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J79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20518 - 2008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通用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material handling Of ChemiCaI industry
2008 - 02 - Ol 发布
2008 - 07 -Ol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COde for design Of
InateriaI handling Of ChelniCal industry
HG/T 20518—2008
主编单位;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日期=2008 年 7月 1 日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通用规范
HG/T 20518—2008
☆
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亠心
,亠主编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中国计划出版社岀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掷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诂:63906433 6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三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
850X1168 毫米 1/32 3. 375 印张 79 千字 2008年5月第一版 2008年5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3000册
☆
统一书号;1580177・055
定价:35.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等⑸项行野 准(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其中汽车行业标准4 项、机械行业标准253项、轻工行业标准32项、建材行业标准14 项、纺织行业标准10项、化工行业标准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4项、包装行业标准3项、物流行业标准1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1 项、稀土行业标准11项,现予公布。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岀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纺 织、物流和稀土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黑色冶金行业标 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岀版,汽车、包装、制药装备以及化工工程建 设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岀版社岀版,化工产品行业标准由化工出 版社出版。
附件:4项化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C)O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4项化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实施日期 |
|
328 |
HG/T 3998—2008 |
纯碱取水定额 _ _____ |
2008-07-01 ,~, ι , |
|
329 |
HG/T 3999—2008 |
合成氨取水定额 |
2008-07-01 |
|
330 |
HG/T 4000—2008 |
烧碱取水定额 |
2008-07-01 |
|
331 _ |
HG/T 20518— 2008 |
化工炫体工程设计通用规范 |
2008-07-01 ____ |
本规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工业E2005]739 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协科发[2。。5]77号文) 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全国化工粉体工程 设计技术中心站编制。__________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HG 20518-1992)自发布 '买施已有】6年,对指导化工粉体工程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设计,提 高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起到了较大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 技术的进步,原规定在某些方面已不能适应化工建设发展的要求, 因此由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与中国石 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主编,对《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XHG 20518—1992)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査研究,总结了 化工行业多年来的设计经验,借鉴了国外同类技术中符合我国实 际的内容,考虑适应化工工程建设大型化、市场化、三方物流、维修 和生活设施社会化等发展趋势,多次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以及业 内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全国化工粉体设计技术委员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系统设计、机械设备选 型、装卸机械化、原(燃)料储存、输送、物料加工及处理、成品包装 储运、排灰渣、辅助设施、控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仍保持原来“满足方案设计的深度”的基本框 架,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名称修订为《化工粉体工程设计通用规范》。粉体工程 专业在化工行业设计部门中原称为“起重运输专业",相应地其技 术中心站为“化学工业部起重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随着国民经
济发展,不少设计单位将其名称改为“机械化运输专业",故原标准 定名为“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根据本专业设计人员的 强烈要求,原化学工业部于1997年8月1日下发化建发(1997) 481号通知指出:建国以来起重运输专业在化工工程建设的实践 中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其承担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在工程设计 中包括固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存储、分离、破碎、筛分、配料、均化、 计量、包装等工艺过程及设备。"起重运输"作为专业名称已不能 准确地概括该专业的性质和范虱根据化工设计"新体制"的要 求,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经研究,决定将"起重运输专业"更名 为“粉体工程专业"。同时将“化工部起重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更 名为“化工部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现已更名为',全国化工粉 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目的是与专业名称及其职责范围一 致,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要求,因此本规范的名称修改为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通用规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黄学群严福民董宁宁龚建华
杨少敏
2.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章节条款的结构、 顺序进行了调整,部分章分节。
3. 删改了不适用于市场经济要求的条文。
4. 增加了新技术、新设备及适应新设计体制的条文。
5. 将原第8章“成品包装”与原第9章“成品储运”两章合并为 “成品包装储运”一章(第8章);将原第15章“辅助生产及生活用 室”与原第11章“辅助设施”合并为“辅助设施”一章(第10章)。
6. 新增“节能”一章(第14章)。
7. 取消原附录A、附录B和附录C。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技术内容由全国化工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268号,邮编=210048)负责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 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全国化工粉体工程设计技术中 心站,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系统设计二............................. •…
"般规定 ......................*.................................
ŋ系统能力*............................................................................................................................
2 3 装卸能力..•••.••……'•*...........
2."装卸系统...............................................
机械设备选型......................................................
装卸机械化.........................................................
1. I 一般规定....................................................
4.2散料装载 ............................................
4.3 散料卸载.....................................................
4.4 成件物品装卸•…,.................................................
原(燃)料储存………....................................
5. I储存天数......................................................
5.2 一般规定................................................
5.3装卸桥、抓斗门式起重机堆场......... ...............
5.4 抓斗桥式起重机仓库......................................
5.5 堆取料机堆场.....................................................
5.6 筒仓............................... ..................
输 送............................................................
6一 I 一般规定................................................
6.2 带式输送机 ........................................
6.3 气力输送 ................................................
物料加工及处理…•・•••…..................................................
7∙ 1 一般规定 ..............*...............................
7.2 破碎筛分........ .......................................
(1 ) (3 ) (3 ) (4) (5 ) (7 ) (10) (12) (12)
(12)
(13)
(16)
(17)
(17)
(18)
(19)
(20)
(20)
(21) (23)
(23)
(24)
(25) (27)
(27)
(28)
1.0. I为了在化工粉体I `ii.«用先进技术,
Id质抵和安全,改j
1.0. 2本规范, Vl .块状物料功y 辭.脱水、r∙fes⅛h 化,计虻、包#關 th?. WL IrnI
懸动条件gj 体工程设计的直
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 环境、节约能源、保
、规定了化工粉、 、筛分、分级、增
,混
塑、造粒、均 :备选型的基
1.0. 3 本. ∣∣' i⅛∣r ∕j∣ ∣.0.4 化,
附安•全、4
I卄经验,通
1.0.6 化 |:州
HkIYi "扩建余/
R的特点统評考
⅞⅜ ful .
2
匚厂的
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情 技术.
現'* * fi JF
,工粉彳 十也可扌 吸取匡 ■材料
迷设计中,应结會 輸游原有设以
勺新建或扩
F:进技术经
E全、环保、 运转可靠、
•条件,结合 咿远景规划相应 系统及设备布 公提高企业的经济
1.0.7在:化工粉体工程
表施工及验收,执行相关的
独丨及验收规范。当设计对施工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
V (1中加以说明。
1.0.8时亍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应满足总 枢包ft同及其技术附件的要求。
1.0.9化工粉体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系统设计
2.1 一般规定
2 '■,粉、粒、块状物料的物料特性和储运特性等设计原始数据, 应山建设单位提出或通过试验测定;也可参照类似工程选取,但须 F设单位确认。_______________
2,∙1应以工程项目的原(燃)料供应协议、产品销售协议和进出
J运输协议作为设计依据。_________ .......
2.1.3在保证工艺系统应有功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简化系统和 锦知流程,减少转运环节。
2.1.4系统设计应优先选用按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生产又有运 ■实績的优质产品,其机械性能应与物料特性和储运特性相适应。 此备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运行可靠性、使用寿命、投资和运行维护费 川笥因素,必要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1.5系统设计宜考虑工程投产后原(燃)料来源、品质及物料性 优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必要时应适当提高系统对来源、品质及物性 。化的适应能力,采用相应技术措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
准、规范的要求。
2.2系统能力
次故工作时间与化工工艺装置相同,宜为三班运行,每班工作8h。
7除以上注明者外,每班次实际工作小时数宜采用6h。
2. 2. 1化工粉体工程设计的工艺系统日生产能力宜按化工工艺
装置原(燃)料的日耗量或
2. 2. 2化工粉体工程羿J 计算: Jr .
■^倍计算。
5^^能力按式(2.2.2)
恥
式中 Q--系场
Q--系
L按式(2
式中
I工作g∣
辱班次实(h)
若无协议
为两班工作
厂方与
[60t∕h 时, 以上时,宜
半)系统宜为三财序抑运行时间与化 冋宜取X
生产系统宜为两班
5化工成品为袋装储存、连续包装的包装生产系统应为三班
工作制,釆用过渡缓冲料仓的非连续包装的包装生产系统可为两 班工作制。
6与化工工艺装置无缓冲料仓直接连接的输送系统,工作班
2.3装卸能力
2勺
I'J H 'h IlU
:V 1 水
K∖
QI
NJ
MII
按1/3
条
卸
50to
(燃)
数量按式(2. 3. l)j≡
),冃
路运
运输量
车平
允E
列
2. 3.
(产)量
(2. 3. 1)
:及成品装车
(2. 3.2-1)
宜按整列(50
5辆);
定;
2,3.1铁路运输原( 中舰'定的一次进厂 ”,汗无厂-路督
1铁路在
Vi如。舶进?
,1航:确定:
I装卸能
参照以下条;
装车能力,应按厂-路协议
厂内停留时间计算确
进车次数,宜取2〜3次;
Q 码头装'
的装卸泊位
YIl协[■寸,可参照以下
Kll •船舶到港不 第2.3.4条确定;
Ql -日运输量(t∕d),取日总耗(产)量;
几—— 工艺装置年操作天数(d);
I) 码头年工作天数(d)。
2港口船舶装卸泊位数目,应根据货物年吞吐量,按照化工
• 5 •
企业专业码头性质和设计船型等因素按式(2.3.2-2)计算:
N =告.....................(2.3.2-2)
ɪ I
式中N—泊位数目
Q——根据设计任务确定的年吞吐量(年作业量)(t)i
P,--个泊位的年通过能力(t),根据码头的型式,分别
按《河港工程设计规范MGB 50192)和《海港总平面 设计规定》(JTJ 211)的规定进行计算。
3船舶进港停留时间必须按厂-港协议执行。
2.3.3当工厂部分或全部采用汽车运输时,日进厂汽车数量按式 (2. 3. 3)计算:
M」=粉..................(2.3.3)
式中 Md——日进厂汽车数量(辆);
Qy——工厂年汽车运输量(t/a);
Kb-—公路运输不均衡系数,按第2.3.4条确定;
——全年汽车工作天数(d/a),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公 路交通条件等确定,当无可靠的资料时,可近似取 本厂年操作天数;
P.——汽车平均载重量(t),按选用车型确定;
KU——车辆载重利用系数,一般可取0. 8,详见表2. 3. 3 的规定。
表2.3.3汽车车辆载重利用系数K11
|
物料名称 |
KU |
|
煤 |
0. 9〜1. 0 |
|
矿石、石灰石、冷烧结矿 |
1.0 |
|
焦炭 |
0.6 |
|
耐火材料、水渣 |
0.7 |
|
袋装材料 |
0.75-1.0 |
续表2.3.3
|
物料名称 |
KU |
|
桶装材料 |
0. 7〜0.8 |
|
罐装危险品 |
0. 5〜。,7 |
2.3.4运输不均衡系数应根据调査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当缺乏分析资料时,可参照以下各款选择,运输量大,运输条件好 时取小值。
1 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一般宜取1.10〜1,40,可按表 & 3. 4-丨选取;
表2. 3.4-1铁路运输不均衡系数K1,
|
«1 房輸 Ift(Wa) |
>1000 |
600〜IoOO |
100〜600 |
<100 |
|
Kb |
1. 10 — 1. 20 |
1.20〜L 25 |
1. 25〜1,30 |
1.3O~1.4O |
2水路运输(船舶到港)不均衝系数可按表2. 3.4-2选取。
表2. 3. 4-2船舶到港不均衡系数Kb
|
Vt种 |
年吞吐ft(kt∕a) | ||||
|
>2000 |
2000—1000 |
IoOo〜500 |
500〜200 |
<200 | |
|
W窮 |
1.20〜L 30 |
1.30 〜1.40 |
1.40—1. 50 |
L 50 〜1.55 |
1.55 〜】.65 |
|
1. 25〜1.35 |
1.35 — 1.45 |
1.45~1.50 |
1. 50〜1.60 |
1.60 〜1.75 | |
|
Il .1; W W <i |
1. 30〜1.45 |
1.45〜1. 55 |
1.55—1.60 |
1. 60〜1. 70 |
1.60 〜1.70 |
|
1. 30—1. 45 |
1.45—1. 55 |
L 55〜1.60 |
1. 60〜1.70 | ||
|
化惘及农約 |
1.30 〜1.40 |
1.40 〜1.50 |
1.50 〜1.60 |
1.60-1,70 | |
|
1.30—1,50 |
1.50~l. 60 |
1,60 〜1.70 | |||
3公路运输不均衝系数Kb,宜取1. 10〜1.30。
2.4装卸系统
2 4. I秩路装卸作业线最小有效长度按式(2. 4.1)确定:
(2.4. 1)
a =瓦不..................... 式中LU——铁路装卸作业线⅛⅛小有效长度(m);
Ma——铁路一次进厂车辆数(辆);
LA—车辆平均长度(m), —般取14m;
Nra——铁路车辆一次进厂后在厂内调车次数,宜取1〜
啰般满足列车 角料计量、取样
机车走行
度按式
L = KL,+S
Ffi调车作业的需 曜、车辆临时检
卢铁路一次
卸线不宜
式中
档作业时
I头和浮码 头和浮码 浮码头无
海港和以潮
骸的距离(m),一 蝠停靠海归,
l~0. 15)LSO 陶JTJ 211设计; 。河港码头的设计
7m以上时,宜采用斜坡
式码头。8〜17m之间,宜采用斜坡式或浮码头。
2.4.7港口装卸工艺系统设计时,应注意下列要点:
1当货种单纯、流向稳定并达到经济运量时,应按专业化泊
位进行设计。
2 一个泊位上前方仓库(堆场)的最小容量,应能保证不间断 ⅛yiij 一艘设计船舶或一队驳船所载货物的装卸作业。
3码头带式输送机的输送能力应与装(卸)船机械的最大能
IJ相适应,不应小于装(卸)船机械设备总额定出力的1. 2倍。
4当设计船型的
fl糸件的情况下,零I
5选用起一财能 ΓJ 11船型舱口 M WjL <¾r
起重量应满足}
蛙时,为提高装卸效率,在 卸主机。
臂幅度至少应达到
L其起重量宜按表
<50
8~ιo
(> 1 I Il ∣1⅛∣∣-J
J 4 H 為■:#
车型
业,当条件
厂汽车数量
I 5点用嘲
.∣∣∣Λ√∣ 1 5肘能力不小于15Okta
VX A
昨能力宜取以 lookt;釆用自
3.0.1化工粉体工程设计的各系统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应符合 国情,并应与整个化工装置相适应。________
3.0.2机械设备选型应立足于国内,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ɪ选用成熟的技术先进产品。该产品必须是同类产品中性 能好、能耗低、噪声低、环境汚染少、操作维护方便的优质产品、 _ 2优先选用运转可靠的定型、系列产品•不得选用国家已公
布的淘汰产皿 ..... .
3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选用应符合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
4选用新开发产品时,必须具有完整的试制技术文件及产品 鉴定文件或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同时,该产品应具有相似生 产条件下,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使用业绩。
5选用库存或拆迁设备时,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检测鉴 定技术文件。
6选用机械设备时,应尽量减少其类型、品种、规格,同时应 综合考虑技术方案、长期运行、扩建发展的经济性。
7系统处理的物料量大时,宜选用生产能力较大,的机械设 备,以减少机械设备台数,简化系统工艺流程及布置。
8对人体有害的工作环境,应选用机械化、自动化控制水平 较高的设备。
3.0.3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机械设备时,应有较完整的技术资 料或有条件下的技术考察,对已引进的国外机械设备,注意消化吸 收,推动新产品开发。
3.0.4当机械设备故障率高,检修所需时间长,影响到系统安全 运行时,应设置备机。
• 11 •
丄2 4装船机的主要参数应满足船舶装舱的要求,臂架至船舷边
i∣'∣i⅛>'>'.-般为1. 5〜2. OmO釆用移动式装船机应设检修场地和
所貽.K船系统设计,宜对装船机在换舱移机过程中引起的作业
中帕取措施.
业化装船泊牠
4.1.1装卸系暫,Γl∕ff⅛本规范 全、保护工人健
提高机械化、诚臟平=.
4.1.2装卸
系统设计,绳
4.1.3 装,
要求、物料I 布置、厂-間|
力应相互治I
4.1.5 铁 ⅛ζ
筑限界》(Gll
动条件、减轻劳
求,保证作业安 ,简化工艺流程,
(燃)料的卸车
据物料品种、特
陂.
F卸啤
k议等E
■等成件物品宜发展成组和集装
卸机械
比较后
[站台■ k)的要求
置要求选型, 匕哉能力较
斗起重机。 、
4.2.2采用单斗装载机
[虑装卸工艺 k条件、工艺
讥距铁路建
F哗应根据装载能 g时,宜选用连续 品单斗装载机、抓
场带式斗轮取料机及其他
连续性机械装火车或汽车时,应设操作场地、停车场地和道路。
4.2.3存仓装车用贮仓,一般釆用高架式,贮仓出料闸门(包括附 属装置)最低点至轨面或地面的净空高度必须满足机车车辆或汽 车的建筑限界要求,其最小容量不居小于设计车型的载重量。
• 12 •
以处理大批物料,经方案比较
车线路宜
折返式并采,
E开车时,可优 怔根据实际情
I.日卸车量 卩较多,使用 日卸车量接 (C型)翻车
调併机调车。当 W空车清扫,在 ,比例较大时, E在储料场旁设
K /川卸车线,】睡
Ii 9日卸车
I卩I花选川螺旋出
AT IlHl Λ受料地槽,蟻
应的卸车设备
Oot 时
坏叩F旋卸车机或链斗卸 旋卸车机,配封闭式 瓦过10节车辆长度。缝
,1 IllNfl'∣->,当采用单路带式输送机时,叶轮给煤机应设有一台备
川 n仙质条件差、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采用深地槽受料
I Vo日卸车量在IOoOt以下时,可采用链斗卸车机或抓斗起重
机卸车。
4.3.7卸车机械的卸车能力应根据设备性能和工程经验确定,主 要机械卸车能力见表4.3.7。
表4.3.7卸车机械卸车能力(t∕h)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______物料种类______ |
配清扫 人员数 | |||||||
|
原煤 |
洗煤 |
块煤 |
石灰石 |
焦炭 |
破铁矿 块矿 |
硫铁矿 尾砂 |
盐 | |||
|
1 |
螺旋 卸车机 |
300 |
200 |
200 |
350 |
3〜4 人/台 | ||||
|
2 |
链斗 卸车机 |
250 |
250 |
150 |
200 |
IoO |
200 |
3〜4 人/台 | ||
|
3 |
装卸桥 (4Orn) |
200 |
150 |
150 |
3〜4 人/台 | |||||
|
4 |
抓斗桥式 起重机 (Lk = 3L 5m} |
200 |
150 |
IOO |
IOO |
150 |
3〜4 人/台 | |||
|
5 |
翻车机 |
620〜 1200 |
540〜 670 |
770 — 910 | ||||||
4.3.8选用装卸桥或抓斗门式、桥式起重机卸车时,抓斗容量不 大于3π√,抓斗开启方向为车箱长度方向。抓斗起重机的工作级 别一般为A7〜A8,不低于A6。
4. 3.9链斗卸车机与装卸桥或抓斗门式起重机配合使用时,卸车 机宜布置在起重机的刚性腿一侧。
4. 3. 10若卸车线长度不能满足一次进厂车辆数所需长度时,应 设置停车线及调车装置。当车辆分组卸车时,卸车站台或受料槽 有效长度应比每组车辆的最大总长度长7m,使每组车辆的停卸位 置适当错开,以提髙沿卸车线卸料的均匀程度。
4. 3. 11当铁路卸车线上釆用绞车调车时,应优先釆用无极绳调 车装置,其调车线长度应大于需要牵引车辆的长度,满足挂钩绳环 与调车钢丝绳的夹角不大于3°30,o调车豪置的牵引计算应符合
K刨乍牵引计算规程HTB/T 1407)的要求,牵引力应按牵引全部 m乍号虑,列车编组和运行阻力的取值应按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情 况5虑。
4.3. 12严寒地区的大型企业,当铁路进厂的散状原(燃)料冻结 t'v Ψ IfI)难以卸车时,可设置解冻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釆用燃气 "外线解冻库。
■*. 3. 13卸船机械选型应根据卸船量、物料品种、特性、船型和码 <".IJA等因素确定。卸船机的主要参数应根据设计船型及水位确 ∙∣l.μj时应满足船舶卸舱的要求。
Lj 14卸船机械宜采用桥式抓斗绳索牵引式卸船机,当条件许 "I IM. m考虑采用连续式卸船机械或自卸船工艺系统。
I V 15移动式卸船机轨道长度应保证首尾舱卸货要求,并考虑 111 .V⅛∣iX机长度、卸船机检修位置等因素,轨道两端应设车挡。码 1 I应i#检修、锚碇装置以及停放清舱机和抓斗的位置。靠水侧 M仙山中心线至码头前沿线的距离不宜小于2m,对小型码头可适 "|冷小得小于ImO
,Ll<,当部分或全部散状原(燃)料釆用汽车运输进厂时,厂内 hv∣k∣wγ(√「年运输量、汽车车型设置相应规模的受卸站。不宜采 Hl6 HΓ.Λ和抓斗式堆场的料堆上卸车的方式。
I九4:年运輸量在300kt以下时,受卸站宜与堆场合并布 W , Hl IIf 1|1听内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作为受卸站,釆用抓斗起重机、 M MjI,叫:I:机等作为清理受卸站货位的设备。
I r,<√ι年运输M在300kt及以上时,受卸站可采用多个地下 I H休颇A煤槽。
I fih⅛n,r⅛输时,汽车受卸站宜与铁路卸车设施综合考 Jlh U ”4 Wf清算破碎机。
4 Λ√∣年堕以裁重汽车为主时,受卸站宜设汽车卸车机械。
4.4成件物品装卸
4.4.1大、中型厂袋(桶、箱)装化工成品装车、装船机械宜采用结 构简单、操作和维修方便、运转可靠的机械化装置。
4.4.2配用人力码垛的装车机、装船机一条装载线的生产能力, 每小时不宜超过⑵。袋(件),每袋(件)最大质量不宜超过50kg. 4.4.3根据化工成品的运销现状,有条件时可采用成组装运或集 装袋、集装箱装运。成组质量不宜超过鱼每个集装袋质量不宜 超过"集装箱规格、数量根据运载工具和厂嘴「港协议的规 定确定"__________ _______ 一 ______
4∙ 4 4成组和集装化应设置相应的装运机械一叉车或起重机。
4.4.5袋(桶、箱)装原料或辅助材料的卸车、卸船应根据到厂情 况,合理地选择卸车、卸船机械。
4.4.6成件物品卸载量大时,宜采用成组工具——托盘或网络将 成件物品成组后再卸车、卸船和转运,宜设置相应的起重机或 叉车。
筋数应根蛤 地理及气象条辛
数取小f[
富时储 路联
1 H -IKl- I ≤3°0°
25 〜30
4。〜50
群)料用量、运输方 蝠性等调查研究分
时可诂当增加髓存天数I
储存天
1000
存天数;
,制要求;
⅛j>B
取,选取时应遵
≤200
≤100
30 〜45 20—30 10~20
20—25 15~20 10~15
30—40 20 〜30 10〜20
7-10
7 — 10
7—10
续表5.1.2
|
物料名称 |
运距(km) _______ | ||||
|
≤3000 |
≤2000 |
≤1000 |
≤200 |
≤100 | |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d) ____________ | |||||
|
煤或焦炭 |
25 〜30 |
20—25 |
15 〜20 |
10—15 |
7〜10 |
|
石灰石 |
20 〜30 |
10 〜20 |
7〜10 | ||
注」.盐的储存夭数已考虑到盐的生产季节性。
2.表中的储存天数均系按定点供应考虐.
2当原(燃)料矿山或供应点与工厂邻近时,储存天数为2〜 4d0当由邻近工厂或原料场采用连续输送机输送进厂的,厂内可 不考虑储存。
3其他散状、袋装、桶装原料,可参照表5,1.2,根据物料特 性、运输距离等因素选定储存天数。
5.2 一般规定
5.2.1原〈燃)料储存以地面堆存为主,在场地狭窄总体布置困难 或环境要求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可釆用筒仓储存。
5.2.2堆场形式由堆、取料机械型式决定,分为矩形或圆形。堆 场面积应根据储存物料特性、储存量、料堆边坡倾斜角、平均堆积 密度、堆高、堆积系数等因素确定。堆积系数不低于0.7。
5.2.3原(燃)料储存以露天堆场为主,多雨多雪地区应设置储量 不少于3d用量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干料仓库。当物料不宜露天 储存或环境要求较高时,应全部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仓库储存。 5. 2.4堆场和仓库的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5.2.5堆场周围应设排水设施,使堆场外的雨水不流入堆场内, 堆场内的雨水应汇集排出,有污染时应进行预处理。
5.2.6储存堆场的堆料、取料机械的选型应根据储存量、物料特 性、堆料方式和能力、取料方式和能力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I储存.ht在5kt以下,取料能力在50t∕h以下时,宜采用单
I K伐机、推土机作为转堆、取料机械;
2储存忧在30kt以下,取料能力在200t∕h以下时,宜釆用 k"卩桥、抓斗门式起重机和抓斗桥式起重机作为转堆、取料机械;
3儁存Iit在3Okt以上,取料能力在200t∕h以上时,宜采用 ||位Ml!収料机或堆料机、取料机分开的机型。
A I 7川于原(燃)料储存作业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桥等启动频
¥戒时IhlK的机器,应根据工作情况,其工作级别一般为A7
UV, ΛH.<低 J∙ A6B
■ tn仗仰桥、抓斗门式起重机、斗轮堆取料机在严寒地区使用 Il-I. I; MV>+⅛件必须采用镇静钢。在沿海地区使用时,应釆取防盐
,鹰M牺伽∙ R设计荷载应与工厂厂区最大风力及地震烈度相 nLh'v
• i 'I川IW取作业的推土机、装载机,其台数可根据作业量及 It HLWH他等因索计算确定,备用台数不宜小数计算台数的 ME 倾为堆场辅助机械,仅用于料堆平整、压实和倒运时,其 f.r.∙ 1 ∣f φ I 2台。对于易自燃煤种的压实,宜采用轮式推土机 WK H机机
H 1 1»冲需、柚装原料堆场和仓库的设计按本规范第9章的 t ÷'
5.3装卸桥、抓斗门式起重机堆场
* I I KiiIl桥,抓斗门式起重机跨度内,不宜设置卸车线。轨道 l∣> IU IQ Λ∕? ∖.V∖ ∖i程外,轨道两端各加缓冲行程IOm,并设车挡。 (IHIB M IU⅛ħWJ⅛f时,轨頂距地坪宜为0. 5〜l∙0m°当轨道一 Wrf hħf∣l∣b∣.ħ料墙应高出轨面Im以上,且挡料墙与轨道之间 ∣HH< . I 山小 I 0. 8m0
"1 I 抓斗门式起重机储存堆场的料堆高度应低于抓斗
I l M Irtl l⅛限位阶时的下限Im,低于司机室下限0. Sme小车正常
运行范围可按离极限位置1.1Om考虑。
5. 3. 3装卸桥、抓斗门式起重机应在刚性支腿侧设置受料斗,相 应布置地面带式输送机。在受料斗上部及受料斗下部给料机向地 面带式输送机给料处,应采取抑尘措施。
抓斗桥,
站[
时]
、司
d
I寸,可为
起重机
,小、
2.5
H氐•
价等g I起重I
,开后的下
堆顶面、料j
,必要时在 式。
长度(兼作
髙度0. 3〜 !!离不小于
5.3.4装卸桥、抓斗门』 装卸桥或抓斗门起萼/ 装载机)。JiFJ
S. 4. 1抓斗j 仓库柱内净4 靠近铁路站,
5.4.2 抓 J 料库侧面加K
會机。但在只装有一台 最N 械(如推土机、单斗
E路中心线至 '室宜布置在
1普小车正常行
5.4.5 同一轨 H 的大车运行方向
:业长度不宜小辱台'起重机应能
5.4.3 MW 卸车时)和,,: 5. 4. 4 抓 B 0. 5m,此时4 O. 5mo大车W 程范围应距极 单独切断电源。XL,
5.4.6只设一台抓卜用取料机械—推 土机或单斗装载机。
5.4.7部分露天运行的抓斗桥式起重机,应带有防雨装置。
5.5堆取料机堆场
5.5. 1应优先采用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当厂区地形狭窄无条件
fll W卩』f代斗轮堆取料机时,宜采用门式斗轮堆取料机。为满足 ι∣∣ IrdUlIH作业的要求,可采用堆、取分开的机型,如带式堆料机配 V ∣'∣ .t, I馅取料机或带式堆料机配刮板取料机。环境要求较高 ,丨「川岡咋堆取料机。有预均化要求时,宜采用带料耙的混匀 IW 11 UL-' • : H.肾式‘I•轮
IAf fM IV!帕 hl 大小
• r √ I hi ∣¾. UI
• * ' I ⅛ WtIl 'I I 忡 n ∣l∣
形
E取料仇釆
机
机或单斗耳
乍确定。
m设置两台及以
I 0. 5m
‘I•轮堆取料瓦
,带
置形式有折
L应釆取防风
;轨道中心线
:之和再加一
耗量;
用设施,容量宜为Id
∣1∣
忒斗轮堆取料机的跨度, 定量大、储量大的原 堆取料机。
可在局部加防雨 闭或半封闭仓
n •> 4 IUl .t IIoq W ■ 1 I 仲 1*1
% 、
.1' ' VUI
, » 7
式斗轮堆取
机齡为辅助机械。
:可按下列要求确
IrI 11 Ii
I n) ft If
fl加舛■血2施,容量宜】
fl ,A√⅛⅛i⅞7‰3
H ∙>ιW{f设施,容虹不宜超过7d的总耗量。
同IlJ楸物料特性、筒仓的功能,合理地选择筒仓的结构型 »< IIIllfnh,Λf L筒仓的设计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 I' '*1∕7油03)的规定。金属制筒仓应符合相应设计规范的
要求。
5.6.3筒仓排料口形式应根据物料的颗粒组成、流动性以及工艺 要求确定,并配相应的排料设备:
1直线长缝隙式排料口宜采用叶轮给煤机作为排料设备;
2环形縫隙式排料口宜采用环式给煤机作为排料设备;
3单口或多口圆锥形漏斗排料口宜采用旋转给料机、圆盘给 料机或振动给料机等,
5.6.4筒仓设计应根据物料的特性,考虑防堵、防冲、防磨损、防 冻等措施。下部锥体部分应光滑耐磨,必要时可加衬板或装设助 流装置。
5.6.5当筒仓储存易燃物料时,应设有防火设施和处理自燃物料 的应急措施。
5. 6. 6筒仓应设置性能可靠的连续测量的料位计,并根据物料特 性分别设置温度、可燃气体(包括CH,和Co等)、烟气、粉尘浓度 检测报警装置及联锁用高料位开关。料位计及检测报警信号应送 入系统控制室或DCS系统。
S. 6.7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其顶部盖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 施,或设置防爆门。
O I I妝状原(燃)料及成品输送方式分为机械输送、气力输送及 "H輸水.选揮时应考虑输送物料特性、输送量及输送设备运行 "I冰卅.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经比较后确定.
, I 1愉送机械应根据下列条件设计或选型:
1幅谖物料特性:颗粒形状、颗粒尺寸或粒度分布、颗粒密 IIJ Hl ⅛,流动性、磨琢性、粘性、脆性、温度、含水率、腐蚀性、 ∙n∣'L⅛ U.fill,W性。输送成件物品时,包括成件物品单件质量和 M 4 !■' 'I I
` Tl*l方式、给料点数目和位置;
6叩對力式、卸料点数目和位置;
/的嶋蜓求。
■ 1 1为拊件Il•备时,散料输送应优先釆用带式输送机。当输送 ,印I。,1 , W '长用q垫、U型、波状挡边、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埋刮 ・■旧仇耳''1忒提升机。要求密闭输送时,可采用螺旋输送机、斗 HI run j⅛∕,∣i板输送机、振动输送机等。
r. I » Ifft iʌ ;■)■程中不允许破碎的物料或磨琢性强的物料不宜采 HHI J川ɪl仇、螺旋输送机和埋刮板输送机。
• I Λ愉供芹水率较高或具有较强粘附性的物料不宜釆用斗式 #)1帆M削板输送机和振动输送机。
Λ I n叫件物品的输送,单件连续输送可釆用带式输送机、帽子
输送机、板式输送机和悬挂输送机。単件或成组质量等于或大于 IOOOkg的间断输送,运距小于40Om时宜釆用叉式装卸车,运距 较大时宜釆用拖挂搬运车。
6.1.7粒度在20mm以下流动性好的粉粒状物料可采用气力输
能与水接,
与水分
E的物料、易吸湿结块的 內帔采用气力输送。 職夜物料可采用水力
输送能
叽的讶
运行功率禳力计算》(G
连续
原则
统能力相匹 鄙机械总能
Y带承载 519)进行•
2
3
4
5
运距, 输送孔 输送/
输送易
且环境要求较
陶用较低带速;
.宜采用0. 5 m/s
〜O. 8m/s;
6采用犁式卸冷¥ 时,带速不宜超过2.5m潛
2 Om/s;采用卸料车
7输送成件物品时,带速不宜超过1.25m∕s;
8手选带式输送机带速不宜超过O. 3m∕s.
6. 2.4带式输送机受料中心至尾部滚筒中心线的距离应满足导
料槽尾部不在过渡段上,宜釆用以下数值:
帯宽小于或等于65OmiTI,宜取2500mm;
!β 宽为 80OmmλIOOOmm,宜取 3000mm;
伸寬为 120Omma40Omm,宜取 350Ommo
".∙ S I匕方地区带式输送机栈桩宜釆用封闭式结构,需要时可考
Iltt「Il叭南方地区带式童
I IiMm桥应考曹係 M■> I'""散」际I 姊 I IlliII)
1 *1 IV, l ʌ ∙⅛
M 111⅛⅛ «,求
∙∏m,"" Il-I ,∣'
I Im f.'f∣l ft ` I Fh E根据価覇EE、输送量、输送距离、操作条
兄检堺Wr真闭式或半封闭式结构, 栈桥,带式输送机 他不能耳
、运行维护和 路带宽大于 [路之间宜为 ,廊净空尺寸 不应小于
t'"∙ UBHP »» I 1 π Iiyl M)M 用 NV. )∣⅛!∣ W W M粮I M ) H Kt IBJfr ,怖山仙引,,
'I ■ N ⅜
&| ∙ M•N,措式输送机一型 • I 5 " IH "1 产要求,考虑
应考虑
式输
:设挡风板、
、建筑物时,
価送机系目
下列转运
元叉:卸料装 式输送机头
三班连续工
n ⅜l'∣ 4 ,i叩队忏’[Y输送装覽型式。
ħ ∙ > . /Hιι< .<的iV即设计计算,应参照已有的工程经验按照成
IhErnEl U .t,i∕∣ fj-,T:L由有业绩的专业工程公司承担。若无 -I hr∏ I丨1 :“们虬必颂通过同样或类似物料在类似输送量和
输送距离的条件下的模拟试验,取得经验和数据,作为装置设计 依据。
6.3.3气力输送的管线布置应尽量减少弯管数量,根据经验合理 选择弯管型式和弯管半径。榆送管路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弯管 时,其两个相邻弯管之间的直线段距离不宜小于输送管内径的10 倍〜40倍。
6.3.4输送易氧化、易爆炸的物料时,不得采用空气输送,应采用 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输送装置,必要时应考虑惰性气的回收循环 利用。
,I I ∣G'.<W>I∙I加工处理系统宜根据建设单位提出或确认的物 Mħ M WIH(W粒川成、粒度分布、最大粒径、粘结性、含水率、硬 ⅛ I «1 )R H. t⅞ JPrjH-Iii数、堆积密度、真密度等)进行设计。
11 J同体物料的破碎应根据来料粒度与使用要求的粒度合理 Ittithv⅛岬仇用破碎的级数,一般采用开路流程;当使用要求的粒 ■ ,木广格,膚祈设性检査筛分时,可釆用闭路流程。
,I »团体㈣利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的能力,应根据其公称能力及 M ■,竹- l∣∣.⅛⅛∣∏∣「处理物料特性及要求,按制造厂或相关设计手 1*111»l∣< I,',如小I行折算;有条件时,应以试验数据作为设计依据。
T I 4 IAl体物料加T.处理机械设备选型,应考虑以下要求:
I fll; M而物料的特性,运行可靠,易损件寿命较长;
t砒伸机鼓风撤较小,扬尘少;
4 Mt梃较低.
r I >固休物料加工处理机械设备在一条生产线上宜为单台;当 /Tl .,'∙ Hl I•必纳设置两台时,应有可靠的分料措施;当一条生产 H I IIJ VI ,及以I:时,应在加工处理设备前设置缓冲仓。
f I ft而厝、丨•煤设备前应设置储存3h以上的缓冲给料仓。设 Λ't. I II. I K⅛之冋宜设8h以上的缓冲储存设施。
f I 7 E路破碎師分系统应进行物料平衡计算,粉磨、干燥系统 I. n∣∣vol`f衝、热Jft平衝、动力平衡计算,并根据平衡计算结果 ∣⅛ h in X ι⅛ ⅛..
'I H陷料机的出力应是可调的,最大能力不小于系统能力的
1.2倍。带式给料机应配调节挡板和(或)变速驱动装置,带速不 宜大于0.8m∕s.
7.2破碎筛分
7.2. 1 当进入破碎机前 50%以上时,破碎机前/S 分机械:
1筛下物E 筛分效率可按寸
2振动唾
3粘结麟 70%考虑;
1.5 倍。
1不M 条件较差,不I
2当按 宜不低于系夕 筛分机械时,符警 7.2.3当来, 置旁路。 1 7.2.4 破碎机类酋 人料粒度、排料粒度和'
1粗碎宜选用顎式破
碎机出口最大粒径占 h⅛分可按以下选择筛
火于20mm时
定筛,固定筛的
%考虑;
『效率可按
物分
定出力应分别按以下状况确
1条设置
破碎机
破碎物
力,运行
分系统可设
噬分、可碎性、最大 射5按以下原则选用: K机等;
2坚硬物料中、细碎宜选用重型环锤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
机、细碎顎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
3 排料粒度在15mm以上的原煤破捽宜选用环锤式破 碎机;
4排料粒度在IOmm以下的原煤细碎宜选用锤式破碎机和 收逬型双齿辗、四齿辐破碎机;
5易粘结堵塞的物料的细碎宜选用无底算、不堵塞锤式破
6排料粒度在3 %仇,硫酸焙烧用]
7大颗粒$
8磷铉、A 仙怖式破碎
tι .⅛⅛⅛κj
,E *
M>I'"¼∣H'∣≡
∣'.'b -J∣⅛I^
♦ J 7 ■
■.砒I
.間1
,装置用破如 5e生产装置用破
式周边磨; h四編式破碎机
.成、水分、粘结 於验对比确定,
I尿素1 生产装
查筛分
方式
jS∣占筛分宜采用 采 由振网筛或等
.当的减振措 处应设除尘
求(产品粒度、刃
r的特性(水分、可 生产能力等因素
"研磨机,如磷矿粉制备 用中速磨。细粉分离宜采
■■,怕I W IIUl响吹"收尘器一次分离.
• I I WM MlIr Ifi'ʤ川低/磨,如磷矿浆制备宜釆用溢流球磨
H » ⅛ *H V ...................
Ul« WlInI询曲“胡価磨川,榆條场地及必要的检修起重
设施。
7.3.5产品粒度在30Fm以下的超细粉碎工艺设计及机械设备选 型应根据物料特性、产品规格、工艺要求和生产能力确定,同时应比 较能耗及磨耗。产品是滤饼、料浆或者超细粉碎前后需进行湿法处 理时,应优先选用湿法工艺和设备;其他可选用干法工艺和设备= 7^3∙6干法超细粉碎机械设备可选用气流式粉碎机、冲击式粉碎 机、球磨、振动磨和干式搅拌磨等.湿法超细粉碎机械设备可选用 搅拌磨、砂磨机、振动磨和胶体磨等.除具有自行分级功能的超细 粉碎设,外,均应戏相应的精細分级设M
…冷却
7.4.1干燥及冷却的工艺及设备选型应根据物料的特性、处理前 后的状态(温度、湿含量)及可利用的热源等情况确定。
7.4.2 一般物料的干燥或冷却可采用回转圆筒式、气流式、流化 床式、喷雾式等干燥或冷却设备。
7.4.3干燥或冷却的尾气应经过除尘器收尘后排放,排放温度应 比排出尾气的露点高20°Co有回收价值的尾气应设回收装置。
7.4.4挥发分高的易燃物料(如低变质褐煤)应采用快速干燥或 低温(低于挥发分逸出温度和着火温度)干燥的工艺及设备.
7.5化工产品造粒
7.5.1化工产品造粒应根据物料性能、产品要求、生产能力等确 定工艺流程。
7.5.2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化工产品应根据其产品规格、质量 要求,选用专门的联合挤压造粒机组。
7.5.3颗粒产品的均化宜选用重力式掺混料仓。
7.5.4硫磺、石蜡等产品的造粒宜选用带布料器的回转钢带式冷 凝造粒机组。
"5定—―
"'1化工粉粒产品的包装储运方案应按以下原则确定;一…
,产量在】5。E以上,品种单-,可散储的物料,宜采用散 ,响为主•,集中包装,袋装储存为辅的方案—.......
…能散储的特殊物料,应采用财包装、袋装储存方案L
``珈同—套生产装置可生产多品种或多牌号产品,不宜采 lit IlUiH 0JT.,应釆用连续包装、袋装储存的方案,必要时可设一班 V Kwnft的缓冲料仓。
,I敝料储存为主、袋装储存为辅的袋装仓库储量可根据产品 η . I lɪi ,Ai⅛按1〜3d日产量考虑。
■, M川仕大、用户固定的情况下,宜采用集装袋、集装箱或成
>1敞爲的产品,应创造条件争取对口散运。在包装料仓或 U I t⅛fl接装槽车的出口。
6成品装用铁路或水路运输时,应根据建厂地区的条件和要 ♦ 町与虐部分汽车运输的可能。
N I 1 HWJ启们尽量靠近装车站台或装船码头。
N I I RlK京统应设空袋仓库,并考虑空装提升和输送设备。
M I I •慵运系统所需仪表空气、压缩空气宜由工厂气源提
8.2包装材料及规格
, ♦ I t'.∙f M.√: W料按以下原则选取:
I !...'∣⅛,⅛'KΓI1内衬塑料薄膜袋的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 弱顷慣臘從内覆膜)或己层共挤重包装薄膜袋;
2产品销售距离较近或装卸和运输条件较好,根据包装材料 供应情况,可采用单层薄膜袋;
3
织袋;
4
8. 2.2
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内层为纸的三合一复合塑料编
无特殊要求时,气 固体化肥包装■
多产品包装 的包装材料。
布袋。
=》(GB 8569)的规 成帷品标准并参照
足本规范第
装计量准
定选用包装材料,
GB 8569的规定,谄
8.2.3产品包
OO)的要
粉
数,宜按表8. 3.1选取:
054
4. 4节的要求“ 8.2.4化工d 确度规定》(耳,
'Z
8.3.1成品
|
__ BflHi | |
|
~~⅜ 通 |
〜辺, |
|
重过磷 | |
|
钙镁磷 | |
|
磷铉 | |
|
硝酸磷肥 |
4 〜10 |
|
NPK复肥 |
7〜12 |
|
________纯碱 |
4〜8 |
|
________固体烧碱 |
4〜8 |
|
碳酸锯、碳酸¾¾、三聚氤铉 |
5〜10 |
续表8.3.1
成品名称 储存天数(d)
钛白粉 15〜25
红帆钠 10-20
7~15
*MΛ烯、聚乙烯、聚丙烯、聚
,括散
成 IlHj
天数取小
并在
留有改造
自动包装机组 h改造余地。」
储量为IOOOt)
4(*最大储量为150Ot)
果乙烯醇、合成:
響袋、自动封 动包机组的
I ∙ IIrl WflW、 i∣j'∣λ∣∣<∣.v>.V^ΛI
I
⅜ l+ III I「I 劝包面®
M J A MJ 全自
FWl辱山舶WIlUl收设£
计量、自动套
回收输送系统;中型
■ ♦ ■ Ψ-∣'(∙Jj装的多条生产线,不宜设备用包装机组,特殊条件
队工包装时,应留
r専幕IlIlM hV經过技术经济论证。三班连续操作的包装生产线, 為川"&机f∣L
• 4 4 WK,仇川的操作层宜设在包装楼的二层,层高应满足机组
布置要求并保证采光、通风良好,宜为3. O〜5. 5m。设在袋装仓库 的包装机组,可设于底层。包装楼操作层根据地区条件,考虑采暖 或降温措施。
8.4.5潮湿地区,包装易吸湿而潮解成品的包装间,应采取除湿 措施。
8.4.6包装机组计量秤上方应设置缓冲贮斗。成品进入缓冲贮 斗前宜设筛分机和除铁器,对散库来的成品宜设破碎(松散)筛分 设施,对气力输送来的树脂颗粒宜设淘洗设施。
8.5储运系统
8. 5. 1散料仓库的机械设备应根据物料特性、堆取能力和储量选 型,宜采用门式耙料机、半门式耙料机、回转式耙料机、斗轮堆取料 机或抓斗桥式起重机,亦可采用单斗装载机。
8.5.2成品散料筒仓应符合本规范第5. 6节的要求。易吸湿结 块的物料,不宜采用筒仓散存。
8.5.3散料仓库内的耙料机、堆取料机或抓斗桥式起重机,其司 机室应密闭防尘。密闭型散库应设库外控制室。
8.5.4储存易吸湿结块物料的散料仓库,潮湿地区应采取除湿措 施;非潮湿地区应密闭,宜保证室内外有5°C以上的温差。
8.5.5袋装仓库的机械设备宜按以下规定选型:
1大型袋装仓库,宜采用全自动码垛机配托盘成组、集装袋 (或网络)成组,有条件时可采用收缩或拉伸薄膜成组。搬运设备 宜采用叉式装卸车,也可采用吊钩桥式起重机。
2中型袋装仓库,宜釆用半自动码垛机、托盘成组配叉式装 卸车,不成组时也可采用桥式联合堆包机。
3小型袋装仓库,宜采用人工堆码配手推车。
4散料仓库为主,与装车站台结合的辅助袋装仓库,可采用 带式输送机配卸包车,辅助人工手推车堆码。
8.5.6有防爆要求的成品仓库,必须采用防爆型蓄电池(或内燃)
W 卸车;无防爆要求的封闭式成品仓库,应采用普通型蓄电池
(业内燃)叉式装卸车;半封闭仓库或露天堆场应优先采用内燃叉 A妆卸乍。
H. 5 7散料仓库的面积利用系数不低于0. 7,袋装仓库的面积利 IIlA数不低于0.5。
M VH袋装成品仓库一般为单层。因场地限制时,非易燃易爆物 .7. "I IV叶两层及以上的多层仓库、货架式仓库、高架立体仓库。
I. 5 槟装成品仓库同装车站台相连时,火车装车站台距铁路轨
IOHI9 A )0'ft为1. Om;汽车装车站台距室外地坪的高度宜为0. 8〜 L1A111.,站台及铁路装车线上方应设雨棚。汽车装车站台外侧, IUNlVl汽乍车型留有足够的回车通道。
9.1.1排灰渣系统摩阿 合满足“干湿分引 9.1.2排灰渣] 物理特性、排域 及综合利用寸 9.1.3排灰j 渣系统、机寸
9. 1.4 当丸^ 置最大排灰憐 系统能力应験 9.1.5不育驗 毒、有害灰率 (GB 18597) A
i切形灰渣综卻 冊⅛和灰渣分排
型式可分
置为连
装置
场应符合
9.2.1气力除夙囈 尘器型式和布置M“ 选择:
1当输送距离在
槽输送;
身件,因地制宜配
K的设计原则。
,、灰渣的化学 &慕气象条件以
渣系统 当工艺装置为间歇, 能力
,堆场j 废物贮存」
择应根据输送 箓合利用条聳
60∏γ
定。
、水力除灰
F为工艺装 卜,排灰渣 I倍。
E填埋。有 &制标准》
8)的要求。
修、灰的特性、除 o可按下列条件
许可时,宜采用空气斜
2当输送距离超过15Om时,不宜采用负压气力除灰系统;
3当输送距离不超过IoOom时,宜采用正压气力除灰系统;
4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上述系统的
'P菸统或联合系统。
V 2 2气力除灰系统的设计出力应根据系统排灰量、系统型式、
/∕Λ等确定。对采用连续运行方式的系统,应为工艺装置正
用Ill队代的1. 5倍,并不小于工艺装置最大排灰量的L 2倍。对
f∣ Il IHl断运行方式的系 I'-国,仰设置适討I * i `在未能町向I *n 7 ().8 选/^
・i 4灰库J
I I. ι'ι∙ι
≡ll I 灰]
数据时
正常排灰量的2. O倍。
冃湿灰时
,的装 装置,J
设施;
应为灰量的
■ M WW 1.1 n U π M W I f ”, J 有5)hi 1⅜∕∣W1: ,j 'JMii
Il I « ,∣ I Hl 人、气力唆1 f 山'
IiIwL r,巾从 I 的
低正压气力 两台运行时
.台及以上同
应设
F机,每台运行 厚有措施能保 源。空气压缩
艮用螺旋输送机、埋 于缓冲灰斗再用仓泵 料设备5min的进料量。
9.3水力除灰渣
MI Wr I川水丿J除灰渣可采用压力管和冲渣沟两种方式,应
• ■1*111"',阳W式.祝炉房和厂区布置以及灰渣厂外转运方
式等条件确定。
*). 4. 8除灰渣输送机械宜采用露天布置的敞开栈桥,并采取防雨 伽,严寒地区应采用封闭栈桥。
9. 3.2在灰渣分除系统中,当锅炉渣采用水力输送方式且需用车 (船)或其他输送机械外运时,宜采用渣脱水仓方案;在灰渣混除系 统或锅炉采用液态排渣时,宜采用沉渣池方案。渣脱水仓最少两 台,每台的有效容积应满足除渣系统24〜36h的排渣量。沉渣池 最少分两格,每格的有效容积宜满足除渣系统24b的排渣量。沉 渣池应配抓斗起重机,根据灰渣量可选用桥式、门式或单轨式(地 面操纵)。一......
9.3.3磷酸废渣磷石膏无法综合利用时,可用水力直接输送至厂 外渣…E利用g到排…能g
94机械除灰渣
9. 4. 1以块煤、块焦为原料的气化炉渣,宜采用手选带式输送机 检返焦综合利用,废灰渣在厂内堆场或贮仓中转堆存,用汽车 外运。
9.4.2以水煤浆或煤粉为原料的气化炉渣,宜采用捞渣机出口直 接装汽车外运或采用带式输送机送至堆场或贮仓中转,汽车外运。 9.4.3锅炉采用干法除灰、渣时,可用带式输送机或埋刮板输送 机送至堆场或贮仓中转,汽车外运。
9.4.4以硫铁矿为原料的硫酸装置的灰渣宜用干法排渣。热渣 可用耐磨热料埋刮板输送机或冷却滚筒,增湿冷却后可用带式输 送机送至堆场或贮仓中转,汽车外运;也可用带式输送机送至厂外 堆场。
9. 4. 5磷酸废渣磷石膏可用带式输送机送至综合利用装置或送 至堆场中转,装车外运。
9.4.6厂内中转堆场储量宜按3d考虑。堆场应考虑废水的回收 及处理。
9. 4.7严寒地区灰渣中转应采用贮仓,贮仓容积宜满足24〜481 的灰渣量,贮仓应釆取防冻措施。
• 39 •
• 38 •
10.0.1原(燃)料储运系I 系统出工艺装置点和岁 .道衡,汽车宜设汽斩r
当采用皮带
算的皮带秤应习 装置。 A
10.0.2有琲 工厂的原(燃Ik 装置。
10.0.3 原 运站、堆场国 置的转运处 铁的带式除,
当需要.
块等杂物的处■睡。
10.0.4 .切换, 量的分料三通阀
10. 0.5落料管 之间的摩擦角大10、 布置条件限制时不应本 塞的措施。
艺装置点及成品储运 曜装置。铁路宜设轨
量装置时,应有
o用作贸易结 杞置实物校验
其最终
。新建化 连续取样
備运系很
甘式输送机出口处
T(船)设)
箜警碎机
IH转运1
第一个转
[入工艺装 用自动卸
应在
场或仓库前
确调节分流
槽)与水平面的 岫缺少物
I弁E物料与落料管 俗宜小于60°,当受 流动性采取防止堵
10.0.6系统布置时应尽量减少落料管落差,落料管分段长度宜 为2m。落差大于4m时应采取缓冲措施,宜加设锁气器。
10. 0. 7储运系统的卸载厂房、破碎筛分厂房、输送机转运站及传 动站等应设置检修用起重机械或设施,留有必要的检修场地和吊
l∙'.∏M吊装孔。
IO 0.8检修用起重设备选型宜符合以下原则:
I起重量0.5t以下时可釆用吊钩配手拉葫芦;
2起重量1〜3t时宜采用手动单轨小车配手拉葫芦或手动
'I'Vd>l∣Γi机,当起升高度大于12m,时宜采用电动葫芦;
3起重量5~10t时宜采用电动葫芦或电动单梁起重机;
4起重量15t及以上时应采用电动桥式起重机。
10 0 *>推土机库、装载机库、叉车库宜靠近堆场或仓库设置。库 W Iv必要的维修、起吊及辅助设施。
0 IO化工粉体工程设计的辅助生产及生活用室,应充分依托
11 ; .∣PIV. I程实际需要结合当地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 卻助生产用室应根据生产需要,按照经济合理、有利生
I " Ii理的原则设置。
" ∣∙ 燃)料储运系统及成品包装储运系统宜分别设置维
麻I,山山Il常运行维护、修理配件、加工简单易损件、处理紧急
....... 1沽用室应根据工厂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 ∣*W'∣Hr< 'I活用室(包括休息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 ■眄 I I' 1 ⅛<等)的设置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B∣4 I ;'质:,)的规定。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或烧开水
1« II K E枷I:生产厂区的装卸车(船)系统及成品包装系统应 *∣hW a Mil Illll /及生活用室。
ii.o.i各系统的操作控制方案应根据国情和工程建设项目具体 条件选择和确定,并同整个化工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相适应。控 制方案在保证控制要求及安全的前提下,应简单可靠、经济实用。
11.0.2控制方案宜按以下原则选择确定:
1系统工艺简单、设备台数在三台以下时,可采用在机旁设 联锁控制箱就地手动操作;
2系统工艺较简单、设备台数在10台以下时,可采用在控制 室集中程序控制,设工艺模拟屏或信号盘、自动或手动按钮操作;
3系统工艺较复杂、设备台数在10台以上的新建工程,宜采 用控制室集中PLC程序控制或DCS控制,CRT(或者LCD)显示, 并以键盘、鼠标操作为主;
4 大型综合堆场和仓库宜采用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 (WMS)O
11.0.3控制室宜设在系统的中心位置,并靠近其主要机械设备, 控制室宜与配电室合并在一个建筑物内。控制室不宜设在振动大 的楼层。
11.0.4系统采用程序控制时,在其关键部位设置业电视监视 系统。相关信号应送入控制室或全厂DCS系统。
11.0.5纳入集中控制的机械和设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输送机应设打滑、断链监测装置;带式输送机应设打滑(断 带)监测、跑偏开关、拉紧装置行程开关等安全监测装置;大运量长 距离带式输送机应设胶带防撕裂装置;
2流动性差物料的漏斗或溜管应采取防堵措施并设料流信 号装置或堵料开关;
3破碎机、磨机等应具有主轴承温度或超负荷运行的监测手
I;. ʌ叫破碎机、磨机等应具有振动监测手段;
•»液轴筛、杂物处理机和叶轮给煤机应具有过力矩监测
HW >
S •:通阀(换向或分流)以及沿轨道行走的设备应具有位置
H小心和行程限制装置;
O给料机应具有调节出力的手段;
7皮带秤应能向集中控制室提供符合系统控制要求的输出
∣l,ι 'I I
H除铁器、取样装置和除尘设备应具有断电信号输出功能。
IltO 6上统程序控制装置应具有以下信号系统:
I华中程序控制室与独立司机室、控制室及操作室之间的联
i I乂流程预示信号;
∣3 U统或设备启动前的预告信号;
4 ⅛统屮所有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料流监测信号;
I R饷人程序控制的移动设备、三通阀及犁式卸料器等的位置
仆11 'I .料仓的料位信号;
•f电「成带秤输出信号;
■,I fJ牛常和(或)事故信号。
y eh:纳入集中控制的大型机械设备(如翻车机、卸车机、 MtH UK I岫机、堆取料机等)应设置独立的司机室或程序控
IlJI M '卩I人東中控制的设备以及与之相关的独立控制的设备应 ■?1料UTHX仙稲安全联锁。程序联锁应根据设备启、停顺序确定。 ■ ■hl加1们Y应为逆物料流方向依次启动,正常停机方向为顺物 倾;时停机。
∣∣⅛* V吶A程序控制的所有设备应设就地操作箱,在解除联锁 I兩h∣祉帅h仰不,以备单机试车和调试。所有设备应设事故紧
急停车开关。带式输送机应沿线设事故拉线紧急停车开关。
11.0.10系统中某一设备发生故障时,事故紧急停车顺序为在其 前逆物料流方向上的所有设备应立即紧急停车,而在其后顺物料 流方向上的所有设备应延时排空物料后停车。对于杂物处理机、 筛分机、破碎机、磨机、除铁器等设备,除本身发生故障紧急停机 外,在其他设备故障紧急停车时,应延时停机或人工停机。
11.0.11程序控制装置的监控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程序控制、 显示、自诊断、自动报警、上位管理机的管理等功能。
"I化I:粉体工程 I的h 11 ,符合国9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 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
中
、检査
分
关
协调
L■•布及系统
散和消
害
L的
&应满
应大于2. 5
I. 9
匚1
小于
合《建筑设J
进和经济合理, 工,同时投入生
、防火隔断、
十防火规范》
康和安全带 控取代人工
清扫要求。
台面以上净
检修通道净
r HipIII
51,D
■雋冲I
计应做到安全可
. 44・
I • <∙ ∙ K i∣∣ ι μ>ιvι∙
当设置操作平
建筑物的防
卜应符■会《
气设施、工艺系 ,采取相应的防爆 毗范HGB 50016)、 (GB 50058) 粉尘防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ft f ∣∙. i∣l∣l √的设计应便于观察、联络,保证操作者在座位上能 il∙r∙∣.'∣7.rj∙fi的全部机械设备。对寒冷、高温、有害气体(或粉
类型的爆炸源和
,阿爆i
∣∙M ∣'∣ 1 * 仃的
MlV H.B 15577
L': Il他Ul■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操作室,应采取相应防护 Ml# I U r∣ (V ill樑作人员活动的足够空间。
• 45 •
12. O. 8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801)的规定,所用设备应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 则MGB 5083)及其他相关安全卫生标准、规范的规定。所有外露 的机械转动部件应设防护罩,危及人身安全的转动机械应设紧急 事故开关。
12.0.9所有倾斜或垂直输送机械应设置防止输送机械超速或逆 转的安全装置——逆止器或制动器。
12.0.10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02)的规定。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 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MGBZ 2—2007)的规定。
12. 0. 11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应有防止粉尘飞扬的措施,在生产工 艺允许时,可采用增湿或喷雾抑尘措施。处理易扬尘或有害的粉 料,宜采用密闭装卸和密闭输送。建筑物内积尘宜采用水力清扫, 不能采用水力清扫时应设集中真空(干式)清扫装置。
12. 0.12生产中易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飞扬处,应设置通风除尘 设施。排出的废气应引至人员不易接近的安全区域排放。收集的 粉尘应回收,避免二次扬尘;有毒有害的粉尘应特殊处理。
12.0.13采用人工装卸成件货物时,不得超过以下限值,若超过 时必须采用机械装置:
1单件质量在55kg以下;
2装载垂直速度在30m∕min以下;
3卸载垂直速度在15m∕min以下。
12.0. 14储存易自燃或易吸潮结块的散状物料堆场及仓库,应考 虑分堆储存和先进先出的原则。
12.0. 15用气体介质干燥、掺混、输送可燃粉粒物料——树脂、煤 粉等,其机械设备及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12.0.16化工装置煤粉制备系统、蛋氨酸粉料输送储存系统、电 石的装桶和储存等易产生燃烧爆炸系统应惰性化,充氮防爆;封闭 贮仓应设防爆门。
H O 17 ■力输送装置的尾气应除尘后排放。除尘设计应符合 mi ∙ u 12条的规定。
U » IH噪声控制的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IunI H7 1985)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H “I。噪声控制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应选用符合国家噪 B⅛H∣时卡的设备。管道设计应合理配管,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IU U m 对r无法从声源控制的生产噪声,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控 ,備郷嘩山超标的风机、压缩机以及气体放空等应配备消声器。 ・・Pl仙碎,、振动筛等设备应采取吸声或隔声措施。
y » /I IsIl振动危害,应首先从振动源上进行控制,并采取隔
13.0.1化工粉体工程设* 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
13. 0. 2 环境保护
1应采用 用,发展循环经遍
2以批 效的治理和
3应采 放。如:
1) 理 q
2) *
3) 对] 置!
4废弃; 应采取相应的同I 13.0.3 凡在生】 等物质,宜采用密E 放,应设置除尘、吸收 13.0.4 包括除尘装置在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13.0.5原(燃)料露天堆场,应有防止雨水冲刷或大风吹刮物料 流失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13.0.6水力清扫的冲洗水宜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含有害物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 例、标准和规定。
以下污
少污染物产生的Ilk洁
物
污
管
P料的储存
艺和设备
用容器直
F出的物料或 《的
,加强综合利
采用行之有
无组织排
流、事故、
的跑、冒、
过程应设
公回收
设备
、筛分、输送
亏染产生,还
产生有害气体、
、恶臭、气溶胶 式操作。若需排 家有关标准要求。
尘排放应符合有关“大气
tin4pI 4及受污染的雨水,应排入废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装置。
IU O J他淸治理设计应根据废渣性质、数量、状态等,结合地区 *11 ,,,II;较确定处理方法。
M '∙ I I 'IV废'渣严禁排入江、河、湖、海等水域。
⅛o « I "废'淡宜分别单独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废渣混合储 丨门&以F要求:
L i i产牛仃毒有害物质及有害化学反应;
I fl H JMI存或综合处理。
M RV I业废渣、尾矿等,可设置专用堆场或尾矿坝堆存,
H ħ) I' &扬、污水溢流、自燃等各种危害的有效措施。
^KI A (i可溶性有害物质的废渣严禁直接埋入地下,其堆场 KlM ,「防渗漏及防飞扬的措施,必须设置堆场雨水或渗
,射烦球样监测设施。
pιMl IJ Il I相休I程厂界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 ■机赫i I I,)的冊也
H H ∙ ' I' I叩制应符合第12.0. 18条〜第12.0. 20条的规定。 K∙, H IIH I I的总平面布置、建筑物和绿化的隔声、消声、吸 ■ ,備■," n Ci Il,, 17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4. 0.1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应遵照團家关于节约能源的政策方梆 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到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14.0.2系统工艺设计应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简化工艺流程 少转运环节,合理地确定系统之间的储备系数,提高设备利用率,I 降低能耗。
14.0.3在满足机械设备启动、运行的前提下,应合理选配电机 .功率。
14.0.4按工艺要求合理地进行系统联锁程序设计,应避免设戡 长时间空转。
14.0.5对要求调节流量的风机和水泵,宜选用变频调速装置或J 调速型液力偶合器。
14.0.6对于単台电动机功率在220kW及以上时,宜选用髙压Yf 型电动机。
14.0.7 输送机、破碎机等高启动转矩的设备,当电机功率在I 45kW及以上时,应选配限矩型液力偶合器-
» W仲IF.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部的川 l>∣l IQ1IUI 如 I':
N ,∙ -1.1IJr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a Inl IHI甲川"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Li A 'j.ΓW√f-: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U HII IOl和IlW,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气
r 同Knj■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Il ∣M∣"I「川“'「「,反面词采用"不宜";
Mh 5,在—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It 1 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时珥3 W应按••••••执行”。
屮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20518—2008
条文说明
■ IE 斟珅I W; " ......................................................'
]常1咖I丹仆设标准编写规定》〈以下简称《编写规定》)的要 MN Wly" WIIl ”进行了顺序调整和修订。
∣W'√∣Φ卅的目的,由原第1.0.2条改写O
Kil 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由原第1.0.7条改写。专业
^■*1«IrVlllHI X:的管理标准来规定。本条按粉体工程专业的职 ,汽r粉体工程设计所要进行的工作内容•
i r.j∣ιiΛJH范围,系根据原第io.i条修订。
M M, f UIJ「•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关于化工企业的大、 IM不适应,因此取消了原第1.0. 6条及表Io具 S电坦1,]的国情及有关规定而定。并且化工粉体工程的规 ⅞⅛∏ I Ii业仙炖模并不一一对应,投资规模不大的厂,其粉体工 HlIll >u ∏tl IIΓliλ,应综合考虑。在缺乏划分依据时,根据经验, * Il M IMM fi()()1以下为小型,日处理量15。Ot以上为大型。
I M 4 IUiI M, Wi)i则,原第 1.0.4 条。
K,r iħ∙n>Yt ⅛:..目的是强调设if■方案的确定必须经过多方案 IMlI .l∣l[龟「I目地照搬照套。
I <1 • )|? Cft 1.0.5条。企业要发展,要注意分期建设、扩建之间 ( I ∣Ψ
I H,期博糸义.规定了设计规范同施工验收规范的衔接。强 K i朴Ilm咽以虚到施工及验收,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
I n N计膚:女义。总承包合同及其技术附件体现了业主的要求, ■ I IViU iI的依据。
I U M卜亲系根据原第1,0.3条修订•本规范中的规范性引用 i I fIlI I t
I 5.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扌
3《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道部
4《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MGB 146.2—1983);
5《起重机设计规范MGB 3811—1983);
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f
7《固体化学肥料包装XGB 8569—1997);
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1990);
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HGB 12801 — 1991);
10《粉尘防爆安全规程MGB 15577—2007),
11《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XGB 15603—1995) {
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13《连续搬运设备帯承载托辐的带式输送机运行功率; 和张力计算)>CGB∕T 17119—I997(idt 1SO5048: 1989)3 ;
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MGB 18597—2OOl)S
1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XGB 18598—2001);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XGB 50016—2006);
17《锅炉房设计规范MGB 50041—1992),
18《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1994) f
1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KGB 50058—` 1992);
20《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MGB 50077—2003);
21《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XGB 50197—2005)i
22《河港工程设计规范MGB/T 50192-1993)i
23《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1999);
24《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 50359—2005);
25《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GB 50360—2005);
2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1985) f
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沢GBZl—2002);
• 58 .
「.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
n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XDL 5000—2000);
ω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XDL/T 5032— 2ΓX)5>ι
H * Λ Ji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 MIb:< 1996);
hl ( λ h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DL/T 5142—2002);
Ba * λ I)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1部分:运煤系统》 H>l ■ I 5187. 1—2004);
M <火刃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
L H∣l ' I 5187. 2—2004);
I' < II, I: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HG 20518—1992);
"I II. !朝粒产品包装计量准确度规定HHG/T 20547— H∣∣0hu> I
V Ih I的体物料机械输送设计技术规定MHG/T 20662-IUlm JI
AN Cjl. 1勒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设计规定XHG/T .l∏hħ ! 1999) j
H ■的備M平而设计规范》(JTJ 211—1999);
Itl < *∣∣1 浙 5 计算规程MTB/T 1407—1998).
2系统设计
本章对原规定进行了分节和顺序调整。
2. 1 一般规定
本节根据原规定第2. 0. 1条修订。
2. 1.1物料特性是设计的关键依据,必须掌握。本条明确了原始 数据的来源,并强调参照类似工程选取时须经建设单位确认。
2.1.2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任务书、主管部门批文等已不是关 键,本条修订以有关协议作为设计依据。
2. 1.4比原第2. 0. 1. 4款增加了"必要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 证气
2.1.5新增条文。市场经济条件下,原(燃)料来源极可能发生变• 化,设计应予以考虑。
2. 1.7-2. 1.8 根据原第2.0. 1.6款和第2. O. L 7款改写,并将• 原第2. 0.11条和第2.0.12条的内容综合在内。
2.2系统能力
2. 2. 1〜2. 2. 3根据《编写规定》的“式中”的注释不得出现公式之• 要求,对原第2. 0.2条和第2. 0.3条进行了调整。每班实际工作 小时数,系统不同则不相同,取消"(一般采用6h)”,将其确定方法. 移入第2.2.4条。
关于系统能力,《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 5000-2000)规定“采用双路系统……每路带式输送机的出力不应小于全 厂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总耗煤量的150%"。《小型火力发电厂 设计规范》(GB 50049—1994)规定“当采用双路系统三班运行时, 每路系统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量的150%,两班运行时,其出力不
IJI1 I,仙2()0%;、%釆用单路系统三班运行时,系统出力 .,N I I ⅛∣ IlII H的200%,两班运行时,其出力不应小于总耗煤 "÷1 J化L:厂一般操作弹性富裕系数取1.1,本规范取 HWn加1 ∣.Ψ.∣,∣∖i∣3?:出的系统能力与电力行业的对比如表1 ■ : *
H I根也'本规范计算出的系统能力与电力行业的对比
|
tWM H h |
f∣⅛i⅛W |
运行≡E次 |
系统能力为总糕堡的倍•就 | |
|
电力行业 |
本规范. | |||
|
Irll |
三班 |
200 ¾ |
160% | |
|
两班 |
300% |
240% | ||
|
三斑 |
150% |
160% | ||
|
两班 |
200% |
240% | ||
H i /本能力为,⅛∣6β的倍敷系按木规范式2. 2. 2计算山的系统小
»41I ■- n I) IPh∣'4½E之比。
HHrrJ I分析对比可以看出,总耗量宜取最大耗覺,而不是正
■ h ht l
K∣t IN R'IIΨ.5P; 2.0.4 条改编。
I *t∣l∣作业班次,根据实际情况,将原规定的无协议时“一般 W IkW用俨宣为两班”。当装卸'能力很大时,也可考虑[班。
,*丨燃)料储运及加工处理系统,因系统能力向大发展,不 IlbAhr I中祜统两班工作制,参照GB 50049 1994,以60t∕h为 Uiti '"H∕∣∣及以上时釆用双系统并为三班工作制。
i Ih「•燥、冷却、磨碎系统单列一款。
i IrJ/h与化工工艺装置无缓冲直接连接一款(第6款)。
,州r 了除连续操作每班为8h夕卜,每班实际工作小时数宜
I h 火丿J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1部分:运煤系统》 ∣'l I .∣M7. 1—2004)规定,全天运行小时数,三班运行一般不宜 * I I'.∣l. W班运行一般不宜大于12h°
2.3 装卸能力
2.3.1原第2.0.5条。其中Dy—年计划运输天数,一般无规定, 现取其与工厂运行天数相同,将公式的Q,改为Qd,取消D,。
铁路一次进厂车辆数,大型厂按整列(5。辆)同原规定一致, 参照其他行业规定中型厂如/37/2列
货车平均净载重量,近年来务发展大型敞车,已达到6。1,本 规范兼顾棚车等其他车型,仍取5。\
.铁路车辆允许厂内停留时间,仍按原规定为4h.铁路部门-般要求为%,要达到况则要加大卸车能力,使卸车机械利用率很 低,投资及占地加大。电力行业推荐为4h与本规范-致
2. 3.2原第2.0.6. 1款、第2.0.6. 2款、第2. 0.6.4款三款分别 参照 DL/T 5187. 1—2004 及 JTJ 211 和 GB 50192 改写,
2.3.3原第2.0. 6. 3款。工厂一般不再自备车辆而依井社会车 辆进行汽车运输,工厂装卸系统仅考虑进出厂的汽车数量,而不考 虚需要的汽车数戢,故改为日进厂汽车数量,计算公式相应修改。 汽车全年工作天数不仅与工作班制有关,而且与当地气象条件、公 路交通条件有关,故取消原表2.其中汽车平均载重量为所选用 进厂汽车各种型号的载重量的平均值。
当前,各汽车运输普遍超载严重,实际载重量远大于其铭牌载 重量。在系统能力计算时,应以汽车铭牌载重量为准,不宜考虑超 载•但在涉及结构和安装荷载时,则应充分考虑汽车的超载量。 DL∕τ 5187. 1中规定,一般应选用17t以下的自卸汽车、载重汽 车,若超过17t则其进厂道路、汽车衡、装卸设施的投资较高。
2.3.4原第2-0.7条改写。对一些系数参照DL/T 5187. IJTJ 211、GB 50192等进行了调整。
2.4 装卸系统
2.4.1原第2. 0. 8. 1款。车辆平均长度又称平均换长,对敞车一
H ..........................到敞车是主要车型,
l>* > ɪl' I Ini,对于确实以棚车为主的装卸线,应取16m。
Il独増加条文。参照DL/T 5187. 1-2004的第4.1.1条。
I欢增加条文。近来有工程釆用翻车机,卸车线长度设计偏 ♦狀Dl T 5187. 1-2004及《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 >lI)I 1汹2—2。。5)编写,附加长度-般取2叽_______
'帆"0.9条。参照DL/T 5032-2。。5,装卸线应设在直 E I ,困难条件下,可布置在弯道、坡道上,故改为“不宜设在
LT虑到国内车辆今后将逐步采用滚动轴承的情况,阻力 安全,将原,2 5%。,,改为“】飾,,
"岡2.*8. 2款〜第2. 0.8. 3款合并改写
f. 新増条丈。参照 DL/T 5187. 1—2004、DL/T 5032— .∣N Il 及 GB 5019 2 编定.
tI虹第2. 0.10条。其中第5款,按照GB 50192的第3.2. 2 . ;-2条改写。袋装货物不能用抓斗,故删去“抓斗”二字。
rt 2.4.9新增条文。汽车运输所占比更有增长趋势,参照 I m7. 1—2004编写。有条件时应考虑增加装卸集装箱内 而Wl莅
3.0.2本条对原第3.0.2条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1. 增加了“不得选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
2. 增加了“特种设备”的要求;
3-适应市场经济,删去了 “列入国家、部、省级以及行业产 品";
4. 适应新产品的鉴定机制,删去了需要“省级以上”鉴定要 求I对于运行使用业绩,原规定为“半年”,有单位提出改为“一年”, 经研究仍维持原规定“半年”;
5. 删去了设计单位参与库存设备联合鉴定的要求,
3.0.3化工粉体工程设备,部分同国外先进技术相比存在差距, 适当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是必要的。但在引进的同时,应注 重消化吸收,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3.0.4新增条文。明确了备机的设置原则.
3.0.5新增条文。明确了设计中应与采购、招投标相配合,保证 采购的设备满足技术要求。
本章对原规定进行了分节和顺序调整。
4. 1 一般规定
4- 1. 1原第4.0.1条、第4. 0.2条两条合并改写。
4. 1.2新增条文。强调了装卸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储运系统设 计、协调一致。
4. L3 原第4.0. 3条改写。
4. 1.4新增条文。参考JTJ 211的第5.1.3条编写。
4.1.5新增条文。明确了铁路装卸站台的设计必须满足GB Hfi. 2建限要求。
4.2散料装载
4. 2.1 新增条文。散料装载机械选型原则。参考GB 50192的 耶3. 3. 8条编写。
4. 2. 2-4. 2.5 原第4.0. 4条的1〜4款改写。
4.3散料卸载
4.3.1新增条文。铁路散料卸车方案确定原则.
4.3.2 原 4. 0. 5. 1 款并参照 DL 5000—2000 的 7. 2. 2 改写。有 茂件时,可按短卸车地槽设计,其输岀能力应与卸车能力匹配。底 斤车备用量不宜小于15%,—般不宜大于20%。
4.3.3原4. 0. 5.2款并参照DL 5000—2000的第7. 2. 5条改写。 铁路散料卸车,以多大规模的日卸车量作为选择翻车机方案 的合理界限,尚无精确的经济分析数据。DL 5000-2000规定,日 死煤500Ot以上可考虑翻车机,对大块媒、冻煤日耗煤4000t以上
也可采用翻车机。原规定将日卸车量3000t作为选择界限,本次 修订调整为400OtO考虑到工厂规模大型化,日卸车量达到近万 吨,增加了设两台的规定。正在进行的工程有设置三台单车翻车 机和两台双车翻车机的。
4. 3. 4原第4. 0.5. 3款改写并增加了布置形式和单台翻车机设 备用措施的规定。通过式需要的统路太长因而推荐了折返式,布 置条件具备时也可釆用通过式O
近年来,进厂车辆中含有不能翻卸的异型车辆比例已很少,故 规定一般情况下,宜结合空车清扫在空车线一侧做50m左右的地 面硬化处理,只有当异型车比例较大时,才考虑设相应卸车设施。
因翻车机检修费时较长,故规定只有一台翻车机时,要有备用 设施。
4.3.5原第4. 0.5. 4款改写。因缝式地槽造价较高,故推荐不宜 超过10节车辆长度,单线缝式地槽最大不超过一次进厂列车长度 的1/2,双线缝式地槽最大不超过一次进厂列车长度的1/4。参照 DL 5000-2000的规定,增加了单路带式输送机上的叶轮给煤机 设备用的规定,一般每路带式输送机上宜设两台叶轮给煤机。
4.3.7表4.3.7所列卸车机卸车能力是根据各化工厂已达到的 卸苹能力或参考其他行业所定指标确定的,见表2。
4. 3.8原第4. 0.5. 7款。抓斗类起重机工作频繁,工作级别应该 选高一些,特别是能力大的。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GB 3811-1983),抓斗桥式起重机间断装卸用为A6~A7,连续装卸用为 A8;装卸用抓斗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装卸桥为A7~A8,因此 一般应为A7〜A8。
4.3.9 原第 4. 0.5. 8 款。
4.3.10 原第4.0.5. 9款改写。
4.3.11 原第4. 0. 5. 10款改写,明确了牵引计算按TB/T U07 要求,车辆运行单位基本阻力可按表3计算:
|
⅛ |
S |
Cn |
Z g | ||||||||||||||||||
|
§ |
g |
这 I *> | |||||||||||||||||||
|
O 舄 |
密 |
g |
g | ||||||||||||||||||
|
O ■—I |
O |
O |
:狄 g |
■ > 1—1 ɪ 1< | |||||||||||||||||
|
程 |
OJ I O 邑 |
O Z |
O 1 S | ||||||||||||||||||
|
⅛ |
S |
S r—c |
O I | ||||||||||||||||||
|
O CJ |
S τ∙⅛ |
挤 OJ |
S |
;.■: ItI I '丿 I ⅛ '<, ♦V? ⅛r, | |||||||||||||||||
|
⅛ |
O 8 |
O CO |
O Ln Z |
CSa I O — |
O S |
O CM |
O |
.; iI' ,: -Γ) iM , | |||||||||||||
|
3 |
g |
Q |
H |
匠 |
τS- ⅝ |
< | |||||||||||||||
|
批 | |||||||||||||||||||||
JrM,川加 * !*v∙∙l屈 HnZ冷押皓—lvmwwMI''IL1-J^W- “v.l
(5二m-⅛⅛tR 髒舟 C⅛ Z 路
|
类别 | |
|
货车 (滑动轴承) |
K |
|
货车 〈滚动轴成) |
车 |
|
货车 |
空 ɪ |
tʃ = 1.07 + 0. OoIlV
表3车辆运行单位基本阻力数值表(N∕kN)
|
速度V | ||||||||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
1. ]0 |
1. 19 |
1.32 |
1.49 |
1. 72 |
1. 99 |
2. 30 2.67 |
^ | |
|
*47 |
1.66 |
1.87 |
2.0J | |||||
|
2. 35 |
2. 61 |
3.00 |
3^ |
■1. 11 |
∖.98 |
5. 91 |
6.67 |
8. J7 |
计算公式
+ 0.000236/
4.3. 13原第
0. 92 + 0.
K煤车冻结
置时应通过调
彫响HL械 由于效果
电厂及I 冻层啤
款并参照DL 5001 ■田桥式抓斗澎
.是松 不少已设岡I
的7. 2. 7改写。
4.3. 14 原第
根据电厂码头使鴻 合卸粒度不均匀的原 投资,比较符合国情,故孝
卸船机,不仅适 型偽氐码头设备和土建 时对采用连续式卸船
奪第7. 2. 6条
E表面水分、 计院编制的
在300〜
K有当煤的
Ii区冬季温
严寒地区 煤不会在
「的电厂除
娜“宜”设,设
+0,
机、自卸船工艺系统和小型码头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原第
改写。严寒理 环境温度以[J 《解冻设施 表面水分达, ⅛⅛-15∙C∣:
50Omm,机
露天开釆的 途中结为大 少数在使用
4. 0.5. 12款中关于输送机的能力的规定,与本规范第2. 4.7条第 3款重复,故删去。
4 3. 15 原第 4. 0. 5. 13 款并参照 DL/T 5187. 1—2004 的第
!. 7条修改。
» 16新增条文。参照DL 5000—2000的第7. 2.8条,提出了
-卸车受卸站的设置意见.
当在斗轮式和抓斗式堆场的料堆上进行卸车作业时,料堆被 』出车辆多次压实严重,致使斗轮和抓斗取料困难,故不推荐直接 <∖ 1'i卸车,可分出一部分作为受料站,边卸边清理。
4.4成件物品装卸
I 4. I原第4.0.6.1款。我国车船型号繁多,尺寸大小不一,用 ,装车机或装船机适应各种外部条件较为困难,如要求自动码 “',则会使结构更为复杂。据了解,复杂的装车(船)机使用均不理 1 在现阶段设计中,宜本着既能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实际问题, 乂能节约投资的精神 ,采用结构简单、操作灵活、管理方便、运转可 卷价低廉的简易装车机、装船机较符合国情.
I 4.2 原第4. 0. 6. 2款。为减少产品的破损率及便于卸载,装 'I、鸠时袋装物料宜码放整齐。根据实际经验,考虑到工作场地及 司劝强度等因素,配用人工码垛的装车、船机,一条生产线每小时 K伐能力以不超过1200袋(件)为宜。
1.4. 3-4. 4. 4原第4. 0. 6. 3款改写。推荐集装袋不超过It和 世组不超过2t是基于国内铁路、交通部门的现状。可根据铁路、 •也部门的发展而调整増大•
1.4. 5〜4. 4. 6新增条文。化工厂有的原料或辅助材料是以袋装 成Wi装进厂,有时蚩还很大。这里提出了卸车、卸船的设计原则。
本章对原规定进行了分节和顺序调整。
_________" 5天数 _________
511储存天数的确定原则,由原第5∙ 0∙4∙9款改写,主要修 改为"... ...........
L将原第5. 0.4. 8款并入本条作为第7款’ ____
2∙增加了公路中断、水运断航的条款。有些地区公路因气候 原因中断,水运因枯水、洪水而断航,是呈规律性的,储存天数应考 虑这一因素。
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增加了满足业主要求的条款.
5. 1.2储存天数规定。原第5. 0. 4. 1款〜第5. 0. 4. 7款及第
5. 0. 4. 10款合并为三款。根据各単位的意见,对储存天数的部分 数值进行了适当调整,如考虑依托社会第三方物流,则储存天数还 可缩减。储存天数规定和现有各厂实际储存天数的比较见表4〜 表8。
原第5. 0. 4. 6款限制硫磺的最大储存量为3000t缺乏依据. 硫磺主要作为硫酸装置原料,用量很大,且多为粒状成型硫磺,据 国际硫研究所(TSl)介绍,经过甄别试验结果,成型硫磺划入联合 国《危险品运输推荐条例》的第2章的4. 1项是不合适的,联合国 关于《危险品运輸条例》最新版本增加了 242号特别条款,免除对 固体成型敏磧的制约,即成型硫磺('球、丸、片、锭)不属易燃固体。 据此删去了原第5.0.4. 6款。
表4盐的储存夭数比较表
|
本規范 |
调査实例 | ||||
|
b>M∙O(m) |
储存夭数S) |
厂名 |
运距Ckm) |
储存天数(d) |
盐类 |
|
重庆夭原化工厂 |
2500 |
40 |
有井盐, | ||
|
池捻等 | |||||
|
3000 |
45 〜80 |
南宁化b |
2418 |
60 |
海盐 |
|
2000 |
39 〜66 |
海姓 | |||
|
西安化工厂 |
1700 |
Jft多 60 |
池牡 | ||
|
2000 |
30 〜45 |
杭州电化厂 |
1600 |
40 — 50 |
诲盐 |
|
上海电. |
1400 |
28〜4 4 |
海盐 | ||
|
大连化工厂 |
600 |
42 |
海盐 | ||
|
1000 |
20—30 |
青岛化工厂 |
— 250 |
〜22 |
海捷 |
|
宜宾化工厂 |
240 |
37 〜43 |
井盐 | ||
|
最多23 |
井it | ||||
|
.<200 |
10 〜20 |
葛店化工厂 |
120 |
一般20 |
海盐 |
|
湛江化工厂 |
70 |
最多110 | |||
|
自贡鸿鶴化工总厂 |
本市制盐厂 |
] |
井盐 | ||
|
I厂与盐厂 |
唐山碱厂 |
紧靠盆场 |
无 |
海盐 | |
|
川济或自制 |
2~4 |
湖北省化工厂 |
自制固体盐 |
无 | |
|
同体盐 一 一 | |||||
表5磷矿石【粉)的储存夭数比较表
|
本规范 |
调査实例 | |||
|
壮絶(km) |
偷存天»(d) |
厂名 |
运距(km) |
储存夭数(d) |
|
,3000 • ^QOO --IOOO |
25 〜30 20 〜25 15—20 |
南化公司瞬肥厂 湛江化工厂 无实例 |
2800 1800 |
23 23 |
|
<200 |
IO 〜15 |
~株州化工厂 红河确肥厂 |
160 |
26 26 |
|
L厂与 er山相邻 |
2〜4 |
无实例 | ||
• 71 •
• 70 •
表6 硫铁(精)矿储存天数比较表
|
本规范____ |
岡 _____________ | |||
|
iʌ Bl,.(k∣r∣) |
储存天数(d) |
厂名 |
蓮距XkE) |
储存天数5〉 |
大连化工厂
<3000
40〜50
-.2000
3O~4O
<11MO
20--
四川化工厂
湛江化工厂 匕化■
|
3551 |
75 |
|
2700 |
最多48 |
|
2000 |
18 〜26 |
|
|300 |
14 |
|
41 | |
|
ao3λ |
19 |
|
KS3 W |
37 |
29
<200
工厂与
矿山相邻
丸实例
Z
<1000
C 200
1厂9矿山或 魚化J .相邻
|
4 | |
|
El |
□ |
|
E | |
|
Γ 1 | |
多南方偏少)
本
⅛ IECkm)
<3000
<2000
20
入津化工厂
9
南化公讪制肥匚
30
15—20
750
22
280
20
故(d)
Io-15
云南解放军化肥J .
原平化肥厂
吴泾化工厂
30
20
15
0.05
11
10
本规范
调查实例
i<-∣ Wl<km)
佶存天数(d)
厂名
运距(km) 倍存天¾((l)
耐火材料工厂设计
未作具体
划分
作具体
中规定
K钢铁厂机械化搬运设
较表
GB 50049—1994
15-30
10 〜20
15 〜30
10 〜15
铁路10~20 公路5〜10 水路:>1。
邻近5
15 — 30 邻近5
20 〜30
铁路10-25 公路5〜1。
水路10—15
|
本规范 |
调查实例 | |||
|
-—-- .顽 Uknl) |
倘存天数(d) |
厂當 |
运距CklIo |
储拧天故3) |
|
■ Jooo ____ |
20 〜30 |
天津化工厂 青岛化肥厂 |
511 300 |
15 |
|
本规范_____ |
调査实例 | |||
|
运距(km) |
f¾存天数(d) |
_____厂名 |
运距(km)「 |
储存夭数(d) |
|
<200 |
10—20 |
上海吴淞化工厂 贵州省有机化工厂 |
200 100 |
12-16 19-21 |
|
<100 |
7〜1。 |
葛店化工厂 腐山破厂 云南化工厂 |
80 60 20 |
最多38 ]8 7. 5 〜25 |
|
工厂与矿山 相邻 |
2〜4 |
大连化工厂 |
<5 |
4 |
|
.《耐火材料工厂设计 暂行规定》中规定 |
未作具体 划分 |
2〜2。 | ||
|
《钢铁厂机械化撤运设 计参考资料》中规定 |
未作国休 则分 |
15—45 | ||
|
GB 50295—1999 |
邻近矿山 |
5 — 10 | ||
5.2 一般规定
5. 2.1原第5.0一 1条改写。增加了环境要求较髙吋可采用筒仓 储存的规定。
DL 5000-2000规定作为混煤设施或运煤系统缓冲设施(取 料机备用设施)容量宜为全厂Id的耗煤M,作为城市热电厂,场地 狭窄或环境要求较高的储存设施容量宜为全厂7d的耗煤量。各 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也相继采用了筒仓,样见表9°石油化工 的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合成树脂粉、粒料也多釆用金属筒 仓储存.筒仓储存具有占地少、自动化程度髙、密闭储存、环境污 染少等突出优点,但造价较高,故对其储证应有限制。容量大时应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表9筒仓储存物料统计表
|
宥 |
物料一 |
规格 |
数量 |
使用厂名 |
资料来源 |
|
I |
纯鐵 |
≠10. 5m>H = 28m, 容积IOOOm3,混礙土衬钢板 |
3 |
山东潍坊 球厂 |
化工一院 |
|
2 |
纯碱 |
01Qτn, H=28m∙ 容积IOoOm3,钢 |
3 |
连云港戚厂 |
化工一院 |
|
3 |
石灰石 |
06. SmfH=I4m> 牧径 θ5Omτn~0]5Omm |
山东淄川柳泉 石灰石矿 |
化工一院 | |
|
4 |
盐 |
。7 m, H == 15 m ≠10m, H=25. 5m |
10 12 |
上海电化厂 |
化工一院 |
|
5 |
消石灰 |
^IOnl> H=20m, 混凝土___________ |
6 |
化工六院 | |
|
6 |
电石 |
容积IOoOml |
14 |
内蒙亿利 PVC |
化工八院 |
|
7 |
煤 |
012m, H=30mf 混凝土,有效储⅜⅞ 2000t |
27 |
上海浦东 媒气厂 |
上海化工院 |
|
8 |
煤 |
^18mτH = 37m, 有效储量6000ι |
3 |
上海焦化厂 |
上海化工院 |
|
9 |
煤 |
≠20mrH=37, Sm, 混擬土,有效储量600Or |
6 |
渭河化肥厂 |
化工六院 |
|
10 |
跡矿粉 |
^12m,混凝土,最大储量200Ot |
1 |
化工三院 | |
|
1) |
佚铁矿砂 |
≠4m, H= 8mτf⅞⅛ 600t |
6 |
化工三院 | |
|
)2 |
玉米 |
軻 Orn,H=36m,混無土 |
23 |
牡丹江制药厂 太原制药厂 |
上海医工院 |
5. 2.2原第5.0.2条改写。堆积系数的取值参考了《化工固体物 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定XHG/T 20568—1994)及DL/T 5187.1 — 2004的条文说明。料堆边坡倾斜角,对于煤堆一般取40°~50°, 流动性好的煤,可取35°,在有推土机上下运行的地方取20\
5.2.3 原第5. 0. 5. 10款改写。干料库的储量参照DL 5000— 2000规定了 3d的下限,具体应按当地气象条件确定。
5.2.4新增条文。GB 50016是强制性标准,必须遵守。
5.2.5新増条文。参照DL 5000—2000的第5. 2. 14条编写。
5.2.6堆取料机选型原则。原第5. 0.5. J款〜第5.0. 5. 3款改
写“原规定对堆取料机选型未作具体规定。修订时取用储存量和
取料能力作为界限,根据旦 程设计时应根据实际如 5. 2. 7 原第 5. 0.
其工作级别推荐,^ “斗轮堆取料机
故从条文中删
5.2.8 原第,&,14] 頂荷载的要U
尽种类型推荐了机型,工
。根据H 抓斗类起
£8、1983及实例,将 ⅝LwVl. 3. 8 条说明。
A分工作级别,
吸響及风载、地
5.2.9原:河 外发电厂经•] 差。轮式推, 机机动性能, 经验,对于 煤和商挥发』
5.2. 10 新讪 成品堆场和仓
麻式推达60刃 动性较好,速度快.但爬坡備力
抓斗门式起重,
本节依据原結、,⅜ - j
5187. 1—2004 改写,蔵乂
抓斗
C写’国内 I实效果较 轮式装载 I国电厂的 可;对于褐
款井参照DL/T
本节依据原第5.0. 5. 9款〜第5.0. 5. Il款并参照DL/T 5187. 1—2004改写为第5,4.1条〜第5.4.6条,増加了第 5. 4. 7 条。
・76・
5.5堆取料机堆场
本节依据原第5. 0. 5- 4款、第5.0. 5.5款并参照DL/T 187. 1—2004改写,共分七条。
随着化工厂大型化项 札I接近。不少工程采/ 式,如悬臂式斗轮. 的,如悬臂带式 再刊的门式、IjI E的料场,还/ 分层堆料 F矩形堆M 电力、建材j IIluI½ 20∣
/1已同大型发电厂、水泥厂等 ⅛
修悬臂式斗轮取
堆场
以取料机,采用 k取料机可用 半求的提高, *20m,单库储
本节4 WO4 的 7. } 5. 6. 1 筒4
5.6.2 釆糸,g, 忧性规定,A 范;)(GB 50322-
IT 5187. 1 —
包括原规4 此确定原贝I
5. 0.3的内
、《立式叨筒形钢
;,本规范未作 勺板筒仓设计规 M 料仓设计规范》
<SH 3078—1996
5.6.3筒仓的排料‘ 埋范未作明确规定,嫉
齐行证明各冇利弊,木 ,性、地基和工艺条件等卷
照工程经验确定。
5.6.4-5. 6. 7 筒仓设计安全要求,参照DL/T 5187. I- 200-1
编写。
近年来,电厂输煤系统较广泛地釆用筒仓储煤、混媒和緩冲用
施。但因目前仍然缺乏关于筒仓储煤的安全技术规范,早期所建 的筒仓安全防护设备不完善,电厂输煤系统的筒仓已有爆炸起火 事故的先例,如河北唐山丰润电厂、北京三热、山东黄岛电厂。只 能根据国内外已投产的筒仓运行经验,对筒仓储煤应釆取以下若 于技术措施:______.....
1仓顶面釆取密团措魁
2∙仓顶面和仓下设喷水装置.______
3'装设温度、可旳体、烟气:粉尘浓度检测报警装置「_
4仓顶面装设通风机和除尘器,可向仓内送风和抽取仓内的 含尘空气.
5∙仓顶面沿仓壁周围设瓦斯排放口,
6. 仓顶面或仓顶面沿仓壁周围结构设计中釆取泄爆和防爆 措施J
7. 使筒仓承受内压的能力与泄爆动作压力相适应。
除了釆取以上必要的技术措施之外,对筒仓设计提出几点 要求:
L当一个工程设计两个以上筒仓(含两个简仓),筒仓刚投运 时,每个筒仓应均衡装料,其目的确保每个筒仓的基础均匀沉降•
2-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条文说明中6.1.2,高挥发分自燃煤种,按国家煤炭分类,挥 发分大于37%的长焰煤属高挥发分自燃煤种.对于挥发分为 28%〜37%的烟煤,在实际使用中具有自燃性亦应视作高挥发分 自燃煤种。当燃用挥发分较高的煤种时,因场地狭窄和环境保护 要求高又必需釆用筒仓作为电厂的主要储煤设施时,确定筒仓内 储存的煤量和储存的天数时,应慎重并应作专题调査。
3- 筒仓自燃时,应设有向筒仓内通CO2、Nz、烟气或采用压力 不大于0. 35MPa的过热蒸汽灭火的设施。当釆用0. 35MPa的过 热蒸汽时,应预先排除过热蒸汽中的凝结水。严禁釆用向筒仓内 浇水灭火的方法。
• 78 •
4.-旦筒仓发生自燃。筒仓应设有以下几种排空设施:
1) 当场地有条件时,筒仓附近应留有将自燃煤倒运到空 地处;
2) 当场地无条件时,应具备将自燃煤倒运到储煤场的 设施;
3) 当场地无条件、筒仓又距煤场较远时,应具备将自燃煤 扑灭后,再倒入筒仓的设施。
6.2带式输送机
本倩対原规定进行了 统一的原则,将“运输; 没有使用的先例, 6.0. 12条和第6.物, 机械正点对常丿ij⅛j∣
很少
f.根据“成熟 E送和
暇⅛L:并根据名词术语前后 毆倫以左国内化丄厂 ■的去JF规定第 了\"的原则,箍送 酎4 ∣∖iτ补充“
6.1.1原州 6∙1.2丿州 及将卸斜4 件”。“电源] 率大用冏圧] 6.13新』 (HG/T 20θl 侣应作泞选」
6. 14原第q 6.L5新增条
6. L 6 原第 6. (⅜ M 大 12 达 164m XI 改为400m。
】外形尺寸 去"Ij然条 用低压,功
'99)编写
6.1.8新增条文。提出r采用水忡诺的条件,,如水煤浆可采 用水力输送至用户再分离,合成树阳rW 川水力輸送等。
6.2.1原第6.0.4条改写,,带式输送机能力应等于或不小于系
统能力,删去了原“或装卸系统最大设计能力”,保留了装卸机械总
2000
;J:输送机
动态分
布牌:时徉q
1800
4.7 条)。
〜端电
i代很多。《连续搬运 M力计算HGlVrr
能力,与港口装卸的规另
6.2.2新增条文
关于带式输嫌Wrl-和计算渤
I殳备带承载托珈泌;输送机⅛ħ'¾
l,∣f>ffi⅛t⅛o ',布
4200
3800
要求按ClVT
技小晅离(mτn)
6.2,6原第6.0.7条改写。将原规定的图表改为条文叙述.许:
族,但对大 HJ能较大J 环带速I 划分尺度I 定”本规] 6. 2. 3 原'
础,按静态计
[厶,成行振动 卜殳计,至于 I未见明确的 I匚程经验确
细尺寸宜放在专用规定中。对于净空(幣高)尺寸,原规定M小为 2.2m,由于电缆敷设多釆用桥架,桥架下净空往往小于1. 7n1,.i∣∣∣ 行不便,故改为2. 5m.
6.2.7原第6.0.8条改写。増加了设置刮除雨水和积雪装置的 要求。
6.2.8 新增条文,参照DL/T 5187. 1—2004的第3. 0. 20条 编写。
6.2.9原第6.0.9条改写。双路系统为一开一备,本来有备用系 统,故将原条文改为"不另设”备机。
6.3气力输送
6. 3.1原第6.0.14.1款改写。气力输送装置的型式很多,且划 分方法目前尚无统一意见。原表15的划分方法不尽完善,又未列 出什么情况下选用什么型式,故刪去。本条提出了选择气力输送 装置型式的原则。
6.3.2原第6.0.14.2款改写。气力输送的设计主要依赖于试验 数据和工程经验,国外主要由专业工程公司或技术公司承担,国内 也逐步转向这么做,故推荐由有业绩的专业工程公司承担。其他 工程公司、设计院也可借鉴工程经验和试验数据进行设计。
6.3.3原第6.0.14.5款改写。气力输送采用什么弯管型式和多 大弯管半径,目前尚有不同说法,应根据工程经验合理选择。根据 《编写规定》其他标准的内容和摘要不得列入标准附录的要求,取 消了原附录B和附录C。
6.3.4 原第 6.0.14.4 款。
本章对原规定进行了分节和顺序调整。
7. 1 一般规定
7.1.1原第7. 0.1条改写。物性资料是物料加工及处理的重要 设计依据,为适应市场需要,应由建设单位提出.或确认•'若原始资 料提供不全,也必须在设计过程中由建设单位补齐,以便核实、修 改设计,使设计满足生产要求。
7.1.2原第7. 0.2条改写。不同破碎机的破碎比不同,来料粒度 与使用要求粒度也各不相同,分几级破碎要综合考虑。但应尽量 减少级数。本条提出了破碎(包括粉磨)采用开路或闭路流程的 原则。
7. 1.3原第7.0.3条改写。有条件时,应以试验数据作为依据。 设备样本上标称的生产能力是有条件的,设计选用时应根据使用 条件进行换算。
7. 1.4原第7. 0.4.4款改写。
7.1.5新增条文。一条生产线上设两台及多台物料加工及处理 设备时,要考虑分料均匀。
7. 1. 6原第7. 0. 4. 6款改写。包括粉磨和干燥,都要在其前后设 缓冲仓。
7.1.7新增条文。对闭路破碎系统及粉磨、干燥系统,平衡计算 是设备选型的依据。
7.1.8原第7.0.6条改写。给料设备有很多种,这里只写了带式 给料机"
7,2破碎時分
7. 2.1〜7. 2. 2 原第7. 0.3.1款〜第7. 0. 3. 4款并参照DL/T 5187. 1-2004等改写。提出了设置预先筛分的原则及破碎机额 定出力的确定原则。第7.2. 2条第1款的运行条件好是指进入破 碎机的物料能连续均匀,给料量能调节控制(即有可调给料机),沿 破碎机轴向布料均匀"_______
*3新增条文。对旁路作出了规定
7∙2∙4原第7∙°∙4条并结合其他标准及工程经验改写"_
7.2,1 2.6新增条文。提出筛分机的选型原则。预先筛分和 检査筛分都是用于破碎流程,“预先筛分"是在物料进入破碎机之 前筛分出细粒以减少破碎机负荷及物料的过破碎• “检查筛分"是 在破碎机之后筛出产品中的不符合规格粗颗粒,再返回破碎机,实 现闭路流程。
7.2.7原第7. 0.5 ■条改写。
7.3研暦及超细粉碎
本节为新增内容,将原第7. 0.4.3款中关于研磨的内容结合 工程经验编写,并提出了超细粉碎的设计选型原则O
磨机的种类很多,一般分为低速磨〈球磨、林磨)、中速磨(辗盘 磨、碗磨、球环磨等)和高速磨(风扇磨)。中速磨肉其能耗低、钢耗 低、噪声低,已在电力、钢铁、建材、化工行业的煤粉制备中广泛釆 用,因此本规范推荐中速磨。
制粉系统的细粉分离过去常采用细粉分离器加旋风分离器再 加袋式收尘器的多级收尘流程,设备多、阻力大、故障多。我国吸 收国外经验开发研制的高浓度长袋低压喷吹袋式收尘器,一次分 离技术已在钢铁、建材、化工行业中广泛应用,阻力小、收尘效率 高,本规范推荐一次分离收尘。
7.4干燥及冷却
本节为新增内容。参照其他标准及工程经吩,诉山f I * w 冷却的设计选型原则。
7.5化工产品造粒
本节按原第7.0.8条改写,并将原第7.0.7条的内容移入希 8章。
• 84 *
本章将原规定的“成品包装”和“成品储存”两章合并为本章, 并进行了分节和顺序调整。
8.1 一般规定
8.1.1本条系按原第8. 0. 1条〜第8. 0. 3条及第8. 0. 5条综合 改写。集装和散运可节约包装成本,提髙储运装卸效率,是发展方 向。如尿素进口大都为散装船运到港。
8.1.2 原第 8. 0. 4 条。
8.1.3新增条文。包装系统应考虑空袋的储存和搬运。
8.1.4原第8.0.14条。改“包装机组”为“包装储运系统”,包括 耙料机、码垛机等。
8.2包装材料及规格
8.2.1~8.2.2原第8.0.6条改写。袋类包装材料选择原则。
8. 2.3 原第8. 0.7条改写。因其内容与第4.4. 2条〜第4.4.3 条重复,故协调为满足其要求.
8.2.4原第8.0.8条改写。
8.3储存夭数
8.3.1原第9,0.1条。储存天数按原规定未作调整。主要化工 成品储存天数比较表见表Il0
• 86・
表11主要化工成品储存天数比较表
|
本规范 |
调査实伊 | ||
|
运距<km) |
储存夭数5) |
厂名__ |
-⅞⅞⅞ 数(d) |
|
尿索 |
7〜12 |
~泸州夭然气化工厂 胜利第一冬肥厂 |
12 7 |
|
碳铉 |
2〜4 |
宝鸡氮肥厂 南化氮肥厂 __ |
1〜2 3〜4 |
|
氯化钗 |
4〜8 |
大,化工F 新都氮肥厂 自贡鸿鹤化工总厂 |
<1 4〜5 3_____________ |
|
2〜4 |
己州■肥厂一 上海硫酸厂 _ |
1〜2 1〜2 | |
|
磷肥 |
4〜20 |
南化公司磷肥戸 鹿寨化肥厂 |
~12-13 1 |
|
纯碱 |
4〜8 |
湖北省化工厂 唐山球厂 天津球厂 潍坊鐵厂 |
8 3〜4 3〜4 4 |
|
固体烧株 |
4〜8 |
夭津化工厂 锦西化工厂 |
6 5 |
|
聚氯乙烯 |
7〜15 |
上海燎原化工厂 锦西化工厂 宜宾化工厂 山东齐鲁石化总公司 |
9〜19 ZO 4 12 |
|
聚乙烯 |
7〜15 |
I北京石化总厂前进化工厂— 上海石化总厂 上褥赛科公司 |
10 5^-10 15 |
|
_ 聚丙烯 |
7-15 |
-~^北京石化总厂向阳化工厂 1 山东齐鲁石化总公司 上海赛科公司 |
10 15 15__________ |
|
聚苯乙烯 |
- 7-15 |
上海高桥化工厂 山东齐鲁石化总公司 _ 上海赛科公司 |
" 12 15 丨一 W |
• 87・
续表lɪ
8.5.4原第9.0.4条改写。
本規范
M很Ckm) 储存大数(d)
8.5.5 原 9.0.2. 2 款改写。
衆乙烯酔
7〜15
:尼纶「
储存天数危)
8~10
合成橡胶
7〜15
反石化总/
原第9. 0. 5条。
原第9.0.6条。成品仓库利用系数按原规定。表12中列 系数是合适的。
新增条文
储存天数确*
包装
12条改写
台数多时
条改写。 专树脂颗.
⅛)产 f⅛⅛I 拉丝上生不
件装前宜筛
〔物和粉尘,
8. 5. 1 原 9. 0. 2. I‰⅛!
机矩形库,回转式耙漏
圆庠均未运行,斗轮堆取
抓斗桥式起重机散库也均未运行,多数为単斗 尿索故库也有采用单斗装载机的,
釆用门式耙料 置,回转式耙料机 化两隹菠'凱磷复肥 …装栽机散库。国外
8. 5. 6
8.5.7
出有关资料的数据,经过3
荟层
7条改写。
了雨棚和回
格
体仓库。已
8. 5, 8新間
有工程先
8. 5. 9原壅也
铁路货
轨顶面高为
度为1. Im时養;
汽车车厢底
一般为1. Im〜1.: 高度应尽量和其接j
由规定。
辆員箱底板面距 占台距轨顶高 定为1. OmO
,最低为0. 75m, 1. 6mt,装卸站台 板的站台,可以r F 度可按I- Om〜1. 3m设汁, 不带调节板的站台高度范围达0.8m〜1. 55m。采用液压升降平台
髙度因车型不同
调节各0.3m。因此带调'
8.5,2原9. 0. 2. 1款关于筒仓内容改捋,,
8.5.3 原第 9. 0. 3 条.
的调节范围较大,甚至可不设高站台〈仓库地坪与室外持平),,根据
需要,站台可设计一段高的、一段低的,以满足装不同车型的為 虬
• !;!> .
本章对原规定进行了分节和顺序调整。本章仅对技术方面作 出规定’不渉及专业分工。专业分工瞄单位的规定。
…规定.
9.L1新增条文。是根据国家的环保政策并参照《火力发电厂除 灰设计规程》(DL/T 5142-2。。2)编写的•
9. 1.2 原第10.0. 1条改写。
9.1.3新增条文。对排灰渣系统参照DL/T 5142-2002等进行 了分类。
9.1.4新增条文。排灰渣系统能力的确定方法。间歇排灰渣时, 在排灰渣的时间内,其能力波动较大,故应将其系统能力加大。
9.1.5新增条文。厂外灰渣场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9.2气力除灰
9.2. 1-9. 2.2 原第10. 0. 2. 1款〜第10. 0. 2. 2款修改,参照 DL/T 5142—2002的第4.1. 1条〜第4. 1.2条编写。
9.2.3 原第 10.0.2.4 款。
9.2.4〜9.2.5 新增条文。参照DL/T 5142 2002编写。
9. 2. 6~9. 2. 7 原第 10. 0. 2, 3 款修改,参照 DL/T 5142—2002 编写。
9. 2.8新增条文。参照DL∕T5J42∙ -2002编'号。当然若采用小 型仓泵,一个仓泵对一个灰斗出口,则不必案中r.
9.3水力除灰渣
9. 3.1〜9. 3. 2原第10. 0. 4条中水力除灰渣内容并参照DL 5000—2000 及 DL/T 5142—2002 改写 °
9 3 3新增条文。磷石膏国内有水力排渣的,但应符合国家环保
要求。 一―
二机5
9.4.1原第10-0-3条改写。 ....
9.4.2新增条文。当前煤化工采愛切%化炉、煤粉气化炉
均釆用捞渣机间歇排渣,输送方粳籍•
9.4.3原第10,0.4条中机械排灰渣内容改写.
9.4.4原第10.0.5条改写。
9 4 5新增条文。磷石膏是大宗工业废渣,应考虑综合利用
9. 4.6〜9. 4.8新增条文。对厂内堆场、贮仓的容量及栈桥形式 提出了确定原则。
10.0.1原第11.0.1条。明确了出入厂和岀入装置要各设计量 装置\增加了对釆用皮带秤作为计量装置时的校验要求.用于商 务结算时,应设实物校验装置,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很有必要•
W∙0∙2新增条文。取样装置参照DL 5。。。-2。。。编写。为了 保证入厂原(燃)料质量,设置入厂取样装置是必要的。入生产装 置的取样装置及计量装置有利于生产和成本核算• 一
100∙3新增条文。除铁器及除杂物设施参照电力行业标准 编写。
10.0.4新增条文。参考国外工程公司的规定,推荐了换向、分料 三通阀的形式,摆斗式(内套筒式)可带料流切換,换向后不会漏料 至另一边,亦可用于分料。需要准确比例分流还是翻板式较好,误 差小,但是翻板式带料流换向容易产生故障。
10.0.5-10. 0.6原第11.0.4条改写。落料管与水平面的倾角 应以工程实际经验或试验数据确定。本条推祥数据是参照DL/T 5187.1—2004及工程经验确定的。防堵措施中,衬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UHMW-PE)板认为是有效的。
落差大时加锁气器可以减缓冲击,减少扬尘,对通风除尘是有 利的。
10.0.7 原第11.0.2条改写。
10.0.8 原第11. 0. 3条改写。
10.0.9新增条文。提岀了推土机、装卸机、叉车等车库的原则。 10.0.10-10. 0. 14按原规定“辅助生产及生活用室”编写,作了 如下修改:
1. 提出了“充分依托社会”的原则;
2. 辅助生产用室仅提出了设计原则,未规定具体有哪些辅助
生产用室,如亦公室、充电间'备件材料库等'工程设计时根据需要 确定O
3.明确检修只设维修间及其工作任务。与现有的工厂维修
体制一致。
4.明确生活用室应按GBZ 1-2002要求进行设计。
现代化企业要求现代化管理,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要求工 艺系统操作水平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要满足操作要求,减员增 效,适合国情。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Pl.C'DCS、工业电视监 控、计算机信息技术等已在工业控制中FJ泛应用,取得了丰富的设 计和运行经验。本章结合当前实际悄况,参照电力行业 DL/T 5187. 1-2004等标准进行编写,对原规定第12章作了较大 的变动。
控制方案中保留了就地控制(限三台以下)和集中常规控制 (10台以下,模拟屏或信号盘自动或手动操作),主要推荐PLC控 制带上位机,对大型仓库采用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
12.0. 1原第13. 0. 1条。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2. 0. 2原第13.0.2条。强调了“三同时"。
12. 0.3 原第13.0.3条改写。
12.0.4-12. 0.5原第13.0.4条改写。将其安全岀口、防火列入 第 12.0. 5 条。
12.0.6原第13. 0. 5条中关于防爆条文改写。提出防爆设计 要求,
12.0.7 原第13.0.6条改写。
12.0.8原第13.0.10条改写•提出了安全卫生设计的原则。
12.0.9 原第13.0.9条改写。
12. 0.10新増条文。职业卫生设计要求。
新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XGBZ 1—2002及GBZ 2-2007)提出了更髙的要求,例如工作场所中的粉尘容许浓度,对于 游离SiO3含量小于10%的煤尘,时间加权平均值为4mg∕m3,短 时间接触值为6mg∕m3,其中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值为2. 5 mg∕m3,短时间接触值为3. 5mg∕π√ ,比原来的10mg∕m3要低得 多。DL 5000-2000根据当时卫生标准进行详细规定。《火力发 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XDL/T 5187. 2-2004)根据GBZ 2—2007进行了修改。工程设计时要査有关标准 的具体数据。
12.0.11原第13. 0.5条中防尘条文及第13.0.7条改写增加 了建筑物内积尘清扫,是参照电力行业的经验编继.化工行业工 程已在应用。
12. 0.12 原第13.0.5条中除尘条文改写。
12. 0.13 原第13.0.8条改写.
12.0.14 原第13.0. 11条改写。
12.0.15 原第13.0.12条改写。
12. 0.16 原第13. 0.13条改写。
12. 0.17 原第13.0.14条改写.
12.0.18-12.0. 20 新增条文。参照原规定第14.0.11条〜第 14.0.13条的内容编写。噪声防治有工作场所的要求,也有环境 的要求,这几条都是属于工作场所的,故参照其他标准将其编入 本章.
12.0.21新增条文。提出了防振要求。
13.0.1 原第14.0.1条并参照《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GB 50360—2005)及《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MGB 50197—2005 改写。
13.0.2 原第 14. 0. 2 条参照 GB 50197—2005 及 GB 50360— 2005改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出了清洁工 艺和循环经济设计理念。
13.0.3原第14. 0. 3条改写。规定了污染防治原则。
13.0.4新增条文。提岀废气应符合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除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外,还有《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XGB 9078)、《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XGB 13223)、《炼焦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 4915)等。具体工程应按其性质执行不同的标准。
13.0.6 原第14.0. 6条改写。
13.0.8 新增条文。根据 DL 5000—2000 及 GB 50360—2005 等 编写O
13.0.9 原第14.0.8条改写,
13. 0.10 原第14.0.9条改写。
13. 0.11原第14.0. 1。条改写。
13.0.12〜13.0. 14 原第14.0. ɪl条〜第14.0. 13条内容为工作 场所的噪声防治,已移入第12章.这几条是参照GB 50360— 2005及DL 5000--2000等标准编写。
本章为新增内容。节约能源为国家重要政策,当前又提到了 十分重要的位置,初步设计文件规定有“节能”章节,故増加“节能” 一章.主要参照《水泥工厂设计规范XGB 50295—1999)及工程 经验编写。
在带式输送机的电机功率选配上,过去有简易估算后靠一级 再跳一至二级的习惯作法,对小功率(<13kW)还勉强说得过去, 功率大了未免不是“大马拉小车”。目前应用计算机,详细计算已 不费时,因此设计时应考虑各种因素详细计算(包括启动、制动验 算),合理选配。
■ 98 •
1.6系统设计应考虑建厂地区自然条件(高程、气象、地震、工 IV地质等),充分利用地形和场地特点,力求设备布置简化、紧凑。
2. 1.7依据物料的可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及毒性,系统设计应遵 浙IhI家有关法规和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卫生、噪声及环保 I小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改善操作条件,保证人身安全健康。
2,1.8危险品的铁路装卸线、汽车装卸线、码头装卸工艺及储运 尻统设计,应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符合《铁路危险货 物込一愉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KGB 15603)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