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τ 1 6905-1 997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是7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为了验证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 机性能的先进性、安全性与制造质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及设计规定,提高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的作业 完好率以保障港口集装箱安全装卸作业,制定一个统一的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试验方法标准,是十分 必要的。
本标准是根据目前我国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基本技术状况,并参照采用 ISO4310标准中试验载荷的相关内容编制的。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武汉交通科技大学、交通部广州港口机械实业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桂寿平、陆范宜、张源鑫、用锦富、胡吉全。
TeSt InethOd for the Crane Of COlItainer front-handling InObile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以下简称正面吊运机)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卸20 ft及大于20 ft集装箱的正面吊运机。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T/T 232—95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技术条件
JT 5020—86港口装卸机械司机室
JB 3774-84工程机械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3.1检测正面吊运机在试验载荷下的工作性能参数及强度;电气设备及线路敷设的正确性,工作可靠 性、安全性;液压系统及元件的工作可靠性;整机稳定性及使用安全性。
3-2测定正面吊运机自身质量、工作速度、作业范围、结构强度与刚性、电气元件绝缘性、液压件压力 值、司机室噪声及司机座席处振动等数值。
4.1试验用仪器和工具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并处于有效使用期内,其精度应满足测试需要。
4.2试验用仪器和工具可参照附录A(提示的附录)。
5.1正面吊运机应符合设计规定,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2正面吊运机应具有产品合格i正、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出厂日期。
5. 3检查正面吊运机各总成、部件、附件、附属装置及随机工具的完整性及牢固程度。
5.4正面吊运机上运动件摩擦副应配合良好,润滑正常,无不正常磨损或损坏。
5-5正面吊运机上运动件摩擦副应进行磨合,其规则为;
a) 磨合期间应按吊运机使用说明书仔细操作、保养,避免超载作业或超速行驶。应经常检查吊运机 各部的紧固情况及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做详细记录。
b) 行驶磨合时间50 h。
C)载荷与行驶时的动力限制应符合表1规定。
1 998-02-01 实施
表1载荷与行驶的动力限制要求
行驶时间 h |
载荷状态 |
行驶动力限制 |
4 |
基本臂,无载荷 |
正面吊运机发动机额定转速的(50〜60) % |
12 |
基本臂,不超过额定载荷的50% | |
14 |
基本臂,不超过额定载荷的75⅝ |
正面吊运机发动机额定转速的(75~85)⅝ |
20 |
基本臂,额定载荷 |
d)载荷与臂架俯仰、臂架伸缩时的动力限制应符合表2规定。
表2载荷与臂架俯仰、臂架伸缩的动力限制要求
臂架俯仰 次 数 |
臂架伸缩 次 数 |
载荷状态 |
臂架俯仰、臂架伸缩动力限制 |
30 |
30 |
不超过额定载荷的50% |
正面吊运机发动机额定转速的 (5O~6O)⅝ |
不超过额定载荷的75% |
正面吊运机发动机额定转速的 (75~85)⅝ | ||
额定载荷 |
e)对于有特殊磨合要求的正面吊运机,可按特殊要求进行磨合。
5.6正面吊运机在磨合后应分别更换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润滑油;更换液压系统及液力变矩器工作 油;润滑各润滑部位,清洗或更换各滤清器的滤芯。
5-7试验载荷必须标定准确,其允差应不大于士 1%。
5.8选择无雨、无雪、无雾天气进行试验。
5.10试验时环境温度应在一20〜45'C ,结构应力测试时应在O〜40 C。
5.11试验时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可有凝露。
5.12试验场地应平整,地面坡度应不大于3%,面积应满足吊运机作全圆周回转。
5- 13正面吊运机充气轮胎气压应符合制造厂规定数值,充气气压误差为3%。
5.14试验时正面吊运机发动机、液力变矩器、液压系统油温、水温应符合下列条件:
d)液压系统液压油箱油温应在40〜55C。
5.15燃油箱应加注油箱容量1/3〜2/3燃料油,冷却液、润滑油和液压油应按规定装至工作液面,油的 品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5.16有特殊要求的正面吊运机,按用户合同要求的条件进行试验。
6.1试验准备
6- 1.1目检样机全部工作装置、安全装置必须符合GB 6067与JT/T 232的规定,满足设计要求;各工 作机构已调试完毕并能正常动作;标牌及性能表应标注清楚,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整机无异常现象。 6-1.2各传动件、紧固件安装可靠,连接部位牢固,润滑和密封良好,集中润滑管道与接头部位畅通。
6-1. 3各液压元件耐压性,元件、管路、接头的连接及清洁状况符合设计规定。
6.1∙4结构件连接牢固,高强度螺栓连接符合设计要求。
6-1-5司机室内的调温装置有效并备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灭火设施。
6.1.6检査集装箱吊具必须完好无损,符合设计要求。吊具侧移、伸缩、回转、倾斜及转锁动作应灵活, 无卡阻现象。吊具各动作的指示灯显示应与相应动作一致。
6.2空载试验
6- 2.1试验指空载情况下吊运机的运转状况。各工作机构、运动构件、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集装 箱吊具在设计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应正常动作,司机操作手柄、操作按钮方向与各机构动作方向应一致。 变速箱换档无冲击、无乱档、无脱档、无滞后现象。
6- 2-2将伸缩臂架伸、缩至限定位置,限位应准确、及时、可靠。
6. 2.3将臂架俯、仰至限定位置,限位应准确、及时、可靠。检査臂架俯仰角度指示器的准确性与可蒂 性。
6.2∙4检査集装箱吊具上下架间相对侧移量、相对侧向倾斜角以及吊具回转角度应符合JT/T 232的 规定。
6.3质量、几何参数测定
6- 3-1测取正面吊运机总质量(可采用地磅秤或车轮负荷计测量),以三次测取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 数据。
6. 3.2测±4正面吊运机以下主要几何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
a) 轴距;
b) 轮距,
C)最小离地间隙。
6-4技术性能参数测定
6.4.1起升高度
测量集装箱吊具转锁最下端离地面最大垂直距离,起升高度偏差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
测量集装箱吊具的外伸距,外伸距偏差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
6∙4∙3最小转弯半径
正面吊运机转向轮转至最大转角后,方向盘保持不动,以最小稳定行驶速度分别向前左、前右各转 一圈,测量车体外缘转弯半径,取其最大值定为最小转弯半径,并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
6-4.4运动速度
测取正面吊运机臂架稳定俯仰、伸缩工作速度以及正面吊运机整机稳定行走速度,以三次测取的算 术平均值计算运动速度,偏差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
测取正面吊运机在空载与额定载荷下以慢速档行驶在坚实道路上的爬坡性能,正面吊运机爬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6-5额定载荷试验
6. 5.1额定载荷试验是检验正面吊运机各工作机构、主要结构件、液压元件、也气元件在额定载荷下的 工作性能及承载能力。
6. 5.2额定载荷试验工况见表3。
表3额定载荷试验工况
序号 |
试验工况 |
一次循环内容 |
循环次数 |
1 |
额定载荷;臂架伸至限定位置 |
试验载荷由地面起升至规定的最大高度(中 间快速关闭液压分配阀一次)一下降到地面 (中间快速关闭液压分配阀一次) |
3 |
2 |
额定载荷;臂架伸至限定位置 |
试验载荷由地面起升至离地面0.5 m左右 一正面吊运机车体外缘转弯半径取8. 5 m 以最高稳定运行速度向左回转360。(中间制 动一次)-再向右回转360o(中间制动一 次)一下降到地面 |
3 |
3 |
额定载荷’臂架伸至限定位置 |
试验载荷由地面起升至规定的最大高度一 正面吊运机车体外缘转弯半径取8. 5 m以 最高稳定运行速度向左回转360。(中间制动 一次)一再向右回转360o(中间制动一次)一 下降到地面 |
3 |
4 |
额定载荷;臂架伸至限定位置 |
试验载荷由地面起升至规定的最大高度一 正面吊运机向前运行30 m(中间制动一 次)一再向后运行30 m(中间制动一次)一下 降到地面 |
3 |
6. 5. 3测取液压系统工作时最大压力值,以三次测取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 5.4检査集装箱吊具工作性能与减摇装置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5. 5在进行表3规定的试验时,应注意设计规定的在不同幅度范围正面吊运机所承受的额定载荷均 需按表中的全部内容进行试验。
6- 5.6在完成表3规定的试验后,应进行额定载荷下臂架伸缩、臂架俯仰联合动作和臂架伸缩、吊具回 转或侧移联合动作试验各三次,并应有制动与快速关闭液压分配阀动作。
6.5∙7试验中各机构应工作正常,无异常响声;各部件应完好无损;连接处应无松动;结构件应无裂纹、 永久变形、表面油漆打皱;焊缝应无裂纹;液压件、电气元件应完好无损;整机动作应满足设计所规定的 性能要求。
6- 5- 8测取司机室座席处在不利工况下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加速度,测取值在垂直方向宜不大于 O. 2 g,在水平方向宜不大于O. 1 g。
6∙6动载试验
6.6- 1动载试验是验证正面吊运机的机构、结构在1.1倍额定载荷作用下的承载能力。
6.6- 2试验时正面吊运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各机构均为中档速度运转。
6-6-3试验中应包括试验载荷在悬空不动的状态下作上升起动时,不得岀现下沉现象。
6.6- 4动载试验工况见表4。
表4动载试验工况
序号 |
试验工况 |
一次循环内容 |
循环次数 |
1 |
L 1倍额定载荷;臂架伸至限定位置 |
试验载荷由地面升至最大高度(中间快速关 闭液压分配阀一次)一下降到地面(中间快 速关闭液压分配阀一次) |
3 |
2 |
bl倍额定载荷;臂架伸至限定位置 |
试验载荷由地面升至最大高度一正面吊运 机车体外缘转弯半径取8.5 m以稳定中速 向左回转360。一再向右回转360°正面吊 运机向前运行30 m(中间吊具旋转至限定位 置再回至原位)一向后运行30 m(中间吊具 平移至限定位置再回至原位)一试验载荷下 降到地面 |
3 |
6- 6-5在进行表4规定的试验时,应参照本标准6. 5.5的注意事项。
6.6.6在完成表4规定的循环内容后,应进行试验载荷下正面吊运机行走与臂架伸缩、俯仰联合动作 试验二次,并进行跨箱作业试验二次*
6.6.7试验中各机构应工作正常,无异常响声;各机构与结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残余变形和损坏 现象;连接处应无松动;固定结合面不得渗油,运动结合面不得滴油;液压件、电气元件、轮胎应完好无 损。
6.7静载试验
6- 7.1静载试验是验证正面吊运机承受1. 25倍额定载荷时各零部件和结构件的承载能力。
6. 7.2静载试验时,正面吊运机臂架应伸至限定位置并仰至最大起升高度,吊具外伸距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载荷离地应尽量避免岀现冲击现象,载荷悬空离地50 mm左右,并停留15 min,吊具的下移量应符 合JT/T 232的规定。
6.7.3试验时允许调整液压系统安全溢流阀压力,但试验后必须调回到设计规定的数值。
6.7-4试验中各机构与结构应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打皱;连接处应无松动;接合面不得渗油;正面吊 运机无异常。
6.7.5吊具偏心静载试验按JT/T 232规定进行。
6.8结构强度和刚性试验
6- 8.1试验是验证正面吊运机结构件在额定载荷(静载与动载)作用下的强度和刚性。
6. 8.2试验中结构强度、刚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无残余变形和损坏现象,焊缝无裂纹,表面油漆不打皱。
6. 8. 3用电阻应变仪测取额定载荷下正面吊运机臂架与车架测点应变值,用经纬仪测取额定载荷下正 面吊运机臂架前端静变位。
6. 8-4应力测点应根据正面吊运机臂架与车架设计受力分析,合理选定在构件的危险应力区。
6.8.5应力测点应根据不同的结构件编成序号,测点布置图记入附录B(提示的附录)表Bl中。
6. 8.6试验前连接并调试好应变检测系统,校准应变片或应变花检测仪器及测量用导线的电阻值,消 除任何不正常现象。
6- 8-7测取额定载荷下臂架与车架应变时,正面吊运机臂架应伸至限定位置,并先测取臂架处于最小 仰角时的应变值,再测取臂架处于最大仰角时的应变值。试验应不少于三次,以三次检测的算术平均值 作为测定数据。每次试验时,试验载荷离地10() mɪn左右并稳定1 min读数。
6- 8. 8每次试验卸载后,测试仪器系统应处尸空载状况下读数,检査各测点应变片或应变花冋零情况, 如果应变片或应变花回零值偏差超过±0. 03%∕E时,则认为该测点测试无效,查明原因后重新试验。
6- 8. 9每次试验测取的应变数据及计算应力数据均应记入附录B表B2、表B3中。
6.8.10在进行试验时应测取臂架伸岀端点的静变位,静变位应符合设计所允许的数据。
6. 8-11完成试验,应整理检测数据,将测定的应变数据与计算应力数据整理后记入附录B表B4中。
6. 8.12结构动载试验按6. 5.6进行。试验应不少于三次,将测取的最大动应力、最大静应力、振动频 率、衰减时间等数据记入附录B表B5、表B6中。
6-8.13动载试验的测点由静载试验中测得应变值较大点作为选择点。
6-9稳定性试验
6. 9.1稳定性试验是检验正面吊运机抗倾覆能力。
6.9.2试验时臂架处于对整机稳定性最不利位置,按设计规定的工况与6.5.6的规定进行试验,并观 察正面吊运机轮胎应不离地面。
6- 9.3检验正面吊运机防倾覆保护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
6.10行驶试验
6-10.1行驶试验是检验正面吊运机空载行驶、带载行驶、爬坡、制动性能。
6-10.2正面吊运机行驶试验里程应不少于20 km。
6.10. 3正面吊运机臂架以基本臂并保持最小仰角或最大仰角形式、空载,以最高速度行驶500 m(左 右转弯及制动各三次)一后退500 m(左右转弯及制动各二次)。测取正面吊运机空载最高稳定运行速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6- 10-4正面吊运机臂架伸至限定位置,将额定载荷起升至最大高度,以快速档行驶IOO m(左右转弯 及制动各一次)一后退IOO m(左右转弯及制动各一次)。测取正面吊运机额定载荷下的稳定运行速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
6-10.5检查正面吊运机空载与额定载荷下慢速档行驶爬坡性能,试验中应进行带载上坡与下坡制动、 起动各一次。
6∙10∙ 6正面吊运机空载以最高速度行驶在坚实道路上制动,测取的制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 跑偏。
6.11工业性试验
6.11.1新产品必须完成不少于500 h的起重作业工业性试验。
6-11.2工业性试验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典型用户)共同负责,详细记录作业条件、试验工况、每次起升 的载荷、作业时间。试验中正面吊运机各部分不得发生较大损坏或性能异常现象。试验期间正面吊运机 出现任何不正常现象或事故应详细记录并提出分析和处理意见。试验期间不允许吊运机同一处发生故 障三次。
6.11.3工业性试验过程应记入附录C(提示的附录)中。
6∙11∙4工业性试验后应测定液压系统液压油污染程度。
6.12噪声测定
6-12.1正面吊运机作业时,密封的司机室内噪声应符合JT 5020的规定。
6-12.2正面吊运机空载运行时,测取发动机的噪声应不大于12OdB(A),且背景噪声应比被测噪声低 10 dB(A)以上。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JB 3774的规定。
6.13液压系统检査
6.13.1正面吊运机液压系统的主要液压元件(液压缸、油泵、阀类等)应具有制造厂合格证、合格试验 结果报告。
6.13- 2整机试验前检査液压系统和液压油中不得有灰尘、水分、金属屑和铁蚀物等杂质,接头、管路及 通道应畅通。
6∙13∙3整机试验前检查液压系统软管连接应无松动,各类阀的出入口应安装正确,法兰螺栓应按规定 扭力拧紧。
6-13∙ 4安全溢流阀调整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的设计最高容许压力。
6.13.5整机试验后检査防尘圈及防尘套应密封良好、无破损,液压系统各连接处应无松动。
6.14气动系统检查
6.14- 1正面吊运机气动系统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系统中主要气动元件(气缸、贮气罐、气阀等) 应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合格试验结果报告。
6.14- 2整机试验前应检查气动系统,不得有粉尘、水分、金属屑等杂质,接头、管路应畅通。
6.14- 3试验中当工作气压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应进行一次或二次停机并关闭控制阀2 h,测取压力 值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
6-15电气设备检查
6.15.1整机试验前检査;
a) 电气线路应符合设计及工作要求,各电气元件接头应牢固、安全;
b) 电源引线敷设应排列整齐,无挤压、磨碰;
C)控制器件、保护器件等所有各件应完整可靠,无油污、尘土及烧蚀痕迹;
d) 指示灯、照明灯、按钮应完好无损,符合设计要求,
e) 蓄电池出线处开关应灵敏、可靠;
f) 电缆敷设与终端头连接应良好,且密封可靠,不被水分及导电介质侵入。
6.15.2检査电气设备和电气元件防护等级应符合JT/T 232的规定。
6-15-3各开关、触头、接触器应完好无损,试验时应动作灵敏,安全可靠并符合设计要求。
6.16焊接检査
6.16.1正面吊运机在试验前应对结构件焊缝外观进行检査,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对重要结构件 焊缝,制造厂应岀具超声波探伤(UT)或射线探伤(RT)检査结果报告。对结构焊接材料应核实,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试验后如发现异常焊缝,应详细记录其所处部位及整机的实际状态,必要时可对异常焊缝 处进行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
6.17涂装检査
6- 17.1整机涂漆应符合设计要求与JT/T 232的规定。目检油漆应无涂斑、漏漆和剥落现象。
7- 1新产品的型式试验必须按第6章规定内容进行全部试验。除本标准明确规定的试验项目外,其他 试验内容原则上应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
7. 3定型或批量生产的正面吊运机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抽取一台样机进行型式试验中相应内容的试 验:
a) 改变主要传动总成;
b) 主要结构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
C)停产三年以上重新投产;
d)质量监督部门提岀对产品质量抽査的要求。
8- 1在完成第6章规定的试验后,应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写岀试验评定报告。
8.2试验报告要标明试验样机编号、型号、规格及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记下试验日期、地点及检测人 员姓名,详细记录每一试验工况的试验载荷、位置、状态、程序和结论,并将试验结论和检测结果列成有 关表格注明。
(提示的附录)
试验用仪器和工具
表AI试验用仪器和工具
序号 |
试验仪器和工具 |
精度 |
1 |
电阻应变仪 |
±5 με |
2 |
动态电阻应变仪 |
+ 5 με |
3 |
光线示波器 | |
4 |
振动冲击测试量仪 |
+ 0. 02 g |
5 |
磁带记录仪 | |
6 |
经纬仪 |
Γ |
7 |
五轮仪 |
⅛O. 1 km/h |
8 |
声级计 |
0.5 dB |
9 |
手持式数字转速表 |
0. 1 r/min |
IO |
数字式钩表 |
+ 1 V; + 0. 1 A |
11 |
兆欧表 |
0.1 M∩ |
12 |
接地电阻仪 |
0.01 ∩ |
13 |
超声波探伤仪 |
1 dB |
14 |
X射线探伤仪 | |
15 |
焊口检测器 |
+1 mm |
16 |
数显式照度计 | |
17 |
加速度计 | |
18 |
干湿温度计 | |
19 |
拉压传感器 | |
20 |
电子秤 |
÷50 kg |
21 |
电子秒表 |
+ 0. Ol S |
22 |
钢卷尺 |
±1 mm |
23 |
钢直尺 |
士 1 mm |
24 |
标定长测索吊锤 |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结构件测试表 表Bl结构应变测点布置图
试验样机名称: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 被测结构件:_________ |
___________试验样机型号;__ | |||
检测日期____ |
—年__ |
____月____ |
_____H | |
制造 Γ: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检测单位:____ |
表B2静应变测试记录表
试验样机名称:__ 检测地点:___ 天气情况:晴(阴)— |
— |
风速: |
__试验样机型号:一 ___检测日期___ __温度: |
__年 |
--—— |
月 |
— |
____H | |||||
检测仪器:____ | |||||||||||||
制造厂:___ |
— |
—检测单位L |
— | ||||||||||
工况序号 |
臂架位 置状态 |
垂直载荷 | |||||||||||
测点编号 |
蓼读数占 |
负载读数 |
€1 |
1零读数 |
ε2 |
ɛɪ-ε2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记录人* |
检测负责人: |
表B3静应力计算记录表
试验样机名称:试验样机型号:
检测地点: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厂;检测单位]
应方单位sN∕mm2
测点编号 |
测试工况序号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计算填表人: 检测负责人:
表B4静应变测试及静应力计算结果表
试验样机名称*试验样机型号:
检测地点:检测日期 年 月 E
制 造 厂:检测单位:
应力单位:N∕mm2
测点编号 |
测试工况序号 | |||||||
应变We |
应力 |
应变,με |
应力 |
应变,任 |
应力 |
应变,件 |
应力 | |
表B5动应力测试记录及结果表
试验样机名称;试验样机型号:
检测地点:检测日期 年 月_____ 日
天气情况:晴(阴) 风速: 温度:
检测仪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厂:检测单位:
应力单位:N∕mm2
测点编号 |
测量次数 |
最大动应力 算术平均值 |
最大静应力 算术平均值 |
对比值 | |||||
ɪ |
2 |
3 | |||||||
最大动 应力值 |
最大静 应力值 |
最大动 应力值 |
最大静 应力值 |
最大动 应力值 |
最大静 应力值 | ||||
记录人: 检测负责人:
表B6振动频率衰减时间测试记录及结果表
试验样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验样机型号:
检测地点:......... 检测日期 年 月 S
天气情况:晴(阴)风速:温度:
检测仪器:_____________
制造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单位:
测点编号 |
测量次数 |
振动频率 算术平均值 HZ |
衰减时间 算术平均值 S | |||||
1 |
2 |
3 | ||||||
振动 频率 |
衰减 时间 |
振动 频率 |
衰减 时间 |
振动 频率 |
衰减 时间 | |||
记录人: 检测负责人:
附录C
(提示的附录)
工业性试验记录衰 表C工业性试验记录表
试验样机名称:__ |
试验样机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检测地点:___ 天气情况:晴(阴)— |
___风速: |
___检测日期:_______年 _________温度: |
________月____ |
_____日 | |||||
检测仪器:— | |||||||||
制造rs_ |
— |
—司 机:_______ |
-- | ||||||
年 |
月 |
日 |
开机、停机 |
作业内容及 |
累计作业 |
故障部位及原因 |
每日试验 |
修理时间 | |
时间 |
作业循环次数 |
时间 |
修理内容 |
情况记录 |
人时数 |
小时数 | |||
记录人; |
检测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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