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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835—2018 代替 GB/Z 24835—2009
RegUIatiOll Of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for 1 100 kV gas-insulated metal-enclosed SVVitChgear
2018-12-28 发布
2019-07-01 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24835—2009«! 000 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与 GB/Z 24835—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2009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辅助系统(气动机构的空压机系统)"(见2009年版的7.4.6);
——删除了 GlS分解检修一般流程图(见2009年版的7.7);
——删除了“分解检查”(见2009年版的7.8);
——删除了气体回收装置使用注意事项(见2009年版的7.9);
——删除了气瓶存放注意事项(见2009年版的7.10);
——删除了吸附剂使用注意事项(见2009年版的7.11);
——删除了分解检修后组织注意事项(见2009年版的7.12);
—删除了“润滑脂及密封脂的选择及试验”(见2009年版的7.13);
——删除了“密封面拆装的技术要求”(见2009年版的7.14);
删除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见2009年版的第9章);
——删除了“放电故障的定位和检测方法”(见2009年版的附录A);
——修改了断路器解体检修依据(见6.1.1,2009年版的4.4.4.1);
——修改了 GlS中断路器解体检修项日,删除了“气动操动机构”(见6,2.1.2.2009年版的7.4.1.2);
——修改了解体检修的技术要求,将“试验”(见2009年版的8)合并至“解体检修后的试验”(见6.7)o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特高压交流输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 电力冇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先才、冀肖彤、徐玲铃、彭江、张贺军、王宁华、王承玉、刘兆林、李金忠、吴超、 刘雪丽、汤浩、林一泓、付晨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 24835—2009 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 IOO 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以下简称GlS)运行维护的项目、内容和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1 100 kV交流GIS(含HGIS)O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832.1气体分析微量水分的测定第1部分:电解法
GB/T 5832.2气体分析 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2部分:露点法
GB/T 11023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T 12022 工业六氟化硫
GB/T 24846—2018 1 000 kV交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55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
3运行维护的安全要求
3.1 GIS运行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3.1.1 GlS室的安全防护
GIS室的安全防护内容如下:
a) 依据GB 8958 GlS室内空气中的含氣信应大于19.5%或SE;气体的浓度不应超过1 000 μL∕L (或 6 g/ m3);
b) GIS室内应安装空气含氧量或SFti气体浓度自动检测报警装置;
C) GlS室进出处应备有防毒面具、防护服、塑料手套等防护器具;
Cl) GlS室应按消防有关规定设置专用消防设施;
e) GlS室内所有进出线孔洞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f) GlS室内应装有足够的通风排气装置;
g) 进入GIS室内电缆沟或低凹处工作吋应测含氧量或SF6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h) 为防止单人作业出现意外,进入这些区域需有人监护。
3.1.2 GlS室的通风技术要求
GIS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排风Il应设置在室内底部。
运行人员经常出入的GlS室,每班至少通风1次(15 min);对工作人员不经常出入的室内场所,应 定期检查通风设施。
3.1.3 GlS室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
工作人员进入GlS室内电缆沟或凹处工作时,应测含氧景或SF6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不准许单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3.1.4 GlS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
GlS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如下:
a) 防止接触电势的危害。在正常操作时,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触及GIS外壳,并保持一定距离; 手动操作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
b) 气体采样操作及处理一般渗漏时,要在通风条件下进行,当GlS发生故障造成大量SFG气体 外逸时,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开启室内通风设备。
3.1.5 GlS解体检查和充气的安全措施
GlS开展解体检査及充气操作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如下:
a) GlS解体检查吋,应将SF6气体冋收加以净化处理,严禁排放到大气中。
B) GlS充气宜在晴朗干燥天气时进行,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检修工艺的操作要求。充气管应 采用不易吸附水分的管材.管子内部应干燥,无油无灰尘。
C) GIS充气吋.应确保充气冋路干燥、清洁。可用电热吹风对接口处进行干燥处理.并立即连接 充气管路巡行充气。充气静止24h后应对该气室进行湿度测量。
3.1.6 GIS的接地
3.1.6.1主回路接地
在GlS检修时,其主冋路应具冇实现町靠接地的方式。快速接地开关应直接接地。
为保证维修丁作的安全.主叫路应能接地。在外壳打开后仍应保持主呵路可靠接地。
3.1.6.2外壳接地
GIS外壳及金属构架等应可靠接地.凡不属于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且需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 应接地.对运行人员易接触的外壳.其感应电压不得超过36 Vo
外壳、构架等的相互电气连接应采用紧固连接(如螺栓连接或焊接形式)・以保证电气上连通。
3.1.7温升
对运行人员易接触的外壳.温升不应超过30 K;对运行人员易接近,在正常操作时不需接触的外 壳,温升不应超过40 Ko
3.2 SF6新气储存及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3.2.1 SF6新气的储存
SF6气瓶应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中,直立放置。气瓶严禁靠近易燃、油污地点。
3.2.2 SF6新气的使用
SF.;新气使用的要求如下:
a) SI%新气应具有厂家名称、装灌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SR新气到货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复核、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存放半年以上的新气,使用前要检验其湿度和纯度.符合标准后 方准许使用。SF6气体存放时间不宜超过5年。
b)新气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符合GB/T 12022要求后方可使用;
C)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
3.3 GIS解体检查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3.3.1 GlS解体检查前,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应对被解体部分确定完全处于停电状态,并进行可靠的工 作接地后,方可进行解体检查。
3.3.2 GlS气室解体检查前,应对相邻气室进行减压处理•减压值一般为額定压力的50%或按制造厂 规定。
3.3.3 GIS解体前.如有必要及条件允许时,可取气样做生物毒性试捡及做气相色谱分析和可水解氟 化物的测定。
3.3.4 GlS解体前,应完全回收气体。SF6气体冋收或解体吋,工•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正确穿戴 SF6气体防护服、乳胶手套及防护面罩等劳保用品.并扎紧袖口和裤口。封盖打开之前应保证设备内无 压力;封盖打开后.工作现场应具有通风设备.以清除残余气体,对户内安装的GIS.人员应暂时撤离现 场不短于30 min.让残留的SF6及其气态分解物经室内通风系统排至室外,然后才准逬入作业现场;对 户外安装的GIS.封盖打开后;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方位,待罐内氧气含量达标后,才能进行工作。
3.3.5设备解体之前,应确认邻近气室不存在向待修气室漏气的现象。设备解体时.应用带有微孔过 滤器的真空吸尘器除去零部件上的固态分解物.在取出GIS中的吸附剂、清洗金属和绝缘零部件时.检 修人员应穿戴全套安全防护用品,用无水乙酔或丙酮清洗金属零部件.绝缘零部件清洗应釆用乙醇。
3.3.6罐内更换或修理损坏部件时,应开启通风装置.保持罐内空气流通.待内部氧气浓度达到19.5% 以上时,方可进罐工作。进罐作业人员应穿全套防护服.罐外应设专人监护,罐外、罐内人员保持紧密联 系。对于进罐工器具应登记编号,防止作业工器具遗漏罐内,更换部件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査确认罐内 无遗留杂物和工具后,方可进行封盖。
3.3.7吸附剂使用前,确认真空包装是否完好。吸附剂安装原则:每个气室单元应安装;吸附剂更换原 则:不解体处不更换;解体气室应更换。
3.3.8吸附剂从干燥装置(或密封装置)内取出至安装完毕.在大气暴露的时间应尽量缩缶,一般不要 超过15 min,吸附剂安装完至抽真空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0 min。
3.3.9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脸及人体外露部分。
3.3.10下列物品应做有毒废物处理:真空吸尘器的过滤器及洗涤袋、防毒而具的过滤器、全部抹布及 纸;断路器或故障气室的吸附剂、气体问收装置中使用过的吸附剂等;严重污染的防护服也视为有毒废 物。处理方法:所有上述物品不能在现场加热或焚烧.应用20%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浸泡12 h以上.然 后装入塑料袋内深埋。或交由专业部门回收处理。
3.3.11防毒面具、塑料手套、橡皮靴及其他防护用品应进行清洁处理.并应定期进行检查试收,使其处 于可用状态。
3.4 GIS发生故障有气体外逸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3.4.1室内GlS发生故障有气体外逸吋,全体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并立即投入全部通风设备。.工作人 员进入漏气设备室或户外设备10 m内,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及防毒面具。
3.4.2在事故发生后15 min之内,只准许抢救人员进入室内。事故发生后4 h内,任何人进入室内应 穿防护服.戴手套,以及戴备冇氧气呼吸器的防毒面具.在室外应站在上风处进行工作。事故后清扫 GIS安装室或故障气室内固态分解物时•工作人员也应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若故障吋有人被外逸气 体侵袭,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3.5监测保护装置的要求
GlS密度继电器、空气含氧量或SFt,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以及GIS内部放电故障诊断在线检测 装置(如有)和室内的防火报警装置的校验周期和项目按各自的规定执行。
3.6 GlS解体时作业现场的要求
3.6.1现场安装工作应在无风沙、无雨雪、温度大于5 °C、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的条件下进行,同时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防潮措施.如加装除湿机等。
3.6.2对于安装在户外的GlS,应选择晴好天气,日.风速要小于3级。户内安装的GIS,应保证室内环 境清洁度。每天工作前要打扫现场,使用吸尘器吸除设备和地而上的灰尘杂物.以保证室内清洁。
3.6.3对于户外安装的GIS.所有单元的开盖、内检及连接工作应在可移动防尘房内进行。可移动防尘 房应由GlS制造厂提供。防尘房应满足如下条件:
a) 防尘房应配备除湿装置和空气调节器,内部温度应保持在5笆〜25 °C;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
80%;内部照明不应低于75 Ix0
b) 防尘房内部不准许存在有苍蝇、蚊子等昆虫•洁净度应达到百万级以上。
C)防尘房应能防雨防风,能耐受5级风并加装斜拉钢索固定。
3.6.4作业人员迎入防尘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进入防尘房前.作业人员在过渡房内穿戴防尘服、更换帽和鞋后方可进入防尘房内。
b) 对带入防尘房的物品、工具,在房外预先做清洁处理。备品备件进入防尘房前,要清扫干净其 表面的灰尘和污垢.然后用酒精布将表面擦干净,晾干后方可运进。
C)作业人员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防尘房进行保洁工作。
3.6.5对于室内安装的GIS,作业前应在场地洒水清洁并揩净.待空气静置4 h后方可开始施工.检修 时户内门窗应关闭或封堵。
4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4.1 GlS维护项目与周期
4.1.1 GlS维护项目
GlS维护项S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巡视检查;
b) 定期检查;
C)临时性检查;
CI)带电检测;
C)解体检修。
4.1.2巡视检查
每天至少1次,如遇特殊工况或恶劣天气,应増加巡视频次。巡视检査是对运行中的GlS设备进 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冇无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按规定上报并处理。检查应包 括下列内容:
a)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及快速接地开关的位置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b) 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动作指示是否正常.记录断路器累积动作次数;
C)各种指示灯、信号灯和带电监测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控制开关的位置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加
热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按规定投入或切除;
d) 各种压力表和油位计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e) 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指示值是否正常,泄漏电流指示值是否正常;
D 裸露在外的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情况,汇控柜内有无异常现象(如有无凝露现象、各指示是否正 常等);
g) 可见的绝缘件有无老化、剥落,有无裂纹;
h) 有无异常声音、异味;
i) 设备的操动机构和控制箱等的防护门、盖是否关严;
j) 外壳、支架等有无锈蚀、损坏•瓷套有无开裂、破损或污秽情况,外壳漆膜是否有局部颜色加深 或烧焦、起皮现象;
k) 各类管道及阀门有无损伤、锈蚀,阀门的开闭位置是否正确•管道的绝缘法兰与绝缘支架是否 l⅛好.伸缩节是否有明显位移;
l) 设备有无漏气(SFG气体、压缩空气)、漏油(液压油、电缆油);
m) 接地端子有无发热现象.接触是否完好.金属外売的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
n) 压力释放装殂有无.异常,其释放出口有无障碍物;
O) GIS室内的照明、通风和防火系统及各种监测装置是否正常、完好;
P) 所有设备是否清洁,标志清晰、完善。
4.1.3定期检查
GlS处于全部或部分停电状态下.专门组织的维修检査。每年进行1次,或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操动机构进行维修检查,处理漏油、漏气或缺陷.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b) 维修检查辅助开关;
C)校验压力表、压力开关、密度继电器或密度压力表和动作压力值;
d) 检查传动部位及齿轮等的磨损情况,对转动部件添加润滑剂;
e) 检查各种外露连杆的连接情况;
f) 检查接地装置;
g) 油漆或补漆工作;
h) 清扫GIS外壳.对压缩空气系统排污;
i) 例行试验.按GB/T 24846—2018执行。
4.1.4临时性检查
根据GlS设备的运行状态或操作累计动作次数值.依据制造厂的运行维护检査项冃和要求.对GlS 进行必要的临时性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若气体湿度有明显增加时,应及时检查其原因;
b) 当GlS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对右怀疑的元件进行检查和处理。临时性检査的内容应根据 发生的异常情况或制造厂的要求确定。
4.1.5带电检测
GlS带电检测的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a) 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
b) 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
C) SF6气体检测,包括红外检漏(有必要时)、分解产物(有必要时)、湿度。
4.1.6解体检修
GlS在运行中发现异常或缺陷应进行有关的电气性能、SE气体分解物、气室密封性能、机构动作 机械特性等试验.根据相应的试验结果.进行必要的解体检修。GIS处于全部或部分停电状态下,对断 路器或其他设备的解体检修.其内容与范围应根据运行中所发生的问题而定.这类解体检修宜由制造厂 负责或在制造厂指导下协同进行。
a) 断路器在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操作次数、开断电流或检修年限时应逬行检修。
b) 检修内容与周期。投运20年后或按制造厂规定并依据设备运行状态应对主冋路元件選行 1次大修。
4.2检修质量保证
检查和检修后的验收应严格执行制造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4.3 GIS中SF6气体质量监督
4.3.1 SF6气体泄漏监测
根据SF6气体压力、温度曲线来监视气体压力变化.发现异常,应査明原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气体压力监测:检查次数和抄表依实际情况而定。
b) 气体泄漏检查周期:
——必要时;
—当发现压力表在同一温度下.相邻两次读数的差值为().01 MPa〜0.03 MPa时。
C) SK气体补充气:根据监测各气室的SF6气体压力的结果,对达到报警值的气室,应补充SF6 气体,并做好记录。
4.3.2 SF6气体湿度检测的周期和允许值
SFG气体湿度检测的要求如下:
a) 周期:
1) 新设备投入运行监测1次.若接近注意值,半年之后应再测1次;
2) 新充(补)气48 h之后至2周之内应测量1次;
3) 运行1年后若无异常情况,每年检测1次;
4) 气体压力明显下降时,应定期跟踪测量气体湿度。
b) SE气体湿度允许标准见表1。
表1 SF6气体湿度允许标准
气室 |
有电弧分解物的气室 |
无电弧分解物的气室 |
交接验收值 |
≤150 1uL∕L |
≤25O μL∕L |
运行允许值 |
≤300 1uL∕L |
≤500 μL∕I> |
C) SF6气体湿度测量注意事项:
1) 测量环境温度应为0 °C以上;
2) 测量值应按环境温度20 °C进行折算,大气圧力为101.3 kPa;
3) SF6气体湿度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
5 SF6气体的质量监督
5.1新气的监督
5.1.1新气到货后,应检查是否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气瓶编号、 净重、生产日期和检验报告单。
5.1.2新气到货后一个月内,以不少于每批一瓶抽样.应符合GB/T 12022要求。
5.1.3 GlS充气前,对每瓶SF6气体都应复核湿度.新气的湿度≤0.000 5%(质量分数)。
5.2运行中的SF6气体质量监督
5.2.1 SFG气体检测项日、周期和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运行中的SF6气体检测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
项丨丨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湿度/(μL,∕L) 20 °C |
见 4.3.2 a) |
见 4.3.2 b) |
按 GB/T 5832.1、GB/T 5832.2 要求进行 |
2 |
纯度(质量分数) |
1.解体检修后 2.必要时 |
|
按GB/T 12022进行 |
3 |
电孤分解物 |
必要时 |
|
5.2.2现场取样时应天气晴好,注意避免取样条件对检测结果造成的影响。
5.2.3运行中如需补气,充气前对每瓶SF6气体都应复核湿度;且补气后隔室的湿度不得超过表1 规定。
6解体检修的技术要求
6.1 GlS解体检修的判定与项目
6.1.1 GlS解体检修的判定依据
GIS解体检修判断依据如下:
a) GlS在达到制造厂规定解体检修年限后,应进行解体检修。检修年限可以根据设备运行状况 适当延长;
b) GlS因内部异常或故障引起的检修可以参照本章的冇关要求进行。
6.1.2 GlS解体检修项目的确定
解体检修项冃应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并与制造厂协商后确定。解体检修项冃的确定町依据以下 因素:
a) 密封圈的使用年限、SF6气体泄漏情况;
b) 断路器的开断次数、累计开断电流、断路器的操作次数、断路器机构的实际运行状况;
C)隔离开关的操作次数;
Cl)其他部件的运行状况;
C) SR气体压力表计、压力开关、二次元器件运行状况。
6.2 GlS解体检修项目
6.2.1断路器
6.2.1.1灭弧室
检查断路器灭弧室,对相关元件、部件进行处理或更换。检查项目如下:
a) 检查引弧触头烧损程度;
b) 检查喷口烧损程度;
C)检查触指磨损程度;
d)检查并清洁灭弧室;
C)更换吸附剂及密封圈;
D 检查调整相关尺寸;
g)发现异常时,应检査合闸电阻.并联电容,绝缘拉杆等运行状况。
6.2.1.2操动机构
检查断路器操动机构,对相关元件、部件逬行处理或更换。检查项目如下:
a) 弹簧操动机构:
1) 检查分、合闸线圈和脱扣打开尺寸及磨损情况;
2) 检查辅助开关切换情况;
3) 检查弹簧疲劳程度;
4) 检查轴、销、锁扣等易损部位,复核机构相关尺寸;
5) 检查缓冲器.更换缓冲器油及密封件;
6) 检査转动、传动部位润滑情况。
b) 液压操动机构:
D检查分、合闸线圈;
2) 检査辅助开关切换情况;
3) 清洗并检查操作阀.更换密封圈;
4) 检查油泉、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
5) 校核各级压力接点设定值并检查压力开关;
6) 检查预充氮气压力.对活塞杆结构储圧器应检查微动开关,若有漏氮及微动开关损坏应处 理或更换;
7) 液压弹簧机构应检查弹簧储能前后尺寸;
8) 清洗油箱、更换液压油后排气。
6.2.2 SF6气体系统
检查SR气体系统.对相关元件、部件进行处理或更换。检查项目如下:
a) 校验SFH密度继电器、压力表或密度表;
b) 检测GlS气室及管道的泄漏,根据密封件寿命及使用情况更换密封件;
C)测量SF6气体湿度。
6.2.3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和快速接地开关 6.2.3.1检査实际分合位置和触头磨损情况。
8
6.2.3.2检査操动机构.对相关元件、部件进行处理或更换。检査项目如下:
a) 检查分、合闸线圏;
b) 检查辅助开美、微动开关切换情况;
C)气动操作机构检查清洗电磁阀;
d) 检查轴、销、锁扣等易损部位,复核机构相关尺寸;
C)检查转动、传动部位润滑情况。
6.2.3.3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和快速接地开关间的联闭锁功能试验。
6.2.4其他部件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出絞套管和带电显示器等其他部件可根据相关规定近行检查和 试验。
6.2.5二次元器件
应对切换开关、继电器、接触器、空气开关、限位开关、端子排和信号指示灯等二次元器件进行检査, 酌情更换。
6.3解体检修的环境条件
GIS的解体检修应在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潮措施。 户外GlS检修应在晴天进行,检修现场应搭建临时防护棚或设置其他防尘防潮措施。
6.4检修前应制定详细方案
详细核对图纸,根据SFL气室分隔情况及检修要求确定应回收气体或减压的范围及部位、停电的 范围等,特别要注意GIS气体回收或减压的气室内不能有带电部件,工作范围内设备应可器接地。起 重作业应编制起重方案。
6.5抽真空的技术要求
6.5.1吸附剂的安装
吸附剂安装应迅速,选择晴天且相对湿度小的条件下装入吸附剂,且装入吸附剂至抽真空时冋不应 超过30 min;较长的母线筒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5 h.装吸附剂后应立即抽真空。
6.5.2抽真空的顺序及技术要求
抽真空的顺序及技术要求如下:
a) 真空度达到133 Pa开始计算时间.维持真空泵运转至少在30 min以上;
b) 停泵并与泵隔离,静观30 min后读取真空度A ;
C)再静观5 h以上,读取真空度B.⅛B-A≤67 Pa(极限允许值133 Pa)吋抽真空合格,否则应 先检测泄漏点;
CI)抽真空要有专人负责,应防止误操作引起真空泵油倒灌事故;
e) 被抽真空气室附近有高压带电体时,应注意主回路可靠接地,以防止因感应电压引起的GIS 内部元件损坏。
6.5.3对抽真空设备的要求
抽真空设备的技术要求如下:
a) 应选择合适的、能达到133 Pa以下真空度的真空泵;控制抽真空管道的长度,其口径要足够 大,以免影响真空度;
b) 真空泵应设置电磁逆止阀和相序指示灯,不得使用麦氏真空计。
6.6充SF6气体的技术要求
充SR气体的技术要求如下:
a) 向GlS内充气前,每瓶SFti气体都要做微水含量测定;
b) 充气前,充气设备和管路应洁净,无水分及油污,管路连接处无漏气;
C)充气应使用减压阀,充气时应先关闭减压阀,打开气瓶阀门,再打开减压阀充气;
CI)充气时,环境温度较低时可使用加热设备加快充气速度。
6.7解体检修后的试验
6.7.1解体检修后试验的注意事项
GlS在解体检修后应进行试验,注意事项包括如下内容:
a) 应在SF6气体充至额定压力和机构完成储能后方能进行断路器的操作试验。
b) 抽真空过程中禁止逬行回路电阻试验。
C)对于部分停电的GlS进行耐压试验时,试验方案应考虑被试GlS的部分断口可能会承受反向 系统电压。
6.7.2解体检修后试验项目
GIS解休检修后试验项U包括:
a) 绝缘电阻测量;
b) 主冋路耐压试验;
C)元件试验:元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等.应按各自标准进行;
d) 主回路电阻测量;
e) 密封试验;
f) 联锁试验;
g) SR气休湿度测量。
6.7.3绝缘电阻测量
应在整体组装完毕,耐压前后进行。主回路用2 50OV及以上电压的兆欧表测屈,其值应不低于制 造厂规定值;低压冋路用2 500 V兆欧表测量,其值不低于2 MQ。
6.7.4 主回路耐压试验
应在设备充入额定压力的SF6气体条件下,按DL/T 555要求进行试验。气室压力不得高于额定 压力0.05 MPaO现场具备条件时,进行局部放电测量。为提高绝缘缺陷检测冇效性•冇条件时开展雷 电冲击试羚。
6.7.5 元件试验
元件包括互感器、避雷器等.应按各自的标准进行。
6.7.6主回路电阻测量
主回路电阻测量可采用下列方法:
a) 当接地开美导电杆与外壳绝缘时.可临时解开接地连接线.利用冋路上的两组接地开关导电杆 合到测量冋路上,用压降法测量.测量电流不小于直流300 ʌ;
b) 若接地开关导电杆与外壳不能绝缘分隔时,可先测量导体外壳的并联电阻和外壳的直流 电阻R】,然后按式(1)换算:
C)主回路的电阻值应满足GB/T 24846—2018中7.1的规定。
6.7.7 密封试验
除大修外,GIS出现SFG气体漏气报警后也应进行本项检测。检测要求按GB/T 11023执行。
6.7.8联锁试验
GlS检修结束,在投运之前应验证电气、机械的(包括气动、液压传动)和其他联锁的动作性能。
6.7.9湿度测量
GIS中的气体湿度应在投运前测定,其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T 24835-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1 100 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运行维护规程
GB/T 2483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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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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