练评估、或演练问题未进行闭环管理,扣1分。防护距离 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不得分。

6.1.1.21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照各 专业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要求以及各专 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

查现场。

10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 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除本小项 不得分外,每处加扣30分

6.1.2 企业 应按规定对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初步设计、 总体开工方案、 开工前安全条件 确认和竣工验收 等阶段进行规范 管理。

6.1.2.1 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 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 进行规范管理。

查文件: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 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 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 资料。

6

有一处不符合的,本小项不得分;有两处不符合时, 除本小项不得分外,加扣18分。


27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1.3 生产 设备设施变更应 执行变更管理制 度,履行变更程 序,并对变更的 全过程进行隐患 控制。

6.1.3.1 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 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 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查文件: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过程风险辨识及控制 措施。现场查控制措施落 实。

4

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的,扣2分;发生变更时,未严 格履行变更程序的扣2分;未实行隐患控制的,不得分。

6.2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及 隐 患 排 查

6.2.1企业 应对生产设备设 施进行规范化管 理,保证其安全 运行。企业应有 专人负责管理各 种安全设备设 施,建立台账, 定期检维修。对 安全设备设施应 制定检维修计 划。

6.2.1.1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 护、保养管理制度。企业应针对高温、 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 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 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 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 靠的运行状态。

查文件:1.设备检维修管 理制度;高风险设备专项 管理制度;2.检维修记录。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或抽 查设备状况。

2

无制度的,不得分;不健全、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 扣1分。

6.2.1.2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 制定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 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 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查文件:年度综合检维修 计划。

4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 每次(项)扣2分。“五定”原则不落实,每项扣2分。

6.2.1.3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 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 并归档保存有关资料。

查文件:台帐及鉴定检验 报告。

4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定的,不得分;有超期现象 的,每台(套、个)扣2分;无检测检验检定资料的,不得 分;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全的,每项扣2分。

6.2.1.4 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 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查现场。

2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的,或布置在同一 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处扣1分。


28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2.1.5 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对吊 具、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确保磨损不超 标,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 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 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的有关规定。遵照《钢丝绳 安全使用和维护》GB/T29086

查现场及文件:钢丝绳应 编号管理,定期检查测试。

3

未编号管理和定期检查测试的,扣2分;未在安全系 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的,不 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的安全系数和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 扣2分。

6.2.1.6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 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 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 备。遵照《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 AQ70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化学品生产 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等。

查现场。

3

安全路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随意越过主体 设备的,每处扣2分。

6.2.1.7 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 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 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 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 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 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 超压、超温等现象。遵照《压力容器安 全规程》。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 年检报告等。

现场检查:安全附件复合 性、报警连锁等完好性等。

6

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连接元件不符合要求的,每 处扣2分;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 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2分;调试、更换记录不全 的,扣2分;有超压、超温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本小 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29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2.1.8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 “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安全 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 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 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 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漏 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好; 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 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 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遵照《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查文件:产品合格证、登 记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 证;相关安全设施鉴定检 验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 上岗证。

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 全附件、报警连锁、各类 化验指标等。

4

锅炉无“三证”(产品合格证、登记使用证、 定期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分;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 水位表、压力表不齐全、灵敏、可靠的,每处扣2分, 排污装置泄漏的,扣2分;未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 装置的,扣2分;给水设备完不完好,匹配不合理的, 扣2分;炉墙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 装置不好的,每处扣2分;水质处理未达到指标要求, 炉内水垢超过1.5mm的,每处扣2分;管道泄漏,保温 层破损,管道构架不牢固的,每处扣2分;辅机设备不 符合机械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

6.2.1.9 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 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 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 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 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 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 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 距符合规定。遵照 TSG23《气瓶安全技 术规程》、《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 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等。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 特种设备年检档案、特种 设备岗位点检、专业点检、 专项安全检查等及问题和 隐患整改。

查现场:安全间距、防火 防爆、防倾倒、安全附件、 监测报警、气瓶损伤、超 期使用等。

4

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气 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2分;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 扣2分;气瓶超期使用的,每个扣1分;漆色及标志不明 显的,每个扣1分;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的,每个扣1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6.2.1.10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 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 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 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 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 求。遵照《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

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 年检报告等。

现场检查:后视镜完好与 安全带可靠有效,安全附 件复合性、报警连锁等完 好性等。

4

全部未定期检验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验的, 扣2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0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术规程》TSG81等。

6.2.1.11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有 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 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 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 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 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或自动空气断 路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遵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范》GB30871(临时用电)。

查文件:特殊作业相关审 批手续。

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齐 全。

4

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不得分;超期使用的, 每次扣2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未装 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不得分;每分路的熔断器 或自动空气断路器不匹配的,每处扣2分;临时用电设备 PE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2分;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 所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6.2.1.12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 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 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 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 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 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 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 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 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 路安全的障碍物。遵照《低压配电设计 规范》GB50054、《供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2

查文件:设计文件、实验 记录等;

查现场:安全距离、安全 保护、防火、防水、防小 动物措施等。

4

无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的,不得分; 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线路的导 电性能和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线路的 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每处扣1分;线路绝缘、 屏护不良好,有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的,每处扣1分;电 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每处扣1分;线路相序、相色不正确、标志不齐全、 清晰的,每处扣1分;线路排列不整齐、有影响线路安 全的障碍物的,每处扣1分。


31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2.1.13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 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 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 置的电阻检测合格;TN系统重复接地布 设合理;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 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 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 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 有效,资料完整。遵照《交流电器装置 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查文件:监测报告。

查现场:连接、标识是否 规范。

4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分;电阻检测不合格的,扣 2分;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不合理的,扣2分;接地装置 的连接不可靠的,扣2分;无有效防腐蚀、损伤保护措施 的,扣2分;接地装置编号、标识不明晰,未定期检测的, 扣2分。

6.2.1.14 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 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 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 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 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 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 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 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遵照《机 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GB/T3057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 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查现场。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15冲、剪、压机械应满足: 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 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 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 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 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 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 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 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遵

查现场。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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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照《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第二 部分基础设施安全条件考评》。

6.2.1.16 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 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 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档屑板应有足够 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 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 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 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不涉 及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 定。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17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 限位装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 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 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 250 毫米/秒以 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紧急开关启动 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 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 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 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 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 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 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 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 相关标准。GB1129.1《工业环境用机器 人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 机器人》、 GB/T20867《工业机器人 安全实施规 范》、GBT 38244《机器人安全总则》。

查现场:应突出应急联锁、 隔离防护等。

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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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2.1.18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 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带电部分与壳 体之间电阻值: ——基本绝缘不小于7

兆欧; ——加强绝缘不小于2兆欧; 带 电部分与Ⅱ类工具中仅用基本绝缘与带 电部分隔离的金属零件之间不小于2兆 欧;Ⅱ类工具中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 分隔离的金属零件与壳体之间不小于 5 兆欧; 经定期检查合格的工具,应在

工具的适当部位,粘贴检查“合格”标 识。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 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 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 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 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GB3787《手持 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 GB3883.1《手持式电 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GB 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 范》。

查现场。

4

每年检查一次;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 恶劣的地方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 进行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19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 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 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 置。

查现场。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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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2.1.20 传动部位应遵照如下情 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 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2)旋转 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 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 部位;(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5) 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6)超长设备后 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7)容易伤人 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8)悬挂输送装 置跨越通道的下部;(9)高于地面0.7 米的操作平台。

查现场。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21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 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 案。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分 区、分库储存。库内有隔热、降温、通 风等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 通。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 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遵照《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及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等。

查文件:人员培训、安全 设施设计、隐患排查治理 台帐。

查现场:安全距离、防火 分区和火灾监测报警的设 置等等。

10

库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得分;库内无应急预 案的,扣5分;危险化学品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 分;库内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不完善的,每处扣2分; 消防设施不全的,每处扣2分;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扣5 分;未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的,每处扣5分;未按规 定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的,每次扣2分。


35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6.2.1.22 油库、油罐应满足:油槽 车需持有专用许可证,进入库区,必须 装设专用排气阻火器;油罐无腐蚀、泄 漏;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 动作灵敏;罐体、胶质输油管等应有可 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罐体与罐 体之间或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 有足够的间距;库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防 爆;油库内应按贮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有 相应的报警装置;库内使用的工具应是 不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库内外应有醒 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名称、特性、 数量、灭火方法等。遵照《进一步加强 化学品灌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 管三[2014]68号)。

查文件:人员培训、安全 设施设计、重点监管的危 险化学品的危险与可操作 性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台 帐;

查现场:监测监控、生产 运行、特殊作业、设备设 施、人员培训.

8

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分;无应急预案的,扣2分;油 槽车无许可证,或进入库区无专用排气阻火器的,扣2分; 油罐腐蚀、泄漏的,扣1分。液位计、呼吸阀不全、不可 靠的,扣1分;无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的,扣2 分;罐体与罐体之间或与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间距不 足的,扣1分;库房的电气设施不防爆的,扣1分;油库 内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不足、无报警装置扣1分;使用 的工具能产生火花的,扣1分;无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 名称、特性、数量、灭火方法的,扣1分。

6.2.2各专 业根据各自的工 艺设施、设备现 场检查

6.2.2.1 各行业企业的关键装 置按与企业生产工艺对应的附录 相应要求执行。(见附录部分)

查现场:根据各专业安全 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200

见附录的有关各专业设施、设备评分标准。(未制定附录 的生产单元的考核,见考评说明第7条)

6.2.3 设备 设施检维修前应 制定方案。检维 修方案应包含作 业行为分析和控 制措施。检维修 过程中应执行隐 患控制措施并进 行监督检查。

6.2.3.1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 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 和控制措施。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 应执行下列程序:(1)检维修前:1) 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编制检维 修方案;3)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教育;4)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 确认;5)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 劳动保护用品;6)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7)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8)

查文件:1.检维修风险分 析记录;2.检维修方案; 3.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教 育记录;4.相应作业许可 证及安全控制措施;5.对 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 检查的记录;

现场检查:1.检维修作业 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 况;2.检维修作业现场的

10

1.未制定检维修方案,扣10分;

2.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行为危险性分析、控制措施,或 分析与控制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

3.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1分;

4.检维修相应作业票证未办理或办理不符合要求,或检修 前未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一项不符合扣5分;

5.检维修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 人次扣1分;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扣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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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安全管理。

7.检维修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2.3.2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 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 (维)修。

查文件:检维修计划、特 殊作业票、验收记录、安 全技术交底、试车方案和 记录。

6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未进行安全验 收的,每项扣2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 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2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2分;失修的,每 处扣2分;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 扣2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 的,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 范及时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 的,每项扣2分。

6.2.4 安全 设备设施不得随 意拆除、挪用或 弃置不用;确因 检维修拆除的, 应采取临时安全 措施,检维修完 毕后立即复原。

6.2.4.1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 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备设施不 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 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 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遵照《安全生产 法》《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2801

查文件:1.设备检维修计 划;2.安全设施检维修记 录;3.安全设施拆除、停 用资料。

现场检查:安全设施是否 存在随意拆除、挪用或弃 置不用的情况。

4

安全设备设施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检 修拆除未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的,扣2分;检修后未 立即复原的,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3 新 设 备 设 施 验 收

6.3.1 设备 的设计、制造、 安装、使用、检 测、维修、改造、 拆除和报废,应 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的 要求。

6.3.1.1 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 保安全。

6

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 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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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及 旧 设 备 设 施 拆 除、 报 废

6.3.2 企业 应执行生产设备 设施到货验收和 报废管理制度, 应使用质量合 格、设计符合要 求的生产设备设 施。

6.3.2.1 建立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 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1.生产设施拆除 和报废管理制度;2.设施 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3. 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 4.拆除计划和拆除方案; 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

现场查看:查看拆除作业 现场安全管理。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 2分。

6.3.2.2 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验 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 的设备设施。

查文件:验收报告; 查现场:符合性检查。

6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2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6.3.3 拆除 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按规定进行处 置。拆除的生产 设备设施涉及到 危险物品的,须 制定危险物品处 置方案和应急措 施,并严格按规 定组织实施。

6.3.3.1 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 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

查文件:1.生产设施 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 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 续;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 记录;4.拆除计划和拆除 方案;5.设施拆除交接手 续。

现场查看:查看拆除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 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执行 作业许可的,扣2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 扣2分;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2分。

小计

460

7. 作 业 安 全

(2 30

7.1 生 产 现 场 管 理

7.1.1企业 应加强生产现场 安全管理和生产 过程的控制。对 生产过程及物 料、设备设施、 器材、通道、作

7.1.1.1 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 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并制 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查文件:安全生产风 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现场检查:对生产现 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 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 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等

20

企业未对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 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或分 析和控制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的,每处扣5分。


38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分)

和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业环境等存在的 隐患,人员的 “三违”行为

等,应进行分析 和控制。

是否现场公示,公示内容 的与实际符合性。

7.1.1.2 严禁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 火灾危险场所。

现场检查:符合性。

4

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不得分。

7.1.1.3 非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 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 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对存在放 射源的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具 有辐射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应根据危害 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维护和检修 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 员应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检测、计量 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确保放射 源不致丢失的措施。(2)可能受到射线 危害的有关人员应配带检测仪表,及时 检测和统计、建档,以控制其接受剂量 不超标。

查文件:放射源管理制度、 接触放射人员管理台账、 监测、防护器具的发放、 检维修方案及安全措施 查现场:询问1-2人防辐 射安全知识; 查文件:专项检查记录、 处置记录等; 查现场:发射源的保护措 施、人员佩戴监测仪情况。

4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 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 线设置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得分;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 扣2分;其他不符合,每项扣1分。

7.1.1.4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在 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应大 于12V

查现场:符合性。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1.1.5 设应急照明,正常照明中 断时,应急照明应能自动启动。

查现场:设置、使用、转 换等符合性。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9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7.1.1.6 易燃、可燃或有毒介质导 管不应直接进入仪表操作室或有人值 守、休息的房间,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 引进仪表操作室。

对易燃易爆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 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声 光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引至24小时有 人值守的操作控制室,并确定监管岗位 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应急 处置设备和物品,出现警情及时做好应 急处置。

查现场:符合性、监测报 警的完善、应急设备、和 物品是否达到备用状态、 应急处置方案、处置记录 等。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无报警装置、缺少报 警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1分;无应急处置方案 的,扣1分;应急设备、设施、物品达不到完好备用状态, 一处不符合扣1分。

7.1.1.7 建立对“三违”行为的管 理制度,明确监控的责任、方法、记录、 考核等事项。

查文件:管理制度、“三 违”检查及处理记录。 查现场:“三违”现象。

4

无该制度的,不得分;内容不全的,每缺一环节,扣 1分。现场发现一人次扣2分。

7.1.2对动 火作业、有限空 间内作业、临时 用电作业、高处 作业等危险性较 高的作业活动实 施作业许可管 理,严格履行审 批手续。作业许 可证应包含危害 因素分析和安全 措施等内容。企 业进行爆破、吊 装等危险作业 时,应当安排专

7.1.2.1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 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 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 员等:(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3)能源介质作业; (4)高处作业;(5)大型吊装作业; (6)

交叉作业;(7)其他危险作业。

查文件:高风险作业管理 制度。

2

缺少一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的,扣1分;内容 不全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存在如下重大事故隐患,均为定级否决项,评审不予 通过:(1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2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 或者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置专门的监护人员,或 者监护人员未在有限空间外部进行全程监护。

7.1.2.2 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 作实施作业许可。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 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查文件:作业许可证。作 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 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现场检查:专人负责、安 全措施的履行情况。

6

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没有实施作业许可的,每次扣 3分;许可手续不完备的,每次扣2分;作业许可没有包 含危害因素分析的,每处扣2分;危险性作业没有采取安 全措施的,每次扣2分;作业许可证中的危害因素分析不 到位或安全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未按作业许可


40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人进行现场安全 管理,确保安全 规程的遵守和安 全措施的落实。

证中的要求进行作业的,每次扣除2分;爆破、吊装等危 险作业,无专人负责的,每次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12分。

7.2 作 业 行 为 管 理

7.2.1企业 应开展风险辨 识。加强生产作 业行为的安全管 理。对作业行为 隐患、设备设施 使用隐患、工艺 技术隐患等进行 分析,采取控制 措施。

7.2.1.1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 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 措施。

查文件:作业类风险辨识 及控制措施。

20

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的,扣10分;缺少控制措 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5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 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5分。

7.2.1.2 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 可制、工作票制。

现场检查:作业票。

20

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 全的,每类扣10分;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10 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10分。

7.2.1.3 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 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现场检查:停电挂牌执行 情况。

20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 10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5分;每少一个操作牌的, 扣5分。

7.2.1.4 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 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 业人员遵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 适岗位。

遵照GB 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 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3《个 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 有色》。

现场检查:相应安全防护 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 器材配备情况。作业人员 防护器具的佩戴熟练程 度;

查职业禁忌症调离档案。

8

无发放标准的,不得分;未及时发放的,不得分;购 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发放标准不符 有关规定的,每项扣4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 人次扣4分;对职业禁忌症未作调岗的,一人次扣4分。

7.2.1.5 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动火, 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量移到动火 区进行。参照GB 30871《危险化学品企 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现场检查:作业票和安全 措施落实。

10

在易燃易爆区动火,或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未移到 动火区进行的,不得分;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安全措施不 全的,每次扣5分。


41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7.2.1.6 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 和容器内检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 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 量应在19.5%-21%范围内,在富氧环境 下不应大于23.5%(体积百分浓度);

(2)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应备好 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应熟悉 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不 大于12V。遵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 59号并参照GB 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 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 应急物资准备。

6

未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或者有毒物质的浓度未能 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不在 19.5%~21%(体积百分浓 度)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有一项不符 合要求的,扣1分;监护人少于2人,或者未备好防毒面 具和防护用品,或者检修人员不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 用方法,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设备内照明电压 大于36V,或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大于12V的, 扣1分。

7.2.1.7 对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 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 人不应少于2人。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 应早于工作前半小时,工作中应每两小 时重新分析一次,工作中断半小时以上 也应重新分析。

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 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 应急物资准备。

6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2.1.8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 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 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 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 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 应急物资准备。

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2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7.3 岗 位 达 标

7.3.1企业 应根据作业场所 的实际情况,开 展岗位达标。

7.3.1.1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 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 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7.3.1.2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 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 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 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7.3.1.3建立晨会管理制度,各班 组应遵照有关规定有效利用晨会,开展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安全操作技 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 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 录。

查文件:管理制度; 查现场:符合性。

1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作业环境脏、乱、差的,一处扣1分。

未开展达标验收的,不得分。

7.3.2企业应根 据作业场所的实 际情况,设置明 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进行危险提 示、警示,告知 危险的种类、后 果及应急措施 等。

7.3.2.1 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的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 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7.3.2.2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 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 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遵照 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 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 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 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 等。

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作业环境脏、乱、差的,一处扣1分。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43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7.3.3企业 应在设备设施检 维修、施工、吊 装等作业现场设 置警戒区域和警 示标志,在检维 修现场的坑、井、 洼、沟、陡坡等 场所设置围栏和 警示标志。

7.3.3.1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特 种设备、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应遵照有关规定设置标识及警示标志。

7.3.3.2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 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 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 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3.3.3 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 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7.3.3.4 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 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7.3.3.5 煤气容易泄露和积聚的场 所,应设醒目的警示标志和固定式监测 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引入有人值守的 操作控制室。

现场检查:符合性。

1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4 相 关 方 管 理

7.4.1企业 应执行承包商、 供应商等相关方 管理制度,对其 资格预审、选择、 服务前准备、作 业过程、提供的 产品、技术服务、 表现评估、续用 等进行管理。

7.4.1.1 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 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

查文件:相关方管理制度; 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 关规定的,不得分。

特别注意:企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对各 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为重大隐患,属定级否决条 件,评审不予通过。

7.4.1.2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 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 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 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 的名录和档案。

查文件:对承包商、供应 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 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 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 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 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 方的名录和档案。

现场检查:对承包商作业 过程监督。

6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未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管理的, 不得分;未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档 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1分。


44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7.4.2 企业 应建立合格相关 方的名录和档 案,根据服务作 业行为定期识别 服务行为风险, 并采取行之有效 的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 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 进行监测。

查文件:相关方风险评估 表。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 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 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 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 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12

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每一个扣2分;风险控制措 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每一个扣2分;未对其进行安 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2分;甲方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 理交叉作业的,不得分;相关方在甲方场所内发生工亡事 故的,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36分。

7.4.3 企业 应对所有相关方 或者进入同一作 业区的相关方进 行统一安全管 理。

甲方应对相关方统一协调管理,对 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 业。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 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 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 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协调和监督。

查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工程项目发包文件、 承包协议等;

现场检查:现场作业区域 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 业安全管理情况及检查整 改记录。

6

甲方未对所有相关方或者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 进行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未要求相关方在作业前进 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的,每次扣3分;未 对相关方开展安全督导检查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12分。

特别注意:

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免 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

2.企业未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

存在以上规定之一的重大隐患,属定级否决条件,评 审不予通过。

7.4.4 不得 将项目委托给不 具备相应资质或 条件的相关方。 企业和相关方的 项目协议应明确 规定双方的安全 生产责任和义 务。

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 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 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查文件: 工程项目发包文 件、承包协议、承包单位 的相关资质等;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工程项目承包 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8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不得分;承包协 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每项扣4分;未 执行协议的,每项扣 4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16分。


45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7.5 变 更

7.5.1企业 应执行变更管理 制度,对机构、 人员、工艺、技 术、设备设施、 作业过程及环境 等永久性或暂时 性的变化进行有 计划的控制。变 更的实施应履行 审批及验收程 序,并对变更过 程及变更所产生 的隐患进行分析 和控制。

7.5.1.1 建立有关人员、机构、工 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 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计划。

查文件:管理制度、实施 计划、相关风险辨识分析 报告等。

6

无管理制度的,扣2分;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 无实施计划的,不得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项扣1分; 变更中无风险识别或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

7.5.1.2 对变更的实施进行审批和 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 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

查文件:审批和验收报告。

6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 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1分。

7.5.1.3 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 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在投用后应 经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 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查文件:设计变更、重大 变更的备案资料。

6

未经书面同意就变更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备案的, 每次扣2分。

小计

230

8.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1

8.1 辨 识、 评 估 与 风 险

8.1.1企业 应依据有关标准 对本单位的危险 设施或场所进行 危险源辨识与安 全评估。

按照本企业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 分工实际,划分出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的风险点,建立风险点信息台账。其中, 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 中各类作业活动或工艺操作;设备设施 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 的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类风险点 应覆盖所有的管理岗位。

查资料:

1.组织机构图,各岗位安全 职责分工。

2.风险点台账。

现场验证:是否遗漏、是 否符合实际、是否管理责 任不清,主要风险信息是 否准确。

10

1.未结合实际划分的,每有一处,扣5分。

2.风险点有遗漏,或存在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的,每有一 处扣5分。

3.未建立风险点台账,不得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扣 5分。


46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80 分)

点 划 分

8.1.2危险 源辨识

8.1.2.1 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 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应依据 GB18218《危险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查文件:危险源管理制度。

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 的,扣2分。

8.1.2.2 所有岗位(包括管理层、 各部室管理岗位、操作岗位)结合岗位 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危险源进行辨识、分 析和记录。

查资料:对照企业的岗位 设置,查看各岗位辨识分 析记录。

询问:岗位人员是否了解 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 素及其危害后果;是否综 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辨识分 析。

现场验证:抽查10个以上 岗位的危险源辨识是否充 分。

10

1.岗位职责不符合实际,或存在未被岗位职责覆盖的安全 事项,每出现一个岗位扣2分。

2.未覆盖所有岗位、未遵照岗位设置及职责进行危险源辨 识、分析和记录的,每有一处扣5分。

3.典型危险源未进行辨识,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较大以上 风险的危险源辨识,每有一项扣2分。

4.岗位危险因素及其危害后果不熟悉的,扣2/人。

8.1.2.3 操作岗位结合作业步骤 (前、中、后)、管理人员结合管理事 项,对岗位“人、机、物、环、管”等 一并辨识、分析并记录。

查文件:对岗位“人、机、 物、环、管”等一并辨识、 分析并记录。

查现场:根据管理岗位和 操作岗位风险管控措施进 行核对

10

1.结合作业后步骤、管理岗位未结合岗位安全职责及安全 管理事项制定管控措施的,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制定的管控措施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企业现场 实际不相符、或者无针对性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满 分为止。

8.1.3风险 评估

8.1.3.1 风险评价准则应符合细则 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

查文件:查看风险分析评 价记录表及风险分级管控 清单

现场验证:核实风险评价 的风险等级与实际是否相 符。

5

1、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细则要求的,不得分。

2.未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风险评 价准则的,扣2分。


47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8.1.3.2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编制 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评估判定标准。

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 准。

5

1.企业未根据自身现场情况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评 估判定标准的,不得分。

8.1.3.3 风险评价应遵循从严从高 的原则,准确评价等级。参与评价人员 应熟知企业评价准则,合理评价,评价 级别正确;3.较大以上风险涵盖国家、 省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1号规 定的;根据企业实际直接判定的所有内 容。

查文件:相关风险评价资 料。

5

风险评价等级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企业 实际明显不符的,一处扣5分。

评价人员不熟悉评价准则或者风险评价取值不合理、 评价级别不合理,一项不符合扣1分。

8.1.3.4 较大以上风险的确定依据 国家规定、细则、实施指南进行判定。

查文件:作业步骤或管理 事项辨识、分析和记录, 风险评价级别的划分。

6

风险评价级别明显不准确,管控层级不符合企业实 际,未落实各层级责任人的,一项不符合扣 5 分。

应为重大、较大风险但未判定的,不得分。

8.2 登 记 建 档 与 备 案

8.2.1风险 管控。

8.2.1.1 对确认的各类风险及时登 记建档。

查资料:风险管控档案等 询问:抽查领导层、部门、 车间和操作岗位人员掌握 控制措施情况。

10

无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 分。对岗位风险不掌握的,1人次扣1分。

8.2.1.2 遵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 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依照总局令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应急厅〔20211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 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

查文件: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请、回执。包保责任制 等。

5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 未落实包保责任制的,不得分。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

8.2.1.3 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 遵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 证。

查文件:放射物品使用许 可证。

5

未办理许可证的,不得分;每少一个许可证,扣2分。

8.3

8.3.1完善 风险管控措施

8.3.1.1 一岗一清单,岗、责、人 三者统一。

查文件:岗位清单。

10

未建立一岗一清单的,不得分。


48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控 与 管 理

8.3.1.2 操作岗位:遵照作业前、 中、后三个步骤,细化和优化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和管理措施等,制定切实可行、 全面有效的管控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

查资料:抽查风险分级管 控清单;

查现场:现场抽查5个以 上作业岗位的风险管控措 施的落实情况,抽查5个 以上管理岗位的风险管控 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验 证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 实。

10

可操作性较差、缺少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款的、未 能识别确定岗位适用的文件的,一项扣2分。

岗位人员对管控措施不掌握的,每人次扣2分。

较大以上风险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不得分。

8.3.1.3 结合安全职责,按照管理 活动发生的频次、顺序、程序以及管理 标准要求,制定管控措施。

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 准和管控措施。

查现场:抽查5个以上管 理岗位的风险管控措施的 落实情况,现场验证管控 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6

管控措施未结合岗位职责制定,每处扣2分;

管控措施未体现管理活动的频次、顺序 、程序以及 管理标准等要素,无规范管理工作的作用,每处扣1分。

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管控措施缺少对下一级岗位风 险管控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8.3.1.4 管控措施应符合岗位自身 特点、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 等要求,与企业的实际相符合,并考虑 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及内外部经验做法。

查文件:管控措施的针对 性。

10

岗位管控措施未覆盖岗位职责或措施不适宜,管控措 施与岗位实际不符、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每有一处扣 2 分。

8.3.1.5 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合理; 具有对下一级岗位有管理职责和管控责 任的风险点的岗位,管控措施应包括对 下一级岗位和风险点的相关管控内容。 管控层级与企业的实际相符合。

查文件:管控措施的合理 性。

5

管控措施未包括对下一级岗位和风险点的相关管控 内容的,每项扣2分。

8.3.1.6 较大以上风险应制定专项 管控方案等措施,实施分级管控。

查文件:较大以上风险应 制定专项管控方案。

6

较大以上风险未制定专项管控方案等措施的,不得 分;根据较大以上风险数量,却一项,扣2分,超过2项 缺失专项管控方案,否决全部该项得分。


49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8.3.1.7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管理规范经岗位确认和上级主管人员审 批签字。

查文件:规程等文件的签 批。

5

未经岗位确认和上级主管人员审批签字的,一处扣2 分。

8.3.2制定 危险源安全管理 技术措施。

8.3.2.1 对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 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 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 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 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 AQ 30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 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

查现场:操作控制系统联 锁、报警是否完善等、运 维控制是否符合规程、职 工培训。

询问:岗位人员是否掌握 本岗位存在的或者管控的 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 类型及现有管控措施。

6

未实施监控的,不得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 全的,每项扣2分;

存在重大隐患的,为定级否决项,评审不予通过。

8.3.2.2 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 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 控制措施等)。

查现场:标志和警示、风 险告知、重大危险源包保 责任制。

5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内容不全的,每处 扣2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每处扣2分。

8.3.2.3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危险 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

查文件:相关人员的履职 记录。

5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 扣2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不得分。

8.3.3现场 检查

8.3.3.1 对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逐 条进行检查验证,对其他风险的管控措 施进行抽查验证。

查文件:重大风险的管控 措施;

查现场:验证管控措施的 有效性。

5

经验证,发现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落实的,每项扣2分。

8.3.3.2 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专 业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技术人员、岗 位人员是否清楚相应职责及应管控的风 险。

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对应 管控风险是否熟悉。

6

岗位管控措施未覆盖岗位职责或措施不适宜,每有一项, 扣2分。

8.3.4告知 警示

8.3.4.1 企业应通过有效方式告知 企业主要风险相关内容;在作业岗位设 置风险告知卡,人人知风险、懂防控、

查文件:

1.查培训内容是否对风险 分级管控的结果进行培训

6

较大以上风险现场未设置风险公告栏或岗位风险告 知卡的,少一个扣2分。

随机抽查岗位人员,1人未熟知的,扣1分。


50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会应急

8.3.4.2.对存在较大以上风险工作场 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风险公告栏。

8.3.4.3. 应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 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全体培训、 车间、班组会议等形式,从公司、部门、 车间、班组直至操作岗位,层层组织学 习讨论。

2.查班组、车间活动会议记 录,对风险评价的结果进 行告知。

3.查现场是否较大设置风 险告知栏。

4.讨论记录或视频。培训计 划和培训记录。

现场验证:应告知是否告 知到位。

询问:抽查10名以上的岗 位人员对双重预防体系掌 握情况。

未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要求实施培训的,扣 3分。

8.3.5日常 更新

8.3.5.1 由各专业、各基层单位发 动全员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合理化建 议,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核,做到 及时更新。

查文件;更新记录、隐患分 析情况。

5

1.无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

2. 安全管理部门未组织审核的,缺一次扣2分。

8.3.5.2 根据现场作业地点、环境 的变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 广应用,以及本单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 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 事故后,进行风险辨识并完善相关岗位 的管控措施。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风险信息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企 业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管控:

1)国家、省发布新的标准时;

2)重点设备设施的检维修;

3)设备设施的变更与作业活动的变 更;

查资料

1.对照检修维修计划或施 工方案、危险作业票,检 查风险更新的清单及更新 内容。

2.抽查变更记录。

现场验证:管控措施是否 有效落实。

8

1.每年未进行风险信息的更新,或只更新时间未更新具体 内容,扣5分。

2.未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管控的,每处扣2分。


51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4)有承包商作业时;

5)危险作业时。

8.3.6年度 评估

8.3.6.1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 溯源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并补充 完善岗位管控措施。

1)每年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 至少进行一次评审,找出不足或缺陷, 整改完善。

2)针对工艺、设备、生产场所、 人员等变更,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改扩 项目等,及时更新岗位管控措施和隐患 排查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3)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考核奖 惩制度。

查资料:年度评审记录或 评审报告、更新后的危险 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 月度隐患排查和溯源分析 情况。考核奖惩记录。

现场检查:危险源、管控 措施和隐患排查清单及记 录变更情况等。

5

1.无年度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的,未落实考核奖惩的, 本 项不得分。

2.无更新后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风险管控清单、 隐患排查清单,未作溯源分析,本项不得分。

3.评审不全面、不符合实际的,一处扣1分。

小计

180

9. 隐 患 排 查 和 治 理

(1 50 分)

9.1 隐 患 排 查

9.1.1企业 应组织事故隐患 排查工作,对隐 患进行分析评 估,确定隐患等 级,登记建档, 及时采取有效的 治理措施。

9.1.1.1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制 定领导层、管理人员和操作岗位人员隐 患排查清单,将风险管控的措施转化为 隐患排查的内容,明确排查周期。

1.查文件:建立隐患排查 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人员、方法。 抽查询问:各级人员对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掌握情 况。

2、查资料:抽查不低于10 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清单。 3、现场验证: 隐患排查记录中表明的检 查内容和状态是否与实际 相符。

10

1.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5分。

2.未制定岗位隐患排查清单的,每一岗位扣2分。

3.排查清单缺少一项管控措施内容的,扣1分。


52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9.1.1.2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 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并进行溯源分 析。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 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查文件:隐患排查治理台 账。

抽查询问:各级人员对隐 患排查治理参与情况。

10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 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

9.1.2 整顿 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发生变更或 有新的公布,以 及企业操作条件 或工艺改变,新 建、改建、扩建 项目建设,相关 方进入、撤出或 改变,对事故、 事件或其他信息 有新的认识,组 织机构发生大的 调整的,应及时 组织隐患排查。

9.1.2.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 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 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 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 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 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查文件:相关文件的传达 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台 账。

10

发生变化后未及时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2分;每 漏查一个隐患,扣1分。

9.1.3 隐患 排查前应制定排 查方案,明确排 查的目的、范围, 选择合适的排查 方法。排查方案 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要

9.1.3.1 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 点,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或计划,明确各 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 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 人员等,排查计划要符合应符合通则、 细则及山东省政府令第347号文件的要 求。

查文件:企业隐患排查工 作方案或年度隐患排查治 理计划与《山东省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工贸行业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1-2017)、公司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的符合性。

查资料:隐患排查计划等

15

1.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或计划,扣5分。

2.排查方案或计划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53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求;

——设计规范、 管理标准、技术 标准;

——企业的安全 生产目标等。

资料。

9.1.3.2 遵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 作。

查文件:抽查各级岗位、 人员隐患排查记录。

15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隐患的,每处 扣2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汇 总总结的,扣5分。

9.2 排 查 范 围 与 方 法

9.2.1 企业 隐患排查的范围 应包括所有与生 产经营相关的场 所、环境、人员、 设备设施和活 动。

9.2.1.1 企业应按照排查方案或计 划,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由各 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并 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排查记录。

9.2.1.2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 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 设施和活动。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岗 位清单、隐患排查表、排 查记录等

15

隐患排查范围每缺少一类,扣5分。

未按隐患排查计划组织隐患排查,扣15分。每存在一项 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扣5分。

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评审不通过。

9.2.2 企业 应根据安全生产 的需要和特点, 采用综合检查、 专业检查、季节 性检查、节假日 检查、日常检查 等方式进行隐患 排查。

9.2.2.1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抽查各组织级别使用的各 类型隐患排查记录表:综 合排查表、专业排查表、 季节性排查表、节假日排 查表、日常排查表、事故 类比排查表、专家诊断排 查表。

20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的,扣5分;缺少一类检查表的, 扣5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5分;检查表无 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5分。


54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9.3 隐 患 治 理

9.3.1 企业 应根据隐患排查 的结果,制定隐 患治理方案,对 隐患及时进行治 理。隐患治理方 案应包括目标和 任务、方法和措 施、经费和物资、 机构和人员、时 限和要求。重大 事故隐患在治理 前应采取临时控 制措施并制定应 急预案。隐患治 理措施包括:工 程技术措施、管 理措施、教育措 施、防护措施和 应急措施。

9.3.1.1 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台账 中要有隐患溯源分析,重大事故隐患要 编制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及 监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

9.3.1.2 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 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9.3.1.3 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 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 容应符合细则的规定,并将治理方案按 相关规定上报。

查文件:隐患排查整治台 账。

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整改 情况。

25

无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 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3 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3分。无治 理整改方案的,少一项扣10分,未备案的,扣5分。

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毕的,评审不通过。

9.3.2治理 完成后,应对治 理情况进行验证 和效果评估。

9.3.2.1 在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对 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实施销 号管理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 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遵 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查文件:1.隐患溯源分析 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制定 的提升方案及实施情况。

2.查职代会报告和其他隐 患整改通报和公示证明材 料。

10

未进行验证或评估的,每项扣2分。未建档管理的, 扣2分;无统计溯源分析的,不得分;

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内容,不得 分。

9.3.2.2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 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 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 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遵照当地安

查文件:查信息系统统计 分析及报备情况。

10

未及时填报信息系统,不得分。


55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 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4 预 测 预 警

9.4.1 企业 应根据生产经营 状况及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运用 定量的安全生产 预测预警技术, 建立体现企业安 全生产状况及发 展趋势的预警指 数系统。

9.4.1.1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 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 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 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 分析。

9.4.1.2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实现信 息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 息、双重预防机制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 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 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完整。

9.4.1.3 信息系统中,风险分级管 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真实有效。

9.4.1.4 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应 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 互通。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登 录相关系统(包括企业自 建系统)对企业填报系统 信息情况进行检查。

10

1.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 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 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 扣2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 施的,扣2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2分。

2.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 防机制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 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不完整的,缺一项扣 1分,扣满5分为止。

3.系统显示存在无理由超期未排查的或者未整改的, 一项扣1分,扣满5分为止。

4.未在信息系统内运行隐患排查的,企业应用自建信 息系统,未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的,该要素不得分。

小计

150

10. 应 急 救 援

(5 0 分)

10.

1应 急 机 构 和 队 伍

10.1.1企业 应按规定建立安 全生产应急管理 机构或指定专人 负责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工作。

10.1.1.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查文件:建立事故应急救 援制度。

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 的,扣2分。

10.1.1.2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工作。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 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 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 权。

查文件:相关文件、综合 应急预案职责和分工等。

5

没有建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专人能力 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分。 机构不明确和职责不完善的, 扣2分。未对相关人员赋权的。扣1分。

10.1.2企业 应建立与本单位

10.1.2.1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 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

查文件:相关文件及人员 名单;

4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队伍或人 员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询问不知情的,1人扣1


56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安全生产特点相 适应的专兼职应 急救援队伍,或 指定专兼职应急 救援人员,并组 织训练;无需建 立应急救援队伍 的,可与附近具 备专业资质的应 急救援队伍签订 服务协议。

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询问相关人员。

10.1.2.2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查文件:训练计划、记录; 查应急设备的使用熟练情 况。

3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期训练的,不得 分;未按计划训练的,每次扣1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 项扣 1 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 的,每人次扣1分。

10.

2应 急 预 案

10.2.1企业 应按规定制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并针对重 点作业岗位制定 应急处置方案或 措施,形成安全 生产应急预案体 系。

10.2.1.1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 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 置方案。综合预案中应体现企业应急预 案体系和预案衔接。

查文件:综合预案、专项 预案、处置方案; 现场询问处置措施的掌握 情况。

5

无完整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 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 措施的,不得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方案或 措施的,每处扣2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 置方案或措施的,每人次扣2分;综合预案中应未体现企 业应急预案体系和预案衔接的,扣1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4分

10.2.1.2企业应结合自身风险评估 实际,建立火灾、爆炸和毒物逸散等重 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

查文件:专项预案。

5

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不得分;针对性不强的,扣 1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不全面、不符合实际的, 扣2分。

10.2.2 应急 预案应根据有关 规定报当地主管 部门备案,并通 报有关应急协作 单位。

10.2.2.1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 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 急协作单位。

查文件:备案资料及回执。

2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 每个扣1分。


57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10.2.3 应 急预案应定期评 审,并根据评审 结果或实际情况 的变化进行修订 和完善。

10.2.3.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 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部2号令)。

查文件:培训、演练、评 估资料。

3

未定期评审或无有关记录的,不得分;未及时修订的, 不得分;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缺 一项,扣1分;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的,扣1分。

10. 3应 急 设 施、 装 备、 物 资

10.3.1企业 应按规定建立应 急设施,配备应 急装备,储备应 急物资,并进行 经常性的检查、 维护、保养,确 保其完好、可靠。

10.3.1.1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 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 资。

查现场:应急物资准备和 管理台账等。

3

结合生产实际,每缺少一类的,扣1分。管理不善, 本项不得分。

10.3.1.2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 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 其完好可靠。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 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 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查现场:应急物资准备和 管理、应急设施、装备和 物资的排查、维护、保养 记录。

4

未定点存放,或存放地点不安全、不便于取用的,扣 1分;无专人负责,并定期检验和维护的,扣1分。无检 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 1分;有一处不完好、可靠的,扣1分。

10.

4应 急 演 练

10.4.1企业 应组织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演练, 并对演练效果进 行评估。根据评 估结果,修订、 完善应急预案, 改进应急管理工 作。

10.4.1.1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 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 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 少组织1次演练。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 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 1 次演 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 1 次演练。”遵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山东省 人民政府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 练基本规范》AQ/T9007

查文件:应急预案演练计 划、演练方案、演练记录、 演练影像资料等。

5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 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2分;演练频 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高层管理人员未参加演练的, 每次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58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10.4.1.2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 评估。遵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 估规范》AQ/T9009

查文件:评估报告。

2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未按照规范进行评估的,扣 1分;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 1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 1分。

10.

5事 故 救 援

10.5.1企业 发生事故后,应 立即启动相关应 急预案,积极开 展事故救援。

10.5.1.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 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情 况。

2

未及时启动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要求的,每项扣 1分。

10.5.1.2 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 救援报告。

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报 告。

2

无应急救援报告的,不得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 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1分。

小计

50

11. 事 故 报 告、 调 查 和 处 理

(3 0 分)

11.

1事 故 报 告

11.1.1企业 发生事故后,应 按规定及时向上 级单位、政府有 关部门报告,并 妥善保护事故现 场及有关证据。 必要时向相关单 位和人员通报。

11.1.1.1 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 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 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

查文件:事故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 1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

11.1.1.2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 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报 告。

4

有一次未到现场组织抢救的,不得分;有一次未采取 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不得分。

11.1.1.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 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 有关证据。遵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349

查文件:事故快报告。

6

存在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的,不得分;未有效保 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和形 式与规定不相符的,扣1分。

11.1.1.4 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 理。

查文件:事故档案及管理。

2

无登记记录的,不得分;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分。

11.

2事 故

11.2.1 企 业发生事故后, 应按规定成立事

11.2.1.1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 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查文件:事故调查报告。

5

事故发生后,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未按“四不放 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次扣 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


59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调 查 和 处 理

故调查组,明确 其职责与权限, 进行事故调查或 配合上级部门的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 查明事故发生的 时间、经过、原 因、人员伤亡情 况及直接经济损 失等。

事故调查组 应根据有关证 据、资料,分析 事故的直接、间 接原因和事故责 任,提出整改措 施和处理建议, 编制事故调查报 告。

11.2.1.2 遵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分类标准》(GB6441)和《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定期 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查文件:事故统计分析。

5

事故发生后,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符 合规定的,扣1分;未向领导层汇报结果的,扣1分。

11.2.1.3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 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

查文件:事故警示教育记 录。

现场询问:1-2人对近期事 故学习情况。

5

未进行回顾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 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小计

30

12. 绩 效 评 定 和 持

12.

1绩 效 评 定

12.1.1企业 应严格执行自评 管理制度,每年 至少1次对安全 生产标准化的运 行情况进行自 评,验证安全生

12.1.1.1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 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 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 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 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 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 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查文件:1.安全标准化自 评管理制度;2.开展自评 的相关文件资料;3.进一 步完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的计划和措施。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要求的, 扣1分;制度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扣1分。


60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续 改 进

(3

0 分)

产标准化的符合 性、适宜性和有 效性。

12.1.1.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 责自评工作,建立自评组织。

企业应编制自评计划,每年至少一 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自我 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应编制 自评报告并公示。

查文件:开展自评的证实 性资料和自评报告。

5

评定周期少于每年一次的,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 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 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评定中缺少元素内容或其支 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2分;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 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

12.1.1.3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 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 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 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 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 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 施计划中。

查文件:纠正预防措施、 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内容。

3

未进行讨论且未形成会议纪要的,不得分;纠正、预 防的管理方案,未纳入下一周期实施计划的,扣1分。

12.1.1.4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 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 员通报。

查文件:评估报告。

询问:有关部门对通报的 知晓度和意见。

2

未通报的,不得分;抽查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 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12.1.1.5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 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所属单位、 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查文件:绩效评价及考核。

2

未纳入年度考评的,不得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度考评 每少一项的,扣1分;年度考评每少一个部门、单位、人 员的,扣1分;年度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到部门、单位、 人员的,每项扣1分。

12.1.2企业 发生死亡事故或 生产工艺发生重 大变化后应重新 进行评定。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应重新进行评定。

查企业事故和重大变更情 况。

5

未作重新评定的,不得分。


61


级 要

级 要 素

基本规范要求

考核内容

评审方法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12.

2持 续 改 进

12.2.1企业 应根据安全生产 标准化的评定结 果和安全生产预 警指数系统所反 映的趋势,对安 全生产目标、指 标、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等进行 修改完善,持续 改进,不断提高 安全绩效。

12.2.1.1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 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 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 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 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 全绩效。

查文件:评估报告、安全 标准化完善计划和工作措 施。

5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 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2分;修订完善的 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2 分。

12.2.1.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 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 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 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 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查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

5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的事项缺项,或评 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分。

小计

30

总计

1500

缺 项 分: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