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粤应急〔202241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坚决落实钢铁企业 安全管理“七个严格”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钢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 风险,严防爆炸等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加强我省钢铁企业安全 管理“七个严格”措施(以下简称“七个严格"),在严格落实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钢八条”(以下简称国家“钢八条") 基础上,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主要负责人专业背景审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应 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必须具 备钢铁等冶金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 严格关键岗位安全考核准入制度。企业炉长、副炉长、 炉前工、维修工、摇炉工、补炉工、操作室值班员等重点操作岗 位人员必须经过企业安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电工、煤气工、起 重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三、 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全员参与、全 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自 查自改。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并向属地应 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不得视而不见、隐瞒不报、带病作业。

四、 严格员工举报直通车制度。企业必须把属地应急管理部 门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张贴在办公楼前或其他重要 场所醒目位置。健全完善内部奖励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一线员 工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 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严禁非法安排员工加班疲劳作业。鼓励企业把 员工的技能水平作为薪资待遇的重要标准依据,减少员工的流动 性,提髙员工整体安全素质。

六、 严格禁止水冷元件线上更换和检维修作业。企业所有的 电弧炉、精炼炉、转炉等设备,在容器内存有熔融金属的情况下 严禁在线更换水冷元件。

七、 严格禁止人为切断解除报警装置联锁系统。企业必须按 规定设置报警装置、联锁系统,根据工艺要求设置合理的报警值 和安全联锁控制参数,及时处置异常报警,做好报警处置记录。 未经企业组织安全风险评估或按规定审批,所有的报警装置、联 锁系统,不得人为切断解除。

有关钢铁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钢八条”和我省“七个严格”, 安全生产例会必须逐条对照检查整改,并主动报告属地应急管理 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将钢铁企业落实国家“钢八条”、“七 个严格”纳入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未严格执行国家“钢八条”、 “七个严格”、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应依法予以严查。 对重大事故隐患未排除仍组织冒险作业的,应纳入安全生产联合 惩戒“黑名单”。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兑 现举报奖励,促进企业员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37日印发

校对责任人:执法监督和工贸安全监管处张文海、任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