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舶行业标准
船舶行业变配电站、压缩空气站、气体供应间、锅炉房、 泵站、油库及加油站、加油车、材料堆场、物资仓库 安全要求
CB/T 44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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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出版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0号
邮政编码:100081
网⅛2: www.shipstd.com.cn
电话:Olo-62185021
船舶标准化研究中心发行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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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1.50 字数15.94千字
2019年10月第1版 2019年10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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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标出字第2019251号 定价W元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
2
3
4
4. 1
4.2
4.3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设备设施..........
管理要求..........
安全警示标识......
变配电站...............
5. 1站区及站房.........
5.2设备设施...........
5.3管理要求...........
压缩空气站.............
6. 1
6.2
6. 3
站区及站房.......
设备设施.........
管理要求.........
气体供应间....
7. 1
7.2
7.3
锅炉房.....
8. 1
8.2
8.3
站区及站房.......
设备设施....:二.
管理要求.........
........
泵站........
站房.........
设备设施. • . . .
管理要求.. . . .
9. 1
9.2
9. 3
10油库及加油站.
站区及站房.. 设备设施....
10. 1
10.2
10.3安全管理要求.....
..
11加油车...............
1
7
3
5
6
7
7
8
9
9
3 3 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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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11
11
12
12
12
14
B 2
.8
8
11. 1 加油区.............................. 11.2设备设施............................ |
⅛ 4,... r<...... |
......14 ......14 |
11.3管理要求............................ |
......14 | |
材料堆场................................ |
................................... |
......15 |
12 1 场区 ............... |
................................... |
......15 |
12.2 设备设施............................ |
......15 | |
12.3 管理要求.................... |
................................... |
......15 |
物资仓库................................ |
................................... |
......16 |
13.1库区及库房.......................... |
................................... |
......16 |
13. 2设备设施............................ |
................................... |
......16 |
13.3管理要求............................ |
......16 | |
.................................• • , , |
................................... |
......18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江苏新时代造船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元、吴剑、丁柏英、匡文琪、王靖瑶、吉洪文、钱小建、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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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笫2部分:
第3部分:
CB/T 4497—201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GB
GB
GB
GB
GB
25201
26860
50016
50028
50029
50034
GB
GB
GB
GB
GB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变配电站、压缩空气站、气体供应间、锅炉房、; 油站、加油车、材料堆场、物资仓库等站房的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站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站房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工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丁本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4053. 1
4053. 2
4053. 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钢直梯
钢斜梯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 5972
7000. 2
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13365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13495. 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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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50053 20 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GB
GB
50059
50060
50074
35~110 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110 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石油库设计规范
3. 1
3.3
ʃ
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GB
GB
GB
GB
GB
50140
50156
50194
50265
50493
50582
GBZ 158
AQ
AQ
CB
CB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泵站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船厂起重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船台、船坞、浮船坞、码头、港池安全管理规定
变电站运行导则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009
3010
4288
4296
DL/T 969
GA 1131
JB/T 8521. 1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JB/T 8521.2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二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QC/T 653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SBJ
TSG
TSG
TSG
09物资仓库设计规范
GOOOl
R0006
ZFOOI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防护装置SafegUard
防护装置或保护装置。
[GB/T 15706-2012,定义3.26]
注:配备在生产设备设施上,专用于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附属装置。如运动部件防护罩、安全门、安全阀、限位 器、仪表、探测装置、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3.2
汇流排bus
汇集多个气瓶(罐)的气体向管道供气的装置。
定置管理 fixed IOCatiOn management
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种 管理方法。
4 —般要求
言這註三二二=-^^^⅝2∑7
4. 1设备设施
4. 1. 1站房室内作业场地的照明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
4. 1.2站房室外作业场地的照明应符合GB 50582的规定。
4.1.3站房人员应急岀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GB 7000. 2的规定。
4.1.4站房的噪声控制应符合GB/T 50087的规定。
4.1.5站房的防雷设备设施应符合GB 50057的规定,并按规定定期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
4. 1.6站房和站区的防火、消防设施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消防设施的维护应符合GB 25201的规 定。
4.1.7站房和站区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4. 1.8站房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应符合GB 50058、AQ 3009的规定。
4. 1.9站房和站区的钢直梯应符合GB 4053. 1的规定,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 2的规定。
4. 1. 10站房和站区的防护栏杆及平台应符合GB 4053. 3的规定。
4.1.11站房出入Ll采用卷帘门时,应设置防坠落装置。
4.1.12设备设施的检测仪表应指示灵敏、刻度和限值标识清晰。
4.1.13设备设施上安装的安全防护用压力表,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且在检验周期内。
4.1.14设备设施上安装的安全阀应按TSG ZFoOl的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且在检验周期内。
4.1.1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处所的检测报警设备设施应符合GB 50493的规定。可燃气体检测器应每 年检定一次,有毒气体检测器应在使用寿命周期内。
4. 1. 16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应在站区或站房人员入口处设置消除静电装置。人员在进入前应触摸 消除静电装置消除静电。
4.1.17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的操作工具应具有防静电特性。
4.1.18站区、站房配置的灭火器(箱)、消火栓(箱)应标识明显,周边InI范围内无障碍物,且有 出入通道。
4. 1. 19站区和站房内使用的起重设备应符合CB 4288的规定。
4.1.20站区和站房内配备的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钢丝绳应符合GB/T 5972的规定;
b) 合成纤维吊装带应符合JB/T 8521. 1和JB/T 8521. 2的规定。
4.2管理要求 4. 2.1站区、站房应封闭管理。
4. 2.2站区、站房应实施定置管理。
4. 2.3站区、站房不应存放无关设备、物品。
4. 2.4站区、站房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
4. 2.5站区内应清除杂草,保持整洁。
4. 2.6站区、站房及毗邻区域的涂装和明火作业应按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审批后进行。
4. 2.7机动车辆进出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区、站房时,应安装排气火花熄灭器,火花熄灭器应符合 GB 13365的规定。
CB/T 4497—2019
4. 2.8各种电瓶驱动的车辆不应进入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区、站房。
4.2.9禁止在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内不应设置有人值守的值班室、休息室、办公室。
4. 2.10站区、站房设备设施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方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并签订合同,在合 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要求或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2.11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站房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
4. 2.12站房应按有关规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4.3安全警示标识
4. 3.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4. 3.2
4. 3.3站区、站房内的工业管道的识别色、符号、介质等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的规定,并符合下 列要求:
a)
b)
消防安全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GB 13495.1、GB 15630的规定。
C)
4. 3. 4
4.3.5
4. 3. 6
4. 3. 7
4. 3. 8
4.3. 9
4. 3. 10
进口管道应有进口标识,出口管道应有供应区域、场所标识;
应在阀门等操作部位以及管道进出设备、罐体等处标注流向标识,在阀门等操作部位应同时标 注开闭方向标识;
储罐上应有明显的介质名称标识。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应符合GB/T 16483、GB 15258、GB 190的规定。
人员出入口设有消除静电装置的,应设置醒目标志,提示触摸消除静电装置以消除静电。
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限速、限高和限宽警示标识。
站区内车辆通道上方有跨越管线或管道时,应设置清晰、显著的限高标识。
站房、站区和设备设施的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有压力极限要求的压力表应有压力警戒红线标识。
5变配电站
5.1站区及站房
变配电站的设计及设备设施的配置和选取应符合GB 50052、GB 50059的规定。
变配电站周边及毗邻区不应设置以下类别的工作处所:
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工作处所;
产生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工作处所;
产生水雾、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作处所; 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
站区架空电缆与树木、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0194的规定。
室内变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GB 50053、GB 50054、GB 50059> GB 50060
5. 1. 1
5. 1.2
a)
b)
C)
d)
5. 1.3
5. 1.4 的规定。
5.1.5站区和站房内的遮拦、围栏、阻挡物、屏护和外壳等装置,应满足机械强度、稳定性和接地连 接可靠的要求。
5. 1.6
5. 1.7
5. 1.8
a)
站区和房内的照明、应急照明、消防、避雷、接地、通风等设施和设备应完好、有效。 站区和房内的消防、避雷、接地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并符合要求。
站房门、窗及开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门、窗应向外开启,且不应直通含有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b)门应为防火门,金属门或包铁皮门,且应做保护接地;
C)门、窗、通风窗、电缆沟等孔洞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室内的设施或装置>
d)门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 mm的挡板。
5.1.9站房内的电缆沟应铺设盖板,沟内整洁、无积水。
5.2设备设施
5.2. 1变配电站设备设施应符合GB 50052> GB 50053、GB 50054、GB 50059的相关规定。
5. 2.2电气设备应有完整的铭牌、运行编号和名称,相色标志明显。
5. 2.3电气设备外壳、支架、吊架、底座应结构完好、连接牢固,无松动、锈蚀,接地良好、可靠、 电阻合格,接地标识清晰、牢固。
5. 2.4电气箱柜接线应规范、整齐、牢固,并符合安全间距,箱柜内无杂物,门、盖闭合严密。
5.2.5电气设备运行时应无异响、异味、震动。
5. 2.6电气设备的保护、防护、锁定、联动、冷却设备、装置和措施应工作正常、可靠。需定期检验 的仪表应保存定检资料。
5. 2.7电气设备的气液管路应无漏气、漏油。
5. 2.8油浸式电气设备的油温、油位应正常,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5. 2.9电气设备的绝缘应完好,无破损,无过热、膨胀变形、放电痕迹。
5. 2.10各类指示灯、信号灯应齐全、完好,标识清晰、牢固。
5. 2.11各类操作按钮、开关应齐全、完好,并有清晰、牢固的开、关方向标识。
5. 2.12各类检测和测量仪表应指示灵敏、刻度和限值标识清晰,精度符合要求,需定期检测的仪表应 在检定周期内。
5. 2. 13各类高低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并保持安全间距,电缆接头的连接应牢固、 整齐,无过热、闪络、变色、氧化、断裂、变形,金属护套电缆应接地良好。
5. 2.14绝缘子、套管应清洁、完整、接地完好,无裂纹、破损、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情况。
5. 2.15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5.2.16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施工作需要,按GB 26860规定配备绝缘安全工器具:
a) 绝缘夹钳;
b) 电容型验电器;
C)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d) 个人保安线:
e) 应急照明灯具;
f) 绝缘(胶)垫;
g) 绝缘隔板;
h) 绝缘罩;
i) 绝缘绳;
j) 绝缘手套;
k) 绝缘靴;
l) 绝缘杆;
ι≡)绝缘梯:
n) 导电鞋;
o) 核相器;
P)其他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5. 2.17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避光、干燥、通风处所。
5.2. 18
a)
b)
C)
d)
e)
f)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GB 26860的规定进行周期检验并合格: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安线不大于5 a;
电容型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绝缘,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绳的绝缘,检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导电鞋不大于200 h;
核相器按GB 26860的规定。
绝缘(胶)垫应完好、无污染、破损。
5. 3管理要求
.3. 2
a)
b) C)
d)
e)
f)
g)
h)
i) J)
.3.3
a)
b) C)
d)
e)
f)
g)
h)
J) k) 5. 3. 4
a)
b) C)
d)
e)
f)
变配电站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操作证在有效期内。
企事业单位应保存下列技术资料和档案:
新改扩建技术档案;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一次原理图;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二次展开图(包括继电保护);
高低压变配电站(所号设备布局及其安装图;
厂区供电系统包括主干PE或PEN线平面布置图(包括接地系统或装置布局)、各独立单元供
电系统图、地下隐蔽工程图;
主要电气设备(包括继电保护)电缆线路试验合格报告单;
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电气试验合格报告单;
电气设备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单或安装交接性试验报告单;
接地装置监测(检测)数据报告单;
其他应提供的基础技术与管理信息资料(包括综合自动控制系统)。
企事业单位应根据GB 26860和DL/T 969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
变配电站安全管理规定;
值班制度(有人值守);
交接班制度(有人值守);
巡视检查制度;
运行维护制度;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变配电站工作票;
操作票;
设备巡检记录;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变配电站站房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变配电站名称;
“高压危险”;
“当心触电”: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严禁停车"(门口);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CB/T 4497—2019
5. 3. 5企事业单位的变配站应按当地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配备值班人员,生产企业的总变电站应设专
人值班。
5. 3.6有人值班的变配电站应至少每班巡检一次,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应至少每周巡检-次。
6.2设备设施
6. 2. 1
6. 2. 2
6. 2. 3
6. 2.4
6. 2. 5
6压缩空气站
6. 1站区及站房
6.3管理要求
6. 1. 1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应符合GB 50029的规定。
6.1.2站区周边不应设置以下工作处所:
a) 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工作处所;
b) 产生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王作处所;
C)产生水雾、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作处所。
6.1.3站内设置值班室或控制室的,应釆用隔声设计,噪声控制应符合GB/T 50087的规定。
6. 1.4站内通道间距应符合GB 50029的规定。
6.1.5站内的平台、扶梯、地坑及吊装孔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
6.1.6站房内不应有积水、积油,排水沟应保持通畅,并铺设盖板。
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应符合GB 50029的规定。
控制室和(或)空气压缩机旁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空气压缩机(机组)的控制系统应完好、有效。
空气压缩机的联轴器和传动裸露部分应装设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设施无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紧固部件、联轴器、螺栓,储气罐支承、支座、混之
础、接地螺栓等应紧固无松动、无移位。
6. 2. 6
6. 2. 7
6. 2. 8
6.2.9
操作用按钮、阀门扳手应齐全、完好,标识牢固、清晰。
压缩空气管道外观无腐蚀。
储气罐应装设安全阀,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失效或送检时,储气罐应停止使用。 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设切断阀。
6.3.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6.3.2企事业单位应保存站房设计、建设等阶段的档案资料。
6. 3. 3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相关特种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台帐。
6. 3.4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压缩空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交接班制度(有人值守); 维护保养规定、巡检规定或巡检记录;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站房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压缩空气机站名称;
a)
b) C)
d)
e)
f) 6.3.5
a)
7.3. 1
7. 3. 2
a)
b) C) d) 3 a)
建
设备设施
1
2
3
4
5
6
7
8
9
b)
C)
d)
e)
CB/T 4497—2019
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必须戴护耳器”;
其他安全、职业健康警示标志。
7气体供应间
7. 1供应间
7. 1. 1
a)
b) C)
d)
e)
7. 1.2
a)
b) 7. 1.3
7.2
供应间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燃气体供应间与明火作业区间距应大于10 m,且出风口不应与明火作业区
可燃气体供应间与助燃气体供应间应分别设置,间距应大于5 m;
室内供应间应通风良好;
露天供应间应设置围栏和防雨遮阳顶棚,且不应积水;
露天供应间应处于周边防雷装置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供应间气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接入气体管道的可燃气体气瓶数应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供应间储存的实瓶数应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供应间内在用气瓶、实瓶、空瓶应分别放置。
7. 2
.2
.2
7.2
7.2
7.2
7.2
7.2
可燃气体供应间内应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
可燃气体管道应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当供应间内同时设置可燃气瓶和助燃气瓶时,两者间距应不小于5
气瓶应设有防倾倒装置。
气瓶与管道连接时应安装减压装置、压力表。
可燃气体管道出口处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气体管路上的减压装置、回火防止器、压力表、阀门等应完好。
压力表应定期检验,且在有效期内。
可燃气体供应间应设置气体浓度探测器,并与通风设备联锁,探头应定期检验,确保有效, 警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处所。
7. 2. 10供应间使用的气瓶应符合TSG R0006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7. 2.11可燃气体供应间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
7.3管理要求
供应间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作业培训。
企事业单位应保存下列资料:
供应间设计资料;
气体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气体管道系统图; 日常检査记录。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气体供应间安全管理规定;
8锅炉房
e)
fl
7. 3.5
7. 3. 6
7. 3. 7
7. 3.8
b)
C)
d)
e) 7. 3.4
a)
b) C)
8. 1站区及站房
CB/T 4497—2019
8. 2. 1
8. 2. 2
8.2.3
8. 2.4
8. 2.5
8. 2. 6
应急现场处置方案;
维护保养或巡检记录;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供应间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供应间名称;
相应气体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禁止烟火”、“禁打手机”、“当心火灾”、
“当心爆炸”(可燃气体);
d) “当心中毒”(有毒、有害气体);
“闲人免进”;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作业停止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
作业前应对供应间的气瓶、管道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
可燃气体供应间周边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可燃气体供应间内明火、涂装作业应按最高级别动火审批。
8.1.1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GB 50041的规定。
8.1.2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锅炉房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作场所的上面、下面、贴邻; 和主要通道的两旁。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人员不应居住。
8.1.3锅炉间与附属设施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GB 50016、GB 500 的规定。
8. 1.4锅炉房面积大Γ 200 m2时,其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8.1.5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 开启。
8.2设备设施
锅炉应符合TSG GOOOI的规定。
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GB 50041的规定。
锅炉本体应无漏风、漏烟、漏汽、漏油现象;炉墙无裂纹、炉拱无松垮、隔烟墙无烟气短路。
锅炉机组设置的监测运行参数的指示仪表应有效、完好。
监测、测量锅炉运行状态的报警信号装置、保护装置、联锁装置应有效、完好。
锅炉房内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机、起动控制设备、灯具和导线型式的选择,应符合
GB 50058的有关规定。
8. 2. 7
8. 2.8
泄漏,
8. 2. 9
锅炉机组采用集中控制时,在远离操作屏的电动机旁,宜设置应急停机按钮。
鼓风机、引风机、输煤机、加煤机、除渣机、除尘器、水泵等辅机应齐全、完好,无破损、无 保护和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电气线路釆用穿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应沿锅炉热风道、烟道、热水箱或其他载热体表面敷
设。
8. 2. 10锅炉水位表、锅炉压力表、给水泵及其他主要操作的地点,应设置应急照明。
8.2.11烟囱应设置避雷针或避雷带。
8.2.12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当其管道为金属材料时,可与防雷或电气系统接地, 护线相连作为静电接地装置。
锅炉房站区内贮存有爆炸危险的处所应通风良好,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il 机械通风装置应防爆。
化学处理贮存酸碱设备处,应有人身和地面沾溅后简易的冲洗措施。
水位表应有最低和最高极限水位标志线。
压力表旋转式三通旋塞应灵活、无泄漏,并每6个月校验一次。
安全阀应每年检验一次,铅封完好,运行时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
8. 2. 13
风装置,
⅛
≡Σ
8.2. 14
8.2. 15
8. 2. 16
8. 2. 17
气试验,并形成运行记录。
8.3管理要求
8. 3. 1
8.3.2
a)
g)
8∙3∙3
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事业单位应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锅炉出厂资料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化学清洗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书;
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适用时);
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锅炉使用管理记录;
能效测试报告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a)
b) C)
d)
e)
f)
g)
h)
i)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
巡回检查制度;
交接班制度;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维保制度;
水(介)质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节能管理制度,明确符合锅炉节能管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锅炉使用管理记录:
——锅炉、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改造、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
——交接班记录;
——巡回检査记录;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锅炉停炉保养记录;
——锅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试验记录;
——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j)
8.3.4
8.3. 5
a)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每月应至少对锅炉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锅炉房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锅炉房名称;
■ r
9泵站
9. 1站房
9. 2设备设施
9. 3管理要求
9. 3. 1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
9. 3.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a) 泵站安全管理规定;
b) 交接班制度;
9. 2. 1
9. 2. 2
9. 2. 3
d)
e)
f)
9-2.7
a)
b)
a)
b) C)
9. 2. 5
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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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C)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9. 1. 1泵站的设计应符合GB 50265的规定。
9.1.2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 50265的规定。
泵站应设置防渗排水系统。
泵站内通道和操作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
泵站内沟、渠、井、孔的盖板以及平台、梯的围栏应完好无缺。
主泵房、进岀水池、流道(管道)、涵闸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结构完整,满足整体稳定要求,基础变形及不均匀沉陷满足要求
钢筋混凝土结构强度满足要求,砌体完整;
各构件完好,无明显裂缝、缺损、渗漏等缺陷。
主水泵应满足下列要求:
在设计最高利最低扬程范围内能正常运行;
主要零部件完好;
转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间隙符合要求,无卡阻现象,裸露部分应安装防护装
d)运行稳定,振动、噪声、摆度和轴承温度等符合要求;
轴承和密封装置运行正常,无渗油现象;
叶片调节装置良好、动作可靠。
主电动机应满足下列要求:
在泵站设计运行范围内,均能正常运行,且性能指标满足要求;
转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间隙符合要求,无卡阻现象;
运行稳定,振动、噪声、摆度、温升等符合要求:
e)
f)
9. 2.6
a)
b)
≡⅛ _
d)冷却系统运行正常,冷却效果良好。
泵站辅助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油、气、水系统功能及主要性能指标满足泵站运行要求,能随时投入运行;
主要设备及零部件、管道及附件、闸阀等完好;
安全阀、溢流阀、压力控制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要求,动作灵敏、可靠;
控制设备及元器件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应急装置、设备、系统工作正常、可靠;
监测、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可靠。
g) 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泵站、周边围墙(围栏)应按GB 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
泵站名称: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噪声超标警示;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C)
d)
e)
f)
CB/T 4497—2019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设施巡检制度;
设备设施日常检査记录;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L 3.3
a)
b)
C) d)
10油库及加油站
10. 1站区及站房
10.1. 1企事业单位为生产需要而设置的储存试验用油品的油库设计应符合GB 50074的规定, 的设计应符合GB 50156的规定。
加油
10.1.2电气线路、架空线不应跨越油库、加油站,其平行距离应为电杆高的1.5倍。
10. 1.3油库、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 50156的规定,
当安
间距小于上述规定时,油库、加油站与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 In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10.1.4油库及加油站设有值班室与其相毗邻的,两者间应釆用防火墙隔开。当墙体无孔、洞、门窗 连时,值班室内电气设施可不采用防爆型。
10.1.5地上油罐区四周应设高度为I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脚底至罐壁净距离应大于2 防火 水口应设有水封井,下水通过水封井向库外管网排放。
10.1.6油库、加油站内应保持环境保洁,不应有杂草、灌木,以及存放易燃物。
10.2设备设施
10. 2. 1 10. 2.2 10. 2.3 10. 2.4 10. 2. 5 10. 2. 6 10. 2. 7
a)
b)
C)
d)
e) 10. 2. 8 10. 2. 9 10. 2. 10 10. 2. 11
油库、加油站产生爆炸性气体场所内电器设施、线路、开关均应按防爆要求安装。
油罐不应安装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油罐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设有良好的防腐和导除静电措施。
油罐应设有液位计,并有最髙液位警示标识。
油罐应无腐蚀、泄漏。
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
油罐通气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通气管口管径和高度应符合要求;
通气管沿建筑物敷设时管口应高于建筑物顶L 5 m以上;
通气管口应安装阻火器,当采用卸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口应设置机械式呼吸阀; 呼吸阀、阻火器外观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
油库、加油站内使用的开桶器、抽油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星的材料制作。
油库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时应设有机械通风。
加油站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 50156的规定
油库应配备机动车专用排气阻火器。
10. 2.12运油车卸油时应采用导除静电耐油软管,或单独安装接地装置。
10. 2. 13防雷接地装置应符合GB 50057ʌ GB 50074和GB 50156的规定。
10. 2. 14油罐、输油钢管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10. 2.15油罐区、加油站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相关器材和设施每月至少进行二次点检,
并形成记录:
a) 灭火器材应定位存放,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b) 灭火器材存放点设有编号、责任人;
C)库房外灭火的砂、铲、桶应齐全;
d) 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并留有消防车可调头的回车道;
e) 消火栓保护范围内的水枪、水带、扳手等附件应配备齐全。
10. 2.16应按储存的油品种类配置相应的报警装置。
10. 2.17油罐区、加油站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应检测合格。
10.3安全管理要求 10. 3. 1油库和加油站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10. 3.2企事业单位应保存下列资料:
a) 油罐设计资料;
b) 导除静电接地布置图及验收和定期测试记录;
C)防雷设计资料及定期检测报告;
d)消防审批及验收资料。
10. 3.3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a) 油库/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b) 交接班制度;
C)巡视检查制度;
d)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 门禁管理制度;
f)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g) 卸油记录;
h) 加油记录;
i) 设备设施点检、巡检记录;
j)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10.3.4加油作业应符合AQ 3010的规定。
10. 3.5油库及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穿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作服,不应穿带金属钉的工作鞋。
10. 3.6油库、加油站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a) 油库及加油站名称;
b)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C)设有储存油品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
d) “禁止烟火”;
e) “禁打手机”;
f) “当心火灾”;
g) “当心爆炸”;
h)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CB/T 4497—2019
<⅛ 1
...............一」;; ;-
■
10. 3.7运油车需持有专用许可证,进入库区应安装机动车专用排气阻火器。
10. 3.8电动车不应进入库区。
11加油车
II-T加油区
11.1.1企事业单位应为加油车设置定点加油区。加油区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应避开交通主干道和人员密集区域;
b) 上空无跨越的动能源管线,与周边电杆的水平距离应为电杆高度的1. 5倍;
e)
f)
11. 1.2
应设置防雷设施或在周边防雷设施的有效保护范围内:
无阻挡自然通风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无杂草和易燃物;
与明火作业区、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GB 50156的规定。 加油区应设置临时或固定警戒区或围栏(围墙)。
11.2设备设施
11. 2. 1
11.2.2
11.2.3
11.2. 4
11.2. 5
a)
b)
C)
11.2. 6
加油车应符合QC/T 653的规定。
加油车应配备定位装置。
加油区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加油车在加油作业时,应与接地装置有效连接。 加油作业用工具应使用不产生星的材料制作。
加油区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符合下列规定: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规定;
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灭火的砂、铲、桶应齐全。
加油车应为操作人员配备防火毯。
11.3管理要求
11.3.1
11.3.2
a)
b)
C)
11.3. 3
a)
b)
C)
d)
e) 11.3.4 11.3. 5
a)
加油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企事业单位应保存下列资料:
加油车资料;
加油车年检记录;
导除静电接地装置定期测试记录。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 加油车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记录;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了二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应穿带金属钉工作鞋。 加油区周边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禁止烟火
b)
“禁打手机
“当心火灾”;
“当心爆炸”;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加油区及加油车的警示标识应清晰、 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加油车加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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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二匸M
12. 1场区
12. 1. 1场区应设围栏或区域范围标识。
12.1.2场区应实施分区、分类、定置储存。
12.1.3场区应设有排水系统,避免积水。
12.1.4堆场单位承重设计为5 t/k的,钢板堆高不应超过1 m;单位承重设计为10 t/ɪn'的,钢板堆 高不应超过2 mo
12.1.5型钢、型材堆高码放时,应釆取防倾倒措施。
12.1.6堆垛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80 m的通道。
12.1.7堆场道路、地坪应平整。
12.1.8场区通道应平整,并划设交通标志。车行道宽度应保证可进场最大尺度车辆双向通行。人行i
宽度应不小于0. 80 m0 / - -ɪ- _ 二—J ^ J λ _..
12. 2设备设施
场区内夜间作业区应设置照明设施,照度应符合GB 50582的规定。
场区内架空设置的电缆、电线不应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跨越通道的电缆、电线应设置限后
12材料堆场
12.3管理要求
12. 2. 1
12. 2. 2
示标识。
12. 2. 3
12. 2. 4
12. 2.5
12. 2.6
b) ⅛
d)
e)
C)
d)
e) 11.3. 6 11.3. 7
f)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
场区内沟、渠、井、孔的盖板或围栏应完好无缺。
场区内露天设置的电气配电箱(柜、板)应完好无损,接地良好。
与堆场相连的材料码头应符合CB 4296的规定。
消防设施应完好,并定期检查,形成记录。
g)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12.3.1起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a)材料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交接班制度;
材料进出记录;
场区管理制度;
巡检制度;
贏W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12. 3.3场区周边围栏应设置下列安全标志:
a)堆场名称;
g)
h)
13. 3. 2
13.3.3
标志:
物资仓库的设计应符合SBJ 09的规定。
库区应设置围墙或围栏。
仓库应根据作业特点和储存物品的特性,实现分区、分类、定置储存。
储存物资应堆放稳固,便于移运。物资堆放应不超过包装许可的高度(层数)O
仓库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3. 5 m,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不小于2 m;
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8 m,分隔线清晰;
仓库内路面应平整,无积油积水;
主干道及人行安全通道无占道。
仓库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高值、关键和重要物资应独立、封闭存放。
13.2设备设施
CB/T 4497—2019
b)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C)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13物资仓库
13. 1库区及库房
13. 1. 1
13.1.2
13. 1. 3
13. 1.4
13. 1.5
a)
b)
13. 1.6
13. 1. 7
13. 2. 1
13. 2. 2
13. 2. 3
13. 2.4
13. 2. 5
13. 2. 6
13. 2. 7
13. 2. 8
仓库的消防设备设施应符合GA 1131的规定。
库房内需临时用电时,临时电气线路应架空设置,且不应妨碍车辆、人员通行。
仓库内的起重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仓库和堆场内的搬运叉车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物资在堆场存放时,应根据物资存贮要求釆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仓库露天堆场用于储存物资的风雨棚应结构牢固。
储存物资的货架应结构牢固,摆放稳固。
库房内配备的灭火器应根据灭火范围定置摆放,其中至少应在人员出入口设置灭火器,灭火
应每月进行一次点检,且在有效期内。
13.3管理要求
13.3. 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交接班制度; 物资检查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设施巡检制度; 设备设施日常检查表; 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其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仓库的消防管理应符合GA 1131的规定。
CB/T 4497—2019
a) 仓库名称;
b) “禁止烟火”;
C) “当心火灾”;
d)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e)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