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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32

备案号:45052-2014

中 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 3425—2013

代替 CB/T 3425—1992

船舶舵系舵杆修理技术要求

*

ShiP rudder SyStem and tiller repai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14 - 07 - 01 实施


2013-12-31 发布

⅛010-52960315⅛Θ007060315査真伪

ZZ7JXΓ m国風昭工业

~ (≡1J)⅞⅛商伪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咅[5

真品标识谨防仿冒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CB/T 3425—1992《船舶舵系舵杆修理技术要求》,与CB/T 3425—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增加了船舶舵杆的勘验(见第3章);

增加了对舵杆和法兰的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见4. 54.6)

增加了对舵杆和舵轴的探伤检査(见5.11) 增加了止裂孔直径要求(见7. 4.5)

增加了舵杆护套表面腐蚀的修理、舵杆非工作轴颈腐蚀的修理、舵杆锥体腐蚀的修理、舵杆锥 体螺纹腐蚀修理(见7.57.67.77.8)

增加了舵杆校直后探伤检查(见7.9.4)

•“舵杆直径为25Omm以下时,可釆用轧制圆钢制造”修改为“舵杆直径不超过25OmnI时,可

釆用热轧圆钢制造”


(见 4. 1, 1992 年版 3. 1)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SC1)归口 o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O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树桐、张洪博、陈建梅。

本标准于19992年首次发布。

船舶舵系舵杆修理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舵杆勘验、换新的材质要求、加工、护套、修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舵杆的修理和安装,其它类型船舶可参照使用。

-B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7普通螺纹公差

CB/T 773结构钢锻件技术条件

CB/Z 70钢铁铸锻件的正火与退火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材料与焊接规范》中国船级社

3勘验

3. 1

3.2

3.3

3.4

3.5

3.6


舵系拆解前,应测量舵杆与各道轴承的实际间隙。

舵杆与舵叶拆解后,应测量舵杆与各道轴承配合处的工作轴颈尺寸,并测量舵承内孔尺寸。

测量舵杆的直线度。

测量舵杆工作轴颈的圆度、圆柱度、同轴度,测量舵杆法兰的端面跳动。

检查舵杆表面有无锈斑、麻点、裂纹。

当船舶舵系发生海损后,应检查舵杆下列内容:

a)应对舵杆的法兰根部、锥体、键槽进行着色检查有无裂纹,上平台检查扭转角度、曲折位(包

括与法兰的垂直度

b)拉线检查舵系中心线的对准情况。

4换新的材质要求 4.1舵杆直径不超过250 mm时,可釆用热轧圆钢制造,并无需进行热处理。直径大于250 mm时应釆 用锻钢,锻钢件应由相应船级社认可的工厂制造,用于锻件制造的坯料应由相应船级社认可的工厂制造, 锻造比应按CB/T 773规定执行,热处理按照CB/Z 70的要求进行。如有必要时,按相应船级社的要求 加工机械性能试验样棒,进行机械性能试验。

4.2冰区航行船舶,舵杆应根据有关船级社规范进行冰区加强,并且用于制作舵杆的锻钢件也应按照 有关船级社规范进行相应的试验。

4.3换新舵杆,材料应根据图纸或原舵杆材料选用,并满足CB/T 773要求。

CB/T 3425—2013

4. 4如果舵杆和法兰分别锻制而以焊接连接时,则应在整个接合面内焊透,锻件含碳量不超过0. 23%, 残余元素总含量不超过0. 85 % Q

4.5当锻件的含碳量不超过0.23%时,则在舵杆和法兰焊接前、后均应釆取相应的预热和保温措施。

4. 6当釆用手工焊、C%气体保护焊进行焊接的舵杆应在焊后进行回火处理。釆用电渣焊方法焊接而成 的舵杆,在焊后应进行正火-回火处理。如果整体热处理条件不足时,允许釆用有效的局部热处理方法。

5加工

5.1有垂直法兰的舵杆,其弯曲段的截面变化应平缓过渡,法兰根部圆角半径应不小于舵杆直径的

0. 12 倍。

5.2舵杆直段,其截面直径变化处过渡圆角的切线交角应不大于30o o

5.3舵杆粗加工后应消除内应力。当无条件进行热处理时,可用时效方法处理或用减小切削量的方法 (最后34次的切削量每次应小于0. 2 mm)代替热处理。

5.4舵杆精加工表面粗糙度应不低于图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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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

I)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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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i

I

ʒsd




a)双支承平衡舵舵杆










b)悬挂舵舵杆


C)转轴舵舵杆


d)转轴舵舵轴



H


1舵杆型式

5.5


当新制或铳削舵杆垂直法兰时,端面最大跳动量应不大于0. 05 ≡o

5.6舵杆键槽中心线与舵杆中心线平面的对称度公差值应不超过0. 10 ≡,键槽两侧工作面平行度公 差值应不大于0. 15 ≡∕m,键槽深度偏差应不大于0. 15 ≡∕ιιio

5.7


舵杆轴承挡圈槽底根部圆角半径为2 mm5


mπio


5.8舵杆锥体精加工后,与样板的贴合度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

CB/T 3425—2013

1贴合度要求

锥体长度

mm

>50 〜80

>80〜120

>120—250

>250—315

>315〜400

>400〜500

>500—800

贴合度

%

95

95

90

85

80

80

75

5.9舵杆工作轴颈加工的圆度、圆柱度、同轴度公差值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

2圆度、圆柱度、同轴度公差表

单位为亳米

舵杆直径

__________ 和圆柱度公差值  ______

轴颈同轴度公差值

____过盈配合轴颈____

间隙配合轴颈____

新制

.修理

:    新制

修理

新制

. ..

修理

>50—80

0. 020

0. 040

0. 050

0.100

0. 040

0. 06

>80—120

0. 025

0. 045

0. 060

0. 120

0. 045

0. 08

>120〜180

0. 030

0. 050

0,070

0. 140

0. 050

0. 10

>180〜260

0. 035

0. 055

0. 080

0. 160

0. 055

0. 15

>260〜360

0. 040

0. 060

0. 090

0. 180

0. 060

0. 20

>360〜500

0. 045

0. 065

0. 100

0. 200

0. 065

0. 25

>500〜800

0. 050

0. 070

0.120

0. 240

0. 070

0.30

5.10转轴舵舵轴法兰平面与舵轴中心线平行度公差值应不大于0.10 ι≡∕πι或按尾柱法兰平面为基准校 中。

5.11舵杆和舵轴机加工后应进行超声波检测,对法兰根部和锥体部分,应进行表面裂纹检测。

6护套

6. 1舵杆护套可釆用青铜或不锈钢制造,材料要求按《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及《材料与焊接》 规范有关规定。

6. 2舵杆护套的长度应大于舵承实际工作长度,且上下至少各余50 ≡β

6.3护套经粗加工后应进行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应不低于0. 2 MPa, 5 min内应不渗漏。

6.4舵杆护套壁厚、极限壁厚及安装过盈值按表3规定。

3舵杆护套壁厚、极限壁厚及安装过盈值

单位为臺米

舵杆直径

_____铜护套_____

不锈钢护套____

铜护套安装 过盈值

不锈钢护套

安装过盈值

壁厚

极限壁厚

壁厚

极限壁厚

>80—100

5. 0〜6. 0

2.5

5.0

2.5

0.017 〜0.106

0. 014—0. 085

>100—120

6.。〜8. 0

3.0

0.025〜0,114

0. 020〜0. 091

>120—140

8.0 〜10.0

4.0

6. 0〜8.5

3.0

0. 029—0.132

0. 023〜0.110

>140〜160

0.037〜0.140

0. 026〜0. 112

>160〜180

10. 0〜12.0

5.0

8.0 〜12.0

4.0

0.045〜0.148

0. 036—0.120

3 (续)


单位为毫米

舵杆直径

铜护套

------ ----- ——一—— 一 ------

____不锈钢护套____

铜护套安装 过盈值

不锈钢护套

安装过盈值

壁厚

极限壁厚

壁厚

极限壁厚

>180—200

0. 050—0. 168

0. 040—0. 134

>200〜225

12. 0-16.0

6.0

0.058〜0,176

0. 046—0. 141

>225〜250

12. 0—16.0

6.0

10. 0〜14.0

5.0

0.068〜0.186

0. 054—0. 149

>250—300

0. 077—0. 210

0. 062—0. 168

>300〜315

16. 0~20. 0

8.0

14. 0〜17.0

7.0

0.089 〜0.222

0. 071—0. 178

>315〜355

0. 101—0. 247

0.081 〜0.198

>355—400

0.119 〜0.265

0. 095—0. 212

>400〜450

20.0 〜24.0

10.0

17. 0—21.0

8.0

0. 135—0. 295

0.108—0. 236

>450〜500

0.155 〜0.315

0.124—0. 252

>500—550

24.0 〜30.0

12.0

21.0—26.0

10.0

0. 175—0. 325

0.140—0. 260

>550〜600

0.195 〜0.345

0. 156〜0. 276

>600—800

30. 0〜35.0

14. 0

26. 0—30. 0

12.0

0.215 〜0.365

0. 172—0. 292

6.5舵杆工作轴颈允许补焊或用不锈钢堆焊作保护层,其加工后护层最小厚度应不小于3≡o焊前舵 杆应预热,预热温度按表4规定。焊后应作消除内应力处理。

4舵杆焊前预热温度

舵杆钢材含碳量

%

≤0. 20

堆焊预热温度

eC

IOO〜120


>0. 20—0. 30

>0. 30

120〜150

150〜250


6. 6舵杆堆焊切槽端部距直径变化处的距离A应不小于20 mm,堆焊层上截面变化处距切槽端部的距

B应不小于15 Innb


角半径R应不小于3 mm,见图2



说明:

2—堆焊层切槽。

2舵杆堆焊示意图

7修理

7.1


舵杆与舵柄配合轴颈修理


7.1.1舵杆与舵柄配合松动时,舵杆轴颈允许金属喷镀或补焊光车参见6. 56. 6,其光车后的公差 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

7.1.2轴颈的局部锈蚀、拉伤或碰伤,当深度不超过公称直径的1 %时,允许进行手工修整,允许遗 留残痕圆滑过渡。

7.1.3键槽补焊后应进行局部热处理,舵杆键槽加工要求见5.6,并用探伤检查有无裂纹。

7.2舵杆与舵承配合轴颈修理 7. 2.1锈蚀面积超过总面积25 %时应进行光车、补焊或堆焊不锈钢护层,参见6. 56. 6

7. 2. 2轴颈光车后直径减小值应不超过公称直径的10 %,个别残留斑痕深度应不超过0. 5 ι≡o

7.3舵杆法兰工作面修理 7. 3.1舵杆法兰接合平面非连片的腐蚀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5 %时,允许手工修整。

7. 3. 2锈蚀面积超过总面积25 %时应进行锐削平面,此时法兰厚度减小值应不大于公称厚度的10 %, 超过10 %时应进行强度校核。

7.4舵杆裂纹的修理

7. 4. 1

7. 4.2

7. 4.3

7. 4.4


注意检查舵杆应力集中部位,如直径变化处、键槽四周、法兰螺孔等处。

检查方法可釆用着色探伤法、磁粉探伤或超声波探伤等。

舵杆上的细小纵向裂纹为23条时,允许手工修理。

舵杆不允许有横向裂纹存在。纵向裂纹长不超过轴颈公称尺寸的四分之一,数量不超过三条且 不在同一母线上,深度不超过公称直径的5 %时,允许进行焊补修理。

7. 4. 5 止裂孔深度应深于裂纹深度2 mm3 ≡,止裂孔直径为6皿〜8 mmo

7. 4.6裂纹处的批凿槽为V型,其夹角不大于60°

7. 5舵杆护套表面腐蚀的修理

7. 5.1

定。

7.5.2

7. 5.3


不连片腐蚀的面积不超过工作面积25 %时,可以进行清洁修整,修整后的要求要满足表3的规

允许用环氧树脂基高分子修复材料进行修补,修补位置在护套内,距护套端上下部不小于50 ≡o 表面腐蚀面积超过总面积25 %或多处孤立腐蚀深度超过公称直径1 %时,则应光车换护套或堆

焊不锈钢,光车后直径减小量不超过公称直径的7 %。

7.6舵杆非工作轴颈腐蚀的修理 7. 6.1舵杆非工作面腐蚀深度不大于直径1 %时可进行除锈清理,重新涂装保护层。

7. 6. 2孤立锈蚀深度超过直径的1 %应进行局部焊补。补焊要求可参照6. 5及表4,焊补后检查工作 轴颈的跳动量应不大于轴承安装间隙的50 %,舵杆法兰的端面跳动量不超过0. 05皿。

7.7舵杆锥体腐蚀的修理

7. 7.1腐蚀面积不超过锥体面积25 %时允许清洁、修整或用环氧树脂基高分子修复材料进行修补,修 补的位置距锥体大小端的距离不小于50 ≡o

7. 7. 2腐蚀面积超过锥体面积25 %时应进行光车补焊或堆焊不锈钢保护层,焊前预热,焊后作消除内 应力处理。按新制要求进行。

7.8舵杆锥体螺纹腐蚀修理 7. 8.1腐蚀部分纵向长度不大于螺纹全长的15 %时允许手工修整。

7. 8. 2腐蚀或损坏长度超过螺纹全长的15 %时应重新加工螺纹,更新舵杆的螺母,螺纹的外径应大于 锥体大径的65 %。螺纹公差按GB/T 197的相关规定。

7.9舵杆弯曲修理

7.9.1舵杆弯曲时检査直线度,其公差值不大于安装间隙的0.7倍时可继续使用。

7.9.2舵杆直线度不大于2 πιm∕m时允许冷校直;直线度大于2 πιπι∕m时,应进行热校直,此时加热温

度应不大于650 eCo

7.9.3舵杆校直后,残余变形允许用切削方法消除,加工后应满足5. 5及表2的要求。

7.9.4舵杆校直后,应对应力集中部位进行探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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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0舵杆扭转变形修理 7.10.1当舵杆扭转角不大于10°时,允许加宽键槽使用,加宽后键槽宽度应小于0∙33倍舵杆直径。

7.10.2当扭转角为10°30°时,应进行探伤检査,重开键槽,整体退火处理。.

7.11舵杆焊接 7.11.1舵杆焊接换新件,材料应符合母材化学成份要求,含碳量应不超过母材含碳量的10%,有害

杂质应不超过母材含量。

7.11.2新旧舵杆对接处开坡口如图3

单位为亳米

说明:

3舵杆对接处开坡口

7.11.3焊接前应作焊样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焊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舶行业标准

船舶舵系舵杆修理技术要求

CB/T 3425-2013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出版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0

邮政编码:100081

网址:www.shipstd.com.cn 电话:010-62185021

船舶标准化管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发行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CB/T 3425—2013


开本880× 1230 1/16印张0.75字数5.68千字 20149月第1版  20149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300

*

船标出字第20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