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 020

G 09

备案号:43476—2014


HG

中牢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30015—2013

代替 HG 23016 1999

生产区域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The Safety COde for Unit CirCUit breaker in WOrkPlaCe

2013-12-31 发布                            2014-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佰息化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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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4章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 23016 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与HG 23016-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生产区域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甜、赵丽、詹志平、闫铁柱、万金铸、稽建军、李发华。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 23016 — 1999

生产区域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断路作业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的 办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断路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 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产区域 WOrkPIaCe

生产化学品的区域。

3.2

断路作业 WOrk for road breaking

在生产区域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装置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和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 正常交通的作业。

3. 3

断路申请单位 OWner applying for road breaking

需要在生产区域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装置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 生产、维修、电力和通信等单位。

3.4

断路作业单位 ContraCtOr Of WOrking On the breaking road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生产区域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装置引道上进行各种 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和吊装吊运等单位。

3. 5

道路作业警示灯 WOrk beacon

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3.6

作业区 WOrk area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和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4安全要求

4. 1. 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办理《作业证》(参见附录A),方可作业。

4. 1.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4. 1.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 1.4《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 知单》(参见附录B),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4. 1. 5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4.2 作业组织

4. 2. 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 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4. 2.2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4. 2.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4. 2. 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4.2.5禁止涂改和转借《作业证》。

4. 2.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4.3交通警示

4. 3. 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和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 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4.3.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和导向标等交通警示 设施。

4. 3. 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 h,夜间不超过1 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 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可不设标志牌。

4. 3.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 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4. 3.5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4.3.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4. 3.7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 5 m,不低于LOmo

4. 3.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或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 15O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4.4应急救援

4. 4. 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4.5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5《作业证》管理

5.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参照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 三联。

5.3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5.4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 交断路申请单位。

5.5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5.6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

5.7《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断路安全作业证

A. 1断路安全作业证

编号                                                    第 联

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断路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断路原因

断路地段示意图:

断路申请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________

断路作业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断路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              ^                                   ~~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________

完工验收: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年    月     日________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断路作业通知单

B. 1断路作业通知单

编号

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断路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断路原因

断路地段示意图: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生产区域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HG 30015 2C13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宵年湖南街13号 邮政编码IOOolI)

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

88OmmXI23OmnI 1/16 印张扬 字数9千字

20145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 • 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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