ɪes 45. 020
S 61
TB/T 3206—2017
代替 TB/T 3206—2008
TeChniCaI SPeCifiCation Of ZPW-2000 track CirCUit
2017-09-29 发布
2018-04-01 实施
-ɪɪ- —1—
刖 g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TB/T 3206—2008(ZPW-2000轨道电路技术条件》。与TB/T 3206—2008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本标准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内容(见1,2008年版的1);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分路死区的描述(见2008年版的3.3);
—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断轨检査的描述(见2008年版的3.4);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中对开路的描述(见3.3);
——修改了工作环境中工作环境温度(见4. 1 ,2008年版的4. 1);
——修改了工作环境中大气压力(见4.3,2008年版的4.3);
—修改了工作环境中振动条件(见4.4,2008年版的4.5);
—修改了轨道电路应符合铁路信号“故障一安全”原则的描述(见6. 1 ,2008年版的6. 1);
——增加了轨道电路的电子器件的主要安全条件符合TB/T3177的要求(见6.2);
——增加了轨道电路应符合TB/T 2852的要求(见6.3);
——修改了不平衡牵引电流的要求(见6.4,2008年版的6.2);
—修改了轨道电路的钢轨阻抗的相关要求(见6.5,2008年版的6.3);
——修改了补偿电容的设置要求(见6. 7,2008年版的6.5);
—增加轨道电路信号对频偏的要求(见6.8,2008年版的6.6);
——增加载频频率 1 700 Hz、2 000 Hz、2 300 Hz、2 600 Hz(见 6.8,2008 年版的 6.6);
―修改了轨道电路送、受端都采用机械绝缘节区段对载频转换的要求(见6. 10,2008年版的
6.8);
——修改了轨道电路对邻线干扰防护的要求(见6. 11,2008年版的6.9);
—修改了轨道电路电子设备的安全性完善度等级的要求(见6. 12,2008年版的6. 10);
——删除了轨道电路有关电源、电磁环境及外部接口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设计要求(见2008年
版的6. 11);
—删除了轨道电路硬件和软件结构的要求(2008年版的6. 12);
—修改了轨道电路宜具备自检等功能的要求(见6. 13,2008年版的6. 13);
—修改了轨道电路向其他系统提供数据的要求(见6. 14,2008年版的6. 14);
——修改了轨道电路在调整状态下对接收器输入电压的要求(见6. 15,2008年版的6. 15);
—修改了轨道电路在分路状态下对接收器输入电压的要求(见6. 16,2008年版的6. 16);
—修改了区间轨道电路对断轨检査功能的要求(见6. 18,2008年版的6. 18);
——修改了区间轨道电路长度的相关要求(见6. 19,2008年版的6. 19);
—修改了车站轨道电路长度的相关要求(见6. 20,2008年版的6. 20);
—增加了轨道电路对实际电缆长度的要求(见6.21);
—增加了轨道电路内设置了横向连接后对轨道电路的要求(见6. 22);
——增加了轨道电路内护轮轨上加装钢轨绝缘后对轨道电路的要求(见6. 23);
—室外设备要求和室内设备要求合并为设备要求(见7,2008年版的7、8);
——修改了轨道电路对电气绝缘节的要求(见7. 1,2008年版的7. 1);
In
—删除了轨道电路对机械绝缘节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7.2);
—删除了轨道电路对道岔区段的设备要求(见2008年版的7.3);
—删除了轨道电路设置的补偿电容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7.4);
—修改了轨道电路范围内设置扼流变压器的要求(见7.2,2008年版的7.5);
——修改了轨道电路对采用的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的要求(见7.3,2008年版的7.6);
——删除了电缆芯线使用的规定(见2008年版的7.7);
—修改了轨道电路的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见7.5 ,2008年版的8. 2);
——増加了轨道电路设备上电至正常工作状态的时间要求(见7.6);
—修改了轨道电路发送器和接收器直流工作电压的要求(见8. 1 t2008年版的9. 1);
—修改了直流稳压电源不间断供电的要求(见8.2,2008年版的9. 2);
—増加对为轨道电路设备供电的电源屏直流输岀侧的要求(见8.3);
—删除对轨道电路接收器和发送器应满足热插拔及接插件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8.3);
—修改对轨道电路设备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见9. 1,2008年版的10.1);
—修改了对轨道电路雷电防护的要求(见9.2,2008年版的10.2);
―修改了轨道电路使用的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的接地要求(见9. 3 ,2008年版的10.3);
—修改了轨道电路对接地系统的要求(见9.5,2008年版的10.5)o
本标准由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宗奇、刘锐冬、李建清、任国桥、赵自信。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TB/T 3206-2008O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ZPW-2000轨道电路的术语和定义、工作环境、基本功能及主要设备构成、技术要求、 设备要求、供电及电源设备要求、电磁兼容与雷电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化牵引区段及非电气化牵引区段,电气绝缘节及机械绝缘节的轨道电路区段, 是研究、设计、维护及生产制造的技术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562-2008 轨道交通 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IEC 62278 : 2002 JDT)
CB/T 24338. 5 —2009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 28808—2012轨道交通 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IEC 62279:2002,IDT)
GB/T 28809-2012轨道交通 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信号用安全相关电子系统(IEC 62425 :
2007 JDT)
铁路信号故障一安全原则
轨道电路通用技术条件
铁道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TB/T 2615
TB/T 2852
TB/T 3074
第1部分:一般规定
第2部分:塑料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第3部分:综合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第4部分:铝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第5部分: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TB/T 3100. 1
TB/T 3100. 2
TB/T 3100. 3
TB/T 3100.4
TB/T 3100. 5
TB/T 3177铁路信号技术中采用电子元器件时应遵循的主要安全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电气绝缘节 electrical SeParatiOn joints
采用电气设备进行轨道电路边界的划分与隔离。
3. 2
隔离系数 isolation COeffiCient
本轨道电路发送端(或接收端)调谐设备处轨面电压,与其经由该电气绝缘节传输至相邻区段接收 端(或发送端)调谐设备处轨面电压的比值。
3. 3
开路 OPelI CirCUit
对给定端对,在端对两端子之间没有连续路径的电路。
[CB/T 2900. ɪ —2008 ,定义 3. 2.42]
4工作环境
4. 1工作环境温度为:
a) 室内:-5 T ~ +40 T ,无温度控制场所内的高寒地区:-25 T ~ +40 T ;
b) 室外:-40 T ~ +70 T。
4.2相对湿度为:
a) 室内:不大于85% (温度为30 CC时);
b) 室外:不大于95% (温度为30龙时)。
4. 3大气压力为:
a) 不低于70. 1 kPa(常规型:海拔不超过3 000 m);
b) 不低于54.0 kPa(高原型:海拔不超过5 000 m)o
4.4振动条件为:
a) 室内:在10 Hz ~ 150 HZ时应能承受加速度为5 m∕√的正弦稳态振动;
b) 室外:在10 HZ ~ 500 HZ时应能承受加速度为10 m/s?的正弦稳态振动。
4.5周围无腐蚀性和无引起爆炸危险的有害气体。
5基本功能及主要设备构成
5. 1 ZPW-2000轨道电路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a) 调整状态时,实现区段空闲检査;
b) 分路状态时,实现区段占用检査;
C)实现向车载信号设备信息的传输。
5.2 ZPW-2000轨道电路一般由以下主要设备构成:
a) 室外设备:电缆、轨旁阻抗匹配设备、绝缘节调谐设备、补偿电容;
b) 室内设备:发送设备、接收设备、电缆长度补偿设备。
6技术要求
6. 1 ZPW-2000轨道电路的故障一安全原则应符合TB/T 2615的要求。
6. 2 ZPW-2000轨道电路的电子器件的主要安全条件符合TB/T 3177的要求。
6. 3 ZPW-2000轨道电路应符合TB/T 2852的要求。
6.4 ZPW-2000轨道电路所适用的交流电力牵引区段,钢轨电流不平衡系数不应大于10%,不平衡牵 引电流不应大于200 AO
6.5有非路基轨道线路的钢轨阻抗见表1。
表1有花路基轨道线路的钢轨阻抗
频 率 HZ |
钢轨阻抗 | |
有效电阻 ∩∕km |
电 感 mH/km | |
1 700 |
1. 178 |
1.314 |
2 000 |
1.307 |
1. 304 |
2 300 |
1.436 |
1.297 |
2 600 |
1.556 |
1.291 |
有非混凝土桥梁线路、钢桥线路、无潮线路等的钢轨阻抗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确定。______________ |
6. 6当钢轨线路道砰电阻小于3 ∩・km时,标准分路电阻取0. 15 O;当钢轨线路道砕电阻不小于3 O・km 时,标准分路电阻取O∙ 25 ∩o
6.7补偿电容沿钢轨线路按等间距敷设,补偿电容间距不宜小于50 mo
6. 8 ZPW-2000轨道电路信号采用FSK调制方式,基准载频、载频类型、载频频率、频偏见表2,低频调 制信号频率见表3。
表2基准载频、载频类型、载频频率、频偏
基准载频 |
1700 |
2000 |
23∞ |
26∞ | ||||
载频类型 |
1700-1 |
1700-2 |
2000-1 |
2000-2 |
2300-1 |
2300-2 |
2600-1 |
2600-2 |
载频频率 HZ |
1 701.4 |
1 698. 7 |
2 001.4 |
1 998. 7 |
2 301.4 |
2 298. 7 |
2 601.4 |
2 598.7 |
1 700 |
2 OOO |
2 300 |
2 600 | |||||
频 偏 HZ |
11 |
表3低频调制信号频率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频率 HZ |
10.3 |
11.4 |
12.5 |
13.6 |
14.7 |
15.8 |
16.9 |
18.0 |
19. 1 |
序号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频率 HZ |
20.2 |
21.3 |
22.4 |
23.5 |
24.6 |
25.7 |
26.8 |
27.9 |
29.0 |
6.9 ZPW-200。轨道电路室外送、受端状态应能转换。
6. 10送、受端均采用机械绝缘节的区段,基准载频可在2000和1700间、或在2600和2300间转换。
6. 11 ZPW-2000轨道电路并行区段应采取邻线干扰防护措施,防止机车信号和轨道电路错误动作。
6. 12 ZPW-2000轨道电路的开发生命周期过程应符合GB/T 21562—2008的要求,ZPW-2000轨道电 路的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应符合GB/T 28808—2012的要求,ZPW-2000轨道电路的信号用安全相关电 子系统应符合GB/T 28809—2012的要求。
6. 13 ZPW-200O轨道电路宜具备自检、报警和在线监测功能。
6. 14 ZPW-2000轨道电路应能采用通信方式或继电方式与地面其他系统接口。
6. 15 ZPW-200O轨道电路在调整状态时,在最不利条件下,其接收器输入电压不小于接收器吸起门限 最大值的110%。
6. 16在最不利条件下,用标准分路电阻在ZPW-2000轨道电路任一处(电气绝缘节区域除外)轨面可 靠分路时,其接收器输入电压不大于接收器最小释放值的90%o
6. 17在最不利条件下,用标准分路电阻在ZPW-2000轨道电路任一处轨面分路时,轨道电路信号钢 轨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值。
表4轨道电路钢轨短路电流
基准载频 |
短路电流 A |
1700 |
0. 50 |
2000 |
0. 50 |
表4 轨道电路钢轨短路电流(续)
基准载频 |
短路电流 A |
2300 |
0. 50 |
2600 |
0. 45 |
6. 18区间ZPW-200O轨道电路空闲、轨道电路范围内(调谐区除外)的钢轨断开并呈现电气开路时, 轨道电路应表示为占用状态。
6. 19区间ZPW-2000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评轨道线路ZPW-200。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有珪轨道线路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
标准分路电阻 Q |
轨道结构类型 |
道碎电阻 ∩ ∙ km |
轨道电路可食工作长度C m |
0. 15 |
路基・ |
0.5 |
550 |
1.0 |
1 400 | ||
2.0 |
1 4∞ | ||
桥梁b |
1.0 |
700 | |
2.0 |
1 2∞ | ||
0. 25 |
__ |
3.0 |
1 400 |
_______桥梁b |
3.0 |
1 200 | |
对于隧道线路,应注意环境对道床的污染影响,特别是长大隧道。当区段内隧道部分长度大于300 m时,根据实 际使用中的道硅电阻条件,确定轨道电路可靠长度。 铁路钢桥线路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应根据钢轨参数测试结果确定。 | |||
-路基:轨道线路下方无钢筋结构。 b桥梁:轨道线路下方有钢筋结构的混凝土桥。对于桥梁线路,应注意实际使用中的道非电阻条件,如果道非电 阻低于要求,应根据实际道砕电阻确定轨道电路可靠长度。 e在信号电缆不超过Iokm长度条件下的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信号电缆超过10 km应缩短轨道电路可靠 工作长度。 |
b)无砕轨道线路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无琏轨道线路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
标准分路电阻 ∩ |
道蜂电阻 ∩・km |
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 m |
0. 25 |
3.0 |
1 000 |
铁路钢桥线路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应根据钢轨参数测试结果确定。对于隧道线路,应注意环境对道床的污染 影响,特别是於大隧道。当区段内隧道部分长度大于30Om时,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道砕电阻条件,确定轨道电路 可靠长度。 |
6. 20车站ZPW-2000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车站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
道床类型 |
线间距” m |
区段类型 |
道非电阻 Ω ∙ km |
轨道电路 可靠工作长度 m |
有作 |
N5 |
股道区段 |
1.0 |
400 |
道岔区段, |
1.0 |
400b | ||
股道区段 |
2.0 |
650 | ||
道岔区段• |
2.0 |
400b | ||
无珏 |
股道区段 |
3.0 |
650 | |
道岔区段• |
3.0 |
400b | ||
,本表道岔区段采用一送一受轨道电路,无受电分支通过跳线与轨道电路并联。单开道岔数虽不宜超过2个。 单岔区段的无受电分支不应大于160 InO双岔区段无受电分支长度分别不应大于80 m和160 mo b道岔区段在没有相同基准载频并行条件下,可达到65Omo β线间距小于5m的情况需适当缩短轨道电路可靠工作长度。 |
6. 21 ZPW-2000轨道电路在实际电缆长度不超过IO km条件下能够可靠工作。
6. 22 ZPW-200O轨道电路上设置完全横向连接和简单横向连接时,在满足设置间距的条件下,轨道电 路应能正常工作。
6. 23护轮轨的钢轨绝缘间隔不超过200 m以及在调谐区内护轮轨加装钢轨绝缘后,ZPW-2000轨道 电路应能正常工作。
7设备要求
7.1电气绝缘节隔离系数不小于8o
7.2 ZPW-2000轨道电路除送、受端外增设一台移频阻抗不小于17 Q的扼流变压器时,ZPW-200O轨 道电路应能正常工作。
7. 3 ZPW-2000 轨道电路应采用符合 TB/T 3100. 1、TB/T 3100. 2 ʌTB/T 3100. 3、TB/T 3100. 4 及 TB/T 3100. 5相关规定的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电缆的使用应考虑防护信号干扰的措施。
7.4 ZPW-2000轨道电路单台电子设备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不应小于1.5 × IO5 ho构成冗余 的发送器、接收器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不应小于1 XlO6 ho
7. 5 ZPW-2000轨道电路安全完整性等级应满足GB/T 28808—2012、GB/T 28809—2012中SIL4级 要求。
7・6 ZPW-2000轨道电路设备上电至正常工作状态时间应符合联锁系统的要求。
8供电及电源设备要求
8. 1 ZPW-2000轨道电路接收器和发送器的直流工作电压偏差不超过额定电压的4%o
8. 2直流稳压电源应实现不间断供电。
8. 3为ZPW-2000轨道电路设备供电的直流电源输出侧不得接地。
9电磁兼容与雷电防护
9. 1 ZPW-2000轨道电路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 24338. 5—2009相关规定,性能判据应符合A 级要求。
9. 2 ZPW-2000轨道电路系统雷电防护应符合TB/T 3074相关规定,性能判据应符合A级要求,与电
5
源馈线及信号传输线连接设备的试验电压幅值见表8o
表8试验电压幅值
位 置 |
试验电压 kV | |||
电 源 |
信号线 | |||
线一地 |
线一线 |
线一地 |
线一线 | |
室内 |
2x(1 ± 10%) |
1x(1 ±10%) |
2x(1 ±10%) |
1x(1 ±10%) |
室外进入室内 |
― |
■ |
4 X (1 ± 10%) |
2x(1 ±10%) |
9. 3 ZPW-2000轨道电路电缆的内、外屏蔽层及铠装应接地。
9.4 ZPW-2000轨道电路的设备布置及布线应考虑电磁兼容和防雷要求。
9.5 使用ZPW-2000轨道电路的区段应设置室外贯通地线和接地网,室外贯通地线和接地系统应连 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 ∩o
参考文献
[1 ] GB/T 2900. 1—2008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