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34—90
199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34—90
主编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 9 9 0年1 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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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50号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国 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199号及(83)城 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负责主编 的《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 CJJ34-90,自1990年10月I日起实施。有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 和意见,请函告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
一九九O年二月七日
目 次
主要符号
主要符号
A 建筑面积
C——水的比热容
Gn——采暖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
Ga—通风、空调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
GSP 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平均流量
Gs. max--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最大流量
Ggb — 闭式热力网干线设计流量
Ggk —开式热力网干线设计流量
GII —混水装置设计流量
B—采暖期天数
Qn 米暖热负荷
QnP 米暖平均热负荷
Qa--通风、空调热负荷
Qar—采暖期通风、空调平均热负荷
QW —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
P 非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
Qs. max 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QI—采暖全年耗热量
Qh—通风、空调全年耗热量
Qz — 生活热水全年耗热量
q—采暖热指标
qs — 居住区生活热水热指标
h—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热力网供水温度
ti —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热力网采暖回水温度
以一闭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的供水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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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闭式热力网采缓期开始时生活热水加热器的回水 温度
杭—开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的供水温度
如——冬季通风、空调相应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热力网供 水温度
坛一冬季通风、空调相应室外计算温度下热力网通风、 空调回水温度
t.—建筑物室内计算温度
S—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
t…—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捻f—冬季通风、空调相应的室外计算温度
Ir——生活热水温度
h--冷水计算温度
払一非采暖期冷水平均温度
Ilr—采暖期开始时,第一级生活热水加热器热水出口 温度
Z—采暖期通风、空调每日平均运行小时数
S—用户采暖系统设计供水温度
θ2 —采暖期开始时热力网采暖回水温度
第一章总 ʃ则
第1.0.1条 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生产,方便人民 生活,加速发展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提高集中供热工程设计 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1∙ 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 的新建或改建的城市热力网管道、中继泵站和用户热力站等工艺 系统设计。其它型式热源的城市热力网设计可参考本规范。
供热介质设计参数适用范围:
一、 热水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温度小于或等于 200 °C;
二、 蒸汽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温度小于或等于 350 °Co
第1.0.3条 城市热力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并注意美观。
第1.0.4条 城市热力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在地震、湿 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区进行城市热力网工程设计时,尚应遵守 现行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湿 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TJ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Jll2以及国家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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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耗热量
第2.1.1条 热力网支线及用户热力站设计时,采暖、通风、 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应采用经核实的建筑物设计热负荷。
第2∙1∙2条 没有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或热力网初步 设计阶段,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可 按下例方法计算:
一、采暖热负荷
Qn= q∙ AlO-3 (2.1. 2-1)
式中Q“一采暖热负荷,kW;
q—采暖热指标,W∕m2,可按表2.1.2-1取用;
A—采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m2。
采暖热指标推荐值 表2.1. 2-1
建筑物 类 型 |
住宅 |
居住区 综合 |
学校 办公 |
医院 托幼 |
旅馆 |
商店 |
食堂 餐厅 |
影剧院 展览馆 |
大礼堂 体育馆 |
热指标 (W∕m2) |
58 〜64 |
60 〜67 |
60 〜80 |
65 〜80 |
60 〜70 |
65 〜80 |
115〜 140 |
95〜 115 |
115—165 |
注:热指标中已包括约5%的管网热损失在内。
二、通风、空调冬季新风加热热负荷
Qa = KlQ'n (2.1. 2-2)
式中01;--通风、空调新风加热热负荷,kW;
Qn--通风、空调建筑物的采暖热负荷,kW;
Kl—计算建筑物通风、空调新风加热热负荷的系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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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0. 3〜0. 5。
三、米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
QSP = 0. 001163 所当一h) (2.1. 2-3)
式中Q町一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m —用热水单位数(住宅为人数,公共建筑为每日人次 数、床位数等);
0—用热水单位每日热水用量,L/d,按《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J15选用;
。一生活热水温度,C,按热水用量标准中规定的温度取 用;
Il—冷水计算温度,取最低月平均水温,°C,无资料时按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l5取用;
T——每日供水小时数,住宅、旅馆、医院等一般取24h。
计算居住区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时可按下式计算:
Qsp.j = qsA10~3 (2.1. 2-4)
式中Q*∙,—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qs—居住区生活热水热指标,当无实际统计资料时,可
按表2. 1.2-2取用;
4—居住区的总建筑面积,m2。
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 表2.1. 2-2 | |
用水设备情况 |
热指标 (W/m2) |
住宅无生活热水设备,只对公共建筑供热水时 |
2. 5〜3 |
全部住宅有浴盆并供给生活热水时 |
15 〜20 |
注:①冷水温度较高时采用较小值,冷水温度较低时采用较大值;
②热指标中已包括约10%的管网热损失在内。
四、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QSmaX= QSP (2.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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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QSmaX 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kW;
QSP—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⅛2—小时变化系数,根据用水单位数按《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GBJI5规定取用。可取2〜3。
第2.1.3条 生产工艺最大热负荷和凝结水回收率应采用 工艺系统的设计数据。
计算热力网最大生产工艺热负荷时,应取用经各工业企业核实的最 大热负荷之和乘以同时系数之值。同时系数可取0. 7-0. 9。
第2.1.4条 没有工业建筑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及 生产工艺热负荷的设计资料时,对于现有企业应采用生产建筑和 生产工艺的实际耗热数据,并考虑今后可能的变化。对于规划建 设的工业企业应按同类型、同地区企业的设计资料或实际耗热定 额计算。
第2.1.5条 计算热力网热负荷时,生活热水热负荷按下列 规定取用:
一、 干线采用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
二、 支线当用户全部有储水箱时,采用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 热负荷;当用户无储水箱时,采用采暖期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第2. 2.1条 采暖平均热负荷和采暖期通风、空调平均热负 荷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采暖平均热负荷
Qnt = Q" (2. 2.1-1)
'j∙n n
式中 Q时一采暖平均热负荷,kW;
Qn—采暖设计热负荷,kW;
In——室内设计温度,C,可取18C;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C;
Im Ji —采暖室外计算温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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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暖期通风、空调平均热负荷
(2. 2. 1-2)
kW;
kW;
式中 0矽一采暖斯通风或空调平均热负荷,
Qa——采暖期通风或空调设计热负荷,
In—通风或空调建筑的室内设计温度,C ;
tp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C ;
tw tk—冬季通风或空调室外计算温度,°C。
第2∙ 2∙ 2条 非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Qsf I=Qsl (2. 2. 2)
式中Q哑s 非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QSP—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Ir—生活热水设计温度,°C;
払一夏季冷水温度(非采暖期平均水温),C;
tl—冬季冷水温度(采暖期平均水温)√ctj
第2. 2.3条 民用建筑的全年耗热量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 采暖全年耗热量
Q: = O. 0864Q"T? (2. 2. 3-1)
式中 S—采暖全年耗热量,GJ;
Qnr —采暖平均热负荷,kW;
M—采暖期天数。
二、 通风或空调全年耗热量
Qh = 0. OO36Z0w (2. 2. 3-2)
式中 Q*—通风或空调全年耗热量,GJ;
QtkT--通风或空调平均热负荷,kW;
Z—采暖期内通风、空调装置每日平均运行小时数, h;
n—采暖期天数。
三、 生活热水全年耗热量
S=O. 0864 ∖jjSfn+Qsf .x (350—»)] (2. 2. 3-3)
式中 —生活热水全年耗热量,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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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QSP ∙z 非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n—采暖期天数。
第2. 2.4条 生产工艺热负荷的全年耗热量应根据运行开 数、昼夜工作班数和各季节热耗不同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2. 2.5条 当热力网由多种热源供热,对各热源的负荷分 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应绘制热负荷延续时间图。各个热源的 年供热量由热负荷延续时间图确定。
第三章供热介质
第3.1.1条 对民用建筑物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 负荷供热的城市热力网宜采用水作供热介质。
第5.1.2条 同时对生产工艺、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 水热负荷供热的城市热力网供热介质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 当生产工艺热负荷为主要负荷,且必须采用蒸汽供热时, 应采用蒸汽作供热介质;
二、 当以水为供热介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需要(包括在用户 处转换为蒸汽),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水作供热介质;
三、 当采暖、通风、空调热负荷为主要负荷,生产工艺又必 须采用蒸汽供热,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采用水和蒸汽 两种供热介质。
第3. 2.1条 热水热力网最佳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结合具 体工程条件,考虑热源、管网、户内系统等方面的因素,进行技 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3. 2.2条 当不具备确定最佳供、回水温度的技术经济比 较条件时,热水热力网供、回水温度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 以热电厂为热源时,设计供水温度可取110~150°C,回 水温度约70C。采用一级加热供水温度取较小值;采用二级加热 (包括串联尖峰锅炉)取较大值;
二、 区域锅炉房为热源,供热规模较小时,采用95〜70C的 水温,供热规模较大时,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应采用较高供 水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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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锅炉房与热电厂联网运行时,应采用以热电厂为热 源的热力网最佳供、回水温度。
第3. 2.3条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城市热力网,在非采暖期, 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宜发展制冷热负荷。此时供热介质的参数,应 根据制冷机组的技术要求确定。
第3- 3.1条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城市热水热力网,补给水水 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溶解氧 小于或等于O∙lmg∕L;
二、 总硬度 小于或等于0∙7mg∕L;
三、 悬浮物 小于或等于5mg∕L;
四、 PH (25。C) 7〜8. 5。
注:①闭式热水热力网允许采用锅炉排污水作为补给水,pH(25∙C)值可大于8. 5; ②当供热系统中没有热水锅炉时,第二款的规定可按碳酸盐硬度执行。
第3∙ 3∙ 2条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城市热水热力网,补给 水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其水质应符合第3. 3.1条的规定;当热 力网设计供水温度等于或小于95C时,可采用炉内加药处理,补 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总硬度 小于或等于6mg∕L;
二、 悬浮物 小于或等于20mg∕L;
三、 PH (25°C) 大于 7。
第3. 3.3条开式热水热力网补给水质量除应符合第 3.3.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要求。
第3. 3.4条 城市蒸汽热力网,由用户热力站返回热源的凝 结水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总硬度 小于或等于50μg∕L5
二、 含铁量 小于或等于0. 5mg∕L ;
三、 含油量 小于或等于1 Omg/Lo
第3∙ 4.1条 闭式热水热力网的补水率,不宜大于总循环水 量的1%。
第3∙4∙2条 蒸汽热力网中,采用间接加热的热负荷,其凝 结水回收率不应小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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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热力网型式
第4.0.1条 热水热力网宜采用闭式双管制。
第4- 0-2条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热水热力网,同时有生产工艺 、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多种热负荷,在生产工艺热负荷与采 暖热负荷所需供热介质参数相差较大,或季节性热负荷占总热负荷比 例较大,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闭式多管制。
第4.0.3条 当热水热力网满足下列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 时,可采用开式热力网:
一、 具有水处理费用较低的补给水源;
二、 具有与生活热水热负荷相适应的廉价低位能热源。
第4. 0.4条 开式热水热力网在热水热负荷足够大,且技术 经济合理时,可不设回水管。
第4. 0.5条 蒸汽热力网的蒸汽管道,宜采用单管制。当符 合下列情况可采用双管或多管制:
一、 当各用户间所需蒸汽参数相差较大,或季节性热负荷占 总热负荷比例较大,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双管或多管制;
二、 当用户按规划分期建设时,可采用双管或多管,随热负 荷的发展分期建设。
第4. 0.6条 蒸汽热力网是否设置凝结水管道,应根据用户 凝结水质量、回水率、凝结水管网投资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当不设置凝结水管时,应在用户内对凝结水及其热量充分 利用。
第4. 0.7条 蒸汽热力网设有凝结水管时,用户热力站应设 凝结水箱,用水泵将凝结水送回热源。热力网凝结水管设计时,应 采取措施保证任何时候凝结水管都充满水。
第4∙0∙8条 自热源向同一方向引出的长度超过3km的干
线之间,宜设连通管线。连通管应设在干线中部,同时可作为输 配干线使用。
连通管线应按热负荷较大干线切除故障段后,其余热负荷的 70%计算;对于只供民用建筑用热的管网,可只按其余采暖热负 荷的70%计算。
第4∙ 0.9条 当城市由两个或多个热源供热时,各热源热力 网干线宜连通;技术经济合理时,热力网干线可连接成环状管网。
第4. 0.10条 对供热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户,有条件时 应由两个热源供热,或者设自备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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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供热调节
第5- 0-1条 对于只有单一采暖热负荷的热水热力网,应根 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进行中央质调节或中央质一量调节。
第5. 0.2条 当热水热力网有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 多种热负荷时,应按采暖热负荷进行中央调节,并保证运行水温 能满足不同热负荷的需要,同时根据各种热负荷的用热要求在用 户处进行辅助的局部量调节。
对有生活热水热负荷的热水热力网,在按采暖热负荷进行中 央调节时,应保证:闭式热力网任何时候供水温度不低于70C ;开 式热力网任何时候供水温度不低于60"Co当生活热水温度可以低 于60。C的标准时,上述规定的温度可相应降低。
第5.0.3条 供给生产工艺热负荷用热的热力网,采用局部 调节。
第六章水力计算
第6.1.1条 采暖热负荷热水热力网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
式中G"—采暖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Qn —采暖热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c,可取 C = 4. 1868kJ∕kg
• °C;
切——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热力网供水温度,C ;
切一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热力网采暖系统回水温 度,°C。
第6.1.2条 通风、空调热负荷热水热力网设计流量应按下 式计算:
Ga = 3. 6 (6. 1. 2)
c(知—⅛
式中0'—通风、空调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Qa--通风、空调热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 °C,可取 c = 4. 1868kJ∕kg
• °C;
切,一冬季通风、空调相应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热力网供水 温度,C;
姦—冬季通风、空调相应室外计算温度下通风、空调系 统的回水温度,C。
第6.1.3条 闭式热力网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 应根据用户热水加热器的连接方式按下列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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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与采暖系统并联连接
1. 平均流量
%=3∙6∕⅛ (6∙131)
式中G町 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平均流量,t/h;
QSP—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 C,可取c = 4. 1868kJ∕kg
• °C;
t'1—闭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的供水温度,°C;
t'2——生活热水加热器的回水温度,C,可取30〜40C。
2. 最大流量
Gg = 3. 6 爲,•二,、 (6.1. 3-2)
c 01 — t2)
式中 G,∙max—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最大流量,t/h;
Q∙mχ—采暖期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 C ,可取c=4. 1868kJ∕kg
• °C;
队—闭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的供水温度,C ;
t'2—生活热水加热器的回水温度,C,可取30〜
40°Co
二、 与采暖系统两级串联或两级混合连接
1.平均流量
式中 GSP——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平均流量,t/h;
QSt—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 °C,可取c=4. 1868kJ/kg
• C;
t'1—闭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的供水温度,C ;
如—采暖期开始时采暖系统回水温度,对于间接连接 的采暖系统为采暖加热器热力网侧出口水温,°C; tr—生活热水温度,应按设计水温取用,°C;
IIr—采暖期开始时,第一级生活热水加热器生活热水 出 口水温,°C, tlτ=θi-Δ, /可取 5〜10'C;
力—冷水计算温度,OCO
2.最大流量
Qs∙maχ = 3.6 /二、•李二李 (6.1. 3-4)
C{tγ — θ2) IT — tl
式中 G,∙max—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最大流量,t/h;
Q,∙max—采暖期生活热水最大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 °C,可取c=4. 1868kJ∕kg
• °C;
z'l— 闭式热力网采暖开始时供水温度,°C ;
O2—采暖期开始时采暖系统回水温度,对于间接连 接的采暖系统为采暖加热器热力网侧出口水 温,°C;
tr——生活热水温度,应按设计水温取用,C ;
IIr—采暖期开始时,第一级生活热水加热器出口热 水温度,C,知=。2—』/可取5〜10’c;
ti--冷水计算温度,°C。
第6.1.4条开式热力网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流量,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
一、平均流量
乌=3"∕⅛J g⑴
式中 Gsf—生活热水热负荷平均流量,t/h;
GV—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C —水的比热容,kJ/kg ∙ C,可取 c = 4. 1868kJ∕kg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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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开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供水温度,C ; h--冷水计算温度,C。
二、最大流量
Gg = 3.6 /g八 (6.1. 4-2)
式中位∙max—生活热水热负荷最大流量,t/h;
—采暖期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kW;
C——水的比热容,kJ/kg ∙ C,可取c=4. 1868kJ∕kg • °C;
件——开式热力网采暖期开始时供水温度,C;
h--冷水计算温度,°C。
第6.1.5条 闭式热力网,当采用中央质调节时,干线设计 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Ggb =G"+ Gik + GSe (6. 1. 5)
式中 G时一闭式热力网干线设计流量,t/h;
Gn—采暖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Ga—通风、空调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Gsf 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平均流量,t/h。
第6.1.6条 双管开式热力网当采用中央质调节时,干线设 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Gg -Gn-∖- Ga + O. 6Gsp (6. 1. 6)
式中 G时—双管开式热力网干线设计流量,t/h;
Gn—采暖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Ga—通风、空调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GSP 生活热水热负荷热力网平均流量,t/h。
第6.1.7条 热水热力网当采用中央质一量调节时,应采 用各种热负荷的热力网流量曲线相叠加得出的最大流量值,作为 设计流量。
第6-1.8条 热水热力网支线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与干线 设计流量计算方法相同,但生活热水热负荷的热力网流量应按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下规定取用:
一、 当生活热水用户有储水箱时,取生活热水热负荷平均流 量;
二、 当生活热水用户无储水箱时,取生活热水热负荷最大流 量。
第6.1.9条蒸汽热力网的设计流量,应按各用户的最大蒸 汽流量之和乘以同时系数确定。当供热介质为饱和蒸汽时,设计 流量应包括补偿管道热损失产生的凝结水的蒸汽量。
第6.1.10条 凝结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蒸汽管道的设计 流量乘以用户的凝结水回收率确定。
第6∙2∙1条热力网管道内壁当量粗糙度应采用下列数 值:
一、 蒸汽管道 0.0002m;
二、 热水管道 0.0005m;
三、 凝结水及生活热水管道 0.001m。
第6. 2.2条 确定热水热力网主干线管径时,宜采用经济比 摩阻。
经济比摩阻数值宜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
一般情况下,主干线设计比摩阻可取40~80Pa∕mo
第6. 2-3条 热水热力网支干线、支线应按允许压力降确定 管径,但供热介质流速不应大于3∙5m∕s,同时比摩阻不应大于 300Pa∕mO对于只连接一个用户热力站的支线,比摩阻可大于 300Pa∕mo
第6.2.4条 蒸汽热力网热介质的最大允许设计流速应按 下列规定采用:
一、过热蒸汽管道
二、饱和蒸汽管道
1. 公称直径大于20Omm的管道60m∕s
2. 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20Omm的管道35m∕s
第6- 2-5条 蒸汽热力网应根据管线起点压力和用户需要 压力确定的允许压力降,选择管道直径。
第6. 2.6条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蒸汽热力网,管网起点压力 应采用技术经济计算确定的汽轮机最佳抽(排)汽压力。
第6. 2.7条 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蒸汽热力网,在技术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热力网主干线起点压力宜采用较高值。
第6. 2.8条 蒸汽热力网凝结水管道设计比摩阻可采用 100Pa∕nIO
第6. 2.9条 热力网管道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的比值,可按 表6.2.9推荐的数值取用。
管道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比值 表6. 2.9
补偿器类型 |
公称直径 (mm) |
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的比值 | |
蒸汽管道 |
热水及凝 结水管道 | ||
输送干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套筒或波纹管补偿器(带内衬筒) |
≤1200 |
0.2 |
0.2 |
“ ∏ "型补偿器 |
200〜350 |
0.7 |
0.5 |
“ ∏ "型补偿器 |
400〜500 |
0.9 |
0.7 |
“「"型补偿器____________ |
600〜1200 |
1.2 |
1.0 |
输配管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套筒或波纹管补偿器(带内衬筒) |
≤400 |
0.4 |
0.3 |
套筒或波纹管补偿器(带内衬筒) |
450〜1200 |
0.5 |
0.4 |
“ ∏M型补偿器 |
150〜250 |
0.8 |
0.6 |
“ 口M型补偿器 |
300〜350 |
1.0 |
0.8 |
W口"型补偿器 |
400〜500 |
1.0 |
0.9 |
“「"型补偿器____________ |
600〜1200 |
1.2 |
1.0 |
第三节压 |
力工 |
况 |
第6. 3.1条 热水热力网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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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并应留有30〜50kPa的富裕压力。
第6∙ 3∙ 2条 热水热力网的回水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不应超过直接连接用户系统的允许压力;
二、 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o
第6. 3-3条 热水热力网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 的静态压力,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不应使热力网任何一点的水汽化,并应有30〜50kPa的 富裕压力;
二、 与热力网直接连接的用户系统充满水;
三、 不应超过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允许压力。
第6. 3.4条 开式热力网非采暖期运行,回水压力不应低于 直接配水用户热水供应系统静水压力再加上50kPa之和。
第6. 5-5条 热水热力网末端供、回水压力差,应满足用户 系统所需的作用压头要求。
第6. 3.6条 热水热力网的定压方式,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定压点应设在便于管理并有利于管网压力稳定的位置。通 常设在热源处。
第6. 3.7条 城市热水热力网设计时,应在水力计算的基础 上绘制各种主要运行方案的主干线水压图。
对于地形复杂的地区,还应绘制必要的支干线水压图。
第6. 3.8条 对于常年运行的热水热力网应进行非采暖期 水力工况的计算,并绘制相应的水压图。
第6. 3.9条 城市蒸汽热力网,宜按设计凝结水量绘制凝结 水管网的水压图。
第6. 4.1条 当热水热力网采用中央质调节时,热力网循环 水泵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循环水泵的总流量应不小于管网总设计流量,当热水锅 炉出口至循环水泵的吸入口装有旁通管时,尚应计入流经旁通管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9
的流量;
二、 循环水泵的扬程应不小于设计流量条件下热源、热力网, 最不利用户环路的压力损失之和;
三、 循环水泵应具有工作点附近较平缓的流量一扬程特性曲 线,并联运行水泵的型号宜相同;
四、 循环水泵的承压、耐温能力应与热力网设计参数相适 应;
五、 应尽量减少循环水泵的台数,设置三台以下循环水泵时, 应有备用泵,当四台或四台以上水泵并联运行时,可不设备用 泵。
第6∙ 4∙ 2条 当供热系统采用中央质一量调节时,若采用连 续改变流量的调节,应选用调速水泵;若采用分阶段改变流量的 调节,宜选用扬程和流量不等的泵组。
第6. 4.3条 多台水泵并联运行时,应绘制水泵和热力网木 力特性曲线,进行水泵选择。
第6- 4.4条中继泵站的位置及参数应根据热力网的水压 图确定。
第6. 4.5条 热水热力网补水装置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闭式热力网补水装置的流量,应根据供热系统渗漏量与 事故补水量确定,一般取允许渗漏量的4倍;
二、 开式热力网补水泵的流量,应根据生活热水最大设计流 量和供热系统渗漏量之和确定;
三、 补水装置的压力应不小于补水点管道压力加30~50kPa, 如果补水装置同时用于维持热力网静态压力时,其压力尚应满足 静态压力的要求;
四、 闭式热力网补水泵宜设二台,此时可不设备用泵;
五、 开式热力网补水泵宜设三台或三台以上,其中一台备用。
第6. 4.6条 热力网循环水泵与中继水泵吸入侧的压力,应 不低于吸入口可能达到的最高水温下的饱和蒸汽压力加50kPa, 且不得低于50kPao
第七章管网布置与敷设
第7-1.1条 城市热力网的布置应在城市建设规划的指导 下,考虑热负荷分布,热源位置,与各种地上、地下管道及构筑 物、园林绿地的关系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经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第7.1.2条 热力网管道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城市道路上的热力网管道一般平行于道路中心线,并应 尽量敷设在车行道以外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同一条管道应只沿街 道的一侧敷设;
二、 穿过厂区的城市热力网管道应敷设在易于检修和维护的 位置;
三、 通过非建筑区的热力网管道应沿公路敷设;
四、 热力网管道选线时应尽量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 带、滑坡危险地带以及地下水位高等不利地段。
第7.1.3条 管径等于或小于30Omm的热力网管道,可以 穿过建筑物的地下室或自建筑物下专门敷设的通行管沟内穿过。
第7.1.4条 热力网管道可以和自来水管道、电压IokV以 下的电力电缆、通讯电缆、压缩空气管道、压力排水管道和重油 管道一起敷设在综合管沟内。但热力管道应高于自来水管道和重 油管道,并且自来水管道应做绝热层和防水层。
第7.1.5条 地上敷设的城市热力网管道可以和其它管道 敷设在一起,但应便于检修,且不得架设在腐蚀性介质管道的下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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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 2.1条 城市街道上和居住区内的热力网管道应采用 地下敷设。当地下敷设困难时,可采用地上敷设,但设计时应注 意美观。
第7∙ 2∙ 2条 工厂区的热力网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设。
第7.2.3条 热力网管道地下敷设时,宜采用不通行管沟敷 设或直埋敷设;穿越不允许开挖检修的地段时,应采用通行管沟。 当采用通行管沟有困难时,可采用半通行管沟。
第7. 2.4条 管沟敷设有关尺寸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管沟敷设有关尺寸 表7.2.4
地沟类型 |
有 关 尺 寸 名 称 | |||||
管沟 净高 (m) |
人行通 道宽 (m) |
管道保温 表面与沟 墙净距 (m) |
管道保温 表面与沟 顶净距 (m) |
管道保温 表面与沟 底净距 (m) |
管道保温 表面间的 净 距 (m) | |
通行管沟 |
≥L8 |
≥0.6 |
≥0.2 |
≥0. 2 |
≥0.2 |
≥0. 2 |
半通行管沟 |
≥1.2 |
≥0.5 |
≥0. 2 |
≥0. 2 |
≥0.2 |
≥0. 2 |
不通行管沟 |
— |
— |
≥0.1 |
≥0. 05 |
≥0.15 |
≥0. 2 |
注:考虑在沟内更换钢管时,人行通道宽度还应不小于管子外径加O. Im
第7.2.5条 对于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50Omm的热力网 管道宜采用直埋敷设,当敷设于地下水位以下时,直埋管道必须 有可靠的防水层。
第7. 2.6条 工作人员经常进入的通行管沟应有照明设备 和良好的通风。人员在管沟内工作时,空气温度不得超过40C。
装有蒸汽管道的通行管沟每隔Ioom应设一个事故人孔,没 有蒸汽管道的通行管沟每隔20Omm宜设一个事故人孔。
整体混凝土结构的通行管沟,每隔20Om宜设一个安装孔。
热力网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甚它管线的最小距离 表7. Z7
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名称 |
与热力网管道 最小水平净距 (m) |
与热力网管道 最小垂直净距 (In) |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 | ||
建筑物基础:对于管沟敷设热力网管道 |
0.5 |
— |
对于直埋敷设闭式热力网管道Dg≤250 |
2.5 |
— |
Dg≥300 |
3.0 |
— |
对于直埋敷设开式热力网管道 |
5.0 |
— |
铁路钢轨 |
钢轨外侧3.0 |
轨底1∙2 |
电车钢轨 |
钢轨外侧2.0 |
轨底1.0 |
铁路、公路路基边坡底脚或边沟的边缘 |
1.0 |
— |
通讯、照明或IokV以下电力线路的电杆 |
1.0 |
— |
桥墩(高架桥、栈桥)边缘 |
2.0 |
— |
架空管道支架基础边缘 |
1.5 |
— |
高压输电线铁塔基础边缘35-6OkV |
2.0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110〜22OkV______________ |
3.0 |
— |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
通讯电缆管块 |
1.0 |
0.15 |
通讯电缆(直埋) |
1.0 |
0.15 |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35kV以下 |
2.0 |
0.5 |
IIOkV |
2.0 |
1.0 |
燃气管道 | ||
压力 V15OkPa ] |
1.0 |
0.15 |
压力150〜30OkPa |
1.5 |
0.15 |
压力EcM i对于管沟敷设热力风管道 | ||
压力300〜80OkPa |
2.0 |
0.15 |
压力> 80OkPa J |
4.0 |
0.15 |
压力 V300kPa] |
1.0 |
0.15 |
压力V800kPa>对于直埋敷设热力网管道 |
1.5 |
0.15 |
压力>800kPaJ |
2.0 |
0.15 |
给水管道 |
1.5 |
0.15 |
排水管道 |
1.5 |
0.8 |
地 铁 |
5.0 |
0.8 |
电气铁路接触网电杆基础 |
3.0 |
— |
乔 木(中心) |
1.5 |
— |
灌 木(中心) |
1.5 |
— |
道路路面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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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续表
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名称 |
与热力网管道 最小水平净距 (m) |
与热力网管道 最小垂直净距 (m) |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 | ||
铁路钢轨 |
轨外侧3. 0 |
轨顶一般5.5, |
电气铁路6. 55 | ||
电车钢轨 |
轨外侧2. 0 | |
公路路面边缘或边沟边缘 |
轨外侧0.5 |
— |
架空输电线路IkV以下 |
导线最大风偏时1.5 |
热力网管道在 |
下面交叉通过 | ||
导线最大垂度 | ||
时1.0 | ||
l~10kV |
导线最大风偏时2.0 |
同上2.0 |
35~110kV |
导线最大风偏时4.0 |
同 上4.0 |
220kV |
导线最大风偏时5.0 |
同上5.0 |
330kV |
导线最大风偏时6.0 |
同上6.0 |
500kV |
导线最大风偏时6.5 |
同上6. 5 |
树 冠 |
0.5 (到树中不小于2.0) |
— |
公路路面_______________ |
— |
4.5 |
注:①当热力网管道的埋设深度大于建(构)筑物基础深度时,最小水平净距应 按土壤内摩擦角计算确定;
② 热力网管道与电缆平行敷设时,电缆处的土壤温度与月平均土壤自然温度 比较,全年任何时候对于电压IokV的电力电缆不高出IO0C,对于电压35 〜IlokV的电缆不高出5C时,可减小表中所列距离;
③ 在不同深度并列敷设各种管道时,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其深度 差;
④ 热力网管道检查室、“n"型补偿器壁龛与燃气管道最小水平净距亦应符合 表中规定。
⑤ 在条件不允许时,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减小表中规定的距离。
安装孔宽度不小于0∙6m并应大于管沟内最大一根管外径加 0∙4m,其长度至少应保证6m长的管子进入管沟。
第7∙ 2∙ 7条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的管沟或检查室外缘,直 埋敷设或地上敷设管道保温结构表面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 路、电缆、架空电线和其它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垂直净距应符 合表7.2.7的规定。
第7. 2.8条 地上敷设热力网管道穿越行人过往频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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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保温结构距地面不应小于2m;在不影响交通的地区,应采用 低支架,管道保温结构距地面不应小于0.3mo
第7. 2-9条开式热力网直埋敷设管道,当管径大于 20Omm与污水管道平行敷设时,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m。
开式热力网直埋敷设管道,不得穿过垃圾场、墓地等污染地 区,与这些地区最小水平净距应在30m以上。
第7. 2.10条 管道跨越水面、峡谷地段时,在桥梁主管部门 同意的条件下,可在永久性的公路桥上架设。
管道架空跨越通航河流时,应保证航道的净宽与净高符合 《全国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
管道架空跨越不通航河流时,一般情况下管道保温结构表面 与50年一遇的最高水位垂直净距不应小于O. 5m。跨越重要河流 时,还应符合河道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河底敷设管道必须远离浅滩、错地,选择在较深的稳定河段。 对于一至五级航道河流,管道(管沟)应敷设在航道底标高2m以 下。对于其它河流,管道(管沟)应敷设在河底标高Im以下。
第7. 2.11条热力网管道同河流、铁路、公路等交叉时应尽 量垂直相交。特殊情况下,管道与铁路或地下铁路交叉不得小于 60度角;管道与河流或公路交叉不得小于45度角。
第7. 2.12条 地下敷设管道与铁路或不允许开挖的公路交 叉,交叉段的一侧留有足够的抽管检修地段时,可采用套管敷设。
第7. 2.13条 套管敷设时,套管内不宜采用填充式保温,管 道保温层与套管间宜留有不小于50mm的空隙。套管内的管道及 其它钢制部件应采取加强防腐措施。、采用钢套管时,套管内外表 面均应做防腐处理。
第7. 2.14条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和管沟宜设坡度,其坡 度不小于0. 002O进入建筑物的管道应坡向干管。
地上敷设的管道可不设坡度。
第7. 2.15条 地下敷设热力网管道的覆土深度应符合下列 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5
一、 管沟盖板或检查室盖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2m°
二、 当采用不预热的无补偿直埋敷设管道时,其最小覆土深 度不应小于表7. 2. 15的规定。
表 7. 2.15
管 径 (mm) |
50 〜125 |
150〜200 |
250〜300 |
350〜400 |
>450 | |
覆土深度 (In) |
车行道下 |
0.8 |
1.0 |
1.0 |
1.2 |
1.2 |
非车行道 |
0.6 |
0.6 |
0.7 |
0.8 |
0.9 |
第7. 2.16条 燃气管道不得穿入热力网不通行管沟。当自 来水、排水管道或电缆与热力网管道交叉必须穿入热力网管沟时, 应加套管或用厚度不小于Ioomm的混凝土防护层与管沟隔开, 同时不得妨碍热力管道的检修及地沟排水。套管应伸出管沟(检 查室)以外,每侧不应小于Im。
第7. 2.17条 热力网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且垂直净距小于 30Omm时,燃气管道应加套管。套管两端应超出管沟Im以上。
第7. 2.18条 热力网管道穿过建筑物时,管道穿墙处应封 堵严密。
第7. 2.19条 地上敷设的热力网管道在架空输电线下通过 时,管道上方应安装防止导线断线触及管道的防护网。防护网的 边缘应超出导线最大风偏范围。
第7. 2. 20条 地上敷设的热力网管道同架空输电线或电气 化铁路交叉时,管网的金属部分(包括交叉点两侧5m范围内钢筋 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IOQ。
第7- 3-1条 城市热力网管道一般采用无缝钢管、钢板卷焊 管。管道钢材钢号应符合表7. 3.1的规定。管道钢材的质量及规 格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热力网管道钢材钢号及适用范围 |
表 7. 3-1 | |
钢 号 |
适 用 范 围 |
钢板厚度 |
A3F. AY3F |
Pg≤l. OMPa t≤150oC |
≤8mm |
A3、AY3 |
Pg≤l. 6MPa t≤300°C |
≤16mm |
ʌɜg, A3R20、 20g及低合金钢 |
可用于本规范适用范围的全部参数 |
不 限 |
第7∙3∙2条 热力网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管道与设备、 阀门等需要拆卸的附件连接时,应采用法兰连接。对于公称直径 小于或等于2Sιm的放气阀,可采用螺纹连接。
第7. 3-3条 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一5。C地区,露天敷设 的不连续运行的凝结水管道放水阀门及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 -ιo°C地区,露天敷设的热水管道设备附件均不得采用灰铸铁制 品。
城市热力网蒸汽管道及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低于一30C地区露 天敷设的热水管道,应采用钢制阀门及附件。
第7. 3.4条 弯头的材质应不低于管道钢材质量,壁厚不小 于管道壁厚。焊接弯头宜双面焊接。
第7. 3.5条 钢管焊制三通,支管开孔应进行补强。对于承 受干管轴向荷载较大的直埋敷设管道,应考虑三通干管的轴向补 强。
第7- 3-6条热力网管道所用的变径管应采用压制或钢板 卷制,其材质应不低于管道钢材质量,壁厚不小于管道壁厚。
第7∙4∙1条热力网管道干、支线的起点应安装关断阀门。
第7. 4.2条 热水热力网输送干线每隔2000〜3000m、输配 干线每隔IOo0~1500m宜装设一个分段阀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7
蒸汽热力网可不安装分段阀门。
第7. 4.3条 热水、凝结水管道的高点(包括分段阀门划分 的每个管段的高点)应安装放气装置。
第7. 4.4条 热水、凝结水管道的低点(包括分段阀门划分 的每个管段的低点)应安装放水装置。热水管道的放水装置应保 证一个放水段的排放时间不超过表7. 4. 4的规定。
热水管道放水时间 表7. 4. 4
管道公称直径 (mm) |
放水时间 (h) |
Dg≤300 |
2〜3 |
Dg350〜500 |
4〜6 |
Dg≥600 |
5~7 |
注:寒冷地区采用表中规定的放水时间较小值。停热期间供热装置无冻结危险的
地区表中的规定可放宽。
第7∙4.5条 蒸汽管道的低点和垂直升高的管段前应设起 动疏水和经常疏水装置。同一坡向的管段,顺坡情况下每隔400〜 500m,逆坡时每隔200〜30Om应设起动疏水和经常疏水装置。
管道中的蒸汽在任何运行工况下均为过热状态时,可不装经 常疏水装置。
第7- 4-6条 经常疏水装置与管道连接处应设聚集凝结水 的短管,短管直径为管道直径的~⅛,短管底部设法兰堵板。经 乙 O
常疏水管应连接在短管侧面。
第7. 4.7条经常疏水装置排出的凝结水,宜排入凝结水管 道。
第7. 4.8条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 6MPa且公称直径大 于或等于35Omm的管道上的闸阀应安装旁通阀。旁通阀的直径 可按阀门直径的十分之一选用。
第7. 4.9条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Omm的阀门,应采用 电动驱动装置。由远动系统操作的阀门,其旁通阀亦应采用电动
驱动装置。
第7. 4.10条 管径大于或等于50Omm的热水热力网干管 在低点、垂直升高管段前、分段阀门前宜设阻力小的永久性除污 装置。
第7. 4.11条 地下敷设管道安装套筒补偿器、阀门、放水和 除污装置等设备附件时,应设检查室。检查室应符合下列要 求:
一、 净空高度不小于l∙8m;
二、 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6m;
三、 干管保温结构表面与检查室地面距离不小于0.6m;
四、 检查室的人孔直径不小于0.7m,人孔数量不小于两个, 并应对角布置。当热水热力网的检查室只有放气门或检查室净空 面积小于4π?时,可只设一个人孔;
五、 检查室内至少设一个集水坑,并应置于人孔下方;
六、 检查室地面应低于地沟内底不小于0.3Ino
第7. 4.12条 当检查室内的设备、附件不能从人孔进出时, 应在检查室顶板上设安装孔。安装孔的尺寸和位置应保证检查室 最大设备的出入和便于安装。
第7.4.13条 当检查室内装有电动阀门时,应采取措施,保 证电动驱动装置安装地点的空气温度、湿度满足该装置的技术要 求。
第7. 4.14条 当地下敷设管道只需安装放气阀门且埋深很 小时,可在地面设检查井口。放气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工作人 员在地面进行操作。
第7. 4.15条 中高支架敷设的管道,安装阀门、放水、放气、 除污装置的地方应设操作平台。操作平台的尺寸应保证维修人员 操作方便。平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
第7∙ 4∙ 16条 低支架敷设管道上,露天安装的电动阀门,其 操作装置和电气部分应安装防护罩,防止雨水侵入和无关人员触 动。高支架敷设管道,安装阀门电动驱动装置的操作平台上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9
宜设防雨棚。
第7∙ 4∙ 17条 在跨越河流、峡谷等地段,必要时应沿架空管 道设检修便桥。检修便桥宽度应不小于0∙6m,并应设防护栏 杆。
第7. 4.18条 地上敷设管道与地下敷设管道连接处,地面 不得积水,连接处的地下构筑物应高出地面O. 3m以上,管道穿入 构筑物的孔洞应采取防止雨水进入的措施。
第7. 4.19条 地下敷设管道固定支座的承力结构宜采用耐 腐蚀材料,或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第7. 4. 20条 管道活动支座一般采用滑动支座或刚性吊 架。当管道敷设于高支架、悬臂支架或通行管沟内时,宜采用滚 动支座或使用减摩材料的滑动支座。
当管道运行时有垂直位移且对邻近支座的荷载影响较大时, 应采用弹簧支座或弹簧吊架。
第7. 5.1条 热力网管道的温度变形应充分利用管道的转 角管段进行自然补偿。选用补偿器时,宜根据敷设条件采用维修 工作量小和价格较低的补偿器。
第7. 5.2条 采用弯管补偿器或轴向波纹管补偿器时,设计 应考虑安装时的冷紧。
第7. 5.3条 当敷设热力网管道的场地狭小,且工作压力不 大于1∙6MPa时,地下敷设和低支架敷设的管道,可采用套筒补 偿器。采用套筒补偿器时,应计算各种安装温度下的补偿器安装 长度,并保证管道在可能出现的最高、最低温度下,补偿器留有 不小于20mm的补偿余量。
第7. 5.4条 采用波纹管轴向补偿器时,管道上应安装 防止波纹管失稳的导向支座。当采用套筒补偿器、球形补偿器、 铰接波纹管补偿器,补偿管段过长时,亦应在适当地点设导向支 座。
第7. 5.5条 采用球形补偿器、铰接波纹管补偿器,且补偿 管段较长时宜采取减小管道摩擦力的措施。
第7. 5.6条 当一条管道直接敷设于另一条管道上时,应考 虑两管道在最不利运行状态下热位移不同的影响,防止上面的管 道滑落。
第7. 5.7条 直埋敷设管道,宜采用无补偿敷设方式。
31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八章管道机械强度计算
第8. 0.1条 进行管道机械强度计算时,供热介质计算参数 按下列规定取用:
一、 蒸汽管道取用锅炉、汽轮机抽(排)汽口、减温减压装 置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温度;
二、 热水热力网供、回水管道的计算压力均取用循环水泵最 高出口压力加上循环水泵与管道最低点地形高差产生的静水压 力,计算温度取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下的热力网设计温度;
三、 凝结水管道计算压力取用户凝结水泵最高出口压力加上 地形高差产生的静水压力,计算温度取用户凝结水箱的最高水 温;
四、 管道工作循环最低温度,对于全年运行的管道,地下敷 设时取30∙C,地上敷设时取15C,对于只在采暖期运行的管道, 地下敷设时取10°C,地上敷设时取5"C0
第8. 0.2条 热力网管道的许用应力、管子壁厚计算,采用 现行的《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的方法 进行。
第8∙0.3条 地上敷设和地下管沟敷设热力网管道的补偿 值、作用力和力矩以及应力验算采用现行的《火力发电厂汽水管 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的方法进行。
第8- 0.4条 直埋敷设热力网管道的补偿值作用力和力矩 计算必须考虑土壤约束作用的影响。
无补偿直埋敷设管道锚固段的轴向温度应力应考虑由于管道 少量横向位移和管壁波纹效应引起的实际应力降低现象,计算时 应乘以0.8的土壤约束度系数。
直埋敷设管道应力验算仍按现行的《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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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计算技术规定》SDGJ6的方法进行。
第8. 0.5条 管道作用于固定支座的水平荷载应考虑最不 利运行状态,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 固定支座的水平荷载应包括管道由于活动支座摩擦力产 生的轴向力、内压力不平衡力(当安装套筒补偿器、波纹管补偿 器时应考虑产生此项荷载的可能)、补偿器反力等;
二、 计算固定支座轴向推力时,应考虑固定支座两侧管道水 平荷载的抵消作用,考虑固定支座两侧管道由支座摩擦力、补偿 器反力引起的水平荷载抵消时,水平荷载较小一侧荷载数值应乘 以0∙7的系数;
三、 当固定支座承受分支管道引起的侧向水平荷载时,侧向 水平荷载按第一款规定计算,当有双向分支管时,只考虑荷载较 大一侧支管的水平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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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中继泵站与热力站
第9.1.1条 中继泵站应尽量靠近设泵站的热力网管线。热 力站应尽量靠近供热范围的负荷中心。
第9.1.2条 中继泵站、热力站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当 中继泵站、热力站设备的噪声较高时,应加大与周围建筑物的距 离,使周围建筑物处的噪声符合国家现行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标准》GB3096的规定,必要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第9.1.3条 中继泵站、热力站的站房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通 风。
第9.1.4条 站房设备间的门应向外开。多层站房应考虑用 于设备垂直搬运的安装孔。门和安装孔的大小应保证站内需检修 更换的最大设备的出入。
第9.1.5条 站内地面应有坡度,保证管道和设备排出的水 引向排水系统。当站内排水不能直接排入室外管道时,应设集水 坑和排水泵。
第9.1.6条 站内地坪到屋面梁底(屋架下弦)的净高,除 应考虑通风、采光等因素外,尚应考虑起重设备的需要,具体规 定如下:
一、 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不应小于3m;
二、 当采用单轨吊车时,应保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的 物体顶部之间有0∙ 5m以上的净距;
三、 当采用桥式吊车时,除遵守第二款规定外,还应考虑吊 车安装和检修的需要。
第9.1.7条 站内各种设备和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检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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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宜设有检修场地,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其它设备的要求 确定,并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 7m的通道。当考虑设备就地检 修时,可不设检修场地。
第9.1.8条 站内各种热水管道及设备的高点应设放气阀, 低点应设放水阀。
第9.1.9条 站内架设的管道不得阻挡通道、不得跨越配电 盘、仪表柜等设备。
第9.1.10条 管道与设备连接时,管道上宜设支、吊架,尽 量减小加在设备上的管道荷载。
第9. 2.1条 应尽量减少中继水泵的台数,设置三台以下水 泵时应有备用泵,当四台和四台以上水泵并联运行时,可不设备 用泵。
第9.2.2条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相邻两个机组基础间的净距
1. 电动机容量小于55kW,不小于0.8m;
2. 电动机容量等于或大于55kW,不小于1.2m;
二、 当考虑就地检修时,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留有大于水泵 机组宽度0. 5m的通道;
三、 相邻两个机组突出部分的净距以及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 净距,应保证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并不应小于 0. 7m,如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则不应小于1. 0m;
四、 中继泵站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 2m;
五、 水泵基础应高出站内地坪0.15m以上。
第9. 2-3条 中继水泵吸入母管和压出母管之间应设装有 止回阀的旁通管。
第9. 2.4条 中继泵站内应设起重设备,当起重量大于2t 时,应适当提高起重设备的机械化水平。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35
第9. 3.1条 民用热力站最佳供热规模,应经过技术经济比 较确定。
当不具备技术经济比较条件时,集中热力站的规模按下列原 则确定:
一、 新建居住小区,以每个小区只设一座热力站为宜;
二、 旧有小区,在照顾原有采暖系统的同时,宜减少热力站 个数。
第9∙3∙2条用户采暖系统与热力网的连接方式应按下列 原则确定:
一、 当热力网水力工况能保证用户内部系统不汽化不超过用 户内部系统的允许压力,热力网供回水压差大于用户系统阻力,且 用户采暖系统设计供水温度等于热力网设计供水温度时,应采用 不降温的直接连接;
二、 当热力网水力工况符合第一款规定,但用户采暖系统设 计供水温度低于热力网设计供水温度时,宜采用有混水降温装置 的直接连接;
三、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用户采暖系统应采用间接连接。
1. 建筑物采暖系统高度高于热力网水压图供水压力线或静 态压力线时;
2. 采暖系统承压能力低于热力网回水压力时;
3. 热力网供回水压差低于用户采暖系统阻力,且不宜采用加 压泵时;
4. 有其它特殊要求时。
第9∙3∙3条 当生活热水热负荷较小,且与闭式热力网连接 时,生活热水加热器与采暖系统可采用并联连接;当生活热水热 负荷较大时,生活热水加热器与采暖系统宜采用两级串联或两级 混合连接。
第9∙3∙4条 采暖系统混水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混水装置的设计流量按下式计算
Gln = UGn (9. 3. 4)
式中G;—混水装置设计流量,t/h;
U—混水装置设计混合比,"=客3;
切一热水网设计供水温度,°C;
伉一用户采暖系统设计供水温度,C ;
t2—采暖系统设计回水温度,C;
Gn——采暖热负荷热力网设计流量,t/h。
二、 混水装置的扬程不应小于混水点以后用户系统的总阻 力;
三、 采用混合水泵时,不应少于二台,其中一台备用。
第9. 3.5条 当热力站入口处热力网供回水压差小于用户 需要时,可设加压泵;加压泵宜布置在热力站总回水管道上。
当热力网末端需设加压泵的热力站较多时,应设热力网中继 泵站,取代分散的加压泵。
第9∙3∙6条 热力站加热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间接连接采暖系统应尽量选用工作可靠、传热性能良好 的加热器。生活热水系统还应根据水质情况选用易于清除水垢的 加热设备;
二、 列管式、板式加热器计算时应考虑换热表面污垢的影响, 传热系数计算时应乘以0. 6-0. 85的污垢修正系数;
三、 容积式加热器计算传热系数时宜按考虑水垢热阻的方法 进行计算;
四、 加热器可不设备用。加热器台数的选择和单台能力的确 定应适应热负荷的分期增长,并考虑供热可靠性的需要。
第9. 3.7条 热力站加热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加热器布置时,应考虑清除水垢、抽管检修的场地;
二、 并联工作的加热器宜按同程连接设计;
三、 加热器组一、二次侧进、出口应设总阀门,并联工作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37
加热器,每台加热器一、二次侧进、岀口宜设阀门;
四、当容积式加热器热水岀口管上装有阀门时,应在每台容 积式加热器上设安全阀,当每台容积式加热器岀口管不设阀门时, 应在生活热水总管阀门前设安全阀。
第9. 3.8条 间接连接采暖系统的补水质量应保证加热器 不致迅速结垢,必要时应对补给水进行软化处理。
第9. 3.9条 热力站热力网供、回水总管上应设阀门,并应 在供水或回水管道上设流量调节装置。
热力站内各分支管路的供、回水管道上应设阀门,有条件时 宜设流量调节装置。
第9. 3.10条 热力站热力网供水总管上及用户系统回水总 管上,应设除污器。
第9. 3.11条 水泵基础应高出地面0.15m;水泵基础之间、 水泵基础距墙距离不应小于0.7m;当地方狭窄时,两台水泵可做 联合基础,机组之间突出部分的净距不应小于0.3m;但两台以上 水泵不得做联合基础。
第9. 3.12条 位置较高而需经常操作的设备处应设操作平 台、扶梯和防护栏杆等设施。
第9∙ 3∙ 13条 热力站内软化水、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 水系统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GBJ4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I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 范》GBJ15的规定执行。
第9∙ 4.1条 蒸汽系统应按下列要求设疏水装置:
一、 过热蒸汽管路的最低点、流量测量孔板前和分汽缸底部 应设起动疏水阀;
二、 分汽缸底部和饱和蒸汽管路安装起动疏水阀处还应安装 经常疏水器;
三、 换热设备的凝结水岀口应安装经常流水器。
第9. 4.2条 蒸汽总管和蒸汽分支管应装设阀门。
第9. 4.3条城市蒸汽热力网用户宜采用闭式凝结水回收 系统,热力站中应采用闭式凝结水箱。当凝结水量小于10t∕h或距 热源小于50Om时,可采用开式凝结水回收系统,这时凝结水温度 不应低于95C。
第9. 4.4条 凝结水箱的总储水量一般按10〜20min最大 回水量计算。
第9.4.5条 凝结水箱一般设两个,对于单纯采暖用的凝结 水箱其水量在10t∕h以下时,可只设一个。
第9. 4.6条 凝结水泵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备用。选择 凝结水泵时,其流量应按进入凝结水箱的最大回水流量计算;扬 程应按凝结水管网水压图的要求确定,并留有30〜50kPa的富裕 压力。
凝结水泵的布置应符合第9. 3. 11条的规定。
第9.4.7条 热力站内应设凝结水取样点。取样管宜设在凝 结水箱最低水位以上,中轴线以下。
第9. 4.8条 工业热力站内加热设备的选择、安装要求应符 合第9.3.6条、第9.3.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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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保温与防腐涂层
第10.1.1条 热力网管道及设备的保温结构设计,应按国 家现行的《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设备和管道保温 设计导则》GB8175和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10.1.2条 供热介质设计温度高于50。C的热力管道、设 备、阀门一般应保温。
在不通行管沟敷设或直埋敷设条件下,热水热力网的回水管 道、与蒸汽管道并行的凝结水管道以及其它温度较低的热水管道,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可不保温。
第10-1.3条 通行管沟、半通行营沟、检查室和其它需要操 作人员接近维修的地方,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60 °C o
第10.1.4条 保温材料及其制品,应具有以下主要技术性 能:
一、 平均工作温度下的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O. 12W∕m ∙ K并 应有明确的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
对于松散或可压缩的保温材料及其制品,应具有在使用密度 下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
二、 密度不应大于400kg∕m3;
三、 除软质、散状材料外、硬质预制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 应小于300kPa;半硬质的保温材料压缩10%时的抗压强度不应 小于 20OkPaO
第10.1.5条 保温层设计时应优先采用经济保温厚度。对 供热介质温度降、环境(土壤、管沟)温度、保温层表面温度有 技术要求,且经济保温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技术条件确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保温层厚度。
第10. 2.1条 经济保温厚度计算方法应参照国家标准《设 备和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8175执行。
第10. 2.2条 按规定的散热损失、环境温度等技术条件计 算双管或多管地下敷设管道的保温层厚度时,应选取满足技术条 件的最经济的保温层厚度组分。
第10. 2.3条 经济保温厚度计算及年散热损失计算,供热 介质温度按下列规定取用:
一、 热水热力网按运行期间运行温度的平均值取用;
二、 蒸汽热力网按热源出口处蒸汽温度取用;
三、 凝结水管道按设计最高温度取用。
第10∙2.4条 经济保温厚度计算及年散热损失计算,环境 温度按下列规定取用:
一、 地上敷设按热力网运行期间室外平均温度取用;
二、 不通行管沟、半通行管沟和直埋敷设的管道,埋深大于 两倍管道保温外径(管沟当量外径)时,按热力网运行期间管道 (管沟)中心埋深处自然土壤平均温度取用;埋深小于两倍管道保 温外径(管沟当量外径)时,按热力网运行期间地表面土壤平均 温度计算;
三、 通行管沟敷设的管道按40。C取用。
第10. 2.5条 按规定的供热介质温度降条件计算保温层厚 度时,供热介质温度取用设计最高温度,环境温度按下列规定取 用:
一、 地上敷设时,采用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二、 通行管沟敷设时,采用40-C5
三、 其它类型的地下敷设时,采用最低月土壤(或地表)平 均温度。
第10. 2.6条 按规定的土壤(管沟)温度条件计算保温层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1
厚度时,应按下列规定选取供热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
一、 蒸汽热力网供热介质温度取最高设计温度,土壤自然温 度(地表温度)取最高月平均温度;
二、 热水热力网应分别按下列两种供热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 计算,并取保温厚度较大值。
1. 冬季供热介质温度取最高设计温度,环境温度按第10.2.5 条第二或第三款规定取用;
2. 夏季环境温度取土壤(地表)最高月平均温度,供热介质 温度取用同时期的运行温度。
第10. 2.7条 按规定的保温层表面温度条件计算保温层厚 度时,应按下列规定选取供热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
一、 蒸汽热力网供热介质温度按设计最高温度取用;
环境温度:地上敷设时,按历年最热五天的平均气温(夏季 空调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取用;室内敷设按室内可能出现的最 高温度取用;地下敷设时按第10∙ 2.6条第一款取用;
二、 热水热力网分别按下列两种供热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计 算,并取保温厚度较大值。
1. 冬季供热介质温度取用设计最高温度;
环境温度:地上敷设时,取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室内取用 室内设计温度;地下敷设按第10. 2.5条第二款或第三款取用;
2. 夏季环境温度取土壤(地表)最高月平均温度;供热介质 温度取用同时期的运行温度。
第10. 2.8条 当采用复合保温材料时,耐温高或导热系数 小的材料应作内层保温,其厚度按界面温度确定;即内层保温材 料的外表面温度应等于或低于外层保温材料的允许最高使用温 度。
第10. 2.9条 采用软质保温材料计算保温层厚度时,应按 施工压缩后的密度选取导热系数,保温层的设计厚度为施工压缩 后的保温层厚度。
第10. 2.10条 计算管道总散热损失时,由支座、补偿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和其它不保温附件产生的附加热损失可按表10. 2.10给出的热损 失附加系数计算。
管道散热损失附加系数 表10.2.10
热力网敷设方式 |
散热损失附加系数 |
地上敷设 |
1. 25 |
管沟敷设 |
1. 20 |
直埋敷设 |
1.15 |
第三节保温结构
第10. 3.1条 保温层外应有性能良好的保护层,保护层的 机械强度和防水性能应满足施工、运行的要求,对于预制保温结 构还要适应运输的需要。
第10. 3.2条 管道采用硬质保温材料时,直管段每隔10〜 20m及弯头处,应预留伸缩缝,缝内填充柔性保温材料,伸缩缝 外防水层应搭接。
第10. 3.3条 地下敷设管道严禁采用吸水性保温材料进行 填充式保温。
第10. 3.4条 直埋敷设管道采用柔性保护层时,保温层必 须采用憎水性硬质、半硬质保温材料,保温层应做成连续整体结 构。
直埋管道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或采用吸水、柔性保温材料时,必 须采用防水性能可靠的刚性保护层。
第10. 3.5条 阀门、法兰等部位宜采用可拆卸式保温结 构。
第10. 4.1条热水热力网或季节运行的蒸汽热力网管道及 附件,应涂刷耐热、耐湿、防腐性能良好的涂料。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3
第10. 4.2条 常年运行的室内蒸汽管道及附件,可不涂刷 防腐涂料。室外常年运行的蒸汽管道也可涂刷耐常温的防腐涂 料。
第10. 4.3条 架空管道采用普通铁皮作保护层时,铁皮内 外表面应涂刷防腐涂料,施工后外表面应刷面漆。
第十一章城市热力网的供配电
第11.1.1条 热力网电力装置的设计,应与工艺设计相互 配合,正确选择供配电系统及电机控制方式,达到人身安全,供 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便于维修。
第11∙1∙2条热力网的电力装置和照明系统设计,除应遵 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电气设计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 定。
第11.2.1条 热力站及泵站的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根 据各站在热力网中的重要程度,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与民 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第二章的原则确定。
第11∙ 2∙ 2条 热力网中按I类负荷要求供电的泵站或热力 站,当主电源电压下降或消失时应投入备用电源,并应采用有额 定延时的自动切换装置。
第11∙2.3条 泵站或热力站的高、低压配电装置一般宜集 中布置在专用的配电室内,但泵台数较少时可不设专用的低压配 电室。
第11.2.4条 泵站或热力站的配电线路宜采用放射状。
第11.2.5条 泵电机的配线均应采用钢管保护,并设置防 水弯头。
第11∙2∙6条 在泵附近应设置开停泵按钮。
第11. 2. 7条 不设人工换气装置的地下或半地下阀室的电 气装置的控制元件应配置在地面以上的室内。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5
第11.3.1条 下列地方采用电气照明:
一、 经常有人工作的通行管沟内;
二、 有电气传动装置的检查室;
三、 在栈桥和独立支架的操作台上装有电气传动装置、调节 器、检测仪表的地方。
第11.3.2条 在经常有人工作的通行管沟内、地下及半地 下阀室内的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潮型。
第十二章热工检测与控制
第12.1.1条 热力网参数检测与控制系统的设计,应在满 足工艺、生产、安全、节能和经济的条件下,采用简单、可靠,并 便于维修和管理的系统。
第12∙ 1. 2条 检测控制与调节系统中,仪表、设备、元器件 的选型,精度等级以及自动化水平的确定,应根据热力网输配、运 行、管理的要求,采用标准系列产品。
第12.1.3条 盘装仪表宜以电动单元组合仪表为主;现场 仪表宜以基地式仪表为主;安装在管道上的检测与控制部件,宜 采用不停汽(水)检修的类型。
第12∙ 2∙ 1条 热力网应检测的参数主要有压力、温度、流量 及热量等。
第12. 2.2条 为满足城市热力网运行、调节的要求,应检测 热力网重要节点的运行参数。对热源出口、中继泵站、主干线的 重要分支节点等,应配备参数检测的指示、记录仪表,以满足日 常生产调度及报表的要求。
第12. 2.3条 为了保证热力网水力工况稳定、节能,最大限 度地发挥热力网的经济效益,热力网参数必须有控制与调节的手 段。
第12. 2.4条 对热力网的控制与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热源必须按照供热的工艺要求控制与调节热源出口参 数;
二、 热网补水应自动调节、水箱水位应有控制与报警信号;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7
三、热力站入口的流量、压力、温度宜考虑局部自动调节。
第12. 2.5条 参数检测与控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热工检测与自动控制专业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12∙3∙1条 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管网,热源出口处应捡 测、记录:
供水压力;
回水压力;
供水温度;
回水温度;
供水流量;
必要时还应检测回水流量、补水量;
有条件时宜检测记录热量。
第12- 3-2条 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管网,热源出口处应检 测、记录:
供汽压力;
供汽温度;
供气量;
必要时,还应检测、记录凝结水的流量。
第12. 5.3条 蒸汽流量的检测宜考虑压力、温度校正;热量 检测的积算装置应考虑焓值校正。
第12. 3.4条 热源出口处的各参数应传至调度室的监控仪 表盘上。
第12. 3-5条 独立经济校算的热力网管理企业,其调度室 一般设在热源附近。输送干线长的热力网,其调度室可考虑适中 位置。
第12. 3-6条输配干管的分段阀门处、除污器的前后以及 重要分支节点,应安装压力、温度的预留检测点。
第12. 4.1条 热力网的中继泵站,其热工参数检测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 检测记录泵站总进、出口母管的压力,除污器前后的压 力;
二、 检测每台水泵吸入口及出口的压力;
三、 检测泵站总进口或出口母管的水温;
四、 在条件许可时,宜检测水泵轴承温度和水泵电机的定子 温度。
第12.4.2条 中继泵的控制、联锁与调节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 工作泵与备用泵能自动切换,工作泵一旦发生故障,联 锁装置应保证启动备用泵。
二、 上述控制与联锁动作应有相应的灯光信号传至泵站值班 室的控制盘上。
第12. 5.1条 热力站的热工参数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热水热力网的热力站应检测供、回水压力、温度以及循 环水流量、二次系统补水流量、生活热水耗水量,有条件时应检 测总耗热量;
二、 蒸汽热力网的热力站应检测供汽流量、压力、温度和凝 结水回收量,如有二次蒸发器、汽水加热器还应检测其一次和二 次侧的压力、温度;
三、 上述参数是否记录,以及其它参数(如回水流量等)是 否检测,可根据工艺要求和企业管理方式来确定。
第12. 5.2条 热力站的控制、联锁与调节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热水热力网热力站对热负荷的调节,作为热力网中央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9
节的补充,不同类型的热负荷应采取不同的调节方案;
1. 对于采暖热负荷,可采用下列调节方式;
(1) 采暖流量定值调节,给定值可调整;
(2) 根据室外温度和用户要求控制和调节采暖供热量;
2. 对于生活热水热负荷应控制一次水回水温度不超标,二次 水供水温度控制在设计温度土 5C以内;
3. 对于通风、空调热负荷,其调节方案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二、 热力站的混合泵可考虑混合系数自动调节。当混合泵停 止工作时,应防止高温水直接进入用户系统;
三、 排水泵、生活热水的循环泵、凝结水泵、高位水箱的上 水泵等应保证自动起动、停止。
第12∙6∙1条 当城市热力网的设计供热能力大于或等于 700MW,或供热半径大于20km时,应采用远动装置,以解决调 度工作必要的参数遥测、遥控、遥调。
第12. 6.2条 热力网调度自动化的基点,应着重解决好各 节点的本地自动化。如条件不成熟,不宜设远动装置。
第12- 6-3条 调度自动化的各项内容应综合各种因素,通 过技术论证加以确定。
第12. 6.4条 调度自动化应包括调度电话设施,其通讯道 应统筹考虑,应优先租用城市电话电缆,必要时,可沿管网敷设 专用电缆。
附录一名词解释
本规范所用名词 |
名 词 解 释 |
城市热力网 |
由城市供热企业经营,供热规模大于IOMW,对多个 用户供热,自热源至用户热力站(点)的管网 |
干 线 |
自热源至各建筑小区或厂区分支管处的管线 |
主干线、支干线 |
自热源至最远用户分支管处的干线称主干线。主干线 以外的干线称支干线 |
支 线 |
自干线引出至建筑小区内或工厂内几个或一个热力 站的管线 |
输配干线、输送干线 |
有分支管线接出的干线称输配干线■长度超过2km无 分支管的干线称输送干线 |
闭式热力网、开式热力网 |
不直接取用供热介质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水热力网称 闭式热力网。反之称开式热力网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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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法定计量单位与非法 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
量的 名称 |
法定计量单位 |
非法定计量单位 |
换算关系 | ||
名 称 |
符号 |
名 称 |
符 号 | ||
压力 |
帕[斯卡] |
Pa |
千克力每平方米 毫米水柱 |
kgf∕m2 mmH2O |
IPa=O. 101972kgf∕m2 IPa=O. 101972mmH2O |
千帕[斯卡] |
kPa |
千克力每平方厘米 米水柱 |
kgf∕ Cm2 mH2O |
IkPa=O.0101972 kgf∕cm2 IkPa=O. 101972mH2O | |
兆帕[斯卡] |
MPa |
千克力每平方厘米 |
kgf∕ Cm2 |
IMPa=IO. 1972kgf/Cm2 | |
热功率 |
瓦[特] 千瓦[特] 兆瓦[特] |
W kW MW |
千卡每小时 千卡每小时 千卡每小时 |
kcal/h kcal/h kcal/h |
1W= 0. 859845kcal∕h IkW=859. 845kcal∕h 1MW=O. 859845 × IO6 kcal/h |
热量 |
焦[耳] 千焦[耳] 吉焦[耳] |
J kJ GJ |
卡 千卡 千卡 |
CaI kcal kcal |
IJ=O. 2388459Ocal IkJ=0. 2388459OkCaI IGJ=0. 23884590 XlO6 kcal |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 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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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吴玉环、尹光宇、徐邦煦、刘全英、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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