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P 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Stanelard for building Water SUPPIy and drainage drawings
2010-08-18 发布 2011 - 03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口发布
Standard for building Water SUPPIy and drainage drawings
GB/T 50106 - 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1年3月I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rawings
GB/T 50106 - 2010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前刷
⅛
开本:850X1168毫米1/32印张:2¼ 字数;64千字 2010年11月第一版 2010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2.00元 统一书号:15112 • 17933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00037)
本社网址:http://WWW. cabp. com. Cn
网上书店:http;//WWW. China-building, com. 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rawings
GB/T 50106 - 2010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閱刷
*
开本:850X1168毫米1/32印张:2% 字数:64千字 2010年11月第一版 2010年11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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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6号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106-2010,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原《给水排水制图标 准》GB/T 50106 - 2001同时废止。
I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8月18日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 125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给 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査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图 例、图样画法。 “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修改了部分图例;
2修改了图样画法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 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 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 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以便今后修订时 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专业设计研 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端文贾苇杨世兴冯旭东 钱江锋瞿迅谷德性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罗继杰崔长起任向东郑克白 伍果毅薛英超郑小梅满孝新 王婷宋孝春
I ■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2 NUmbering and Arrangement Of DraWing
4. 5 PIan Of BUiI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
4. 6 SyStem Diagram Of Pipeline
4. 7 Partial EnIarged Plane, SeCtiOn
4. 8 Water PtlrifiCatiOn and Treatment PrOCeSS FlOW
EXPI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LiSt Of QUated StandardS ・・•・:
Addition: EXPI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 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 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制图和手工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总图设计图、竣工图;
3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图的实测图;
4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本制图标准应按下列规定与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 图统一标准》GB/T 5。。。】配合使用:
1本标准有规定的,均应按本标准执行;
2本标准无规定的,而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 标准》GB/T 50001有规定的内容,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1.0.5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图 线
2.1.1图线的宽度们应根据图纸的类型、比例和复杂程度,按 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中的规定 选用。线宽5宜为0. 7mm或1. 0mm。
2.1.2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 2.1.2的规定。
表2.1.2线 型
名称 |
. 线 型 |
线宽 |
______用 途_____ |
粗实线 |
b * |
新设计的各种排水和其他重 力流管线 | |
粗虚线 |
b |
新设计的各种排水和其他重 力流管线的不可见轮廓线 | |
中粗实线 |
0.76 |
新设计的各种给水和其他压 力流管线;原有的各种排水和 其他重力流管线 | |
中粗虚线 |
0.76 |
新设计的各种给水和其他压 力流管线及原有的各种排水和 其他重力流管线的不可见轮 廓线 | |
中实线 |
■ —— |
0. 56 |
给水排水设备、零(附)件 的可见轮廓线;总图中新建的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可见轮廓线; 原有的各种给水和其他压力流 管线____________ |
中虚线 |
——————— |
0. 56 |
给水排水设备、零(附)件 的不可见轮廓线;总图中新建 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可见轮 廓线;原有的各种给水和其他 压力流管线的不可见轮廓线 |
名称 |
线 型 |
线宽 |
_____用 途_____ |
细实线• |
— |
0.256 |
建筑的可见轮廓线;总图中 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可见 轮廓线;制图中的各种标注线 |
细虚线 |
— |
0.256 |
建筑的不可见轮廓线,总图 中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 可见轮廓线_________ |
单点长画线 |
Z------ |
0.256 |
中心线、定位轴线 |
折断线 |
——\—— |
0.256 |
断开界线 |
波浪线 |
---*---__-------- |
0.256 |
平面图中水面线;局部构造 层次范围线;保温范围示意线 |
2.2比 例
2.2.1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 规定。
表2.2.1常用比例
名 称 |
_______比 例______ |
备 注 |
区域规划图 区域位置图 |
1 « 50000、1 8 25000、1 « 10000、1 : 5000、1 » 2000 |
宜与总图专业 一致 |
总平面图 |
1 8 1000、1 « 500、1 : 300 |
宜与总图专业 一致 |
管道纵断面图 |
竖向 1 « 200、1 « 100、1 : 50 纵向 1 t IOo0、1 « 500、1,300 |
— |
水处理厂(站)平面图 |
1 « 500、1 8 200、1 : 100 |
— |
水处理构筑物、设备 间、卫生间,泵房平、剖 面图 |
1 « 100、1 : 50、1,40、1 « 30 |
—— |
续表2. 2.1
名 称 |
• 比 例 |
备 注一 |
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图 |
1 > 200、 1 > 150、 1 ɪ 100 |
宜与建筑专业 一致 |
建筑给水排水轴测图 |
1,150、1 : 100、1 » 50 |
宜与相应图纸 一致 |
详图 |
1 : 50、1 > 30, 1 I 20、1 ɪ 10 1 : 5、1 : 2、1 : 1、2,1 |
— |
2.2.2在管道纵断面图中,竖向与纵向可采用不同的组合比例。 2.2.3在建筑给水排水轴测系统图中,如局部表达有困难时, 该处可不按比例绘制。
2.2.4水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和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展开系统图 可不按比例绘制。
l⅜∙
2∙ 3标 局
2.3.1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 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
2.3.2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 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与总图专业一致。
2.3.3压力管道应标注管中心标高;重力流管道和沟渠宜标注管 (沟)内底标高。标高单位以m计时,可注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2.3.4在下列部位应标注标高:
1沟渠和重力流管道:
1) 建筑物内应标注起点、变径(尺寸)点、变坡点、穿 外墙及剪力墙处;
2) 需控制标高处;
3) 小区内管道按本标准第4. 4.3条或第4.4.4条、第 4. 4.5条的规定执行;
2压力流管道中的标高控制点;
管道穿外墙、剪力墙和构筑物的壁及底板等处;
不同水位线处;
建(构)筑物中土建部分的相关标高。
标高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 3.
5-1的方式标注;
Ooo .20.8
3.3.2 ,
图2.3.5-1平面图中管道标高标注法
2平面图中,沟渠标高应按图2. 3. 5-2的方式标注;
2.85
图2. 3.5-2平面图中沟渠标高标注法
3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的标高应按图2. 3. 5-3的方式
标注;
溢流水位_____
停泵水位(最高疏
开泵水位
最低水位
6.50
6.25 ∙φ- -^Z -
∙φ^
6.00 -SZ
*_______> | |
D 、 | |
D 、 | |
— |
图2. 3. 5-3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标高标注法
4轴测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 3. 5-4的方式标注。
X
2.65
图2. 3. 5-4轴测图中管道标高标注法
2.3.6建筑物内的管道也可按本层建筑地面的标高加管道安装 高度的方式标注管道标高,标注方法应为H+X. XX, H表示 本层建筑地面标高。.
2.4管 径
2.4.1管径的单位应为mm0
2.4.2管径的表达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等管材,管径 宜以公称直径DN表示;
2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等管材,管径宜 以外径DX壁厚表示;
3铜管、薄壁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公称外径DB 表示;
4建筑给水排水塑料管材,管径宜以公称外径d筮表示;
5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管径宜以内径次表示;
6复合管、结构壁塑料管等管材,管径应按产品标准的方 法表示;
7当设计中均釆用公称直径DN表示管径时,应有公称直 径DN与相应产品规格对照表。
2.4.3管径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根管道时,管径应按图2. 4. 3-1的方式标注;
2多根管道时,管径应按图2. 4. 3-2的方式标注。
DN20
2.5编 号
2.5.1当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或排水排出管的数量超过一根时, 应进行编号,编号宜按图2. 5.1的方法表示。
------- 引入(排岀)管
管道类别代码
同类管道编号
图2. 5.1给水引入(排水排出)管编号表示法
2.5.2建筑物内穿越楼层的立管,其数量超过一根时,应进行 编号,编号宜按图2. 5.2的方法表示。
WL-I
(b)剖面图、系统图、轴测图
图2. 5.2立管编号表示法
2.5.3在总图中,当同种给水排水附属构筑物的数量超过一个• 时,应进行编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编号方法应采用构筑物代号加编号表示;一
2给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水源到干管,再从干管到 支管,最后到用户;
3排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 支管。
2.5.4当给水排水工程的机电设备数量超过一台时,宜进行编 号,并应有设备编号与设备名称对照表。
3.0.1管道类别应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管道图例宜符合表 3.0.1的要求。
表3.0.1管 道
____名 称 |
图 例 |
备 注 | |
1 |
生活给水管 |
・・ J 一 i |
— |
2 |
热水给水管 |
—, RJ ' |
— |
3 |
热水回水管 |
RH≡≡≡≡≡b |
— |
4 |
中水给水管 |
"≡≡≡≡-≡ ZJ ≡≡^≡≡≡i |
— |
5 |
循环冷却给水管 |
I I I XJ ■'剛 |
— |
6 |
循环冷却回水管 |
— | |
7 |
热媒给水管 |
——RM—— |
一 . |
8 |
热媒回水管 |
— RMH ■ ■ |
— |
名 称 |
图 例 |
备 注 | |
9 |
蒸汽管 |
I ' Z m■., |
—— |
10 |
凝结水管 |
■ .一■ N . .. |
— |
11 |
废水管 |
■ F I I |
可与中水 原水管合用 |
12 |
压力废水管 |
':. . . YF |
— |
13 |
通气管. |
..... T 一 — ■ * |
—— |
14 |
污水管 |
—.― W ■ ■ .— |
— |
15 |
压力污水管 |
・• . .. γw∙∙. .,■ ■‘ |
/ |
16 |
雨水管 |
.・. . ■ Y ....... |
—— |
17 |
压力雨水管 |
・・・■.YY— |
— |
18 |
虹吸雨水管 |
. ' HY...... |
— |
19 |
膨胀管 |
■ PZ ' ■ |
—— |
IO
序号 |
名 称 |
_____图 例 |
备 注 |
20 |
保温管 |
也可用文字说明 保温范围 | |
21 |
伴热管 |
也可用文字说明 保温范围 | |
22 |
多孔管 、 |
— | |
23 |
地沟管 |
-----— |
— |
24 |
防护套管 |
I----- ■ 1 |
— |
25 |
管道立管 |
ʃ,严 平面 1系统 |
X为管道类别 L为立管 】为编号 |
26 |
空调凝结水管 |
.・■ I KN .......... |
— I |
27 |
排水明沟 |
坡向 一— |
— |
28 |
排水暗沟 |
坡向 -- |
— |
注,1分区管道用加注角标方式表示,
2原有管线可用比同类型的新设管线细一级的线型表示,并加斜线,拆除管
线则加叉线.
3.0.2管道附件的图例宜符合表3. 0. 2的要求。
表3.0.2管道附件
序号 |
名称 |
_______图例 |
备注 |
1 |
管道伸缩器 |
—一,一 I-- |
— |
2 |
方形伸缩器 |
・1・・I L叫 |
—— |
3 |
刚性防水套管 |
— | |
4 |
柔性防水套管 |
ɪ |
.— |
5 |
波纹管 |
------IOa------ |
— |
6 |
可曲挠橡胶接头 |
Tol TOOl 单球 双球 |
— |
7 |
管道固定支架 |
—#---*— |
— |
8 |
立管检査口 |
— | |
9 |
清扫口 |
—Θ ^=T 平面 系统 |
—. |
10 |
通气帽 |
↑T 成品 蘑菇形 |
— |
11 |
雨水斗 |
平面 系统 |
一 |
耍 |
名称 |
_______图例 |
备注 |
12 |
排水漏斗 |
Θ- Y 平面 系统 |
—— |
13 |
圆形地漏 |
平面 系统 |
通用。如无水封, 地漏应加存水弯 |
14 |
方形地漏 |
[HU- 平面 系统 |
—, |
15 |
自动冲洗水箱 |
O-中 |
—— |
16 |
挡墩 |
r 一 | |
17 |
减压孔板 |
—'l∣—「 |
—— |
18 |
Y形除污器 |
HTH |
— |
19 |
毛发聚集器 |
廿0 平面 系统 |
—— |
20 |
倒流防止器 |
丨・ ■ |
序号 |
名称 |
__________S_ |
例 |
备注 |
21 |
吸气阀 |
ZJ |
Γ~ |
—— |
22 |
真空破坏器 |
—— | ||
23 |
防虫网罩 |
_ |
9 |
— |
24 |
金属软管 |
岫 |
.— |
3.0.3管道连接的图例宜符合表3. 0.3的要求。
表3.0.3管道连接
序号 |
名称 |
. 图例__________ |
备注 |
1 |
法兰连接 |
— | |
2 |
承插连接 |
_• | |
3 |
活接头 |
-----------------∣l∣ |
— |
4 |
管堵 |
-----------------3 ' |
—. |
5 |
法兰堵盖 |
---------------------------------------------I |
— |
6 |
盲板 |
--------------------------------------------------------------1 |
— |
7 |
弯折管 |
—θ- -O-高 低 低高 |
— |
庭 |
名称 |
_______图例 |
备注 | |
8 |
管道丁字上接 |
高 |
U- |
— |
9 |
管道丁字下接 |
六 |
L |
—— I |
10 |
管道交叉 |
低I |
在下面和后面的 管道应断开 |
3.0.4管件的图例宜符合表3. 0.4的要求。
表3.0.4管 件
序号 |
名称 |
图例 |
1 |
偏心异径管 | |
2 |
同心异径管 |
-⅛-⅛--⅛- |
3 |
乙字管 | |
4 |
喇叭口 |
—二一 |
5 |
转动接头 |
I—⅛w |
6 |
S形存水弯 | |
7 |
P形存水弯 |
U~ _____ |
8 |
90°弯头 |
I- |
9 |
正三通 |
丄 |
10 |
TY三通 |
丄 |
名称 |
___________图例___________ | |
11 |
斜三通 | |
12 |
正四通 |
+ |
13 |
斜四通 | |
14 |
浴盆排水管 |
J JL |
3.0.5阀门的图例宜符合表3. 0.5的要求。
表3.0.5阀 门
名称一— |
_______图例_______ |
备注 | |
1 |
* | ||
1 |
I 甲Jitig | ||
2 |
角阀 |
L |
— |
3 |
三通阀 |
— | |
4 |
四通阀 |
—— |
—— |
5 |
截止阀 |
≡Hχ>" |
— |
6 |
蝶阀 |
―0— |
— |
7 |
电动闸阀 |
Θ ---1¾--- |
— |
名称
图例
序号
液动闸阀
8
气动闸阀
电动蝶阀
11 液动蝶阀
HI®
12 气动蝶阀
13 减压阀
左侧为高压端
14 旋塞阀
平面 系统
15 底阀
平面 系统
16 球阀
17 隔膜阀
18
气开隔膜阀
19
气闭隔膜阀
名称 |
图例 |
备注 | |
20 |
电动隔膜阀 |
Θ --⅛-- |
— |
21 |
温度调节阀 |
--1⅛- |
— |
'22 |
压力调节阀 |
—1⅛-- |
- —— |
23 |
电磁阀. |
寧 ----1¾---- |
—— |
24 |
止回阀 |
- |
—— |
25 |
消声止回阀 |
pad |
— |
26 |
持压阀 |
— | |
27 |
泄压阀 |
—— | |
28 |
弹簧安全阀 |
¥ R |
左侧为通用 |
29 |
平衡锤安全阀 |
—— | |
30 |
自动排气阀 |
平面 系统 |
名称 |
图例 |
备注 | |
31 |
浮球阀 |
-Y f 平面 系统 |
— |
32 |
水力液位控制阀 |
—D⅛-ll °—c⅛-∣∣ I 平面 系统 |
— |
33 |
延时自闭冲洗阀 |
4 |
— |
34 |
感应式冲洗阀 |
叶 | |
35 |
吸水喇叭口 |
Y) 1 平面 系统 |
—— |
36 |
疏水器 |
— |
3.0.6给水配件的图例宜符合表3.0.6的要求。
表3.0.6给水配件
序号 |
名称 |
图例 | |
1 |
水嘴 |
—h 平面 |
系统 |
2 |
皮带水嘴 |
平面 |
系统 |
序号 |
名称 |
____________图例___________ |
3 |
洒水(栓)水嘴 | |
4 |
化验水嘴 |
____8 ■ XV____ |
5 |
肘式水嘴 | |
6 |
脚踏开关水嘴 |
TL — |
7 |
混合水嘴 | |
8 |
旋转水嘴 | |
9 |
浴盆带喷头 混合水嘴 | |
10 |
蹲便器脚踏开关 |
-4∑∙α |
3.0.7消防设施的图例宜符合表3. 0.7的要求。
表3.0.7消防设施
序号 |
名称 |
图例 |
备注 . |
1 |
消火栓给水管 |
- XH —— |
— |
2 |
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管 |
■ f ZP■・・・: |
— |
3 |
雨淋灭火给水管 |
, ” IYL 一 ■ |
— |
名称 |
_______图例_______ |
备注 | |
4 |
水幕灭火给水管 |
—— | |
5 |
水炮灭火给水管 |
SP |
—. |
6 |
室外消火栓 |
— | |
7 |
室内消火栓 (单口) |
L^ai 0 平面 系统 |
白色为开启面 |
8 |
室内消火栓 (双口) |
θ 平面 系统 |
I |
9 |
水泵接合器 |
-z< |
—— |
10 |
自动喷洒头 (开式) |
O T 平面 系统 |
— |
11 |
自动喷洒头 (闭式) |
平面 系统 |
下喷 |
12 |
自动喷洒头 (闭式) |
.O ɪ 平面 系统 |
上喷 |
13 |
自动喷洒头 (闭式) |
—(S)- $ 平面 系统 |
上下喷 |
名称 |
图例 |
备注 | |
14 |
侧墙式 自动喷洒头 |
O支 _____平面 素统 |
— |
15 |
水喷雾喷头 |
♦ 丁 平面 素统 |
—— |
16 |
直立型水幕喷头 |
_2_ 平面 系统 |
—— |
17 |
下垂型水幕喷头 |
平面 系统 |
— |
18 |
干式报警阀 |
◎“本 平面 系统 |
— |
19 |
湿式报警阀 |
(S)孕 _____平面 系统 |
— |
20 |
预作用报警阀 |
平面系统 |
— |
21 |
雨淋阀 |
> * 平面 系统 |
— |
22 |
信号闸阀 |
-~>¾— |
— |
名称 |
图例 — |
备注 | |
23 |
信号蝶阀 |
— | |
24 |
消防炮 |
质勺 平面 系统 |
一 |
25 |
水流指示器 |
I (E) | |
26 |
水力警铃 |
一 | |
27 |
末端试水装置 |
平面 系统 |
一 |
28 |
手提式灭火器 |
△ |
—— |
29 |
推车式灭火器 |
△ |
— |
注:1分区管道用加注角标方式表示;
2建筑灭火器的设计图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确定。
3.0.8卫生设备及水池的图例宜符合表3. 0.8的要求。
名称 |
_______图例 |
备注 | |||
12 |
壁挂式小便器 |
_ |
— | ||
13 |
蹲式大便器 |
(D |
—— . | ||
14 |
坐式大便器 |
___⅛ |
] |
— | |
15 |
小便槽 |
• ∙∕zzzf |
_ |
— | |
16 |
淋浴喷头 |
— |
注:卫生设备图例也可以建筑专业资料图为准。
3.0.9小型给水排水构筑物的图例宜符合表3. 0. 9的要求。
表3.0.9小型给水排水构筑物
序号 |
名称 |
图例 |
备注 |
HC | |||
1 |
矩形化粪池 |
=XC o — |
HC为化粪池 |
____YC | |||
2 |
隔油池 |
≡≡≡≡B |
YC为隔油池代号 |
CC | |||
3 |
沉淀池 |
O |
CC为沉淀池代号 |
...JC | |||
4 |
降温池 |
;' - |
JC为降温池代号 |
_____ZC | |||
5 |
中和池 |
ZC为中和池代号 |
名称 |
图例 |
备注 | |
6 |
雨水口 (单算) |
—— | |
7 |
雨水口 (双算) |
eɪs |
. —— |
8 |
阀门井 及检査井 |
J-X X J-XX W-X X W-XX →>- -CH Y-XX Y-XX |
以代号区别管道 |
9 |
水封井 |
.① |
—— |
10 |
跌水井 |
— | |
11 |
水表井 |
W. |
一 |
3.0. IO给水排水设备的图例宜符合表3. 0.10的要求。
表3.0.10给水排水设备
序号 |
名称 |
__________图例 ・ |
备注' | |
1 |
卧式水泵 |
平面 |
©或0 系统 |
— . |
2 |
立式水泵 |
◎ 平面 |
δ. 系统 |
— |
序号 |
名称 |
_______图例_______ |
备注 [ |
14 |
搅拌器 |
(M) rɪn |
— |
15 |
紫外线消毒器 |
*1ZWXi" |
— |
3. 0.11给水排水专业所用仪表的图例宜符合表3. 0.11的要求“
表3.0.11仪 表
序号 |
名称 |
_______图例 |
备注 |
1 |
温度计 |
— | |
2 |
压力表 |
—— | |
3 |
自动记录 压力表 |
—— | |
4 |
压力控制器 |
V |
—— |
5 |
水表 |
0 |
— |
6 |
自动记录流量表 |
— | |
7 |
转子流量计 |
sπτ≡ ◎辆 |
— |
序号 |
名称 |
_______图例 |
备注 |
8 |
真空表 |
—早 |
—. |
9 |
温度传感器 |
---1 T I--- |
— |
10 |
压力传感器 |
---1 P I--- |
— |
n |
PH传感器 |
---[⅞1--- |
— |
12 |
酸传感器 |
---1 貝 I— |
— |
13 |
碱传感器 |
---[n∙ I--- |
—— |
14 |
余氯传感器 |
---1 Cl I--- |
— |
3.0.12本标准未列出的管道、设备、配件等图例,设计人员可 自行编制并作说明,但不得与本标准相关图例重复或混淆。
4.1 一般规定
4.1.1图纸幅面规格、字体、符号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有关规定。图样图线、 比例、管径、标高和图例等应符合本标准第2章和第3章的有关 规定。
4.1.2设计应以图样表示,当图样无法表示时可加注文字说明。 设计图纸表示的内容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
4.1.3对于设计依据、管道系统划分、施工要求、验收标准等 在图样中无法表示的内容,应按下列规定,用文字说明:
1有关项目的问题,施工图阶段应在首页或次页编写设计 施工说明集中说明;
2图样中的局部问题,应在本张图纸内以附注形式予以 说明;
3文字说明应条理清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4.1.4设备和管道的平面布置、剖面图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并应按直接正 投影法绘制。
4.1.5工程设计中,本专业的图纸应单独绘制。在同一个工程 项目的设计图纸中,所用的图例、术语、图线、字体、符号、绘 图表示方式等应一致。
4.1.6在同一个工程子项目的设计图纸中,所用的图纸幅面规 格应一致。如有困难时,其图纸幅面规格不宜超过2种。
4.1.7尺寸的数字和计量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样中尺寸的数字、排列、布置及标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
2单体项目平面图、剖面图、详图、放大图、管径等尺寸
应以mm表示; ■ '.
3标高、距离、管长、坐标等应以m计,精确度可取
至CmO
4.1.8标高和管径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标注相对标高,并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
高的换算关系;
2总平面图应标注绝对标高,宜注明标高体系;
3压力流管道应标注管道中心;
4重力流管道应标注管道内底;
5横管的管径宜标注在管道的上方;竖向管道的管径宜标 注在管道的左侧;斜向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 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标注。
4.1.9工程设计图纸中的主要设备器材表的格式,可按图 4.1.9绘制。
S r→ Oo OO |
度号 |
设备器材名称 |
性能参数 |
単位 |
数量 |
备注 |
\中粗 ,细实线 | |
4 |
7 | |||||||
_—■ | ||||||||
]10] 40 I 40 〜50 , |
■ 10] 15 〜20] 35 〜40 , |
图4.1.9主要设备器材表
4.2图号和图纸编排
4.2.1设计图纸宜按下列规定进行编号:
1规划设计阶段宜以水规-1、水规-2••••••以此类推表示;
2初步设计阶段宜以水初-1、水初-2••••••以此类推表示;
3施工图设计阶段宜以水施-1、水施-2••••••以此类推表示;
4单体项目只有一张图纸时,宜采用水初-全、水施-全表 示,并宜在图纸图框线内的右上角标“全部水施图纸均在此页” 字样(图4.2.1);
图4. 2.1只有一张图纸时的右上角字样位置
5施工图设计阶段,本工程各单体项目通用的统一详图宜 以水通-1、水通-2••••••以此类推聂示。
4. 2.2设计图纸宜按下列规定编写目录:
1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的图纸目录宜以工程项目为单位 进行编写;
2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的图纸目录宜以工程项目的单 体项目为单位进行编写;
3施工图设计而段,本工程各单体项目共同使用的统一详 图宜单独进行编写。
4.2.3设计图纸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排列:
1图纸目录、使用标准图目录、使用统一详图目录、主要 设备器材表、图例和设计施工说明宜在前,设计图样宜在后;
2图纸目录、使用标准图目录、使用统一详图目录、主要 设备器材表、图例和设计施工说明在一张图纸内排列不完时,应 按所述内容顺序单独成图和编号;
3设计图样宜按下列规定进行排列:
1) 管道系统图在前,平面图、放大图、剖面图、轴测图、 详图依次在后编排;
2) 管道展开系统图应按生活给水、生活热水、直饮水、 中水、污水、废水、雨水、消防给水等依次编排;
3) 平面图中应按地面下各层依次在前,地面上各层由低 向高依次编排;
4) 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在前,水净化(处理) 机房(构筑物)平面图、剖面图、放大图、详图依次 在后编排;
5) 总平面图应按管道布置图在前,管道节点图、阀门井 剖面示意图、管道纵断面图或管道高程表、详图依次 在后编排。
4.3图样布置
4.3.1同一张图纸内绘制多个图样时,宜按下列规定布置:
1多个平面图时应按建筑层次由低层至高层的、由下而上 的顺序布置;
2既有平面图又有剖面图时,应按平面图在下,剖面图在 上或在右的顺序布置;
3卫生间放大平面图,应按平面放大图在上,从左向右排 列,相应的管道轴测图在下,从左向右布置;
4安装图、详图,宜按索引编号,并宜按从上至下、由左 向右的顺序布置;
5图纸目录、使用标准图目录、设计施工说明、图例、主 要设备器材表,按自上而下、从左向右的顺序布置。
4-3.2每个图样均应在图样下方标注出图名,图名下应绘制一 条中粗横线,长度应与图名长度相等,图样比例应标注在图名右 下侧横线上侧处。
4.3.3图样中某些问题需要用文字说明时,应在图面的右下部 位用“附注”的形式书写,并应对说明内容分条进行编号。
4.4总 图
4.4.1总平面图管道布置应符合卞列规定:
1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名称、外形、编号、坐标、道路形状、 比例和图样方向等,应与总图专业图纸一致,但所用图线应符合 本标准第2.1节的规定。 .
2给水、排水、热水、消防、雨水和中水等管道宜绘制在 一张图纸内。
3当管道种类较多,地形复杂,在同一张图纸内将全部管 道表示不清楚时,宜按压力流管道、,重力流管道等分类适当分开 绘制。
4各类管道、阀门井、消火栓(井)、水泵接合器、洒水栓 井、检査井、跌水井、雨水口、化粪池、隔油池、降温池、水表 井等,应按本标准第2章和3章规定的图例、图线等进行绘制, 并按本标准第2. 5. 3条的规定进行编号。
5坐标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D以绝对坐标定位时,应对管道起点处、转弯处和终点 处的阀门井、检查井等的中心标注定位坐标;
2) 以相对坐标定位时,应以建筑物外墙或轴线作为定位 起始基准线,标注管道与该基准线的距离;
3) 圆形构筑物应以圆心为基点标注坐标或距建筑物外墙 (或道路中心)的距离;
4) 矩形构筑物应以两对角线为基点,标注坐标或距建筑 物外墙的距离;
5) 坐标线、距离标注线均采用细实线绘制。
6标高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D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
2) 建筑物标注室内±0.00处的绝对标高时,应按图
4. 4.1的方法标注;
3) 管道标高应按本标准第4. 4. 3条的规定标注。
47.25
47,25(±0.00) (±O.OO)
图4. 4.1室内±0.00处的绝对标高标注
7管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径代号应按本标准第2. 4. 2条的规定选用;
2) 管径的标注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2. 4.3条的规定。
8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应绘制在总图管道布图图样的右上角。 4.4.2给水管道节点图宜按下列规定绘制:
1管道节点图可不按比例绘制,但节点位置、编号、接出 管方向与给水排水管道总图一致。‘ •
2管道应注明管径、管长及泄水方向。
3节点阀门井的绘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节点平面形状和大小;
2) 阀门和管件的布置、管径及连接方式;
3) 节点阀门井中心与井内管道的定位尺寸。
4必要时,节点阀门井应绘制剖面示意图。
5给水管道节点图图样见图4. 4. 2所示。
4.4.3总图管道布置图上标注管道标高宜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査井上、下游管道管径无变径,且无跌水时,宜按图
4. 4.3-1的方式标注;
2检査井内上、下游管道的管径有变化或有跌水时,宜按 图4. 4.3-2的方式标注;
3检査井内一侧有支管接入时,宜按图4. 4. 3-3的方式 标注;..
4检査井内两侧均有支管接入时,宜按图4. 4. 3-4的方式 标注。
4.4.4设计采用管道纵断面图的方式表示管道标高时,管道纵 断面图宜按下列规定绘制:
+J
§ /
DNloO
“I
700
y ZWl 50
05*
Dm 50 L25.00 、 、 DNl50 (
小区水表井 ®
详见国标图集05S502
接市政给水管
图4.4.2给水管道节点图图样
XXX. XX (管内底标髙)
ZW200
/ XXX. XX (设计她面标高)
DN200
图4. 4. 3-1检查井上、下游管道管径 无变径且无跌水时管道标高标注 XXX.XX (上游管内底标髙)χ××,χχ(T游管内底标高) XXX. XX (设计地面标高) DN200
DN300
图4.4.3-2检査井上、下游管道的管径有变化 或有跌水时管道标高标注
•S
X愛 N
X -K
XXX.XX (上游管内底标髙), XXX.XX (设计地面标高)/
XXX.XX CF游管内底标商)
DN2∞
DN30Q
图4. 4. 3-3检査井内一侧有支管接入时管道标高标注
X遂 x∙S 爻鬱
XXX.XX (±游管内底标高)
XXX. XX (下游管内底标高)
XX×.XX(设计地面标高)
DN200
DNWO
图4. 4.3-4检査井内两侧均有支管接入时管道标髙标注
1采用管道纵断面图表示管道标高时应包括下列图样及 内容:
1)压力流管道纵断面图见图4.4.4-1所示;
XXX. XX
XXX.XX ( XXX.XX [ 比例标尺 J XXX.XX | ||||||||
—1 |
⅞Γ |
H |
F= | |||||
XXX.X | ||||||||
iʌS |
1.5 | |||||||
设计地面标高 |
_ |
π |
5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L_ | |||
自然地面标高 |
□ |
i | ||||||
管中心标高 |
O |
L 1 |
_ |
i_ | ||||
管道埋深 |
二 | |||||||
管材 |
____球墨铸铁管_____ | |||||||
管长 |
3.5 |
35.25 | ||||||
水平距离 |
2.0 |
3.00 |
3.50 | |||||
井距 |
4.50 |
15.20 |
20.05 | |||||
井号・ |
__________J-I J-2 J-3 | |||||||
平面示意图 |
建筑墙 |
DM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 |
OM 50 |
30 〜40
图4. 4.4-1给水管道纵断面图(纵向1 : 500,竖向1 ' 50)
2)重力管道纵断面图见图4. 4. 4-2所示。
2管道纵断面图所用图线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D压力流管道管径不大于40Omm时,管道宜用中粗实 线单线表示;
2)重力流管道除建筑物排出管外,不分管径大小均宜以
30 〜40
图4.4.4-2污水(雨水)管道纵断面图(纵向l"500,竖向1:50) 中粗实线双线表示;
3) 图样中平面示意图栏中的管道宜用中粗单线表示;
4) 平面示意图中宜将与该管道相交的其他管道、管洶、 铁路及排水沟等按交叉位置给出;
5) 设计地面线、竖向定位线、栏目分隔线、检查井、标 尺线等宜用细实线,自然地面线宜用细虚线。
3图样比例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D在同一图样中可采用两种不同的比例;
2) 纵向比例应与管道平面图一致;
3) 竖向比例宜为纵向比例的1/10,并应在图样左端绘制
比例标尺。
4绘制与管道相交叉管道的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标注:
1) 交叉管道位于该管道上面时,宜标注交叉管的管底 标高;
2) 交叉管道位于该管道下面时,宜标注交叉管的管顶或 管底标高。
5图样中的“水平距离"栏中应标出交叉管距检査井或阀 门井的距离,或相互间的距离。
6压力流管道从小区引入管经水表后应按供水水流方向先 干管后支管的顺序绘制。•
7排水管道以小区内最起端排水检査井为起点,并应按排 水水流方向先干管后支管的顺序绘制。
4.4.5设计采用管道高程表的方法表示管道标高时,宜符合下 列规定:
1重力流管道也可釆用管道高程表的方式表示管道敷设 标高;
2管道高程表的格式见表4. 4. 5所示O
表4.4.5 XX管道高程表
序 号 |
管段 编号 |
管长 (m) |
管径 (mm) |
坡度 (%) |
管底 坡降 (ɪn) |
管底 跌落 (m) |
设计地面 标高 (m) |
管内底 标高 (m) |
埋深 (m) |
备 注 | ||||
终 点 |
起 点 |
一终点一 |
起 点 |
终 点 |
一终点一 | |||||||||
注:表格线型见本标准图4.1.9。
4.5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图
4.5.1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建筑物轮廓线、轴线号、房间名称、楼层标高、门、窗、 梁柱、平台和绘图比例等,均应与建筑专业一致,但图线应用细 实线绘制。
2各类管道、用器具和设备、消火栓、喷洒水头、雨水 斗、立管、管道、上弯或下弯以及主要阀门、附件等,均应按本 标准第3章规定的图例,以正投影法绘制在平面图上,其图线应 符合本标准第2.1.2条的规定。
管道种类较多,在一张平面图内表达不清楚时,可将给水排 水、消防或直饮水管分开绘制相应的平面图。
3各类管道应标注管径和管道中心距建筑墙、柱或轴线的 定位尺寸,必要时还应标注管道标高。
4管道立管应按不同管道代号在图面上自左至右按本标准 第2.5. 2条的规定分别进行编号,且不同楼层同一立管编号应 一致。
消火栓也可分楼层自左至右按丿顿序进行编号。
5敷设在该层的各种管道和为该层服务的压力流管道均应 绘制在该层的平面图上;敷设在下一层而为本层器具和设备排水 服务的污水管、废水管和雨水管,应绘制在本层平面图上。如有地 下层时,各种排岀管、引入管可绘制在地下层平面图上。
6设备机房、卫生间等另绘制放大图时,应在这些房间内 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 绘制引出线,并J⅛在引出线上面注明“详见水施-XX”字样。
7平面图、剖面图中局部部位需另绘制详图时,应在平面 图、剖面图和详图上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的规定绘制被索引详图图样和编号。
8引人管、排出管应注明与建筑轴线的定位尺寸、穿建筑 外墙的标高和防水套質形式,并应按本标准第2. 5.1条的规定,
以管道类别自左至右按顺序进行编号。
9管道布置不相同的楼层应分别绘制其平面图;管道布置 相同的楼层可绘制一个楼层的平面图,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标注楼层地面标高。.
平面图应按本标准第2.3节和2.. 4节的规定标注管径、标高 和定位尺寸。
10地面层(±0∙000)平面图应在图幅的右上方按现行国 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绘制指 北针。
11建筑专业的建筑平面图采用分区绘制时,本专业的平面 图也应分区绘制,分区部位和编号应与建筑专业一致,并应绘制 分区组合示意图,各区管道相连但在该区中断时,第一区应用 “至水施-XX",第二区左侧应用“自水施-XX”,右侧应用 “至水施-XX”方式表示,并应以此类推。
12建筑各楼层地面标高应以相对标高标注,并应与建筑专 业-•致。
4.5.2屋面给水排水平面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屋面形状、伸缩缝或沉降位置、图面比例、轴线号等应 与建筑专业一致,但图线应釆用细实线绘制。
2同一建筑的楼层面如有不同标高时,应分别注明不同髙 度屋面的标高和分界线。
3屋面应绘制出雨水汇水天沟、雨水斗、分水线位置、屋 面坡向、每个雨水斗的汇水范围,以及雨水横管和主管等。
4雨水斗应进行编号,每只雨水斗宜注明汇水面积。
5雨水管应标注管径、坡度。如雨水管仅绘制系统原理图 时,应在平面图上标注雨水管起始点及终止点的管道标高。
6屋面平面图中还应绘制污水管、废水管、污水潜水泵坑 等通气立管的位置,并应注明立管编号。当某标高层屋面设有冷 却塔时,应按实际设讦数量表示。
4.6管道系统图
4.6.1管道系统图应表示出管道内的介质流经的设备、管道、 附件、管件等连接和配置情况。
4.6.2管道展开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管道展开系统图可不受比例和投影法则限制,可按展开 图绘制方法按不同管道种类分别用中粗实线进行绘制,并应按系 统编号。一般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宜绘制管道展开系统图。
2管道展开系统图应与平面图中的引入管、排出管、立管、 横干管、给水设备、附件、仪器仪表及用水和排水器具等要素相 対应。
3应绘出楼层(含夹层、跃层、同层升高或下降等)地面 线5层高相同时楼层地面线应等距离绘制,并应在楼层地面线左 端标注楼层层次和相对应楼层地面标高。
4立管排列应以建筑平面图左端立管为起点,顺时针方向 :自左向右按立管位置及编号依次顺序排列9
5横管应与楼层线平行绘制,并应与相应立管连接,为环 状管道时两端应封闭,封闭线处宜绘制轴线号。
6立管上的引出管和接入管应按所在楼层用水平线绘出, 可不标注标高(标高应在平面图中标注),其方向、数量应与平 面图一致,为污水管、废水管和雨水管时,应按平面图接管顺序 对应排列。
7管道上的阀门、附件,给水设备、给水排水设施和给水 构筑物等,均应按图例示意绘出。
8立管偏置(不含乙字管和2个45°弯头偏置)时,应在所 在楼层用短横管表示。
9立管、横管及末端装置等应标注管径。
io不同类别管道的引入管或排出管,应绘出所穿建筑外墙 的轴线号,并应标注出引入管或排出管的编号。
4,氐母管道轴测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轴测系统图应以45°正面斜轴测的投影规则绘制。
2轴测系统图应采用与相对应的平面图相同的比例绘制。 当局部管道密集或重叠处不容易表达清楚时,应釆用断开绘制画 法,也可采用细虚线连接画法绘制。
3轴测系统图应绘岀楼层地面线,并应标注出楼层地面 标高。
4轴测系统图应绘出横管水平转弯方向、标高变化、接入 管或接出管以及末端装置等。
5轴测系统图应将平面图中对应的管道上的各类阀门、附 件、仪表等给水排水要素按数量、位置、比例一一绘出。
6轴测系统图应标注管径、控制点标高或距楼层面垂直尺 寸、立管和系统编号,并应与平面图一致。
7引入管和排岀管均应标出所穿建筑外墙的轴线号、弓I入 管和排出管编号、建筑室内地面线与室外地面线,并应标出相应 标高。
8卫生间放大图应绘制管道轴测图。多层建筑宜绘制管道 轴测系统图。
4.6.4卫生间采用管道展开系统图时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给水管、热水管应以立管或入户管为基点,按平面图的 分支、用水器具的顺序依次绘制。
2排水管道应按用水器具和排水支管接入排水横管的先后 顺序依次绘制。
3卫生器具、用水器具给水和排水接管,应以其外形或文 字形式予以标注,其顺序、数量应与平面图相同。
4展开系统图可不按比例绘图。
4.7局部平面放大图、剖面图
4.7.1局部平面放大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本专业设备机房、局部给水排水设施和卫生间等按本标 准第4. 3.1条规定的平面图难以表达清楚时,应绘制局部平面放
大图。
2局部平面放大图应将设计选用的设备和配套设施,按比 例全部用细实线绘制出其外形或基础外框、配电、检修通道、机 房排水沟等平面布置图和平面定位尺寸,对设备、设施及构筑物 等应按本标准第2.5.4条的规定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进行 编号。
3应按图例绘出各种管道与设备、设施及器具等相互接管 关系及在平面图中的平面定位尺寸;如管道用双线绘制时应釆用 中粗实线按比例绘出,管道中心线应用单点长画细线表示。
4各类管道上的阀门、附件应按图例、按比例、按实际位 置绘出,并应标注出管径。
5局部平面放大图应以建筑轴线编号和地面标高定位,并 应与建筑平面图一致。
6绘制设备机房平面放大图时,应在图签的上部绘制“设 备编号与名称对照表”(图4. 7. l)o .
1设备、设施数量多,各类管道重叠、交叉多,且用轴测
图难以表示清楚时,应绘制剖面图。
2剖面图的建筑结构外形应与建筑结构专业一致,应用细 实线绘制。
3剖面图的剖切位置应选在能反映设备、设施及管道全貌 的部位。剖切线、投射方向、剖切符号编号、剖切线转折等,成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 规定。
4剖面图应在剖切面处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出沿投影方向 看到的设备和设施的形状、基础形式、构筑物内部的设备设施和 不同水位线标高、设备设施和构筑物各种管道连接关系、仪器仪 表的位置等。
5剖面图还应表示出设备、设施和管道上的阀门、附件和 仪器仪表等位置及支架(或吊架)形式。剖面图局部部位需要另 绘详图时,应标注索引符号,索引符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Ql的规定绘制。
6应标注出设备、设施、构筑物、各类管道的定位尺寸、 标高、管径,以及建筑结构的空间尺寸。
7仅表示某楼层管道密集处的剖面图,宜绘制在该层平面 图内。
8剖切线应用中粗线,剖切面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 右顺序编号,剖切编号应标注在剖切线一侧,剖切编号所在侧应 为该剖切面的剖示方向。
4.7.3安装图和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无定型产品可供设计选用的设备、附件、管件等应绘制 制造详图。无标准图可供选用的用水器具安装图、构筑物节点图 等,也应绘制施工安装图。
2设备、附件、管件等制造详图,应以实际形状绘制总装 图,并应对各零部件进行编号,再对零部件绘制制造图。该零部 件下面或左侧应绘制包括编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重量 等内容的材料明细表;其图线、符号、绘制方法等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 图线》GB/T 4457.4、《机械制图 剖面符号》GB 4457. 5、《机械制图 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
及其编排方法》GB/T 4458. 2的有关规定绘制。
3设备及用水器具安装图应按实际外形绘制,对安装图各部 件应进行编号,应标注安装尺寸代号,并应在该安装图右侧或下 面绘制包括相应尺寸代号的安装尺寸表和安装所需的主要材料表。
4构筑物节点详图应与平面图或剖面图中的索引号一致, 对使用材质、构造做法、实际尺寸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 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绘制多层共用引出线,并 应在各层引出线上方用文字进行说明。
4.8水净化处理流程图
4.8U初步设计宜采用方框图绘制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图(图 4.8.;1).
I优质杂排水h¾~t调节池I毛发聚集器I 一级提升泵I生物接触氧化h I中水管网卜一F水加压泵 I 中水池 I 活性炭吸附卜~阮I 二次提升泵卩
图4. 8.1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
4.8.2施工图设计应按下列规定绘制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 面图:
1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应按水流方向,将水净化处 理各单元的设备、设施、管道连接方式按设计数量全部对应绘 出,但可不按比例绘制。
2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应将全部设备及相关设施按 设备形状、实际数量用细实线绘出。
3水净化处理设备和相关设施之间的连接管道应以中粗实 线绘制,设备和管道上的阀门、附件、仪器仪表应以细实线绘 制,并应对设备、附件、仪器仪表进行编号。
4 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图4. 8. 2)应标注管道
加药装置
消毒装置
带格栅
调节池
初次沉淀池
生物转盘
二次沉淀池
反应池 过滤池
中水水池中水加压泵
图4. 8.2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画法示例
标高。.
5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应绘制设备、附件等编号与 名称对照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釆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釆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3《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 图线》GB/T 4457. 4
4《机械制图 剖面符号》GB 4457. 5
5《机械制图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GB/T 445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 50106 - 2010
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 2OIOO经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以第74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 - 2001 (以 下简称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 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 起草人员是贾苇、杨世兴、车爱晶。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编制组按章、节、条顺 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 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 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 参考。
4.1 一般规定....................................................••••• 60
1.0.2修改条文。明确本标准适合计算机制图,也适用于手工 制图。
1.0.4修改条文。绘制给水排水图样时,除遵守本标准外,刘 于图纸规格、图线、字体、符号、定位轴线及尺寸标注等均应潭 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⅛ 规定。
2.2比 例
⅛1修改条文。对管道纵断面图的“竖向”、“纵向"的提法 进彳寻了修改。
2.2:4〔修改条文。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将“水处理流程图”改为“水处理工艺流程断 面图"。.
2.3标 高
2.3.4修改条文。将沟渠和重力流管道的标高标注要求分为室 内、室外两种情况。
2.3.5修改条文。对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的标高标注图示进行 了修改。
2.3.6修改条文。将标高标注中的 W 改为“H”,H表示本 层地面标高,如H+0. 25o
2.4管 径
必4.2修改条文。对铜管、不锈钢管的管径表示方法作了修改; 婀除了不常用的陶土管、耐酸陶瓷管、缸瓦管等。
1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等管材,管径 自以公称直径DN表示,如DNI5、DN50等;
2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等管材,管径宜 !以外径。X壁厚表示,如DlO8X4、D159X4. 5等;
3铜管、薄壁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公称外径D也表 示,如 JDWl8、DW67 等;
4建筑给水排水塑料管材,管径宜以公称外径表示,
如 dn63、d”110 等;
5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管径宜以内径d表示,勇 d230、d380 等。
2.5编.号
2. 5.1
2.5.3
修改条文。对编号图示作了修改。
修改条文。对编号方法作了明确说明。编号方法采用. 筑物代号加编号表示,如J-10, J表示给水阀门井,10表示4 io 个。.
3.0.1-3.0.11对原标准的图例了部分修改和补充。其中, 分区管道图例可釆用加注角标方式表示,如Jl、J2、RJl. RJ2、 XHi、XH2、ZPj、ZP2∙∙∙∙∙∙O
4.1 一般规定
4.1.1新增条文。目的是规范本专业图纸幅面规格、字体、耳 号的大小及要求,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E 准》GB/T 50001的各项规定。
4.1.2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1.1条的补充。
4.1.3新增条文。规定了设计施工说明的编写要求。
4.1.4新增条文。明确本专业有关图纸的绘制方法。
4.1.5本条由原标准第4.1.2条和第4.1.3条合并编写。
4.1.6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1.4条的修改。
4.1.7新增条文。明确图样中尺寸数字标注方法和计量单位部 精确度要求。
4.1.8新增条文。明确图样中标高和管径的分类和标注方法。
4.1.9新增条文。规定了主要设备器材表的格式。
4.2图号和图纸编排
4.2.1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1.5条的修改。
4.2.2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1. 6条部分条款的修珥
4.2.3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1. 6条部分条款的修彼
4.3图样布置
4.3.1新增条文。规定多个图样在同一张图纸内的排列原则。
4.3.2新增条文。规定图样的图名和比例的标注位置。
4.3.3新增条文。明确图样中某些特殊问题,不能以图样表示 但又需引起注意,且设计施工说明又未提到的问题,可在本图別 中以“附注"形式说明。
4.4总 图
4.4.1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1条的修改。
4.4.2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2条的修改。
4.4.3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1条第7款的修改。
4. 4.4修改条文。本条是原标准第4.2.3条的修改。
4.4.5修改条文。本条是原标准第4. 2.4条的修改。
4.5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图
4.5.1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7条的修改。其中, 消火栓分楼层自左至右按顺序进行编号的方法,如首层用H-101; H-102••••••,二层用 H-201、H-202其他各层以此 类推。
4.5.2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8条的修改。
4.6管道系统图
4.6.1新增条文。明确管道系统图的功能要求。
4. 6. 2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2.9条的修改。
4. 6.3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12条的修改。
4.7局部平面放大图、剖面图
4.7.1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10条的修改。
4. 7. 2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2.11条的修改。
4.7.3修改条文。本条是对原标准第4. 2.13条的修改。
4.8水净化处理流程图
4. 8√1^ 4. 8.2这两条是对原标准第4. 2. 6条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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