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鲁安发〔20224


 

 

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 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1 29 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 3 3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

(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行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采取白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天早晨正式开工前召开的会议,采取连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的前会,统称为晨会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范,组织召晨会,安全总监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 晨会由企业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以班组或车间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  晨会可在会议室、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广场等场所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工艺复杂、高危作业的班组,时间可适当延长。晨会应在监控视频范围内进行,以便核查监督。

第六条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条  组织程序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组织会前点名。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是晨会的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检查与会人员状态。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安排部署任务。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

组织教育培训。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强调注意事项。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岗位注意事项、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抽查 2 3 人,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整理资料。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 企业应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并将 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第九条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视频监控抽查和事故倒查内容。

 

 

 

 

 

 

 

 

 

 

 

 

 

 

 

 

 

 

 


抄送:周乃翔省长,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2022 3 3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