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 030. 01
Z 70
中华人民共和IBiB家标准
GB 18597—2023
代替 GB 18597—2001
J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Stan rage
本电子版》 扌校排版。
2023-01-20 发布
2023-07-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总体要求...................................
贮存设施选址忌 ....................
贮存设施污染主要求............
容器和包装物伊控制要求..
贮存过程污染主要求..........
污染物排放控布求...............
环境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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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U容器和包装物污
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项及污染物排放、环:产监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 要求。 /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 本次为%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补完善了相关才语和定'、;
—增加了 “总体要艮”;
—细化了危险废勿 方 卜类,与了鷹 顼相关 V 木
—完善了危险废f' C 匕址和要求,
——补充了危险度 J 孚应刍更炭.
—删除了医疗度物有关昊求及附录A和附录B。
支术 < 沈阳> 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X - 20日扌W,
本标准自2023 制标准》(GB 18597
—2001)废止。各土 政府批准提前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 U容器和包装物污
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虹测、环境应急、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 要求。 / y∕z*j
本标准适用于 利 地 ⅛ 的危险废物贮存设
施选址、建设和运彳 程的污染控制和环
境管理。
历史堆存危险废物f ?,时堆放不适用本标准。
国家其他固体, W规定。
本标准引用了 反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GB 12348 H 环境英’徹标F
GB 14554 . 圣 放标J
GB/T 16157 七 k '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杏* J
GB 16297 气 \ 为标准
GB 37822 挥发'生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fT 397 固定源废气虹测技术规范
HJ 732 *亠,〃好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25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 125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 固体废物。
3. 2
将危险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3. 3
专门用于贮存 §区等。其中,集中
贮存库 StQrag .c
3. 5
用于贮存不易 3 •机物 DCs::雾、彳 与 W 刺激性气味气体的
大宗危险废物的,具有J ɪ 2开放A贮存设胭。
3. 6
用于贮存单一 本贮存设施。
V
贮存罐区 StOrK i
用于贮存液态 Z & 或多个及其日关的斗 i M 成的固定式贮存设
施。 3. 8
HJ 1259规定白 :危险废物的场所;
或产生危险废物的 耕物的场所。
3.9 \ / /
一个贮存设施内划分的分类存放危险废物的区域。
3. 10
对危险废物进行盛装、打包或捆装等的活动。
3.11
用于包装危险废物的硬质和柔性物品、包装件的总称。 3.12
某种危险废物同其他危险废物或其他物质、材料接触时不会产生有害物质,不发生其他可能对危险 废物贮存产生不利影响的化学反应和物理变化。
4总体要求
4.1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 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
4. 2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 设施或场所类型和规模。
4.3贮存危险废物四成g从*E 行分类贮存,且应
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
4.4贮存危险废彩 途径,采取措施减
少渗滤液及其衍生 Ir -⅛v1χ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等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
4.5危险废物贮拒 妥善处理。
4.6贮存设施或为 所标志、危险废物
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所 J 物识别标志。
4. 7 HJ 1259规定 子管理台账等技术
手段对危险废物贮 巴; F理,;:数拥 k真;七 > 控的应确保监控画
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日 > 、月。
4.8贮存设施退0 理处置贮存设施内
剩余的危险废物,!在 i理.消除汚染•还应依扌 V 1 律法规履行场地环
境风险防控责任。
4. 9在常温常压了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 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10危险废物贮: 8康、交通运输、消
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私关要求
5贮存设施选址學
∖ J
5.1贮存设施选九 区管控的要求,建
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代,。
5.2集中贮存设成 的区域内,不应建
在溶洞区或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凌、潮汐等严重自然灾宙影响的地区。
5.3贮存设施不应 和岸坡,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贮存危险废物的其他地点。
5. 4贮存设施场址的位置以及其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6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6. 1 一般规定
6.1.1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 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6.1.2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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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6.1.3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 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6.1.4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 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 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I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zS),或至少 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Z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6.1.5同一贮存设*宀从件S件诰十廿'号+工件S件gZ∙+"KEW',防渗、防腐材料 应覆盖所有可能与 ."W++"-腐工艺应分别建设
贮存分区。 y<
6.1.6贮存设施应 W FJ
6.2贮存库 / , 、 \
6. 2.1贮存库内刁 采用过道、隔板或
隔墙等方式。
6. 2.2在贮存库卩 设施,堵截设施最
小容积不应低于对, 义较大者);用于贮
存可能产生渗滤液 KJm或贮仔力、区应攻计渗滤 号 B 容积应满足渗滤液
的收集要求。
6. 2. 3贮存易产与 :险废物贮存库,应
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刍体净化计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省合GB : 5297要求。
6.3贮存场
6. 3. 1贮存场应节 、贮存区域,并采取
措施防止雨水冲淋危险1 5 川渗滤
6. 3.2贮存场可專 利条件下可以容纳
对应贮存区域产生的渗% K 态物质。
6. 3.3贮存场应身 i ⅛ 咨失的措施。
6.4贮存池 ∖ / /
6.4.1贮存池防老 V Ff
6. 4. 2贮存池应身 F 25年的暴雨流入
贮存池内。
6. 4. 3贮存池应身 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6.5贮存罐区 6. 5.1贮存罐区罐体应设置在围堰内,围堰的防渗、防腐性能应满足6.1.4, 6.1.5的要求。
6. 5. 2贮存罐区围堰容积应至少满足其内部最大贮存罐发生意外泄漏时所需要的危险废物收集容积要 求。
6. 5.3贮存罐区围堰内收集的废液、废水和初期雨水应及时处理,不应直接排放。
7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7.1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7.2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 腐和强度等要求。
7.3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7.4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7.5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 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7.6容器和包装物弘士 ,口+土。土尋
8贮存过程污染扌Z要求
8. 1 一般规定 / , \
8.1.1在常温常日 态危险废物应装入
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8.1.2液态危险假 与 / 律,或直接采黒g存池、1 、一
8.1.3半固态危怅 广 M 包装戋匸存 直接3 t I
8.1.4具有热塑仁 W G 杳器或包装袋以世行贮彳
8.1.5易产生粉4 物应装入闭口容器
或包装物内贮存。 8.1.6危险废物此:t程中易古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应采取抑E等有爲措施。
8.2贮存设施运彳:技管理要求
8. 2. 1危险废物苯 物识别标志的一致
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我 勺 F明的
8. 2. 2应定期检圣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Z \ 防风、防扬尘等设施T /
8. 2.3作业设备人 理,清理的废物或
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8. 2. 4贮存设施五 。
8. 2.5贮存设施月 制度、设施运行操
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8. 2.6贮存设施月 合贮存设施特点建
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就消除隐患,并建立 档案。
8. 2. 7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 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8.3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8. 3.1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8. 3.2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8. 3.3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8. 3.4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5 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8. 3.5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
9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9. 1贮存设施产生的废水(包括贮存设施、作业设备、车辆等清洗废水,贮存罐区积存雨水,贮存事 故废水等)应进行收集处理,废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规定的要求。
9.2贮存设施产生从击A ‘人工用E击A、从小謗氏"人 +见定的要求。
9.5贮存设施排毫
10.1贮存设施的环境S 、- 设施的环境监测计划。
10.2贮存设施所 CSi《大气污染防、'厶法》《 L ⅜ 污染防治法》等有
关法律、《排污许 辛 冬 〔法规 [J81, [J125,爆 丄 ,对贮存设施污染
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 A I测记亦,并公仲监测结
10.3贮存设施废水污: 歩 。方法和监测指标应符合 E J
10.4 HJ 1259规节 符合HJ 164要求,
监测因子应根据贮: 纟 芋 E 水监测因子分析方
法按照GB/T 1484S如「。
10.5配有收集净 ; E 、气污染排放的监測’ J HJ/T397、HJ 732
的规定执行。
10.6贮存设施无 能表征危险废物特
性的指标;采样点 . ⅛ T法可按…一〜的规定:Z J 排放监测还应符合
GB 37822的规定。 10.7贮存设施恶臭气 L 1∣l, ' GB 14554、L r'
11环境应急要求 \ 丿/ /
11.1贮存设施所 勺畐 期开展必要的培训
和环境应急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
11.2贮存设施所: r备和物资,并应设
置应急照明系统。
11.3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预警后,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启动相应防控措施,若有 必要可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其他具有防护条件的地点贮存。
12实施与监督
12. 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12. 2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贮存设施,自2024年1月 1日起执行本标准,其他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本标准。
6
12. 3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临时性贮存设施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 监督下进行,并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控要求,防止对生态环境产生二次 污染。
12.4除12.3之外的任何情况下,企业或相关机构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 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及国家生态环境行业标准评估其环境风险可控并采取适当的 风险防控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除外。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排污 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是否采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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