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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 1500
CB 20618—2018
Safety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 for ShiPbUiIding industry gas station, acetylene station, OXygen station, CarbOn dioxide gas StatiOn and hazardous CheIniCaIS
WarehOUSe
2018-12-28 发布
2019-03-01 实施
ISOlo-52980315at8007060315llfl⅛
(刮)内置防伪J 真品标识谨防仿冒
CB 20618—20
7. 3管理要求..
8危险化学品仓,
8. 1库区及库房.......
8. 2设备设施.........
8. 3管理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禁忌表...
刖言.•. •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
3通用要求..
3.1设盈设施…… 以管理要求丄琴奏
3. 3警示标识
4燃气站..…
4. 1站区及站房...,
4. 2设备设施......
4.3管理要非
5 乙焕站.
5. 1站区及房站•..,
5. 2设备设施......
5. 3管理要求......
6氧气站..........
6. 1站区及站房. . . . 设备设施..
管理要求..
...9
...9 ,..10 ...10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元、张俭、陈卫平、匡文琪、邵东海、王靖瑶、吉洪文、李倩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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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20618—201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舰船行业企事业单位燃气站、乙狭站、氧气站、二氧化碳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 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舰船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站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舰船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站房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工作。
第1部分:钢直梯
第2部分:钢斜梯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4053. 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4053. 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4053. 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50031乙烷站设计规范
7000. 2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13365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13495. 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15258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GB GB GB GB/T 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GB GB GB GB GB GB 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17914
17915
17916
18218
25201
50016
50028
50030
50034
50057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建设设计防火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 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JB 6219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要求
AQ 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GA 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SH 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TSG ZFOOI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2013年12月7日)
3通用要求
3. 1设备设施
3. 1. 1站房室内作业场地的照明应符合GB 50034的相关规定。
3. 1.2站房人员应急岀口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GB 7000. 2的规定。
3.1.3站房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 50057的规定。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 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检测结果应符合GB/T 21431的规定。
3. 1.4站房和站区的防火、消防设施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消防设施的维护应符合GB 25201 的规定。
3.1.5站房和站区的灭火器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相关规定,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 1. 6站房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应符合GB 50058的规定。
3. 1.7站房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防爆应符合AQ 3009的规定。
3.1.8站房的钢直梯应符合GB 4053. 1的规定。
3.1.9站房的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 2的规定。
3. 1. 10站房的防护栏杆及平台应符合GB 4053. 3的规定。
3.1.11各种检测仪表应指示灵敏、刻度和限值标识清晰。需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周期内。
3.1.12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3. 1. 13安全阀应按TSG ZFOOI的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且在检验周期内。
3.1.1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站房的检测报警设计应符合GB 50493的规定。
3.1.15在可能发生可燃气体泄漏场所设置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器应按气体20 %爆炸下限(LEL)设 置报警值。
3.1. 16除另有规定外,在可能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场所设置的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器应按气体100 %最 高容许浓度(MAC)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设置报警值。
3.1.17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检定合格,检定期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3.1.18各种检测仪表应指示灵敏、刻度和限值标识清晰。需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周期内:
a) 固定式介质储罐应按TSG 21的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b) 压力表每半年检验-次;
C)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
3.1.19站房中符合GJB 6219规定的危险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3.1.20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人员入口处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人员在进入前应触摸消除静电装置 消除静电。
3.1.21设备设施应无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支承、支座、混凝土基础、接地螺栓、紧固螺栓等各紧 固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无移位。
3.1.22站区、站房配置的灭火器(箱)、消防栓(箱)应标识明显,周边InI范围内无障碍物,且有 出入通道。
1
2
3
4
5
6
7
燃气站、乙煉站、氧气站、二氧化碳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的,应建立特
CB 20618—2018
管理要求
站区、站房应封闭管理。
站区内应清除杂草,保持整洁。
站区、站房应实施定置管理。
站区、站房不应存放无关设备、物品。
站区、站房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
站区、站房的涂装和明火作业应按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审批后进行。
机动车辆进出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区、站房时,应安装排气火花熄灭器,火花熄灭器应符合 13365的规定。
.8禁止电瓶驱动的非防爆车辆进入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
• 9禁止在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和储存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内设置有人值守的值班室、休息
概况(位置图、设备布置图、站房功能和设备设施技术性能说明); 站房安全管理规定;
相关外部安全和作业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相关作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应急电话; 安全评价报告; 人员资质清单及证件; 防护装备清单; 运行记录格式; 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建设及“三同时”文档清单(可归档另存); 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定期检验记录; 消防、防雷、防静电定期检验记录; 相关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资料汇总; 安全警示标识布置图示; 按有关规定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 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记录。
3.1.23有爆炸、火灾危险和有毒气体泄漏危险的站房应设置醒目的风向标,以备事故状态下辨清方向, 明确疏散路线。
3.1.24站房内的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等应完好,并有起重吨位标志,起重用吊索具应完好,定期进 行检验并标识。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站房内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应釆用防爆型。
3. 2
3. 2
3. 2
3. 2
3. 2
3. 2
3. 2
3. 2
GB
3. 2
3. 2.
室、办公室。
3. 2.10燃气站、乙焕站、氧气站、二氧化碳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的规定每三年进一次安全评价。
3. 2. 11
燃气站、乙焕站、氧气站、二氧化碳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按危险源管理要求,建立危险源
档案:
a)
b)
C)
d)
e)
f)
g)
h)
i)
j)
k)
D
m)
n)
o)
P)
q)
r)
3. 2. 12
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 和资料;
b)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査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 录;
e)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f)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 2. 13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三个月O
3.3警示标识
3. 3. 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3.3.2消防安全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GB 13495.1、GB 15630的规定。
3-3.3工业管道的识别色、符号、介质等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的规定,对于使用相同识别色的不 同介质管道,应有明显的介质名称标识。
3.3.4应在阀门等操作部位以及管道进出设备、罐体等处标注流向标识,在阀门等操作部位应同时标 注开闭方向标识。
介质緒罐上应有明显的介质名称标识。
进口管道应有进口标识,出口管道应有供应区域、场所标识。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 158的规定。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应符合GB/T 16483、GB 15258、GB 190的规定。
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限速、限高和限宽警示标识。
站区内车辆通道上方如有跨越管线或管道,应设置清晰、显著的限高标识。
站房、站区和设备设施的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有压力极限要求的压力表应有压力警戒红线标识。
4燃气站
a)
b)
3. 3. 5
3. 3. 6
3. 3. 7
3. 3. 8
3. 3. 9
3. 3. 10
3. 3. 11
3. 3. 12
4. 1站区及站房
4.1.1燃气站(包括液化和管道天然气、石油气站,丙烷、乙烯气站,管道煤气站等)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28和GB 50494的相关规定。
4. 1.2
4. 1.3
站区内的建筑物与站区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16的相关规定。
站区周边及毗邻区不应设置以下类别的工作处所: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处所;
明火作业处所。
站区应设置围墙或围栏,独立设置的调压柜(箱)应设置围闭的护栏,并封闭管理。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气化站储罐与其他厂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液化气储鍵与其他厂房的防火间距
4. 1.4
4. 1.5
4.1.6液化燃气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水平间距应不小于1.5倍电杆高度。
4. 2设备设施
4. 2. 1站区内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建筑物及露天钢质燃气储罐应按GB 50057的规定釆取防雷接地措 施,并应在每年雨季前对防雷装置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站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储罐、设备和管道应釆取静电接地措施,设计应符合SH 3097规定。每 年应至少对防静电装置进行两次检测。
4.2.3釆用液化气罐车加注的,应为液化气罐车设置专用静电接地装置。
4. 2.4调压装置与其他建筑物的水平间距应符合GB 50028的相关规定。
4.2.5调压器燃气入口(或出口)夕卜,应设置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
4.2.6调压器、过滤器、阀门、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等设备运行良好,不应有泄漏等异常情况。
4.2.7各操作按钮、阀门扳手应齐全、完好,标识牢固、清晰。
4. 2.8燃气及配套管道外观无腐蚀。燃气管道颜色应为黄色并标注燃气名称,管道操作阀门旁应标有 开、闭方向和流向标识。
4. 2. 9站内干粉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符合GB 50140的相关规定。
4. 2.10低温燃气储罐区、气化区等可能发生低温燃气泄漏的区域应设置低温检测报警连锁装置 4.2.11可燃气体报警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处所。
4. 3管理要求
4. 3. 1
4. 3. 2
4. 3. 3
a)
b)
C)
d)
e)
f)
g)
4. 3. 4
a)
b)
C)
d)
e)
f)
4. 3. 5
a)
b)
C)
d)
e)
f)
g)
h)
i)
j)
k)
4. 3. 6
4.3. 7
4. 3. 8
燃气站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应≈≡存新改扩建相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应建立相关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台帐,包括: 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燃气站设备及系统图; 供气管网系统图;
导除静电接地系统图及测试记录; 防雷系统图及测试报告; 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燃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交接班制度和门禁管理制度(有人值守): 巡视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 相关运行记录。
站区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标志: 燃气站名称;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燃气的0 禁止烟火; 禁打手机; 禁止无关车辆驶入; 当心火灾; 当心爆炸; 当心中毒;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工作人员应穿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站区
站区内设备设施或独立调压柜(箱)的明火作业应按最高级别动火许可审批。
5乙块站
5. 1站区及房站
5. 1. 1
a)
b)
5. 1.2
5. 1.3
5. 1.4
5. 1.5 净距,
站区周边不应设置以下工作处所:
I明火作业场所;
'人员密集区和主要交通要道。
乙焕站应布置在氧气站空分设备吸风口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站区及站房上空不应有高压线跨越。
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瓶库内具有良好的机械通风或安装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站区应设置围墙或围栏。围墙或栅栏至有爆炸危险的乙煥站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和乙焕设备的 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a)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 m) ⅛ 3.5 m;
CB 20618—2018
b)空花围墙或围栏为5 mo
注:乙決站与其它生产厂房毗连时,如布置有困难,以上净距可适当缩小。
5. 2. 2
5. 2. 3
5. 2. 4
5.1.6总安装容量或总输气量不超过10 m3∕h的乙焕汇流排间与生产厂房相毗连的防火墙上,严禁穿 过任何管线。
5.1.7乙焕瓶库与氧气瓶库、可燃或易燃物品库房之间不应有门、窗、洞连通。
5.1.8站区独立乙煥瓶库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独立的乙煥瓶库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独立的乙块瓶库乙煥实瓶贮量 (个) |
___________ 防火间距(m) | |||
_____ 等级的其它啓边_____ |
民用建筑、库外变配电站 | |||
一级、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1500 |
12 |
15 |
20 |
25 |
>1500 |
________15 |
20 |
25 |
30 |
5. 1.9乙決汇流排间、独立乙焕瓶库与电力架空线的水平间距应不小于L 5倍电杆高度。
5.2设备设施
5. 2. 1
乙焕站、乙焕汇流排间和露天贮罐的防雷应符合GB 50057的规定,并应定期对接地电阻进行:
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风设备、仪表、开关、接线箱等)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
乙煥汇流排间的乙煥实瓶贮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
当乙焕站实瓶数量不超过60个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空瓶和实瓶应
别存放。空瓶、实瓶与汇流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
5. 2. 5
5. 2. 6
5. 2. 7
a)
b)
5. 2. 8
5. 2. 9
5. 2. 10
5. 2. 11
5. 2. 12
5. 2. 13
汞、锌、
5. 2. 14
5. 2. 15
ID o
乙焕瓶库的实瓶储存总量按质量折合不应超过0.25 to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应有防止倒瓶的措施。
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与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 m;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 m;
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 m;
站内有爆炸危险的封闭处所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测爆仪,并与通风设备联锁。
对外输送管道中乙焕的工作压力宜为0. 02 MPa-O. 15 MPa,最大流速为8 m/sɑ
乙烷汇流排通向用户的输气总管上,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
乙煥设备、乙焕管道、乙族汇流排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乙煥管道采用法兰连接,且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 Q时,应设有跨接导线。
与乙族接触的计量、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等,不应选用含铜量70 %以上的铜合金, 镉及其合金材料制造的产品。
Qa
以及银、
i≡≡
乙焕管道与其他建筑物、道路、架空管线之冋的最小净距和要求应符合GB 50031的相关规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处所。
5.3管理要求
5. 3. 1
5. 3. 2
乙焕站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应保存新改扩建相关档案。
5.3.3应建立相关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台帐,包括:
a) 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b) 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C)乙烷站设备及系统图;
d) 供气管网系统图;
e) 导除静电接地系统图及测试记录;
f) 防雷系统图及测试报告等。
5. 3.4
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a)乙焕站安全管理规定;
CB 206 8—2018
值班制度(有人值守);
巡视检查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
运行记录;
巡检记录;
i) 维护保养记录;
j) 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乙块站站房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乙焕站名称;
乙疾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乙米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d) 禁止烟火;
e) 禁打手机;
f) 禁止无关车辆驶入;
g) 当心火灾;
h) 当心爆炸;
i)
j)
k)
5. 3. 6
5. 3. 7
5. 3. 8
5.3.9站内设备、设施的操作应符合相关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5.3.10站区、站房内设备设施的明火作业应按最高等级动火许可审批。
6氧气站
6. 1
6. 1
6. 1
6. 1
6. 1
6. 1
6. 1
6.1.10氧气贮罐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的规定。
5. 3. 5
a)
b)
C)
当心中毒;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站内严禁明火和电热器具釆暖。
工作人员应穿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站房 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站区。
b) C)
d)
e)
f)
g)
h)
6. 1站区及站房
6. 1. 1氧气站的设计应符合GB 50030的相关规定。
6.1.2氧气站周边及毗邻区不应设置以下类别的工作处所:
a) 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工作处所;
b) 产生明火作业的工作处所;
C)产生有害气体、固体粉尘的工作处所;
d)危险化学品仓库。
3站房耐火等级应达到二级的要求,站房的门窗应向外开启。
4氧气站、氧气贮罐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30的相关规定。
5氧气站、氧气贮罐与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028的相关规定。
6氧气贮罐之间以及氧气贮罐与而燃气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7氧气站四周应设置围墙或围栏。
8站房内不应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采暖。
9站区和站房内的电缆沟不应与其他管沟相通。
a)
b)
C)
d)
e)
f)
a)
b)
C)
d)
e)
f)
a)
b)
C)
d)
e)
f)
氧气总容积(m')
12
14
-级、二级
10
液氧
WL 25 L25〜W62.5 >62.5
18
三级
12
14
16
表3氧气贮罐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25
30
35
四级
防火间距¾⅛) 各类耐火等级的其它建筑物
气体
WlOoO
IoOO 〜W 50000 >50000
明火作业点
20
25
30
6.1.11氧气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水平间距应不小于1. 5倍电杆高度。
& 2设备设施
6.2. 1站区、站房的电气设备设施应按GB 50058的相关规定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6. 2.2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引入或引岀的金属电缆导管、电缆的铠装 和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6. 2. 3
6. 2. 4
6. 2.5
6. 2. 6
6. 2. 7
6. 2. 8
6. 2. 9
流向标识。
6.3管理要求
6. 3. 1
6. 3.2
6.3.3
6. 3. 4
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零部件严禁沾染油脂。
积聚液氧、液体空气的各类设备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Ωo 氧气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氧气设备、管道、阀门上的法兰或螺纹连接处,应釆用金属导线跨接,跨接电阻应小于0. 03 Ωo 氧气管道上安装的过滤器材料应为不锈钢、裸铜合金、铜、铜基合金。
操作按钮、阀门扳手应齐全、完好,标识牢固、清晰。
氧气及配套管道外观无腐蚀。氧气管道颜色应为浅兰色,管道操作阀门旁应标有开、闭方向和
6. 3. 5
6.3.6
氧气站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应保存新改扩建相关档案。
应建立相关特种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台帐。
资料应满足下列规定:
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氧气站设备及系统图;
供气管网系统图;
导除静电接地系统图及测试记录;
防雷系统图及测试报告等。
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站房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有人值守);
维护保养、巡检规定或巡检记录;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
相关运行记录。
氧气站站房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氧气站名称;
氧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禁止烟火;
禁打手机;
禁止无关车辆驶入;
当心火灾;
g)
h)
i) 6.3. 7 6. 3. 8 6. 3. 9 6. 3. 10
≡B⅛f⅛3
CB 20618—2018
当心爆炸;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工作人员应穿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站区。
站内设备、设施的操作应符合相关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站区、站房内明火、涂装作业应按最高级许可审批。
二氧化碳气站
1站区及站房
1.1站区和站房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通风、遮阳、防雷、防静电设施。
1.2压力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和管理应箱
应装设有准确、安全、醒目的液面显示装置,并有可靠的防超装设施。
1.3气体放
2设备设施
2. 1
2. 2
2. 3
2. 4
2. 5
2.6
2. 7
3管理要求
3.1二氧化碳气站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3.2应保存新改扩建相关档案。
3.3应保存下列技术资料和档案:
a) 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b)
C)
d)
e)
7. 3. 4
a)
b)
C)
d)
e)
f)
g)
h)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7
站内除设置一般机械通风外,宜配备事故排风装置。 应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具、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
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动调节系统应有效。
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灵敏、可靠。
附属的电加热装置应确保运行无故障。
当空温式气化器结冰状态影响气化效果时,应及时处置。
设备安装质量证明书;
二氧化碳气站设备及系统图;
供气管网系统图;
防雷系统图及测试报告等。
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二氧化碳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门禁管理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有人值守);
巡视检査制度;
危险品运输、储存制度;
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压力容器、管道、计量器具的定检制度及台账;
应急预案;
相关运行记录。
7.3.5二氧化碳气站站房、设备和周边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相应警示标志:
a) 二氧化碳气站名称;
b) 二氧化碳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C)当心窒息;
d)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e)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7. 3.6应配备操作时防冻伤的护具;
7. 3. 7
7. 3. 8
7. 3. 9
7. 3. 10
8危险化学品仓库
a)
b)
a)
C)
d)
e)
f)
与氧气站在同…封闭区域的二氧化碳气站工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与氧气站在同一封闭区域的二氧化碳气站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站区。 与氧气站在同一封闭区域的二氧化碳气站站区、站房内明火作业应按最高等级动火许可审批。 有人值守站房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8. 1库区及库房
8. 1. 1
8. 1.2
8. 1.3
8. 1.4
8. 1.5
8. 1. 6
8. 1. 7
8. 1.8
库房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A 1131的相关规定。
库区和库房内的照明、应急照明、消防、避雷、接地、通风等设施和设备应完好、有效。消防、 接地系统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并符合要求。
库房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电气设备和输配电线路应采用防爆型。
储存有爆炸、火灾危险物品的库房其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0058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的灭火器数量和类型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
库房内设置的机械通风应采用防爆型通风机。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液体的库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器
库区应设置围墙或围栏。
库房的墙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实体墙,
库区及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
库房与明火作业区的间距应大于30
∏l o
电气线路不应跨越库房,平行间距应不小于电杆1.5倍。
库房应采取防晒、通风、防潮等措施,保持适宜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温度和湿度。
库房门应釆用具有防火、防静电、防腐、不产生火花等材料制成,门应向外开启。
存在爆炸危险的库房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方向宜向上,侧面泄压应避开人员集中场所、主要 通道及能引起二次爆炸的车间、库房。泄压设施应釆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 8.1.9库房应为单层且独立设置,不应设有地下室。
8.1.10库房地面应防潮、平整、坚实、易于清扫,不发生火花。储存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地面、 踢脚应防腐。
8.2设备设施
8. 2. 1
8. 2. 2
避雷、
8.2.3
8. 2. 4
8. 2. 5
8. 2. 6
8. 2. 7
应每年检定一次,有毒气体检测器应在使用寿命期间,并确保有效。
8. 2. 8
8. 2. 9
8. 2. 10
8. 2. 11
8.3管理要求
8. 3. 1
8. 3. 2
可燃或有毒气体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处所和库区易被人观查的位置。 库房应设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装卸、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使用防爆型机械、工具。
应设置人员受危险化学品污染后的消洗装置。
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储存档案,至少应包括: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记录;
定期检查记录;
各批次入库危险化学品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规定;
相关运行记录。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
10
b)
C)
d)
e)
f)
g)
危险化学品不应露天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GB 17914的要求;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GB 17915的要求;
有毒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GB 17916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GB 15603的要求;
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其相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见附录A (规范性附录)
h) 凡混存危险化学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应留有1
品不应发生接触;
i) 严禁爆炸性物质与其它任何物质同库存放;
j) 严禁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同库存放;
k)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应与爆炸品、氧化剂、易燃品、自燃品、腐蚀品存放于同一库房中;
D严禁剧毒品与其它任何物质同库存虹
In)剧毒品应专柜存放,并按双帐记录、双人管理、柜上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执行。
8.3.4危险化学品存放时,应按其包装上提示的堆垛层数码放。堆高不应超过3 mo堆垛间距应符合 以卜要求:
a) 主通道不小于L 8 m;
b)
支通道不小于0. 8 m;
C)墙距不小于0. 3 m;
d)顶距不小于0. 5 m=
8. 3.5库房内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应不大于GB 18218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50%。
8.3.6库房内应按储存的物品在相应位置设置下列标识:
a) 储存物品的名称、数量;
b) 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C)化学品安全标签;
d)灭火方法标识。
8.3.7库房和库区围墙(围栏)上应设置下列警示标志:
a) 危险化学品库名称;
b) 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C)禁止烟火(易燃、易爆品仓房);
d) 禁打手机(易燃、易爆品仓房);
e) 禁止无关车辆驶入(易燃、易爆品仓房);
f) 当心火灾(易燃、易爆品仓房);
g) 当心爆炸(易燃、易爆品仓房);
h) 当心中毒(有毒品仓房):
i)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j) 其他安全警示标志。
8. 3. 8库房的消防管理应符合GA 1131的相关规定。
8.3.9工作人员应穿相应的防护工作服。进行危险化学品操作时,应穿戴相应防护装备。
8. 3. 10库区、库房内明火、涂装作业应按最高等级许可审批。
Tl
8L0cxll8L90o>JS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舶行业标准
舰船行业燃气站、乙煥站、氧气站、二氧化碳气站、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要求
CB 20618i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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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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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研究中心发行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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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X 1230 1/16印张1.25字数13.57千字
2019年3月第1版 2019年3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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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标出字第2019049号 定价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