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60.30
J 98
GB/T 16507.1—2013
部分代替 GB/T 16507—1996
於管锅炉
2013-12-31 发布
2014-07-01 实施
GB/T 16507«水管锅炉》分为以下8个部分:
-—第]部分:总则;
——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结构设计;
——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第5部分:制造;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一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本部分为GB/T 1650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GB/T 16507—1996,与GB/T 1650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水管锅炉与锅壳锅炉分为两个独立的标准,水管锅炉为GB/T 16507,锅壳锅炉为 GB/T 16508;
——水管锅炉标准又分为总则,材料,结构设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制造,检验,试验和验收,安全 附件和仪表,安装与运行等8个部分;
一规定了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的资质和责任;
--界定了锅炉的范围;
—增加了钢制螺栓材料许用应力的取值规定;
——增加了安装与运行部分要求;
——增加了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2)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严宏强、郑国耀、张瑞、亓安芳、徐玉军、曾会强、孔伯汉、肖慧芳、侯晓东、左彩霞、 朱志强、陈秀彬、钱风华、吕翔、肖忠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507—1996。
GB/T 16507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订和归口的锅炉 通用技术标准之一,用以规范在中国境内建造或使用的锅炉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安装的相关技术 要求。
由于本标准没肴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锅炉建造和安装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在满足 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应禁止本标准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不限制实际工程设计和建造中釆用先进的技术方法,但工程技术人员釆用先进的技术方法 时应能作出可靠的判断,确保其满足本标准规定。
本标准既不要求也不禁止设计人员使用计算机程序实现锅炉的分析或设计,但采用计算机程序进 行分析或设计时,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确认:
D所釆用程序中技术假定的合理性;
2) 所釆用程序对设计内容的适应性;
3) 所采用程序输入参数及输出结果用于工程设计的正确性。
对于标准技术条款的询问应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并有义务提供可能需要的资料。与 标准条款没有直接关系或不能被理解的询问将视为技术咨询的范畴,委员会有权拒绝回答。
对于未经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认可的其他机构对标准的宣贯或解释所产生的理解歧义和由此产生的 任何后果,本委员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水管锅炉
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1.1 GB/T 16507的本部分规定了水管锅炉的材料,结构设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制造,检验、试验和 验收,安全附件和仪表,安装等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
1.2本部分适用于以下范围的其!定或:水管锅炉:
a) 额定蒸汽压力≥Q^MPa奥勢锅炉:
b) 额定出水压>7^6.1 MBa⅜⅛额定热功率≥O.1 MW⅛热水锅#>;;、
C)以余(废)≡∣J≡^⅛要目的烟道式或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热锅炉
1.3本部分不顾于听Z范围的水管锅炉:
a) 移动我彳;
b) 为*4尊#和工艺流程怜却需耍的冷却装肥
下列&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跡够凡是;注月溯的引'用玄住¥仅注H拜F勺丿醉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注«期的引歴M件;篡最新版彖包吊所有潮輙单)<w⅛¾件。
GB/,"]]蒸汽锅炉 电Kyzm’ /W⅛wga
GB∕T∖1921∖∖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
GB∕T‰O⅛电工名同术语"
GB/T 3⅛6 氣水<⅛⅛⅛业——二—二二二二二二 L ,,
GB/T lθl'⅛θ壬理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0184Λ⅛⅛W性能试验规程
GB/T 10863 炉热工试验方法
GB 13223火电尸关啓落诡物国風标准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故标准
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券;纟浦设计
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第5部分:制造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
GB/T 16507.2
GB/T 16507.3
GB/T 16507.4
GB/T 16507.5
GB/T 16507.6
GB/T 16507.7
GB/T 16507.8
GB/T 22395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29052工业蒸汽锅炉节水降耗技术导则
锅炉人孔和头孔装置
锅炉手孔装置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2190
JB/T 2191
JB/T 4730
JB/T 6735锅炉吊杆强度计算方法
JB/T 10094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NB/T 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TSG GOOOI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察管理规程
3术语与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2900.4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1
水管锅炉 Water-tube boiler
烟气在受热面管* 部流动;工质碍子丙部流动的锅炉(以下简称锅炉K 二
[GB/T 2900.48—2008,定义 3.1.2]
3.1.2
受压元件 PreSSUre COmPOnent
承受内部或外部工质压力作用的元件,它是构成锅炉受压部件的基本单元。
3.1.3
受压部件 PreSSUre Part
由若干个受压元件组成,在锅炉系统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如锅筒、集箱、水冷壁、过热器、再热 器和省煤器等。
3.1.4
. 非受压元件 non-pressure COmPOnent
不承受工质压力作用的元件。非受压元件包括承受载荷的和不承受载荷的元件,承受载荷的非受 压元件包括支吊件和紧固件。
3.1.5
安全附件 Safety accessory
用于保护锅炉设备,防止锅炉超过设计条件运行的器件或装置。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 (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放水装置等。
3.1.6
额定压力 rated PreSSUre
在规定的给水压力和负荷范围内长期连续.运行时应予保证的锅炉出口的工质压力,也就是锅炉铭 牌上标注的额定工作压力或额定出口压力。
3.1.7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在正常设计运行工况条件下,受压元件承受的最高压力。
3.1.8
计算压力 CaICUIatiOn PreSSUre
在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受压元件计算厚度的压力。
3.1.9
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maximum allowable WOrking PreSSUre (MAWP)
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锅炉受压部件出口处允许承受的最大压力。该压力是根据部件的各受压元
件的有效厚度,考虑了该元件承受的所有载荷而计算得到的,且取最小值。
注:当设计文件没有给出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则可以认为该部件的计算压力即是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3.1.10
水压试验压力 hydrostatic test PreSSUre
在水压试验时,按规定对锅炉系统或受压部件(元件)进行水压试验时所施加的压力。
3.1.11
安全阀整定压力 Safety release PreSSUre
安全阀在运行条件下开始开启的设定压力。
3.1.12
额定温度 rated Steanl temperature
在规定的设计条件下长期连续运行应予保证的锅炉出口工质温度。
3.1.13
计算温度 CaICUIatiOn temperature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受压元件或承受载荷的非受压元件的金属温度(内外壁温算术平均值)H 通常也称为计算壁温。
3.1.14
试验温度 test temperature
进行压力试验时,受压元件的金属温度。
3.1.15
计算厚度 required thickness
理论计算公式确定的受压元件厚度。必要时还应计入其他载荷所需厚度。
3.1.16
设计厚度 design thickness
计算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
3.1.17
名义厚度 nominal thickness
设计厚度加上钢材厚度负偏差和制造减薄量后,向上圆整至钢材标准规格的厚度,即图样标注 厚度。
3.1.18
有效厚度 effective thickness
名义厚度减去腐蚀裕量、钢材厚度负偏差和制造减薄量后的厚度。
3.1.19
最小成形厚度 IninimUm required fabrication thickness
受压元件成形后保证设计要求的最小厚度。
3.1.20
安全系数 Safety factor
考虑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确定锅炉材料许用应力的系数。
3.2 符号
Rm --材料室温抗拉强度,MPa;
ReL(RP0.2或Rpl.θ)---材料室温下屈服强度,MPa ;
L(R由.2或RNo)——材料设计温度下屈服强度,MPa;
RD ——材料设计温度下持久强度平均值(1。5 h) ,MPa;
Kn ——材料设计温度下蠕变极限平均值(稳态蠕变速率为1 × IO-5 ⅜∕h),MPao
4资格与责任
4.1资格
4.1.1锅炉制造、检验、检测、安装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 证书。
4.1.2锅炉焊接、无损检测人员应遵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相应资格证书。
4.2责任
4.2.1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应考虑各种与使用状况有关的因素及确定锅炉的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制造单位提供 设计、制造所需要的以下条件:
a) 与制造单位协商确定的建造标准;
b) 根据设计需要给定锅炉的主要参数;提供厂址、地质和气象条件,以及燃料和工质的资料;提 岀锅炉布置方式、环境保护、运行方式、运输条件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C)根据锅炉安装和运行的需要,提供合适的条件和配备相适应的辅助设备。
4.2.2制造单位
制造单位应保证锅炉符合使用单位要求,对执行本部分的要求负有责任,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安全、可靠和节能的原则,按使用单位的要求和需要进行设计,并确保在正常使用时锅炉 的能效和环保符合法规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b) 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 察,对所制造的锅炉产品质量负责;
C)应保证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且设计文件的更改应有可追溯性;
d) 锅炉产品应在明显位置装设产品铭牌,铭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D制造单位名称;
2) 锅炉型号;
3) 设备代码;
4) 产品编号;
5) 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或最大连续蒸发量(t∕h),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MW);
6) 额定工作压力(MPa);
7) 额定蒸汽温度(C)或者额定出口、进口水温度(°C);
8) 再热蒸汽进口、出口温度(°C)及进口、出口压力(MPa);
9) 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
10) 制造日期(年月)。
e) 锅炉产品岀厂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其内容至少包括:
1) 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3)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4) 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 (耐)压试验证明等;
5) 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6) 受压元件与设计文件不符的变更资料;
7) 热水锅炉的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8)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介质流程图和液膜温度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对于大于或等于9.8 MPa的蒸汽锅炉,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9)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者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10) 过热器、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ID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12) 热膨胀系统图;
13) 高压及以上锅炉水循环(萱注水理边云土戰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
14) 高压及以上锅炉、鳧*系套鹵;- —f二二二
15) 高压及以上囲非落项宾会保护裝置養定值.
4.2.3安装单位
安装单位的尹'任为吓:
a) 锅%#毎粤箱合相应法规标准的规定和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说即书白"⅛关技术要求;
'li-
5锅炉范'⅛l界是
本部党所搐锅炉的范围包括锅炉本体、范用向管道、安仝附件和仪表等.按I'列现定界定。
5.2锅炉\在体
由锅祢枝或厕、集知和连接管谊等受压部件所纟目成的炬体,
\\ \\ P^⅛f⅛ ⅛ √--∕-~, - ~5^^-/ _二 _L⅛⅛土三-'> -Z
5.3范围内管道
锅炉范围内的應出'口薄箱或管道与外部管道连接时,分界点是在擘连琴/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 端面、螺纹连接的第、、合螺绞雙端面或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穹声嘉岫省彳管道。
a) 对于电站锅疣辆炉2*的受呉部件及锅炉范ffl,⅛<⅛的落围第定分别如图1、图2和图3
所示。 /匕"
b) 对于非电站锅炉,有分汽花的锅「炉r从锅炉给水二阀審口起,到分汽缸出口止的管道;无分汽缸 的锅炉,从锅炉给水阀出口起,到锅建羡汽出口阀止的管道,包括给水、蒸汽、减温水、启动、 取样、加药、排污、疏水、放水和放气等管道。
5.4安全附件和仪表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等安全 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I排气口和测量仪表
表面排污 连续排污 加药 锅水取样
安全阀排汽---CI^
再热器出口1
疏水—
排气一
—QXJ-^-
(当配置时)集 箱
排气
疏水一
再热器进口 1
安全阀排汽一
疏水一
进口集箱
(兰配置时) 过热龜)出
口
-IxO--排气
■1x0--吹灰
----安全阀排汽
----主蒸汽管
锅炉出口
无主蒸汽 阀单台设备
再热器
TXC)--疏水 ・
Txo--排气 `
TXO—-— 吹灰
----安全阀排汽
--、--单台设备
--?--多台设备的公共集箱
—∣χθ--—疏水 ,
Aeo--排气
锅炉出口
有主蒸汽阀
HxJ--单 台锅炉
由同一水源供水的两
$--{XHa~L^i--C¾>- 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
1号锅炉 调节阀
止回阙/ y I _由同-水源供水的两
¥ "ιι,a..........-台或两台以上的锅炉
2号锅炉 LIXO____I
»一Xl---XO--疏水
单台或多台
— — ~**⅛β⅛∙
说明:
----锅炉本体;
®---锅炉范围内管道;
O--锅炉范围外管道,不属于锅炉管辖范围。
图1锅筒式锅炉
说明:
-----锅炉本体;
•---锅炉范围内管道;
O--锅炉范围外管道,不属于锅炉管辖范围。
图2带外置式分离器启动系统的无固定汽水分界线锅炉
汽轮机阀门
(当配置时)
变通的系统
说明:
----锅炉本体;
e---锅炉范围内管道;
O--锅炉范围外管道,不属于锅炉管辖范围。
图3带内置式分离器启动系统的无固定汽水分界线锅炉
6通用要求
6.1基本要求
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安装和运行等应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TSG GOOOIm 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并满足安全、经济、 节能、环保的要求。本部分所有部分符合TSG GOOO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应规定的符合性声明 见附录A。
6.2锅炉容量和额定参数 6.2.1锅炉的容量用额定蒸发量(t∕h)或额定热功率(MW)表示,锅炉的额定参数包括额定出力、额定 压力(表压)和额定温度。
6.2.2制造单位应按使用单位的要求保证锅炉出口处的参数达到额定值,额定值可参照以下标准 选取:
a) 工业或生活用固定热水锅炉的参数参照GB/T 3166;
b) 工业用固定式蒸汽锅炉的额定参数参照GB/T 1921;
C)发电用固定式蒸汽锅炉的额定参数参照GB/T 753o 6.3材料
6.3.1受压元件所用材料座符合G啓AI-65UR2的规定,若选用该趨分以死的材料,应符合TSG GOOOI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粤》益有考⅜rW°
6.3.2材料使用的压"糸氓M围应符合GB/T 16507.2的规定。
6.3.3受压元件臀甬材籾為许用应力应从GB/T 16507.2相应许用应力表申'选黑许用应力表中相邻 温度之间的许用,应SWi可用算述其⅛t迭确定顼B应舍妾小数点卮幽魏值次未岁卜‘沁’■”_ —, ,E 的强度和RD按表1的规定确定钢材许用应力。
6.3.4钢制螺'珞应扁据材料癘隻度級:l⅜∏*駁發豪2、'的範建确定爾庆也亩韻..
3"5⅜⅛应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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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 畛財七祖 ≡≡≡ Γ 矣E £'、'、〔 许用应厅愛溪 (农卜別各值中的最小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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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Z | |
^-ɪ 奥氏体钢(允许微量晓形)'1 \ ■ |
// // Rm Rb RJr [\ /,0.9RCL (Rpo.2),。・9RCL (R^),以狰^5 | |
奥氏体钢(不允许微量变形) |
-----⅛---⅛CRPH) R丄零蚯)Rb R; 2.7 ' ~~^,L5,L0 | |
铸钢a |
R m -ReL (-RpO.2) R D (4/0) , (1.5/0) , (1.5/0) | |
灰口铸铁 |
Rm IF | |
球墨铸铁 |
Rm "T | |
°。为铸钢质量系数。 |
表2钢制螺栓材料许用应力的取值
材料 |
螺栓直径 mm |
热处理状态 |
许用应力a MPa (取下列各值中的最小值) | |
碳素钢 |
≤M22 |
热轧、正火 |
2?7 |
1?5 |
M24 〜M48 |
∑5^ | |||
低合金钢、 马氏体高合金钢 |
≤M22 |
调质 |
-ReL CR pθ.2 ) 3.5 | |
M24 〜M48 |
R;L CR pθ.2 ) -3^0 | |||
≥M52 |
R eL C-R pθ.2 ) 2.7 | |||
奥氏体钢 |
≤M22 |
固溶 |
R;L CR pθ.2 ) 1?6 | |
M24 〜M48 |
R eL (-RpO.2 ) L5 | |||
a本表不适用锅炉钢结构。 |
6.3.5非受压元件根据材料的强度(Rm、ReL、RXL、Rb和RD按表3的规定确定钢材许用应力。如果吊 杆上还有螺纹部分,螺纹部分的许用应力值应取吊杆部分许用应力值的75% (或螺纹部分应比光杆部 分的许用应力值降低25%)。
表3非受压元件所用材料许用应力的取值
材料 |
许用应力 MPa (取下列各值中的最小值) |
吊杆 |
Rm -ReL -R ɪL -RD -Rn ɪ , , 1?67,1?67 , LO |
其他 |
Rm -ReL (-RpO.2 ) -RCL CRPO.2 ) R D R n 2?7, L5 ' L5 ,L5,L0 |
6.4结构设计
6.4.1锅炉受压元件、部件的结构应按GB/T 16507.3进行设计,支承式和悬吊式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应 当符合GB/T 22395的要求,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各部分在运行时应当能够按照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
b) 在设计负荷变化范围内,锅炉蒸发系统应能使锅炉水动力特性稳定、可靠,保证所有受热面都 能够得到可靠的冷却。受热面布置时,应当合理分配工质流量,尽量减小热偏差;
C)凡属非受热面的元件,壁温可能超过该元件所用材料的许用温度时,应当釆用冷却或绝热 措施;
d) 各受压部件和承重结构在承受设计载荷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并保证结构的稳定性;
e) 受压元(部)件结构的形式、开孔和焊缝的布置应尽量避免或者降低应力叠加和应力集中;
f) 炉膛、包墙及烟道的结构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g) 炉墙应当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密封性;
h) 便于安装、运行操作、检修和清洗内外部;
i) 燃烧方式、炉膛和燃烧设备的结构以及布置应当与所设计的燃料相适应,对于燃煤锅炉,还应 防止炉膛结渣、结焦或腐蚀、磨损等,以免引起受热面管损害。
6.4.2应根据锅炉型式、参数和容量等进行热膨胀设计,处理相互间的热膨胀关系,各部分能在运行时 按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受热部件的热膨胀不会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损坏。
管道进行系统热膨胀设计时,应根据锅炉参数和使用条件补充以下要求:
a) 按承受热载荷的要求进行柔性分析;
b) 按承受循环热载荷的要求进行热胀应力范围验算。
6.5强度设计
6.5.1 一般规定
6.5.1.1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设计和计算应按GB/T 16507.4的规定进行。对不能按GB/T 16507.4 通过计算确定结构尺寸的受压元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验证其安全性:
a) 应力验证法;
b) 屈服验证法;
C)爆破验证法;
d)应力分析验证法。 -
6.5.1.2锅炉钢结构按GB/T 22395的规定进行。 6.5.1.3支吊件应按JB/T 6735的规定。 6.5.1.4 人孔和手孔应按JB/T 2190和JB/T 2191的规定。
6.5.2计算温度
6.5.2.1受压元件
强度设计时锅炉受压元件计算温度取值原则如下: 一*
a) 取金属温度最高部位的温度;
b) 各部件在工作状态下的金属温度不同时,可分别设定其计算温度;
C)受压元件的计算温度通过以下方法确定:
1) 由传热公式或经验公式计算;
2) 取同类型锅炉的测量值;
3) 根据受压元件内部工质温度和外部条件确定。
d)计算工况不考虑锅炉出口过热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以及给水温度的允许范围偏差。
6.5.2.2非受压元件
按非受压元件所在部位的工质温度、环境温度或烟气温度并结合传热条件所确定的金属温度。
6.5.3载荷
受压元件在确定其尺寸(包括壁厚)时,应考虑下述情况引起的载荷:
a) 承受的内压或外压,以及所承受的静压;
b) 当下述载荷在元件上产生的附加应力使平均应力增加值超过许用应力的10%时,应计入它们 的影响:
1) 在运行工况和水压试验工况下,部件的自重(包括部件金属重、内储工质重、绝热和保温层 重,积灰和结渣重、流化床上料层重等);
2) 由结构相连接所承受的荷载,或由支承方法所引起的荷载。
C)受压元件因承受下述载荷,应按实际需要采用相应标准规定的方法另外进行分析计算:
1) 由整体布置的连接管道系统或由其热膨胀形成的力和力矩载荷;瞬时变化的温差或热膨 胀系数之差形成的力和力矩;
2) 在正常运行和启动或停炉期间,压力和温度快速而频繁变化引起的周期性载荷。必要时, 还应考虑下列载荷:
d) 附属设备、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
e) 风载荷、地震载荷、雪载荷;
f) 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
g) 冲击载荷,包括压力急剧波动引起的冲击载荷、流体冲击引起的反力等;
h) 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
6.5.4 工作压力
受压元件的工作压力包括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受压元件到锅炉出口最大流量时的流动阻力和受压 元件到锅炉出口水柱静压力。
6.5.5计算压力
以受压元件的工作压力为基准确定受压元件的计算压力。而在确定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考虑 安全阀起跳的设计附加压力(安全阀整定压力)。
再热蒸汽集箱、管子和管道的计算压力一般取锅炉在额定压力时工质工作压力的1.15倍。
6.5.6厚度
6.5.6.1厚度附加量
厚度附加量按式(1)确定:
C=C1÷C2÷C3 ..............................( 1 )
式中:
C --厚度附加量,单位为毫米(mm);
CI--腐蚀裕量,单位为毫米(mm);
C2--制造减薄量,单位为毫米(mm);
C3——钢材厚度负偏差,单位为毫米(mm) O
6.5.6.2对厚度的其他要求
除强度外,还应考虑受压元件的刚性和制造工艺对最小厚度的限制以及热应力对最大厚度的限制。
6.5.7焊接接头系数
6.5.7.1焊接接头系数应按对接接头的焊缝形式及无损检测的比例确定。
6.5.7.2双面焊对接接头和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对接接头:
a) 100%无损检测,⅞9 = 1.00;
b) 局部无损检测,用=0.90。
6.5.7.3单面焊对接接头(沿焊缝根部有垫板):
a) 100%无损检测,用=0.9;
b) 局部无损检测,用=0.8。
6.6制造 6.6.1锅炉受压元(部)件的制造应符合GB/T 16507.5的要求。
6.6.2锅筒、分离器、集箱、过热器管道砰热器管道-的纵向和並向焊缝,封头、管板的拼接焊缝等应当 釆用全焊透型焊缝。受压元件的焊蠢检采用搭接结构。
6.6.3锅炉元件在焊接前痹霧NB/J;47<rS规定对下例婢接接头进彳手焊接工艺评定:
b) 受压元件之|'爺或者眞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之间连接的要求全焊搓的T型接头或角接 接头
6.7 检验和试盗 ∕/
6.7.1
∖ ...Λ V ∖ ∕⅛*WW. _ -^^ _ _ _ _ V" _' - -- '* - I
6.7.2.1无损庇测主詈包括癖-(RT):超声(UT) ⅛-⅛(MT)∖渗透(舆》涡诲(Er)等检测方法,锅炉 受压元件无损检丽方法应当荏色也尘笙丄的要求L二一—二亠工三ʃ -
6.7.2.2管子对⅛⅛⅛''X射线实时成像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6.7.2.3选用超声彳糸的时差½(TOFD)时,应当与脉冲回波法(PE)组合进行检测,液测结论以TOFD 与PE方法的结果进行综仓判定C
6.7.3 水压试验
6.7.3.1受压部件或锅炉整体的水压 '试验应救一GB/T 165≡6;的有关规定进行。
6.7.3.2水压试验时,薄膜应力不得超过元件材料无盘验温度下屈服强度的90%。
6.8安全附件和仪表
锅炉的安全附件和仪表应符合GB/T 16507.7的要求,并能保证锅炉安全可靠运行。
6.9安装和运行
锅炉的安装和运行应符合GB/T 16507.8的要求,使用单位应按照制造单位的产品操作与维护说 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锅炉。
6.10节能要求
6.10.1锅炉的设计、制造应遵照节能和节材的原则,应符合TSG 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10.2锅炉的热工性能测试方法:
a) 工作压力小于3.8 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按GB/T 10180的要求进行;
b)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 MPa的蒸汽锅炉按GB/T 10184的要求进行;
C)烟道式余热锅炉按GB/T 10863的要求进行。
6.10.3在额定工况下,锅炉的热效率应满足法规和订货合同的规定。
6.10.4工业蒸汽锅炉水汽系统节水降耗应符合GB/T 29052的规定。各种容量和燃料的工业锅炉的 热效率、蒸汽品质、排烟温度和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及外表温度应符合JB/T 10094的要求。
6.11 环保要求
6.11.1锅炉的设计、制造应遵照环保的原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11.2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要求:
a) 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 MW(65 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 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应符合GB 13271的要求;
b) 单台出力65 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 出力65 t/h以上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 t/h以上釆用煤砰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 焦等燃料的发电用锅炉应符合GB 13223的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符合性声明
A.1本标准所有部分的制定遵循了国家颁布的锅炉安全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基本要求,其设计准则、材 料要求、制造检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安装要求均应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应规定。本标 准所有部分均为协调标准,即按本标准所有部分要求建造的锅炉可以满足《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 安全基本要求6
A.2标准的修订采用提案审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对本标准的修订提出建议,修订建议应采用“表A.1标准提案/问询表” 的方式提交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炉分会”)。锅炉分会 对收到的标准修订提案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将采纳的技术内容纳入下一版标准。
表A.1标准提案/问询表 总第 号
口标准提案 □标准问询 |
标准名称 | |||
单 位 |
姓 名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传真 |
电子信箱 | |||
标准条款 | ||||
提案/问询内容(可另附页) | ||||
技术依据与相关资料(可另附页) | ||||
附加说明: | ||||
单位图章或提案(问询)人签字: |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邮政编码= 200240
电子邮箱:bsc@sper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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