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PreSSUre VeSSe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IatiOn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PreSSUre VeSSe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IatiOn

-Xx-        —*—

刖   ≡

2009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起草任务。2010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 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原则、 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20104月,起草组在 广州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形成了《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10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31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在网上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1010月, 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报批稿。 2013116日,本规则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改),适应有关的压力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体现了落实各方责任和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考虑当 前压力容器产权单位的特征,增加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年度检查的内容,提出了压力 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具体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汤晓英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郭晋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谭伟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宋金钢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邢丽

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

杨瑞平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吕德利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C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附件E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F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年度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H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 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 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格式见附件A,以 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 压力容器机;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修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 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 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 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S. \ 仃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按照本规则利其福直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

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f

(二)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櫟'@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

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嬲JK  '

(三) 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四) 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 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 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 管理制度;

(二) 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三)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 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

(五) 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工作;

(六) 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

(七) 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八) 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

(九) 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 维修告知义务;

(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 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 主要职责如下:

(一)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 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

(三) 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五) 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

(六) 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

第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釆购压力容器时,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设计 条件,其所采购的压力容器应当是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且按照规定 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的要求,产品技术资料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的高耗能压力容器能 效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使用单位不得采购报废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

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容器的安装、 改造和维修,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义务。

第十一条 压力容器安装(主要指氧舱)改造与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按照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 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二) 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三)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六)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査、年度检查和隐患治理规定;

(七)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                 -

(丿U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九)压力容器设计、釆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十一)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 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并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 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一) 使用超高压容器的;

(二) 使用医用氧舱的;

(三) 使用易爆介质、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及其以上介质、液化气体介质的移动式 压力容器的;

(四) 使用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IxlO5MPa-L的第III类固定式压力 容器的;

(五)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第III类固定式压力容 器,并且设备数量合计达到5台以上(含5台)的;

(六) 使用100台以上(含100台)压力容器的。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同时制定应急预案,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一)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第III类固定式压力容 器,并且设备数量合计在5台以下的;

(二) 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第III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第十五条 使用10台以下第III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可以聘用具 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但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责 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使用单位,其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 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 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 且记录,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八条 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当年度检查与定期安全检查时 间重合时,可不再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内容主要为安全附件、装卸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各密封面有无泄漏,以及其 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 管。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使用登记证》;

(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

(三)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四)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 文件等技术资料;

(五)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六)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

(七) 安全附件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

(八)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 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 的准备工作。

检验结论意见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时,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机构出具的 检验标志粘贴在《使用登记证》上,并且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参数使用压力容器。

第二十一条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 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一) 工作压力、介质温度超过规定值,釆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二) 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异常变形、泄漏、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

(三) 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

(四) 垫片、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五) 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六) 过量充装、错装的;

(七) 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八)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九) 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道出现泄漏,危及安全运行的;

(十)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的;

(十一)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 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 协助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压力容器的改造、维修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改作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

第二十四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如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临时 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孟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二)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     ■

(三)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第二十五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本体改作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 求:

(一) 由具有改造后压力容器相应许可级别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技术文件;

(二) 由具有改造后压力容器相应许可级别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确定的改造要求

进行改造;             ∖ I

(三) 改造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结构和强度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四) 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五) 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六条 简单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本章要求进行。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二十七条 以下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 当向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办 理使用登记: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

(二)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三)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四)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OoOl)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五)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适用范围内的氧舱。

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可以由租赁或者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承担主体 安全责任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八条 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使用登记证》。

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 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 《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 器);

(三) 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四)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五)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六) 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七) 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八) 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 赁或者承包合同。

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没有规定提供产品数据表的压力容器,登记机关可以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表b的格式,制定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 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第三十条 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一) 能够当场受理的,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不能当场受理的,应当 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对准予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对于一次申 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的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 决定,并且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现场核查的,其核查的时间除外。

第三十一条准予登记的压力容器,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 号编制方法》(见附件C)编制使用登记证编号,并且在《使用登记表》最后一栏签署 意见、盖章,同时将压力容器基本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 理。登记机关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时,同时激活记录制造信息和使用登记 信息的“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

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及其产品数据表复印 一份,同《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同时将《使用登记证》和签署意见、盖章的《使 用登记表》、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一同交还使用单位。采用信息化网络 进行使用登记、能够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相关数据库 的地区,可以不采用纸质的申报方式。

第三十二条 制造资料齐全的新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压力容器安 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在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但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另有 规定或者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缩短检验周期的除外。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由使用单位 在办理使用登记时提岀,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确定。首次定期检验后的检验周 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前款要求进行首次定期检验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 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向登记机关备案后可适当延期,延长期限 不得超过1年。

第三十三条 压力容器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 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章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四至第四十条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压力容器变更登记时,如果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 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情况栏目中,填写 变更情况。压力容器申请变更登记,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第三十四条压力容器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改 造质量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五条 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压力容器,在封存 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 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 求的,使用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六条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压力容器,移装后应当参照定期检验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 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1

第三十七条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 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 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证变更证明》(见附件D)

移装完成后,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 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 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 装后的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八条压力容器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 《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o原登记机关 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

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原《使用 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登记资料全部移交压力容器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但是不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 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重 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并且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 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并且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 当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 记证》、单位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 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                       '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在原使用地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二) 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三) 无技术资料的;

(四)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的除外);

(五) 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改造维修的;

(六)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或者5级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的除外)o

其中(六)项在通过改造维修消除隐患后,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 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予以注销。

压力容器注销时,使用单位为租赁方的,需提供产权所有者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湛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显著位置。 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时,可存放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中,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 号标注在压力容器产品铭牌上或者其他可见部位。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及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应当随车携带。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四十四条 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年度检 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 安全附件检查等。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 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 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其中移动式压力容器中的汽 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及氧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有效;

(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

(三) 《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四)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 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六)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 题是否得到解决;

(七) 安全附件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八)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是否齐全;

(九) 是否有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十)是否对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第四十六条 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压力容器的产品铭牌、漆色、标志、标注的使用登记证编号是否符合有关规 定;.

(二)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有无裂纹、过热、变 形、泄漏、机械接触损伤等;

(三) 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

(四) 隔热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五) 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通畅;

(六) 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

(七) 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 完好;

(丿I)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九)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

(十)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监控使用的压力容器,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十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在符合本规则正文的基本要求外,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见 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见附件FO

第四十七条 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 年度检查的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见附件G

第四十八条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 (报告格式参见附件H),作岀以下结论意见:

(一) 符合要求,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可以在允许的参 数范围内继续使用;

(二) 基本符合要求,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运行, 可以有条件的监控使用,结论中应当注明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完成期限;

(三) 不符合要求,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不允许 继续使用,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进行进一步检验。

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其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 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单位贯彻执行本 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压力容器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压力 容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 有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 重点监控的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三) 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 发生过事故的;

(五) 风险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 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的;

(二) 未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

(三) 未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的;

(四) 未按照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检定)、维修的;

(五) 使用的压力容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

(六) 未按照规定申报定期检验的;

(七)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八)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九)未按照规定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十)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的。

第六章附 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权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一般是压力容器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由合同关系确立的具有压力容 器实际使用管理权者。产权单位出租或者由承包方使用压力容器时,应当在合同中约 定安全责任主体。未约定的,由产权单位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371日起施行。2003714 B国家质检总 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中有关压力容 器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字体:方正大标宋 字号:18

颜色:K=IOO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CertifiCat^ Of SPeCial EqUiPmellt SerViCe Re


IOn


字号:29点 颜色:

C=70

M=IOO

Y=IOO K=60


Peopled ReDtlbIiC Of ChiIIa

字体:黑体 字号:18


编号: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使

位:

种:

码:

单位内编


字体:黑体 字号:18


压力容器


别:

称: 号.


纸张

规格:120g,钢古水印纸

规格:210×297(mm)

纸颜色:

Y=40


字体:方正小标宋字 字号:16


张贴 特种设备 检验 标志处



登记机关:(名称与公章) 发证日期:年 月曰


g 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在定期检验确定的有效期和技术参 [数范围内使用。                    ∖.


字体:黑体 字号:23

颜色:

C=70

M=IOO

Y=IoO

K=60

字体:黑体 字号14


体号色 字字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K=IOO


Y=IOo


注:纸张规格、证头字和边框的规格、字体请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印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的格式印制,颜色和字号按照本附件;其他内容(包括编号)字体,由登记机关釆用计算机 打印,字体、字号按照其标注。本注不印制。

—— 12 —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一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一

设备型号一

~压力容器品种

主体结构型式

^^^设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值

设备

使用

情况

使用单位名标一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场所类别~

设备 地理 信息

经度

运行状态

-Sl-

投入使用日期

年 月Er

海拔高度

^产权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设备 制造 与监 检情 况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产品合格证编厂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许可证编号

产品图号

型式试验机构

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2页第1

续表

设备

施工

情况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

设备 工作 参数

工作压力

工作温度

介质

充装量/额定人数

设备

保险

情况

保险机构

保险险种

保险价值

万元

保险费

保险金额

设备

变更

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类别一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一

设备

检验

情况

检验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编号一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安全状况等级: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2页第2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 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b2设备基本情况

b2. 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b2.2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 舱”。

b2. 3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 容器、第III类中压容器、第III类低压容器、第II类中压容器、第II类低压容器、第I 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 管束式集装箱);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b2.4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 5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 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 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 6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 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一”。

b2.7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所 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 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b2. 8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b2. 9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一”。

b2. 10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O

b3设备使用情况

b3. 1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b3. 2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 乡)、小区(村)号等。

b3. 3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b3. 4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b3. 5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b3. 6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 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 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b3. 7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

b3. 8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没有安全管理 部门的,可划“一”。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服务 机构名称。

b3. 9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b3. 10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电 话。

b3. 11单位内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b3. 12设备使用地点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移动式压力容器, 填写“移动”。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照b3.2填写设备使用地 的详细地址。

b3. 13使麟娜=类别                 頌

由使用单位填写,登记机关核实确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改)。按 照分类监督管理方式,针对使用场所(环境)对设备安全运行性能的影响,包括管理、 事故影响程度等。目前,由于没有安全技术规范予以规定,可以不填写而划“一”, 也可以根据当地的有关分类监管的要求进行分类。

b3. 14运行状态

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包括 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C只有自用才填写生产、生活、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 用进行组合,中间可用“/”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

b3. 15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b3. 16设备地理坐标

填写设备在使用单位内固定地点的地理坐标位置,包括经度、纬度、高度(海拔), 以便建立特种设备的地理信息。使用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填写,可先空格,由检验机构 按照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进行完善。使用登记时,设备地理坐标没有完 善前以及用于岀租的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可不填写。登记机关划“一”。

b3. 17产权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所属行业

填写拥有压力容器资产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和所属 行业,填写方式和使用单位相同。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一栏中填写“同使 用单位”,其他相应栏中划“一”。

b4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b4. 1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4.2制造许可证编号

填写制造单位取得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B4. 3产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

b4.4制造日期

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铭牌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出厂日期。

b4. 5产品合格证编号

填写该产品出厂所附的产品合格证编号,该合格证上的设备代码、产品编号等应 当和产品数据表、产品铭牌一致。

b4. 6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设计单位名称。

b4.7设计许可证编号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设计许可证编号。

b4. 8产品图号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图号。

b4. 9型式试验机构

填写产品型式试验证明书所表述的该类设备(如果可以覆盖,按照覆盖原则)进行 型式试验的机构名称。安全技术规范没有规定型式试验的,划“一”。

b4. 10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证编号。核准证编号在型式 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上注明。

b4. 11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证明书(如果可以覆盖,按照覆盖原则)的编 号。

b4. 12制造监检机构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 施制造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将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制造监检证书编 号栏目划“一”。

b4. 13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制造监检机构的核准证编号。核准证编号在监检 机构出具的制造监检证书上注明。

b4. 14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填写负责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编号。

b5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和维修。

b5. 1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5.2施工许可证编号

填写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持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b5. 3施工类别

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时的设备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改造、维修等。

b5.4 施工告知日期

填写施工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的施工告知日期。

b5. 5 施工竣工日期

填写施工完工并且履行了工程交付手续的日期。

b6设备工作参数

填写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操作)的工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工作介质, 充装量只适用于有充装量要求的压力容器(如储存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额定 人数只适用于医用氧舱。

b7设备保险情况

按照设备的保险情况填写,如果没有进行投保,可以全部划“一”。

b7.J 保险机构

填写投保的保险公司,即保险人的名称。

b7.2保险险种

填写投保的保险险种。

b7. 3保险价值

填写具体的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投保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定 的实际价值。

b7.4保险费

填写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保险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 人支付的费用。

b7. 5保险金额

填写可以获得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最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依据。

b8设备变更情况

因使用单位变更、使用地址变更、设备主要参数等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的, 应当填写重新登记时的变更情况。新设备首次办理使用登记,可全部划“一”。

b8. 1变更项目

按照“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参数”等填写。

b8. 2变更类别

按照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等填写。

b8. 3变更原因

按照转让、搬迁、提高能力、安全状况不合格等填写。

b8.4变更日期

填写变更完成的日期。

b9设备检验情况

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检验情况(制造监检除外),包括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 督检验、定期检验等。

b9. 1检验机构

填写从事检验的检验机构名称。

b9. 2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检验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b9. 3检验类别

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的检验类别,如安装监督检验、改造监 督检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基于风险检验、事故检验等。

b9.4检验日期

填写进行检验的日期,一般是检验完成的日期,即报告出具日期(年、月)。

b9. 5检验结论

按照有关检验规则的要求填写,一般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等。 对以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检验结论的,用安全状况等级表示。

b9. 6检验报告编号

填写检验机构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没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可 以只填写监检证书的编号。

b9. 7下次检验日期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在首次登记时根据本规则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 规定填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已经实施检验的,使用单位按照检验报告确定的下 次检验日期填写;由于结构原因,设计文件规定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使用 单位填写“设计规定不实施定期检验”。

b10使用单位申明和填表人员、单位盖章

本表所示的申明,作为使用单位的承诺,使用单位的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 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年、月、日),填表后盖单位公章,并且附压力容器产品 数据表(复印件,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b11登记情况

由登记机关填写。在说明的空白处填写对使用登记的审查情况,包括同意或者不 受理、登记等意见。如果不予以受理、登记,应当注明原因和处理情况。

b11. 1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由负责登记受理、登记的人员签字,并且注明日期。

b11.2登记机关(专用章)

盖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或者其他 能代表登记机关的公章。

b11.3安全状况等级

出厂资料齐全的新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进口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后评定。如果使用单位对压 力容器安全性能有怀疑,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后确定其安全 状况等级。

b11.4监管类别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设备本质、使用场所、检验结论确定是否作为“一般监 管”、“重点监管”对象。

b11.5使用登记证编号

填写已经同意登记,所颁发的使用登记证的编号,使用登记证号编制方法见本规 则附件CO

b-l本登记表所列内容仅为压力容器进行使用登记时需要填写的基本数据,不代表特种 设备动态管理信息化要求的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 建设的要求建立。

b-2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地理信息,作为信息要求只是在进行运行监控时采用,使用登记 时可不填写,划

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CI编制基本方法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编号由使用登记机关在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编制。

使用登记证编号由设备特征代号、登记机关代号、登记顺序号、登记年份组成, 包括汉字、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         .

⅞ XX XX XXXX (XX)

记年份

登记顺序号

登记机关代号

设备特征代号

C2编号含义

C2. 1设备特征代号

包括以下两部分:

C2.2登记机关代号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登记机关两部分代号。

C-1如果直辖市登记机关将使用登记授权其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其使用登记 机关的代号用该区、县按照《行政区划代码》中本市的排列顺序,用拼音字母ABC以此编 排。如果省、自治区以下的设区的市,直辖市以下的区、县登记编排超过所用的一位拼音字母时, 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采用两位拼音字母表示,即Jλ AA. ABAC-AZ, BABBBC∙∙∙BZ CCCBCC∙∙∙CZ∙∙∙ZA ZBZC - ZZo

C-2如果设区的市的登记部门将使用登记授权其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其使用 登记机关的代号还是用该市的代号,登记顺序号由该市登记机关统一编排。

C2. 3登记顺序号

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颁发该类别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登记顺序号(不考 虑年份)。如登记的顺序号为89,则编为“0089”

如登记顺序号超过9999,可用大写的拼音字母代替。如登记某一类别的压力容 器顺序号为IoOo0,则登记顺序号为AoO0,以此类推。

C2.4登记年份

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该设备的登记年份,并且加括号“()”(括号为半角形式)O 如该设备于2013年进行登记,则用13)”表示。

C3编制举例

201215日,山东省潍坊市某单位到潍坊市登记机关办理一台第∏类低 压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该登记机关历年来已经办理该类别(品种)压力容器共301 台,该证的总顺序号则为302,按照《行政区划代码》,潍坊市在山东省的排列为第 三,则编为C,故该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容16C0302(12),,o

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编号: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原使用登记证 编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原使用单位

原使用登记证 签发日期

变更类别

该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已在本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原)使用登记机关:(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该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变更后的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办理 使用登记手续。

附件E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EI气瓶检查

E2附件检查

E2. 1气瓶端塞的检查

检查有无变形、裂纹或者机械接触损伤。

E2. 2管路和阀门的检查

E2. 3快装接头的检查

检查有无锈蚀、变形、裂纹和其他损坏。

E3气瓶固定装置安全状况检查

E4安全附件检查

E4. 1易熔塞易熔合金检查

检查易熔塞易熔合金使用条件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是否有易熔合金挤 出、渗漏的情况。

E4.2导静电装置检查

E4.3紧急切断装置检查

对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应当进行如下检查:

E5整车泄漏试验

ElE4的检查项目完成后,应当对长管拖车所有密封面进行泄漏检查,检查所 用介质为氮气或者充装气体,压力为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0∙81.0倍。

附件F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Fl搪玻璃压力容器检查

漏;                                 \

F2石墨及石墨衬里压力容器检查

.(3)检查密封面是否有泄漏。

F3玻璃钢及玻璃钢衬里压力容器检查

F4塑料及塑料衬里压力容器检查

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年度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GI压力表

G1.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压力表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压力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

2 压力表的定期检修维护、检定有效期及其封签是否符合规定;

(3) 压力表外观、精度等级、量程是否符合要求;

4 在压力表和压力容器之间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时,其位置、开启标记及 其锁紧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5) 同一系统上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G1. 2检查结果处理

压力表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运行,否则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1 选型错误的;]:                         IlIlj

2 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的;

(3) 封签损坏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限的;

4 表内弹簧管泄漏或者压力表指针松动的;

5 指针扭曲断裂或者外壳腐蚀严重的;

(6) 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者锁紧装置损坏的。

G2液位计

G2.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液位计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液位计的定期检修维护是否符合规定;

2 液位计外观及其附件是否符合规定;

(3) 寒冷地区室外使用或者盛装0°C以下介质的液位计选型是否符合规定;

(4) 用于易爆、毒性程度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时,液位 计的防止泄漏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G2. 2检查结果处理

液位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否则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G3测温仪表

G3. 1 检查内容和要求

测温仪表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G3. 2检查结果处理

测温仪表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 措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G4爆破片装置

G4. 1检查内容和要求

爆破片装置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 与爆破片夹持器相连的放空管是否通畅,放空管内是否存水(或者冰),防水 帽、防雨片是否完好;

(6) 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见图G-D ,检查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 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1一爆破片;2一截止阀 G-I爆破片单独使用

(7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进口侧(见图G-2),

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打开截止阀检查有无气体排出;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

1— 破片;2―Jh阀;3―■压力表;4—

.. 图G-2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使用

(8)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如果爆破片装在安全阀的出口侧(见图G-3),爆 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设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显示,如果有压力显示应当打开截止阀,检 查能否顺利疏水、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岀口侧)

1- 破片;2—IE阀;3—■压力表;4—安

G-3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使用

1一爆破片;2一截止阀;3—安全阀

G-4安全阀、爆破片并联使用

G4. 2检査结果处理

爆破片装置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更换爆破片装置 并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更换期间的安全,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G5安全阀

G5. 1检查内容和要求

安全阀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G5. 2检查结果处理

安全阀检查时,凡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 施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⑴选型错误";                   '■:

G5. 3安全阀校验

G5. 3. 1校验周期

G5. 3. 1. 1 基本要求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符合G5.3.1.2的特殊要求,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 责人批准可以按照其要求适当延长校验周期。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 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登记机关。

G5. 3.1.2延长校验周期的特殊规定

G5. 3. 1.2. 1 延长 3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满足以下条件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年:.

10% (但不得少于2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 不大于15%的;

(3) 安全阀内件材料耐介质腐蚀的;

(4) 安全阀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开启的;

5 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阀体在使用时无明显锈蚀的;

(6) 压力容器内盛装非粘性并且毒性程度中度及中度以下介质的;

7 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并且有可靠 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压报警装置的;

8 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具有安全阀校验能力的。

G5. 3. 1.2. 2 延长 5 年                            -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G5.32.1中⑴、(3)4)5(7)8的 条件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

(1) 安全阀制造单位能提供证明,证明其所用弹簧按照GB/T 12243《弹簧直接载 荷式安全阀》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 20% (但不得少于4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 不大于10%的;

(2) 压力容器内盛装毒性程度低度及低度以下的气体介质,工作温度不大于 200°C 的。

G5. 3. 2现场校验和调整

安全阀需要进行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人员和安全阀维修作业(校验)人员应当到场确认。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 校验及调整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当不低于1级。在校验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 全防护措施。

附件H

报告编号: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设备品种: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

设备代码:__________

单位内编号: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_____

(检查单位名称)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型号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安全状况等级

_

_____/哀/

下次定期检查日期

检查

依据

',eɔ /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β*( I

问题

及其 处理

检查发现的缺陷位置

、性质、

f⅛⅛⅝

⅛Bι⅛iι'∣∣⅛∣      -r

ɑ.--_

徨度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者附页) I

H

_

检查 结论

(符合要求、基本符 合要求、不符合要 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压力

MPa 温度

OC

介质\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   年 月

说明

(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完成期限)

检查:             日期:

(检查单位检查专用章)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审批:             日期: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1

安全

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资料

3

《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

4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

日常维护保养、运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6

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情况

7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

9

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0

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记录

11

容器 本体 及 运行 情况

铭牌、漆色、标志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的标注

12

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缺陷情

况检查__________________

13

外表面腐蚀]结霜、结露情况检查

14

隔热层检查

15

检漏孔、信号孔检查

16

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异常振动、响声或

者相互摩擦情况检查___

17

支承或者支座、基础、紧固螺栓检查

18

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检查

19

运行期间超压、超温、超量等情况检查

20

接地装置检查

21

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情况检查

22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检查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与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23

安全 附件

压力表

24

液位计

25

测温仪表

26

爆破片装置

27

安全阀

28

易熔塞

29

导静电装置

30

紧急切断装置

专项

要求

注:1)专项要求检查项目与内容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附件E、附件F确定。

2 本表是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的基本要求,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特性增加 和调整有关检查项目。

3) 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有问题或者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 查结果栏打“X”并且在备注中说明;实际没有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填写“无此项”,或者 按照实际的检查项目编制;无法检查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中划“一”,并且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⑴、2项注实际不印制,3)印制时,可以删除项号(3)]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5002-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

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石景山区京原路8号邮编:100043)

新华书店经销

北京期实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

开本880 X 1230 1/16 印张2.75字数26千字

20134月第120134月第1次印刷

*

书号:155166 • 7 定价: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