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T 189 - 2009 备案号J969 - 2009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TeChniCaI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
2009-11-24 发布
2010 - 08 - Ol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
JGJ/T 189 - 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 0 1 0年 8 月1日
2009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building Crane On COnStrUCtiOn Site
JGJ/T 189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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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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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50X1168毫米1/32印张:1¼ 字数:50千字 2010年2月第一版 2010年2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0.00元
统一书号:15112 • 17783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00037) 本社网址:http: / / WWW.cabp.com. Crl 网上书店:http: //WWW.China-building.com.Cn
第446号
现批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
号为JGJ/T 189- 2009,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1月24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 102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评估内容和方法;5.评估判别;6.评估结论与报告;7. 评估标识等。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 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武 夷路150号,邮编:200050) o
本规程主编单位: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 验站
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施仁华 向海静 姜 敏 罗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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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坤林 |
孙锦强 |
严训 |
李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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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治郁 |
戴宝荣 |
贾国瑜 |
魏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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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 |
杜科 |
程史扬 |
钱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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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恩宁 |
王凯辉 |
田若南 |
施雯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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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华毋 |
张嘉洁 |
庄幼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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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李明 |
耿洁明 |
孙宗辅 |
高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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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雨泰 |
郭寒竹 |
任颂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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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山尼扎木丁 |
关赞东 |
宗有志 | |
COiltentS
5. 4 WhOIe Set JUdgment Of TOWer Crane
5. 5 WhOIe Set JUdgment Of PaSSengerS-and-materials HoiSt *
APPendiX A ASSeSSment InSPeCtiOn InStrUmentS and
APPendiX B BaSiC InfOrmatiOn FOrm Of the MaChine ASSeSSed
APPendiX C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he TOWer Crane ASSeSSed
APPendiX 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he Passengers-and-materials HOiSt ASSeSSed
APPendiX E Safety ASSeSSment RePOrt Of TOWer Crane …22
APPendiX F Safety ASSeSSment RePOrt Of PaSSengerS-and-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总 贝!1
1.0.1为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 评估技术与质量,统一评估方法,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评估。
1.0.3本规程规定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的基本要求。当本 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L0.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1 安全评估 Safety assessment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情况进行了解,对使用保养情 况记录进行检查,对钢结构的磨损、锈蚀、裂纹、变形等损伤情 况进行检査与测量,并按规定对整机安全性能进行载荷试验,由 此分析判别其安全度,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活动。
2. 0. 2 使用年限 SerViCe Iife
建筑起重机械自合格出厂日起到规定使用周期止的年份数。
2. 0. 3 重要结构件 PrinCiPal StrUCtUral member
建筑起重机械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因其失效可导致整机 不安全的结构件。
3.0.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 全评估。
3. 0.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安全 评估:
1 塔式起重机:63OkNm以下(不含63OkNm).岀厂年限超 过 10 年(不含 10 年);63OkNm~1250kNm(不含 125OkNm)ʌ出厂 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OkNm以上(含125OkNm 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2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 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 降机。
3.0. 3对超过设计规定相应载荷状态允许工作循环次数的建筑 起重机械,应作报废处理。
3.0.4安全评估机构应具有机械、电气和无损检测技术等专业 人员,并应有无损检测、厚度测量等满足评估要求的检测仪器设 备。评估用检测仪器及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3. 0.5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评估应以重要结构件及主要 零部件、电气系统、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等为主要内容。
3. 0. 6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重要结构件宜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1塔式起重机:塔身、起重臂、平衡臂(转台)、塔帽或塔 顶构造、拉杆、回转支承座、附着装置、顶升套架或内爬升架、 行走底盘及底座等;
2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标准节)、吊笼、天轮架、底架及 附着装置等。
3. 0.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前,应将各重要结构件之间的连 接处进行分解,检测部位应去除污垢、浮锈和油漆屋等,显露出 钢材和焊缝的本体。
3.0.8安全评估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产权单位应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设备安全 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使用履历记录等,并应符 合本规程附录B、附录C、附录D的要求;
2在设备解体状态下,应对设备外观进行全面目测检查, 对重要结构件及可疑部位应进行厚度测量、直线度测量及无损检 测等;
3设备组装调试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载荷试验;
4根据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情况、检査检测结果等,应 依据本规程及有关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判别,得岀安 全评估结论及有效期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符合 本规程附录E和附录F的规定;
5应对安全评估后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唯一性标识。
3.0.9评估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3. 0.10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限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塔式起重机:63OkNm以下(不含63OkNm)评估合格 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63OkNm〜125OkNm (不含125OkNm)评 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125OkNm以上(含125OkNm)评 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3年;
2施工升降机:SC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SS 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
3.0.H设备产权单位应持评估报告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应 手续。
4.1基本要求和方法
4.1.1钢结构安全评估检测点的选择应包括下列部位:
1重要结构件关键受力部位;
2高应力和低疲劳寿命区;
3存在明显应力集中的部位;
4外观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
5钢结构承受交变荷载、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 区域等。
4∙L2安全评估应采取下列方法: ...........
ɪ目测:全面检查钢结构的表面锈蚀、磨损、裂纹和变形 等,对发现的缺陷或可疑部位做出标记,并应进一步检测评估;
2影像记录:用照相机或摄像机拍摄设备的整机外貌,拍 摄重要结构件的承受交变荷载或高应力区的焊接部位及其热影响 区域,拍摄外观有可见裂纹、严重锈蚀、磨损、变形等部位;
3厚度测量: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测量结 构件的实际厚度;
4直线度等形位偏差测量:用直线规、经纬仪、卷尺等器 具进行测量;
5载荷试验:整机安装调试完成后,通过载荷试验检验结 构的静刚度及主要零部件的承载能力,通过载荷试验检验机构的 运转性能、控制系统的操作性能及各安全装置的工作有效性。
4.1.3当按本规程第4. 1. 2条所列的评估方法不能满足安全评 估要求时,安全评估也可采用下列方法:
1当重要结构件外观有明显缺陷或疑问,需要作进一步评 估检测情况时,可釆用下列无损检测方法:
1) 磁粉检测(MT):检测铁磁性材料近表面存在的裂 纹缺陷;
2) 超声检测(UT):采用直射、斜射、液浸等技术, 检测结构件内部缺陷;
3) 射线照相检测(RT):利用X或了射线的穿透性, 检测结构件内部缺陷。
2对重要结构件有改制或主要技术参数有变更等情况,可 采用应变仪测取结构应力,分析判别结构的安全度的应力测试 方法。
4. 2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4. 2.1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D起重臂主弦杆;
2) 塔身节主弦杆;
3) 塔帽根部及顶部连接拉杆座;
4) 平衡臂(转台)连接处;
5) 回转支承座连接处;
6)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D臂架节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70%,且必须包括 中间的2节臂架节,每节臂架节主弦杆检测不得少 于2处;
2) 塔身基础节主弦杆检测不得少于2处,其他塔身节 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节检测不得少于 1处;
3) 塔帽(A字架)主弦杆根部抽检不得少于2处,顶 部连接拉杆座不得少于1处;
4) 平衡臂(转台)连接处抽检不得少于2处;
5) 上下回转支承座连接处抽检各不得少于1处;
6) 对其他重要结构件目测可疑部位进行全数检测;
7)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D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浮锈 和油漆等;
2)应采用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检测实际尺寸。
4.2. 2结构件裂纹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 行走底盘及底座的最大受力或变截面应力集中部位;
2) 回转平台支承座主要受力焊缝及变截面应力集中 部位;
3) 起重臂根部焊缝、主弦杆连接焊缝部位;
4) 平衡臂(转台)主结构连接焊缝部位;
5) 塔身节主弦杆连接焊缝部位;
6) 塔帽或塔顶构造主弦杆连接焊缝部位;
7) 附着装置主结构连接焊缝部位;
8) 顶升套架爬爪座、主弦杆支承横梁等连接焊缝部 位等;
9)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D检测部位抽检数量各不得少于1处;
2) 塔身基础节主弦杆连接焊缝、塔身加强节或特殊节 主弦杆部位抽检数量各不得少于2处;
3) 其他塔身节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每节主弦 杆连接处检测不得少于1处;
4)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应加倍对同类焊缝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D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浮锈
和油漆等;
2) 可釆用渗透或磁粉检测方法,进行探伤检测;
3) 发现疑问时可采用超声检测或射线照相检测等方法 进行无损检测。
4. 2.3结构件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塔身节主弦杆直线度偏差、对角线偏差、塔身垂 直度;
2) 起重臂、平衡臂、塔帽、顶升套架主弦杆直线度 偏差;
3) 目测有明显变形的其他构件。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D塔身节应全数目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行 全数检测;对目测未见异常的塔身节,随机抽查不 得少于3节,每节测量不得少于2根主弦杆的直线 度,并应测量每节的对角线偏差;
2) 起重臂应全数目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行 全数检测;对目测未见异常的起重臂,随机抽查不 得少于3节,每节测量上下各不得少于1根主弦杆 的直线度;
3) 对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应进行全数检测;
4)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D在设备解体状态,应采用直线规、卷尺等器具测量 直线度偏差,采用卷尺测量塔身节的对角线偏差;
2)设备组装后,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的垂直度偏差。
4. 2.4销轴与轴孔磨损及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D目测有明显磨损及变形的重要结构件销轴与轴孔;
2)起重臂、平衡臂臂架节间及其根部连接、拉杆连接、 塔帽根部连接等经常承受动载荷的销轴与轴孔。
2检测方法:在设备解体状态,采用游标卡尺、内外卡钳 等器具测量销轴与轴孔的实际尺寸。
4. 2.5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检查检 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D主要零部件包括制动器、联轴节、卷筒与滑轮、钢 丝绳、吊钩组等;
2) 安全装置包括各类安全限位开关与挡板、小车断绳 保护装置、动臂变幅防臂架后翻装置、小车防坠落 装置、缓冲器、扫轨板、抗风防滑装置、钢丝绳防 脱装置等;
3) 电气系统包括电气控制箱、电缆线、电气元件等;
4) 防护设施包括走道、工作平台、栏杆、扶梯等。
2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D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对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 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外观状态进行目测检查;当目 测有疑问时,应采用测量器具进行检验。检查检测 各部件的磨损变形情况、钢丝绳断丝情况等。检查 电箱外观,应完整并能防漏水,应设置电气保护并 应符合按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的规定,电缆应无老化破损;
2)设备部件组装后,应通过载荷试验对整机及其主要 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应釆 用绝缘测量仪器检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同时应 检查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
4.3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
4.3.1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 导轨架标准节主弦杆;
2) 吊笼立柱、顶梁与底梁;
3) 齿轮、齿条;
4)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抽检标准节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每节检测不 得少于1处;
2) 每只吊笼立柱、顶梁抽检各不得少于1处,底梁抽 检各不得少于2处;
3) 对齿轮、齿条及其他结构件目测可疑部位进行全数 检测;
4)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的,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在设备解体状态,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 浮锈和油漆等,用测厚仪、游标卡尺等器具测量实际尺寸。
4.3. 2结构件裂纹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部位应包括下列内容:
D标准节主弦杆与水平长腹杆连接焊缝;
2) 吊笼主立柱与顶梁、底梁连接焊缝;
3)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D标准节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每节检测不 得少于1处;
2) 每只吊笼主立柱、顶梁连接焊缝抽检各不得少于1 处,底梁连接焊缝抽检各不得少于2处;
3)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进行全数检测;
4)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的,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将待检测部位去除污垢、浮锈 和油漆等;
2) 可釆用渗透或磁粉方法进行探伤检测;
3) 当发现疑问时,可釆用超声检测或射线照相检测等 方法进行无损检测。
4. 3. 3结构件变形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D标准节主弦杆直线度偏差及截面对角线偏差;
2) 吊笼结构在笼门方向投影的对角线偏差,吊笼门框 平行度偏差;
3)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
2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D标准节应全数目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行 全数检测;对目测未见异常的标准节,随机抽查不 得少于2节,应测量截面对角线偏差及主弦杆直线 度偏差;
2) 吊笼结构应全面目测检查,对发现的可疑部位应进 行检测;对目测未见异常时,选择一台吊笼测量其 笼门方向投影的对角线偏差和吊笼门框平行度偏差;
3) 目测可疑的其他重要部位应进行全数检测;
4) 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应加倍对同类部位进行抽查; 如再次发现不合格,应全数检测。
3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D在设备解体状态,应采用直线规、卷尺等器具测量 直线度偏差,采用卷尺测量对角线和平行度偏差;
2)在设备组装后,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导轨架的垂直度 偏差。
4.3.4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设施检查检测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检测应包括下列部位:
1) 主要零部件包括制动器、对重导向轮、天轮架滑轮、 吊笼门与导向机构等;
2) 安全装置包括防坠安全器、各类限位开关及其挡板、 围栏门机械连锁、安全钩等;
3) 电气系统包括电气控制箱、电缆线、电气元件等;
4) 防护设施包括走道、工作平台、栏杆、检修扶梯等。
2检査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D在设备解体状态,应对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 气系统及防护设施的外观状态进行目测检查;当目 测有疑问时,应采用测量器具检验,检查检测有疑 问部件的磨损变形情况等。应检查电箱外观,应完 整并能防漏水,应设置电气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的规定,电 缆应无老化破损;
2) 在设备部件组装后,应通过载荷试验对整机及其主 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应 采用绝缘测量仪器检测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能,同时 应检查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
3) 防坠安全器的寿命年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 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的规 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 10054和《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的规定 对防坠安全器进行现场坠落试验。
5.1壁厚判别
5.1.1对重要结构件因锈蚀磨损引起壁厚减薄,当减薄量达到 原壁厚10%时,应判为不合格;经计算或应力测试,对重要结 构件的应力值超过原设计计算应力的15%时,应判为不合格。
5.L 2结构件特殊部位的锈蚀与磨损检査应按表5. 1. 2进行 判别。
表5.1.2结构件特殊部位锈蚀与磨损检查判别标准
|
特殊部位位置 |
判别指标 |
判别结论 | |
|
水平臂变幅塔机 小车导轨面 |
Δ≤30⅝ |
合格____ | |
|
△>30% |
不合格 | ||
|
施工升降机 导轨架标准节导轨面 |
Δ≤25⅜ | ||
|
Δ>25⅝ |
__ 不合格 | ||
|
施工升降机传动件 |
齿轮 |
Δ≤4. 5% |
____合格 |
|
△>4.5% |
不合格 | ||
|
齿条 |
Δ≤4% |
____合格 | |
|
Δ>4% |
不合格 | ||
|
轴孔与销轴直径 磨损变形量 |
Δ≤3⅜ |
合格____ | |
|
Δ>3% |
不合格 | ||
注:△为磨损变形率,指磨损变形量占原尺寸的百分比。其中的齿轮齿条按常规的 模数m=8考虑,齿轮按跨齿数为2齿的公法线长度测量磨损变形率,齿条用 标准圆棒和游标卡尺测量磨损变形率,有特例的可参照作相应修正。设计另 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5.2裂纹判别
5.2.1当釆用磁粉检测方法进行焊缝表面或近表面裂纹的探伤 时,焊缝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 T 6061和《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JB/T 6062中规定的1级 要求;当采用超声检测方法进行焊缝内部探伤时,焊缝应达到现 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JB/T 10559中规定的2级要求。根据焊缝的特征当采用其他合适的无 损检测方法进行内部探伤时,应根据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合格 判别。
设计另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O
5. 2.2重要结构件表面发现裂纹的,该结构件应判为不合格。
5. 2.3施工升降机的齿轮齿根处出现裂纹的,该齿轮应判为不合 格;施工升降机的齿条齿根处出现裂纹的,该齿条应判为不合格。
5.3变形判别
5.3.1重要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时,该结构件应判为不合格。
5. 3.2重要结构件主弦杆、斜杆直线度应按表5. 3.2进行判别。
表5.3.2重要结构件主弦杆、斜杆直线度判别标准
|
检测项目 |
判别指标 |
判别标准 |
|
主弦杆直线度 |
≤1‰ |
合格 |
|
>1%° |
不合格 | |
|
斜杆直线度 |
≤l∕750 |
合格 |
|
>1/750 |
不合格 |
注:设计另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5, 3.3结构件形位偏差应按表5. 3.3进行判别。
表5.3.3结构件形位偏差判别标准
|
检测项目 |
判别指标 |
判别标准 |
|
标准节 |
≤1. 5%0 |
____∣⅜____ |
|
截面对角线偏差 |
>1.5%0 |
不合格 |
续表5.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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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
判别指标 |
判别标准 |
|
施工升降机 吊笼结构在笼门方向投影的 _____对角线偏差_____ |
≤1.5%0 |
合格 |
|
>1. 5%0 |
不合格 | |
|
施工升降机 吊笼门框平行度偏差 |
≤1. 5%o |
合格 |
|
>1. 5%0 |
不合格 |
注:对角线偏差是指构件两对角线测量值之间的最大差值与对角线测量平均值的 比。平行度偏差是指以一构件轴线为基准,另一构件轴线和此基准平行方向 之间的最大测量差值与两构件平均间距的比。设计另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进 行判定。
5.4塔式起重机整机判别
5. 4.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塔式起重机应判为不合格:
1重要结构件检测有指标不合格的;
2按本规程附录E中有保证项目不合格的。
5.4.2重要结构件检测指标均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E中保证 项目全部合格的,可判定为整机合格。
5.5施工升降机整机判别
5. 5.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升降机应判为不合格:
1重要钢结构检测有指标不合格的;
2按本规程附录F中有保证项目不合格的。
5.5.2重要结构件检测指标均合格,并按本规程附录F中保证 项目全部合格的,可判定为整机合格。
6.0.1安全评估机构应根据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情况、检查 检测结果等,依据本规程及有关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估 判别,得出安全评估结论及有效期,并应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6.0.2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设备评估概述、主要技术参数、检 查项目及结果、评估结论及情况说明等内容。主要检测部位照 片、相关检测数据等资料应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6.0.3安全评估报告中情况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评估结论为合格,但存在缺陷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注 明整改要求及注意事项;
2对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应注明不合格的 原因。
7.0.1安全评估机构应对评估后的建筑起重机进行“合格”、 “不合格”的标识。
7.0.2标识必须具有唯一性,并应置于重要结构件的明显部位。 设备产权单位应注意对评估标识的保护。
7.0.3经评估为合格或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 应在建筑起重机械的标牌和司机室等部位挂牌明示。
表A评估用检测仪器及其精度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或精度 |
|
1 |
超声波测厚仪 |
+0. 5% |
|
2 |
磁粉裂纹检测仪 |
可清晰完整地显示A、C、D型标准试片上的 刻槽 |
|
3 |
游标卡尺 ' |
±0. 02mm |
|
4 |
直尺 |
1级 |
|
5 |
卷尺 |
1级 |
|
6 |
塞规 |
1级 |
|
7 |
经纬仪 |
W6” |
|
8 |
万用表 |
士 2% |
|
9 |
绝缘电阻表 |
±2% |
|
10 |
称量吊秤 |
士 1% |
|
11 |
超声波无损检测仪 |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 测》JB/T 10559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
|
12 |
直线规 |
±0. Imnl |
|
13 |
应变仪 |
±1% |
|
14 |
手持式放大镜 |
5倍 |
|
15 |
公法线千分尺 |
÷0. 02mm |
|
16 |
齿厚卡尺 |
÷0. 02mm |
表B评估设备的基本信息表
产权单位(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
|
制造单位一 |
备案编号 | |||
|
制造许可证编号 |
出厂编号和日期 | |||
|
设备工作年限参数 (由设备设计制 造单位提供) |
正常工作年藏~ | |||
|
作限数一 工年参 |
载荷状态 | |||
|
利用等级 | ||||
|
工作级别 | ||||
|
使用概况 (利用等级和 载荷状态) |
经统计,该设备出厂至今已 年,平均每年使用 ___天,平均每天使用 小时,平均每小时有 次工作循环,总计使用台班小时数 万小时,折算至工 作循环数为 万次。 口很少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轻微载荷 口有时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中等载荷 口经常起升额定载荷,一般起升较重载荷 □频繁起升额定载荷 | |||
|
维保记录 (提供近期的 大修合格报告) |
口未进行过大修保养 口进行过大修保养(提供近期的大修保养验收结论单,大修 主要内容,重要零部件更换清单等) | |||
|
事故记录 |
口有(请附上事故处理情况证明资料)___________ | |||
|
目前状态 |
□正常使用 □降级使用(明确降级量值) 口待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评估原因 |
口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其他(请附上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 |||
|
zzɪɪzz | ||||
注:1.以上信息资料由产权单位提供,并承诺其真实性;
2.表内“口”选择打“寸”,空格不够可附页,附页应补签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表C评估的塔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产权单位(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
______项目名称______ |
单位 |
设计值 |
备 注 | ||||
|
_____最大起重力矩 |
kNm | ||||||
|
最大额定起重量 |
t | ||||||
|
_ —最大壬作幅度 一 |
m | ||||||
|
最大工作幅度时额定起重量一 |
t | ||||||
|
最大起重量时允许最大幅度 |
m |
m⅞l | |||||
|
~m⅞ | |||||||
|
m臂 | |||||||
|
起升高度 |
附着 |
m | |||||
|
内爬 | |||||||
|
行走 - | |||||||
|
独立固定L | |||||||
|
平衡重 |
起重臂长 |
In | |||||
|
相应平衡重L |
t | ||||||
|
各档起升速度及相应最大起重量 |
m/min | ||||||
|
——回转速度一 |
r/min | ||||||
|
变靠度— — |
m/min | ||||||
|
一 行走速度 |
m/min | ||||||
注:以上技术参数由产权单位提供并承诺其准确可靠。
企业负责人(签字):
表D评估的施工升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
产权单位(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设计值 |
备注 | |
|
____吊笼额定载重量 |
kg | |||
|
_____吊笼净空尺寸_____ |
m |
长X宽乂高 | ||
|
_____最大提升高度 |
m | |||
|
额定提升速度 |
m/min | |||
|
驱动电机 |
数量 |
只 | ||
|
额定功率 |
kW | |||
|
制动力矩 |
Nm | |||
|
普通型标准节 |
高度 |
m | ||
|
立柱管中心距 |
mm | |||
|
ZI柱管规格一 |
mm |
外径X壁厚一 | ||
|
加强型标准节 |
高度 — |
m | ||
|
立柱管中心厂 |
mm | |||
|
立柱管规格— |
mm |
外径X壁厚一 | ||
|
上下相邻附墙最大间距 |
m | |||
|
最大自由端高度 一 |
m | |||
注:以上技术参数由产权单位提供并承诺其准确可靠。
企业负责人(签字):
一、 设备评估概述;
二、 评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三、 检查项目及结果:
1资料审核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______规定要求 |
检査情况 |
结果 |
|
1* |
制造许可证 |
应在许可范围内 : | ||
|
2* |
出厂合格证 |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 一i | ||
|
3 |
使用说明书 |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 | ||
|
4* |
基本信息与资料表 |
信息应齐全,签章确认手续应完整 | ||
|
5* |
主要技术参数表 |
参数应明确,签章确认手续应完整 | ||
|
6 |
使用记录_____ |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 ||
|
7 |
维修保养记录 |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 ||
|
8 |
事故记录_____ |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
注:序号后有*的为保证项目,下同。
2整机外观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査项目 |
_____规定要求 |
检査情况 |
结果 |
|
1 |
标牌、标志 |
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 设置操纵指示标志、主要性能 参数图表 | ||
|
2* |
主要焊缝外观 |
无明显缺陷 | ||
|
3* |
主要连接螺栓 |
不低于螺母,符合规定要求 | ||
|
4* |
主要连接销轴 |
完整,轴向固定可靠 | ||
|
5* |
主要钢结构 |
~~羌可见裂纹、明显变形和严 重腐蚀___________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规定要求 |
检査情况 |
结果 |
|
6 |
主要机构外观 |
完整,无可见裂纹、明显变 形和严重腐蚀 | ||
|
7 |
电箱电缆 |
外观完整,电箱防漏水,电 缆无破损 | ||
|
8 |
防护罩壳 |
完整,固定可靠_______ |
3安全装置等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验项目 |
_____规定要求 |
检验情况 |
结论 |
|
1 |
吊钩 |
应设有防止吊索或吊具非人 为脱岀的装置 | ||
|
2 |
滑轮 |
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 装置与滑轮最外缘的间隙不应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 ||
|
3 |
制动器 |
起重机上每一套机构都应配 备制动器 | ||
|
4* |
力矩限制器 |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幅度额 定值并小于额定值110%时,应 停止上升和向外变幅动作 | ||
|
5* |
起重量限制器 |
当起重量大于最大额定起重 量并小于110%额定起重量时, 应停止上升方向动作,但应有 下降方向动作 | ||
|
6 |
起升高度限位器 |
-应安装吊钩上极限思置的起 升高度限位器且有效_____ | ||
|
7 |
运行限位器 |
轨道式起重机的行走机构应 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 开关且有效 | ||
|
8 |
夹轨器 |
应设置;工作时不妨碍塔机 运行,非工作状态时保证塔机 可靠固定在轨道上 | ||
|
9 |
回转限位器 |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应 安装回转限位器且有效 |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规定要求 |
检验情况 |
结论 |
|
10 |
幅度限位器 |
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臂架 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及防止 臂架后翻的保护装置且有效 | ||
|
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 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 置。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 车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装置最 小距离为20Omnl | ||||
|
11 |
电气保护 |
应设置短路、过流、失压、 欠压、过压、零位、电源错相 及断相保护 | ||
|
12* |
绝缘电阻 |
≥0. 5M∩ | ||
|
13 |
塔身垂直度 |
≤4%0 |
4载荷试验项目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规定要求 |
检验情况 |
结论 | |
|
1 |
空载试验 |
运转情况 |
正常,无异常声响 | ||
|
操纵情况 |
灵活、可靠 | ||||
|
2* |
额定载荷试验 |
运转情况 |
正常,无异常声响 | ||
|
操纵情况 |
灵活、可靠 | ||||
|
3* |
试验过程中主要零部件有无损坏 |
无 | |||
5重要结构件壁厚测量项目
|
测点位置 |
设计值 (mm) |
锈蚀磨损处 (mm) |
锈蚀磨损量 (mm) |
锈蚀磨损率 (%) |
|
基础节 | ||||
|
塔身 加强节 | ||||
|
主弦杆 标准节 | ||||
|
测点位置 |
设计值 (mm) |
锈蚀磨损处 (mm) |
锈蚀磨损量 (mm) |
锈蚀磨损率 (%) | |
|
起重臂 主弦杆 |
根部节段 | ||||
|
中间节段 | |||||
|
头部节段 | |||||
|
平衡臂 |
主弦杆 | ||||
|
塔帽 |
乙弦杆 | ||||
|
回转 支承座 |
上支承座 | ||||
|
下支承座 | |||||
|
其他部件 | |||||
6重要结构件变形测量项目
|
检测项目 |
判别标准 |
实测情况 |
结果 | ||
|
判别指标 |
结论判别 | ||||
|
标准节直 线度 |
主弦杆 |
≤l%o |
合格 | ||
|
>l%o |
不合格 | ||||
|
斜杆 |
≤l∕75O |
合格 | |||
|
>1/750 |
不合格 | ||||
|
标准节截面对 角线偏差 |
≤1. 5%0 |
合格 | |||
|
>1.5%0 |
不合格 | ||||
|
其他部位 | |||||
|
主体材质 |
仪器 |
探伤 |
比例 | ||||
|
表面状况 |
热处理状态 |
长度 | |||||
|
公称尺寸 |
磁粉类型 |
喷洒方式 | |||||
|
执行标准 |
标准试块 |
磁化方法 | |||||
|
检测部位:
| |||||||
|
无损检测情况: | |||||||
|
备注 |
附件:检测仪器、重要结构件磁粉检测结果、检测部位照片及其标识 号等资料 | ||||||
|
型号规格 |
备案编号 | ||
|
制造单位 |
产品编号 | ||
|
产权单位 |
出厂年月 | ||
|
评估日期 | |||
|
安全评估 依据 |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13752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起重机安全规程》GB 6067 《塔式起重机》GB/T 5031 《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 6061 其他相关文件 | ||
|
结论与建议 |
安全评估情况: 结论与建议: 签发日期:年 月曰 评估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 | ||
|
备注 | |||
批准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检验人: 日期:
一、 设备评估概述;
二、 评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三、 检査项目及结果:
1. 资料审核项目(同附录E)
2. 整机外观检査项目(同附录E)
3. 安全装置等检查项目
|
名称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规定要求 |
检验 情况 |
论 |
|
基础 |
1 |
~^"围栏门联 锁保护 |
-吊笼位于底商规定位置茹门才能打一 开,围栏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 ||
|
2 |
防护围栏 |
~京础上吊錦 又寸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 置防护围栏,地面防护围栏高2L 8m | |||
|
导轨 架 |
3 |
垂直度 |
架设高度H(m)垂直度偏差(mm) ≤70 ≤1∕1OOOH >70—100 ≤70 >100—150 ≤90 >150—200 ≤110 >200 ≤130 | ||
|
吊笼 |
4 |
紧急出口 活动门 |
应有,活动板门应设有安全开关,当 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________ | ||
|
5 |
笼顶护栏 |
笼顶周围应设置,高度≥l-05m | |||
|
动向 传导 |
6* |
制动器 |
制动性能良好,有手动松闸功能 | ||
|
7 |
齿轮齿条 |
接触斑点分希位置应趋飆面中部;-接触斑点沿高度方向不少于40%,沿长 度方向不少于50%____________ | |||
|
8 |
导向轮、 背轮 |
导向灵活、无明显倾侧现象,背轮上 下各设置一处挡块 | |||
|
9 |
电缆导向 |
电缆导向架按规定设置 | |||
|
10 |
对重导轨 |
接缝应平整,导向良好 |
|
名称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规定要求 |
检验 情况 |
结论 |
|
附着 装置 |
11 |
附着间距 |
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 ||
|
12 |
悬臂高度 |
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 |||
|
全置 安装 |
13* |
防坠安全器 |
应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 | ||
|
14 |
防松绳开关 |
对重应设置防松绳开关 | |||
|
15* |
安全钩 |
~安装位置及结构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 轨架或安全器输出齿轮脱离齿条 | |||
|
16 |
上限位 |
应设,有效 | |||
|
17 |
~上极限开 关_____ |
-应设,非自动复位型,动作时切断总T 电源 | |||
|
18 |
越程距离 |
上限位和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 应 Nθ∙ 15m | |||
|
19 |
-超载保护 装置 |
应设置 | |||
|
20 |
下限位 |
应在吊笼制停时,距下极限开关一定 距离 | |||
|
21 |
下极限开关 |
-吊笼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应先 动作 | |||
|
气统 电系 |
22 |
急停开关 |
便于操纵处应装置,非自行复位 | ||
|
23* |
绝缘电阻 |
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矿 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应≥0. 5MΩ;电 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21MQ | |||
|
24 |
电气保护 |
应设置失压、零位、相序保护 |
4载荷试验项目(同附录E)
5重要结构件壁厚测量项目
|
测点位置 |
设计值 (mm) |
锈蚀磨损处 (mm) |
锈蚀磨损量 (mm) |
锈蚀磨损率 (%) | |
|
底架主梁 | |||||
|
导轨架 |
加强节主弦杆 | ||||
|
标准节主弦杆 | |||||
|
测点位置 |
设计值 (Innl) |
锈蚀磨损处 (mm) |
锈蚀磨损量 (Inm) |
锈蚀磨损率 (%) | |
|
附墙架 |
连接架主杆 | ||||
|
附墙杆 | |||||
|
天轮架 |
主弦杆 | ||||
|
吊笼 |
底部主梁 | ||||
|
动力板竖梁 | |||||
|
其他 部件 | |||||
6重要结构件变形测量项目
|
检测项目 |
判别标准 |
实测情况 |
结果 | |
|
判别指标 |
结论判别 | |||
|
标准节 主弦杆直线度 |
≤l%o |
合格 | ||
|
>l%o |
不合格 | |||
|
标准节 截面对角线偏差 |
5≤1. 5%0 |
合格 | ||
|
δ>l,5%0 |
不合格 | |||
|
吊笼结构在笼门方向投 影的对角线偏差 |
^≤1. 5%0 |
合格 | ||
|
3>1.5%° |
不合格 | |||
|
吊笼门框平行度偏差 |
^≤L5%0 |
合格 | ||
|
5>1.5%0 |
不合格 | |||
|
其他部位 | ||||
|
主体材质 |
仪器 |
探伤 |
比例 | |||
|
表面状况 |
热处理状态 |
长度 | ||||
|
公称尺寸 |
磁粉类型 |
喷洒方式 | ||||
|
执行标准 |
标准试块 |
磁化方法 | ||||
|
检测部位:
5-附墙架连接杆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6.天轮架连接部位X X条焊缝(附图)“ 其他需要检测部位 | ||||||
|
无损检测情况: | ||||||
|
备注 |
附件:检测仪器、重要结构件磁粉检测结果、检测部位照片及其标 识号等资料 | |||||
|
型号规格 |
备案编号 | ||
|
割造单位 |
产品编号 | ||
|
产权单位 |
出厂年月 | ||
|
评估日期 | |||
|
安全评估 依据 |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 《起重机安全规程》GB 6067 《施工升降机》GB/T 10054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 6061 其他相关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结论与 建议 |
安全评估情况: 结论与建议: 签发日期:年 月曰 评估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 | ||
|
备注 | |||
批准人: 审核人: 检验人: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釆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釆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釆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气
日期:
日期:
日期:
1《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
2《起重机安全规程》GB 6067
3《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13752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5 《塔式起重机》GB/T 5031
6《施工升降机》GB/T 10054
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
8《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I 21
9《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 6061
10《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 6062
11《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JB/T 1055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 189 - 2009
条文说明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经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1月24日以第44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 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 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安全评估内容 和评估标准等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 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 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i.o.i近几年来,老旧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越来越明 显,甚至有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各建筑起重机械企业对设 备的折旧报废各有规定,有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科学管理的现 象,国家和行业对此也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为了让建筑起重机 械企业对设备科学合理地进行折旧报废,既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又能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建筑起重机械,需要制订《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1.0.2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有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日常 检验、定期检查、安装前后的检查、拆卸前的检查等,各种检验 检测的侧重点各有特点。本规程依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 “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公告第659号(以下简称为建设部第659号文件)和有关标准 要求制订,主要适用于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 降机的安全评估检测。
3. 0.1根据建设部第659号文件,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 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
3.0.2建设部第659号文件规定了各类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 机的使用年限。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普 遍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磨损、变形等安全隐患。文件规定 超过使用年限的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
此外,如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结构缺陷、工作环境繁重恶劣、 发生结构损伤、主要结构件进行了更换或修复等情况时,产权单 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进行安全评估’
3. 0,3依据《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和《塔式起重机设 计规范》GB/T 13752规定,起重机的设计工作级别、利用等级 和载荷状态决定了该设备的设计允许使用寿命,超过设计允许使 用寿命的设备继续使用会带来疲劳损坏等严重后果。
ɪ 0.4 一个完整的可以正常开展对老旧设备安全评估的机构首 先必须有必要的人力资源条件,建立健全其组织机构。针对老旧 设备安全评估内容,其中钢结构的疲劳裂纹检测是重点之一,需 要借助专业检测仪器实施,其操作人员需要有特殊的技能知识和 具备上岗资质条件。此外,钢结构的锈蚀程度检测也需要配备特 别的检测仪器和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的人员。所以,人员条件和 仪器设备条件是安全评估开展的必需条件。安全评估机构首先应 具备法定的资质条件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
3. 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 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O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 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査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 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1基本要求和方法
4.1.2. 4.1.3目测时应对全部结构、机构、安全装置和电气系 统等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外观状态和重要结构件的关键 受力部位;摄像的目的主要是对一些无法用文字和数据直观描述 的现象和过程进行客观记录;厚度测量的对象主要是重要钢结构 件的关键受力部位和锈蚀明显部位;直线度测量主要是针对结构 存在明显变形、塔式起重机塔身和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等重要部件 的测量考核,钢结构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该发生塑性变形,除非 遇到意外的撞击或者违规超载使用等情况才会造成直线度偏差超 标。载荷试验主要是考察设备的基本功能,包括结构的力学性 能、机构的运转性能、控制系统的操作性能以及各安全装置的工 作有效性。磁粉探伤无损检测主要适用于检测铁磁性材料近表面 存在的裂纹等缺陷,正常的钢结构件和合格焊缝在承载后的损坏 都是从边角外表开始,所以釆用磁粉探伤基本能满足常规评估检 测的需要;当重要结构件外观有明显缺陷或疑问时,必要情况下 还可以采用超声和射线检测方法对结构件的内在质量进行检测。 当重要结构件有改制或主要技术参数有变更等情况时可采用应力 测试方法对相应部件进行结构应力检测。
4.2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4. 2.1对于老旧设备的安全评估检测点的抽样,应区别于常规 的检测抽样方法。每一台老旧设备的使用情况不尽相同,往往个 体差异很大。从经济性、可操作性、合理性角度出发,有针对性 地、有重点地对老旧设备的主要受力关键部位、历史经验总结容 易发生疲劳损伤部位、外观明显锈蚀部位、外观明显变形部位等 展开测量检验更符合目前的老旧设备现状。
全数检验是对一批产品中的每一件或者对每一件产品的每一 个要素进行检验;抽样检验是根据样本的特征来推断总体质量水 平。常规的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方法不完全适用于安全评估检测 点的抽样。
对于老旧设备的安全评估检测点的抽样,首先是全数目测, 根据目测情况对发现的可疑部位进行全数检测,对未发现可疑情 况的参照常规的抽样检验方法进行。
5.1壁厚判别
5.1.2水平变幅臂架轨道通常情况下仅局部磨损较大,且在设 计时预留有较大余量。根据长期的检验实践和理论计算,表明该 位置可以承受较大的磨蚀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也是同样道理。
施工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评估判别:
1磨损检查判别标准
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属于开式齿轮传动,主要失效形式为磨 损和断齿。而磨损造成的齿廓曲线改变和齿侧间隙增大将引起齿 轮齿条传动的冲击、振动和噪声。磨损造成齿厚减薄,也是引起 断齿的重要原因。所以磨损量的检验是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安全 技术评判的重点。
升降机齿轮齿条允许的磨损量与模数及安全系数要求有关。 国产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规定模数m不得小于7,计算时的安全 系数S不得小于5。一般国产升降机模数m = 8,齿轮齿条的分 度圆齿厚s = πτn∕2 = 4τr,若取安全系数S=5,则安全系数被耗 尽的齿面极限磨损量為X为:
^maX = S (1 —2)= 4π (1 一会) = 6. 947mm
齿轮齿条长时间运转后,安全系数将下降,如果允许因磨损 而最大消耗的安全系数为2,则齿面允许极限磨损量[貫为:
约为原齿厚的30%。齿轮齿条为双向啮合传动,两侧齿面均发 生磨损,每侧允许的极限磨损量为[况 的一半。因此以模数 m=8、安全系数为5、耗用安全系数为2 (即磨损后的安全系数 为3)的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为例,其磨损判别标准为:
1) 齿条(非变位齿条):
用齿厚卡尺测量分度线齿厚
分度线齿厚磨损量^≤3. 7mm 合格
分度线齿厚磨损量S〉3.7mm报废
2) 齿轮(非变位齿轮):
齿轮的分度圆弧齿厚不便于测量,一般用齿厚卡尺测量分度 圆弦齿厚或固定弦齿厚,后者与齿数多少无关,便于应用。固定 弦齿厚=分度弧齿厚×cos2α,故固定弦齿厚的[用=3. 681 X cos220° = 3. 459m,故齿轮磨损判别标准为:
固定弦齿厚磨损量⅛≤3. 5mm合格
固定弦齿厚磨损量^>3: 5mm报废
固定弦齿厚的测量要以齿顶圆为基准,测量精度受齿顶圆偏 差和径向跳动偏差影响,故也可采用方便、精确的齿厚的间接测 量法,即用公法线千分尺测量公法线长度来间接控制齿厚的磨损 量,此时齿轮磨损判别标准为:
公法线长度磨损量^≤3. 5mm合格
公法线磨损量3>3∙ 5mm报废
升降机开式齿轮齿条传动也可以直接用塞尺测量齿的侧隙游 移量的增大情况确定齿面磨损程度。
2齿面承载均匀性判别标准
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属于低速重载齿轮传动,要求传动中齿 轮齿条工作齿面接触良好、承载均匀,以免载荷集中于局部区域 而引起应力集中,造成局部磨损和断齿。齿轮齿条传动经过长时 间运转后,由于零件的变形会引起承载均匀性逐步下降,因此齿 面承载均匀性检验也是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安全技术评判的重 点。
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一般为8级精度,齿面承载均匀性判别 标准为:
D接触斑点的分布位置趋近齿面中部合格
接触斑点分布于齿顶和两端部棱边报废
2)接触斑点沿高度方向>40%,按长度方向≥50% 合格
接触斑点沿高度方向<40%,按长度方向<50⅝ 维修或报 废
3裂纹判別标准
齿轮齿条在齿根处受到最大的弯曲循环变应力的作用,齿根 部产生疲劳裂纹并逐渐扩展,是导致断齿的重要原因,因此裂纹 检测也是升降机齿轮齿条传动安全技术评判的重点。裂纹判别标 准为:将齿轮擦洗干净,用放大镜进行检查,齿根处有裂纹出现 则立刻报废。
前面已经提到,磨损造成的齿廓曲线改变和齿侧间隙增大将 引起齿轮齿条传动的冲击、振动和噪声。经过对现场实际情况调 查,齿轮的磨损相对齿条更为严重,当磨损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会 引起较大的振动和噪声,严重影响到驾驶和乘坐人员的舒适度, 所以本规程从严控制齿轮和齿条的磨损量判别标准。下图为常用
5. 2.2评估检测中重要结构件发现裂纹,应査明原因,根据受 力与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扩展的措施,通过加强或修复使之达 到原承载能力,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塔机重要结构件的修 复、加强必须由原制造商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修复前应 制订技术方案,修复后应进行检验。修理、检验单位应将该项工 作的技术资料转交塔机使用单位,存入该设备的技术档案备查。
5.4塔式起重机整机判别
5.4.1, 5.4.2对评估设备进行评定时,本规程遵循以安全为主 的原则,以重要结构件检测作为评定整机安全性的主要依据,同 时结合整机试验情况、主要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情况等 进行综合考评。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6.0.1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评估合格,仅是对设备质量的 一个评估结论。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还应对设备的周围环境、供 电条件、安装质量等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 0.2评估报告应清晰完整,能准确客观反映设备的评估工作。 评估结论、有效期、整改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清晰明了,便 于客户理解执行。
统一书号:15112・17783 定 孤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