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 10
C 85
GB 27900—2011
Firemen's SPeCiaI Can unit
2011-12-30 发布
2012-06-01 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I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坚敏、周天、马皎皎、张燕、李睿型、李瑜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呼救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灭火救援过程中随身佩带的消防员呼救器(以下简称呼救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 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 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 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 h+12 h 循环)
GB/T 2423. 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 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d:自由跌落 GB/T 2423. IO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 3836. 1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允许静止时间 PenniSSibIe StatiC time
呼救器自处于静止状态起至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的预设时间.
3.2
预报警时间pre-alert time
呼救器自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至发出报警声响信号的时间。
3.3
连续报警时间 COntinUolIS alert time 呼救器发出报警声响信号的持续时间。
4型号
呼救器产品型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示例1iRHJ300∕A表示连续报警时间为300 min的A型消防员呼救器.
示例2; RHJ240T/B表示连续报警时间为240 min的通信型B型消防员呼救器.
5. 1. 1呼救器应能在以下使用环境中正常工作;
a) 温度为一25P〜70笆;
b) 相对湿度为30%~93%;
C) 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0
5. 1.2呼救器应设有佩带装置,并能在任意工作方位时正常工作。
5.1.3呼救器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充电电池。
5.1.4呼救器应设置电池充放电保护电路,
5.2功能要求
5. 2. 1预报警功能
呼救器处于自动工作状态时,应具有预报警功能。当静止时间超过允许静止时间时,应发出快速的 断续预报警声响信号。在预报警期间,呼救器工作方位发生变化或呼救器作速率不小于5 m∕s的平面 匀速运动时,预报警声响信号应立即解除。
5.2.2自动报警功能
呼救器处于自动工作状态时,当静止时间超过允许静止时间和预报警时间之和时,应发出连续报警 声响信号和方位指示频闪光信号。在报警期间,报警声响信号和方位指示频闪光信号不受呼救器工作 方位变化或运动速率变化的影响,并应只能手动消除。
5.2.3手动报警功能
呼救器处于手动工作状态时,应发出与自动报警功能相同的报警声响信号和方位指示频闪光信号。 在手动报警期间,报警声响信号和方位指示频闪光信号应不受呼敷器工作方位变化或运动速率变化的 影响.
5. 2.4低电压告警功能
当呼救器供电电池的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0%时,应发出区别于预报警声响信号的慢速断续告警 声响信号或光信号。
2
5.2.5通信功能
通信型呼救器处于报警状态时,应发出报警声响信号和方位指示频闪光信号.同时,呼救器应能发 射信号至接收终端予以识别,并能接收并识别来自接收终端发射的信号。
5.2.6转换开关
呼救器应设置“关一手动一自动”转换开关。转换开关应灵活可靠、坚固耐用,并有防误动作结构。
5.3性能要求
5. 3.1充许静止时间
呼救器允许静止时间应为30 s+2 SO
5.3.2预报警时间
呼救器预报警时间应为15 s±2 SO
5.3.3预报警声级强度
呼救器预报警声级强度应不小于80 dB。
5.3.4报警声级强度
呼救器报警声级强度应不小于100 dB。
5.3.5低电压告警声级强度
呼救器低电压告警声級强度应不小于65 dB。
5.3.6连续工作时间
呼救器连续工作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连续开机时间不小于24 h;
b)连续报警时间不小于240 min,
5.3.7质量
呼救器质量应不大于300 g(包括电池)。
5.3.8外观
呼救器结构应完整,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斑点、气泡、裂纹和伤痕。
5.3.9防爆性能
呼救器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 1的规定。
5. 3.10绝嫌性能
呼救器绝缘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正负电极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应不低于50 M∩,
b) 正负电极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在湿热试验后应不低于10 M∩o
5. 3. 11防水性能
呼救器置于水深为1. 5 m的容器内2 h,应无水渗入呼救器内,呼救器应能正常工作。
呼救器应经受表1规定的各项气候环境试验,每项试验后应符合5. 3.1〜5. 3. 4的要求。交变湿热 后,还应满足5.3.10b)的要求。
试验名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
高温试验 |
温度:70笆土2笆 |
持续时间:2 h |
通电状态 | ||
低温试验 |
温度;一25 flC±2 -C |
持续时间;2 h |
通电状态 | ||
交变湿热试验 |
温度 |
25 0C±3 BC升至 40 -C±2 OC |
40 dC±2 笆 |
40 dC ±2 eC 降至 25 *C±3 *C |
通电状态 |
相对湿度 |
85%〜93% |
90% 〜93% |
8S%~93% | ||
持续时间 |
3 h |
9 h |
12 h | ||
髙温贮存试验 |
温度 JO *C±2 IC |
持续时间h |
常温下恢复时间h |
不通电状态 | |
低温贮存试验 |
温度:一40 BC±2 1C |
持续时间:16 h |
常温下恢复时间:12 h |
不通电状态 |
5. 3. 13耐机械环境性能
呼救器应经受表2规定的各项机械环境试验,试验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b) 应符合5. 3.1-5. 3. 4的要求。
试验名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
频率范围 |
10 HZ〜150 HZ | ||
加速度幅值 |
Ig | ||
振动(正弦)试验 |
扫描速率 |
1倍频程∕min |
通电状态 |
轴线数 |
3 | ||
每軸线扫描循环次数 |
20 | ||
峰值加速度 |
5g | ||
脉冲持续时间 |
11 InS | ||
冲击试验 |
脉冲波形 |
半正弦波 |
通电状态 |
轴向数 |
6 | ||
每个轴向数连续冲击次数 |
3 | ||
自由跌落试验 |
跌落高度 |
L 5 m |
通电状态 |
跌落次数 |
4 |
5. 3. 14发射频率
通信型呼救器发射频率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工作频段或频点及相关要求。发射频 率误差不应大于±25 kHz.
5. 3. 15频率稳定度
通信型呼救器频率稳定度应不大于士2. 5X1CΓ∖
5. 3. 16接收灵敏度
通信型呼救器接收灵敏度应不大于0. 5 ∕χV(信噪比为12 dB)s
5. 3. 17通侑距离
通信型呼救器有效通信距离(空旷地带)应不小于800 m。
5. 3. 18发光亮度
呼救器的发光亮度应不小于300 cd/m气
在浓烟环境中,应可指示呼救器方位。
6试验方法
若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为15笆〜35 °C;
b) 相对湿度为45%~75%;
C) 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
试验用仪器包括:
a) 计时秒表;精度不低于0.1 si
b) 声级计:分辨率不低于1 dB;
C)稳压电源:精度不低于1%;
d) 摇动装置:可将呼救器固定在上面,能连续摇动一次的时间小于25 s;
e) 平面运动装置:可料呼救器固定在上面,能进行不小于5 m/s的匀速运动;
f) 全频段无线电电磁波屏蔽房;
h) 高频信号发生器;
1)音频信号测量仪;
j)亮度仪:精度不低于5%。
使呼救器分别处于自动及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呼救器报警功能。
将稳压电源接入呼救器供电回路,缓慢调节稳压电源电压值直至低于呼救器电池额定电压的80% 时,检査呼救器低电压告警功能。
使通信型呼救器处于报警状态,检查通信型呼救器发射功能。消除通信型呼救器报警状态,使其处 于自动状态,接受终端发射信号,检査通信型呼救器接收功能。
检査并操作转换开关,检査转换功能。
呼救器处于静止状态,将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同时启动秒表计时,至开始预报警,停止计时,记录 秒表的测量值。
呼救器处于静止状态,将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当开始预报警时,启动秒表计时,至开始报警,停止 计时,记录秒表的测量值。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30 dB的条件下,使呼救器产生预报警,在距呼救器中心水平方向1 m远处正对 呼救器用声级计测量,测得的最大声级强度即为预报警声级强度。
6. 10报警声级强度试验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30 dB的条件下,使呼救器产生报警,在距呼救器中心水平方向3 m远处正对呼 救器用声级计测量,测得的最大声级强度即为报警声级强度。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30 dB的条件下,使呼救器处于低电压状态,在距呼救器中心水平方向Im远处 正对呼救器用声级计测量,测得的最大声级强度即为低电压告警声级强度。
6. 12连续开机时间试验
将呼救器置于摇动装置或平面运动装置上,开关置于“自动"位置,开始计时,至呼救器发出低电压 告警信号,停止计时.记录其测量值。
将呼救器开关置于“手动”位置,开始计时,并在距呼救器中心水平方向3 m远处正对呼救器用声 级计测量报警声级强度至报警声级强度低于100 dB时,停止计时,记录其测量值。
6. 14质■试验
用精度不低于1g的通用衡器测定呼救器的质量。
6
6. 15外观检査
目测呼救器外观。
6.16防爆性能试验
呼救器的防爆性能试验按GB 3836.1的规定进行.
6. 17绝缘性能试验
用兆欧表测量在500 V直流电压下呼救器电池正负极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
6. 18防水性能试验
呼救器不处于工作状态,将其至于水深为1.5 m的容器内,开始计时,当试验达到2 h后,取出,擦 干表面,打开呼救器检查。
6. 19高温试验
将呼救器置于摇动装置上,按5. 3.12中高温试验条件及GB/T 2423. 2规定进行试验。
6. 20低温试验
将呼救器置于摇动装置上,按5. 3.12中低温试验条件及GB/T 2423.1规定进行试验。
6.21交变湿热试验
按5.3.12中交变湿热试验条件及GB/T 2423. 4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测试绝缘性能。
6. 22高温贮存试验
按5. 3.12中高温贮存试验条件及GB/T 2423. 2规定进行试验。
6. 23低温贮存试验
按5. 3,12中低温贮存试验条件及GB/T 2423. 1规定进行试验。
6.24耐振动试验
将呼救器直立固定在振动台上,按5. 3. 13中振动(正弦)试验条件及GB/T 2423. 10规定进行 试验。
6. 25耐冲击试验
将呼救器直立固定在冲击台上,按5. 3.13中冲击试验条件及GB/T 2423. 5规定进行试验。
6. 26耐自由跌落试验
按5. 3.13中自由跌落试验条件及GB/T 2423. 8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台面为光滑平整的混擬土 台面。
6. 27发射频率测量
发射频率测量应在全频段无线电电磁波屏蔽房(室)中进行。按图1所示连接测量仪器,使呼救器 产生报警,测量其发射无线电波频率。
射频巍率测量仪
75 C同轴电蛍
XS插座
频率稳定度测量应在全频段无线电电磁波屏蔽房(室)中进行.按图1所示连接测量仪器,使呼救 器产生报警,分别测量其在一25 °C±2∙C.25 P±2 1C.70 P±2 P时发射无线电波频率。
6- 29接收灵敏度测量
接收灵敏度测量应在全频段无线电电磁波屏蔽房(室)中进行。按图2所示连接测量仪器.调节高 频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频率为呼救器发射频率,同时,调节输出信号帽度,当音频(噪声)信号测量仪测 得信噪比为12 dB时,记录输出信号幅度。
于空旷地带进行试验,使通信型呼救器报警,记录通信型呼救器与通信接收终端正常通信的最大距 离。消除通信型呼救器报警状态,使其处于自动状态,接受终端发射信号,记录通信型呼救器与通信接 收终端正常通信的最大距离。
6-31发光亮度测试
呼救器发光亮度测试点的分布按图3要求,用精度不低于±5%的亮度测量仪在呼救器发光面5 m 远处测量。
试验室面积应不小于4 m×5 m,使用发烟器发烟,烟气浓度以1 m内肉眼无法识别物体为准,将呼 救器放置在距观察点3 m远处,观察呼救器方位。
7. 1.1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产品设计、材料、结构、工艺上有较大改变时;
—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停产一年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 1.2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样本数为9台.
7-1-3型式检验项目、试验程序和不合格分类应按表3进行。
7.1.4检验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不合格:
——出现A类不合格;
—出现大于或等于二个B类不合格;
—— 出现一个B类不合格,同时出现不少于二个C类不合格。
7.2出厂检验
7.2. 1每台呼救器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7. 2. 2每台呼救器的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5.2.5. 3. 1~5. 3. 4,5. 3. 7,5. 3. 8,5. 3. Ioa)、5. 3. 18,通信 型呼救器还应包括5. 3.14-5. 3.17.
7.2. 3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该台产品出厂检验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 |
____样本编号 |
不合格分类 ___ | |||||||||||
1 |
2 |
3 |
4 |
5 |
Ii |
7 |
8 |
9 |
A |
B |
C | ||
报警功能 |
√ |
√ |
7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一 |
— | |||||||
低电压告警功能 |
√ |
√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通信功能' |
√ |
√ |
√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转换开关检査 |
√ |
√ |
√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允许静止时间∕min |
√ |
√ |
J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预报警时间∕min |
√ |
√ |
√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预报警声强/dB |
√ |
√ |
√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报警声强/dB |
-J_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低电压吿警声强/dB |
√ |
<50 |
<65 且25。 |
— | |||||||||
连续开机时间/h |
√ |
√ |
T |
<20 |
<24 且N20 |
— | |||||||
连续报警时间∕min |
√ |
√ |
√ |
<200 |
V24。且 ≥200 |
— | |||||||
质量/g |
√ |
√ |
√ |
>350 |
M350 且>325 |
≤325 且>300 | |||||||
外观 |
√ |
√ |
√ |
√ |
√ |
√ |
√ |
√ |
√ |
有明显的斑点、 气泡、裂纹、伤痕 |
有明显斑点、 气泡、伤痕 |
有轻微斑点、 气泡、伤痕 | |
防爆性能________ |
√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绝缘性能/ Ma |
正常情况 |
√ |
√ |
√ |
<40 |
— |
— | ||||||
湿热试验后 |
√ |
√ |
<S |
— |
— | ||||||||
防水性能 |
√ |
2/ |
s/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耐气候 环境性能 |
高温试验 |
√ |
√ |
√ |
未达到标穂要求 |
— | |||||||
低温武验 |
√ |
∙√ | |||||||||||
交变湿热试验 |
√ |
√ |
√ | ||||||||||
高温贮存试验 |
7 |
丄 |
7 | ||||||||||
低温贮存试验 |
丄 |
√ |
√ | ||||||||||
耐机械 环境性能 |
振动(正弦)试验 |
丄 |
丄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冲击试验 |
√ |
丄 | |||||||||||
自由跌落试验 |
j√ |
J |
乂 | ||||||||||
发射频率,/MHz |
~7_ |
7 |
-未达到标贏茶” |
— |
— | ||||||||
频率稳定度"XIOT_____ |
7 |
ɪ |
ɪ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接牧灵敏度l7应 |
ɪ |
ɪ |
!Z |
「未达到标准要亲一 |
— |
— | |||||||
通信距离∙∕m - |
ɪ |
V |
V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发光亮度/(cd∕τ√)________ |
7 |
ɪ |
7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模拟烟雾环境方位指示性能 |
7 |
V |
V |
未达到标准要求" |
— |
— | |||||||
产品标志__________ |
7 |
7 |
a |
y |
7 |
j√ |
7 |
「未达到标矗荼 |
— |
— |
a此检验项目适用于通讯型呼救器.
8. 1标志
8- 1. 1产品标志
产品上应标有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生产厂名;
C)生产日期;
d) 防爆标志;
e) 执行标准代号。
8.1.2包装标志
包装上应标有如下内容:
a) 生产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型号、标准号,
C)生产日期;
d)应标有“小心轻放"、“防止雨淋"等标志,并符合GB/T 191有关规定.
每台呼救器用塑料袋封装后装入包装纸盒,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8.3运输和贮存
8.3.1呼救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重压、碰撞和雨淋。
8-3.2呼救器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