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N0001-201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PeCiaI PUrPOSe Motor Vehicles in Deflned Fields Safety and TeChniCaI SUPerViSiOn RegUI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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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月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后,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和 监管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2015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 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中安全技术规 范“紧急制定”的规定,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下达《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起草任务书。201512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有关专 家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形成《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草案。20161月,在北京召开了专题会议,经过相关专家专题研讨, 形成《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送审稿20162月和12月,送 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两次审议,经修改后形成报 批稿。

2017116日,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明确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管范围,规定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设计、制 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的基本安全要求。本规程颁布施行后,将根据具体情 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吴占稳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傅顶和

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吴国军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王英

上海龙工控股有限公司

谢英华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张威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景为科钱剑雄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尚洪

目 录

1总贝U

2设计、制造、改造与修理

3使用安全管理

4 检验

5附则

附件A()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

附录aa叉车产品数据表

附录ab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产品数据表

附件 B 叉车检验项目表.......................................................

附件C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检验项目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总 贝U

1. 1目的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1.2含义和适用范围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是指除道路交 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 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本规程中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 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 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1-1:本规程所指叉车不包括可拆卸式属具。

1.2.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以下简称观光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观光车,是指具有4个以上4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 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车和内燃观光车。

观光列车,是指具有8个以上8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由一个牵引车头 与-节或者多节车厢组合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列车和内燃 观光列车。

1-2:本规程所指蓄电池观光列车的驱动方式为电动机,且其动力源为锂电池组。

1.2.3适用范围

场车的设计、制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3特殊规定

场车行驶路面应当平坦硬实;行驶路线中存在陡坡、长坡、急弯、窄道、深沟 等特殊路况时,应当设置保护设施、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等。

1.3. 2观光车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3. 3观光列车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2设计,制造、改造与修理

2. 1 基本要求

2.1. 1义务和责任

2.1.2 一般技术要求

的视野;

2.2设计

2. 2. 1 一般要求

2.2.2 主要受力结构件

叉车的主要受力結构件包括车架、门架、货叉架、货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当叉车承载1.33倍额定起重量或者偏载时,主要受力结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 和剛度;

(2)货又符合GB/T 5182—2008 (叉车 货叉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观光车辆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包括车架、车身金属结构、座椅,应当符合以下要 求:

2. 2. 3主要零部件

2. 2. 3. 1 一般要求

2. 2. 3. 2 叉车

起升链条的安全系数不低于5

2. 2. 3. 3 观光车辆

2.2. 4系统与装置

2.2.4. 1动力系统

(1观光车的设计最大爬坡度不得小于15%;

2 1:每位乘客的总重量按85kg计,其中,每位乘客本身的重量按75kg计,每位乘客的 手提物及随身行李的平均重量之和按10kg计。

2. 2. 4. 2叉车的传动系统

2.2.4.3转向与操纵系统

2. 2. 4. 3. 1 一般要求

2. 2. 4. 3. 2 叉车

2. 2. 4. 3. 3 观光车辆

2.2.4.4液压系统

2. 2. 4. 5制动系统

2. 2. 4. 5. 1 一般要求

(2丿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当相互独立。

(1)制动器的性能应当符合GB/T 18849—2011《机动工业车辆 制动器性能和零 件强度》;

(2∙用踏板操纵运行和制动控制装置的叉车,应当符合GB/T 26562—2011《自行 式坐驾工业车辆踏板的结构与布置 踏板的结构与布置原则》。

2. 2. 4. 6电气和控制系统

2. 2. 4. 6. 1 一般要求

≡靠 O

2. 2. 4. 6. 2 叉车

2. 2. 4. 6. 3 观光车辆

(5丿蓄电池观光车辆的电器部分绝缘电阻应当符合GB/T 21268—20145.10.2 的要求。

2. 2. 4. 7 叉车工作装置

2.2.5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2.2.5. 1 一般要求

场车应当设置能够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和后视镜。

2. 2. 5. 2 叉车

2. 2. 5. 3 观光车辆

2.3制造、改造与修理

2. 3.1制造与修理单位的基本条件

场车制造与修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⑹观光车辆的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整车的试验检测装置,至少包括制动性能测 试仪器或者装置、试验坡道、侧倾性能测试装置等。

2. 3. 2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制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制定完整的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下料、 机加工、焊接、装配、喷涂、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满足安全技术规 范及相关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

2.3.3制造、改造、修理过程与记录

2. 3. 3. 1 一般要求

2.3.3.2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制作

2. 3. 3. 2. 1焊接工艺评定

主要受力结构件施焊前,应当制定焊接工艺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文件和相关焊接标准的 要求,并且做好记录。

2. 3. 3. 2. 3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结构件的焊缝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2. 3. 3. 3产品检验

2.3.3.3.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J叉车以最大速度直线行驶时,不得有明显的蛇行现象;

2. 3. 4随机文件

场车出厂时,应当以中文形式附有主要设计图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 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2. 3. 4. 1主要设计图样

主要设计图样,包括总图或者整车示意图、制动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液压 或者气动系统原理图等。

2.3.4.2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主要受力构件的材质证明、出厂检验 报告、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格式见附件AO

制造单位应当在产品合格证中声明,明示该产品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产品标准的 要求。

叉车的铭牌,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主参数额定起重 量、产品编号、制造日期、许可证编号、特种设备代码等信息。具有防爆功能的叉 车,在铭牌中应当同时标注防爆等级等信息。同时,应当在铭牌上主明“本车仅限 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标注应当醒目,采用黑体,字高不小于 5mmo

观光车辆的铭牌,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主参数额定载客 人数、最大运行速度、最大行驶坡度、整车整备质量指重量,下同、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许可证编号、特种设备代码等信息。同时,应当在铭牌上注明“本车仅 限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标注应当醒目,采用黑体,字高不小于 5mmo

2.3.4.4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应当包括产品简介、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 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2. 3. 5告知与检验

从事场车改造的单位,在进行改造施工前,应当按照规定向使用所在地的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改造。改造后,原铭牌不变,同时增加 新的场车铭牌,铭牌至少包括从事改造的单位名称、改造日期、许可证编号及相关 变化的信息。

从事改造、修理的单位应当在场车改造、修理后,由从事改造、修理的单位自 检,自检报告应当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场车改造后应当进行首次检验,合格并且变更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安全管理

3. 1 基本要求

3.1.1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遵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要 求: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包括系安全带、转弯减速、下坡减速和超高限速等 要求;

(I!'叉车使用中,如果将货叉更换为其他属具,该设备的使用安全由使用单位 负责;

3.1.2作业环境

3.1.3观光车辆的行驶线路图

使用单位对观光车辆行驶线路的安全负责。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车辆运营时的行 驶线路图,并且按照线路图在行驶路线上设置醒目的行驶线路标志,明确行驶速度 等安全要求。观光车辆的行驶路线图,应当在乘客固定的上下车位置明确标识。

3.2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

3. 2. 1 一般要求

3 2.2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叉车和观光车辆具体型式,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 准、使用维护保养的要求,选择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全面检查的项目。使用 单位可以根据场车的使用繁重程度、环境条件状况,确定高于本规程规定的日常维 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

有关项目和内容的基本要求如下:

3在用场车的全面检查,除包括前项要求的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主 要受力结构件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的连接,主要零部 件的变形、裂纹、磨损,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电气和控制系统功能的检查, 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

4检 验

4. 1 基本要求

从事场车型式试验、定期含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人员,应当取得 相应的检验资质和人员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检验活动。

本规程仅给出了场车检验中基本的项目和主要内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依 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细化检验内容和要求,如需增加项目,应当按照不同设备的特点 及实际使用情况适当增加。对于增加的项目,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 审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 2项目和主要内容

场车型式试验、定期含首次检验的基本项目,见《叉车检验项目表》附件B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检验项目表》附件C

4.2.1 叉车

J设计文件审查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 明等、资料核查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保 养说明等:

2结构型式检查、整车外观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主要零部件检查、铭 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

3主要参数测量,包括额定起重量、起升高度、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 距、前悬距等;

4车辆自重测定;

5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与操纵系统、液压系统、制动系统、 电气和控制系统、工作装置检查;

6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4. 2. 2观光车辆

(8 ) 性能试验,包括转向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制动距离、静态横向稳定 性、电气安全试验(蓄电池观光车辆)、跟踪能力测定(适用于观光列车)

4-1:结构强度试验,是指在车架和车身金属结构上加载相当于该车100%整备质量的均 布静载荷,以验证车架和车身金属结构的承受荷载能力。其试验方法及要求,进行加载试验, 加载至最大静载荷后保持载荷不少于5mιn,试验后,进行检查,车身金属结构与车架不能分 离,每一座垫上方有大于或者等于900mm的净高度。净高度,是指从没有下陷座垫的最高点所 在平面向上至顶棚的最短距离。观光列车按照每节车厢分别进行结构强度试验,其整备质量为 各自的质量。

4-2:型式试验中,最大坡度下坡制停试验应当选择在满足试验条件的试验坡道上进行。

试验时,观光车辆在额定载荷状态、最大运行速度、最大设计爬坡度条件下,在坡道的下坡方 向进行制动试验,观光车辆应当能平稳制停。

4-3:定期首次检验中,最大坡度下坡制停试验应当在使用现场行驶路线中最大行驶坡 度的下坡方向进行,在观光车辆额定载荷状态下,采用最大运行速度制动,观光车辆应当能平 稳制停。

4. 3型式试验

4. 3. 1 一般要求

场车型式试验,是指在制造单位完成产品全面试验验证合格的基础上,型式试 验机构对场车产品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而进行的技术审查、样机检查、样机 试验等,以验证其安全可靠性所进行的活动。

制造单位首次制造的、境外制造在境内首次投入使用的、安全技术规范提出新 的技术要求的,应当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照场车的品种、型号4-4、注4-5和规格主参数,注 4-6进行试验。同一品种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当分别进行型式试验,同一品种同一型 号的产品其主参数由高向低覆盖。

4-4:机动工业车辆的型与,是指动力方式、'专动方式相同的一种机型的代号。其代号一 般由产品品种名称、动力方式、传动方式组合而成,并且以字母或者字母与数字组合的形式表 示。

4-5:观光车辆的型号,是指动力方式、车架结构形式相同的一种机型的代号。其代号一 般由产品品种名称、动力方式、车架结构形式组合而成,并且以字母或者字母与数字组合的形 式,表示。

4-6:机动工业车辆的规格主参数是指额定起重量;观光车辆的规格主参数是指座位 数和最大运行速度。

4. 3 2报告和证书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4.24.3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出具《特种设备型式 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型式试验结论、样机主要参数、样机主要结 构型式及整机照片、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等。

4.4定期含首次检验

4.4.1 一般要求

首次检验,是指在场车使用单位进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特种设备检验 机构在场车首次投入使用前或者改造后进行的检验。

定期检验,是指在场车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 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场车按照规定周期每年1进行的 检验。

4. 4. 2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4.2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出具《场内专用 机动车辆定期首次检验报告》。

5附 贝I]

5.1用语的含义

改造,是指改变原场车动力方式、传动方式、门架结构、车架结构、车身金属 结构之一的,或者改变场车原主参数的活动,

修理,是指更换或者维修原场车动力装置、传动装置 门架结构、车架结构、 车身金属结构之一的,但是不改变场车原主参数的活动。

5. 2解释权限

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5. 3施行时间

本规程自20 1761 Li起施行。

附件A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


2本合格证包括所附“叉车产品数据表”或者“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产品数据表”。


附录aa

叉车产品数据表

编号:

设备品种名称

产品型号

设备代码

产品编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发动机电机编号

车架编号一

_________________主要参数______ ______

额定起重量

______________kg

载荷中心距

mm

自重

______________kg

动力方式

系统电压

V

一 动机电机)_

额定功率

kW

最大运行 速度 km/h

空载

防爆

等级

额定 起重量

防爆使用场所

__________ 工作装置主要特征和.  _______________

门架形式 J

专载最大起升高度

mm

自由起升高度

mm

门架倾角

°

/

最大起升

速度

mm/s

空载

最大下降 速度

mm/s

空载

额定 起重量

额定 起重量

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_序二

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单位

注:本表中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至少包括发动机电机、控制器、轮胎、制 动器、安全带等。

附录ab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产品数据表

编号:

设备品种名称

产品型号

设备代码

产品编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发动机电机编号

车架编号

主要参数

整机整备质量

kg

额定载客人数

全长

mm

全宽

mm

全高

mi

最小离地间隙

mm

轮距

(mm)

最小外侧转弯半径

mm

最大运行速度

km/h

最大行驶坡度

%

制动距离

m

发动机电机

__额定功率

kW

观光列车牵引车头 座位数

观光列车车厢数 _

-H-

_

观光列车

每节车厢座位数

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单位名称

注:本表中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至少包括发动机电机、控制器、轮胎

制动器、安全带、挡风玻璃等,额定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员、安全员。

附件B

叉车检验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型式试验

定期

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1

资料

审查

技术文件审查_______

2

资料核查

Z

3

检查

项目

H

结构型式

V

主要参数测量

/(注 1))一

-K1)

整车外观检查

Z

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

主要零部件

V

8

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

Z

7

ɪ

车辆自重测定       一

1_二二

10

动力系统检查       j

、/

11

传动系统检查

r~

V

12

行驶系统检查

Z

Z

13

转向与操纵系统检查

14

液压系统检查   __

15

制动系统检查—      —

16

用•气和控制系统检查    _ —

17

工作装置检查

Ji

E爆电器、部件检查

安全保与防护装置检查

I ^20^^ ————— M-

作业环境

试验

项目

卸性能试验     一

I 22

转向性能试验_______

23

运行性能试验

-24

动力性能试验

25~

制动性能试验

26

稳定性试验________

27

电气安全试验     一

28

噪声试验__________

29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  -

30

主要受力结构件强度试验

31

强化试验           -

1:定期首次检验的主要参数测量至少包括额定起重量。

2:表中“/”为应检验项目,“”为非检验项目。

附件C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检验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型式

试验

定期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1

资料

审查

技术文件审查___________

2

资料核查______________

3

检查

项目

H

结构型式_____________

/

4

整车外观检查___________

/

__

/

_

/

5

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

6

主要零部件检查__________

_

/ J

__

H

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

一 '、/

8

观光列车牵引连接装置及二次保护装置 检查

/

/

/

ɪ

主要参数测量

/

M注IL

/(注 1

10

车辆自重测定______

/

11

动力系统检查______

/

/

12

传动系统检查     ____

-

/

/

13

行驶系统检查__ _

/

/

14

转向与操纵系统检      二

/

/

/

15

制动系统检查___

/

/

/

16

沔气和和控制系统检查

/

/

/

17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查一

/

/

/

18

Pl光列车视頻监控    ______

/

/

/

1° -

作业环境查和行驶路线最大坡度检测

/

/

0 _

试验

项目

转向性能试验___________

/

/

/

动力性能试验___________

/

2

动性能试验___________

/

/

/

L23Z

动距离测量___________

/

/

/

_24

静态横向稳定性试验________

/

~2~

电气安全试验___________

/

ʒð ~

跟踪能力测定___________

/

27

噪声试验_____________

/

28

结构强度试验           —

/

29

最大坡度下坡制停试验

/

30

强化试验_____________

/

1:定期首次检验的主要参数测量包括额定载客人数、座位数、最大运行速度、H

高度、轮距前轮、后轮、观光列车的车厢数、观光列车每节车厢的座位数。

2:表中“/”为应检验项目,“一”为非检验项目。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