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佛应急基〔2023〕6号
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机构:
根据应急部1号令和省应急管理厅及市有关安全生产服务机 构监管工作的文件规定,结合近期市局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抽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各机构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应制定与企业工艺、设备、原 辅材料等相符合的检查表,避免检查表千篇一律,特别是不得在 检查表中出现与企业不相关的内容;
二、 各机构应准确、正确指导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三、 严禁安全检测检验评价机构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 转包服务项目,以及出具虚假或漏项、缺项的评价报告;严禁出 租资格证书或在评价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等行为;其中,安全评 价师出具的法定评价项目报告必须本人签名并在报告里附上现场 签字照片(本人指以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的社保为 准);
四、 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实 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保留相关现场影像资料备查;
五、 各区、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 任,强化服务机构监管,加强执法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市应急管理局。市局将 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不良信息登记、黑名单管理等处理,各区应 急管理局要做好每月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于每月30日前填写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情况汇总表》内容并报至市局安全生产 基础科。
附件: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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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冼惠斯,电话:8236697:
附件
填报单位: 截至日期:年 月 日
检查评 审、帮 扶机构 数量 (家 次) |
检查评 价机构 数量 (家 次) |
检查法 定评价 项目数 量(个) |
检查发 现出具 虚假报 告等重 大违法 行为数 量(项) |
下达执 法文书 (份) |
行政处 罚(次) |
罚款 (万元) |
责令停 业整顿 傢次) |
吊销评 价机构 资质证 书(个) |
纳入 “黑名 单”傢 次) |
对釆信虚 假报告的 行政许可 依法处理 数量(家 次) |
媒体曝 光(次)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本表实行累计报送,每次统计“截至日期”前的汇总情况。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印发
校对责任人:安全生产基础科刘伟、冼惠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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