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T 108—1—2019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日
、笊爻通.由板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北京
2019年第68号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为水运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 .rΓS∕T108-1—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ΓΓS∕T 170—2—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9年9月12日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 知》(交办水函〔2019〕778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全面、深入调查 研究基础上,借鉴有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编制而成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落 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开展《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 评价规范》制定工作
本规范共分11章和4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危险因素辨识与分 析、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择、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 议、评价结论等内容:,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北京 交运安全卫生技术咨询中心、大连港油品码头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 所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侯志强谢天生徐宏伟
2术语:侯志强召S攀
3基本规定:邵攀周宝庆徐宏伟阮超宇
4前期准备:谢天生侯志强赵兵
5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侯志强徐宏伟孙国庆卢新兰马静
6评价单元划分:侯志强 江建能
7评价方法选择:徐宏伟邵攀兰马静
8建设方案安全评价:徐宏伟侯志强谢天生孙国庆江建能张霞
9事故危险性评价:侯志强邵攀张霞蒋文新
10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侯志强谢天生徐宏伟
11评价结论:徐宏伟 侯志强 卢 新
|
附录A:邵 |
攀 |
兰马静 |
|
附录B:邵 |
攀 | |
|
附录C:卢 |
新 |
张霞 |
|
附录D:周宝庆 |
赵兵 | |
本规范于2019年8月13日通过部审,于2019年9月12日发布,自2019年12月1 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8号,交通运输 部水运科学研究所J邮政编码:1 OOo88),以便修订时参考
咐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
1.0.1为规范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程序、内容、技术要求和安全预评价报 告的编制格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活动
1.0.3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0.1 危险货物 Dang(irons Goo(I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港口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 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
2.0.2 安全设施 SafctyFaCiIitiCS
在港口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 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3.0.1安全预评价程序应包括前期准备、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 选择、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和编制 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3.0.2安全预评价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备案信息;
(2) 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3.0.3 安全预评价范围应明确地域、货种和作业方式等。评价范围应与项目申请书、备 案信息等保持一致
3.0.4从事集装箱危险货物、包装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范围应明确作 业货种的危险货物类别和项别;从事其他类型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明 确作业货种的品名和编号
3.0.5安全预评价内容应包括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 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评价结论等
3.0.6安全预评价应形成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文本格式见附录AJ文字应简洁、准确, 可采用图、表和建设项目现场等照片,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単位
3.0.7危险货物组成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0.1安全预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资料搜集、建设项目现场调查、周边环境调查、 类比工程现场调查
4.0.2开展安全预评价前应搜集的资料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以及建 设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等,安全预评价资料搜集清单见附录C:,
4.0.3建设项目现场调查、周边环境调查和类比工程调查可采取现场查勘、资料查验、测 量检测、询问调查等方式,并保留现场调查的书面记录或影像材料:,
4.0.4周边环境调查应掌握可能与建设项目在安全方面相互影响的周边设施、人员密集 场所、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等的性质、用途、距离、方位情况。
4.0.5安全预评价应调查建设项目所处区域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消防、医疗等 条件。
4.0.6类比工程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项目规模相近;
(2) 货种相同或相近;
(3) 装卸、储存工艺流程相同或相似;
(4) 建设项目装卸、储存作业环境条件相似。
4.0.7类比工程现场调查内容应包括危险因素类别、事故类型、安全设施等:,
5.0.1安全预评价应根据项目的安全特点,结合类比工程事故案例,对项目危险因素进 行辨识和分析
5.0.2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应包括作业货种危险性辨识与分析、工艺和设备设施危险因 素辨识与分析、作业过程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周边环境安全影响分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与分级等内容:,
5.0.3作业货种危险性辨识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作业货种的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单元的数量及状态,理化性质、火灾危险 性、爆炸危险性、毒性、聚合性、稳定性、挥发性、扩散性、腐蚀性、放射性、禁忌物反应和静 电特性等;集装箱危险货物和包装危险货物按类别或项别进行分析;
(2) 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5.0.4评价应对工艺和设备设施的下列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1) 装卸、储存工艺的危险因素;
(2) 码头、库场、罐区设备设施危险因素、特种设备危险因素;
(3) 设备设施检修、维修危险因素;
(4) 其他危险因素
5.0.5评价应对作业过程中下列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1) 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因素;
(2) 船舶靠离泊作业危险因素;
(3) 其他危险因素
5.0.6周边环境安全影响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安全影响,特别是对周边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 敏感性设施、敏感环境区域等的安全影响;
(2) 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影响
5.0.7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I8218)的有关规定。
6.0.1评价单元应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特点及危险因素类别、分布,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 况划分。
6.0.2评价单元应分为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等,评价子单元可参照表
6-0.2划分*
表6.0.2评价单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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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
建设方案安全评价 |
选址安全评价 平面布置安全评价 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评价 消防系统安全分析 供配电系统安全评价 配套及辅助设施安全评粉 |
|
事故危险性评价 |
泄漏扩散危险性评价 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 靠离泊事故危险性评价 装卸、储存作业伤亡事故危险性评价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
7.0.1安全预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7.0.2建设方案安全评价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判别检查,可采用安全检查 表法C
7.0.3泄漏扩散危险性评价可采用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事故树分析法等:,
7.0.4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可采用危险指数评价法、事故树分析法等。
7.0.5靠离泊事故危险性评价可采用事故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等。
7.0.6装卸、储存作业伤亡事故危险性评价可釆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德尔菲法、事 故树分析法等<,
8.1选址安全评价
8.1.1选址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2) 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安全影响;
(3) 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等在安全方面 的相互影响:,
8.1.2选址安全评价应对项目与周边相关设施距离进行评价,周边相关设施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
(2) 周边港口码头泊位、库场、罐区;
(3) 周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作业场所;
(4)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相关设施;
(5) 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爆破作业场所;
(6) 变配电所、加油加气站、锅炉房;
(7) 架空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8) 生活用水取水口;
(9)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
(10) 其他企业及相关设施
8.2平面布置安全评价
8.2.1平面布置安全评价应包括码头泊位、水域、陆域布置的评价,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 的评价
8.2.2码头泊位布置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相邻泊位设计船型的船舶间距;
(2) 工作平台、引桥等设施的布置;
(3) 应急蔬散通道布置;
(4) 消防通道布置等
8.2.3码头水域布置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计船型掉头作业相关的回旋水域位置、尺度、底高程等;
(2)设计船型靠泊相关的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底高程等“
8.2.4陆域布置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陆域高程;
(2) 装卸、储存、辅助作业等功能分区及布置;
(3) 作业通道布置;
(4) 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布置;
(5) 道路、铁路、装车台及其他相关设施布置。
8.2.5建设项目内部相关设施的安全距离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装卸、储存设施;
(2) 办公区、生活设施;
(3) 变配电所、加油加气站、锅炉房等配套及辅助生产设施;
(4) 其他相关设施
8.2.6作业货种中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的建设项目应评价风向等自然条件对安全的 影响
8.2.7建设项目中有危险货物罐区还应评价下列内容:
(1) 罐区功能分区;
(2) 罐组内储罐数量、总容量、布置、间距等;
(3)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堤身高度、堤顶宽度等设置。
8.2.8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箱区布置和隔离;
(2) 喷淋降温设施、应急处置场所;
(3) 堆场周界封闭措施、出人口的设置;
(4) 堆场面层形式及其防渗措施等“
8.2.9危险品仓库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规定的相关 内容进行评价
8.3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评价
8.3.1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评价应包括装卸、储存工艺和工艺设备设施的评价。
8.3.2装卸、储存工艺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ɪ艺布置、工艺环节衔接;
(2) 工艺流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聚合等安全设施与措施;
(3) 工艺流程采取的隔离安全设施与措施;
(4) 工艺流程釆取的监测报警、联锁保护、安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脱离、油污水收
集设备设施与措施等
8.3.3工艺设备设施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备选型与工艺的匹配;
(2) 输送管道布置安全合理性等
8.3.4安全评价应对吹扫、置换、放空、伴热、保温、管线补偿等辅助工艺及相关安全设施
进行评价
8.4消防系统安全分析
8.4.1消防系统安全分析应包括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消防通道、消防依托等内容。
8.4.2消防设施分析应包括码头和陆域的消防供水、固定消防设施、移动消防设施、水幕 系统等内容。
8.4.3建设项目消防通道分析应包括消防通道布置及尺度等内容“
8.4.4消防依托分析应包括水域和陆域消防依托情况。
8.5供配电系统安全评价
8.5. 1供配电系统安全评价应包括供电设施、变配电设施和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评价。
8.5.2供电设施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供电电源、电力负荷等级;
(2) 外接电源和备用电源
8.5.3变配电设施安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变配电所在盐雾严重场所、腐蚀性气体严重场所、易燃场所和易爆场所釆取的安 全措施;
(2) 电缆敷设釆取的安全措施;
(3) 事故应急电源的设置等。
8.5.4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型、防爆及防护等级;
(2) 电缆敷设方式、电缆沟填充等设置;
(3) 事故应急照明设施、信息系统应急电源配备等:,
8.6配套及辅助设施安全评价
8.6.1配套及辅助设施安全评价应包括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系统、控制系统和其 他配套及辅助设施评价
8.6.2给排水系统安全评价应包括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污水收集设施等评价。
8.6.3照明系统安全评价应包括作业场所照度和照明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评价。
8.6.4通信系统安全评价应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等评价
8.6.5控制系统安全评价应包括爆炸危险场所控制系统设备的电气防爆、防护等级评 价,安全仪表系统评价等。
8.6.6其他配套及辅助设施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安全评价:
(1)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 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包括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等;
(3) 防雷接地与防静电设施;
(4) 涉及危险货物安全的码头附属设施;
(5) 泄漏及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的布置、收集池容量等
9.1泄漏扩散危险性评价
9.1.1装卸、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液体或气体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进行泄漏 扩散危险性评价。
9.1.2泄漏扩散危险性评价应合理选择评价货种、地点、场景、泄漏模型、扩散模型和泄 漏时间等。
9.1.3评价货种宜遵照下列原则进行选择:
(1) 火灾危险性程度高;
(2) 毒性程度高;
(3) 装卸、储运量大。
9.1.4泄漏扩散的计算应根据装卸、储存货种考虑下列内容:
(1) 泄漏、释放;
(2) 闪蒸和液池蒸发;
(3) 扩散“
9.1.5泄漏扩散模型及相关计算条件的科学性应经试验数据验证或模型比较研究论证
9.1.6泄漏扩散危险性评价结果应给出评价货种扩散影响区域范围。
9.1.7泄漏扩散危险性评价应对发生泄漏扩散的装卸、储存作业区域及周边区域的影响 进行分析
9.2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
9.2.1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进行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
9.2.2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应合理选择火灾爆炸货种、地点、场景和模型等。
9.2.3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结果应给出热辐射、冲击波等影响区域范围
9.2.4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应对发生火灾爆炸的装卸、储存作业区域及周边区域的人员 和设施等影响进行分析:,
9.2.5采用危险指数评价法评价时,应将装卸、储存工艺设施分开评价。
9.3靠离泊事故危险性评价
9.3.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开展靠离泊事故危险性评价
9.3.2靠离泊事故危险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风、浪、气温、潮流潮位、水流水位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2) 护舷、装卸机械的影响;
(3) 紧急脱离装置及应急措施的影响:,
9.4装卸、储存作业伤亡事故危险性评价
9.4.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应开展作业伤亡事故危险性评价“
9.4.2作业伤亡事故危险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主要作业岗位的危险性;
(2) 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类型及其分布
9.4.3作业过程中各主要岗位风险性可釆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评价。
9.4.4作业伤亡事故类型及其分布可釆用德尔菲法进行评价
9.4.5典型的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伤亡事故可釆用事故树分析法进行评价
9.5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9.5.1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应计算个人风险,并对周边防护目标的可接受 风险进行评价
9.5.2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应结合当前周边环境条件计算社会风险,并釆 用ALARP原则进行评价
10.0.1安全预评价应列出项目申请书或项目备案信息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10.0.2安全预评价应根据建设方案安全评价单元等的评价结果,提出调整、修改和完善 建设项目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并列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的依据:,
10.0.3安全预评价应根据事故危险性评价结果提岀预防事故,控制、降低风险的安全对 策措施和建议:,
10.0.4安全预评价应提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策措施和建议
11.0.1安全预评价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结果,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
(2)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结果,风险评价结果;
(3) 各评价单元的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4) 安全对策措施综述;
(5) 总体评价结论
11.0.2总体评价结论应明确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与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及标准的符合性<,
A.0.1安全预评价报告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 封面;
(2) 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3) 著录项;
(4) 前言;
(5) 目录;
(6) 正文;
(7) 附件;
(8) 附录
A.0.2安全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
A.0.3封面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0.3.1封面应包括下列内容:
(!)建设单位名称;
(2) 评价项目名称;
(3) 标题;
(4)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5)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6) 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A.0.3.2标题应统一写为“安全预评价报告”。
A.0.3.3封面式样应符合图A. 0. 3的要求。
建设单位名称(二号宋体加粗) 评价项目名称(二号宋体加粗)
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号黑体加粗)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二号宋体加粗)
A. 0.4 著录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评价项目组成员”等著录项分两页布置;首页署名安 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评价项目负责人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 编制完成的日期及安全评价机构公章用章区;次页为评价人员、各类技术专家以及其他有 关责任者名单,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亲笔签名;
(2) 著录项样张见图A. 0.4-1和图A.0.42,
建设单位名称(三号宋体加粗)
评价项目名称(三号宋体加粗)
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号宋体加粗)
法定代表人:(四号宋体)
技术负责人:(四号宋体)
评价项目负责人:(四号宋体)
评价报吿完成日期(小四号宋体加粗)
(安全评价机构公章)
评价人员(三号宋体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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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 记编号 |
从事 专业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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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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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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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编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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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
|
过程控 制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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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负责人 |
技术专家
姓名 签字
(以上全部用小四号宋体)
图A.0.4-2著录项次页样张
A.0.5正文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 编制说明;
(2) 建设项目概况;
(3) 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
(4)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5) 建设方案安全评价;
(6) 事故危险性评价;
(7)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8) 评价结论
危险货物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1)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如血)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列明的包装 危险货物,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包装货物;
(2)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WJ)(IMSBC COdC)附录一 B组中含有联合国危险货 物编号的固体散装货物,以及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固体散装货物;
(3)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 公约)附则I附录1中列明的散装油类;
(4) 《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 CodC)第17章中列明的散装 液体化学品,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散装液体化学品,港口储存环节仅 包含上述中具有安全危害性的散装液体化学品;
(5) 《国际散装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贝I]》(IGC COdC)第19章列明的散装液化 气体,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散装液化气体;
(6) 我国加入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货物;
(7)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C.0.1安全预评价搜集的资料应包括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C.0.2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及相关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港口规划相关资料;
(2) 项目申请书或备案信息;
(3) 工程位置图、周边环境图;
(4) 平面布置图、装卸和储存工艺流程图等经设计人员签字、盖章的图纸资料;
(5) 通航安全有关资料;
(6) 防洪评估有关资料;
(7) 作业货种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指标及数据来源;
(8) 作业货种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9) 其他相关资料。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釆 用“不宜”;
(4) 表示允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釆用“可” <,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参编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北京交运安全卫生技术咨询中心
大连港油品码头公司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侯志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徐宏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谢天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邵 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周宝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卢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兰马静(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江建能(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阮超宇(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孙国庆(北京交运安全卫生技术咨询中心)
张霞(北京交运安全卫生技术咨询中心)
赵 兵(大连港油品码头公司)
蒋文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主要审查人:解曼莹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师毅、孙珍洪、张武军、张俊杰、张宝华、肖竹韵、金志忠、 武守元、周卫、周妍、郑晓楠、黄明龙
总校人员:刘国辉、吴敦龙、李荣庆、檀会春、董 方、周 卫、侯志强、 谢天生、卢新、邵攀、周宝庆
管理组人员:侯志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徐宏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谢天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邵 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周宝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卢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T 108—1—2019
条文说明
1.0.2 条文规定适用范围的主要依据是《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7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 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3.0.2 条文第(1)项所指“项目申请书或备案信息”是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条规定,企业投资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编制项 目申请书或者填写备案信息
4.0.4条文中周边环境既包括建设项目周边相邻设施,也包括周边相邻设施外,距建设 项目有一定距离,与建设项目可能在安全方面产生相互影响的场所、设施和区域。
敏感环境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
5.0.3条文中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是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确定。
条文中单元指建设项目中构成完整功能的系统,如管路输送系统、消防系统等。
条文中状态指温度、压力、相态等,理化性质指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包括外观与性 状、密度、熔点、沸点、闪点、自燃点、溶解性、酸碱性等
条文中剧毒化学品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 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确定;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12)确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首批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7.0.5条文中“德尔菲法”英文名称:DClPhiMCthOd,也称专家调查法。该方法是一种反 馈匿名函询法,在对所要预测的问题征得专家的意见之后,进行整理、归纳、统计,再匿名 反馈给各专家,再次征求意见,再集中,再反馈,直至得到一致的意见。
8.1选址安全评价
8.1.1条文中第(1)项“相关规划”是指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口控制性 详细规划等“
8.2平面布置安全评价
8.2.1条文中安全距离包括防火间距、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卫生防护 距离等:,
9.5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9.5.2 条文中 ALARP 是英文 AS LOW AS Reasonably PraetiCahIC 的缩写 O ALARP 原则是 当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一种项目风险判定准则,依据风险的严重程度将项目可能出现的 风险进行分级。项目风险由不可容忍线和可忽略线将其分为风险严重区、可接受区 (ALARP区)和可忽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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