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5. 020

S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 3495-2017

铁路大型维护作业机械 起重式收轨设备

RaiI heavy-duty maintenance machinery—Crane type COneCt rail equipment

2017-11-19 发布


2018-06-01 实施

BBl家发布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使用条件

4技术要求

5 检验方法

6检验规则

7标志、包装和运输

I ⅛∕l.           —ɪ-

前   占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铁路局兴平养路机械厂、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兰亮、高春雷、何国华、唐军智、李祎、郑常勇。

铁路大型维护作业机械起重式收轨设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大型维护作业机械起重式收轨设备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1 435 mm轨距铁路起重式收轨设备,其他轨距铁路起重式收轨设备(以下简称收轨 设备)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6. 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5905 起重机 试验规范和程序

GB 6067. 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6068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GB/T 10051. 1起重吊钩 第1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T 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

GB/T 16904. 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査 第1部分:检査方法

GB/T 25336铁路大型线路机械检査与试验方法

GB/T 25337铁路大型线路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3使用条件

3.2.2线路最大坡度j30‰o

4技术要求

4- 1. 3同型号收轨设备的同一部件应能互换。

4.1.8收轨设备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4.1.10收轨设备应设置作业用的照明灯。

a) 悬臂式起重机

D 单台额定起重量:NI 500 kg

2) 起升速度:'8 m/min

3) 横梁移动速度:N12 m/min

4) 起重小车移动速度:N9 m/minO

b) 流动式起重机

1)  单台额定起重量N4 000 kg

2)  起重力矩10.5 tm~12. 5 tm

3) 起重机最大工作半径28 000 mm

4) 起重臂变幅时间:W20 s

5) 起重臂伸缩时间:≤25 s

6)  起升速度:N8 m/min

7)  回转范围:±360。。

C)旋臂式起重机

D 单机额定起重量Nl 500 kg

2)  吊钩起升速度:N7 m/min

3) 小车横移速度:N9 m/mino

4.2各系统(部件)要求

a) 承载底架强度性能应满足车辆运行和起重作业的要求;

b) 承载底架与平车各连接处应牢固可靠,不改变原平车结构。

4. 2. 1. 2承载底架重要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査。

4. 2. 1. 3承载底架应设置上车扶手,承载底架的第一脚蹬距轨面高度应尽量接近限界允许的最低高 度,脚踏板应防滑。

4. 2.2 柴油机(发电机组)

4. 2. 2. 1柴油机(发电机组)的安装应具有良好的减振功能,安装应牢固可靠。

4. 2. 2. 2 柴油机(发电机组)不应漏油和渗油。

4. 2. 2. 3蓄电池应能满足高寒地区使用要求。

4. 2. 2. 4发电机组及其他电器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4. 2.3操纵机构

4. 2. 3. 1操纵手柄、按钮应安装在操作方便的位置,配置明确清晰的标志。

4. 2. 3. 2操纵动作不应相互干扰,各手柄在中位时不应因振动产生离位。

4. 2. 3. 3操纵手柄应操作灵活C

4. 2.4 电气系统

4. 2. 4. 1电气系统应能满足单机或联机作业要求。

4. 2. 4. 2电气系统应设置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和紧急停机按钮。

4. 2. 4. 3线路排列整齐、接线端子压接良好,接线端应有清晰的编号,导线绝缘层无破损。

4. 2. 4. 4接线箱应满足防水、防尘和散热的要求。

4. 2. 4. 5 各回路电线电缆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 Mo

4. 2. 4. 6车架上的电缆应穿管或布线槽敷设,不应有油污、破损。

4. 2. 4. 7各电器元件应安装牢固,工作正常,指示正确。

4. 2. 4.8悬臂式起重机结构的收轨设备,应具有控制车组中一台车作业和两台车联动作业的功能。

4. 2.5液压系统

4. 2. 5. 1 应符合GB/T 25337的规定。

4. 2. 5. 2液压系统应工作平稳,不应有异响。

4. 2. 5. 3液压管路应布置合理、排列整齐、管长适中。连接有相对移动部件的液压软管固定可靠,互 不摩擦。

4. 2. 5. 4液压系统应有可靠的压力调定装置。

4. 2. 5. 5油缸的锁定装置应作用可靠。

4. 2.6照明装置

应安装牢固,具有防雨、抗震功能。

4. 2.7安全、报警

4. 2. 7. 1应符合GB/T 25337的相关规定。

4. 2. 7. 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5052的规定。

4. 2. 7. 3应设置紧急复位装置,能在10 min内将收轨设备回收到运行位。

4. 2.8作业装置

4. 2. 8. 1悬臂式起重机

4. 2. 8. 1. 1悬臂钢架及吊梁应满足:

a) 悬臂钢架外伸部分轴线直线度不大于被测长度的1/500

b) 悬臂钢架扭转变形不大于15 mm

C)重要焊缝应做无损探伤。

a) 减速器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轴承部位温升不大于40 K

b) 移动横梁及油缸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左右无窜动;

C)移动横梁左、右两端,应设有限位装置,移动小车触发限位装置后,能可靠停止运行;

d) 移动横梁收拢后能可靠锁定;

e) 移动小车在移动横梁上左、右移动时,能可靠地停止运动。

a) 减速器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轴承部位温升不大于40 K

b) 起升制动时,重物在空中能可靠停置;

C ) 钢丝绳应符合GB/T 3811—20086. 3.2规定;

d)  吊钩应符合GB/T 10051. 1的规定;

e) 起升机构应能实现空钩重力下降;

f )滑轮、吊钩应有防止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4. 2. 8. 2 流动式起重机

a) 起重臂伸缩时应平稳,不应有爬行或卡滞现象;

b) 应设置力矩限制器。

4. 2. 8. 2. 2 回转机构应满足:

a) 回转机构应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起动、制动平稳,并具有正反两个方向转动性能;

b) 回转机构具有机械锁定装置;

C) 回转速度 1 r∕min~2 r∕mino

4. 2. 8. 2. 3伸缩和变幅机构应满足:

a) 伸缩与变幅动作应平稳,无爬行等异常现象;

b) 变幅机构安装有限高装置,应能满足在电气化区段安全作业要求。

a) 宜安装回转限制装置;

b) 应有防护护栏和护板。

4. 2. 8. 2. 5操作机构灵活可靠、复位正确。

4. 2. 8. 2. 6操纵指示牌方向与部件动作方向一致。

4. 2. 8. 2. 7起升机构排绳应整齐。

4. 2. 8. 3 旋臂式起重机

4. 2. 8. 3. 1回转机构应满足:

a) 回转平稳,无异常声响;

b) 电动葫芦的运行轨道上应设有防止滑动的装置;

C)回转机构应有机械锁定装置。

4. 2. 8. 3. 2 起升机构应满足:

a) 移动及吊钩升降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轴承部位温升不大于40 K

b) 起升制动时,重物在空中能可靠停置;

C ) 钢丝绳应符合GB/T 3811—20086. 3.2规定;

d) 吊钩应符合GB/T 10051. 1的规定,并能实现空钩重力下降;

e) 具备应急手动释放装置;

f )起升机构排绳应整齐不乱。

4.2.9作业性能

4. 2. 9. 1收轨设备各工作幅度的起重量都应达到设计要求。

4. 2. 9. 2在额定起重量时的作业区应为侧方。

4. 2. 9. 3在平直线路和弯道作业时,起重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9.4 各作业控制和显示仪表应显示正常。

5检验方法

采取目测和手工检査方式,应符合GB/T 5905的规定。

收轨设备限界检査应符合GB 16904. 1的规定。

5.3各系统、装置性能检查

4

5.3.9作业性能检查。

起重作业装置性能检查应按照GB/T 6068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査是否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6检验规则

按表1中带“S”符号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

1检验项目

序号

項     目

检验类别

技术要求

对应条款

检羚方法

对应条款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I

外观检査

涂装质量检査

T

S

4. 1.9

5. I

铭牌.警示标志、标识检査

T

S

4. 1.2 A 2. 7.2

限界检査

T

S

4. L 11

5.2

2

作业装置

承载底架

T

4. 2. 1

5.3. 1

柴油机(发电机组)

T

S

4.2.2

5.3.2

操纵机构

T

S

4. 2.3

5.3.3

电气系统

T

S

4. 2.4

5.3.4

液压系统

T

S

4. 2.5

5.3.5

照明装置

T

■■■ ■

4. 2.6

5.3.6

安全和报警装置

T

S

4. 2.7

5.3.7

悬臂式起重机

悬臂钢架及吊梁

T

S

4. 2. 8. L 1

5. 3.8

横移机构

T

S

4. 2. 8. 1.2

起升机构 —

T

S

4. 2. 8. 1. 3

流动式起重机

起重臂

T

S

4. 2. 8. 2. 1

回转机构

T

S

4. 2. 8. 2. 2

伸缩和变幅机构

T

S

4. 2. 8. 2. 3

旋臂式起重机

回转机构

T

S

4. 2. 8. 3. 1

起升机构

T

S

4. 2. 8. 3. 2

3

作业性能检査

T

S

4. 2.9

5.3.9

符合GB/T 25337规定的情况时,按表1中带“T”符号的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7标志、包装和运输

7. 2 包装应符合GB/T 25337的相关规定。

7.3运输时应放尽燃油和液压油,装载牢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