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

加油(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31/T 91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和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针对上海高温高湿气候特征,以及加油加气站的特殊使用环境和充电设施的特殊要求,提出了充电桩的性能、设置、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大学、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昆仑新奥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悦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迫日电气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正、严吉坤、缪文泉、蒋永、丁晓华、吴浩洪、葛玉建、毛卫民、吴智强。


 

加油(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加油(加气)站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应遵循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不超过690V,直流标称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电动车辆传导式充电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加油(加气)站内配套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换电站也可参照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587-2012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T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978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NB/T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DB31/T845-2014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DG/TJ08-2093-201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9596GB/T18487.1GB501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充电桩 charging point

直流充电桩与交流充电桩的统称。

3.1.1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1.2直流充电桩 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2充电设施EV charging station

加油(加气)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并能够在充电过程中对充电设备进行状态监控的设施的总称。

3.3充电区 charging area

在加油(加气)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区域。

4总则

4.1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

4.2充电桩的操作应简便,能安全、方便地使用。

4.3电力部门应根据充电容量合理配置充电设施。

4.4充电设施宜与信息中心数据平台联网,并向社会公开,

5使用环境条件

5.1温度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50℃,不低于一20℃。

5.2湿度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

5.3防雷与接地

充电设施、充电桩的防雷要求应符合GB50057规定的Ⅱ类用电设备的有关规定,接地要求应满足相关电气设备要求。

6充电设施和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6.1充电设施的组成和功能

6.1.1在加油(加气)站的基础上,充电设施内应包括电动汽车行车道、充电车位、充电设备、监控设施、供电设施等。

6.1.2具有电池更换功能的充电设施应包括备用电池更换、电池储存的设施及场所。

6.1.3充电设施配电装置由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组成。

6.1.4充电设施的基本功能应包括变配电、充电、监控、计量和通信。

6.2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6.2.1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组成。

6.2.2充电桩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6.2.3充电桩通常以成组的型式进行设置,以提高其利用率。

6.2.4充电桩基本功能为供电或充电、计量和通信。

7充电桩设置

7.1加油(加气)站内直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电池纽提供直流电源,交流充电桩为车载充电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电源,均具备能根据需要自动计量的功能。

7.2充电桩宜设置在停车位旁,并靠近配电装置。

7.3充电桩安装在室外时,宜安装顶棚,其建设要求与加油岛罩棚一致。

7.4充电桩安装在室内时,宜安装通风设施,防止温度过高。

7.5充电桩与站内汽车通道(或充电车位)相邻一侧,应设置车档或防撞(柱)栏,防撞(柱)栏的高度不应小于0.5m

8充电设施布置

8.1总体布置

8.1.1充电设施应设在加油(加气)站的辅助服务区域内,充电区内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966GB50016的规定,施工和竣工验收应符合NB/T33004的有关规定。

8.1.2充电区域的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8.1.3充电区域内充电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充电位应为平坡,路坡度不应大于8%

b)宜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附设电动汽车等候充电的停车道,便于电动汽车进出。

c)充电位布置原则: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其他车辆的通行。

8.1.4充电区与加油(加气)作业区之间应有边界标识。

8.1.5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8.2电气布置

8.2.1电气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并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调试。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GB50053GB50054的有关规定。

8.2.2配电系统、电线电缆与加油(加气)站内构(建)筑物之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配电系统、室外变配电站与加油(加气)站内汽油设备、柴油设备、LPG储罐、CNG工艺设备、LNG设备等的安全间距应符合GB50156的有关规定。

b)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架空通信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加气作业区。

c)充电设施内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8.2.3当受到建设场地限制时,低压开关柜与充电机可安装在同一房间。或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设置在同一房间,变压器应选用干式,且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8.2.4当受到建设场地限制时,变配电设施与充电机可设置在户外组合式成套配电站中,其基础应适当抬高,以利于通风和防水。

8.2.5变压器室不宜与监控室贴邻布置或位于正下方,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止电磁干扰措施。

8.2.6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

8.3电气设备技术要求

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9781中的有关规定。

9充电桩技术要求

9.1一般要求

9.1.1充电桩应符合GB/T20234.1GB50966DB31/T845-2014等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9.1.2充电桩壳体应坚固,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外露导电部分。

9.1.3根据安装方式的不同,桩体分为落地式或壁挂式两种。

9.1.4落地式充电桩宜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壁挂式充电桩可采用下进线方式,也可采用侧进线方式。

9.2赫本技术参数

可采用不超过690V交流电源或不超过1000V的直流电源,交流供电模式为三相四线、三相五线制,额定频率为50Hz

9.3结构要求

9.3.1充电连接方式

充电桩连接方式应符合GB/T20234.1的有关规定,交流充电桩的充电连接方式应满足GB/T 20234.2的要求,直流充电桩的充电连接方式应满足GB/T20234.3的要求。

9.3.2插头与播座

插头与插座应满足GB/T18487.1的相关要求。

9.4计量

桩体内部应安装充电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和保存每台电动汽车充电的电能。

9.5安余防护

9.5.1桩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a)落地式桩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需满足防雨、防积水要求。

b)壁挂式桩体应安装牢固,安装高度应保证电气接口连接和操作方便。

c)桩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绝缘材料。

d)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e)应保证正常使用时,内部电气元件不会受到电磁干扰的影响。

F)应能承受GB/T6587-20124.7要求的振动试验和冲击试验。

9.5.2电气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a)供电电缆不得外露,并应优先选用可防盗和防人为破坏的敷设方式。

b)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c)应满足低压用电设备的相关安全要求。

d)具有紧急开关/急停按钮。

9.5.3充电区应按GB50966DG/TJ08-2093-2012的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9.6基本功能

9.6.1人机交互界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能对应显示充电桩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

b)应能显示计费管理系统输出的相关信息。

c)具有查询功能,管理员可通过查询卡在操作界面上查询相关信息。

d)显示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应能不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9.6.2参数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可通过本地手动方式、无线通信等方式设置相关参数。

b)配置由运营后台系统统一编制的唯一编号。

c)可校准内部时钟时间。

9.6.3收费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可按配置的参数实现准确收费,参数包括费率时段、计费单位电量、计费费率等。

b)可根据需要实现计时收费。

9.6.4自检应满足以下要求:

a)上电操作时,应先进行自检,检查内容应包括时钟、供电情况、费率配置情况、存储空间等。

b)应能通过状态指示灯或显示屏显示故障信息,同时形成故障情况信息记录。

9.6.5应有能查询到的软件版本号,同时应具备软件升级功能。

9.7使用寿命

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的使用寿命应满足GB/T20234.1的相关要求。

10标志和标识

10.1充电区标识

10.1.1加油(加气)站内电动汽车充电区应在醒目位置明确提供以下信息:导引标志、安全警告标识等。

10.1.2充电区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及场所应进行标识。

10.1.3应标识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的类别及桩体编号,并显示“在用”“停用”等功能状态。

10.1.4充电桩应显示当前充电模式、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及充电费用等信息。

10.2充电桩标志

10.2.1充电桩应有铭牌,并装在明显位置,铭牌上应标明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中的额定电压(V)和额定电流(A)、质量(kg)、出厂编号、制造年月、制造商等。

10.2.2充电桩各种开关、仪表、信号灯等应有相应的文字符号作为标志,并与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一致,要求字迹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便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