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I code for Safety of temporary electrification on COnStrUCtiOn Site

JGJ4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322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CJ462005, 自删 5 7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 0. 33. 1. 43. 1. 53. 3. 45. 1. 15. 1. 25. 1. 105. 3. 25. 4. 76. 1. 66. 1. 86. 2. 36. 2. 77. 2. 17. 2. 38. 1. 38. 1. 118. 2. 108. 2. 118. 2. 158. 3. 49. 7. 310. 2. 210. 2. 510. 3. 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415

U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时用电管理;4.外 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接地与防雷;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7.配电线路; 8.配电箱及开关箱;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10.照明;三个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综合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供电系统中 应采用的三项技术原则;2。增设术语、代号为正文单独一章,删去附录中的名 词解释;3.补充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的规定;4.将原“施工现场与周 围环境”一章更名为“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增补对外电线路搭设防护设 施和对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防护措施的规定;5.补充在接零保护 系统中,保护零线的设置以及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 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 缆线路电缆选择原则和敷设方式、方法的规定,以及五芯电缆应用原则的规定; 8.增补配电箱、开关箱箱体结构和电器配置与接线的规定;9.增加电焊机设置 二次触电保护装置,频繁操作设备设置控制器,以及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绝缘 检查的规定;10.增补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规定,以及灯具与易燃易爆物之间 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邮政编码:110000)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武汉市城乡安全生产管理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烟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

辽宁省建设厅

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荣杰秦春芳孙锦强李

吴秀丽顾建生刘世才张

蒲宇锋操贤平边尔伦王晓波

刘少飞李长凯白波

1总贝U

2 术语、代号

3临时用电管理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5接地与防雷

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7配电线路

8配电箱及开关箱

9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0照 明

1总则

1. 0.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 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1. 0.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 / 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 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 0. 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 / 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 0.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 1 术语

2. 1. 1 低压 low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IkV及以下的电压。

2. 1. 2 高压 high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IkV以上的电压。

2. 1. 3 外电线路 extern al GireUi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

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 现场。

2. 1. 5强电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I lelectromagnetic WaVe

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 1. 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 1. 7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 的接地。

2. 1. 8 重复接地 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2. 1. 9 接地体 earth lead

埋入地中并宜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2. 1. 11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grounding

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 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2. 1. 12 接地线 ground line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

2. 1. 13 接地装置 grounding device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2. 1. 14 接地电阻 ground resistance

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 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 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2. 1. 15 工频接地电阻 power frequency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 1. 16 冲击接地电阻 shock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 1. 17 电气连接 electric COnneCt

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

2. 1. 18 带电部分 IiVe-Part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 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 线导体

2. 1. 19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 COndUCfiVe Part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 可能带电。

2. 2. 20 触电电击electric shock

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2. 1. 21 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 1. 22 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2. 1. 23 配电箱 distribution box

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2. 1. 24 开关箱 SWitCh box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2. 1. 25 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rmer

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 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 1. 26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 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2. 2. 1 DK——电源隔离开关;

2. 2. 2 H—照明器;

2. 2. 3 Li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

2.2.4

M—

-电动机;

2.2.5

N—

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2. 2. 6

NPE-

——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

2. 2. 7

PE

一保护零线,保护线;

2. 2. 8

RCD-

——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

2. 2. 9

T—

-变压器;

2. 2. 10

TN-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

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2. 2. 15 W——电焊机。

3临时用电管理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 设计接地装置;

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 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 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 3.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 3.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 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 3. 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 阻值。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 1.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CkV

V1

110

35 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0

6. 0

8. 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 1. 3旆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______<1______

110

________35________

最小垂直距离(m

6. 0

7. 0

7. 0

4. 1. 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m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 5

3. 0

4. 0

5. 0

6. 0

7. 0

8. 5

沿水平方向

1. 5

2. 0

3. 5

4. 0

6. 0

7. 0

8. 5

0. 5m

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 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 1. 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4. 1. 6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____

1. 7

2. 0

2. 5

4. 0

5. 0

6. 0

5接地与防雷

5. 1. 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L1L2L3 —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 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

釆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 零线(PI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 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5. 1. 2)

5. 1. 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I--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

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 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5. 1. 7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

埋深⑴)

水平接地体

23m的垂直接地体

0. 5       

__________1. 4 1. 8_________

1. 2 1. 4    —

0. 810    

1. 251. 45

1. 151. 3    —

2. 53. 0    —

1. 0 1. 1     —

1. 0 1. 1     —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取表中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取表中较大值。

5. 1. 8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S(mm2)

______PE 线最小截面(mm2)______

S16           

5

16<S35        —

16

S>35           

S/2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 5mm2的绝缘多股铜 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 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 1. 11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i(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 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 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 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 时除外

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 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 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o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 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

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气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o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gA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 应大于10Ωo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 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 电时;

2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 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5. 3. 7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 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Q,高土壤电阻率地区 不应大于l000Ωo

5. 4防雷

5. 4.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 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但在 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5. 4.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 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表5. 4. 2规定安装防雷装置。表5. 4. 2中地 区年均雷暴日(d)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 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确定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滚球法。

5. 4. 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霄装置的规定

_____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______机械设备高度(m)______

15        

50

>15,<40

32

>40<90

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

12

5. 4. 3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 应保证电气连接。

5. 4. 4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 避雷针接闪器

5. 4. 5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 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5. 4. 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o

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 1 配电室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 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 8m, 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 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 宽度可减少0. 2m

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5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 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 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 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 9 m

7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 075m

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 5m

9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 涂色符合表6. 1. 4规定;

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

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6. 1. 4母线涂色

__相另__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LI(A)

___后___

左 一

L2(B)

绿

中 一

中 一

L3(C)

下   _

____

右 一

N

淡蓝 -

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6. 2. 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

l交流电压表;

2交流电流表;

3有功功率表;

4电度表;

5功率因数表;

6频率表;

7直流电流表。

7配电线路

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3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 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4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16mm2

5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2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

1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 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 (L2L3NPEO

7. 1. 8-1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排列方式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

1.2          

_________1.0_________

低压与低压

0. 6         

0. 3     

7. 1. 8-2低压铁横担角钢选用

导线截面(mm2)

直线杆

______分支或转角杆______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

25

35

50

L50×5

2×L50×5

2×L63×5

70

95

120

L63×5

2×L63×5

2×L70×6

7. 1. 8-3横担长度选用

横扌旦长度(m)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Q^

T^

Γ-8

7. 1. 9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7. 1. 9的规定。

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7. 1. 9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

项目

________________距离类别________________

最小净空 距离(m)

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 下线与邻线

架空线与架空线, 电杆外缘

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

0. 13

0.

05

0. 50

最小垂直

架空线同杆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

架空线最

架空线与邻近电力

架设下方

施工

机动

铁路

大弧垂与

线路交叉

距离(m)

的通信、广播 线路

现场

车道

轨道

暂设工程 顶端

1kV

以下

1

10kV

1. 0

4. 0

6. 0

7. 5

2. 5

1. 2

2. 5

最小水平

架空线电杆与路基边

_____缘_____

架空线电杆与

铁路轨道边缘

架空线边线与建筑物

______凸出部分______

距离(m)

1. 0

杆高(m)+3. 0

1. 0

7. 1. 13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1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

2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7. 1. 16-1接户线的最小截面

接产线架设方式

接户线长度

(m)

接户线截面(mm2)

铜线

铝线

架空或沿墙敷设

10 25

6. 0

10. 0

≤10

4. 0

6. 0

7. 1. 16-2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

接户线架设方式

接户线档距(m)

接户线线间距离(mm)

架空敷设

W25,

150

>25

200

沿墙敷设

≤6

100

>6

150

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电话线交叉时的距离(mm)

~接户线在上部,600~ 接户线在下部,300

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时的距离(mm)

100

7. 1. 17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

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 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 5倍。

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 端单相短路电流。

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 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 25 倍。

7. 2电缆线路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 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7. 2. 2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7. 1. 3123款的规定,根据 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确定。

7. 2. 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 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7. 2. 4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 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7. 2. 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 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 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7. 2. 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 所及引出地面从2. 0m高到地下0. 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 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 5倍。

7. 2. 7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 距不得小于lm

7. 2. 8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 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 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7. 3室内配线

7. 3.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7. 3.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 钢索敷设。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 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8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 / 380V 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 / 380V三相四线 制供电。

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 1节的规定。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 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 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8. 1.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 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 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8. 1.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 1. 22. 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 2mm,配电箱箱体钢板 厚度不得小于1. 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 1.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 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 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 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 81. 6m

81.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 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8. 1.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 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8. 1. 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 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 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 连接。

8. 1.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 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 1. 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 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8. 1. 13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 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 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8. 1. 14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 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8. 1. 14确定。

8. 1. 14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间距名称:

最小净距n)______

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______________30_______________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

1SA, 30

20—30A,50

60A及以上,80

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

25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

40

电器至板边

40

81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8. 2.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 电器。

8. 2.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 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 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 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 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 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 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 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 设隔离开关。

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 定值相适应。

8. 2.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 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 电路。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釆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 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O. 1s

8. 2. 12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 相数和线数一致。

8. 2. 1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 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 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8. 2. 14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 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接线方法应按图8. 2. 14选用。

8. 2. 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桂零保护系统


-RCD-

8. 2. 14漏电保护器使用接线方法示意


LiL2Ls—相线;N一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保护线;1—工作接地;2—重复接地; T—变压器;RCD—漏电保护器;H—照明器;W一电焊机;M一电动机

83.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 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 业。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8. 3.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l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 3.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 2. 3条规定。

8. 3.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8. 3.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8. 3.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 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8. 3.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 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 置符合相应的国 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3接地符合本规范第5. 1. 1条和5. 1. 2条要求,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 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4漏电保护符合本规范第8. 2. 5条、第8. 2. 8-8. 2. 10条及8. 2. 12 条和8. 2. 13条要求;

5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检查、维修。

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 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 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电缆芯线应符合本规范第7. 2. 1条规定,其中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 缘导线。

8, 2. 6条要求装设控制装置。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 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电器 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C选配。

1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2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做环形电气连接;

3较长轨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组接地装置。

9. 2. 7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 缘鞋,并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在吊 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

9. 2. 8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9. 2. 9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9. 2. 10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 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 有防坠落措施。

9. 4. 1夯土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 2. 10条对潮湿 场所选用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9. 4. 2夯土机械凹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

9. 4. 3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9. 4. 4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 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9. 4. 5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时,其间距 不得小于10m

9. 4. 6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

9. 5焊接机械

9. 5.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 燃、易爆物品。

9. 5.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 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 生的异常电火花。

9. 5. 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 2. 10条的要求。 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9. 5. 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 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9. 5. 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9. 6手持式电动工具

9. 6. 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I类或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 金属外壳与III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除塑料外壳I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 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 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9. 6.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 供电的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符合本 规范第9. 6. 1条要求;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 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9. 6. 3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 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凹线。漏电保护器的 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 2. 10条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漏电保护器的要 求。操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9. 6.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 不得有接头。

9. 6.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 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 缘电阻不应小于表9. 6. 5规定的数值。

9. 6. 5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电阻限值

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MΩ)

I

I

I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7

1

注:绝缘电阻用5V兆欧表测量。

9. 6. 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 5m

10照 明

10. 1 一般规定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1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 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5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 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 不得大于12V

1 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0.2.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 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作PE线使用,电 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1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

3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相线截面相同。

10. 3. 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 5m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 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 应采取隔热措施。

10. 3.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10. 3. 4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 易燃的结构物上。

10. 3. 5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 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10. 3.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应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10. 3. 7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

2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0. 3.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10. 3.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 要求:

1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人口的水平距离为0. 150. 2m, 拉线的出口向下;

2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 3m,与出人口的水平距离为0. 150. 2m

10. 3. 10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附录A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 A全国主要城镇年平均暴雷日数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 / a)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a)

1

北京市

35. 6

杭锦后旗

24. 1

2

天津市

28. 2

集宁市

43.3

3

河北省

6

辽宁省

石家庄市

31. 5

沈阳市

27.1

唐山市

32. 7

大连市

19.2

邢台市

30. 2

鞍山市

26.9

保定市

30. 7

本溪市

33.7

张家口市

40.3

丹东市

26.9

承徳市

43.7

锦州市

28.8

秦皇岛市

34.7

营口市

28.2

沧州市

31.0

阜新市

28.6

4

山西省

7

吉林省

太原市

36.4

长春市

36.6

大同市

42.3

吉林市

40.5

阳泉市

40.0

四平市

33.7

长治市

33.7

通化市

36.7

临汾市

32.0

图们市

23.8

5

内蒙古自治区

白城市

30.0

呼和浩特市

37.5

天池

29.0

包头市

34.7

8

黑龙江省

乌海市

16.6

哈尔滨市

30.9

赤峰市

32.4

齐齐哈尔市

27.7

二连浩特市

22. 9

双鸭山市

29.8

海拉尔市

30.1

大庆市(安达)

31.9

东乌珠穆沁旗

32.4

牡丹江市

27.5

锡林浩特市

32.1

佳木斯市

32.2

通辽市

27.9

伊春市

35.4

东胜市______

34. 8

绥芬河市_______

27. 5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 / a)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a)

嫩江市

31. 8

厦门市

47. 4

漠河乡

36. 6

莆田市

43.2

黑河市

31. 2

三明市

67.5

∙ -++- 口 嘉阴县

32. 9

龙岩市

74.1

铁力县

36. 5

宁徳县

55.8

9

上海市

30.1

建阳县

65.3

10

江苏省

14

江西省

南京市

35.1

南昌市

58.5

连云港市

29.6

景徳镇市

59.2

徐州市

29. 4

九江市

45.7

常州市

35. 7

新余市

59.4

南通市

35.6

鹰谭市

70.0

淮阴市

37.8

赣州市

67.2

扬州市

34.7

广昌县

70.7

盐城市

34.0

15

山东省

苏州市

28.1

济南市

26.3

泰州市

37.1

青岛市

23.1

11

浙江省

淄博市

31.5

杭州市

40.0

枣庄市

32.7

宁波市

40.0

东营市

32.2

温州市

51.0

潍坊市

28.4

衢州市

57.6

烟台市

23.2

12

安徽省

济宁市

29.1

合肥市

30.1

日照市

29.1

芜湖市

34.6

16

河南省

蚌埠市

31.4

郑州市

22.6

安庆市

44.3

开封市

22.0

铜陵市

41.1

洛阳市

24.8

屯溪市

60.8

平顶山市

22.0

阜阳市

31.9

焦作市

26.4

13

福建省

安阳市

28.6

福州市______

57. 6

濮阳市

28. 0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 / a)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 / a)

信阳市

28. 7

珠海市

64. 2

南阳市

29. 0

韶关市

78.6

商丘市

26. 9

梅县市

80.4

三门峡市

24. 3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7

湖北省

南宁市

91.8

武汉市

37. 8

柳州市

67.3

黄石市

50. 4

桂林市

78.2

十堰市

18.7

梧州市

93.5

沙市市

38.9

北海市

83.1

宜昌市

44.6

百色市

76.9

襄樊市

28.1

凭祥市

83.4

恩施市

49.7

21

重庆市

36.0

18

湖南省

22

四川省

长沙市

49.5

成都市

35.1

株洲市

50.0

自贡市

37.6

衡阳市

55.1

渡口市

66.3

邵阳市

57.0

泸州市

39.1

岳阳市

42.4

乐山市

42.9

大庸市

48.3

绵阳市

34.9

益阳市

47.3

达州市

37.4

永州市(零陵)

64.9

西昌市

73.2

怀化市

49.9

甘孜县

80.7

郴州市

61.5

酉阳土家族自治县

常德市

49.7

苗族自治县

52.6

19

广东省

23

贵州省

广州市

81.3

贵阳市

51.8

汕头市

52.6

六盘水市

68.0

湛江市

舛.6

遵义市

53.3

茂名市

94.4

24

云南省

深圳市

73.9

昆明市

66.6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 / a)

序号

地名

雷暴日数 (d/a)

东川市

52. 4

西宁市

32. 9

个旧市

50. 2

格尔木市

2.3

大理市

49. 8

徳令哈市

19.8

景洪县

120. 8

化隆回族自治区

50.1

昭通县

56.0

茶卡

27.2

丽江纳西族自治县

75.6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

25

西藏自治区

银川市

19.7

拉萨市

73. 2

石嘴山市

24.0

日喀则县

78.8

固原县

31.0

昌都县

57.1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林芝县

31.9

乌鲁木齐市

9.3

那曲县

85.2

克拉玛依市

31.3

26

陕西省

石河子市

17.0

西安市

17.3

伊宁市

27.2

宝鸡市

19.7

哈密市

6.9

铜川市

30.4

库尔勒市

21.6

渭南市

22.1

喀什市

20.0

汉中市

31.4

奎屯市

21.0

榆林县

29.9

吐鲁番市

9.9

安康县

32.3

且末县

6.0

27

甘肃省

和田市

3.2

兰州市

23.6

阿克苏市

33.1

金昌市

19.6

阿勒泰市

21.6

白银市

24.2

31

海南省

天水市

16.3

海口市

114.4

酒泉市

12.9

32

台湾省

敦煌市

5.1

台北市

27.9

靖远县

23.9

33

香港

34.0

窑街

30.2

34

澳门

28

青海省

附录B滚球法

B. 0. 1按照滚球法,单支避雷针(按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避雷针高度(h)小于或等于滚球半径(hr)(B. 0. 1-1),避雷针在被 保护物高度的XT,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和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可按下列公式确 定:

bx = Jh(2hr - h -Jhχ (2hr - hχ ) (r   r 0 =Jh(2hr - h


(B. 0. 1-1)

(B. 0. 1-2)

式中h——避雷针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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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χ——在被保护物高度的工r,平面上的保护半径(m)

r0——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m)

hr——滚球半径(m)

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对于第一、二、三 类防雷建筑物的滚球半径分别确定为30m45m60m。对一般施工现场,在年

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高耸建构筑物和高大建筑 机械;或在年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高耸 建构筑物和高大建筑机械,可参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当避雷针高度(h)大于滚球半径(hr)(B. 0. 1-2),避雷针在被保护物 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和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rx = h — Jhχ(2hr -hχ)                   (B. 0. 1-3)

r0=hr                              (B. 0. 1-4)

B. 0. 2按照滚球法,单根避雷线(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当避雷线的高度大于或等于2倍滚球半径时,无保护范围;当避雷线的高度 小于2倍滚球半径时(B. 0. 2),滚球半径的2圆弧线(柱面)与地面之间的空 间即是保护范围。

hr<h<2hr时,保护范围最高点的高度h0可按下式计算:

h0=2hrh                     (B. 0. 2-1)

hhr时,保护范围最高点的高度即为h:

h0=h                          (B. 0. 2-2)

避雷线在hχ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护宽度bx可按下式计算:

bx = Jh(2hr -h) -JhxQhr -hx)         (B. 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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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线两端的保护范围按单只避雷针的方法确定。

多只避雷针和多根避雷线的保护范围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范》GB50057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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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

JGJ 46-2005

条文说明

刖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经建设部2005415 日以建设部第322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参加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 究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 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 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沈阳建筑大学。

1总则

1. 0. 3本条综合规定了在本规范适用范围内的用电系统中所完整体现的三项 基本安全技术原则。它们是建造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主要安全技术依据;也是保 障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

3临时用电管理

3. 2. 2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 / T13869的规定,结合 施工现场作业特点,对各类用电人员的用电工作技能、防护技能,以及教育、培 训、技术交底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本条中的用电人员是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进 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3. 2. 3本条明确规定电工和用电人员在经过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电气设备 是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设施或产品,诸如电机、变压器、电 器、电气测量仪表、保护电器、布线系统和电气用具等,也泛指上述设备及其机 械连载体或机械结构体,如各种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灯具、电焊机等。其中, 电动机、电焊机、灯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等将电能转化为其他形式非电能量 的电气设备又称为用电设备。

3. 3安全技术挡案

3. 3. 1本条规定的8项安全技术档案中,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 录应由设备生产者提供,或由专业维修者提供。

3. 3. 33. 3. 42条是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制度及其执行程序 的规定。其执行周期最长可为: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5接地与防雷

5110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和现行国家标准《导体的颜色或数字 标识》GB 7947(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4461989),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规定。

521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 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关于电气设备接 零保护的规定。

522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17045(即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4461992)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电击 防护》GB148211及该标准等效采用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安全防护电击防护》IEC 364--4--41 1992规定。

523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范》GB 50169规定。

53接地与接地电阻

531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规定。

532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l4050 规定的原则,对TN系统保护零线接地要求作出的规定。其中对TN系统保护零 线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的规定是考虑到一旦PE线在某处断线,而其后的电气 设备相导体与保护导体(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又发生短路或漏电时,降低保护 导体对地电压并保证系统所设的保护电器可在规定时间内切断电源,符合下列二 式关系:

ZS I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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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ZS——故障回路的阻抗(Q)

Ia——短路保护电器的短路整定电流(A)

Im——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A)

Uo——故障回路电源电压(V)O

5. 3. 3本条是保证TN-S系统不被改变的又一补充规定。

5. 3. 4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 和安装 第54章: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GB16895. 3(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364--5541980)要求,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而作的规定。其中,用作人工接地体材料的最小规格尺寸为:角钢板厚不小于 4mm,钢管壁厚不小于3. 5mm,圆钢直径不小于4mm;不得采用螺纹钢的规 定主要是因其难于与土壤紧密接触、接地电阻不稳定之故。

5. 3. 55. 3. 62条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考虑到发电机主要是作为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接续供电电源使用的规 定。

5. 3. 7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l2158关于静电 防护措施的规定。

5. 4防 雷

5. 4. 1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关于不设 避雷器防雷装置时,为防止雷电波沿架空线侵入配电装置的规定。

5. 4. 2-5. 4. 54条按照现行国蒙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结合全国各地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规律和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高度,综合规定施工现场防直击雷装置的设置和要求。相邻建 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是指按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 围。

所谓滚球法是指选择一个其半径力尸,由防雷类别确定的一个可以滚动的球 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 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 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则该未被触及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单支避雷针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如图B. 0. 1B. 0. 2所示,保护范围分别是圆弧曲线 MA'MB',与地面之间和圆弧曲线MA',、MB',与地面之间的一个对称锥体。

机械设备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采用钢管敷设,并与设备金

属结构体做电气连接是基于通过屏蔽和等电位连接防止雷电侧击的危害。

5. 4. 6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确定防雷冲 击接地电阻值的一般要求。

5. 4. 7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规定的原则, 其中综合接地电阻值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关于起 重机接地电阻不大于的要求。

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 1. 2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 规定。

6. 1. 3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对 配电室建筑的要求。

6. 1. 4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和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

6.1.5本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 的规定。

7配电线路

7. 1.2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 强调架空线路要设置专用电杆。

7. 1.4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关于限制架空线路导线接头 数的规定,目的是防止断线和断线引起的电杆倾倒、断线落地,以及电接触不良 影响供电安全可靠性。

7. 1. 9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 的一般规定,考虑到施工现场环境条件较差,个别项略高于该规范要求。

7.1.13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 的规定。

7. 1. 177. 1. 182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原则规定,对被保护配电 线路略增加安全裕度。

7. 2. 2-7. 2. 43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的规定。

7. 2. 5-7. 2. 84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渤GB 50217 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的规定。其中,埋地电缆 与附近外电电缆及管沟间距要求略高是考虑其敷设安全性。另外,适应施工现场 实际需要,便于对电缆接头进行检查、维护,强调电缆接头设于地上专用接线盒 内。

8配电箱及开关箱

8. 1. 58. 1. 62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 / T13869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结合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状 况,为保障配电箱、开关箱运用的安全可靠性,对其装设位置的周围环境条件作 出相关限制性规定。

8. 3. 2-8. 3. 43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 / T13869, 考虑到施工现场实际环境条件,为保障配电箱、开关箱安全运行和维修安全所作 的规定。其中,定期检查、维修周期不宜超过一个月。

8. 3. 88. 3. 92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 / T13869, 为保障配电箱、开关箱安全可靠的运行,以及保障系统三级配电制和开关箱“一 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不被破坏而作的规定。

8. 3. 108. 3. 112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用电安全导则》GB / T13869和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 2,为保障配电箱、开关箱正常电器功能配置和保护配电箱、开关箱进、 出线及其接头不被破坏的规定。

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9. 2. 59. 2. 73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规定。其中在防电磁波感应方面的绝缘和接地措施主要是防人体触电。

9. 3. 1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IP68 级防护为最高级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尘密和防止进水连续浸水造成有害影响的 防护,可适应潜水式钻孔机电机工作条件。

9.3.2本条规定是指按现行国家标准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245-11994) 《额定电压450 / 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5013. 1 附录C选电缆型号,以适应潜水电机工作环境条件。

9. 5. 1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 和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 2规定,考虑到电焊火花 可能点燃易燃、易爆物引发火灾,本规定包含清除焊接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 的要求。

9. 5. 29. 5. 54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规定。其中,交 流电焊机械除应在开关箱内装设一次侧漏电保护器以外,还应在二次侧装设触电 保护器,是为了防止电焊机二次空载电压可能对人体构成的触电伤害。当前施工 现场普遍使用JZ型弧焊机触电保护器,它可以兼做一次侧和二次侧的触电保护。

9. 6手持式电动工具

9. 6. 19. 6. 44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745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 3883. 1及现行国家 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和《用 电安全导则》GB/T 13869的相关规定。狭窄场所是指锅炉、金属容器、地沟、 管道内等场所。

I类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一个保护接零或接地 措施,使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II类工具的防触电 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 零或接地或不依赖设备条件,外壳具有“回”标志。I类工具又分为绝缘材料外 壳II类工具和金属材料外壳II类工具二种。III类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 电压供电,工具中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9. 7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9. 7. 1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的规定, 并适应所列各电动机械在其相应工作环境下对漏电保护器设置的要求。

9. 7. 2本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 / 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 5013. 1(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24511994) 规定,使所采用的电缆性能符合各电动机械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

9. 7. 3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的要求。

10照明

10. 1 一般规定

10.1.4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 / T13869中对一般电 气装置使用前确认其完好性的要求。

10. 2. 210. 2. 3本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考虑到现场行灯作为局部照明的移动性和裸露性,为防止由于灯具缺陷而造成意 外触电、电火等事故,而对其供电电压和灯具结构作出限制性规定。安全特低电 压是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与电力电源隔离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 间交流有效值不超过50V或直流脉动值不超过50√2的电压。直流脉动值50√2 是暂定的。有特殊要求时,尤其是当允许直接与带电部分接触时,可以规定低于 交流有效值50V或直流脉动值50√2 V的最高电压限值。无论是满载还是空载此 电压限值均不应超过。

10.2. 5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 关于行灯变压器的规定,同时强调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因其一次绕组与二次绕 组之间有电气联系,加之二次侧电压可调,容易使二次侧电压不稳,并且会因绕 组故障将一次侧较高电压导人二次侧而烧毁灯具和引起触电。

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 2的规定。

10. 3. 11本条规定主要强调对于施工现场有碍外部安全的高大在建工程,建 筑机械及开挖沟槽、基坑等,设置夜间警戒照明,而且要求从电源取用上保证警 戒照明更加可靠。采用红色警戒信号灯则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 289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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