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5.180.10
E 92
GB/T 23507.3—2017
代替 GB/T 23507.3—2009
CriteriOn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OiI drilling rig— Part 3: The diesel generating Set for electric drilling rig
2017-02-28 发布
2017-09-01 实施
-⅛2- —1—
GB/T 23507≪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主电动机;
——第2部分:控制系统;
——第3部分: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
——第4部分:辅助用电设备及井场电路。
本部分代替了 GB/T 23507—2009《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3部分: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 组》。与GB/T 23507—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増加了海洋钻井平台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
修改了环境运行条件:增加了海洋环境条件的影响;
——增加了海洋钻井平台用柴油发电机组的防护等级耍求;
——增加了海洋钻井平台用柴油发电机组耐盐雾性能要求;
——增加远程控制技术要求。
本部分由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6)提出并归口。
木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中海油研究总院、宝鸡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中国石油 渤海钻探T∙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腾飞、许传国、王令金、俞晓艳、张佶农、王建丰、安维峥、朱永庆、雷先革。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范围
GB/T 23507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为800 kVA〜3 000 kVA,额定电压为690 V、600 V√100 V.额定频率为 50 HZ和6() HZ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其他规格的电动钻机用发电机组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0.1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
GB/T 2820.3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
GIVT 2820.5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5部分:发电机组
GB 4556往复式内燃机防火
GlVT 6072.1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GB/T 16471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GB 23821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3术语和定义
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 diesel generating Set for electric drilling rig
满足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电动钻机工况的柴油发电机组。
4要求
4.1标准基准状况
标准基准条件如下:
机组在海洋钻井平台使用时,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e) 有盐雾、油雾、霉菌、冲击和振动。
4.2功率定额的种类
4.3输出规定功率(允许修正功率)的条件
4.3.1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规定功率并可靠工作,特殊条件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
b) 环境温度:
C)其他特殊环境条件按协议规定执行。
4.3.2机组运行的现场条件应由用户明确确定,旦应对任何特殊的危险条件如爆炸大气环境和易燃气 体环境加以说明。
4.3.3当试验海拔高度超过1 000 m(但不超过4 000 m时),环境温度的上限值按海拔高度每增加 IOo m降低0.5 °C修正。
机组的实际工作条件或试验条件比4.3.1规定的条件恶劣时,其输出功率为按GB/T 6072.1规定 换算出试验条件下的发动机功率后再折算成的电功率,但此电功率最大不得超过发电机的额定功率。
4.5参数与型式
参数与型式如下:
—发电机额定容信,kVA;
——额定电压,V;
——额定功率因数,cos>
——接线方式;
——操纵方式;
——循环水冷却方式;
——支撑方式。
4.6启动要求
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 °C时.不经预热或其他措施.机组应能顺利启动。环境温度在低于5笆时,采
取预热措施后,机组应能顺利启动。
4.7电气指标
4.7.1电压整定范围
机组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应不小于95%〜105%额定电压。
4.7.2 机组的电压和频率
机组的电压和频率指标按表1规定。
表1机组的电压和频率指标
电压 |
频率 | ||||||
稳态偏差 % |
瞬态偏差 % |
瞬态恢复 时冋 S |
电压调制 % |
频率降 % |
瞬态偏差 % |
恢复时间 S |
稳态频率带 % |
±2.5 |
一15 〜+ 20 |
<1.5 |
<0.5 |
()〜5 可调 |
±5 |
<3 |
<0.5 |
注1:机组在空载至25%额定负载时,其电压和频率的电压调制、频率带允许比表列数值大0.5。 注2:计算稳态电压偏差时,不包括从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热态是指机组在额定方式下经连续工作后.各部 分的温升在1 h内的变化不超过1 °C的状态;冷态是指机组各部分的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超过3 °C时的 状态。 |
机组应有并联运行功能,同型号规格和容量比不大于3 : 1的机组在20%〜95%总标定功率范围 内应能稳定地并联运行,且可平稳转移负载的冇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其冇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分配差度 不应大于如下规定:
——在20%和80%标定负载之间为±10%。
4.7.4冷热态电压变化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从冷态到热态的电压变化不超过±2%额定电压。
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吋的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应不超过5%。
4.7.6温升限值或温度
机组在运行中.发电机温升限值应符合GB/T 2820.3的规定。
机组应设置接地端子并有明显的标志。
机组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以及冋路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冷态绝缘只供参考.不作 考核。
表2 绝缘电阻
项目 |
条件 |
绝缘电阻 MΩ |
冷态 |
环境温度15 °C〜35 °C;空气相对湿度45%〜75% |
>2 |
环境温度25 °C ;空气相对湿度95% |
≥O.5 | |
热态 |
— |
≥O.5 |
发电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H级。
机组各独立电气冋路对地,以及冋路间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的频率为50 Hz、波形尽可能为实际正 弦波、历时1 min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电压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3 耐受电压
部位 |
回路标定电压 V |
试验电压 V |
一次冋路对地, 一次回路对二次回路 |
≥1OO |
(1 000 + 2倍标定电压)×80⅝ 最低1 200 |
二次冋路对地 |
<100 |
750 |
注:发动机的电气部分.半导体器件及电容器等不做此项试验。 |
三相机组的相序:对采用输出插头插座者,应按顺时针方向排列(面向插座);对釆用设在控制屏上 的接絞端子者,从屏正面看应自左到右或自上到下排列;对控制屏内部母线的排列,从屏正面看应符合 表4的规定。
表4相序排列
相序 |
垂直排列 |
水平排列 |
前后排列 |
A |
I-. |
左 |
远 |
B |
中 |
中 |
中 |
C |
下 |
右 |
近 |
N |
最下 |
最右 |
最近 |
发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
4.8.7.1机组消声器的结构应具有灭火花功能。
4.9污染环境限值
机组应根据需要设置减振装置;常用发电机组振动加速度、速度、位移有效值范围见表5。
表5 振动加速度、速度、位移限值
内燃机的 标定转速 r/min |
发电机组 额定容量 kVΛ |
振动位移有效值SXg |
振动速度有效值VXmii |
振动加速度有效值Jn* | ||||||
内燃机 mm |
发电机振动级别 |
内燃机 mm/s |
发电机振动级别 |
内燃机 mm∕s2 |
发电机振动级别 | |||||
数值1 mm |
数值2 mm |
数值1 mm/s |
数值2 mm/s |
数值1 mm/s? |
数值2 mnι∕s2 | |||||
>1 OOO 〜1 200 |
>710- 1 530 |
0.72 |
0.32 |
0.39 |
45 |
20 |
24 |
28 |
13 |
15 |
>1 320 |
0.72 |
0.29 |
0.35 |
45 |
18 |
22 |
28 |
11 |
14 | |
>1 200 〜2 OOO |
>1 320 |
0.72 |
0.32 |
0.45 |
45 |
20 |
28 |
28 |
13 |
18 |
注:表中位移冇效值SXm和加速度冇效值QXm町用表中的速度冇效偵Vg按下式求得:
SXm,=0.015 9Vxm5 J
U Xm^= θ.628Vxm5 O
机组的噪声应不大于表6的规定。
表6噪声限值
机组额定容量 kVΛ |
噪声(声压级) dB(Λ) |
<1 140 |
108 |
>1 140 |
110 |
4.9.3污染物
机组的排放污染物限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放污染物, 「g/ (kW ∙ h)] |
HC+ NO4 |
CO |
PM |
6.4 |
3.5 |
0.2 | |
排气烟度/BSU |
1.0 |
4.10指示装置
4.10.1机组电器监控仪表的准确等级频率表不应低于0.5级,其他电气监控仪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 于1.5级。应能监控所有相的电压和电流。
4.10.2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根据其用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明确。
4.11经济性
4.11.1机组在标定工况下的燃油消耗率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最大允差不超过技术条件中规 定数值的5%。当试验环境与标准基准状况不符时,机组燃油消耗率按GB/T 6072.1规定的方法进行 修正。
4.11.2机组的机油消耗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4.12自动保护
4.12.1发动机应有下列自动保护功能:
a) 超速保护;
b) 油压低保护;
C)出水温度高保护。
4.12.2机组应有下列自动保护功能: a)过载保护; b)短路保护;
C)发电机绕组过温保护;
CI)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e) 过频率、欠频率保护;
f) 逆功率保护。
4.13 机组监控
4.13.1机组应能监视如下项目:
a) 各运行参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发电度数、累计运行时间;
b) 有要求时,町隔室监视发动机排温、水温、油温和机油压力;
C)正常运行和事故性质的声光信号。
4.13.2 机组应能进行如下操作项目:
a) 启动、停机、送电、停电、调频和调压;
b) 并网、并联和解列。
4.14外观质量
4.14.1机组的焊接件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均匀.无裂纹、药皮、溅渣、焊边、咬边.漏焊及气孔等缺陷。 焊渣、焊药应清除干净。
4.14.2机组的控制屏表面应平整•仪表及按钮等排列布置应整齐美观。
4.14.3机组涂漆部分的漆膜应均匀,无明显裂纹、脱落、流痕、气泡、划伤等现象。
4.14.4机组电镀件的镀层应光滑,无漏镀、斑点、锈蚀等现象。
4.14.5机组的紧固件应无松动,固定应牢固。
4.14.6机组警示标志应醒目,安装牢固。
4.15防护措施
4.15.1应按GB 23821的规定对机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15.2应安装防护装置,如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
6.5 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5 mmO
4.15.3对于固定式发电机组,应遵循如下防护措施:
a) 人可能接近或触及的旋转、摆动的传动件,如风扇、皮带、链条等应进行恰当的排列和防护.以 免在正常使用时被人员不经意地直接靠近;
b) 机组运行时,对其有可能飞出的构件,应有诸如防护罩等安全技术措施;
C)对能造成危险的灼热部分.应冇防接触的屏蔽。对发动机任何废气排放部件均应提供防护,以 免人员在正常操作时意外接触。
4.15.4可能引起烫伤的零部件应做出明显的标志或进行防护。
4.15.5机组正常使用吋,应有防流体逸出损坏电气绝缘的措施。
4.16成套性
机组成套供应包括:
a) 发动机、发电机、控制屏/柜(控制屏根据用户要求提供)、随机备件、附件、工具及包装;
b) 机组产品合格证及随机技术文件。
5试验
5.1仪器仪表
机组检驶在试骑台上进行。鉴定试验和型式检穀时•用于测量电气参数的仪器仪表的准确度应采 用不低于0.5级的电气测量仪器仪表(兆欧表除外)。出厂试验允许采用1.0级准确度的仪器和仪表进 行测量。
5.2 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试骑项0和试骑方法按表8执行O
表8试验项目及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名称 |
型式试验 |
出厂试验 |
技术要求章条号 |
试验、检测方法章条号 GBzzT 20136 |
1 |
检査外观 |
√ |
√ |
4.14 |
方法201 |
2 |
检査成套性 |
√ |
√ |
4.16 |
方法202 |
3 |
检查标志和包装 |
√ |
√ |
7 |
方法203 |
1 |
测量绝缘电组 |
√ |
√ |
4.8.2 |
方法101 |
5 |
接地 |
√ |
√ |
4.8.1 |
方法302 |
6 |
耐电压试验 |
√ |
√ |
4.8.4 |
方法102 |
7 |
检査常温启动性能 |
√ |
√ |
4.6 |
方法206 |
8 |
检査低温启动性能 |
√ |
√ |
4.6 |
方法207 |
9 |
检査相序 |
√ |
√ |
4.8.5 |
方法208 |
IO |
检査控制屏各指示装置 |
√ |
√ |
4.10 |
方法210 |
11 |
机组监控 |
√ |
√ |
4.13 |
方法211〜方法216 |
12 |
检查机组保护功能 |
√ |
√ |
4.12 |
方法303〜方法313 |
13 |
测量电压整定范围 |
√ |
√ |
4.7.1 |
方法409 |
14 |
测量频率降 |
√ |
√ |
4.7.2 |
方法401 |
15 |
测量稳态频率带 |
√ |
√ |
4.7.2 |
方法402 |
16 |
测量(对额定频率的)瞬态频率 偏差和頻率恢复时间 |
√ |
X |
4.7.2 |
方法405 |
17 |
测量稳态也压偏差 |
√ |
√ |
4.7.2 |
方法406 |
18 |
测量瞬态电压偏差和电压恢复 时间 |
√ |
√ |
4.7.2 |
方法410 |
19 |
检査冷热态电压变化 |
√ |
√ |
4.7.4 |
方法418 |
20 |
测量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 |
√ |
√ |
•1.7.5 |
方法423 |
21 |
测量温升 |
√ |
X |
4.7.6 |
方法430 |
22 |
并联运行试验 |
√ |
√ |
4.7.3 |
方法412 |
23 |
测量燃油消耗率 |
√ |
X |
4.11.1 |
方法501 |
24 |
测量机油消耗率 |
√ |
X |
4.11.2 |
方法502 |
25 |
测员振动值 |
√ |
X |
4.9.1 |
方法601 |
26 |
测虽噪声级 |
√ |
X |
4.9.2 |
方法602 |
27 |
测量排放污染物 |
√ |
X |
4.9.3 |
方法605 |
28 |
测量烟度 |
√ |
X |
4.9.3 |
方法606 |
注:表示需要进行的项目;“X”表示可不进行的项目。 |
6检验规则
6.1出厂试验
每台机组均应进行出厂试验,其试验项目按表8的规定。
6.2.1型式试验项目按表8规定。
6.2.2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a) 产品的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时;
b) 出厂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6.3.1每台出厂检验的机组,各项检验项目均为合格时,该台机组判定合格。
6.3.2型式试验的机组各项试验与检验合格时.判定该台机组合格;如岀现不合格项目时,应进行调整 或改迎,再次进行试验.宜至合格为止,否则不能投产。
6.4检验条件
6.4.1除另有规定外,各项检验均在生产厂所具有的条件(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下进行。
6.4.2检验时使用的测量仪表应有定期校验的合格证。
6.4.3除另有规定外,各电气指标均在机组控制屏输出端考核。
7标志、包装和贮运
7.1.1机组应有金属制成的铭牌,并固定在明显的位置,其尺寸和要求按GB/T 13306的规定。
7.1.2机组铭牌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机组名称、型号、编号;
b) 执行标准编号;
C)制造商名称;
d) 机组制造日期;
e) 接线方式;
o) 产品注册商标。
7.2 包装
7.2.1机组及其备、附件在包装前.未经涂漆或电镀等保护的裸露金属应采取临时性防锈保护措施。
7.2.2机组的包装应能防雨、牢固可靠,有明显、不易脱落的识别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IVT 191的 规定:
a) 机组名称;
b) 出厂编号;
C)包装箱尺寸;
CI)重量。
7.2.3机组应随附下列文件:
a) 机组出厂质量证明书;
b) 机组使用说明书及主要配套件使用说明书;
C)备品清单;
CI)机组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图。
7.2.4机组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其外形尺寸应符合GB/T 16471的规定。
7.3贮运
7.3.1机组应贮存在有顶盖的仓库内,不应有腐蚀性有害气体存在。
7.3.2机组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无腐蚀的仓库内.并定期查看油封情况。油封到期后.用户应按要求重 新进行油封。
7.3.3机组应根据需要能满足水路、铁路和汽车运输。
GB/T 23507. 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3部分: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
GB/T 23507.3—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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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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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 • 1-5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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