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IOI80 —2016
J 2179 — 2016
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OfRaiIWay
2016-04-11 发布
2016-07-01 实施
国家铁路局
TeChniCaI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Of RaiIWay
TB 10180—2016
J 2179—2016
主编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国家铁路局
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2016年第1批)
国铁科法〔201621号
现公布《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 行业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铁路防雷、电磁兼容及接 地工程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39号)同时废止。
国家铁路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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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铁路建设和发展需要,统一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建设 标准,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在《铁路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工程技术暂行规定》(铁 建设〔2007J39号)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充分总结和吸收了我国铁 路防雷及接地技术工程实践经验和有关科研成果,合理优化了主 要设计参数,进一步提升了规范的科学性和技术经济合理性。
本规范由共性部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4部分12章组成。 其中,共性部分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设计部分包括防雷及接地设 计、综合接地设计,施工部分包括基本规定、施工准备、防雷及接地 施工、综合接地施工,验收部分包括基本规定、综合接地贯通地线、 接地体和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另有1个附录。
本规范编制及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章节组成调整。本次修订正文按照共性、工程设计、施工、 验收4部分编写;原“接地及电磁兼容设计”改为“综合接地设计”。
2. 总则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以及防雷接地 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共性要求。
3. 对防雷及接地工程有关的术语进行了修改完善。
4. 防雷及接地设计包括一般规定、建筑物防雷、构筑物防雷、 设备及设施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连接等。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并结合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的特点,对铁路建筑物防雷分类、分 区、分级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房屋 的室内屏蔽网设计方法的内容。
5∙综合接地设计包括一般规定、贯通地线、接地体及接地端 子、综合接地及等电位连接等。结合有关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补 充了路基地段接地体的设计方案和桥隧地段电缆槽内贯通地线的 物理隔离防护措施等内容。
6. 施工部分根据防雷及接地工程的特点细化了施工调查、施 工图核对、施工图方案选择及资源配置、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技 术交底的规定;补充了综合接地的施工工艺。
7. 验收部分补充了验收单元划分、验收内容和要求、验收程 序和组织;修订了综合接地系统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验项目 表,补充了接地体和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的验收规定;补充了综 合接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指标及偏差量。
8. 附录规定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铁路综合接地系 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紀录表”、“铁路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进场 检验记录表”、“铁路综合接地系统单盘贯通地线机械特性和电气 特性检测记录表”和“铁路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工程检查记录 表”等5类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 验,积累材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 资料寄交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通锦路3号,邮政编码:610031),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 时参考。
本规范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主编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立峰、杨岗、廖宇、邓云川、唐平、 阙 明、谢宝军、周南骏、孟宪军、余 超、商富咸、王建龙、鞠 毅、 周志辉、余颜丽、高建强、周 建、李远刚、龙卫民、刘莉蓉、李学刚、 廖建州、向航鹰。
主要审查人:王哲浩、李文涛、闫永利、刘再民、张润宝、 景德炎、王 强、陈学光、张季良、戴启元、尹福康、吴歆彦、马静波、 肖培龙、田建芬、刘传华、王 铃、王春平、张俊琦、付茂金、邱传睿、 张守利、刘巍、牛金平、骆友曾、赵树学、张健、张华志、孙建明、 吴凤娟、徐升桥、谢衡元、邸士萍、徐宗奇、李汉卿、王昕煜、齐 华、 方明亮、张小星、陈克伟、郭新伟。
i总 贝IJ
1. 0. 1为统一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设计、施工和施工质量验收技 术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的通用要求,适用于新 建、改建的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设计、施工及施工质量验收,不包 括各专业防雷及接地工程的特殊要求。
1.0.3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设计、施工应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 熟、经济合理的要求,并应遵循统筹规划、系统优化、综合防护的 原则。
1.0.4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应与其有关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 工、验收。
1.0.5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设计应对铁路所在地区的地形、地 质、气象等条件进行调查,合理确定防雷和接地措施。
1.0.6改建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应对既有铁路防雷设施和接地 装置的现状进行调查,充分利用既有条件。
1.0.7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应采取措施降低电磁干扰;铁路电子信 息系统应采取措施防护电磁干扰。
1. 0. 8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 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
1.0.9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时,应符合铁路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10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设计、施工和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 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1 直击雷 Cl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击直接击于建筑物、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 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2. 0. 2 雷电电磁感应 electromagnetic induction Of Iightning
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的强电磁场,使附近 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包括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 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
2. 0. 3 雷电浪涌侵入 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
由于宙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 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2. 0. 4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宙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 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2. 0. 5 避雷器 SUrge arrester
通过分流冲击电流来限制出现在设备上的冲击电压、且能返 回到初始性能的保护装置,该装置的功能具有可重复性。
2. 0. 6 弓I 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线。
2. 0. 7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
将分开的导电装置或物体连接起来使之处于基本相同的 电位。
2. 0. 8 宙电防护区 IightningProteCtionZOne(LPZ)
规定宙电电磁环境的区域,乂称防雷区。
2. 0. 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ICI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穿透的措施。
2. 0. 10 浪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浪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应包含 一个非线性元件,又称电涌保护器。
2. 0. 11 电子信息设备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及其 有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网络等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 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 统。铁路电子信息设备主要包括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车辆 安全防范预警等电子装置。
2. 0. 12 信号传输线 Signal transmission Iine
指各种电子信息系统的通信或控制信息传输线,又称信号线。
2. 0. 13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 integrated earthing SyStem
将铁路沿线的房屋、道床、站台、桥梁、隧道、声屏障等建筑物 构筑物的接地装置,以及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 测等电气设备和金属结构物,通过共用地线实现等电位连接的接 地系统。
2. 0. 14 贯通地线 run-through earthing Cable
沿铁路线路敷设的共用地线,用于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接地装 置、电气设备、金属构件等的等电位连接。
2. 0. 15 接地端子 earthing terminal
将保护导体、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导体与接地装置连 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2. 0. 16 接地线 earthing COneIUCtOr
从防雷引下线断接卡或测试点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 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该导体将设备、装置、 布线系统或中性线与接地体连接。
2. 0. 17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main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并直接与接地装置连接的金 属板。
2. 0. 18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floor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作等电位连接用。
2. 0. 19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排)IOCa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rminal board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局部等电位连接网络接地的端子板。
2. 0. 20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线、接地端子和接地体的总和。
2. 0. 21 接地体 earth electrode
为达到与地连接的目的,一根或一组与土壤(大地)密切接触 并提供与土壤(大地)之间的电气连接的导体。
2. 0. 22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 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非预应力钢 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等的统称。
2. 0. 23 接触电压 touch Vohage
接地短路(故障)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大地表面形成分布电 位,在地面上离设备水平距离为1.0 m处于设备外売、构架或墙 壁离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 8 m处两点间在人体手ɪ与脚(等值电阻 取IooO Q)上产生的电位差称为接触电压。
2. 0. 24 接近电压 accessible Voltage
被人体跨接的部分钢轨电位,其径路可以是由手通过人体经 双脚或由一只手经另一只手(接触点的水平距离为1 m)入地。
2. 0. 25 钢轨电位 rail Potential
当走行轨用作回流导体时在正常情况或故障条件下轨地间的 电压。
2. O. 26 接地电阻 earthing resistance
在给定频率下,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参考地之间的阻 抗的实部。
2. 0. 27《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信息系统雷电 防护术语))GB∕T 19663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术语适用于 本规范。
3.1 一般规定
3.1.1铁路防雷设计应根据下列因素采取综合防雷措施:
1铁路地区雷暴日;
2建筑物构筑物防雷分类;
3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
4电子信息设备防雷等级;
5工程实际要求。
3. 1. 2
铁路综合防雷措施应符合图3. 1.2的规定。
铁路综合防雷措施
外部防雷措施
内部防雷措施
安装接闪器僦陈制约
图3. 1. 2铁路综合防雷措施
3.1. 3铁路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 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 1.4铁路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使用性质、重要性以及发生雷击 后影响铁路运输的严重程度,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类:
1第一类
D装卸炸药的站台和储存炸药的仓库。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规定的与铁路相关 的其他第一类建筑物。
2第二类
1) 特大型、大型客运站站房及雨棚。
2) 铁路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车辆安全防范预警等 电子信息设备房屋所属的建筑物。
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规定的与铁路相关 的其他第二类建筑物。
3第三类
D中小型客运站站房及雨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规定的与铁路相关 的其他第三类建筑物。
3.1.5铁路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 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中的有关规定。
3.1.6铁路电子信息设备应根据使用性质、重要性以及发生 雷击后影响铁路运输的严重程度按下列规定划分防雷等级:
1涉及行车安全及严重影响运输效率的设备为A级,包括 调度指挥中心、大型计算中心、枢纽通信站、信号设备机房等内的 电子信息设备。
2影响运输效率的设备为B级,包括中小型通信站、计算中 心的设备、灾害监测设备、车辆安全防范预警设备、车号自动识别 设备等。
3除A、B级以外为C级。
3.1.7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 小值确定。
3.2建筑物防雷
3. 2.1建筑物防雷设计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
3. 2.2独立设置的信号楼或行车室、信号中继站屋顶室外避雷网 网格应不大于3 m× 3 mo
3. 2.3独立设置的信号楼或行车室、信号中继站屋顶不宜安装天 线和避雷针。当必需装设天线或避雷针时,不得与建筑物共用引 下线。
3. 2.4安装有通信信号设备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宜优先采用热 镀锌圆钢,直径应不小于12 mm;也可采用热镀锌扁钢,截面积不 应小于IOO mm2 ,厚度不应小于4 mmO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建筑 物可利用结构主筋作为自然引下线。
3. 2.5区间中继站、通信基站、直放站等独立建筑物的防雷接地 装置,应与其附近的箱式变电所、铁塔等室外设施的防雷接地装置 统筹设计。
3. 2. 6铁路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3构筑物防雷
3.3.1桥梁索塔、通信铁塔等铁路构筑物应采取设置接闪器、引 下线和接地装置等防直击雷的保护措施。
3. 3.2铁路油罐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 的有关规定。
3. 3.3铁路货场宜利用高杆照明灯塔的避雷针,也可设置独立避 雷针、架空避雷线,其保护范围应符合防护货物堆放范围和高度的 要求。
3. 3.4构筑物接闪器保护范围的计算方法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
• 8 •
计规范》GB 50057—2010附录D的规定。
3.4设备及设施防雷
3. 4.1牵引变电所、变配电所、接触网等供电设施应采取防止或 减少直接雷击、雷电感应保护措施。
3. 4.2接触网防雷应根据大地土壤电阻率、走廊沿线雷电分布、 接触网导体对地高度影响等因素,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原则实 施差异化设计。
3. 4.3多雷区、强雷区的接触网防雷设计应合理选择防雷措施, 并根据沿线雷暴日及各区段雷击跳闸率综合评估计算结果,按接 触网每百公里・年的雷击跳闸次数限值分段设计。
3. 4.4牵引变电所的接地网应与110 kV及以上架空线路的地 线直接相连,并应有便于分开的连接点。
3. 4.5新建电子信息设备房屋室内屏蔽网的设置应符合相关专 业规范的规定,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屏蔽网应充分利用结构钢筋,并通过墙内结构主筋与建筑 物接地装置多处连接。
2墙面、地面及顶面屏蔽网采用直径不小于12 mm的钢 筋构成不大于5 InX 5 m的网格;在5 m× 5 m网格内,采用直 径不小于8 mm的钢筋铺设成不大于600 mm X 600 mm的 网格。
3门窗屏蔽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9 mm∖网孔不大于80 mm X 80 mm的铝合金网。
4屏蔽网的网格交叉点均应电气连接。相邻的墙面、顶面、 地面及门窗屏蔽网之间应相互电气连接,并通过接地汇集线与接 地装置多处连接。
3. 4.6既有房屋改建的电子信息设备房屋室内屏蔽网的设置应 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面及顶面屏蔽网采用镀锌铁板,铁板厚度为0. 6 mmO
・9・
2在防静电地板的金属支架底部,采用厚0. 2 mm宽20 mm 的铜箔带构成地面屏蔽网,网格大小与防静电地板单块尺寸一致, 网格交叉点应施焊或与各支架卡接。
3门窗屏蔽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9 mm∖网孔不大于80 mm × 80 mm的铝合金网。
4相邻的墙面、顶面、地面及门窗屏蔽网之间应相互电气连 接,并通过接地汇集线与接地装置多处连接。
3. 4.7进入建筑物的交流电源线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I防雷等级为A、B级的电子信息设备
1) 在总配电柜或配电箱前端设置第一级SPDO
2) 在电源设备前端设置第二级SPDo
3) 在电子设备的电源引入前端设置第三级SPD。若设备 自身已采取过电压防护措施,可不再设置第三级SPDO
2防雷等级为C级的电子信息设备
D在总配电柜或配电箱前端设置第一级SPDO
2)在电源设备前端设置第二级SPDO
3末级SPD的残压应小于被保护装置的耐压。
4各级SPD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应符合《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防宙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3.4.8信号传输线在分线盘或引入架处应集中设置SPDo
3. 4.9建筑物内电子信息系统各种线缆的径路、防护及与其他管 道间距等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的有关规定。
3.5接地及等电位连接
3.5. 1建筑物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其基础内的非预应力结构钢 筋作为基础接地装置。当基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 时,可采取增加人工接地体等措施。
3. 5.2设备的接地引入线、接地干线或等电位连接带不应与防雷 引下线直接共用,并避免从防雷引下线所在的建筑物结构柱引入。
3. 5.3电力及牵引供电设备与电子信息设备共用接地网时,二者 与接地网的连接点间沿接地体距离不宜小于5 mo
3. 5.4电子信息系统涉及多个相邻建筑物时,宜采用2根水平接 地体将各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3.5.5铁路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金属管道及构架、电缆金属外 皮等均应作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5.6 在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Oa或LPZOB区与LPZl区交界 处应设置总等电位连接带,总等电位连接带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 应少于2处。
3. 5.7应利用铁路建筑物内部或建筑物上的金属部件进行多重 等电位连接,组成网格状低阻抗等电位连接网络,并与接地装置电 气连接。
3. 5.8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电力、牵引供电及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房 屋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应分别设置总等电位连接带,同一系统设备应连接 各自的总等电位连接带,并采用单独的接地干线或接地支线。
2各种金属管道可设局部等电位连接带。
3垂直接地干线
1) 调度中心、大型计算中心、大型综合站房等工程规模较 大、楼层多、设备较多的建筑物内可设专用垂直接地 干线;
2) 垂直接地干线由总等电位接地连接板引出,同时与建筑 物各层等电位连接带连通;
3) 各楼层设置的等电位连接带应与垂直接地干线连接;
4) 垂直接地干线宜在竖井内敷设,通过连接导线引入设备 机房,并与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
4行车室、信号楼、信号中继站、通信基站和直放站、牵引变 电所(亭)、变配电所等工程规模较小、楼层少、设备较少的建筑物, 可不设总等电位接地连接板,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设置楼层、机房 局部等电位连接板。
5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机房局部等电位连接板的位置和 数量。
3. 5.9建筑物内电子信息设备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材质及最小截 面积应符合表3.5.9的规定。
表3. 5.9电子信息设备等电位连接导体的材质及最小截面积
|
序号 |
连接导体名称 |
材质 |
最小截面积 (mm2) |
|
1 |
总等电位连接带(板) |
铜带 |
150 |
|
2 |
楼层等电位连接带(板) |
铜带 |
100 |
|
3 |
机房局部等电位连接带(排) |
铜带 |
50 |
|
4 |
垂直接地干线(竖向等电位连接带) |
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 |
50 |
|
5 |
楼层等电位连接带与机房局部 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 |
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 |
25 |
|
6 |
机房局部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 |
多股铜芯导线 |
16 |
|
7 |
设备与机房局部等电位 连接带之间的连接导体 |
多股铜芯导线 |
6 |
|
8 |
机房屏蔽网格之间的连接导体 |
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 |
25 |
3.5.10建筑物构筑物的接地装置设计和等电位连接除符合本规 范外,尚应符含《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电子信 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 范》GB 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 范))GB∕T 500β4√(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 等冇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综合接地系统设计应包括贯通地线、接地装置等,其中接 地装置包括接地体、接地端子和接地线。
4.1.2综合接地系统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
1铁路沿线的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分布及设计方案。
2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灾害监测等轨旁设备的分布。
3牵引网最大短路电流。
4铁路沿线土壤电阻率。
5相关的防雷设计方案。
4.1.3接触网支柱、距接触网带电体5 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 物和电气设备必须接入综合接地系统。
4.1.4距贯通地线20 m范围以内的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的接地 装置应与综合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
4.1.5在铁路架空接触网区和受电弓区,不同时限条件的交流牵 引系统最大允许接触电压或接近电压值应符合《轨道交通地面装 置 第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 的规定。时限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时限条件分为瞬时制、短时制、长时制。瞬时制的时限条 件仅应用于接触电压。
2 瞬时制时限为0. 1 s,短时制时限为300 s,长时制时限为 大于300 SO
4. 1. 6综合接地系统接地端子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Ωo 4.1.7沿线建筑物构筑物独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宜先符合 自身接地电阻要求后,再与综合接地系统进行等电位连接。
4.2贯通地线
4. 2. 1双线铁路综合接地系统应沿线路两侧分别敷设1条贯通 地线。
4. 2.2贯通地线的截面积应符合牵引网短路时通过瞬间大电流 对动热稳定的要求。
4. 2.3贯通地线的结构、导体和外护套等性能和环保要求应符合 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 2.4路基地段贯通地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堤、土质及软质岩路堑地段的贯通地线埋设于通信信号 电缆槽下方,距基床底层顶面或电缆槽底面300 mm〜400 mm处;
2石质路堑地段的贯通地线埋设于通信信号电缆槽底面下 约200 mm的沟中,并回填细粒土进行防护。
4. 2.5路基地段对应接触网支柱位置应设贯通地线的分支引接 线,用于接触网支柱基础接地装置与贯通地线等电位连接。分支 引接线应与贯通地线同材质、同截面。
4. 2.6桥梁地段的贯通地线设置及隔离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桥梁采用整体桥面布置时,将贯通地线埋设于通信信号电 缆槽下方防水保护层内,通过防水保护层进行物理隔离防护。
2桥梁采用外挂隔板电缆槽时,将贯通地线敷设于分割的小 槽内,与通信信号电缆分槽敷设,通过电缆槽隔板进行物理隔离 防护。
4. 2.7隧道地段贯通地线应敷设于通信信号电缆槽内,并采取水 泥砂浆包封的物理隔离措施。
4. 2.8线路两侧贯通地线应进行横向连接,并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地段宜每隔500 m连接1次,横向连接线应与贯通地 线同材质、同截面。
2桥梁地段利用每孔梁端部的横向接地钢筋实现两侧贯通 地线的横向连接。
3隧道地段利用二次衬砌的环向接地钢筋实现两侧贯通地 线的横向连接。
4. 2.9站台附近的贯通地线宜沿站台墙靠线路侧敷设。
4. 2. 10贯通地线的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径路转向及分支处、路基地段横向连接处、穿越大型管路 或高压电缆等障碍物处,均应设置标识。
2与光缆、电缆同径路时宜共用标识。
3贯通地线接续处应设置标识。
4.3接地体及接地端子
4.3.1路基地段接地体宜利用接触网支柱基础内的非预应力结 构钢筋。当接触网支柱基础内没有非预应力结构钢筋时,应增设 接地钢筋。
4. 3.2路基地段接地端子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触网支柱基础侧面应设置接地端子,并通过分支引接线 与贯通地线连接,接地端子应与接触网支柱基础内接地钢筋焊接。
2根据信号轨旁等设备或设施的接地需要,在距接触网支柱 不小于15 m的适当位置设置接地端子。
3电缆井内可按需设置接地端子。
4. 3.3桥梁地段的接地体应利用桥墩构筑物内的非预应力结构 钢筋,并符合下列规定:
1桩基础桥墩的每根桩中应选用1根通长结构钢筋,作为接 地体的垂直接地钢筋;利用承台中的结构钢筋将垂直接地钢筋环 接构成接地体。
2明挖基础桥墩在基底底面设1层钢筋网作为水平接地体; 钢筋网格的外缘距承台混凝土底面不大于70 mmO
3每个桥墩中应设置不少于2根接地钢筋,一端与下部的接 地体钢筋焊接,另一端与上部墩帽处的接地端子焊接。
4. 3.4桥梁体的接地装置应利用构筑物内的非预应力结构钢筋, 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无炸轨道桥梁上表层内,上下行两个轨道板之间的1/3 和2/3处各设置1根纵向接地钢筋。
2在有砰轨道桥梁上表层内,上下行线路中间位置设置1根 纵向接地钢筋。
3在桥梁两侧的防护墙上部,利用其上表层的纵向结构钢筋 作为接地钢筋。
4梁体纵向接地钢筋与梁端的横向结构钢筋焊接。
4. 3.5桥梁地段接地端子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每跨梁底部设置接地端子,用于梁体与桥墩间的接地 连接。
2在每跨梁顶部设置接地端子,用于贯通地线及轨旁设备、 设施等的接地连接。
3在桥墩墩帽设置接地端子,用于桥墩接地装置与梁体接地 装置的连接。
4在非水中桥墩的下部可设置接地端子,用于接地电阻检测 和外部人工接地体连接。
5接地端子应与桥墩和梁体内的接地钢筋焊接。
4. 3.6隧道地段的接地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水压衬砌及全封闭衬砌瓦斯隧道,在仰拱填充层内间隔 1个台车位设置1处钢筋网作为接地体。
2 I级、II级围岩隧道,在1个台车位的长度内按照1 m间 隔选用底板结构钢筋作为接地体,间隔1个台车位设置1处。
3皿级及以上围岩隧道每1个台车位设置1处锚杆接地体, 其环向间距为锚杆长度的2倍,并与同位置的钢架或钢筋网焊接。
4在电缆槽靠线路侧外缘应各选取1根纵向结构钢筋,与隧 道锚杆接地体或底板接地体及二次衬砌内的防闪络接地结构钢筋 焊接。
4. 3.7隧道二次衬砌中有结构钢筋时,接地钢筋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二次衬砌中有钢筋网的隧道和明洞,应利用二次衬砌的内 层纵、环向结构钢筋作为接触网断线保护接地体。
2二次衬砌无钢筋时,仅设环向接地钢筋与接触网基础连 接,用于接触网基础的接地连接。
3二次衬砌中的接地钢筋与两侧电缆槽靠线路侧外缘的纵 向接地钢筋焊接。
4.3.8隧道地段接地端子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隧道两侧通信信号电缆槽靠线路侧外缘约每50 m设 置1个接地端子,用于轨旁设备、设施的接地连接。有条件时可按 需要位置设置。
2在每个隧道洞室垂直线路的两侧壁下方距地面0.2 m处 各设置1个接地端子,用于洞室内设备、设施接地连接。
3在隧道通信信号电缆槽底部每间隔100 m设置1个接地 端子,用于贯通地线的接地连接。
4在隧道侧壁及拱顶按需要位置设置接地端子,用于电力照 明及接触网设施接地连接。
5在隧道横通道、斜井口设置接地端子,用于防灾救援设备 接地连接。
6隧道内所有接地端子应通过连接钢筋与电缆槽靠线路侧 外缘的纵向接地钢筋焊接。
4. 3. 9构筑物内兼有接地或连接功能的结构钢筋、专用接地钢筋 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触网短路电流不大于25 kA时,钢筋截面不应小于 120 mn?或直径不小于14 mmO
2 接触网短路电流大于25 kA时,钢筋截面不应小于 200 mm?或直径不小于16 mmO
3当结构钢筋的截面不符合要求时,可将相邻的二根钢筋并 接使用,或局部更换直径为14 mm或16 mm的钢筋。
4.4综合接地及等电位连接
4.4.1无砕轨道的接地及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无玮轨道板上层利用结构钢筋作纵向接地钢筋,并与线 路两侧设置的接地端子单点T形连接。
2每IOO m无玮轨道段落范围的轨道板单元之间应进行等 电位连接。
3接地钢筋不应形成闭合电气回路,并与其他非接地用结构 钢筋电气绝缘。
4. 4.2站台范围的接地及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台墙的台面上层靠线路侧0.6 m范围内的纵向结构钢 筋与站台墙内的部分横向、竖向结构钢筋及接地端子连接构成站 台墙接地装置,并与贯通地线间隔约100 m连接1次。
2站台面结构钢筋可接入综合接地系统。
3当站台上沿线路方向长度不超过2 m的导电结构不含有 或支持电气设备时,则没有必要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4综合站房或信号楼等建筑物接地装置沿线两端,通过热镀 锌扁钢与站台墙预留的接地端子就近等电位连接。
5车站雨棚金属构件应接地后与贯通地线等电位连接。
4. 4.3牵引供电设备、设施接地及等电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自动闭塞区段,接触网保护线引下线或回流线吸上线与 信号轨道电路完全横向连接线宜设置在同一位置。
2牵引变电所、开闭所、自耦变压器所和分区所均应单独设 置接地装置,当接地装置距贯通地线20 m范围内时应与贯通地 线等电位连接。
3桥上接触网支柱基础内的钢构件应与桥梁接地钢筋等电 位连接。
・18・
4隧道、明洞内的接触网预埋件应与隧道、明洞接地钢筋等 电位连接。
5站台区域线路间设置有接触网支柱时,应敷设热镀锌扁 钢,并通过分支引接线与接触网支柱基础的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4. 4.4跨越电力牵引供电铁路区段的建筑物构筑物外露的金属 防护栅网及护栏应与贯通地线连接;条件不具备时,应设置独立的 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Q。
4. 4.5下列接地装置或设施之间的等电位连接线应采用不锈钢 连接线:
1桥墩与梁体的接地装置之间。
2路基地段每段声屏障的接地装置之间。
3声屏障接地装置与桥梁、路基地段的接地装置之间。
4无砕轨道板与桥梁、隧道、路基地段的接地装置之间。
5无石乍轨道板100 m单元段落内的接地装置之间。
6站台墙单元内的接地装置之间。
4. 4.6下列接地装置或设施之间的等电位连接线应采用热镀锌 扁钢:
1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接地装置之间。
2中间站台两侧的站台墙接地装置之间。
3设备房屋地网与站台墙接地装置或电缆井内接地端子。
4站台墙接地装置与雨棚支柱基础接地装置之间。
5. 0.1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应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 准,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本 规范的规定。
5.0.2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并执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铁路桥涵工程施 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 10304、《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5√<铁路通 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6 等有关规定O
5. 0. 3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涉及营业线施工时应执行铁路营业 线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5.0.4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室外设备安装位置及方式不得侵入 铁路建筑限界。
5. 0.5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 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判断评定考核制度。
5.0.6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单位应规范现场管理,文明 施工。
5. 0.7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应积极推行机械化、工厂化、专 业化、信息化管理。
5. 0.8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器材应符合有关技 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5.0.9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组织应纳入各专业施工组织 设计。
5. 0. 10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应按程序做好有关工程施工的 接口、作业面验收交接,做到科学衔接,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5.0. 11安装和调试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法定计量认证机构检定 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计量器具测量范围及精度应 符合使用要求。
6. 1 施工调查
6. 1. 1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调查 及接口检查,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
6.1.2施工调查及接口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与防雷及接地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施工进度及完成情况。
2有关工程中的沟、槽、管、线、电缆井等预留情况。
3施工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缆等敷设情况。
6. 1. 3施工前应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定测,并主要 包括下列内容:
1贯通地线路径走向、长度、敷设和防护方式。
2室外接闪器、接地网、接地端子等的安装位置及方式。
3室内设备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
6. 1. 4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定测资料进行复测,对接地装置处的土 壤电阻率、设备安装的具体位置、地线走向及防护方式等进行 校核。
6.1.5施工定测和复测完毕应作书面记录,并在现场明显处作相 应标记。
6.2施工图核对
6. 2.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批准的施工图进行现场核对,确保 无误后方可使用。
6. 2. 2施工图核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图纸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图纸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或错误。
3设计说明书、工程数量表及主要设备和器材的规格、数量 表是否与图纸相符。
4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
6. 2.3施工图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 联系解决。
6. 2.4施工图核对完毕后应留存完整记录。
6.3施工方案选择及资源配置
6. 3. 1施工单位根据有关主体工程进度和设备到达等情况合理 安排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应安全可靠、易于操作、技术经济合理。
6. 3.2施工机具、仪器仪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的配置应符合施工内容、工期、质量 要求。
2相关施工机具、仪器仪表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且状态 完好。
3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和养护施工机具、仪器仪表。
6.3.3设备、材料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规格、数量及采购的有关规定和施工进度要求进行采 购或进货。
2进行进厂检验,检查供应方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设 计文件、订货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主要电气、机械性能进行检验,并作 记录。
4设有足够的仓储空间,并具有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 雨、防鼠、防尘等措施。
6.3.4人力资源的配置应符合工程规模、进度安排、专业类别和 技术等级等要求。
6.4施工作业指导书
6.4.1铁路防雷工程的下列关键工序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 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1接地装置安装。
2引下线安装。
3接闪器安装。
4等电位连接线安装。
5屏蔽装置安装。
6浪涌保护器安装。
6. 4.2铁路综合接地工程的下列关键工序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 书,并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1贯通地线、分支引接线、横向连接线的敷设、接续、检测、 防护。
2接图体安装。
3接地端子安装。
4等电位连接线安装。
6.5 施工技术交底
6. 5.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纪要进行逐级 交底。
6. 5.2施工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要求 等内容。
6. 5.3施工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的记录和文件管理。
7.0. 1接地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径应短捷,配线时不留余长。
2当接地连接线穿越墙体、楼板时,应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3采用栓接连接时,应使用双螺母。
4室内设备、设施与接地汇集线的接地连接线护套应采用阻 燃材料。
7. 0.2接地线严禁设置开关、峪断器或断路器。
7. 0.3浪涌保护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浪涌保护器接地线应与防雷接地汇集线就近连接。
2并联型浪涌保护器与被保护设备端子的连接线截面积不 得小于1.5 mm2,长度不得大亍0. 5 m;受条件限制时,不得超过 1. 5 m;或采用凯文接法。
3浪涌保护器至接地汇集线的接地连接线长度应不大于
1 mO
4各种浪涌保护器均应设置用途及去向标牌。
7. 0.4铁路防雷工程中的接地装置、引下线、接闪器、等电位连 接、屏蔽装置、线缆布放、浪涌保护器安装及工序等应符合《建筑物 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及有关专业的技术标准 的规定。其中本规范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执行。
8.1贯通地线、分支引接线和横向连接线
8. 1. I贯通地线敷设应符合下列通用规定:
1敷设前应清理沟槽,确认内部平坦、无杂物。
2弯曲半径不小于贯通地线外径的15倍。
3不得压、折、摔、扭曲贯通地线,不得在地上拖拉贯通地线。 8.1.2路基地段的贯通地线、分支引接线和横向连接线敷设应与 路基施工同步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路堤、土质及软质岩路堑地段
1) 贯通地线应埋设在距基床底层顶面或电缆沟槽底面下 300 mm~400 mm 处。
2) 贯通地线上方应覆盖不少于IOO mm厚填料后,方可进 行正常的路基填筑和机械压实作业。
2硬质岩路堑地段,贯通地线应埋设在通信信号电缆槽下约 200 mm处,沟中回填细粒填料。
3贯通地线在路基填筑期间宜整段埋设,路基填筑时应预留 深度和宽度略大于贯通地线直径的沟槽,敷设的贯通地线周围应 回填夯实。
4分支引接线和横向连接线的敷设与贯通地线相同。
5边坡防护施工前,将分支引接线埋设于边坡防护层下,并 与灌注在电缆槽侧面的接地端子尾端连接。
8.1.3桥梁地段的贯通地线应按下列规定敷设:
1桥梁采用整体桥面布置时,贯通地线敷设在通信信号电缆 槽底部的保护层内。即在防水层涂刷后,敷设贯通地线,贯通地线
与接地端子连接后再进行保护层施工。
2桥梁地段为外挂隔板电缆槽时,贯通地线应敷设在电缆槽 里的独立小槽内。
3在桥梁伸缩缝处,贯通地线考虑余量,并采用阻燃绝缘套 管防护。
8. 1.4隧道地段的贯通地线敷设于线路两侧电缆槽内靠线路侧 直角处,并采用水泥砂浆封灌的方式,包封水泥面至贯通地线所在 电缆槽角落的厚度不小于50 mmo
8.1.5贯通地线接续及其与分支引接线、横向连接线的连接应采 用2个C形压接件,并采取防腐措施,C形压接件的间距应符合表
8. 1. 5的规定。压接力不应小于12 to
表8.1.5 C形压接件间距
|
贯通地线型号 |
C形压接件间距 |
|
DJ/H 35 型 |
30 mm〜35 mm |
|
DJ/H 70 型 |
45 Innl〜50 mm |
8.1.6贯通地线的接续处应设地线接续标识。路基地段可标识 在电缆槽盖板上,桥梁、隧道地段可标识在防护墙或隧道侧壁上, 其他直埋地段应有接续标。
8.2接地体和接地端子
8. 2. 1接地钢筋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焊接的长度不小于100 mm,双面焊接的长度不小于 55 mm,焊缝厚度不小于4 mmO
2构筑物内兼作接地或连接功能的结构钢筋及专用接地钢 筋应涂刷有色漆进行标识。
8. 2.2隧道二次衬砌接地钢筋焊接施工时,应对防水板釆用阻燃 材料进行覆盖,避免焊接火花损伤防水板。
8. 2.3瓦斯隧道接地钢筋焊接施工时,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
・27・
前后各20 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 0. 5% ,作业点应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和供水阀门。
8. 2.4综合接地系统的接地端子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安装:
1接地端子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安装和检查, 避免设置在有腐蚀性气体及易受机械损伤的位置。
2接地端子应直接灌注在电缆槽或其他混凝土制品中。
3在有接地端子处的电缆槽盖板、防护墙、隧道壁上设置接 地标识。
8.3等电位连接
8. 3.1接闪器接地装置与贯通地线或建筑物接地装置等电位连 接应采用2根导线,并安装在不同位置,其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 件的要求。
8. 3.2电气设备、设施及金属构筑物的等电位连接除应符合设计 文件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各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定。
8.3.3不锈钢连接线、热镀锌扁钢等裸露的等电位连接线应按下 列规定安装:
1长度大于Im的等电位连接线,每隔0.5 m设置1处卡 具,并固定牢固。
2等电位连接线与接地端子栓接的螺栓应紧固,并采取加装 弹簧垫圈的防松措施。
8. 3.4建筑物构筑物的接地装置、金属结构物和电气设备等与贯 通地线等电位连接时,应通过预留的接地端子连接。
9.1 一般要求
9. 1.1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及《建筑物防 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
9.1.2防雷及接地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按本规范的规定对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 产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各工序进行过程控制和检查,并形成 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上 道工序符合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未经检查或检查不 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的计量仪表、工器具检定合格,并 在有效期内。
5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规 定的资质。
9. 1. 3防雷及接地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施工质量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具备规定的资格。
4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
・29・
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并留有检验图像资料,形成验收文件。
6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7匸程观感质量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9.2验收单元划分
9. 2.1防雷及接地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质量要求、 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GB 50601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其中本规范规定的特殊技 术要求应按本规范执行。
9. 2.2综合接地工程是有关主体工程的一部分,本规范仅规定了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要求。
9. 2.3综合接地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工种、工序、设备、材料、施 工工艺等划分。
9. 2.4综合接地工程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 要划分。
9. 2.5综合接地系统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及检验项目见 表 9. 2. 5o
表9. 2.5综合接地系统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及检验项目
|
主体 工程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
检验项目条文号 | |
|
主控项目 |
一般项目 | |||
|
路基 |
贯通地线敷设、接续及分支 引接 |
连续长度不 大于1 000 m |
10. 1. l~10. 1. 3, 10. 1. 5~10. 1. 7 |
10. 2. 2 — 10. 2. 3 |
|
接触网支柱基础接地装置 |
每个施工段 |
11. 1. 1~11. 1. 5, 11. 1. 10 |
11. 2. 1,11. 2. 2 | |
|
接地端子安装 |
每个施工段 |
11. 1. 1,11. 1. 10 |
11. 2. 1 | |
|
电气设备、声屏障、金属隔 离栅栏等电位连接 |
每隔200 m |
12. 1. 1,12. 1. 3, 12. 1. 5 |
12. 2. 1,12. 2. 2 | |
续表9. 2.5
|
体程 主工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
检验项目条文号 | |
|
主控项目 |
一般项目 | |||
|
路基 |
20 m范围建筑物构筑物接 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
每个接地 装置 |
12. 1. 1,12. 1. 2 |
12. 2. 1,12. 2. 2 |
|
桥涵 |
贯通地线敷设、接续 |
每个施工段 |
10. 1. 1,10. 1. 2, 10. 1. 4 — 10. 1. 7 |
10. 2. 1-10. 2. 3 |
|
桥墩接地装置 |
每座桥墩 |
11. 1. 1~11. 1. 4, 11. 1. 6,11. 1. 10 |
11. 2. 1,11. 2. 2 | |
|
梁体接地装置 |
每跨梁 |
11. 1. I-Il- 1. 4, 11. 1. 10 |
11. 2. 1,11. 2. 2 | |
|
框架桥涵接地装置 |
每座框架 桥涵 |
11. 1. 1 〜11. 1. 4, 11. 1. 6,11. 1. 10 |
11. 2. 1,11. 2. 2 | |
|
跨线桥接地装置 |
每座跨线桥 |
11. 1. 1~11. 1. 4, 11. 1. 6,11. 1. 10 |
11. 2. 1,11. 2. 2 | |
|
电气设备、声屏障、金属隔 离栅栏等电位连接 |
每隔200 m |
12. 1. 1,12. 1. 3, 12. 1. 5 |
12. 2. 1,12. 2. 2 | |
|
20 m范围建筑物构筑物接 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
每个接地 装置 |
12. 1. 1,12. 1. 2 |
12. 2. 1,12. 2. 2 | |
|
隧道 |
贯通地线敷设、接续 |
连续长度不 大于1 OOo m |
10. 1. 1,10. 1. 2, 10. 1. 4-10. 1. 7 |
10. 2. 1 〜10. 2. 3 |
|
隧道接地体和接地端子 |
每个台车位 (浇筑段) |
11. 1. 1~11. 1. 4, 11. 1. 7,11. 1. 10 |
11. 2. 1, 11. 2. 2 | |
|
二次衬砌接地装置 |
每个台车位 (浇筑段) |
11. 1. 1 〜11. 1. 4, 11. 1. 7,11. 1. 10 |
11. 2. 1, 11. 2. 2 | |
|
电气设备及设施等电位 连接 |
每隔200 m |
12. 1. 1,12. 1. 3, 12. 1. 5 |
12. 2. 1,12. 2. 2 | |
|
站场 |
贯通地线敷设、接续及分支 引接 |
连续长度不 大于1 OOO m |
10. 1. 1-10. 1. 7 |
10. 2. 1 — 10. 2. 3 |
|
接触网支柱基础接地装置 |
每个施工段 |
11. 1. 1~11. 1. 5, 11. 1. 10 |
11. 2. 1,11. 2. 2 | |
|
接地端子安装 |
每个施工段 |
11. 1. 1,11. 1. 10 |
11. 2. 1 | |
|
线间热镀锌接地扁钢敷设 |
每隔100 m |
12. 1. 1,12. 1. 4 |
一 | |
|
站台墙接地装置 |
每隔100 In |
11. 1. 1-11. 1. 4, 11. 1. 9,11. 1. 10 |
11. 2. 1, 11. 2. 2 | |
|
电气设备、声屏障、金属隔 离栅栏等电位连接 |
每隔200 m |
12. 1. 1,12. 1. 3, 12. 1. 5 |
12. 2. 1,12. 2. 2 | |
|
20 m范围建筑物构筑物接 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
每个接地 装置 |
12. 1. 1,12. 1. 2 |
12. 2. 1,12. 2. 2 | |
续表9. 2.5
|
主体 工程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
检验项目条文号 | |
|
主控项目 |
一般项目 | |||
|
轨道 |
无石乍轨道板接地装置 |
每个浇筑体 |
11. 1. 1~11. 1. 4, 11. 1. 8,11. 1. 10 |
11. 2. 1,11. 2. 2 |
|
无珏轨道等电位连接 |
每隔100 m |
12. 1. 1,12. 1. 3, 12. 1. 5 |
12. 2. 1,12. 2. 2 | |
9.3验收内容和要求
9. 3. 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实物检查
1) 对材料和设备等的检验;
2) 对工序质量的检验。
2资料检查
D材料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及质 量、性能检测报告等;
2) 施工记录,包括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
3) 平行检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9.3.2检验批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B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9.3.3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第9. 3. 2条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 3. 4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设备材料的检验批,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使用要求的检验 批予以验收。
9. 3.5通过返修或补强处理仍不符合安全和主要功能性能要求 的分部工程,不得验收。
・32・
9.4验收程序和组织
9. 4. 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 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 录应按附录表A. 0. 1填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检验批主控项 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数量及方法应符合本规范具体规定。
9. 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 责人等进行验收。防雷及接地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 合《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有关规定。 综合接地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表A. 0. 2填写记录。
9. 4.3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10.1主控项目
10. 1. 1贯通地线及其接续和连接用的C形压接件、L形连接件 等各种零件进场前应进行验收,其型号、规格、技术要求应符合有 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订货合同,并按附录表A. 0.3、 附录表A. 0.4分别填写贯通地线进场检验记录、机械特性和电气 特性检测记录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 质量证明文件。
10. 1.2贯通地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并按附录表A. 0. 5填写 贯通地线工程检查记录:
1平顺,不得形成环状。
2外护套无损伤、变形。
3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外径的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0.1.3敷设于电缆槽下方的贯通地线的敷设深度应符合本规范 第4.2.4条的规定,敷设径路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观察检查。
10. 1.4敷设于电缆槽内的贯通地线与通信信号光电缆之间采取 的物理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o. 1.5贯通地线接续前、后应进行导体的电气完整性测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 量方法》TB/T 3233的规定。
10.1.6 C形压接件、L形连接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应与贯通地线规格相配套。
2安装位置偏差不大于50 mmO
3贯通地线接续或连接处的压接件数量为2个,间距符含本 规范表8. 1. 5的规定。
4压接后封闭的防腐材料应紧密,带层压边宽度为6 mm〜
8 mm O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0.1.7综合接地系统接地端子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IaC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沿线设备、设施、接地装置未与贯通地线等电位连 接前测量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量方法》 TB/T 3233的有关规定。
10.2 一般项目
10. 2. 1贯通地线敷设在电缆槽内时,电缆槽内应平整无杂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 2. 2贯通地线接续时,接续处每端预留1次接续的余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0. 2. 3贯通地线接续及横向连接点应设置标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1主控项目
11.1.1接地端子进场前应进行验收,其型号、规格、技术要求应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订货合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 文件。
11.1.2接地钢筋的位置、间距、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及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观察、测量检查。
11.1. 3混凝土结构物内接地装置在浇注前后应进行电气完整性
测量,直流电阻测量值不大于50 m∩o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测量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铁路综合接 地系统测量方法))TB∕T 3233的有关规定。
11.1.4接地钢筋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焊接长度不小于100 mm,双面焊接长度不小于55 mmO
2焊接处应完整,无毛刺,焊缝厚度不应小于4 mmO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观察、测量检查。
11. 1. 5接触网支柱基础接地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端子与接触网支柱基础内的接地钢筋焊接。
2接触网支柱基础内的接地钢筋与基础螺栓主筋焊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测量检查。
11.1. 6桥墩接地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基础桥墩应选用每根桩中外层的通长结构钢筋作为接 地体。
2明挖扩大基础桥墩应选用从基础底面到墩帽处的整根钢 筋,且无接续点,接地钢筋外露长度应符合焊接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测量检查。
11. 1.7隧道接地体单元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接地体单元按每1个台车位设置1处。
2底板接地体单元按间隔1个台车位设置1处。
3仰拱接地体单元按间隔1个台车位设置1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观察检查。
11.1.8无石乍轨道接地装置中的接地钢筋不应形成闭合电气回 路,并与其他结构钢筋绝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测量检查。
11.1.9站台墙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面上层接地钢筋选取为靠线路侧0.6 m范围内的纵向 结构钢筋。
2站台墙接地装置间隔约100 m与贯通地线连接1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测量检查。
11.1.10接地端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端子的位置应做标识。
2拆模后的接地端子顶面应与混凝土面平齐或高出不大于
5 mm O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1.2 一般项目
11.2.1接地端子金属面无杂质,孔内螺纹不得有损伤,孔塞应 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 2接地用钢筋应做接地标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1主控项目
12.1. 1不锈钢连接线、热镀锌扁钢进场前应进行验收,其型号、 规格、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订货 合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检查实物和质量证明 文件。
12.1.2采用综合接地系统的铁路,距贯通地线20 m范围内建 筑物构筑物的接地装置与贯通地线等电位连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2.1.3接触网支柱、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 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 构和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接地端子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贯通地线等电 位连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2.1.4站台区域线路间设置有接触网支柱时,应敷设热镀锌扁 钢,并通过分支引接线与接触网支柱基础的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旁站检查。
检验方法:隐蔽前,观察、测量检查。
12. 1.5强电与弱电设备、设施不得共用接地端子,并与贯通地线 等电位连接,其间距不应小于15 mo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12.2 —般项目
12. 2. 1不锈钢连接线、热镀锌扁钢应安装平顺完整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 2. 2不锈钢连接线不得有破损和断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A. 0.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A. 0.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
主体工程名称 | |||||
|
分项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名称及编号 | |||||
|
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的规定__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
监理单位 验收记录 | |||
|
主 控 项 |
1 | ||||
|
V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V | |||||
|
一般项目 |
~τ | ||||
|
2 | |||||
|
3 | |||||
|
4 | |||||
|
施工作业人员 质量责任登记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曰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曰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曰 | ||||
|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
监理工程师 年 月曰 | ||||
表A. 0.2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
主体工程名称 |
检验批数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
序号 |
检验批部位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说明:(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如材料进场报验单、隐蔽检査记录、检测试验报吿等及文 件编号)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Il | ||||
|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H | ||||
表A. 0.3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进场检验记录表
|
序 号 |
贯通地线 自编号 |
盘号 |
型号 及规格 |
外层 端別 |
盘长 (km) |
电缆 尺标长度 |
包装 外观 |
电缆 外观 |
|
1 | ||||||||
|
2 | ||||||||
|
3 |
I | |||||||
|
1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检验日期:____ 检验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
表A. 0.4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单盘贯通地线机械特性 和电气特性检测记录表
|
贯通地线自编号: 规格: | |||||||
|
导体 |
外护套 | ||||||
|
序 号 |
截面积 (mm2) |
体积电JS率 (Q ∙ mm2/m) |
直流电阻 (Q) |
序号 |
护套厚度 (mm) |
体积电岬率 (Q ∙ Enm2/m) |
抗拉强度 (MPa) |
|
1 |
1 | ||||||
|
2 |
2 | ||||||
|
3 |
3 | ||||||
|
4 |
4 | ||||||
|
5 |
5 | ||||||
|
6 |
6 | ||||||
|
7 |
7 | ||||||
|
8 |
8 | ||||||
|
9 |
9 | ||||||
|
10 |
10 | ||||||
|
检测日期:_______ 环境温度:_______ 天 气:_______ | |||||||
|
绝缘检测仪:_______ 电阻检测仪:_______ 电容检测仪:_____ | |||||||
|
检测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 |||||||
注:贯通地线如经曝晒后测量所得数据,不得作为电缆电气特性的结论。
表A. 0.5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工程检查记录表
|
铁路线别: | |||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
工程地点: |
检查日期: |
年 月曰 | |
|
电缆用途: |
自 至 共长 m | ||
|
检测结果 | |||
|
埋设深度 | |||
|
土质情况 |
有无浸蚀性 | ||
|
防护方法 | |||
|
穿过轨道下 防护方法 | |||
|
接头处理方法 | |||
|
始端余留量 | |||
|
终端余留量 | |||
|
根据以上检查认为: 主管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 质检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 |||
1. 《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
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3.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 范》GB/T 50064
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
5.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
6. 《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8.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9.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
10.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
11. 《轨道交通地面装置 第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相关的 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
12.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量方法》TB/T 3233
13.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lo301
14.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Io302
15.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IO303
16.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4
17.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lo305
18.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规程》TB 10306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 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存在的问题 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说明,不具备与标准 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 规定的参考。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 条文。
2. 0. 1 修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定 义 2. 0. 13o
2. 0.2引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2005,定 义 3. 280
2. 0.3引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2005,定 义 3. 27o
2. 0.4引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2005,定 义 3. 22o
2. 0.5引用《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2005,定义7. 7o
2. 0.6 引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定 义 2. 0. 9o
2. 0.7 修改《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第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 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2011,定义3. 5. 并参考 了《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2005的定义5. 8,将原 定义中的“外露导电部分”修改为“分开的导电装置或物体”。
2. 0. 8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012,定义 2. 0. 2o
2. 0.9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012,定义 2. 0. 15o
2. 0. 10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定义 2. 0. 16o
2. 0.11修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定义2. 0. 1,给出铁路电子信息设备范围。
2.0.12修改《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GB/T 19663—2005,定义 2.32o在本规范中与铁路信号专业电缆相区别。
2. 0. 13 修改《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2013,定义
2. 0. 62,修改定义突出等电位连接概念。
2. 0. 14 修改《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2013,定义
2. 0. 65,并补充明确贯通地线连接的内容包括接地装置。
2. 0. 15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定义 2. 0. 8o
2. 0. 16修改《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定义 2. 0. 5o
2. 0. 17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012,定义 2. 0. 9o
2. 0. 18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定义 2. 0. IOO
2. 0. 19引用《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012,定义 2. 0. IlO
2. 0. 20 修改《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2013,定义
2. 0. 66,增加接地线与接地体之间的连接处的接地端子。
2. 0. 21引用《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定义 2. 0. 19o
2. 0. 22 引用《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2013,定 义 2. 0. 67o
2. O. 23引用《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⅛t方法))TB∕T 3233—2010, 定义3. 17o
2. 0. 24弓I用《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笫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 相关的安全性措施MWT 28026. 1 2011,定义3. β. 3o
2. 0. 25引用《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第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 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 2011,定义3. 6. 2。
2.0.26引丿IJ《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2011 .⅛义 2. 0. 12o
3. 1.2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了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 3 2012笫1.0. 5条规定。建筑物内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遭受 击电的影响是多JJ Im的,主要冇⅛接宙击、雷电电磁脉冲影响、接 闪器接闪后山接地装宵弓I起的地电位反击。在防宙设计时,采取 综介防护措施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O
3. 1.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宙技术规范》GB 50343 2012第 3∙ 1. 3条,对地区宙暴I I等级划分如下:
1少IlfX :年平均雷暴H在25 CI及以下的地区;
2中宙区:年平均宙暴日大F 25丄不超过40 d的地区; 3多宙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 d,不超过90 d的地区; 4 强宙区:年平均宙暴H超过90 CI的地区。
3. 1. 4
2
2)本项规定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 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J26号)和 《铁路通信设备雳电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 C20ini44号),以及原铁道部运输局发布的《铁路车辆 运行安全监控系统(5T)探测站综合防雷方案》(运装管 验〔2007〕633号)等的规定,并结合铁路工程建设实际和 经验,将安装铁路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车辆安全防 范预警等电子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3. 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第
3. 2. 2条,对雷电防护区划分规定如下:
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LPZ0λ区:受直接雷击和全部雷电电磁场威胁的区域。 该区域的内部系统可能受到全部或部分雷电浪涌电流的影响;
2 LPZoB区:直接雷击的防护区域,但该区域的威胁仍是全部雷 电电磁场。该区域的内部系统可能受到部分雷电浪涌电流的影响;
3 LPZl区:由于边界处分流和浪涌保护器的作用使浪涌电 流受到限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空间屏蔽可以衰减雷电电磁场;
4 LPZ2〜〃后续防雷区:由于边界处分流和浪涌保护器的 作用使浪涌电流受到进一步限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空间屏蔽可以 进一步衰减雷电电磁场。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示意图如说明图3.1. 5所示。
Ba——其屏蔽作用的建筑物外墙
虚线——按滚球法计算的接闪器保护范围界面
说明图3. 1. 5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示意图(摘自《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条文说明图2)
3.1.6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所定义的系统防雷分级划分,并结合铁路运输安全 等特点,对铁路电子信息设备防雷等级划分做出规定。
1本款中的信号设备机房包括信号电源室、继电器室、计算 机室、防雷分线室。
3.1.7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中的第5. 2. 5条,规定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是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电气、电子信息设备正常工作。
3. 2.2本条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 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26号)的有关规定。
3. 2.4 本条参考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
5. 3. 3条及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通信设备雷电综合防护实施指导 意见》(铁运〔2011244号)第2. 3条和《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 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J26号)第3. 2. 2条的规定。
3. 2. 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按照建筑物的防雷 分类,对建筑物的防雷措施、防雷装置、防雷击电磁脉冲进行了规定。
3. 3.2《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第14. 2节对油罐的 防雷设计作出了规定,第14. 3节对油罐的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等作 出了规定。
3. 4.3本条参考了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原铁 道部科研项目《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合同 编号:铁建科字(2012)-11)研究结论,以及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建技函〔201523号文印发)。
3. 4.4本条参考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5— 2011第4. 3. 1条第3款的规定。
3. 4.5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第5.3.2条和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 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J26号)第3.1.4 条和第3. 2.4条,以及原铁道部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对铁路信号设 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进行补充规定的通知》(运基信号 C2OO83362号)的有关规定。
3.4.6本条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 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J26号)第3.1.4条,以及 原铁道部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对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 合防护进行补充规定的通知》(运基信号〔2008〕362号)的有关 规定。
3. 4.7
1本款是对防雷等级为A、B级的电子信息设备的交流电源 线三级防护规定。
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第 5.4.3条第7款给出了不同防雷等级下各级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的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
5. 4. 3
7按本规范第4. 2节或4. 3节确定雷电防护等级时,用于电 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宜符合 表5. 4. 3—3规定。
表5. 4. 3-3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
|
雷电防护等级 |
总配电箱 |
分配电箱 |
设备机房配电箱和需要特殊保护的 电子信息设备端口处 | ||
|
LPZo与LPZI边界 |
LPZl与LPZ2边界 |
后续防护区的边界 | |||
|
10/350 μs I类试验 |
8/20 μs H类试验 |
8/20 μs II类试验 |
8/20 μs II类试验 |
1. 2/50 μs 和 8/20 μs 复合波ΠI类试验 | |
|
ʃimI)( kA) |
In (kA) |
Jn (kA) |
In( kA) |
Uoc(kA)∕Jsc ________£kA)________ | |
|
A |
≥20 |
≥80 |
≥40 |
≥5 |
≥10∕≥5 |
|
B |
≥15 |
≥60 |
≥30 |
≥5 |
≥10∕≥5 |
|
C |
≥12. 5 |
≥50 |
≥20 |
≥3 |
≥6∕≥3 |
|
D |
≥12. 5 |
≥50 |
≥10 |
≥3 |
≥6∕≥3 |
注:SPD分级根据保护距离、SPD连接导线长度、被保护设备耐冲击电压额定值
3. 4.9《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第
5. 3.4条对室内线缆敷设规定如下:
5.3.4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电 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贴 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
2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径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 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图5.3.4)o
(a)不合理布线系统 (b )合理布线系统
图5.3.4合理布线减少感应环路面积
①一设备;②一a线(电源线);③一b线(信号线);④一感应环路面积
3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5. 3.4-1 的规定。
表5. 3. 4-1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
其他管线类别 |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 |
|
最小平行净距(mm) |
最小交叉净距(mm) | |
|
防雷引下线 |
1 000 |
300 |
|
保护地线 |
50 |
20 |
|
给水管 |
150 |
20 |
|
压缩空气管 |
150 |
20 |
|
热力管(不包封) |
500 |
500 |
续表 5.3.4-1
|
其他管线类别 |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净距 | |
|
最小平行净距(mm) |
最小交叉净距(mm) | |
|
热力管(包封) |
300 |
300 |
|
燃气管 |
300 |
20 |
注:当线缆敷设高度超过600 mm时,与防雷引下线的交叉净距应大于或等于
0. 05H(H为交叉处防雷引下线距地面的高度)。
4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
5. 3. 4—2的规定。
表5. 3. 4-2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
类别 |
与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接近状况 |
最小间距(mm) |
|
380 V电力电缆容量 小于2 kV・A |
与信号缆线平行敷设 |
130 |
|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
70 | |
|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
10 | |
|
380 V电力电缆容量 (2〜5)kV ・ A |
与信号缆线平行敷设 |
300 |
|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
150 | |
|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
80 | |
|
380 V电力电缆容量 大于5 kV ∙ A |
与信号缆线平行敷设 |
600 |
|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
300 | |
|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
150 |
注:1.当380 V电力电缆的容量小于2 kV∙ 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
度小于或等于10 m时,最小间距可为10 mmo
2.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 隔开。
3.5.1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第 5. 2. 6 条规定。
3. 5.2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5・
50343—2012第5.2.7条及《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第3.4.6条规定。设备接地引下线与防雷接地 引下线共用,将可能导致雷电流侵入室内电子信息设备,造成严重 损害。
3.5.3本条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 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J26号)第3. 5.10条及《铁 路通信设备雷电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11244号)第 3. 3. 10条的有关规定,避雷带的引下线在环形接地装置上的连接 点,与接地汇集线在环形接地装置上的连接点间距应大于5 mo 为避免强、弱电接地在同一点入地可能会造成大电流反击而作此 规定。
3.5.4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第5.2.9条规定。将相邻建筑物接地装置相互连通 是为了减小各建筑物内部系统间的电位差。采用2根水平接地体 是考虑到连接可靠性。
3.5.7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第 5. 2. 3 条规定。
3.5.8
1本款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第5. 2. 4条、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 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C200β]2β号)第3. 5节及 《铁路通信设备雷电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C201D144号) 第3.3节的规定。各系统设备分别设置等电位连接带的原因,一 是安装这些设备的房间是分开的,在各设备房屋设置等电位连接 板,便于与等电位网络连接,二是避免交流强电设备对电子信息弱 电设备的干扰。
3.5.9本条参考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第 5. 2. 2 条的规定。
4.1.1综合接地系统是以沿线两侧敷设的贯通地线作为共用地
线,充分利用沿线桥梁、隧道、路基地段构筑物内的接地装置作为 接地体,为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等电气设备 和金属结构物提供低阻等电位综合接地平台。铁路综合系统构成 示意图如说明图4. 1. 1(见插页)所示。
4.1.3本条参考了原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 29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TG/01—2014,以及《轨道交通 地面装置 第1部分:电气安全 和接地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2011的有关规定。 其中GB/T 28026. 1—2011第3. 3. 8条的规定如下:
3. 3. 8
架空接触网区和受电弓区OVerhead COntaCt Iine ZOne and PantOgraPh ZOne
通常情况下接触网和受电弓带电解体时其残片被限制的 范围。
在图1划定范围内解体的带电架空接触网和脱线受电弓偶然 触及结构或设备是可能的。图中x、y、Z的取值应符合国家的安 全规则规定。图中HP点为架空接触网导线在各种运行情况下在 线路中心线上的最高位置。架空接触网限界在轨面以下为垂直 方向直至地面。该限界在铁路穿越桥梁时可不必延伸至桥面 以下。
在架空接触网跑偏时,其限界范围应作相应延伸。
对于非架空的导电轨系统,不需要划定限界范围,而受电弓区 则应按不同情况分别列出。
注:脱线或解体的受电弓可能因与其他带电受电弓相连或因 再生制动而带电。受电弓不会对馈线或同杆架设馈线起拉伸作 用,因此它对馈线或同杆架设馈线得破坏概率很小,通常可不考虑 它对馈线或同杆架设馈线的破坏作用。
4.1.4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的接地装置与综合接地系统等电位连 接,可避免不同接地装置之间的地电位反击造成的危害。
关键点:
RH—轨面;
HP一架空接触网的最高点;
0Z—架空接触网区;
PZ一受电弓区;
注:限界np已考虑了导体的摆动。
TCL—线路中心线;
X—轨顶平面的最大单向OZ值
S 最大水平单向PZ值;
Z一解体受电弓最大垂直抬升高度
(超过HP的高度);
图1架空接触网区和受电弓区
4.1.5在铁路架空接触网区和受电弓区,人可能触及的导电部件 与大地间的接触电压和接近电压根据时限条件确定限值。不同局 部和不同时限的钢轨电位,在短路条件下可产生接触电压,在正常 工作情况下可产生接近电压。《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第1部分: 电气安全和接地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2011规定 了时限条件分类和不同时限对应的交流牵引系统最大允许接触电 压或接近电压值。
7.2交流牵引系统
7. 2. 1瞬时制的接触电压应不超过表2所列数值。
7. 2.2短时制的接近电压应不超过表3所列数值。
桥梁接地装置
≡
通信室内 设备
信号室内 设备
其他室内 电子设备
牵引供电所、亭室内设备
电力供配电所室内设备
隧道接地装置
站台
设备房屋接地装置
VT\\ \ \
站台墙、站台雨棚柱 面接地钢筋 金属结构
车辆红外轴温 等地面设备
跨铁路桥栏栅、异物侵限监
控电网及梁底面接地钢筋网 回流线(PW线、避雷线及接触网设
金属声屏障
*
通信、信号、电力、牵引 供电等的电缆金属护套
空芯线圈 或空扼流
区间电话通话柱
接触网
I空扼流I I空扼流I
IiL'丨 I I "
接触网支柱接地装置
空芯 线圈
'峋
下行铁路线
简单横向连接线
完全横向连接线
回流线(PW线、避雷线及接触网设备)
上行铁路线
通话柱
跨铁路桥栏栅、异物侵限监 控电网及梁底面接地钢筋网
接触网支柱接地装置⅛
线圈
用于牵引回流的 完全横向连接线'
区间空芯线圈 或空扼流
//<///
设备房屋接地装置
金属声屏障
田
站台
隧道接地装置
≡
电力供配电所室内设备
通信铁塔接地装置
桥梁接地装置
车辆红外轴温 等地面设备
通信、信号、电力、牵引 供电等的电缆金属护套
|
站台墻、站台 面接地钢筋 |
J雨棚柱 金属结构 |
空芯 线圈
说明图4.1.1铁路综合系统构成示意图
通信铁塔接地装置V∖∖χ∖∖ WW \ \
设备房屋接地装置
信号机金属机构
空芯线圏 液空扼流
空芯线圈 或空扼流
通信室内 设备
|
i⅜ | |||
沿线轨旁金属设备箱盒⅛
无郁轨道板接地
贯通地线横向连接线
无郁轨道板接地
信号机金属机构
/7///7
信号室内 设备
沿线轨旁金属设备箱盒
WD
设备房屋接地装置
其他室内 电子设备
上行线侧 贯通地线
/ / / / / /
//////
u∑ttu
设备房屋接地装置
牵引供电所、亭室内设备
表2瞬时制的不同时限对应的交流牵引系统最大允许接触电压(Ut)
|
t S |
Ux V |
|
0. 02 |
940 |
|
0. 05 |
935 |
|
0. 1 |
842 |
|
0. 2 |
670 |
|
0. 3 |
497 |
|
0. 4 |
305 |
|
0. 5 |
225 |
|
注U为电流持续时间,5为接触电压的r. m. S.值。 | |
表3短时制的不同时限对应的交流牵引系统最大允许接近电压(Ua)
|
t S |
U. V |
|
0. 6 |
160 |
|
0. 7 |
130 |
|
0. 8 |
110 |
|
0. 9 |
90 |
|
1. 0 |
80 |
|
= 300 |
65 |
|
注:,为电流持续时间,M为接近电压(r. m. s.)。 | |
7.2.3持续制的接近电压应不超过60 V(r. m. s.),但在车 间或类似场所的限制为25V(r. m. s.)。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第11.2. 13条规定:接 触电压长期持续值不应高于60 V,瞬时(0.1 S)值不应高于 785 VO
4. 1. 6根据本规范第3. 1.7条的规定,铁路各专业设备对接地电 阻的要求有1 Q、4 ΩJ0 Q等,因此确定综合接地系统接入处的接
・59・
地电阻值不大于1 Ωo
4.1.7本条要求独立接地装置在符合自身接地电阻要求后再与 综合接地系统连接的作用,一是消除两接地装置间的电位差,二是 在等电位连接不可靠时独立接地装置能够符合所防护的人员安全 和设备安全要求。沿线设置的独立接地装置主要是指沿线20 m 范围内与综合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的站房、信号楼、区间设备房屋 等建筑物,以及铁塔等构筑物的接地装置。
4. 2.2贯通地线在作为综合接地系统接地干线的同时,和钢轨、 保护线或回流线以及大地共同组成了牵引回流系统。牵引回流系 统和接触网、正馈线形成了多重强电磁耦合平行支路和吸上线、自 耦变压器等多重垂直支路共同组成的复杂电气网络。各类导体的 阻抗及耦合关系决定了导体的电流分配关系,从而决定了各类导 体的截面。对单一导体流过的电流值而言,一种为正常工作负荷 电流,另一种为短路故障电流。导体的截面选择应同时符合正常 牵引负荷的长期载流和瞬间短路情况下的动热稳定要求。
4. 2.4贯通地线在路基地段直埋于电缆槽下方,可以起到水平接 地体的作用。本条针对不同路基段落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给出了不 同的埋设规定。
4. 2.6桥梁地段贯通地线敷设及隔离防护措施参考了中铁二院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原铁道部科研项目《铁路防雷及接 地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合同编号:铁建科字C2012>ll)研 究结论,以及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建 技函〔201523号文印发)。
4. 2.7本条参考了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原铁 道部科研项目《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合同 编号:铁建科字C2012>ll)研究结论,以及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建技函C2015∏3号文印发)。
4. 3. 2
2考虑到接触网支柱处可能存在雷电或接触网大电流引下 的情况,因泄流不畅造成对弱电等其他设施的电位反击,因此用于 轨旁设备接地端子与接触网支柱的应拉开一定距离。路基地段接 地端子一般设置于通信信号电缆槽或电力电缆槽内。
4. 3.3
1规定了桩基础桥墩接地体的作法,桩基础内的通长钢筋和 承台中的横向钢筋共同构成了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
2规定了明挖扩大基础桥墩的接地体作法,基底水平接 地网包裹在混凝土内,对接地体钢筋起到一定的防腐保护 作用。
3要求在桥墩内的竖向接地钢筋按2根冗余设置,主要是提 高可靠性。
4. 3.6
1为了避免破坏防水层,本款规定抗水压衬砌及全封闭衬砌 瓦斯隧道选用仰拱填充层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
4. 3.9
1〜2 参考《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2011附录E的规定,接地导体(线)的最小截面按下式计算:
Sg竺#切7 (说明4. 3. 9)
式中Sg--接地导体(线)的最小截面(mm2);
Ig—流过接地导体(线)的最大接地故障不对称电流有效 值(A),按工程设计水平年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确定;
Ze——接地故障的等效持续时间(S);
C——接地导体(线)材料的热稳定系数,根据材料的种类、 性能及最大允许温度和接地故障前接地导体(线)的 初始温度确定。
综合接地系统的接地装置主要有两类接地用结构钢筋,一类 是接触网闪络保护用的接地钢筋,如桥梁体上表层接地钢筋、隧道 二次衬砌接地钢筋、无石乍轨道板接地钢筋等;另一类是作为自然接 地体的接地钢筋。综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中的接触网闪络保护用 接地钢筋截面需根据接触网最大短路电流要求选择。为便于工程 实施,此处将作为自然接地体的接地钢筋截面也统一按照接触网 最大短路电流值确定。
3规定钢筋并接使用是为了在不改变结构钢筋布置的情况 下,符合接地钢筋的截面积要求。
4. 4.2
3本款参考了《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第1部分:电气安全 和接地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T 28026. 1 — 2011第5.3.2条的 规定:“对于交流牵引系统,如果其水平方向长度不超过2.0 m的 导电结构不含有或支持电气设备时,则没有必要采取任何防护 措施。”
7. 0. 1本条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 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J26号)第4. 1节及《铁路 通信设备雷电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11244号)第5. 1 节中有关防宙工程中接地线施工规定。
7. 0. 2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开关断开或熔断器、断路器烧坏造成 泄流径路不通而失去接地作用或失去防护作用。
7. 0. 3本条参考了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 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26号)第4. 1.3条的 规定。
3凯文接线法,也即V形接线法。在防雷上是SPD的接线 形式,凯文接线的优点是消灭接线电缆上因雷电流通过时自身的 寄生电阻电感产生的电压降在附加给被保护负载的一种方式。 8.1.2本条参考了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 规程))Q∕CR 9602— 2015的有关规定。
8.1.3本条参考了《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 2014第 21.2.2条及《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3— 2014第23.2.2条 的规定,并结合工程施工经验;桥梁地段外挂电缆槽采用隔板电缆 槽时,贯通地线与与通信信号电缆的隔离防护措施参照了《复合材 料(SMC)电缆槽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C2014:245号)中独立小 槽可用于敷设贯通地线。
8.1.5本条表中的贯通地线型号为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贯通地 线暂行技术条件》TJ/DW142—2012规定。
8. 2.2本条参考了《铁路隧道防排水施工技术指南》TZ 331-2009第8. 4. 9条对防水板防护的规定。
11. 1.3U1. 1.5xll. 1.9 本条电气完整性测量的判定指
标“直流电阻测量值不大于50 mQ”,参考了《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 量方法》TB/T 3233—2010第7. 4条的规定。
12. 1.3本条参见本规范工程设计部分的第4.1.3条规定。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