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 08


CB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FL 0190                                           CB 1356-2002

舰用设备包装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PaCkage for ship's equipment

2003-02-01 实施


2002-11-20 发布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1—

S

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O 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巩志祥、张宏业。

舰用设备包装通用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舰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包装的要求和质量保证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舰用电子设备、主辅机及零部件包装的设计、制造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文。下列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 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下列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398-1999大型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

GB/T 6543—1986 瓦楞纸箱

GB/T 6980—1995钙塑瓦楞纸箱

GB/T 7284—1998 框架木箱

GB/T 8166缓冲包装设计方法

GB/T 12339防护用内包装材料

GJB 145A-1993防护包装规范

GJB 182军用物资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JB 1109-1991军用瓦楞纸箱

GJB 1182-1991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

GJB 1361产品装箱缓冲、固定、支撑和防水要求

GJB 1764-1993军用木箱通用规范

GJB 1765军用物资包装标志

GJB 1918—1994托盘单元货载

GJB 2017—1994专用包装容器设计准则

BBBB

JJJJ

GGGG


2494湿度指示卡规范

2555-1995军用木框架瓦楞纸箱规范

2711-1996军用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

2743 C级防护包装、装箱最低要求

3.1材料

包装所用材料应与设备有良好的相容性,不应产生腐蚀、污染或其它有害影响。

3.2设计

3.3环境条件

设备包装时的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有害物质。进行内包装时,环境温度一般应在15'C〜

35°C的范围,相对湿度不大于75%

3.4防护包装

按合同或订单的规定,设备的防护包装应为GJB 1182-1991规定的A级,B级或C级。

防护包装应符合GJB 145A-1993中的A级要求,对于特定的防护辅助方法由承制方自行选择。

设备在包装前应按GJB 145A-19933. 2的规定进行清洗。

设备在清洗后,应立即按GJB 145A-19933. 3规定进行干燥处理。

设备经清洗和干燥后,应及时涂上一层防锈剂,该防锈剂类型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如果设 计和合同未作具体要求,可选用GJB 145A-1993中表3的防锈剂。

防潮包装袋材料透湿度不应大于4 g∕(m2 • 24 h) O防潮包装袋的热封合缝一般宽3 mm〜8 mm, 封合应牢固、密封、完整、无破损、无气泡和皱折。

使用干燥剂的包装袋内应放入干燥剂,其干燥剂用量应符合GJB 145A-19933. 6.2的要求。 并放入符合GJB 2494要求的湿度指示卡,指示卡的指示范围为30%〜50%,指示卡应与干燥剂保持 一定距离。设备装箱后4 h〜12 h内湿度指示卡的相对温度指示应不大于40%

防护包装有效期为5 a

防护包装应符合GJB 145A-1993中的B级要求;其它要求按3. 4. 1. 1~3.4. 1. 5规定。防护包装 有效期为3 a

防护包装应符合GJB 145A-1993中的C级要求;其它要求按3. 4. 1. 1~3.4. 1. 5规定。防护包装 有效期为1 a

3.4.4特殊防护包装

对于敏感的电子设备和要求静电防护、电磁防护、放射性防护的设备,其包装应按GJB 145A-1993 3. 5. 2.2的规定进行。

3.5运输包装

3.5.1运输包装的设计

运输包装应与运输和贮存环境条件相适应,使整套设备所需包装箱的品种和数量尽量少。相似 设备应选用设计基本相同的包装。并考虑以下各种因素:

a) 装货类型;

b) 设备特性;

C)初始费用;

d) 装箱的简易性;

e) 重量、体积;

f)  目的地;

g) 复用性;

h) 材料可获得性;

i) 要求的装箱等级;

j)运输的方便性。

装箱等级应符GJB 1182-1991A级,B级或C级的要求,具体由合同或订单规定。

3.5.3运输包装箱

a) A级装箱应釆用木箱,木框架瓦楞纸箱或框架木箱.木箱应符合GJB 1764-1993的要求, 木框架瓦楞纸箱应符合GJB 2555-1995的要求,框架木箱应符合GB/T 7284-1998的要求。

b) B级和C级装箱应釆用瓦楞纸箱或钙塑瓦楞箱。瓦楞纸箱应符合GJB 1109-1991GB/T 6543-1996的要求,钙塑瓦楞箱应符合GB/T 6980-1995的要求。

3.5.3.2专用运输包装箱

专用运输业包装箱的设计、制作和验收应按GJB 2017-1994的要求进行。

3.5.3.3托盘单元货载和集装箱

当合同或订单有要求时,应按GJB 1918-1994规定进行托盘单元货载设计,或相应的集装箱装 运设计。

3.5.4装箱

包装箱内装物的缓冲、固定、支撑和防水应符合GJB 1361的规定。

设备经防护包装后装入符合A级要求的包装箱中,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封箱、加固和防水处理。

设备经防护包装后装入符合B级要求的包装箱中,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封箱和加固。当有规定时, 应进行防水处理。

设备经防护包装后装入符合C级要求的包装箱,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封箱和加固,但不需要进行 防水处理。其包装最低要求按GJB 2743

3. 5. 4. 5装箱文件

装箱文件用防潮袋封装后装入包装箱内。

3. 5. 4. 6开箱说明书

对于大型或复杂设备的包装应提供开箱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最容易拆卸的箱盖、顶板和侧板的示意图;

b) 不允许猛击或锤打的部分;

C)不允许各种柄、撬棍伸进的部分。

开箱说明书应放在有明显标志字样的防潮密封袋内,并牢固地固定在运输包装箱外侧的识别标 志附近。若该设备用多个运输包装箱包装,则开箱说明书应固定在该设备的1号运输包装箱上。

3.6包装标志

除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JB 1765的规定。

3.7外观质量

包装箱外表面应平整、无木屑、无破损,漆面无流柱、皱皮。包装箱每个立边应无明显歪斜。

标志应清晰、色泽一■致,位置应符合GJB 1765或设计的要求。

3.8环境适应性

运输包装件在装卸、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损坏。经堆码试验、起吊试验、振动试验、公路运 输试验后,包装箱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和损伤,包装箱内装物应无损伤或明显位移,性能参数误差在 规定范围内。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4.2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检验应在GJB 2711-1996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运输包装件进行环境适应 性试验时,内装物可以使用模拟样品,模拟件在重量、形状和重心位置等方面应与实际设备相似。

4.3鉴定检验

4.3.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一般按表1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经承制方和订购方协商同意,检验项目可以增减。

1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章条号

检验方法 章条号

定验

鉴检

质量一致性检验

A

C

1

外观

3.7

4.5.1

2

清洁度

3.4.1.1

4.5.2

3

_____防锈剂涂覆_____

341.3

4.5.3

-

4

_____防潮袋材料_____

3.4.1.4

4.5.4

5

干燥剂用量     ―

341.5

4.5.5

6

湿度指示

3.4.1.5

4.5.6

7

_______as_______

3.4.1.4

4.5.7

8

______封焊强度______

3.4.1.4

4.5.8

9

运输包装箱      -

3.5. 3

4.5.9

10

固定、支撑、缓冲和防水

3.5.4.1

4.5.10

11

包装标志

3.6

4.5.11

12

堆码

3.8

4.5.12

13

起吊_______

3.8

4.5.13

14

振动

3.8

4.5.14

15

公路运输

3.8

4.5.15

1,w表示必做;“△”表示选做;"一”表示不做。

2特殊设备运输包装件不能做振动试验时可用公路运输试验代替。

除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外,鉴定检验的包装件样品一般为3件。

4.3.3合格判据

所有样品的全部检验项目均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若任一样品的任一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 要求,则判定鉴定检验不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分为A组和C组,检验项目见表1

4.4.2抽样方案

釆用同批材料和相同包装工艺,一次投产的包装件为一批。

包装件应全数进行检验。

C组项目检验的检验周期和样品数量按合同规定。C组顼目检验的样品从A组顼目检验合格的包 装件中随机抽取。

AM目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C组项目检验中,如果有不合格项目,应查明原因,釆取纠正措施之后,加倍抽样检验相应项 目。若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C组检验不合格。

4.5检验方法

4.5.1外观质量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3. 7的要求。

4.5.2清洁度

GJB 145A-19934. 4.1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3. 4. 1.1的要求。

GJB 145A-19934. 4.2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3. 4.1. 3的要求。

4.5.4防潮袋材料

试验按GB/T 12339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3. 4.1. 4的要求。

4.5.5干燥剂用量

GJB 145A-19933. 6. 2. 1的规定计算干燥剂用量,并用秤称出其重量。结果应符合3. 4.1. 5 的要求。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3. 4.1.5的要求。

4.5.7泄漏

GJB 145A-19934. 4.3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 4.1.4的要求。

4.5.8封焊强度

GJB 145A-19934. 4.4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 4.1. 4的要求。

4.5.9运输包装箱

按选用包装箱的相应标准的规定对包装箱进行试验,军用木箱按GJB 1764-19934. 4. 4的规 定进行试验;军用木框架瓦楞纸箱按GJB 2555-19954.7规定进行试验;军用瓦楞纸箱按GJB 1109-19916. 4的规定进行试验;瓦楞纸箱按GB/T 6543-1986中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钙塑瓦楞 箱按GB/T 6980-1995中第3章规定进行试验,框架木箱按GB/T 7284-19988. 2规定进行试验; 专用木箱按GJB 2017-1994中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托盘单元货载按GJB 1918-19945. 5规定进 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 5.3的要求。

GJB 1361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3. 5.4.1的要求。

4.5.11包装标志

用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3. 6的要求。

4.5.12堆码

GJB 2711-1996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14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 8的要求。

GB/T 5398-19993.3.3规定进行试验。结果符合3. 8的要求。

4.5.14振动

GJB 2711-1996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9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3. 8条的要求。

4.5.15公路运输试验

将运输包装件置于载重车中后部,适当固定。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车速25 km/h-40 km/h 行驶200 km,或在二级公路的路面上以车速30 km/h-50 km/h行驶250 km。在行进过程中,急刹 车不少于5次。然后目测包装件和内装物的外观,必要时,对内装物的性能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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