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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

文物建筑是指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登记公布为不可移 动文物的古建筑和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文物建 筑主要火灾风险如下:

一、起火风险

(一) 明火源风险

(二) 电气火灾风险

(三)使用可燃物风险

(四)其他起火风险

部分文物建筑长期作为民居、粮仓、教室、办公场所等用途或 者被开发为旅馆、饭店、作坊等生产经营性场所,用火用油用气用 电等未严格落实文物建筑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火灾蔓延扩大风险

(一) 文物建筑原有防火分隔措施被破坏,与其他毗邻建筑防 火间距被占用。

(二) 地处森林、郊野的文物建筑周边未开辟防火隔离带。

(三)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未依法依规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 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未与附近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制。

(四) 文物建筑内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火灾后不能早期 预警、快速处置;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不熟悉。

(五) 未设置消防车通道,现有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 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影响灭火救援。

(六) 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等消防水 源,未配备手抬泵等消防器材,未在周边水源设置取水设施,不能 保证消防供水需要。

三、主要场所火灾风险

(一)宗教活动场所焚香、觐香区域

以备灭火。

(二) 大殿、偏殿等主要建筑

(三) 民居建筑厨房

(四) 文物建筑单位内宿舍

(五) 举办大型活动现场

(六)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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