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
Standard Of QUaIity InSPeCtiOn for Dredging WOrkS in the YangtZe EStUary DeePWater Channel
2011 ~02~22 发布 2011-^02-22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1年2月22日
2011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
书 名: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著作者: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责任编辑:董方
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
地 ⅛t: (IoOOlI)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 网 址:http://www.chinasybook.com
销售电话:(010)64981400 , 59757915
总经销:北京交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印 刷:北京鑫正大印刷有限公司 开 本:880 X 1230 1/16
印 张:2.5
字 数:60千
版 次:2011年2月第1版
印 次:2011年2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114 • 1594
印 数:001-500册
定 价:30.00元
(如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的图书由本社负责调换)
关于发布《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质量检验标准》的公告
2011年第12号
现发布《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为 水运工程专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浚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交水发〔2003〕581号发布)同时废止。
本《标准》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关于维护性疏浚工程的条文为暂行。
本《标准》由部组织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 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编制说明
2010年3月长江口 12.5m深水航道进入试通航期。十多年来的工程建设经验表明, 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量巨大,且工程所在的长江口南港北 槽流场、水沙条件、地形变化和航道回淤规律十分复杂,《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不能完全适用于本工程。因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编制《长江口深水航 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本标准是在2003年12月交通部发布实施的《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浚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基础上,吸取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浚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编制而成。主要包括基建性疏浚工程和维护 性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参加单位为上海港建设工程安 全质量监督站、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共分5章和5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标准编写组成员分工如下:
第1章 总则:陈卫中 张晓明 周发林 张华麟
第2章术语:孙文建李文正范期锦谈泽炜
第3章基本规定:张晓明陈卫中朱剑飞
第4章基建性疏浚工程:王璃球朱剑飞许建平张华麟范期锦谈泽炜 孙文建
第5章维护性疏浚工程:许建平朱剑飞陈卫中高敏孙文建张华麟 范期锦谈泽炜王琨球
附录A ~附录E:周发林 张晓明 陈卫中
本标准于2011年1月9日通过部审,于2011年2月2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 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 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编: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邮 编:200003),以便修订时参考。
附录C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的基本要求
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
1总 则
1.0.1为加强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考核。
1.0.3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设计通航水域
航道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2设计通航深度
理论最低潮面下的航道设计深度。
2.0.3边缘水域、中部水域
设计通航水域中航道底边线内两侧各1/12底宽的水域为边缘水域,其余部分为中部 水域。本标准中边缘水域宽度为每侧30m。
2.0.4浅点
设计通航水域内,理论最低潮面下水深小于设计通航深度的测点。
2.0.5浅值
设计通航深度与浅点处理论最低潮面下水深的差值。
2.0.6检验边坡
在航道竣工断面上,航道两侧设计底边线以外30Om范围内的平均边坡。
2.0.7考核水深图
维护性疏浚工程中,为考核通航深度保证率,由航道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 的第三方测绘的水深图。
2.0.8报告期
维护性疏浚工程中,计算通航深度保证率的时间段。
3基本规定
3.0.1疏浚工程施工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工前应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和 记录。
3.0.2疏浚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0.3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以设计图、竣工水深图或考核水深图为依据。
3.0.4疏浚工程质量应按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应再划分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
3.0.5质量控制和检验资料应按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核查和填写。
3.0.6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和水深测图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对局部补挖后绘制的 测图面积超过图幅测区总面积的25%时,应对该图幅测区进行重测和绘图。
3.0.7疏浚土的输送与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4基建性疏浚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基建性疏浚工程应按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
4.1.2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1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
4.1.2.2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安全与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1.3疏浚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所含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合格标准。
4.1.3.2工程质量控制与检验资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4.1.4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应按中部水域、边缘水域和边坡三部分进行。
4.1.5疏浚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核 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1.5.2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竣工水深测量,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
4.1.5.3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工程质量检验有关文件报水 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鉴定。
4.2质量检验
4.2.1中部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自检水深图和第三方的竣工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 浅点数及分布状况。
4.2.2边缘水域的浅点不得在竣工水深图的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存在,浅点的浅值 不得超过O-2m,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数的2%o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自检水深图和第三方的竣工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 浅点数及分布状况。
4.2.3抽验断面的检验边坡不得陡于设计边坡。
检验数量:在竣工水深图上等距离抽验不少于25%的断面。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的竣工自检断面图、第三方的竣工断面图与设计边坡进行对比。
5维护性疏浚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5.1.2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1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
5.1.2.2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安全与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并应符合有关 规定。
5.1.3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应按中部水域、边缘水域进行。
5.1.4疏浚工程的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5.1.4.1施工单位应按报告期组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施 工单位应向航道管理部门提交报告期维护质量检验表。
5.1.4.2航道管理部门收到维护质量检验表后,应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第三方进 行测量并绘制考核水深图。
5.1.4.3合同期满后,施工单位应向航道管理部门提交质量控制和检验资料,航道管 理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对通航深度保证率进行考核,考核成果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2质量检验
5.2.1中部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水深图和第三方考核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浅点数 及分布状况。
5.2.2边缘水域的浅点不得在自检水深图和考核水深图的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存 在,浅点的浅值不得超过0∙ 2m,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的2%。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水深图和第三方考核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浅点数 及分布状况。
5.2.3通航深度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
/V
P = × 100% (5.2.3)
M
式中P——通航深度保证率(%);
N一报告期内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的天数(d);
M——报告期日历天数(d)。
5.2.4报告期日历天数及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天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2.4.1报告期日历天数应按报告期首末考核水深图测图日期计算。
5.2.4.2报告期内,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均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时,两次测图之 间的日历天数应全部计入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的天数中;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只有 一次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时,应将两次测图之间1/2的日历天数计入达到设计通航深 度标准的天数中。
5.2.4.3报告期可按年度划分。1~4月和11-12月的考核水深测图频次每月不应 少于1次;5 ~ 10月的考核水深测图频次每月不应少于2次。重点淤积区段宜增加测图 频次。
附录A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施工
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表A.O. 1的要求,对施工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并填写 记录。
疏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0.1
工程名称 |
开工日期 |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设计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 | |||||
施工单位 |
__项目部负责人 |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1 |
质量责任制 一 | |||||
2 |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 |||||
3 |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 |||||
4 |
施工技术标准 | |||||
5 |
施工图审查 | |||||
6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 |||||
7 |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 | |||||
8 |
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设施 | |||||
9 |
船机设备管理制度 | |||||
施工单位自查结论: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附录B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B. 0.1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检查验收结论应由总 监理工程师填写,质量检验综合结论应由参加检查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 并按表B. 0.1的要求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表B.0.1
单位工程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施工单位 | |||||||||
项目部负责人 |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
项目部质量负责人 | |||||||
序号 |
项 目 |
检查验收情况 |
检查验收结论 | ||||||
1 |
质量保证资料 |
共 项,经核查,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 |||||||
2 |
涉及安全和主要功能 项目抽查结果 |
共抽查 项,经核查,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 |||||||
3 |
质量检验综合结论 | ||||||||
检 查 单 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设计单位 |
建设单位 |
质量监督机构 | ||||
(公章) 项目部负责人: I 年 月曰 |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曰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曰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曰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曰 |
B. 0.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核查应按表B. 0. 2的要求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核查记录 表B.0.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核查意见 |
核查人 |
1 |
GPS控制网参数移交记录 | |||
FZj |
GPS接收机检测报告 |
ZZU | ||
3 |
GPS对比测量记录表 | |||
4 |
测量技术报告 | |||
5 |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 |||
6 |
设计单位符合性意见(基建性疏浚工程) | |||
核查结论: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曰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曰 |
B. 0.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应按表B. 0. 3的要求记录。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 表B.0.3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序号 |
安全和功能检査项目 |
份数 |
核查意见 |
核查人 | ||
1 |
水深图 | |||||
2 |
竣工断面图(基建性疏浚工程) | |||||
核查结论: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曰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曰 |
附录C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控制 资料及检验资料的基本要求
C.1 一般规定
C. 1.1疏浚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应按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随工程施工进 度同步形成,并应按本附录的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作为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和质量检验 与验收的依据。
C.1.2疏浚工程建设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做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的形成、收 集和整理。
C. 1.2.1建设单位应向疏浚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供与疏浚工程有关的 资料,并应对有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签署意见。
C.1.2.2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并对相关工 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签署意见。
C.1.2.3监理单位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的形 成、收集和整理进行检查和审核,并应及时签署意见。
C.1.2.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指定 专门人员负责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并应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工程竣 工前或报告期末,应按竣工资料和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
C.1.2.5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的管理进 行监督检查,及时签署意见。
C.1.3主要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用表应采用本附录所规定的格式,对于工程 需要增加但本附录未包含的用表,可参考本附录的规定制定。
C. 1.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用表的纸张规格和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C.1.4.1纸张规格应使用A4或A3纸。
C.1.4.2表格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
C.1.4.3表格填写内容和有关人员的签字应齐全,需要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C.2主要用表的格式
C.2.1疏浚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应采用表C.2.1-l ~表C.2.1-6的格式。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GPS控制网参数移交记录
表 C.2.1-1
工程名称 | ||||
移交内容 | ||||
移交日期 | ||||
有关参数 | ||||
比测结果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
质量检查员 |
测量负责人 | ||
年 月曰 |
____年 月曰 |
年 月曰 |
____年 月曰 |
年 月曰 |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GPS接收机检测报告 表C. 2.1-2
标段名称:
测试地区 |
测试距离 | |||||
基准台 |
移动台 | |||||
GPS基准台型号 |
编 号 |
通信机型号 | ||||
移动台型号 |
编 号 |
通信机型号 | ||||
差分定位方式 |
坐标系统 |
BJ-54 |
天 气 | |||
已知坐标 |
中央子午线 | |||||
基准台 |
X= Y = | |||||
移动台 |
X= Y = | |||||
坐标转换参数 |
△X= AY= ΔZ = _ | |||||
移动台观测结果 | ||||||
观测时间 |
点位中误差 |
备 注 | ||||
结论: 年 月 日 | ||||||
测验: 年 月 日 校核: 年 月 日 | ||||||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GPS比对测量记录表 表C. 2.1-3
已知坐标:X =Y =H = 单位:m
参考台站名 |
参考台频率 |
GPS型号 |
主机编号 |
天线编号 | ||||||
移动台点名 |
移动台频率 |
GPS型号 |
主机编号 |
天线编号 | ||||||
序号 |
时间 |
实 测__________ |
差 值 | |||||||
X |
Y |
H |
△X |
AY |
ΔH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定位中误差 |
平面: |
高程: | ||||||||
______坐标系至______坐标系的坐标转换参数: 中央子午线: 东方向改正数: 北方向改正数: | ||||||||||
测量: 记录: 审核: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基建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 表C. 2.1-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性质 |
施工起止日期 |
合同规定 |
年 月曰~ 年 月 日 | |||||
实际日期 |
年 月曰~ 年 月 日 | |||||||
设计底高程 | ||||||||
疏浚范围 | ||||||||
施工设备 类型和名称 |
设计工程量(it?) | |||||||
实挖工程量(m') | ||||||||
竣工自检 测量单位 |
自检测量日期 | |||||||
第三方竣工 测量单位 |
第三方竣工 测量日期 | |||||||
检验项目 |
施工单位自检测量 |
_______第三方竣工测量 | ||||||
中部水域 |
边缘水域 |
中部水域 |
边缘水域 | |||||
通航水域 |
最浅点水深(m) | |||||||
浅点数/总测点数 | ||||||||
最大浅值(m) | ||||||||
浅点分布状况 _ | ||||||||
实挖平均超深值(m) | ||||||||
最大超深值(m) | ||||||||
实挖平均超宽值(m) | ||||||||
最大超宽值(m) | ||||||||
检验结果 | ||||||||
边坡 |
总断面数 |
抽样断面数 |
抽样比例 | |||||
检验边坡 | ||||||||
设计边坡 | ||||||||
检验结果 | ||||||||
泥土处理 |
有无抛泥不良记录 |
泥舱有无漏泥现象 | ||||||
航行日志抽查结果 |
抛泥区的检查 | |||||||
检验结果 | ||||||||
检验结论 | ||||||||
______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________年 月曰 |
总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项目部 负责人 |
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 |
质量 检査员 |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表 表C-2.1-5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里程号 | |||||||
工程设计尺度(长X宽X深) (Inxm X m) |
测图日期 |
施工检测 |
年 月曰 | ||||
基准面 |
底质 |
考核测量 |
年 月曰 | ||||
检测项目 |
施工自检测量 |
考核测量 | |||||
中部水域 |
边缘水域 |
中部水域 | |||||
设计通 航水域 |
测点数 | ||||||
考核水深(m) | |||||||
最大水深(m) | |||||||
最小水深(m) | |||||||
浅点数 | |||||||
浅点数/总测点数(%) | |||||||
与上次测图的间隔天数(d) | |||||||
相邻两次测图之间 符合设计通航深度的天数 (d) | |||||||
检验结论 | |||||||
航道管理部门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________年 月曰 |
总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项目部 负责人 |
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 |
质量 检查员 |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维护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 表c.2.1-6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里程号 |
合同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通航深度保证率合格标准 | |||||||||
施工单位检验 |
监理单位核定 | ||||||||
施工检测日期 |
相邻两次 测图的 间隔天数 (d) |
相邻两次测图期间 达到设计通航 深度的天数 (d) |
考核测量日期 |
相邻两次 测图的 间隔天数 (d) |
相邻两次测图 期间达到设计通航 深度的夭数 (d) | ||||
合同期内总天数 (d) | |||||||||
合同期内达到 设计通航深度的 总天数 (d) | |||||||||
合同期内通航 深度保证率 (%) | |||||||||
检验结论 | |||||||||
航道管理部门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年 月曰 |
总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 工程师 |
项目部 负责人 |
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 |
质量 检查员 |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年 月曰 |
附录D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
质量检验测量要求
D.0.1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的测图比例、测线间距和测点间距应符合表D.O. 1的 要求。
测图比例、测线间距和测点间距 表D.0.1
测图类别 |
测图比例 |
测线间距 |
测点间距 |
基建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 |
1:5000 或 LlOOOO |
图上不大于IOmIn |
图上5mm |
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 |
1:IOOOO |
图上不大于IOmm |
图上5mm |
D.0.2疏浚测量主测深线布置应垂直航道轴线,长度应超出航道设计底边线30Omo测 深检查线应垂直于主测深线,并布设在航道设计底边线外100~150mo
D.0.3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D.0.3.1水深测量定位采用GPS进行,GPS定位精度应高于±2m(2σ, 95% ),并应 用长江口航道GPS控制网的控制点进行校对。
D.0.3.2水深测量应采用双频单波束测深仪。测深仪必须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 功能,测深精度应高于±( 0.05m+0.5% X水深)。测深仪换能器的高频工作频率应为 200 ~210kHz,低频工作频率应为24 ~33kHz,换能器的波束角不应大于8。。
D.0.4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D. 0.4.1测量船航速应小于IOknO
D.0.4.2当测深仪模拟记录显示波高超过0.6In时,宜采用波浪补偿器。波浪补偿器 的精度应优于±0.05mo
D.0.4.3测深数据的更新率应根据水深、测深波束角和测量船航速确定,定位数据的 更新率不应超过ISO
D. 0.4.4因噪声引起的假数字水深值应根据测深模拟信号进行修正。
D. 0.5浮泥比较严重时,有测量资料证实已达到设计水深,质量检验时可采用浮泥测量 对高频水深进行修正。浮泥测量可采用走航式适航水深测量方法。
D.0.6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图应包括浚前泥面、设计断面、竣工泥面和检验边坡。
附录E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E.0.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用语说明 如下:
(D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釆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釆用“应”;
反面词釆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O
E. 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或 “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主编单 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参加单位: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 要起草 人:陈卫中(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张晓明(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琨球(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孙文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许建平(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朱剑飞(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李文正(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张华麟(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范期锦(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周发林(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高 敏(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谈泽炜(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总校人员名单:郑清秀(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李德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曹右安(交通运输部)
蒋千(交通运输部)
李悟洲(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仇伯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 张树仁(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柳惠青(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陈卫中(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朱剑飞(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范期锦(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高 敏(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董方(人民交通出版社)
管理组人员名单:陈卫中(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张晓明(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王琨球(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朱剑飞(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周发林(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条文说明
目 次
1总 则
1.0.1长江口深水航道的范围为长江口南港至北槽口,长度为92.2kmo
1.0.2鉴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基建性疏浚完成后尚需常年进行维护疏浚,因此本标准对基 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分别做岀规定。
1.0.3条文中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主要指《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和《疏浚工 程技术规范XJTJ 319)等。
2术 语
2.0.2长江口深水航道设计通航深度图示如下: 通航水位 理论最低潮面
通航水深
设计通航深度
V设计底标高
2.0.3双向通航航道的边缘水域为两侧底边线内各1/12航道底宽的水域,长江口深水 航道设计宽度为350 ~400m,据此计算,两侧的边缘水域宽度为29. 2 ~ 33. 3m,本标准统 ―取为 ɜθɪɪɪo
4基建性疏浚工程
4.2质量检验
4.2.2专题研究表明,长江口深水航道的冲淤变化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若保证航道边 缘水域不出浅点,需大量增加超深疏浚量。长江口深水航道的底质为软底质,通航的实践 表明,控制浅点浅值、数量和分布可以保障正常通航。
4.2.3专题研究表明,长江口深水航道的回淤量和航道的边坡主要受水流泥沙等条件的 影响,边坡坡度与航道回淤强度的相关性较差,可不需要采取人工开挖形成边坡的工程措 施。但考虑到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各期疏浚工程设计中均对边坡坡度提出了要求, 因此,本条采用了抽验断面检验边坡与设计边坡相比较进行质量检验的规定。
5维护性疏浚工程
5.2质量检验
5.2.4.3考虑到长江Π5~10月洪季的回淤强度较大,1 ~4月和11-12月枯季回淤 强度相对较小,故对测图频次分季节作出了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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