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第二批)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1

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 册时需提交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43号)第十九条第五项“继续教育的证明 材料。”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2

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延续注 册时需提交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11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五项

“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 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向部门作 出书面承诺,由部门内部核 查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 制件)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时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 三项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复制件)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时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 三项中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复制件)”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5

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 明材料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时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 三项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 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向部门作 出书面承诺

6

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 格证书(复制件)

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的单位申请变更主要负责 人时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十四条第三项

“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 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7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二款第 二项中的“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部门规章

企业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 核查

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的证明材料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烟花 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时需 提交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第七项中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证明材 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规章

企业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 核查

9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发(初领、延期、变更许 可范围)时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 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复制件;”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10

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 可证时需提交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第二款“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 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1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 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材 料

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延期换 证时需提交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七 条第一款第五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 知识的证明材料;“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1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 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 明材料

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八 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 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1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 需提交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二 十条第二款“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 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 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1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

申请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时 需提交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十 九条第二款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

15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 件)

申请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时 需提交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十 九条第二款中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 件)”

部门规章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部核查