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100.0187.060.10 G 56

屮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6672019

代替 GB/T 236672009

2 5-二氯苯胺

2,5-DiChIOrOaniline

2019-12-31 发布


2020-11-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同专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岀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3667-2009((2,5-二氯苯胺》,与GB/T 23667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CAS RN”修改为“CAS编号.”(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分析实验室用水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009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一氯苯胺总量项目和指标(见第3章);

——修改了一等品外观指标(见第3章,见2009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纯度优等品指标和一等品的指标(见第3章,见2009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水分质量分数优等品指标和一等品指标(见第3章,见2009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安全信息的描述(见4.1,2009年版的4.1);

——修改了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的内容(见4.2,2009年版的4.2);

——修改了外观的评定方法(见6.2,2009年版的6.2);

——增加了一氯苯胺总量结果计算方法(见6.3.7);

——修改了 2,5-二氯苯胺纯度测定用试剂甲醇的质量规格(见6.4.3,2009年版的6.4.2);

——增加了水分测定的称样量和测定结果的允许差(见6.5);

——删除了标志中生产许可证编号“(如适用)”的规定(见2009年版的8.1);

——修改了包装净含量允许差(见8.3,2009年版的8.2O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岀。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 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斌、蒲爱军、陶鑫、王明、薛岩、戴有俊、左庆、赵志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36672009o

2,5-二氯苯胺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5-二氯苯胺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2,5-二氯苯胺产品的质量控制。

结构式:


分子式:C6 H5CI2N

相对分子质量:162.02(按201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编号.95-82-9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染料中间体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 23842015

GB/T 23862014

GB/T 66782003

GB/T 81702008

GB/T 97222006

GB 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258

GB 15603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3要求

1 2,5-二氯苯胺的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试验方法 章条号

优等品

一等品

1

外观

白色片状、粉状或块状结晶

浅灰色片状、粉状或块状结晶

6.2

2

初熔点/C

48.0

47.5

6.3

3

2,5-二氯苯胺的纯度/%

99.80

99.50

6.4

4

一氯苯胺总量/%

0.15

0.50

6.4

5

水分质量分数/%

0.05

0.20

6.5

4安全信息

4.1安全要求

根据GB 12268-2012,2,5-二氯苯胺(固态二氯苯胺)为6.1类毒性物质,危险品编号为UN34420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触及皮肤可经皮肤吸收造成危害,误食或吸入蒸气、粉尘会引起中毒。使 用及搬运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严格注意安全。

4.2安全技术说明书

GB/T 16483要求,该产品岀厂应提供详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5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数应符合GB/T 6678-20037.6的规定。所采产品的包装应完好,采样时不应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采样时用探管采取包括上、 中、下三部分的样品,所采样品总量应不少于500 g。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 密封良好、避光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采样日期、地点。一个供 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6试验方法

6.1 —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2008中的4.3.3修 约值比较法进行。

6.2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采用目视评定。

6.3初熔点的测定

GB/T 2384-2015规定进行O

6.4 2,5-二氯苯胺纯度及一氯苯胺总量的测定

6.4.1方法原理

采用气相色谱法,在毛细管色谱柱上,分离2,5-二氯苯胺,一氯苯胺和其他有机杂质,经氢火焰离 子化检测器(FlD)检测,采用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6.4.2仪器设备

6.4.2.1气相色谱仪:仪器稳定性应符合GB/T 972220066.3规定,仪器灵敏度应符合GB/T 972220066.4.2的规定。

6.4.2.2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O

6.4.2.3毛细管色谱柱:长30 m,内径0.32 mm,膜厚0.25 μm,固定相:(14%氤丙基苯基)-甲基聚硅氧 烷,或能达到同等分离效果的其他毛细管柱。

6.4.2.4微量注射器或自动进样器。

6.4.2.5分析天平:精度为0.001g

6.4.2.6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

6.4.2.7超声波发生器。

6.4.3试剂和溶液

甲醇:色谱纯。

6.4.4色谱分析条件

色谱操作条件如表2所示。可根据仪器设备不同,选择最佳分析条件。

2色谱操作条件

控制参数

操作条件

载气

氮气

载气压力/kPa

70

检测器温度/C

300

汽化室温度/C

280

燃烧气(氢气)流量/(mL/min

30

助燃气(空气)流量/(mL/min

300

补偿气

氮气

补偿气流量/(mL/min

20

分流比

10 : 1

进样量∕μL

1.0

柱温(程序升温)

初始温度为130 aC,保持5 min,以5 'C/min升温至240 'C,保持5 min

6.4.5试样溶液配制

称取试样约0.3 g(精确至0.001 g),置于1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超声助溶,冷

却至室温,摇匀备用O

6.4.6测定步骤

开机预热,待仪器运行稳定后,进试样溶液,待出峰完毕后,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进行结果处理。

6.4.7结果计算

2,5 -二氯苯胺的纯度或一氯苯胺含量s「按式(1)计算:

A 一 一                              — `

I =^A × 1。。%           ..............................( 1

工、

式中:

AI    2,5-二氯苯胺或一氯苯胺的峰面积;

Az   2,5-二氯苯胺及其各有机杂质的峰面积的总和

一氯苯胺总量为邻氯苯胺含量、间氯苯胺含量和对氯苯胺含量之和。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如结果小于。.。1%,则保留一位有效数字。

6.4.8允许差

6.4.9色谱图

1                                    5

0                 5                 10                15                20                25 时间 ∕min

说明:

1——溶剂;

6——未知物。

1 2,5-二氯苯胺的气相色谱示意图

6.5水分的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照GB/T 2386-20143.4的规定进行测定。

称取试样量约2.0 g(精确至0.000 1 g),用三氯甲烷和甲醇按体积比=3 : 1配制的混合溶剂溶解O

水分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0.02%(质量分数),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o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3章表1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均为岀厂检验项目。

7.2出厂检验

7.3复验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 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S

C生产日期;

d) 生产许可证编号;

e) 净含量;

f) 警示标志(毒性物质)。

8.2标签

标签的编写应符合GB 15258的规定。

8.3包装

8.4运输

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有毒物质的要求运输2,5-二氯苯胺产品,避免发生泄漏和中毒事故。

8.5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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