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 5123—2010
SUPerViSiOn SPecifieatiOn Of InStallation EnginCCring for TekICOnImHniC<ιtion ('able IJnC
2010-05-14 发布
2010-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Of InStanatiOn Engineering for TeIeCOmmUniCatkm CabIe Lme
YD 5123—2010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行日期:2010年10月1日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10北京
工通〔2010〕I(H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 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 业委员会、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有关单位;部内:办公厅、规划司、 科技司、电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无线电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12项 通信行业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以上通信行业标准由北 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组织出版发行(联系电话:010-62285938,网 址:WWW. buptpress. COm) O
附件:12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0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12项通信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废止 |
,实施日期 |
1 |
YD 5054-2010 |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标准 |
YD 5054 — 2005 |
2010-10-01 |
2 |
YD 5060-2010 |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 图集 |
YD 5060-98 |
2010-IO-OI |
3 |
YD 519O~2O1O |
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抗 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
2010-10-01 | |
4 |
YD 5102-2010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
YD 5102-2005 YD 5137-2005 YD 5025-2005 |
2010-10-01 |
5 |
YD 5121-2010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
YD 5121 -2005 YD 5138-2005 YD 5043-2005 |
2010-10-01 |
6 |
YD 5187-2010 |
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 网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
2010-10-01 | |
7 |
YD 5188-2010 |
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施 工监理暂行规定 |
2010-10-01 | |
8 |
YD 5123-2010 |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 规范 |
YD/T 5123-2005 |
2010-10-01 |
9 |
YD 5189-2010 |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 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
2010-10-01 | |
10 |
YD/T 5186-2010 |
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柜安装 设计规定 |
2010-10-01 | |
11 |
YD/T 5185-2010 |
IP多媒体子系统(IMS)核 心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
2010-10-01 | |
12 |
YD/T 5183-2010 |
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
2010-10-01 |
本规范是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安排2008年《通信工程建 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信部规函[2008]132号)要求,在原中华 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 5123-2005«通信线路工程施工 监理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本规范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一般规定、施工准备阶段的监 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合同管 理、资料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志的5. 1. 6条5款、5. 3. 15、9. 0. 6条5、6 款、9. 0. 7、9. 0. 9,9.0. 10条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通 信发展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 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o
主编单位: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斌孙振威
附录B施工监理常用表格 1.0.1为规范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以实现对工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 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范长途通信 硅芯管工程监理参照YD 5189—2009«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 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执行。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通信光(电)缆线路工程的施工监理。 改建、扩建光(电)缆线路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 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自觉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 合法权益,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0.4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1.0.5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或规范不一致时,应按国家标准或 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2.0. 1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及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为实施工程项 目建设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2. 0. 2监理单位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 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为建设 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企业。
2. 0. 3 承包单位
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的企业。
2.0.4工程分包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认可,工程承包 单位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一部分工程按有关规定分包给具有相 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分包应由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2.0.5 项目监理部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组 织机构。
2.0.6总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监理组织的总负 责人,行使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受 委托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
• 2 •
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2.0.8监理工程师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 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 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2.0.9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 作的监理人员。
2.0. 10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 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业务的 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依据监理规划,组织 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 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监理文件。
2.0. 11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有目的或 随机的监理活动。
2.0. 12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些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 进行连续监控的监理活动。
2. 0. 13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 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 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2. 0. 14 工程计量
根据工程质量认可凭证和设计图纸,按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 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的监理活动。经监理 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3. 1 监理依据
3.1.1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3.1. 2 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 程等。
3.1.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3. 1.4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 包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
3. 2 施工监理的阶段划分
3.2. 1通信光(电)缆线路工程施工监理一般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3. 3 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3.3.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3.3.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必要时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3.3.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3.4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设计交底会及第一次工 地会议,并配合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召开各方协调会。
3. 3. 5 进驻施工现场,实施工程监理工作。并填写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单位应使用的相应表格,并对施工单位 填写(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YD/T 5121—2009)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中的基本表格予以签任。
3.3.6参与工程验收,签署工程监理意见。
• 4 •
3.3.7编写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
3.3.8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资料。
3. 4 施工监理工作方法
3.4. 1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 平行检验和见证等形式,对通信线路工程实施监理。
3.4.2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采取事前、事 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3. 4.3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采用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 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4.0. 1监理单位应及时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并与建设单位和 承包单位建立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机构的 各种监理人员的资质.应满足不同通信线路工程的要求。
4.0.2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由建设单位 主持的设计交底会。设计交底会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相关监 理工程师全面了解、熟悉设计文件.掌握工程特点,对设计文件中 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交底会上 确定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内容.应由参加会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反映在会议纪要中。
4.0.3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检查承包单位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0.4总监理「.程师(总监代表)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编 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的特点,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要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在工程监理实施 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 一苦 7X> o
4. 0. 5在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 组织设计方案,重点应审查以下内容:
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工期目标应与施工合同一致。施 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部署和程序应符合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并 满足设计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应选用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且对工程的 质量、安全和造价有利。进度计划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3. 施工组织设计中,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要 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要切实可行。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要有资格证和上岗证,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合理, 并符合有关规范;
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 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 准。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要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4.0.6对承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
1. 承包单位对工程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项 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质和技术水平的审核应在所分包的工程 开工前完成;
2. 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会同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 行实地考察,以验证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3∙分包单位资质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需要,由总监理工 程师予以确认'
4.项目监理机构如发现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 包等情况,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和相关部门。
4. 0.7监理工程师应审査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 资料,检査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施工许可证已获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 施工沿线赔补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承包单位已获得施工安全许可证;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 要工程材料已到场。
4. 0. 8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具 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
5. 1质量控制
5.1. 1监理工程师应对光(电)缆单盘测试工作进行旁站监理,光 (电)缆单盘测试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签认。
5. 1.2监理工程师应检査承包单位的路由复测记录,复测光(电) 缆路由走向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如需变更应由设计、监理、施工三 方协商,报建设单位批准。
5.1.3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光(电)缆配盘应符合工 程设计和工程验收要求。
5. 1.4监理工程师对直埋光(电)缆的敷设检查时的内容如下。
1. 应巡视光缆沟开挖现场,承包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并报检后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验缆沟质量并予以签认。监理工程师验收合 格并对附录B隐蔽工程签证记录表予以签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 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应检査光缆规格、埋深、端别、对地绝缘、重叠、预留、弯曲半 径、最小净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应对直埋光缆敷设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敷设光缆和排流线 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应对缆沟的回填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5. 应检查光缆保护、防护,标石、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1.5监理工程师对管道光(电)缆的敷设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核实光(电)缆规格及光(电)缆所占用的管孔位置须符合 设计要求;
2. 光(电)缆敷设前,遇人孔内有积水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
工人员进行排水处理,并对管孔的清洗工作进行检査;
3. 应对管道光(电)缆敷设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4. 应检查人孔内光(电)缆的盘留、保护和识别标志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
5. 长途通信光缆釆用塑料管道敷设时,还应符合YD 5043—2005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规范。
5. 1.6监理工程师对架空光(电)缆的敷设检查时应符合以下 要求:
1. 应检查电杆、拉线、抱箍、吊线和其他材料是否符合设计 要求;
2. 应对电杆洞深、地锚深度、立杆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设计及 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后予以签认;
3∙对吊线敷设质量和杆号编排进行检查,应符合工程验收规 范要知.........................
4应对架空光(电)缆的规格、端别、预留、弯曲半径、最小净 距、拉线锚固、角度、距高比拉线锚固、角度、距高比进行检查,安装 工艺和质量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敷设过程应旁站监理;
5.必须对防强电保护、防护措施、电杆的防雷接地安装工艺进 行检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 1. 7监理工程师对水底光(电)缆的敷设检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对釆用不同形式(截流挖沟、水下冲槽、水底爆破等)开挖的 缆沟质量及时检验和签认,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2. 应对光缆规格、埋深、端别、起止点、预留、放弧、锚固位置、 弯曲半径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予以签认;
3. 应对光缆保护、防护,标志牌检查及签认。
5. 1.8监理工程师对局内光(电)缆的敷设检查时应符合以下 要求:
1. 检查局内光(电)缆规格、预留和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检査局内光缆加强芯金属外护层等金属件接地应符合设计
要求;
3. 检查局内电缆屏蔽层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核查局内电缆敷设路由应符合设计要求。
5. 1. 9监理工程师应对光(电)缆接续,安装工艺应符合验收规范 要求:
1. 核对光(电)缆芯数、端别、程式和接续材料,安装工艺应符 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2. 监理工程师应对光纤熔接过程进行巡视监理,并应做好记录, 光纤熔接损耗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 对光电缆接续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做好记录,电气性能符合 验收规范要求;
4. 对电缆和光纤成端安装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电缆芯线和光 纤应有明显序号标志。
5∙1∙1°监理工程师对光(电)缆中继段测试检查时应符合以下 要求: —_
1. 对中继段通道总衰减、每公里光纤衰减、后向散射曲线、偏 振模色散测试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合 格后予以签认;
2. 对光缆中继段对地绝缘测试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符合要求 后对测试结果予以签认;
3. 对对号、对地绝缘、电缆环阻、工作电容、固有衰减、串音测 试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对测试结果予以签认;
4. 应和承包单位先进行工程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
5. 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应符合相 关规范;
6. 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并对工程验收中形成的 文件予以签认;对工程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督促 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予以签认。
5. 1. 11光(电)缆敷设安装检验应符合表5. 1. 1要求。
表5.1.1光(电)缆敷设安装质■控制表
项目 质量控制点 检验方式
器材检验 光(电)缆单盘检验、接头盒、套管等器材质量、数量 直观检査
直埋光(电)缆
1. 光(电)缆规格、路由走向(位置)
2. 埋深及沟底处理
3. 光(电)缆与其他地下设施间距
4. 引上管及引上光(电)缆安装质量
5. 回填土夯实质量
6. 沟坎加固等保护措施质量
7. 防护设施规格、数量及安装质量
8. 光(电)缆接头盒、套管的位置、深度
9-标石埋设质量
10.回填土质量
巡旁结合
管道光(电)缆
1. 塑料子管规格、质量
2. 子管敷设安装质量
3. 光(电)缆规格、占孔位置
4. 光(电)缆敷设、安装质量
5. 光(电)缆接续、接头盒或套管安装质量
6. 人孔内光缆保护及标志吊牌
巡旁结合
架空光(电)缆
1. 立杆洞深
2. 吊线、光(电)缆规格、程式
3. 吊线安装质量
4. 光(电)缆敷设安装质量,包括垂度
5. 光(电)缆接续、接头盒或套管安装及保护
6. 光(电)缆杆上等预留数量及安装质量
7. 光(电)缆与其他设施间隔及防护措施
8. 光(电)缆警示宣传牌安装
巡旁结合
1. 水底光(电)缆规格及敷设位置、布放轨迹
2. 光(电)缆水下埋深、保护措施质量
水底光(电)缆 3.光(电)缆旱滩位置埋深及预留安装质量 旁站监理
4. 沟坎加固等保护措施质量
5. 水线标志牌安装数量及质量
局内光(电)缆
1. 局内光(电)缆规格、走向
2. 局内光(电)缆布放安装质量
3. 光(电)缆成端安装质量
4. 局内光(电)缆标志
5. 光(电)缆保护地安装
旁站监理
5.2 进度控制
5.2.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检査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对 出现的偏差应及时分析原因,并督促承包商釆取补救措施。
5.2.2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 度情况,如调整进度计划应先报告建设单位。
5. 2. 3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 术方案、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5.2.4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 审核总工期控制目标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 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等。
5. 2. 5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 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 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2.6监理工程师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完成的形象进度及实物工 程量。并详细记录影响工程进度包括内部、外部、人为和自然等各 种因素。还要记载工程中发生的每个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5.2.7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每周(月)送交的“工程量申报 表”,并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并签证。当发现实际 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 釆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 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2.8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在工程进行中,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时,监理工 程师应协助承包单位分析产生偏离的原因,确定对后续工作的影 响,并采取调整措施和方案,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2. 承包单位如要调整进度计划,必须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 承包单位调整进度计划,必须保证进度总目标不变,若总目 标变动时,需经建设单位认可。
5.2.9定期组织现场工程进度协调会:
1. 对工程进度进行阶段性核定;
2. 协调总承包单位不能解决的各方面关系;
3. 上次调协会执行结果的检查,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解决 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重大问题。
5.2.10审签承包单位制定的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调整相 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 的协调和平衡。
5. 3 工程造价控制
5.3. 1造价控制应符合以下主要依据: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工程进度"
3. 国家现行法规和政策。.............
5∙ 3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仙
1.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 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2.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3. 3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区、市)颁布的法律、 法令、法规等引起工程费用变化,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 位协商后,计算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签认。
5. 3.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 方面审查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 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3.5对于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 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该部分的工程量和工程 款支付申请。
5.3.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 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 13 . 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通过合同争议调解的方法予以解决。
5.3.7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 程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并应制定防 范性对策。
5.3.8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 同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 控制的重点。
5.3.9按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签 证,及时签署支付进度款凭证,并及时答复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 配合要求。
5.3.10完善价格信息收集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掌握国家或 地方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5.3.11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费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 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须由总监理工 程师核签。
5. 3. 12监理工程师应检査、监督承包单位执行合同情况,应使其 全面履约。
5. 3. 13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分析,并要制 定工程费用突破后的补救方案和措施。
5. 3. 14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报告工程 造价动态情况。
5. 3.15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公正地 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及其他合理要求。
6. 0. 1在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 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6. 0.2在保修阶段监理中,对工程修补、修复的要求,与施工阶段 的要求是一致的。
6.0. 3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 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 量缺陷进行检査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 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 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 单位。
7.0.1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与工程相关的各类合同。
7.0.2监理工程师应熟练掌握所管理的各种合同内容,坚持按合 同条款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7.0.3当合同需要变更时,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变更手续,并做 好变更后的各项调整工作。
7.0.4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费 用索赔等事宜。
8. 1 监理资料的内容
8. 1. 1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委托监理合同;
2. 监理规划;
3. 监理实施细则;
4. 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会议纪要;
5. 工程相关会议纪要和来往函件;
6.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9. 检查试验及测量检验资料;
10. 隐蔽工程验收及随工签证;
11. 报验申请表;
12. ɪ程变更资料;
13. 监理工作联系单;
14.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5. 工程质量认证及工程款支付证书;
16. 监理日志;
17. 监理周(月)报;
18.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意见;
19.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签证;
20. 合同争议及索赔的处理;
21.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22. 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审意见;
23. 监理工作总结。
8.1.2监理资料宜釆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8. 1. 3监理周(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 单位。
8. 2 监理资料的管理
8. 2.1监理信息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8. 2. 2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 体实施。
8. 2.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8. 2.4监理工作总结等监理文件是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 工程档案的相关规范,监理文件提供建设单位后,一并归入工程 档案。
9.0.1项目监理机构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0.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施工 安全和文明生产措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
9.0.3监理机构应依据工程需要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 理人员,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一 9.0.4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9.0.5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落实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
9. 0. 6监理工程师在通信线路施工过程中应重点监督管理以下 内容:
1. 线路的安全保护措施,通信线路的隔距和净高应符合设计 及验收规范要求。
2. 爆破许可证,石方爆破人员应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爆破现 场应确定安全范围、设置明显标志。
3. 截流挖沟时应对人员和设备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 在高速公路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5. 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恶劣气候严 禁施工。
6. 井下作业时防止中毒。
9.0.7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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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9.0. 8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 安全警示标志,暂停施工时应做好现场防护,对施工时产生的噪 音、粉尘、废物、振动及照明等对人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和污染时, 要釆取环境保护措施。
9.0.9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暂 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当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监理工 程师应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或釆取必要应急措施后撤离 现场。
9. 0.10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 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 单位釆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9∙0∙11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配合 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规范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釆用以下写法。
A.0.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釆用“必须”; 反面词釆用“严禁”。
A.0.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釆用“不应”或“不得”。
A. 0.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釆用
B.0.1 隐蔽工程签证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区段*段至 段 第页
施工日期 |
项目 |
检査地区 |
质量评定 |
施工单位 代表 |
监理单位 代表 |
建设单位 代表 |
三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SUPerViSioIl SPeCifiCatiOn Of InStalIatiOn Engineering for COlnmUniCatiOn CabIe Line
YD 5123—2010
条文说明
本规范编制的基础是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 YD/T 5121 -2009«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范使用的监理术语与(GB50319 —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术语说明相同。
5.1.6监理工程师对架空光(电)缆的敷设检査时应符合以下 要求:
5.防强电保护、防护措施、电杆的防雷接地安装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避免发生电击使通信线路中断造成建设单位重大损失。
本规范用黑体文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 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
9.0.6监理工程师在通信线路施工过程中应重点监督管理以下 内容:
5. 施工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书。恶劣 气候主要指大雨、大雪、风力在六级以上的天气和监理人员预见可 能发生重大事故和后果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6. 有毒气体是指煤气、沼气、硫化氢等导致人员伤亡的有害 气体。
9.0.7毗邻设备是指在原有机房施工时,相邻机架或相邻子架正 在使用的设备;毗邻管线是指在原有管道施工时,相邻管道中正在 使用的线缆。
9. 0. 9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 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 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当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监理工 程师应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 0.10按照工信部《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事故 情况。并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通信光(电)缆线路工程的具体情况,本规范使用了(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k(YD∕T 5121—2009)«通信线 路工程验收规范》中的基本表格。补充了表B. 0. 1隐蔽工程签证 记录表。
本规范引用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基 本表: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
C类表(各方通用表) |
Al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
BI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
CI监理工作联系单 |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
B2工程暂停令 |
C2工程变更单 |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
B3工程款支付证书 | |
A4报验申请表 |
B4工程师临时延期审批表 | |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
B5工程师最终延期审批表 | |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
B6费用索赔审批表 | |
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 ||
A8费用索赔申请表 | ||
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 ||
AIo工程竣工报验单 |
本规范引用YD/T 5121-2009«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基 本表:
表格编号 |
表格名称 |
G. 0. 1 |
光缆线路中继段测试记录表1 |
G. 0. 2 |
光缆线路中继段测试记录表2 |
G. 0. 3 |
—至__中继段光缆配盘表 |
G. 0.4 |
—至—中继段线路光纤衰减统计表 |
G. 0. 5 |
—至—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 |
G. 0. 6 . |
...........至 中继段光纤衰减测忐记录表 |
G. 0. 7 |
__至—中继段光纤通道衰减测试记录表 |
G. 0. 8 |
—至—中继段光纤偏振模色散系数测试记录表 |
G. 0. 9 |
— 至__光(电)缆线路对地绝缘测试记录表 |
G.0.10 |
—至—中继段光纤后向散射曲线图片表 |
补充了表B.0. 1隐蔽工程签证记录表。
表格编号 |
表格名称 |
B. 0. 1 |
隐蔽工程签证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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