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S 25. 120. 30

J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5711—2010

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FOUndry machinery—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10-12-23 发布


2011-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室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6)归口 O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铸造机械集团公司、宁波思进机械有限 公司、青岛双星铸造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三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志、卢军、吴正涛、刘汝斌、丁仁相、吴寿喜。

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机械基本要求、加工和装配质量、外观质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机械(以下简称机器)的设计、制造、质量检验和维修。各类铸造机械应按本标推 给出的原则补充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226.1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6576机床润滑系统

GB 725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要求

GB/T 7932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 20905铸造机械安全要求

GB 50277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 3000铸造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JB/T 5365. 1铸造机械清洁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JB/T 5365. 2铸造机械清洁度测定方法显微镜法

JB/T 6331. 1铸造机械噪声的测量方法声功率级测定

JB/T 6331.2铸造机械噪声的测量方法声压级测定

JB/T 8356. 1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JB/T 8356. 2机床包装箱

JB/T 8832机床数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B/T 9978铸造机械术语

3基本要求
3. 1型号、名称和参数

3.1. 1机器的型号、名称应按照JB/T 3000JB/T 9978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给出

3.1.2机器的型式、参数与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技术协议的规定。

3.2设计原则

3.2.1机器的设计应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性能先进、便于操作和维护。

3.2.2应防止和减少机器运转时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

3.2.3应提高机器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

3.2.4机器应节能环保。

3. 2.5机器应釆取措施,充分提高可靠性,保证其使用寿命。

3. 2.6整体或分部运输的机器应符合运输和装载的规定。

3.3性能和结构

机器性能和结构应满足有关标准或技术协议的要求,机器的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系列化、通用化、标 准化和模块化。

3.4配套要求

机器上所使用的配套产品(包括电气、液压、气动元件或设备和专用工具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 定,并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或质量标志。

3.5.2备品备件、易损件均应保证使用性能和互换性。

3.6安全与卫生

3. 6.1机器应按GB 20905GB 5083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对人或设备造成损害。

3.6.2机器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有害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3. 6.3机器运转时不应有异常的声响,机器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7电气系统

3. 7. 1机器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 5226. 1GB 7251. 2的规定。

3.7.2机器的数控系统应符合JB/T 8832的有关规定。

3.8液压、气动、冷却系统和润滑系统

3. 8. 1机器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T 3766的规定。

3. 8.2机器的气动系统应符合GB/T 7932的规定。

3. 8. 3机器的润滑系统应有观察供油情况的装置和指示油位的油标,润滑应良好,并符合GB/T 6576 的规定。

3.8.4机器的冷却系统应保证冷却充分、可靠。

3-8.5机器的液压、气动、冷却和润滑系统及其他部位不应漏(渗)油、漏(渗)水、漏气。冷却液不应混 入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

3.9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采购、安装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10起童输送设备

起重输送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11机器的安装

机器的安装应符合GB 50277标准的规定。

3.12铭牌和标牌

3. 12. 1机器上应有铭牌和操作指示、維护和安全等标牌。

3. 12.2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3.12.3机器上应有牢固的厂名和商标。

3.13随机技术文件

3-13.1机器随机供应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

使用说明书'

3合格证明书;

C)装箱单。_________________

4加工和装配质Jt

4.1机器的加工质量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4.2机器上各种零件材料的牌号、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4机器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5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应进行动或静平衡试验和校正。

5外观质量

5.2机器外露的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和锈蚀。

5.4机器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匀称,除设计规定外不应有明显的错位。错位量和错位不 匀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机器的门、盖与机器的结合面应贴合,贴合缝隙值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

机器的电气柜、电气箱等的门、盖周边与其相关件的缝隙应均匀,缝隙不均匀值不应大于表1的 规定•

1                      单位为毫米

结合面边缘及门、盖边长尺寸

错位量

错位不均匀量

-贴合缝隙值~

缝隙不均匀值

315

1

0.5

0.5

0.5

>315 500

2

1

1

1

>500~l 250

3

1

1.5

L 5

>1 2502 500

4

1.5

2

2

>2 500

5

2

I当配合面边缘及门、盖边长的长、宽不一致时,按长边尺寸确定允许值.

2错位不均匀量指外露结合面边缘同一边或对应边最大错位量与最小错位量的差值.

3缝隙不均匀值指门、盖间对开缝或其相对机器本体间最大鮭隙值与最小缱隙值的差值。

5.5机器外露零件表面不应有磕碰、锈蚀。螺钉、锐钉、销子端部不应有扭伤、锤伤等缺陷。

5.6金属手轮轮缘和操作手柄应有防护层。

5.7电镀件、发黑件色调应一致,保护层应完整,不应有褪色、脱落现象。

5.8机器上的各种管路、线路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固定牢靠,不应与其他零部件发生干涉现象,也不 应产生扭曲、折叠等现象。

5.9机器零件的涂漆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机器检验的基本要求

6.1.1机器检验时,应注意防止气流、光线和热辐射等外部干扰.

6. 1.4检验过程中,不应调整影响机器精度和性能的结构和零件。用地脚螺栓紧固的机器,在检验过 程中不应重新调整安装水平,否则应复检调整后受到影响的有关项目。

6. 1.5检验一般应在制造完毕的成品上进行,特殊情况下可按使用说明书拆卸某些零部件。

6.1.6机器由于结构的限制或不具备规定的测试工具时,可用与标准等同效果的方法代替。

6.2基本参数和尺寸规格的检验

基本参数和尺寸规格应符合有关机器参数标准、尺寸连接标准的规定;如无标准,则应符合经规定 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6.3基本性能试验

机器在试验过程中,应进行下列项目检验:

a) 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b) 各种操作项目;

C)各种部件的调整、调节装置的可靠性;

d)所有指示器、控制装置、传感器、数显装置等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e) 各种配套装置及其动作的灵活性、协调性与可靠性;

f) 液压、气动、冷却、润滑系统及电气系统的灵敏度、密封性及可靠性;

g) 各种联锁;

h) 监控装置的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6.4配套、成套检验

检验机器的配套性和成套性,应符合本标准3. 4,3.5的规定。

6-5安全与卫生

检验机器的安全与卫生应符合本标准3.6的规定。

6-6加工和装配质■检验

机器的加工和装配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的第4章的规定•

6.7外观检签

机器的外观检验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6.8空运转试验

6.8.2在主轴轴承达到稳定温度时,检验主轴轴承的温升和最高温度,其值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

2                    单位为摄氏度

______轴承形式______

______最高温度______

__

滑动轴承

60

25

______滾动轴承

70

35

6.8.3在额定工作压力下使系统连续运行至油液达到热平衡后,检验油液的温度和温升,其温度最高 不应高于55 ,C.

6. 8.5调整机构、夹紧机构、读数指示器和其他装置,应平稳、准确、灵敏、可靠。

6.8.6机器的工作机构与操纵机构,动作应灵活可靠、相互协调、运转平稳和无不正常声响。

6- 8.7在空运转条件下,机器的噪声应按JB/T 6331.1JB/T 6331. 2的规定进行检验。

6. 8. 8机器的清洁度应按JB/T 5365.1JB/T 5365.2的规定进行检验°

6.8.9机器的安全装置按GB 20905的规定进行检验。

6.8.10机器的电气系统应按GB 5226. 1的规定进行检验。

6. 8. 11机器数控系统应按JB/T 8832的规定进行检验。

6.8.12机器的液压、气动、冷却和润滑系统应符合3. 8的规定。

6.9负荷试验

6- 9. 1成批生产的定型产品允许抽检,抽检台数和试验时间应根据批量大小、制造质量情况,在其产品 标准中做出规定。

6.9.2机器应根据性能和类型进行最大负荷、生产率、最大工作行程和其他指标进行试验。

6. 9. 3机器的工作机构均应在额定负荷下进行试验,动作应相互协调、灵活可靠、运转平稳和无不正常 声响,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6.9.4机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6.9.5凡制造厂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进行试验检验的项目,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允许与用户共同 考核。

6. 10精度检验

6. 10. 1将机器安装和调整好,使机器处于工作状态位置。

6.10.2精度检测方法应符合各类产品标准的规定。

6.10.3每台机器在空运转试验或负荷试验前后均应检测其几何精度。检测过程中,不允许对影响精 度的机构和零件进行调整。实测数值,应记人检验单中.

6. 11包装检验

机器的包装检验应符合8.1-8. 4的规定。

6. 12可靠性检验

螂生产的机器,应在生产厂或用户厂进S

613 Mffe.....................

按机器的技术文件或供需双方合同中所列的其他内容检验,

7检验规则

7. 1出厂検验

7.1.1每台机器应在制造厂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合格证明书。

a) 基本參数和尺寸规格;

b) 基本性能;

C)加工和装配质量;

d) 精度;

e) 外观;

f)  空运转;

g) 包装;

h) 随机文件及附件.

7.2型式检验

7.2.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验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

d)停产二年以上、恢复正常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7.2.2型式试验时抽验样品的数量:当每批产量小于等于10台时抽检样品一台;当每批产量大于 IO台时抽检样品2台。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1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机器在包装前,应进行防锈处理。防锈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8.4对造型线用的运输小车、程道架、清理设备的室体、地坪等粗大的零部件,在进行防锈处理后,允许 捆扎包装,但应有编号和标志。

8.5机器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及机械化装载的规定。

8.6机器的贮存应采取防潮防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