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 100

CCS R 80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773.42021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第4部分:摩托车驾驶

QPerating SPeCifiCatiOnS for Safe and CiViIiZed motor VehiCIe driver Part 4: ReqUirementS fOr motorcycle and moped driving

(以实际出版发行稿为准)

2021-04-27 发布

2021-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目 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5行车准备

6基本操作方法

7速度和安全距离要求

8载人和货物

参考文献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A/T 1773《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的第4部分。GA/T 1773已经发布了以下 四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小型汽车驾驶;

—第3部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

—第4部分:摩托车驾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鹏程、刘晓晨、王秋鸿、周志强、巩建国、赵立波、柴蕊、赵玉娟、闫文辉、 赵旭。

引 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 驶的要求,制定本文件,GA/T 1773旨在确立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安全文明操作的相关 要求,根据驾驶车辆类型不同,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确立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的通用要求。

——第2部分:小型汽车驾驶。目的在于确立小型汽车驾驶人的安全文明行为要求和操作方法。

——第3部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目的在于确立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文明行为要求和操作 方法。

——第4部分:摩托车驾驶。目的在于确立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文明行为要求和操作方法。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第4部分:摩托车驾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摩托车中安全文明操作的一般要求、行车准备、基本操作方法、 速度和安全距离要求、载人和载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摩托车,也适用于摩托车驾驶人宣传教育、培训和考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A/T 1773. 1-2021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GA/T 1773. 2-2021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第2部分:小型汽车驾驶

3术语定义

GA/T 1773.1-2021、GA/T 1773. 2-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摩托车驾驶人 motorcyc l e and moped dr i Ver

具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4 一般要求

摩托车驾驶人应按照GA/T 1773. 1-2021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

5行车准备

5.1防护装备使用

5.1.1摩托车(带驾驶室的摩托车除外)驾驶人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并提示搭乘人员佩 戴安全头盔。不得搭载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

5.1.2摩托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宜穿戴摩托车手套等护具,穿着具有反光性能的防护服。

5.2调整后视镜

车把正对前方,左、右后视镜内地面映像约占镜面高度的2/3;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后视 镜内侧可见驾驶人手臂;正三轮摩托车后视镜内侧可见车身,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后视镜调整参照 GA/T 1773. 2-2021 5. 3规定操作;侧三轮摩托车左后视镜内侧可见驾驶人手臂,右后视镜内侧可见车身。

5.3安全检查

5.3.1行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车底无漏油、漏水;

b) 挡风玻璃、后视镜完好、清洁;

c) 轮胎气压符合要求、胎纹无异常磨损,沟槽内无异物;

d) 喇叭、车灯完好;

e) 链条或皮带张力正常、润滑良好;

f) 离合器手柄、油门转把、制动手柄及制动踏板等操作部件正常;

g) 号牌安装规范、完好且无污损、遮挡。

5.4驾驶姿势

6基本操作方法

6. 1. 1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驾驶跨骑式摩托车时,双手握住车把,右手握下前制动器手柄,左脚支撑地面,右腿由后方跨过车 身坐在座位上,右脚踩踏在右侧脚踏上或着地支撑。驾驶踏板式摩托车,双手握住车把,右手握下前制 动器手柄,左脚支撑地面,右腿由车座前方跨过车身坐在座位上,右脚着地支撑。

6.1.2普通三轮摩托车

6.1.2.1 驾驶跨骑式摩托车时,双手握住车把,右手握下前制动器手柄,左脚踩踏左侧脚蹬,右腿由 后方跨过车身坐在座位上,右脚踩踏在脚蹬上。

6.1.2.3转向操纵机构为方向盘式的,上车开门前驾驶人站在驾驶室左门侧后位置,观察车辆前后交 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左手握住门把,打开车门,左脚向前迈近一步;右手握住转向盘,右 脚伸入驾驶室,侧身使臀部、腰部、上身、左脚依次进入驾驶室,自然坐下;左手用适当的力度顺势关 闭车门,并确认车门关严。

6. 2起步

6.2.1内燃机驱动并有挡位的摩托车,起步操作如下:

a) 开启电源,观察仪表,显示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b) 握下离合器手柄,挡位置于空挡,启动发动机;

c) 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

d) 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左脚收起侧支撑,挂1挡;普通三轮摩托车挂1挡;

e) 缓慢松开离合器和制动器手柄,轻加油门;

f) 起步后,双脚置于脚蹬或踏板。

6.2.2内燃机驱动无级变速的摩托车,起步操作如下:

a) 开启电源,观察仪表,显示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b) 启动发动机;

c) 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

d) 缓慢松开制动器手柄,轻加油门;

e) 起步后,双脚置于踏板。

6.2.3 电驱动的摩托车,起步操作如下:

a) 开启电源,观察仪表,显示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b) 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

c) 缓慢松开制动器手柄,缓慢加速;

d) 起步后,双脚置于脚蹬或踏板。

6.2.4起步应遵循以下要求:

a) 起步时,注意观察周边交通情况,保持安全距离;

b) 车辆起步后,手不应离开车把。

6.3换挡

换挡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a) 升挡时,适当提高车速,松开油门,握下离合器手柄(若装有),挂入高一级挡位,缓慢松开 离合器手柄(若装有);

b) 降挡时,松开油门,握下离合器手柄(若装有),按车速挂入相应挡位,缓慢松开离合器手柄

(若装有)。

6.4制动

制动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a) 松开油门转把或电动摩托车调速转把;

b) 右脚踩下后制动器踏板,同时握下前制动器手柄(若装有);不宜单独使用前、后制动器制动。

6.5弯道行驶

弯道行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a) 进入弯道前减速;

b) 进入弯道时,观察弯道前方,观察时不应转动肩部;

C)进入弯道前完成换挡操作,不宜弯道换挡;

d)弯道行驶时,控制油门,保持车速稳定,不宜制动。

6.6交叉路口

交叉路口设有摩托车专用道或划定摩托车等候区的,按规定操作。

6.7变更车道、会车、掉头、倒车

6. 7.4普通三轮摩托车倒车按照GA/T 1773. 2-2021 9. 7规定操作。

6.8超车和让超车

6. 8. 1超车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a) 观察左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左后视镜盲区,确认安全后驶向车道左侧;

b)  符合 GA/T 1773. 2-2021 9. 5. 1. 1 要求。

6. 8. 2 让超车应符合 GA/T 1773. 2-2021 9. 5. 1. 2 的规定。

6.9停车

路侧停车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a) 开启右转向灯,观察右后视镜并回头观察右后视镜盲区情况;

b) 确认安全后,减速驶向道路右侧,停车后关闭右转向灯;

c) 关闭点火开关,挂入空挡,有驻车制动装置的,使用驻车制动器;

d) 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下车;

e) 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支起支架。

7速度和安全距离要求

7.1.1速度应符合GA/T 1773.2-2021第7章中除7.4e)以外的规定。

7.1.2驾驶有挡位控制的摩托车,通过连续下坡路段时,应选择中低速挡位,充分利用发动机制动, 不应长时间连续使用行车制动器。

7.2 安全距离

7.2.2横向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a)  GA/T 1773. 2-2021 8. 2 要求;

b) 超车过程中,横向安全距离宜大于1. 5m;

C)行经停驶车辆时,加大横向安全距离。

8载人和货物

8.1载人

8.1.1不应超过核定载人数,普通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主车后座不应搭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 人。

8.1.2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应遵守以下要求:

a) 上高速公路行驶时,后座不应载人;

b) 搭载乘客时,要求乘客正向骑坐,双脚踏于乘客脚蹬,单手或双手握住拉带或乘员扶手。

8.2载物

8.2.1车把上不应悬挂物品。

8. 2. 2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 5m,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 2m;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 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 15m,普通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8.2.3载物时,应牢固固定货物,均匀分配保持平衡。骑行过程中,及时停车检查货物固定情况。

8.2.4装载质量不应超过核定载质量。

8.3牵引

驾驶摩托车不应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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