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 OlO
E 09
备案号:48173—2015
SY 5727—2014
代替 SY 5727—2007
Safety rules Of downhole SerViCeS
2014-JO-15 发布
2015-03-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
.
本标准除第3. 18. 1.7条部分内容为推荐性外,其他技术内容均是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代替SY 5727—200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与SY 5727—2007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修改了井场布置的安全要求[见3.1. Ij), 3.1.2];
—增加了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见3.2.5, 3.2.6和3. 2. 7); '
, ——修改了井架的安全要求(见3.3.3和3. 3. 5);
——增加了二层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检査的内容(见3.4.3);
—修改了护栏、梯子的安全要求(见3.5.1);
—-修改了有二层台时,逃生绷绳的安全要求(见3.6.8);
——修改了地锚安装的安全要求(见3.7.2和3. 7.4);
—修改了提升系统的安全要求(见3.10.7);
——修改了吊环、吊卡、卡瓦的安全要求(见3.12.2, 3.12.3, 3. 12.4和3. 12.5);
——删除了 SY 5727—2007的3. 13. 5和3. 13. 6,其要求作为设备安装安全要求(见3. 2.6和
3. 2. 7);
——修改了施工流程的安全要求(见3.15.5);
——修改了防喷设施的安全要求(见3. 16.5和3. 16.6);
——修改了井场用电有关安全要求(见3.18.1.7, 3.18.4.2和3.18. 5. 4);
——修改了施匸作业中一般要求的安全要求(见4. 1.2和4. 1. 1());
——修改了起下管柱安全要求(见4.2.2, 4. 2.5, 4.2.6, 4.2.7和4. 2. 11);
——删除了 SY 5727—2007的4. 1.11,将其要求作为起下管住安全要求内容(见4.2.12);
——修改了原标准中射孔施工的要求(见4.3.1, 4.3.3);
——修改了压裂施工准备及施工的安全要求(见4∙4.3, 4. 4. 3.7, 4.4.4.3, 4.4.5.2, 4. 4.5.6 和 4.4.5.9);
——删除了 SY 5727—2007的4.4.6. 4,将其内容増加到压裂施工完毕后的安全要求(见
4. 4. 5. 13);
——修改了压裂后作业安全要求(见4.4.6.3);
——修改了 SY 5727—2007的4. 5其要求作为试油及抽汲安全要求[见4. 5, 4. 5. 3 a)];
—增加了 “带压作业”和“地层测试''(见4. 7和4.8);
——修改了防火防爆要求(见4. 9.2和4. 9. 5);
——修改了 SY 5727—2007的安全管理的内容(见5.3和5. 5);
——删除了 SY 5727—2007 的 3.9.5, 4. 4. 2. 6, 4.4.3.3, 4.4.4.3, 4. 4. 4. 6, 4.4.4.11,
4. 4. 5. 4, 4. 4. 5. 7, 4. 9. 2 和 5. IOO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O
本标准起草单位: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全祺、曲扬、娄新春、贾二虎、贾子瑜、宫春林、.王振森、肖军胜。
本标准代替了 SY 5727—20()7。
SY 5727-2007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 5727—1995;
—SY 6443—2000;
——SY/T 6566—2()03。
1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带压作业、地层测试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 全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钢制压力容器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GB 4706. 23—2007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T 5080-2013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T 5170—2013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
SY 5225-2012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35—20()8 SY/T 5236—2000 SY/T 5289—2008 SY/T 5325—2013 SY/T 5483—2005 SY/T 5486—2()1() |
抽油杆吊卡 抽油杆吊钩 油、气、水井压裂设计与施工及效果评估方法 射孔作业技术规范 常规地层测试技术规程 非常规地层测试技术规程 |
SY/T 555()空心抽油杆
SY/T 5791—2007 SY/T 5981—2012 SY/T 6120—2013 SY/T 6277—2005 |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
SY 6326-2012石油钻机和修井机井架底座承载能力检测评定方法及分级规范
SY 6355—2010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T 6605-2011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3. 1井场布置
3. 1.1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 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2008中第4章的规定。
a) 必须戴安全帽;
b) 禁止烟火;
C)必须系安全带;
CI)当心触电;
e) 当心机械伤人;
f) 当心坠落; ⅛.
g) 当心落物;
h) 当心井喷;
i) 高压工作区(需要高压施工时);
j) 对使用380V以上电压的设备,还应在配电箱处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3. 1.2作业时,修井设备应=轟口摆平,地基坚实。
3. 1.3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井口及储油罐不应小于3()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面对修井机侧 前方25m以外摆放。
3.1.4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 25m以外。
3. 1.5井场应设置逃生路线标志、紧急集合点和风向标,设有安圣通道并保证畅通。
3. 1.6 井场的布置与防火间距应符合SY 5225- 2012中4. 1的规定。
♦, ■・. .• ・ ■ ∙∙'. ∙7. ∙
3. 1.7井场应平整无杂物,无积水和油污二
3.2设备安装
3. 2.1所有设备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做到.圣盗牢气
3. 2.2设备部件、附件、安全装置、护罩等应齐全、完好,不得缺损、变形,且固定牢靠。
3. 2.3设备运转部位转动灵活,各种阀件应灵活可靠、安全保险;设备油水应符合要求,保证油、 水路畅通,不渗不漏。-
3. 2.4所有紧固件、连接件应紧固可舞,销子应有锁紧保险装置;紧固件螺纹外露部分要涂抹润 滑脂。
3.2.5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3. 2.7转盘应符合SY/T 508() 2013中第4章的规定。 E∣∣ SI
3.3 井架
3. 3.1井架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找平。
3.3.2井架应符合质量标麒不应有变形等缺损,定期检测应符合SY 6342-2012中第6章规定。
3. 3.3井架倾斜角度不大于3.5°,天车、游动滑车、井口在同一垂线上,井架上下体锁锁块、锁销 到位,扶正器工作正确。
3. 3.4井架应安装有防坠落装置,并用引绳固定在方便摘取之处。
3. 3.5立、放井架时,应有专人指挥。
3. 3.6风力大于5级(含5级)或夜间、大雾天气时,不应起落或伸缩井架。
3.3.7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应符合SY/T 5791—2007中第3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的规定。
3.4 —层平台
3. 4.1二层平台应安装正确、牢固且逃生装置有效。
3. 4.2井架及二层平台不应摆放和悬挂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工具应拴牢保险绳。
3. 4.3二层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检查安全带、防坠落装置、逃生装置完好情况。
3.5护栏、梯子
3. 5.1设备护栏、梯子齐全、紧固、完好。
3.5.2天车应安装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并有钢丝绳防跳槽装置。
3.5.3钻台梯子与钻台间系好保险绳,坡度合适。
3.6井架绷绳
3. 6.1应使用直径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绷绳无打结、断股。
3. 6.2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
a) -纽绳中发现有三根断
b) 端部连接部分的绳股沟内发现有两根断丝。
3. 6.3绷绳端的卡固应用不少于3个等径绳卡。
3. 6.4绳卡安装方向应符合U型环卡在辅绳上的要求。卡距为绷绳直径的6倍〜8倍,卡紧程度以 钢丝绳变形1 /3为准。 tf⅛∣誉法惑V
3. 6.5花兰螺丝两端挂环应封口,许用载荷应与绷绳相匹配并有调节松紧余地。
3. 6. 6绷绳前后及左右开挡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距离。
3. 6.7使用修井机作业时,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承载绷绳,两端各用4个相应规 格的绳卡卡固。
3. 6.8有二层台时,逃生绷绳上端应固定在便于逃生处,逃生绷绳与地面夹角应在30°〜75°之间, 着陆点应设缓冲沙坑(物)。
3.7地锚安装
3. 7. 1地锚应使用长度不小于1∙8m,直径不小于73mm的石油钢管,螺旋锚片应使用厚度不小于 5mrn,直径不小于25()mm,长度不小于40Omm的钢板。地锚与花篮螺丝连接处螺杆、螺帽、垫片 应配套齐全。
3. 7.2 钢筋混凝土地锚的外形尺寸应不小于l×b×h (mm): 100() × 100() × 130() 0
3.7.3 地锚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
3. 7. 4 地锚外露不高于IoommO
3. 7.5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井架与地锚桩距离 单位为米
井深 |
井架高度 |
"一 地锚中心至井口距离 | |||
前绷绳 |
开档距离 |
后绷绳 |
开档距离 | ||
<3500 |
BJ- 18 |
18 〜22 |
16 〜2() |
18 〜2() ___________2()〜22___________ |
1()〜16 14 〜18 |
BJ-29 |
28 〜3() 3()〜32 _____ |
3()〜32 32 〜34______ |
28 〜32 ___________3()〜34___________ |
14 〜18 16〜2() | |
≥35O() |
BJ- 18 |
井架应在原有基础上再加固两道后绷绳 |
2()〜24 |
18 | |
BJ-29 |
32 〜36 |
18 |
3. 7.6修井机地锚坑与绷绳距离应符合SY/T 5791-2007中的规定。
3.8作业机
3. 8.1传动部位护栏(罩)齐全牢靠。
3. 8.2操作台的仪表齐全,完好准确,各种阀件开关灵敏可靠,不渗漏。
3. 8.3通井机作业时,千斤腿应放下支实,专用销子穿好,钢丝绳排列整齐。
3.8.4修井机作业时,各千斤支座稳固,停放在地基平整坚实处,并锁紧各支腿备帽,轮胎用掩木 掩实。额定钩载6()()kN及以上修井机应使用船型底座。
3.9刹车系统
3. 9.1刹车系统应灵活可靠,有专人负责检査保养,刹把有防滑链。
3. 9.2刹带、垫圈及开口销应匹配,齐全牢靠,刹车钢圈及两端应连接完好,无变形、无裂纹。
3. 9.3刹带无变形、无裂纹,刹带顶丝完好。刹车片磨损剩余厚度不应超过顶丝上平面,固定螺栓 及弹簧齐全,无损坏。
3. 9.4气控系统气压低于0.6MPa,不应进行修井作业。
3. 9.5水刹车灵活好用,水位调节阀有效,水箱及管路不漏水。
3. 9.6按要求配备防碰装置,防碰天车装置灵活好用,防碰距离应不小于2.5m,定期检查防碰装 置的完好性。
3.10提升系统
3. 1(). 1提升钢丝绳应符合SY/T 5170-2013中第4章的规定,不应有严重磨损、锈蚀及挤压、弯 扭等变形。
3.10.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应继续使用;
a) 一纽绳中发现随机分布的六根断丝;
b) 一纽绳中的一股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3.10.3使用BJ系列井架作业时,底绳兜绕于井架双腿上(配套使用悬绳器的井架除外)。死绳走井 架腹内,且不得拖挂在井架上,以保证拉力表准确,死绳头用5个以上配套绳卡卡固,固结后应有不 少于Im以上的余长。绳卡安装方向、卡距、卡紧程度执行3. 6.4规定。
3.10.4使用修井机作业时,死绳固定器应可靠有效。
3.10.5活绳头按设备设计要求固定牢靠,游动滑车处于最低位置时,保证滚筒上余绳不少于15圈。
3.10.6指重表(拉力表)应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准确,表面清洁。
3.10.7拉力表应接相等负荷的保险绳,绳套小于1m,并用不少于4个绳卡固定。
3. 11游动滑车、天车、大钩
3.11.1游动滑车、天车、滑轮应转动灵活、护罩完好。
3.11.2大钩弹簧、保险(锁)销应完好,转动灵活,耳环螺栓应紧固。
3.11.3应定期进行探伤检修.并符合SY/T 6605-2011中第6章的规定。
3. 12吊环、吊卡、卡瓦
3.12.1吊环应等长并无变形,应定期探伤,吊环磨损应符合SY/T 6605—2011中6. 2的规定。
3. 12.2吊卡应使用防跳吊卡销子并拴有保险绳,手柄(活门)操纵灵活,吊卡销与吊卡规格应匹 配,并定期检测。
3. 12.3手提卡瓦、气动卡瓦、安全卡瓦应灵活好用,卡瓦片固定牢靠。
3. 12.4抽油杆吊钩应符合SY/T 5236-2000中第4章的规定,保险销灵活好用,应使用直径不小 于15.5mm的钢丝绳缠绕2圈,用4个绳卡卡牢,并定期检测。
3.12.5抽油杆吊卡应符合SY/T 5235—2008中第4章的规定,灵活好用并定期检测。
3. 13动力设备 3.13.1液压动力钳应符合标准要求,完好、灵活好用,钳口应装防护板,高低速挡灵敏,转速稳 定、清洁、密封,钳牙不缺且固定牢靠。
3.13.2液压动力钳吊绳、尾绳应根据其型号选用直径9. 5mm〜15. 5mm的钢丝绳,每端各用3个 以上绳卡卡好,卡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倍〜8倍。吊绳通过滑轮调节,滑轮满足负荷要求,保险销子 齐全。
3.13.3液压动力钳的尾绳销轴应使用开口销锁住。
3. 13. 4更换液压部件或修理液压钳应先切断动力源。
3.14分离器
3. 14. 1分离器及流程应按施工设计要求选用。
3. 14. 2分离器距井口应不小于3()mo经过分离器分离岀的天然气和气井放喷的天然气应点火烧掉 (具备条件的应进管线),火炬出口距井口、建筑物及森林应不小于IOOm,且位于井口油罐区最小风 频的上风侧,火炬出口管线应固定牢靠。
3. 14. 3分离器距油水计量罐应不小于15m,其气管线出口方向应背向井口和油水计量罐,并考虑 风向摆放。
3. 14. 4分离器至井口保温套处的管线,如需保温,应在中间加装保温管线。
3. 14.5进出分离器管线应符合3. 15.5中的要求。
3.14.6三相分离器的加温炉(高压油气井应用换热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装有防火帽。
3. 15施工流程
3. 15. 1压井、替喷、放喷、气举、气化水洗井的施工,流程连接应使用钢质硬管线并用地锚固定, 放喷管线不应安装小于120°钢质弯头。
3.15.2节流压井管汇各连接部位应采用螺纹或标准法兰进行连接。流程各部位应试压合格。
3. 15.3修井液回收管线出口应接在储液罐并固定牢靠,拐弯处应使用钢制弯头。
3.15.4放喷管线布局应考虑当地季节风、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
3.15.5出口管线应使用钢质管线,中间每IOm〜15m和转弯处用地锚(水泥基墩等)固定。
3.15.6需要放喷时,应符合SY 5225—2012中4. 3的规定。
3. 16防喷设施
3. 16. 1防喷器、旋塞阀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3. 16. 2防喷器安装时应与井口、转盘、天车保持垂直,安装完毕后应试压合格。
3.16.3防喷器应装齐闸板手动操作杆,井口各闸门开关状态正确并有状态标识。
3.16.4液压防喷器液控油路进出口朝向井架,与远程控制台控制开关的进出口应一致。
3. 16.5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小于防喷器的额定工作压力,各闸门开关状态正确 并有状态标识。
3.16.6压井管汇和节流管汇应安装在钻台或操作台以外,并摆放平整。
3. 16. 7防喷器液压管线应有防辗压保护。
3.16.8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储能器压力应符合规定要求,仪表、调压阀灵敏好用,手柄标示清楚,液 控房内装有防爆灯。
3. 16.9远程控制台电源应使用单独的开关控制并安装保护接地线。
3. 16. 1()井口应备有与井内管柱匹配的并接好旋塞阀的防喷短节,旋塞阀开关灵活并处于开启状态。 3.16.11防喷设施和工具、用具应齐全完好,摆放整齐。
3.16.12防喷设施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应符合SY/T 6120-2013中第6章规定。
3.17循环罐、钻井泵、水龙带
3. 17. 1循环罐四周护栏应齐全完好、固定牢靠、灯光充足,符合防爆要求,装有完好的电动搅拌器 和液面报警器。 ",
3.17.2罐面应有足够强度,无严重锈蚀,观察孔有护网或活动板,罐面无杂物,走道畅通。
3.17.3钻井泵应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护罩齐全有效。
3.17.4钻井泵泄压阀应灵敏可靠。
3.17.5泵上的压力表应灵敏可靠,并定期校验。 遍
3.17.6钻井泵与罐应连接牢固,泄压管线安装应合理并固定。
3.17.7使用水龙带时应卡好保险绳并防碾压。
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
3. 18井场用电
3.18.1 配电线路
3.18. 1.1电缆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应满足长期工作温度不超过65°C ;
b) 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⅝fe⅜⅜⅜M楠—
C)単相线路的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 线截面的5()%。靄蜀∙wmκ
3.18.1.2井场配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3.18.1.3电缆架空敷设时走向应合理,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套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张力,电缆
对地最小距离应大于2. 5md £*巍必;HH HlB
3.18.1.4电缆架空敷设应采用无腐朽木杆或金属杆,木稍蒿径不应小于50mm;采用金属杆时,固 定橡套电缆处应作绝缘处理,绑线不应使用裸金属线,线杆话埋设牢固。
3.18.1.5电缆埋地敷设时,埋深应不小于().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50mm厚的细砂,然 后覆盖硬质保护层。HH I
3.18.1.6电缆拖地使用时,应采用重型橡套软电缆。
3.18.1.7井场所用电缆均不宜有中间接头。若有接头应采用防爆接头连接,应保证接头不承受
张力。 P
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
3.18.2值班房配线
3.18. 2.1值班房配线应釆用绝缘导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绝缘管保护,并设防雨弯。
3. 18. 2. 2 导线截面应执行3. 18. 1. 1规定。
3. 18.2. 3导线间和导线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 5MQ。
3. 18.3 发电
3.18.3.1应有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应进入发电机房。
3. 18. 3.2发电机的发动机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3. 18. 3. 3发电机输出线出口应穿绝缘胶管。
3. 18. 3. 4发电机应做保护接零和工作接地。
3.18. 3.5发电机启动前应对其本体及附属设备、保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査和试验。
3. 18. 3.6发电机负荷不应大于额定功率。
3. 18.4 配电箱
3.18. 4.1配电箱应防雨通风、保持干燥。
3.18. 4.2配电箱应安装端正、牢固。配电箱前地面有绝缘保护,并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和通道。
3.18.4.3配电箱内的电器不应使用可燃材料作安装板。若采用金属安装板,应与配电箱箱体作电气
3.18.4.4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牢固。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应裸露和松动。
3. 18. 4.5配电箱电器装置的卷择应符合JGJ 46 2012中第7章第2节的规定。
3.18.4.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分闸应距井口 15m以外,应一机一闸一保护。若采用 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
3. 18. 5配电箱的使用与维修 3.18.5.1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和用途。
3.18.5.2配电箱门不应加锁,并由专人管理。
3.18. 5.3配电箱应由持证电工定期进行检査和维修。
3.18. 5.4配电箱应由专人操崔,操作人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能进行停送电操作,具备排除一
般故障的能力。配电箱操作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a) 使用前应检査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I
b) 负责检查井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和配电箱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
d)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
e) 用电设备维修时应拉闸断电,上锁挂警示标识;
f) 用电设备停用时应拉闸断电挂停用牌。
3.18.5.5搬迁或移动后的用电设备应检査合格后才能使用。
3.18.5.6配电箱的进出线不应承受外力,不应与金属断口和腐蚀介质接触。
3.18.6照明供电
3. 18. 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3.18. 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
3. 18. 6.3
灯具的相线应在配电箱设开关控制,不应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3. 18.7电取暖器
3. 18. 7. 1选用电取暖器应符合GB 4706. 23—2007的规定。
3. 18. 7.2选用电取暧器的电源线应执行3. 18. 1. 1的规定。
3.18. 7.3电取暖器应在配电箱设立单独控制开关。
3. 18. 7.4电取暖器防护罩应牢固完整。
3.18. 7.5电取暖器().5m范围内不应放置和烘烤易燃物。
3. 18.8保护接零与接地
3.18. 8.1配电箱、电机、电取暖器等用电设备的金属壳体都应做保护接零。
3.18. 8.2所有保护零线都应可靠接地,不应将值班房金属构架做接地连接体。
3.18.8.3垂直接地体应釆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应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3. 18. 8. 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Q・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0。
3.18.8.5每次作业搬迁装配完毕,应由持证电工检査保护接零和接地装置合格。
4施工作业
4. 1 一般要求
4.1.1施工作业人员应经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4.1.2进入现场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防护用具,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 高处作业者应系安全带,并将随身携带的工具系上防掉绳,作业前将安全带在井架上系牢。
4.1.3上下井架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后挂上防坠落装置。
4.1.4施工车辆通过井场时,应对裸露在地面上的油、气、水管线及电缆采取保护措施。
4.1.5应根据井下作业地质设计、工程设计编制施工设计,并按企业规定分级审批。
4.1.6根据施工环境变化应进行风险识别、评估,釆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4.1.7按施工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经开工验收合格方可开工。
4.1.8施工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每班坚持安全讲话和班后评价。
4.1.9施工过程应执行相关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规定。
4. 1. 10加强岗位巡回检査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不能整改的采取控制措施并立 即向上级汇报。
4.2起下管柱
4. 2.1作业施工前应检查作业施工中所用工、用具是否灵活好用,钻台、井口操作台除必要的工具 外不应堆放其他杂物。 ,
4. 2.2操作人员应有统一规定的手势、动作和其他信息传递方式,配合一致、平稳操作。
4. 2.3当遇阻、遇卡,上提载荷接近井架安全载荷时,不应硬提。
4. 2.4在未切断液压动力钳动力源时,不应用手触碰液压动力钳钳牙。
4. 2.5活动解卡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井架、基础、地锚、绷绳、指重表(拉力计)等。
4. 2.6应按施工设计要求施工,防止井喷。
4. 2.7起下管柱时,应随时观察指重表(拉力计),密切注意井喷显示,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4. 2.8遇有6级(含6级)以上大风、能见度小于井架高度的浓雾天气、暴雨雷电天气及设备运行 不正常时,应停止作业。
4. 2.9在油管桥上提放单根管柱时,应使吊卡开口朝上,如油管支架低于自封法兰面,应釆取防范 措施。
4. 2. 10拉送油管应有保护螺纹措施,场地操作人员站在油管一侧,不应两腿跨骑油管。
4. 2.11起下立柱时,不应用转盘上卸管扣,井架工不应扶管柱。
4. 2. 12不应使用机械猫头。
4.3射孔
4.3.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防喷装置并进行井控验收。
4. 3.2射孔绞车和仪器车等设备性能良好,外壳绝缘应可靠。
4. 3.3装射孔弹、下射孔枪时,非操作人员不应靠近射孔弹或井口。
4. 3.4射孔过程中,应设专人观察井口,防止井喷。
4. 3.5射孔连接时应切断电源。
4. 3.6 射孔作业应符合SY/T 5325—2013中第8章的规定。
4.4压裂
4. 4.1压裂选井、设计及施工队伍
4. 4. 1. 1压裂选井和设计应符合SY/T 5289-2008的规定,并应达到下列安全要求:
a) 套管升高短节组配与油层套管材质、壁厚相符;
b) 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资;
C)下井工具、连接方式应能保证正常压裂施工,并有利于压裂前后的其他作业;
d) 通往井场的道路能保证施工车辆安全通行;
e) 场地满足施工布车要求。
4. 4.1.2压裂设计中应包括下列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a) 存在可能影响压裂施工的问题;
b) 施工井场、施工车辆行驶路线说明及要求;
C)地面流程连接、施工设备检査要求;
d) 试压、试挤要求;
e) 施工交接、检査要求;
f) 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技术要求。
4. 4.1.3下列压裂施工应提岀特殊安全技术要求:
a) 酸化压裂、泡沫压裂或使用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b) 可能出现井喷或其他危害及影响;
C)含有H?S等有毒有害物质井、气井压裂; d)新技术试验等。
4. 4.1.4压裂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4. 4.1.5压裂准备作业队伍、压裂施工队伍应经培训,具有相应资质。
4. 4.2压裂用设备及配件
4. 4. 2. 1应按设计选配压裂设备,并达到下列安全要求:
a) 完整,无泄漏及其他故障;
b) 阀门开关灵活,提示标识清晰可辨;
C)计量仪表和限压保护及其他指示、报警、控制装置完好;
d) 安全阀有效,泄压管畅通、安全牢靠、出口朝下;
e) 防护设施齐全。
4. 4. 2. 2储液罐应达到下列安全要求:
a) 摆放平稳;
b) 罐内清洁,无异物、无泄漏;
C)进出口阀门、接头完好;
d)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罐体应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和警句;
e) 金属容器应有可靠的接地;
f) 移动的储液罐应有罐盖、换气阀。
4. 4. 2. 3承压罐在满足4. 4. 2. 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中的规定。
4. 4. 2. 4其他附属设备、附件应达到安全要求。
4. 4. 2. 5压裂用配件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检验,并应达到表3的要求。
表2压裂用配件检查、维护、检验周期
序号 |
要求 |
高压管线 |
高压阀门 |
高压弯头 (或弯管) |
联通管 |
活接头 |
1 |
检査周期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2 |
维护周期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每次施工 |
3 |
检验周期 |
1年 |
1年 |
1年 |
— |
1年 |
压裂配件有特殊需要时,应缩短检验周期。 |
表3压裂用配件基本要求
序号 |
要求 |
高压管线 |
高压阀门 |
高压弯头 •(或弯管) |
活接头 |
I |
无径向和纵向形变 |
√ |
— |
√ |
√ |
2 |
无裂纹和其他损伤 |
√ |
√ |
√ |
√ |
3 |
无补焊 |
√ |
√ |
√ |
√ |
4 |
无过热痕迹 |
√ |
√ |
√ |
√ |
5 |
无严重锈蚀 |
√ |
√ |
√ |
√ |
6 |
接头与管体连接牢固 |
√ |
√ |
√ |
√ |
7 |
螺纹符合SY/T 555()的规定,完好 |
√ |
√ |
√ |
√ |
« |
开关灵活,标记清晰可辨 |
— |
√ |
— |
— |
9 |
密封性合格 |
√ |
√ |
√ |
√ |
4. 4.3压裂前准备
4. 4. 3.1压裂准备作业施工队伍应按设计书要求组织施工。
4. 4. 3. 2压裂用工具、管柱和井口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4. 3. 3压裂管柱、压裂工具下井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记录,下井时连接紧 固,达到设计要求。
4. 4. 3.4井口用专用支架或其他方式固定。
4. 4. 3. 5套管应安装压力指示装置。
4. 4. 3. 6井口安装放喷管线,朝向避开压裂施工区域。每间隔IOm和岀口处用地锚(水泥基墩等) 固定,放空管线畅通,不得加装小于12()°的弯头。
4. 4. 3. 7压裂准备作业完毕,按设计要求对井口和井下管柱试压合格后,关闭油(套)管阀门,由 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签字。
4. 4.4 压裂施工准备
4. 4. 4. 1压裂施工队伍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准备,并应做好下列工作:
a)分析施工井情况,识别、评估危害和影响等风险并制定措施;
b)对所用设备、配件、工具进行检查、维护;
C)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
4. 4. 4. 2实施气井压裂、泡沫压裂以及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压裂或其他特殊压裂,应按设 计要求预先单独制定防止危害及影响的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特殊工具及应急所需 设备和器材。
4. 4. 4. 3必要时应备有消防车、救护车等抢险救护设备设施及专业人员。泡沫压裂应配备足够的空 气呼吸器,同时应配备防寒手套;酸化压裂应同时配备防酸防护用品;实施气井压裂和使用易燃易爆 物质压裂应配备防爆型工具。
4. 4. 4. 4含H?S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应执行4. 6的规定。
4. 4. 4. 5使用放射性物质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定期对放射物质的活度、存储装置 是否完好进行检测,对接触人员进行体检。
4. 4. 4. 6压裂施工车辆应编队并按交通法规行驶、停靠。
4. 4. 4. 7压裂施工车辆应按设计要求摆放在施工井井口上风或侧风方向,与井口距离符合SY/T 5289-2008中的规定,并留有安全和应急疏散通道。压裂施工车辆摆放区域应无易燃物。
4. 4. 4. 8压裂施工前,现场指挥、井口操作人员与压裂准备作业方指定人员应对施工进行检查,确 认达到设计要求。
4. 4. 4. 9施工现场应配备4具〜8具8kg以上干粉灭火器。特殊需要时按应急预案执行。
.
4. 4.5压裂施工
4. 4. 5. 1压裂施工应由现场指挥统一指挥、协调。
4. 4. 5. 2压裂施工现场釆用防爆无线对讲机和喇叭传递指令信息。
4. 4. 5. 3现场指挥发布指令应规范、准确无误,每次发布指令重复1次〜2次,在受信方未接到或 未准确接到指令时,应重复发布指令。受信方准确接到指令后,应向发令方回复指令。
4. 4. 5. 4地面流程应按设计要求连接。管汇出口至井口采用高压硬质管线连接。
4. 4. 5. 5以施工井井口 1()m为半径,沿泵车出口至施工井井口地面流程两侧1()m为边界,设定为 高压危险区。高压危险区使用专用安全警示线(带)围栏,高度宜为()∙8m〜1.2m。高压危险区应设 立醒目的安全标志和警句。安全标志应符合SY 6355-2()1()中附录B的规定。
4. 4. 5. 6施工作业的最高压力应不大于承压最低部件、井下工具的额定工作压力。
4. 4. 5. 7井口装置的额定压力应大于或等于施工设计的最高压力。
4. 4. 5. 8压裂作业应按设计要求平稳操作。
4. 4. 5. 9酸化压裂、泡沫压裂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压裂应密闭施工。
4. 4. 5. 10当出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或影响施T.情况时,现场指挥应及时做出反应,并立即采取以 下相应的措施:
a) 压裂设备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立即停泵,属带压设备未安全泄压前不得进行修理;
b) 地面流程和井口装置岀现刺漏、变形、断裂,立即停泵,待安全泄压后进行修理;
C)长线砂堵应反循环替出混砂液,反循环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
d)酸化压裂、泡沫压裂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压裂的高低压管线出现泄漏、刺漏,应按应急预 案立即停泵或关闭储液罐及井口阀门后进行处理。
4. 4.5. 11地面流程承压时,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员不应进入高压危险区。因需要进入高压危 险区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a) 经现场指挥允许;
b) 危险区以外有人监护;
C)执行任务完毕迅速离开;
d)操作人员未离开危险区时,不应变更作业内容。
4. 4.5.12酸化压裂、泡沫压裂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压裂,注酸或泡沫及易燃易爆物质结束后,应将 地面流程内的残液用替置液注入井内。
4. 4. 5. 13压裂施工完毕,应按设计要求关井,使用清水清洗泵头内腔,拆卸压裂管线。
4. 4. 5. 14冬季施工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压裂设备、井口装置等进行预热;中途停泵后,再次启泵前 应对压裂设备、地面流程、井口装置进行加热;施工结束,应对所有设备、管汇、配件进行防冻 处理。
4. 4.6压裂后作业
4. 4. 6. 1压裂施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关井,扩散压力,观察压力变化。
4. 4. 6.2按设计要求排液和进行后续施工。
4. 4. 6. 3査看出口喷势和喷出物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施工人员应位于上风处。通风条 件较差或无风时,应选择地势较高的位置。
4. 4. 6. 4计量液位的人员到罐口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5试油
4.5. 1 试油作业应符合SY/T 5981—2012第6章规定。
4. 5.2井口、套管和流程按规定试压合格。
4. 5.3抽汲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a) 井口有专人负责做好抽汲记号并观察,井口、钢丝绳附近不应站人,不应跨越钢丝绳;
b) 钢丝绳打扭或跳槽时,先用卡子卡紧钢丝绳后,再放松绳索,待不再下滑时方可用工具 解除;
C)按设计选用钢丝绳直径,抽汲绳无打扭,执行3.1().2的规定;
CI)抽汲防喷盒、绳帽、加重杆及抽子头完好可靠。
4. 5.4不应使用空气作为介质实施气举、气化水洗井等作业。
4.6含有毒有害气体并作业
4. 6. 1在地层复杂区域作业(如高压气层、可能含硫化氢区域等),操作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培训、考 核合格,持证上岗。
4. 6.2在含有或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井施工,应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具和相应气体监测仪。对 硫化氢的监测和人身安全防护,应符合SY/T 6277—2005中第4章、第5章的规定。.
4. 6.3个人防护用具、气体监测仪器的配备、使用操作、应急抢险和紧急疏散,应符合SY/T 6610—2005中第5章、第6章、第7章的规定。
4.7 带压作业
4. 7.1在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准备带压作业装置。防喷器组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
4. 7.2堵塞器下井前应测量堵塞器钢体外径和长度,检査各部件是否完好,堵塞器规格应与井下管 柱相匹配。
4. 7.3防喷管本体应无腐蚀、裂纹、无弯曲现象,螺纹完好。
4. 7.4完成封堵后,应打开油管闸门放空,至少观察2h,确认无溢流为封堵合格。
4. 7.5安装带压作业的装置前,应在油管悬挂器上安装旋塞阀并关闭。
4. 7.6在试压过程中人员应站至承压部位1()m以外的安全区域。如需靠近观察,应等停泵后并经现 场指挥人员允许,方可靠近观察。观察时注意站位,避开容易刺漏或飞溅伤人的方向。
4. 7.7起下管柱应符合4. 2的要求。
4. 7.8拆除作业时,作业面下方不应站人。
4.8地层测试
4. 8. 1 地层测试作业应符合SY/T 5483—2005和SY/T 5486—2010的规定。
4. 8.2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防喷装置并进行井控验收。
4. 8.3测试绞车和仪器车等设备性能良好,外壳绝缘可靠。
4. 8.4测试工具应按设计要求顺序连接。
4. 8.5井口连接测试工具时,应设专人观察上方工具,严防连接工具时上方倒扣。
4. 8.6控制头连接到测试管柱后,应再连上一根活动管线,管线下端应用绳索在管柱上绑紧,以防 止旋转坐封时,甩出伤人。
4. 8.7活动管线每一个活接头连接处应加装保险绳。
4. 8.8打压时,井口及管线周围IOm内不得站人。
4. 8.9测试过程中,应设专人观察井口,防止井喷。
4. 8.10工具应及时进行保养,工具表面应无油污、毛刺。
4.9防火防爆
4. 9. 1井场消防器材的配备与管理应符合SY 5225—2012中8. 4的规定。
4. 9.2现场应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检测仪应定期校验和维护。
4. 9.3现场取暖应采用无明火器具。
4. 9.4井场内应禁止烟火。
4. 9.5井场工业动火应办理动火手续。
4. 9. 6进入井场车辆排气管应装有阻火器。
5 安全管理
5.1应有HSE组织机构,施工队应设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HSE监督员。
5.2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应齐全有效。
5.3应定期组织HSE会议、培训、演练等,并详细记录。
5.4施工现场各项技术资料、HSE记录报表应齐全准确。
5.5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5.6井场应平整,无杂草、油污、积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时回收、处理。
5.7施工井场应备有足够容积的储液池(罐),并有良好的防渗漏措施。
5.8酸化、压裂施工中应做到不刺、不漏,施工后清洗设备及管线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池(罐)内, 剩酸全部回收,集中处理。
5.9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预防。
5. 10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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